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优质6篇)

时间:2023-09-28 07:35:49 作者:GZ才子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优质6篇)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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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二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三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四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这就更加需要我们老师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初中篇六

一、要加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为人生做准备,即为人生打基础的教育。加强素质教育就是要让每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

二、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就目前来看,有些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社会主义法律是对付敌人的,与自己无关,不必学;有的认为法制教育是用来吓唬人的,是对有劣迹、表现不好的同学进行的教育,自己不属于这个“行列”;有的认为从将来职业考虑,长大后既不当法官,也不想从事其它执法工作,学不学法律知识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反正自己不犯法,只要学好文化课,学不学法律没关系;还有的认为自己年龄小,即是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被判刑坐牢。这些学生没有认识到接受法制教育,不仅是守法的需要,也是用法的需要,没有认识到,不知法、不懂法,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寸步难行。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园。”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无法可依,一个公民不懂法律就寸步难行,如走路开车有交通法,买卖东西有合同法,读书有教育法等等。一个法肓是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每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三、要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和审美观念,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好、坏有时就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作为青少年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明辨是非、冷静地观察周围世界,对是与非,对与错有自己正确的见解,一旦发生对自己直接或间接侵害,无论是来自于思想意识的侵蚀,还是物质利益的诱惑,能自己辨别,主动回避。

四是要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要加强道德意识的培养,增强其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因的能力,使之在各种有害因素的引诱下,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当学生真好,学生有希望,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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