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1-18 16:30:06 作者:曼珠 最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优质15篇)

工作方案是在一个项目或任务开始之前,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份详细计划。无论是初次制定工作方案还是对已有方案进行改进,以下的范文都会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和指导。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20〕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xx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

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

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

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

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

生活用电问题由张勇负责;。

广播电视问题由陈继刚负责;。

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xx﹞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三、监测方式。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四、帮扶措施。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xx〕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在一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一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动态监测易返贫致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工作进展及成效

今年以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一)推进网格化监测。各地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建设,根据《3月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示单》要求,结合其他行业部门网格化管理和本地实际,有序调整网格划分和网格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网格化监测效率和质量整体上有所提升。

(二)推进动态管理。各地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积极推进农户自主申报”小程序”,开展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并录入系统,安排帮扶联系人,制定帮扶措施;加强核查风险消除情况,对出现新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再标注。同时,各市乡村振兴局广泛征求、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综合分析本地去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低保标准等因素,研究提出了今年监测范围和简化监测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的建议。今年以来,全省新增监测对象144户478人。2021年以来共标注风险消除418户1289人。

(三)推进精准帮扶。各地保持原有帮扶联系人不脱钩,对因人事调整或身体原因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进行调整。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逐户逐人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根据脱贫人口实际需求,落实帮扶政策。

(四)推进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积极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沟通对接,有的地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有的地方完善了部门会商机制,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定期开展部门数据比对与筛查,推进搭建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立关键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反馈基层核实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置。

(五)推进总结谋划。各地全面梳理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及成效,实事求是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挖掘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案例,并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积极谋划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网格化监测方面。一是部分网格员不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基层网格员因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难以正常履行职责,基层网格员普遍对衔接政策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监测对象标准和程序。二是网格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大部分地方的基层网格员无报酬,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基层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网格员培训不全面。有的基层网格员反映没有参加过或很少参加乡村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清楚自身职责,不知晓政策规定和要求,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四是网格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基层网格员对网格内农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同时有的农户也不知道谁是网格员;有的网格员没有开展日常走访排查,对群众困难也没有及时反映;有的基层网格员将疫情防控、矛盾调解等作为日常监测工作。

(二)动态管理方面。一是走访排查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走访排查。有的网格员、基层干部在走访排查过程中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没有全面、准确掌握农户实际情况。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宣传政策不深入,导致大部分农户不知道”监测对象”的含义,不了解监测程序,更不知晓帮扶政策。三是部门协作不到位。有的地方县级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不够,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有些地方乡村振兴部门”单兵作战”,没有建立有效的会商制度,部门间沟通途径不多,信息传递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应纳尽纳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存在怕麻烦、怕暗访、怕考核等思想,以民主评议难以通过等为借口,或是通过落实低保政策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区别在与”应纳未纳”的农户未享受帮扶措施,”体外循环”的农户享受了帮扶措施。这两类现象均没有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致贫返贫,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精准帮扶方面。一是帮扶联系人调整不及时。有些地方对因工作岗位调整、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责任的帮扶联系人,只是解决了帮扶关系但没有及时安排新的帮扶联系人。二是帮扶责任压得不实。有的帮扶联系人今年以来没有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帮扶对象;有的帮扶联系人不清楚帮扶对象家庭状况、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帮扶措施等基本情况。三是帮扶措施落实不力。有的地方制定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有的帮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缺少跟踪指导,帮扶成效不明显。四是帮扶措施不精准。有的地方没有因户因人施策,部分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虽然较多,但没有一项是针对返贫致贫风险;有的地方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脱贫户和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落实大量政策,存在过度帮扶现象。

(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帮扶不到位。二是少数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如有的房屋为土坯房,年久失修,墙体裂缝明显,屋顶下沉;子女住楼房父母住老旧房甚至危旧房现象仍然存在,在有些地方还比较普遍。三是医保政策调整对少数大病脱贫户带来较大影响,可能存在返贫风险,必须高度关注。四是少数入户自来水水质较差。

(五)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一些地方脱贫户发展产业不是为了增收而是为了”挣补贴”;一些地方产业奖补标准过高,甚至超过产业发展自身收益。二是部分脱贫户务工就业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系统数据分析发现,截至目前,少数村外出务工就业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一些地方没有发放2021年度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一些地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少数地方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脱贫户有意愿发展产业,但不清楚如何办理小额信贷,未及时获得贷款帮扶。四是部分患有慢性病的群众不知道可以办理慢性病卡,也不知道如何办理。五是兜底政策落实不精准。少数地方落实低保政策存在”该进的没进、不该进的进了”现象。

(六)信息系统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地方”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存在疑点问题。核查发现少数地方仍存在脱贫户监测户住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情况。二是监测户基础信息漏采漏录的情况仍有发生。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录入劳动能力、是否危房户、监测信息等重要指标。三是监测户”账账不符”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监测户关联指标逻辑错误的问题。

以上问题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产生问题的根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上看:一是各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视程度上呈递减趋势,特别是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二是一些地方对”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把更多精力放在乡村振兴上,相对忽视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三是一些地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入户走访不认真,核查信息不细致,反映情况不真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客观上看,一是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乡村人员调整较大,”新人”对政策不了解、对业务不熟悉;二是2021年各项衔接政策相继出台,有的政策调整较大,各级特别是乡村基层对政策还没有学深悟透,落实过程中存在偏差;三是各地虽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但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管理机制,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坚持以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工作专责,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机制,加强协同协作,互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依托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会商、迅速研判处置。三要加强督导调度。各级要采取暗访调研、实地督导以及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的督促和指导,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网格化监测。一要调整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根据当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实际,按照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分类确定网格户数。各地要对前期村组网格组建情况开展自查,对农户较少或较多的基层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每个网格覆盖农户数不超过100户,农村人口居住十分集中的行政村可以适当增加。二要加强网格员力量。网格化监测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能发挥多大作用关键在队伍。各地要按照”选好、用好、管好”总要求,对现有网格员队伍进行核查,对因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等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进行调整;可以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中遴选人员充实网格员队伍力量。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至70周岁。以上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三要加强管理。各地要指导乡(镇)村因地制宜编印《网格化监测手册》,确保基层网格员人手一本。要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强化乡村振兴部门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帮助基层网格员弄清工作职责、弄懂工作业务。要分级筹措资金,落实基层网格员误工补贴;要建立基层网格员实绩评价机制,逐步完善评价指标,压紧压实基层网格员责任,激发基层网格员工作热情,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三)强化动态管理。一要加强走访排查。各地要强化督促指导,实时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入户走访和跟踪监测,掌握农户基本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对部门数据筛查、媒体曝光、信访舆情等涉及动态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核实。4月份我们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集中排查,各地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加强动态监测。今年的监测范围将进行调整,监测程序也要简化,各地要认真研究、广泛宣传,按照新的监测范围和程序,切实抓好动态监测。要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积极推广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即”一码申报”),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加强基层主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要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识别标注监测对象不得搞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风险消除同样不设置比例要求。三要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坚持执行”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各类灾害和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全力防范产业就业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处置个体性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针对近期全国及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的新一轮疫情,各地要全面摸排疫情影响,特别是产业就业方面,是否存在农产品滞销,外出打工难等情况,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避免出现收入骤减,切实防止因疫返贫致贫。四要加强数据核查。要把数据质量作为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实,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强化精准帮扶。一要压实帮扶责任。各地要保持帮扶工作总体稳定,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对常年外出不在家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掌握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状况,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注重分类帮扶。要根据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脱贫户分为三类进行帮扶。第一类是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三保障一安全”持续巩固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除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和资金补贴政策,但可以安排技术服务、防疫、提供市场和就业岗位信息等帮扶措施;第二类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一安全”无问题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以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政策及相关后续服务措施为主;第三类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一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的作为脱贫不稳定户纳入监测对象开展重点帮扶。三要突出针对性。各地要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其中风险单一的监测对象要落实针对性帮扶,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但要注意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要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确保政策措施管够管用。对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对已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要落实脱贫人口的相关帮扶政策。四要突出及时性。各地要迅速开展自查核查,结合信息化手段,将没有帮扶措施的帮扶对象找准找全,抓紧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特别是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必须在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并帮助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五要突出实效性。各地要坚持把帮扶成效作为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紧盯措施落实过程和结果,强化跟踪与指导,对于措施落实有偏差的,要及时纠偏整改;对于措施落实有困难的,要积极协助解决或调整;对于措施效果不明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症结,确保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政策落实。一要抓好培训。各地要分层分类分阶段组织开展培训,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加强对衔接政策的系统学习和解读,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二要抓好宣传。一方面,强化入户宣传,结合基层网格员排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走访等方式,一对一宣讲政策。另一方面,强化阵地宣传,以村委会为中心,通过宣传栏、公示栏、村民会议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抓好落实。各地要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对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进行帮扶,全面落实各类行业政策。要结合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等作用,通过帮扶措施推进政策落实,确保最大限度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政策。

(六)强化成效巩固。要紧紧围绕增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两个核心,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千方百计促增收,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强化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积极推进农村”三资”改革,不断拓宽增收渠道,促进群众最大程度受益。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持续推进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政策,特别关注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分户独居老人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全面摸排农户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要关注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巩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率;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大病医疗报销情况,着力减轻因医保政策调整产生医疗负担的影响。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农村饮水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紧盯返贫高风险区域和人群,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二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全产业链思维,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衔接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达x%以上。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健全“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年预脱贫会议记录范文

工作计划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增减项目来编写的,适用于特殊的单项工作。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这样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个基本术语在实际写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ldquo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与对策”等等,放“政策措施”称为“实施措施”或“组织措施”等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时间:2020年11月2日。

地点:库其买拜什(28)村村委会。

参会人数:25人。

主持人:xxx。

驻村工作队长:xxx。

记录人:xxxx。

会议内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会议。

2020年11月2日古勒鲁克乡库其买拜什村召开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库其买拜什村脱贫攻坚普查重点工作。库其买拜什村的帮扶单位、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联系乡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村党总支书记艾力吾甫尔主持。

会议指出,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是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促进高质量脱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次“大考”。全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通过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检验,客观反映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全面检验脱贫攻坚取得的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全村干部要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普查目标,落实普查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把落实保障条件作为前提、把严格执行方案作为基础,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脱贫攻坚重点督战工作,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高度,深刻领会此次脱贫攻坚普查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导向,举全乡之力,集中精力打好这一硬仗,使普查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哇赛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全乡的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二是把握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县脱贫攻坚普查方案,加强对普查数据质量的管理,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的梳理,加强人员选调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标准统一、上下一致,不打折、不走样。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结果运用,把工作做得再细一点,把困难想得再多一点,推动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议决定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村委会主任)。

xxxxx)。

最后,xx强调,要聚焦问题短板,拿出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严格标准、细化分工、从严从实、一项一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高质量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全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以下简称集中排查)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集中监测帮扶工作,重点对全镇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脱贫户,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到村到户工作台账,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广西防贫app(下同)。

(二)对原有监测对象,采集更新相关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明确、有效。

(三)对原有监测对象中已标注消除风险户,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重新判定风险消除状况,存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及时修正完善。

(四)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排查识别出新的监测对象,重点排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一)制定方案,开展培训(2021年6月16日前)。

镇扶贫办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各村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队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明确任务要求,确保集中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筛查形成疑似风险户名单(2021年6月18日前)。

1.农户自主申报。加大防治返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困难群众自行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热线、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

2.“线上”比对。镇扶贫办要将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残联、医保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中心等部门(以下统称区行业部门)比对筛查出的疑似返贫致贫风险户及时反馈给各村核查。

3.网格化前期筛查。各行政村根据屯组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分布情况,将辖区分成若干工作片区,每个工作组负责相应的工作片区,对日常台账“一查二比三审”网格化筛查,以及对特困、大病重病、重残、失能等严重困难户掌握情况,提出疑似返致贫风险户名单,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一查二比三审”:“一查”日常台账;“二比”上年度和当年度收支比;“三审”网格化会审。)。

(三)入户核实,初步确定返致贫预警对象并更新数据(2021年6月19日前)。

对筛查出的疑似风险户,组织各行政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包村干部入户调查评估,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困难和财产情况,签署承诺授权书。同时对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入户核实,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各村防贫监测信息员要及时录入广西防贫app,形成到村到户工作台账。

(四)财产检索(2021年6月24日前)。

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行政村将签署了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的农户名单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汇总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开展财产查询检索。

(五)村级评议(2021年6月20日前)。

各行政村确定疑似监测对象后,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挂村领导和至少1名包村干部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并分类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根竹镇政府复核。

(六)乡镇审核公示(2021年6月25日前)。

镇扶贫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于6月21日前召开镇级审核会,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复核意见反馈村委会,由村委会及时告知农户。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6月21日-6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镇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七)区级审定纳入(2021年6月26日前)。

区乡村振兴局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后,组织各村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完善广西防贫app信息,并告知农户。

(八)落实帮扶责任人和措施(2021年6月30日前)。

1.对新认定的监测对象,针对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由镇政府确定帮扶责任人。

2.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要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研判帮扶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对落实帮扶措施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由镇扶贫办全面统筹对全镇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动。组成综合协调组、政策解答组、信息数据组、督查督导组4个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各组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镇扶贫办牵头,各挂村领导组成。负责对上(区级层面)请示沟通和对下(行政村)协调解答,统筹协调集中排查工作相关事宜。联络人:李娴、张慧玲,联系电话:0775-4863022。

2.政策解答组。由全体乡村防贫监测信息员组成。负责业务培训及集中排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知识疑点难点、帮扶措施等问题进行协调解答。联络人:张慧玲,联系电话:0775-4863022。

3.信息数据组。由全体乡村防贫监测信息员组成。负责组织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筛查,组织指导行政村对监测对象的数据信息录入、修改、更新、分析等工作。联络人:李娴,联系电话:0775-4863022。

各行政村组建由包村工作组、驻村工作队、信息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的后台信息反馈组、入户核查组等,形成镇乡村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一)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区镇村两级联动形成合力。要组织业务骨干进村入户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二)强化工作考评。将本次集中排查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乡镇、村、帮扶干部绩效考评捆绑制,集中排查行动后,各级暗访检查还发现“应纳未纳”,被黑榜通报的,将加重相关责任人的绩效扣减额度。

三望栏村位于崇头镇东大门,离镇2公里,全村5个村民小组,农户123户,人口459人。根据调查核实全村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共有43户,124人,其中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18户34人,在1000-1500元以下低收入贫困人口有25户,85人。

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重视帮扶助贫工作,制订帮扶脱贫计划将低收入贫困户,挨家挨户进行分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在工作当中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措施更有针对性.

分类帮扶的做法,体现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有利于实现“真帮扶、助真贫”。三望栏村”双委会”启动了帮扶脱贫计划,邀请了专家免费为贫困农户技术培训,全年为贫困户培训了代料香菇3期,代料黑木耳4期,培训120多人次.帮助有能力贫困户,发展代料香菇和代料黑木耳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贷款12万多元.发放给年老体弱常年生病的无能力的贫困户各类救济款2万佘元.列入低保对象10户12人.推荐贫困学生结对4人.安排落实部门结对帮扶10户。

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全村27户,91人,贫困家庭发展了代料香菇和代料黑木耳,人均收入多达到了0.75-2万元以上不等,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实行劳动力转移5户,17人年收入2-10万元不等.全村80%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增收,摆脱贫困,实行脱贫,告别1500,摘掉了贫困帽子。

1.如何防止出现因病返贫。

据报道,因病致贫前脱贫攻坚工作难点。

建档立卡数据也显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例从2014年的42%上升到2016年的44%,且这一数据还呈现上升趋势。报道称,目前在遏制因病致贫方面,根据734万贫困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了“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做法,截至2017年底,分类救治了420多万贫困患者,去年有185万户因病致贫户摆脱贫困。

通过对贫困患者采取倾斜性支持保障政策、补充保险等办法,2017年贫困家庭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比例下降了20%左右。下一步将进一步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建立防止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实施贫困人口倾斜性支持政策。

今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中央财政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21亿多元,专项用于医疗救助补助。

希望脱贫工作可以彻底实现。

2.10月份安全会议记录内容怎么写。

原发布者:hzq7212。

3.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记录怎么填写。

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记录应按实际情况写即可,具体包括时间,地点,哪些领导及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表达对贫困户的关心,鼓励贫困户等。

注:

1、国务院扶贫办有个扶贫开发系统,县级以上扶贫办大多有查询权限,建议去当地咨询是否在档或扶贫政策。直接向相关人员咨询。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的。

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3、“贫困户的建档立卡”是指贫困户信息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简称“建档立卡”及业务系统不对贫困户开放查询功能,目前贫困户无法登录网站查询。不过有些地方开放了查询功能,大家可以以当地出示的公告为准。

扩展资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应动态了解掌握所帮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生活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根据了解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帮扶措施。

要强化帮扶责任人对于各项帮扶政策的了解和知晓度,帮扶责任人要清楚掌握各项扶贫政策,准确把握扶贫政策的扶持对象、适用条件、补贴金额等相关内容。结合《烟台开发区精准扶贫手册》,做好扶贫政策宣讲,让结对贫困户清楚明白政策规定。

帮扶责任人要清楚了解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底,可参照贫困户家中存放的脱贫实录,重点了解身体状况、子女情况、致贫原因、脱贫时间等基本情况。要认真填写《烟台开发区精准扶贫手册》和《精准帮扶责任卡(副卡)》,做好记录。

落实“三清三明六个一”走访要求,因户施策,逐户落实,让每一户贫困群众过冬有干净保暖住房、有取暖设备、有御寒衣服、有节日食品。帮助年老体弱的贫困户打扫住宅和庭院卫生、清洗衣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烟台开发区召开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专题会议。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范文。

目前我们高空作业。现在每天已安排人员进行检查、高线投产在即,不管什么情况、配电室,通报近期安全工作情况。特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编制成册。

3,项目各施工队低洼临时线路做好清理,做完后要尽快使用、安全员;行车上温度较高、严禁吸烟。

7、修理损坏的落水管。下一步检查中发现未办理作业票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现在高线已经做了部分、主体负责人、运输车,根据检查情况下达整改指令、静电对电器或线路等造成损坏在煤气站这样危险部位安装了电涌器、商混车等。员工增加部分降温水等措施,但个别作业票使用还是不到位,一定要制止或通知保卫部处理,对操作人员,要加强现场人员监督管理,大家要通知到位,这个研究一下我们是否要装,要做好防暑降温和地沟等清理工作。

10、拉土车。由原先的每月一次增加到每月两次。

1;新厂房标示一定要根据下发的国家规定去做。

8,办理作业票各级人员签字同时也是对你一个告知,要勘查好施工现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较多,人员检查等进出做好登记,强调好交通安全同时。项目上已陆续进入部分新员工、外来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尤其施工车辆,若发现违章作业加倍处罚,包括我们员工和外来施工队。巡检频率较低,看看接地是否符合规定;现在有的单位为减小雷电,一定要清理好地沟,以防受损;每月底召开安全例会、配电室接地做一个自测,现在要着手制定各区域兼职安全责任人,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新的部署,晚上不定时突击检查、厂内车辆管理:

本次会议由*****主持,不按制度执行的按相关规定处罚;轧钢厂在稀油站加一个记录本,尤其煤气站、交通安全、安全巡检制度,发现违章,马上要试车了、操作台等部位,以及近期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一些现象。现场巡检人员,对员工要进行针对性培训。各厂用揺表对煤气站,查看其防范措施并安排人员检查协助,以防意外、防雷自测。

4、作业票使用,空调要做好检查修理,铲车,以防雨水回灌或淋坏设备、分区域设定安全责任人,会上根据总经理召开干部例会精神、动火作业、车间顶上水槽;特钢部分安全标示搜集好后也要进行制作。

2、挖掘机、特种工岗前培训。雨季来临之前、夏季来临,这也体现安全重视程度,项目上新进的行车要督促按上空调、安全监督检查;部分设备要做好检查。现在我们公司内车量较多,在现场若发现人员吸烟一律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等要根据制度对各个部位进行巡检并登记、项目安全标示制作上墙。

5,主要参加人员安全员会议纪要。

***(企业简称)-c-aqb-jl001。

会议名称安全主管会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下午会议地点。

主持人记录。

出席人员。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10月18日下午,涉村镇在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对2021年度信息采集、档案整理及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驻村第一书记、扶贫专干、包村干部、镇帮扶责任人及市级脱贫攻坚帮扶单位联络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下发了《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信息采集表》、《采集表填写注意事项》、《各村近期工作任务清单》等。

会议要求,一是传达全省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视频部署会会议精神,对动态调整、信息采集等工作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入户进行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精准,按照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各村要按照9月30日会议下发档案整理清单,对监测户档案进行再完善,并按照要求为各村配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明白袋;三认真谋划2022年项目,加快推进2021年度扶贫项目和水毁扶贫项目的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

下一步,涉村镇将围绕防返贫监测帮扶、动态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汇聚合力,抓好落实,提高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会上,县扶贫办相关人员解读了《开展全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排查工作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据悉,此次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村常住居民,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含已消除风险农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户、临时救助人员、弱劳动力人员、重度残疾户、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失能老年人口、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农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年度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未入监测范围的农户等特殊群体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未得到保障的农户。

排查内容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扶贫产业及措施等,排查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至25日。各镇扶贫分管领导、扶贫信息员、各村驻村工作队长、各双联双扶单位分管领导等200多人参加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战胜贫困,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通知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助工作计划(x脱贫领〔2020〕xx文件精神,加强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的扶贫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扶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反贫困监测和帮扶机制,对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和监测,全面完成大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正常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和回头帮,确保所有已建卡的贫困户在2020年持续稳定地达到扶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道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赢得反贫困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乡镇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1)扶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突然减少或支出突然增加而脱贫的家庭。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关注监测对象的两保三保达标情况,实时监测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用水、收入、就业、生活状况等变化,分析四专项行动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的风险原因,并给予专项帮助。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从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双向监测和靶向预警,防止返贫监测和帮助机制xx在省级扶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估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5.监控步骤和时间安排。

步骤一: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调查范围。重新调查这次两不愁三保障发现的扶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

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6月底前,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由镇脱贫办组织各相关站办所室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因人而异的制定专门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强化督查问效。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镇纪委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8月30日全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2021年岳阳县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决定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内容,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机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集中精力抓落实,聚焦问题抓整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和政治自觉抓好抓实排查整改工作,努力实现中国共产党岳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乡村振兴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目标,确保第一年接受中央后评估检查万无一失。

重点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4个方面19项内容,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以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病重残户为主)、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贫困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及时进行整改。

(一)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落实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是否专题研究调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工作;脱贫摘帽后是否懈怠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涉贫舆情信访处置是否得力等。(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部门责任。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围绕政策供给、政策执行和监测预警联合发力等。(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各行业部门)。

3.帮扶责任。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一般脱贫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是否按需选派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结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到五促”工作要求,对“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优先安排市、县、乡领导干部重点结对帮扶;驻村干部日常是否按要求开展、待遇是否有保障。(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4.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分类考核等机制。(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二)政策落实方面。

5.义务教育政策。所有适龄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失学、辍学情况;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对义务教育阶段因厌学辍学等问题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是否送教上门或办理休学手续。(责任单位:镇中心学校)。

6.基本医疗政策。是否落实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2年度城乡合作医疗参保率是否达到100%;对于有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是否给予有力救助。(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劳动站)。

7.住房安全政策。住房是否安全;是否疑似危房;房屋安全性是否认定或评定;危房改造是否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民政所)。

8.饮水安全政策。是否存在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存在质量问题等。(责任单位:镇水务站)。

9.兜底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地方政府是否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脱贫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是否落实不到位(重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供养落实)。(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劳动站)。

(三)工作落实方面。

10.监测帮扶机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湖南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是否分析上传数据、核实风险点并及时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建立监测帮扶台账。是否对不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进行解释、疏导。(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11.稳岗就业情况。脱贫人口就业率是否低于去年;劳动力信息管理是否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是否精准;是否继续合理使用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是否明显。(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劳动站)。

12.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小额信贷支持生产发展作用,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应贷尽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责任单位:巴陵农村商业银行新开支行、镇农推中心)。

1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情况。两个基本完善是否达标。已建成的项目是否加强监管和后续维护。(责任单位:各相关行业部门)。

14.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乡镇是否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核;行业部门是否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实施的项目是否来源于项目库,是否按程序依法依规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是否有违纪违法等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经管站、镇纪委)。

15.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对照《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涉及我省的2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开展回头看,是否确保个案问题一个不漏、共性问题常抓不懈。(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相关部门)。

(四)巩固成效是否明显方面。

16.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员”监测纳入率是否达到100%。(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7.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到位率是否达到100%。(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8.返贫人口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9.监测对象、稳定脱贫户、一般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认可度是否满意。(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一)动员培训。9月6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出台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居)委会具体承担排查和整改日常工作,各村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研究、及时调度。各行业部门既要排查梳理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又要对各村(居)委会组织实施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牵头进行整改。

(二)全面排查。9月7日起,以各村(居)委会为主、相关行业部门为辅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排查。镇乡村振兴办统筹安排驻村工作队、结合“五到五促”到村结对帮扶干部、各村支两委成员成立排查工作小组,驻村干部责任到村,排查人员责任到人,建立“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边排查、边上报、边整改”工作机制。每日排查整改情况(含疑似问题)以村为单位,按照4个大项19个小项形成问题清单,由排查人员签字后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每周排查整改情况(含疑似问题)镇乡村振兴办会进行汇总,由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全面排查到9月30日结束。

(三)集中整改。10月份,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居)委会排查发现并上报的问题进行分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居)委会自身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由镇进行集中整改,对镇自身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由镇乡村振兴办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集中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村村达标、户户达标、人人达标、事事达标”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整改,确保在10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成立岳阳县新开镇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梁亿仲任组长,镇长李海鸣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宇任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各村(居)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改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主任许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部署。

(二)强化督导。由镇党委委员周宇牵头,实行“每周一碰头、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清单”。镇纪委、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和暗访交替进行的方式,每周对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照时间节点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排查整改到位。督查情况每周一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碰头会商。

(三)严格考核。将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居)委会年终绩效考核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单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排查整改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村(居)委会或部门,由领导小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况轻重扣除绩效分值,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集合

按照中心校要求和我校结对帮扶工作需要我与丁晓娟、马之军两位老师结成对子,为了尽快让他们适应新的教学岗位,胜任语文教学工作,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做法如下:

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特长、优势,也各有需要提高的地方,于是我认真分析两位老师的优缺点,对于好的地方,提出来大家一起学习,对于不足的地方,互相帮助其改正,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发展、进步,最后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虽然我是师傅,那是因为我教龄比较长,两位老师虽然年轻,但是在教学理念上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需要虚心学习,所以我把共同提高素质作为本学期的工作目标之一。

首先,我经常向其他几位骨干教师请教,努力使自己在课堂教学等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其次,在老师上汇报课、观摩课时,一起备课研课、然后听课学习,并仔细记录、认真进行评课,使自己在评课方面有一定进步。

再次,在平时的休息时间里,我经常寻找有关资料、多看相关书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在理论上也有收获。

骨干教师结对子工作主要活动之一是听课、备课、评课。这些活动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老师有好学的热情,有丰富的知识,有创新的能力。而作为师傅的我更乐意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徒弟,带徒弟的过程中也能不断完善自己,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本学期老师及其他教师共同集体备课1节,我自己上示范课1节,老师上汇报课研究课2节,听课后,均进行了认真的评课,对教案、教学方法、教学课件、上课时出现的一些不足都进行了改善。经过研课后,尽是把优秀的活泼的教学活动展现给学生,让他们在各个方面有所提高。

在本学期的骨干教师结队活动中,自己微薄的教学理论、技能方面的经验,与老师共同分享、探讨研究,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地更新理念知识和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的制度防线,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湘扶发〔2020〕6号)以及《益阳市赫山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益赫扶领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精准帮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落实各项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构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原则。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加强监测对象扶志教育,强化勤劳致富导向,培养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街道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户为主。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

2.尚未脱贫户、返贫户。

3.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4.通过上半年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中有致贫风险的户。

5.因洪涝灾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监测程序。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区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边缘户、监测户及时在系统标识已消除风险。

(三)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开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最低监测标准;与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劳动技能缺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一)监测责任。由驻点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监测,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参与。以“三走访三签字”、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帮扶责任人按要求上门走访为契机,全面分析本村(社区)贫困户、档外重点监测对象农户的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详细建立台账。

(二)帮扶责任。未脱贫户(含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即监测户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共同承担帮扶责任;对监测对象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如边缘户或者其他档外特殊困难对象,由街道统筹帮扶力量进行帮扶。

(三)管理责任。对于群众个人自主申请的,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的,各级通过督查、检查、暗访、信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统一转交街道、村(社区)两级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数据原则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建立动态帮扶机制,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止返贫致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业。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大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选聘力度。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三)“三保障”与饮水安全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雨露计划、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高中助学金各项免补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4类对象危房改造,年内完成边缘户危房改造;对其他监测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监测对象人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所有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四)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引导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五)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扶贫办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防止返贫致贫责任。各村(社区)承担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扶贫办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受理农户申请,严格认定程序,及时审核上报。村(社区)“两委”干部、各级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依据扶贫信息系统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开展到户帮扶。

(三)严格考核要求。年底对相关村(社区)的脱贫考核,除了看脱贫退出资料外,重点考核是否出台了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部署安排,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了监测对象的摸底,各项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精准,监测对象落实的各项帮扶措施是否有台账资料、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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