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23 21:20:39 作者:薇儿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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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紧紧围绕xxxx年度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要求,突出水泥、矿山、石材加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统计、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xx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了以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共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畅通信息,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加强了安监局职健股人员配备,选配了2名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安监局职健股。注重乡镇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县26个乡镇落实了专(兼)职监管人员,健全和强化了乡镇监管网络体系。四是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队伍建设,坚持职业卫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五是推行职工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发挥群众监督员在企业自查自纠中的积极作用。

(二)摸清职卫家底,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家底。上半年开展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统计上报职业卫生监管企业173家,从业人员8505人,接触职业危害20xx人完成体检20xx人。在此基础上又于10月份开展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进一步摸清了全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二是督促申报。督促全县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范围涉及矿山(煤矿除外)、建材(石材加工)、建筑施工、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酒类制造、物流仓储、汽车维修装饰、中药制造、印刷等行业,全县25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申报,其中变更申报5家。下半年经济下行部分企业裁员停产,用人单位申报154家,从业人员310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679人(其中接触粉尘危害因素职工有401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达27%。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促进工作。一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了检查执法行动。全县检查用人单位212家,下达执法文书321份,发现问题或隐患492项,责令当场整改387项,责令限期改正205项,警告41家。二是突出水泥、石材加工(采石厂)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108家,共查出职业病危害浓度超标、个体防护用品不达标、防护设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方面的隐患193条,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整治。三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进行整改。针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等重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严肃批评、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对职业卫生管理重视不够的企业,还采取了约谈业主的处理措施,通过约谈督促企业业主提高认识,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四是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五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全年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共计2989人,发现有职业禁忌506人,疑似职业病人12人(煤矿9人,其它3人),针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要求企业采取调整岗位等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档案管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宣传,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控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县安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安监办主任进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并送培职健股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用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共,培训合格246人。

(五)强制推进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及检测工作。县政府安办于xxxx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通知》到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xxxx年10月23日组织全县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和在我县备案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对50家企业检测和2家重点企业评价工作。

一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不积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管理机构、制度和台账,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不足等情况依然十分普遍。甚至个别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没有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投入,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了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切实可行的使用监督检查制度,使劳动者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达到应有的预防效果。三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企业效益差,存在少体检或不体检现象,特别是离岗体检普遍落实较差,未建立或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四是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欠账较多。用人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向安监部门申报,致使“三同时”制度不能落到实处。五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县、乡两级监管队伍未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测手段,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六是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协同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目标:

指标:生产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频率为0.3‰以下,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8‰以下,做好职业病预防。一、方案措施:

1.分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宣传并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三项制度》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分公司制定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评细则》、《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承诺书,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岗位责任管理目标,强化全员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周一安全教育和班前10分钟教育,重点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安全科结合各专业科室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岗位技能操作水平。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强化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强化基础、基层、基本功的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项目部、队安全员要负责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及时纠正和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2.安全科加强对各项目部、队的检查力度和罚款力度,形成分公司和项目部、班组三级监督管理网络。

3.安全科在保证检查覆盖率的同时,突出重点检查:一是突出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存在缺陷的项目部、队进行检查。二是突出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三是工程科应严格对专项施工方案(塔吊、电梯、脚手架、大型吊装、防护网,支护,临时用电)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规范在施工中的安全行为,在专项方案中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科负责监督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加大对安全措施的投入和检查,财务科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提取安全措施费,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所需资金的及时投入,检查项目部对保证年度目标、指标实现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5.把分包队伍纳入项目部安全检查体系中,建立目标连锁体系,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对劳务协作队伍(分包方)进场前进行资质审查及考评,在思想、技能、年龄、健康体检、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及考评,并有专(兼)职安全员,主动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岗位技能考评,持证上岗,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本队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分包方队伍负责人对本队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负责,并接受对违规人员的处罚。

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对化学性质不同、灭火方。

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设单库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7.为易产生职业病岗位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定期进行体检,做好早发现早预防.

8.财务科负责提供目标、指标实现所需的资金。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所需资金的及时投入。定期监督、检查下级财务部门对保证年度目标、指标实现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完成时间:

每月定期检查、每季度对施工安全状况的评价,保证年度目标的实现第一文库网。三、责任部门:安全科四、协作部门:

财务科、综合办、保卫科、人力资源科、工程科、设备材料科、

管理方案。

目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避免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指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利用率达到65%以上。

一、方案措施:

1、在购置大中型设备过程中做到机型统一,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冀四建发a14号《关于下发通知》范围购置生产设备,以保证各机型零部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述范围内的设备时,要对购买生产厂家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做好设备下部的处理准备。

2、对无法修复和改造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对修理费用过高,技术性能落后,使用过程中能耗高的设备进行淘汰更新。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置防护棚,由项目部机管员对机手进行交付使用前的技术交底,加强机械工的责任心教育。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机械操作手的技术水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每班保养,坚持“十字作业”(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作正常。确保操作手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说明书)操作设备,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大型设备做到专人专机,保证机械工的相对稳定。

4、加大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力度,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设备退场后及时进行修复,严格按照冀四建发a11号《关于发布“施工机械设备技术维修与保养规定”的通知》和冀四建一司发()a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5、做好信息沟通工作。项目部的大型设备租赁和使用情况每月要同其他报表上报分公司设备材料科,分公司根据施工进度掌握项目部的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对项目部所需的设备进行调换。

6、对项目部需购置的设备申请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及时审批或在项目部之间协调解决,满足生产。

7、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司、分公司自有设备。对外租设备,分公司要对该相关方人员技能、有关证件、机械设备质量及保证能力、安全环境性能以及其他使用方对该相关方的评价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确认。退场时要评价。

二、完成时间:

每年不少于四次对项目部的设备进行督导检查,抽查项目部的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每月对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情况进行统计,保证年度目标的实现。

三、责任部门:设备材料科四、协作部门:安全科财务科。

管理方案。

目标:施工项目部执行节能降耗指标,材料直接降本率9%以上。指标:钢材节约2.6%水泥节约0.9%碎石节约4%砂节约0.2%以上。一、方案措施:

1、各项目部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材料消耗水平,确定本项目部的节能降耗目标和指标。上报分公司设备材料科备案。

2、各项目部要依据分解的指标,制定管理实施方案,并体现在项目管理目部、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

3、对原材料的进场、验收要严把质量关和价格关,及时登记台帐,严格按照项目经理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采购前做好“三对比”,进场时做到双人复验。按照冀四建发()a2号文件《物资管理制度》进行控制,杜绝保管、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4、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措施,保证目标、指标的`实现。4.1钢材节约:

4.1.1做好现场管理,以进场控制用量,月底盘点准确,防止浪费;4.1.2按照下料尺寸,合理选购钢材。合理搭配各种下料钢筋的尺寸,减少短头钢筋的出现。

4.1.3采用合理工艺方法,和钢材的接头方式,节约原材料;

4.1.4做好废旧物料的综合利用工作,短钢筋作定位铁和锚件的支脚节。4.1.5选择先进的施工技术,降低综合成本。4.2水泥节约:

4.2.1做好进场验收工作;尤其是散装水泥,必须对水泥车过磅称重,验收过磅小票。

4.2.2合理选择水泥品种和配料,严格执行配合比的制度;不得随意调整配合比。

4.2.3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找出盈亏原因,加强过程控制;4.2.4定期对电子磅称进行鉴定,保证计量准确。4.2.5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施工过程损耗。4.3碎石节约:

4.3.1进场时实行双人复验制度,正确检尺,保证足方进场数量;4.3.2在搅拌过程中,严格按照配合比配料;不得随意调整配合比。4.3.3在施工中重点加强砼支模的控制,做到不跑模、不涨模;4.4砂节约:

4.4.4充分利用落地灰,做好循环利用。二、完成时间:

管理方案。

目标: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指标:对施工现场噪声分阶段、时段进行有效控制。

一、方案措施:

1、在购置大中型设备时,执行公司下发的冀四建发(2007)a14号《关于下发通知》的文件和冀四建一司发(2009)a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做好采购前的评估工作。加强设备维修工作,严格控制设备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2、在机械设备使用工程中,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行为。搭好防护棚,减轻噪声影响。

3、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如:桩基、模板支拆、架体支拆、砼振捣等工作,工长在进行技术交底时,要有环境方面明确要求,加强噪声的控制和防治工作。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在施工中产生不可防治噪声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由项目部派专人与周边的居民进行沟通,求得谅解。

5、施工项目派专人做好噪声的检测工作,按冀四建发(2007)a4号《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检测。保证噪声控制在项目管理目部范围内。

6、分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噪声监督检查工作。二、完成时间:

定期对项目部噪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三、责任部门:设备材料科四、协作部门:

安全科工程管理科财务科。

管理方案。

目标:无重大环境投诉,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地方环保监测标准。

指标:总排污口排出污水(单位含量:mg/l)ph值6-9,cod。

一、方案措施。

1、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进行统一规划,建立良好的排水网络,严禁雨水积存,有条件的地方与市政排污管网相连。不能相连的设积水坑,积水坑内不得倾倒垃圾和有害物品,避免污染地下水资源。

2、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油水隔离措施,不得将废油直接倒入下水道,废油用容器集中盛装后统一处理,污水沉淀物尽量固体化集中运至垃圾收集站(点)。

3、机关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的厕所应构筑封闭式化粪池,并定期消毒,冲刷用水应及时排放到化粪池内,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搅拌站)经冲洗后的废水应在沉淀池沉淀,废水可重新使用的应重新使用,沉淀物应尽量固体化集中处理,不得向沉淀池倾倒废机油、液压油及其他石油类废油料。

5、未经处理过的重金属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封存,交环保部门处理,不得与一般生活垃圾混放,以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倾倒入排水系统。

6、废水排放按《固废、扬尘、噪声及污水排放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测,并获取当地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

7、综合办公室负责分公司机关污水排放综合管理工作,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测,并获取当地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

8、财务科负责分公司机关污水排放设施的建设、改造及污水排放检测所需资金的。

落实,并对分公司污水排放控制、检测等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二、完成时间。

分公司机关办公区污水排放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定期检测;在建施工项目部自入场开始至工程交工止,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测。

三、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四、协作部门:财务科。

河北四建一分公司。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中的职责,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申请与发放管理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由放射工作单位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令第55号等文件通知》(黑卫监督发〔2015〕163号)文件中附件2要求填写《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后,统一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申请,垦区向农垦总局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同时,提交附件2中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有关资料。

(二)放射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发放加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工作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办证程序。《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样式按照《卫生部办公厅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样式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5〕34号)文件要求由各地联系购买。

(三)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年末将本年度注销和新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编号、工作岗位、职业照射种类代码、发证日期)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王雪航;电话:0451-53605333转8816;传真:0451-53622441;邮箱:http://),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证工作进行监督。

二、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

(一)培训的范围: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

(二)培训的组织

1、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培训师资力量;编制培训教材;建立考核题库;协助各市(行署)卫生局制订培训计划,汇总各地培训情况并形成培训工作总结上报省卫生厅;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每年年初向省卫生监督所提交当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3、各地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时,要采用省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编制的统一教材,师资原则上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对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地市可申请省卫生监督所统一从全省符合师资条件的`人员中选派授课,试卷从省卫生监督所试题库中抽取。

4、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结果,应由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记录归档,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5、省卫生监督所承担《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省直管单位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

6、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三、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一)各地要认真按照《办法》中的有关于要求,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放射工作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放射工作单位到取得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到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提高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对不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或未组织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未按规定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单位,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查处。

(二)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送达放射单位,并在每年的十一月末前将被监测单位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上报到该单位所在地市的卫生监督机构,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数据上报的管理

各地市的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执行放射卫生监督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上报年度监督统计报表。定期监督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按时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并要求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将自身的监测数据系统与国家的数据系统进行联网,按时汇总和上报本年度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数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卫生监督依据。

1.目的  

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内涉及的高温、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

3.定义  

3.2  作业环境: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和空间; 

3.3  生产性中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毒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

3.4  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在生产性有害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 

3.5  职业危害作业点:指劳动者在生产性有害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

3.6  职业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凡是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3.7  职业中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所引起的人体伤害; 

4.职责 

协调有关单位按进度要求完成; 

4.2安全管理课是职业安全健康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4.2.3监督、协助完成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工作; 

4.2.5负责职业危害作业相应的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管理工作; 

方法,在进行生产工艺布置要考虑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4 财务控制部负责对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的专款专用; 

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工作程序与要求 

5.6  技术中心在编制加工工艺时,对有污染的工序,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污染。

5.12产生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14 对于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单位要及时与人力资源组取得联系,安排相应的工作。 5.16商务部按计划采购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所需物资,并作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供应采购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总结

状态,环境缺陷,管理缺陷等,组织40余名经过培训的基层专业人员,对全矿纳入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43个生产、加工、服务单位的1618个危害(因素)进行了危险源辩识,辩识工作以基层单位为主,体系内审人员分工包片指导的方式进行,特别对以往发生过事故的作业单位和新工艺、新技术,做了重点辩识,避免漏项。

1.2风险评价及控制。

危害辩识结束后,组织采掘系统、机运系统、通风系统、后勤系统、物资供应系统及培训、医疗、保卫、环保,共40多名评价人员,分系统根据危险源辩识出的危害进行分类,即分出哪些是不可容许危险或职业危害,哪些是重大危险或职业危害,哪些是一般危险或职业危害,有无外来单位导致的危险或职业危害,最后对1618个危险源进行了归类汇总,汇总出重大危险32项,不可容许危险源9顼,将12项纳入了目标管理。对可承受的风险提出控制方案或措施,并考虑是否需要投人装备及人员培训。对10项不可容许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进行控制。对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考虑怎样把风险降到最低,以确保损失最小。对此,制定了15个应急预案,应付不可承受风险的'发生。

矿组织内审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性内审。顺利通过了公司的内审和中质协的外审。

徐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一年多来,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规范了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管理者的业务水平。特别是20xx年以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使徐庄煤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使每项工作始自有止(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构成闭合)。例如:在安全隐患排除整改中,严格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查出安全隐患后,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到现场跟班队长整改,现场整改后反馈到管理单位,管理单位组织复查并做好记录。这样既能保证安全隐患整改质量,又能预防下次同类隐患的出现,达到预防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在“三违”人员处理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条款进行处理,使每一个“三违”人员既受到了教育,又提高了安全意识。同样在安全培训、下井人员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劳动纪律整治、运输治理等安全管理中都严格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同时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集中保管矿井十大安全生产系统图和矿井灾害预防应急方案,有利于安全应急事故的处理,从而促进了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从徐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结果看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规范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开辟了新的途径。(责任编辑:吴自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的编制是为帮助和指导本企业各项目部建立适合本项目特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以便其采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由于建筑企业的施工活动多样、施工条件多变,因此,建筑企业在使用本指南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施工活动类型、危害与风险的实际状况以及下述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行业特点,来灵活确定其对实施指南的适用程度,以确保对本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的使用能够切实有效:。

(3)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容易产生机械伤害;。

(7)施工流动性大,施工现场变化频繁。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施工项目:。

建筑企业和项目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核心是为企业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并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的目标。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应遵循《导则》与《指导意见》提出的管理措施运行模式,即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图2-1),这一运行模式具有普遍适用性,同时也满足《审核规范》及其他认证准则的要求。

作为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方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有着若干通用的特点,如强调最高管理者的承诺与责任、员工参与、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持续改进和体系评价等。企业和项目在实施自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应注意在这些通用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和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与管理的实际,充分体现下述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本特点。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动态管理。

由于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变化频繁、流动性大,而且,由于承包项目的不同,其生产工艺和方法也是多样且规律性差。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应特别注意根据客观状况的变化,及时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进行评审,并注意在发生变化前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措施。

2.强化承包方的教育与管理。

建筑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主要为承包方,而这些人员的文化层次较低,人员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应特别注意通过适当的培训与教育形式来提高承包方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与知识,并建立相应的程序与规定,确保他们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健康规定与要求,并促进他们积极地参与体系实施和以高度责任感完成其相应的职责。

3.加强与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建筑企业和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相关方,如承包方、业主、监理方和供货方等。因此,为了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与不断改进,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序与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与各承包方的技术交底与协调、及时收集并满足业主与监理方的各项要求等。

4.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等设计活动的管理。

建筑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变化频繁、流动性大,但每一承包项目的施工都必须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执行。因此,必须通过体系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对上述设计活动的管理,确保每一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都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从而促进建筑施工的本质安全。

由于建筑企业和项目施工活动的流动性,在每一承包项目的施工活动中都要涉及现场临建设施及施工人员住宿与餐饮的管理问题,这一问题也是以往建筑施工队伍出现安全与中毒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必须对此建立与保持相应的程序和规定,以控制现场临建设施及施工人员住宿与餐饮管理中的风险,杜绝由此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

6.融合。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作为其全面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与运行应融合于整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包括体系内各要素、程序和功能与其他管理措施的融合。

(三)体系建立与实施的主要步骤。

1.学习与培训。

在企业和项目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需要企业和项目所有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既是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过程,也是企业和项目所有员工建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过程。因此,体系的实施需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使所有员工能够接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管理思想,理解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

管理层培训主要是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建立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培训的目的是统一思想,在推进体系工作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内审员培训是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关键。应该根据专业的需要,通过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开展初始评审、编写体系文件和进行审核等工作的能力。

全体员工培训的目的是使他们了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并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各项实践。

2.初始评审。

初始评审的目的是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提供基础,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持续改进建立绩效基准。

初始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对现有的或计划的建筑施工相关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确定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

(6)对现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和职责分工等进行评价。

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并作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绩效的持续改进,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参照本措施实施章节中初始评审的要求定期进行复评。

3.体系策划。

根据初始评审的结果和本企业和项目的资源,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策划。策划工作主要包括:。

(3)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要求进行职能分配和机构职责分工;。

(6)文件编写: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以适用于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自身管理形式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关键岗位与职责、主要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框架内的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等予以文件化的规定,以确保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各级人员发生变动时)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运行。

(7)体系试运行:各个部门和所有人员都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安全健康管理和建筑施工活动,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试运行,以检验体系策划与文件化规定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8)评审完善: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试运行,特别是依据绩效监测和测量、审核以及管理评审的结果,检查与确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各要素是否按照计划安排有效运行,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使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一)方针与承诺。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在征询员工及其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书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规定其体系运行中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及绩效总目标,表明实现有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正式承诺,并为下一步体系目标的策划提供指导性框架。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制定、实施与评审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以确保方针实施与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与企业的其他管理措施协调一致:。

1)企业和项目自身的整体经营方针和目标;。

2)所适用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规定;。

3)企业和项目规模及其自身风险的特点;。

5)员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2)为确保所建立与实施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能够达到控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和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目的,建筑企业和项目所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应包括以下内容:。

2)承诺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

(3)建筑企业和项目对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应简明、易于理解且注明颁布日期,并经最高管理者签字生效;

4)应确保相关方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获得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2条款。

(二)组织。

该过程的目的是要求建筑企业和项目确立和完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正确、有效的实施与运行所必需的组织保障基础。体系的组织包括机构与职责、培训及意识和能力、协商与交流、文件化、文件与资料控制以及记录和记录管理。

1.机构与职责。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的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并应在企业内设立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岗位,针对那些对其施工活动、设施(设备)和管理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监督的各级管理人员,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有效建立、实施与运行并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至少明确规定下列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用、职责和权限:。

(b)各专业工程处(公司)、项目部及其各级管理、执行和监督人员;。

(d)确定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其控制的人员;。

2)建筑企业和项目所确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与职责应:。

(c)能够促进企业和项目所有成员(包括员工及其代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建筑企业和项目的最高管理者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4)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管理者代表,赋予其充分的权限,并确保其在职业安全健康职责不与其承担的其他职责冲突的条件下完成下列工作:。

5)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上述各级负责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人员(包括安全健康委员会)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

上述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对于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建筑企业和项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将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预期效果与实际结果比较来评价资源的充分性。当企业和项目内具备必要知识与技能的人力不足以确保体系有效实施与运行时,建筑企业和项目还应考虑灵活使用外部的专家等。

6)对于设有安全健康委员会的建筑企业和项目,企业和项目应做出有效的安排(如建立与保持安委会的协商计划),以保证员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7)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1条款。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为了有效地开展体系的策划、实施、检查与改进工作,必须基于相应的培训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均具备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具备本岗位的安全健康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安全健康危险危害因素。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并保持培训的程序,以便规范、持续地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程序应重点阐述下述关键过程的内容与方法:。

(b)制定满足培训需求要求的各项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法与目标;。

(c)各级管理者对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d)及时、系统地开展必要的培训;。

(f)保持培训和个人能力的适当记录。

2)建筑企业和项目可针对以下方面,建立并保持培训计划:。

(b)员工上岗、换岗、复岗前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岗继续教育培训;。

(d)对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人员的培训;。

(h)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外部培训;。

(i)供货方人员、承包方人员、临时工和访问者的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其所涉及到的运行活动中的危害和风险,并按照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程序的要求安全地从事相应的作业动。

3)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可针对以下主题或范围:。

(a)作业场所的危害与风险;。

(c)降低或控制风险的措施;。

(d)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

(e)作业场所的控制设备;。

(f)危险与有害作业的操作规程;。

(g)应急响应;。

(h)纠正与预防措施;。

(i)信息交流方式;。

(l)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审,评审时应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的参与,如可行,应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以保证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5)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应以适合于企业和项目规模及活动特点的形式开展,并由专业人员来完成,可行时形成文件。培训应是免费的,如可能,培训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6)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2条款。

3.协商与交流。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通过建立有效的协商与交流机制,确保员工及其代表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并鼓励他们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活动,促进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交流和及时接收处理相关方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建筑企业和项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提供支持。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并作出文件化的安排,促进其就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信息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如分承包方人员、供货方、访问者)进行协商和交流。

2)建筑企业和项目的信息交流程序应保证所有信息相关方均能接受并传送必要的信息,交流的范围应包括:。

(c)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3)建筑企业和项目所需交流的信息类型应至少包括:。

(a)技术交底;。

(b)事故调查报告;。

(c)纠正与预防措施;。

(d)审核发现;。

(e)msds信息;。

(f)危险警告。

4)建筑企业和项目的信息交流渠道,可采用张贴与通知、短讯与电子邮件、公告牌、年度报告以及简短汇报、培训、新员工入场安全技术教育等任何适用的书面或口头交流的形式。

5)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在企业和项目内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如成立安全健康委员会、工会或其他类似机构;选举或指定员工职业安全健康代表及员工代表;选择员工加入职业安全健康实施队伍等)与协商计划,确保企业和项目能有效地接收到所有员工的信息,并安排员工参与以下活动过程:。

(d)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有关变更(如引入新的设备、原材料、化学品、技术、过程、程序或工作模式或对它们进行改进,不同地区施工气候及生活条件所带来的影响)而进行的协商。

6)建筑企业和项目应确保员工在职业安全健康事务上享有的权利得到充分保证,并应通过适当途径让员工了解谁是员工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方面的代表和谁是管理者代表。

7)建筑企业和项目的员工代表的选择应尊重员工的意见,可与建筑企业和项目工会会员或者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合起来,使其能够充分代表员工的意见,并具备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能力。

8)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3条款。

4.文件化。

(1)目的。

保持最新、充分并适合于建筑企业和项目实际特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确保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各级人员发生变动时)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运行。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以适合于自身管理的形式(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与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制定体系文件时,应对原有现行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予以全面的清理,并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予以评审,以确保其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更为便捷、适用和有效。同时,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b)拟采用文件的物理特性及其使用的环境。因为这可能要求对文件形式进行考虑,对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的使用也应给予类似的考虑。

3)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4条款。

5.文件和资料控制。

(1)目的。

对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运行和职业安全健康活动绩效至关重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予以识别和控制。

(2)实施要求与提示。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制定书面程序,以便对职业安全健康文件的识别、批准、发布和撤消以及职业安全健康有关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其满足下列要求:。

(d)传达到企业和项目内所有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

(f)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或)保存知识的目的,对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

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5条款。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记录并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和有关要求的运行信息,以证实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实施的'有效性与符合性。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下列职业安全健康记录:。

(a)培训记录;。

(d)协商和信息交流产生的记录;。

(e)事故(包括事件)报告;。

(f)事故(包括事件)跟踪报告;。

(g)不符合事项报告及整改资料;。

(i)健康监护档案;。

(j)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维护记录;。

(k)应急响应演练报告;。

(l)管理评审报告;。

(m)所辨识与评价危害和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清单;。

(n)有关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方面的记录。

2)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确定记录的保存期,将其存放在安全地点,便于查阅,避免损坏。重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以适当方式或按法规要求妥善保护,以防火灾和损坏。

3)建筑企业和项目应注意明确哪些记录是必要的,以避免因繁琐的记录给执行层带来的不便而耗费大量时间影响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4)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5.3条款。

(三)计划与实施。

计划与实施目的是要求建筑企业和项目依据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与风险情况,针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划,并建立和保持必要的程序或计划,以持续、有效地实施与运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划。计划与实施包括初始评审、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预案与响应。

1.初始评审。

(1)目的。

初始评审是指对建筑企业和项目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相关管理方案进行评价,目的是依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总体目标和承诺的要求,为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的各项决策(重点是目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并为持续改进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提供一个能够测量的基准。

对于尚未建立或欲重新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建筑企业和项目,或该企业和项目属于新建组织时,初始评审过程可作为其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

初始评审过程主要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以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两项工作。建筑企业和项目的初始评审工作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来完成,如组织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各项目部的安全员等,以确保初始评审的工作质量。如可行,此项工作还应以适当的形式(如安全健康委员会)与企业和项目的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交流。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将初始评审的结果形成文件。

初始评审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3.1和4.3.2条款。

(2)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通过定期或及时地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来识别、预测和评价建筑企业和项目现有或预期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组织中存在哪些危害/风险,并确定消除、降低或控制此类危害/风险所应采取的措施。

2)为确保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并为在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的各项决策提供有效的基础,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首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程序重点提供和描述下列关键过程的范围、方法、程度与要求:。

(a)如何划分作业活动;。

(b)如何辨识各类作业活动中的危害;。

(c)如何评价现有控制措施条件下的风险;。

(d)如何确定风险的可承受性;。

(e)如何策划消除或降低各类危害与风险所需的控制措施;。

(f)如何评审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建筑企业和项目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方法,可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审核规范—实施指南》(安监技装字[20xx]24号)附录1并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予以实施。

3)针对上述程序的要求,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在具体实施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之前做好下列前期准备工作:。

(a)拟使用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时限、范围和方法;。

(c)负责实施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人员的作用和权限;。

(e)应与员工及其代表以及安全健康委员会进行协商并请他们参与此项工作,包括评审和改进活动。

4)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时应注意确保其满足下列充分性的要求:。

(c)考虑作业场所内所有的物料、装置和设备造成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包括过期老化以及租赁和库存的物料、装置和设备。为便于建筑企业和项目参照本实施指南开展危害辨识活动,本实施指南的附录给出了普通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工民建施工活动中部分常见的作业活动分类及其所存在的主要危害和可能导致的事故,但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实施具体的危害辨识时,应注意在此指导基础上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对于所辨识各类危害所导致事故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由于各建筑企业和项目自身的管理与技术装备水平等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各企业和项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价和策划。

5)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活动,是确保所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实现“预防为主”与“持续改进”的关键,是体系众多要素决策的基础。因此,在充分考虑建筑企业和项目资质范围及其承接工程的规模和性质、作业场所的状况、风险的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和项目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实施过程还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以确保该项活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d)即使对建筑作业活动中的某项特定危险任务已有书面控制程序,也应对该项任务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6)建筑企业和项目针对所辨识和评价的建筑作业活动中各类影响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危害和风险,在考虑能够为确定具体的设备管理方法、培训需求、运行(作业)标准以及监测体系运行绩效测量标准提供适宜信息的同时,应按如下优先顺序策划出预防和控制的措施,以便为制定管理方案提供基本依据:。

(a)消除危害;。

(c)制定安全作业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来降低危害的影响;。

(d)综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完全控制危害或降低风险时,应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或设施,并确保这些个体防护用品或设施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7)由于建筑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变化频繁、流动性大,而且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规律性差,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应按预定的或由管理者确定的时间或周期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进行评审。同时,当企业和项目的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得对现有辨识与评价的有效性产生疑义时,也应及时进行评审,并注意在发生变化前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措施,并确保在各项变更实施之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这种变化可能包括:。

(b)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修订、机构的兼并和重组、职责的调整、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技术的新发展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企业和项目的变化。

(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3.2)实施要求与提示。

1)为了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中遵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等承诺,建筑企业和项目应认识和了解影响其活动的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有关人员,同时,确定为满足这些适用法律法规等所必须采取的事项。

2)建筑企业和项目为了确保全面、规范地认识和了解影响其活动的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应将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工作形成一套程序。此程序应说明企业和项目应由哪些部门(如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各项目部)、如何(主要指渠道与方式,如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上级主管机构、商业数据库和职业安全健康服务机构等)及时全面地获取这类信息、如何准确地识别这些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和项目的适用性及其适用的内容要求和相应适用的部门、如何确定满足这些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具体措施、如何将上述适用内容和具体措施等有关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等。

3)由于建筑企业和项目的地区流动性大,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不断修订与完善,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在建立和保持与其活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其必须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保持此类信息为最新,并为评审和修订目标与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目标。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设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目标,以确保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中的各项承诺,并为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提供依据。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是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具体化和阶段性体现,因此,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制定目标时,应以方针要求为框架,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以确保所制定的目标合理、可行:。

(d)考虑以往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与实现情况,以及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情况,确保目标符合持续改进的要求。

2)建筑企业和项目除了制定整个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外,还应尽可能以此为基础,对与其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物资、设备、运输、培训教育、消防保卫等职能部门)、各专业工程处(公司)以及各施工项目单位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4)为了确保能够对所制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客观的评价,目标应尽可能予以量化(如为每个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确定适当的指示参数,这些指示参数应有利于监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下是一些可供参考的实际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类型,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时,应结合上述目标的要求,在原有目标的基础上(如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等)予以科学的完善,以确保所制定的目标合理、实用、有效并便于测量与评价,且在必要时能够予以改进。

(a)风险水平的降低,如完善“临边洞口”防护,实现防护设施设置达标;。

(d)消除或降低特定意外事件的频次,如轻伤事故控制在׉以下。

6)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3.3条款。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制定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计划),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时,应针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与目标的要求,在依据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以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结果的基础上,还应充分考虑以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实施与运行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情况、绩效测量与监测的结果、外部监察机构和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报告或信息、事故和事件等原因的调查结果以及审核结果各种因素,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并有助于实现持续改进。

2)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时,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如安全健康委员会)征求员工及其代表的意见。

3)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可以采用公司或部门的工作计划(规划)以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措施与要求等形式来灵活体现,但应阐明做什么事、谁来做、什么时间做,并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b)上述方法所对应的职责部门(人员)及其绩效标准;。

(c)实施上述方法所要求的时间表;。

(d)实施上述方法所必须的资源保证,包括人力、资金及技术支持。

4)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以便于在管理方案实施与运行期间企业和项目的施工生产活动或其内外部运行条件(要求)发生变化时,能够尽可能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管理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期间多数情况下为一年(年度方案),但也并非完全限于此。

6)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3.4条款。

4.运行控制。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针对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并需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与活动(包括辅助性的维护工作)建立和保持计划安排(程序及其规定),在所有作业场所实施必要且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以确保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得以有效、持续地落实,从而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和遵守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对于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与规定。文件化的程序与规定应依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实际情况以及获取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明确此类运行与活动的流程以及每一流程所需遵循的运行标准。

以下是建筑企业和项目的一些典型的需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与规定的运行或活动,但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具体建立和策划运行控制时,应注意在此指导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b)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c)基础、结构、设备安装与装修施工;。

(d)施工临时用电;。

(e)临边与洞口作业的防护;。

(f)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与维护;。

(g)小型施工机具的使用与维护;。

(h)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i)易燃易爆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与使用;。

(j)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与使用;。

(k)交通运输管理;。

3)建筑企业和项目对于劳务或工程等分包商(包工队)或临时工的使用活动,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确保企业和项目的各项安全健康规定与要求(或至少相类似的要求)适用于分包商及他们的员工,并杜绝将生产经营项目等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此类管理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b)承包方的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如何报告作业场所内的工伤、疾病和事件的规定;。

(c)如何定期监测作业现场承包方各项活动的安全健康绩效;。

如果在某一建筑施工现场有多个分包单位共同作业时,为了避免交叉作业所带来的各种危害,建筑企业和项目还应在上述程序中规定如何与各承包方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何在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只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建筑企业和项目如何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与管理的要求。

4)对于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活动,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建筑施工活动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变更或补充等活动建立并保持有效的程序化管理,在编制内容上应重点规定如何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变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来策划和设计确保安全施工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等。

5)针对上述所有运行与活动的控制(管理)程序,均应满足下列条件:。

(a)适合于预防和控制建筑企业和项目所面临的危害/风险;。

(b)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e)定期评审,并在必要时予以修订。

6)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6条款。

5.应急预案与响应。

(1)目的。

主动评价建筑企业和项目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检验预期的响应效果,并改善其响应的有效性。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依据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法律法规等要求、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历以及应急响应演练及改进措施效果的评审结果,针对施工安全事故、火灾、安全控制设备失灵、特殊气候、突然停电等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从预案与响应的角度建立并保持应急计划。应急计划应说明特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需采取的措施,并包括下列内容:。

(a)所识别各种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b)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

(c)紧急情况发生时内部协作与交流所必需的信息;。

(g)紧急情况发生时施工现场使用或存放危险物料的应急处理措施;。

(h)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外部应急机构(如消防、抢险、急救等机构)的接口;。

(i)与执法部门的交流;。

(j)与邻近单位和公众的交流;。

(k)重要记录资料和重要设备的保护;。

(l)紧急情况发生时可利用的必要资料,例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等。

2)建筑企业和项目应针对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确定应急设备的需求并予以充分的提供,并定期对应急设备进行检查与测试,确保其处于完好和有效状态。

应急设备可包括:。

(a)消防设施(如专用消防水管网、消防栓、灭火器等);。

(b)急救设备(如急救箱等);。

(c)安全疏散通道;。

(d)通讯设备;。

(e)安全避难场所;。

(f)紧急隔离栅、开关和切断阀。

3)建筑企业和项目应按预定的计划,尽可能采用符合实际情况的应急演练方式(包括对事件进行全面的模拟)来检验应急计划的响应能力,特别是重点检验应急计划的完整性和应急计划中关键部分的有效性。如可行,应鼓励外部应急机构参与演练。

4)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对上述应急演练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计划。

5)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应急计划中应对外部机构的参与形成明确的规定,应通过沟通向这些机构说明他们需参与和可能遇到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于他们能更有效参与应急响应活动。

6)建筑企业和项目应确定实施应急计划所需的培训需求,对全体人员(特别是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的人员)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培训,以确保他们有能力完成应急期间自身的职责、作用与义务。此项培训工作应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7)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4.7条款。

(四)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要求建筑企业和项目定期或及时地发现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运行过程或体系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确定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或需要持续改进的地方。体系评价主要包括绩效测量与监测、事故和事件以及不符合的调查、审核、管理评审。

1.绩效测量和监测。

(1)目的。

确定反映建筑企业和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关键参数并建立和保持绩效测量与监测的程序,以便定期地监测、测量和记录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并明确不同职能与层次人员在绩效测量和监测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应根据企业和项目的规模和施工活动的性质、所辨识出的危害/风险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要求,合理地确定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绩效标准(参数)以及企业和项目所适用的定性和定量测量方法,以确保绩效测量和监测活动能够提供下列信息:。

(b)日常的危害辨识、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信息;。

2)建筑企业和项目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所提供的测量和监测应该:。

(c)能够支持企业和项目的评审活动,包括管理评审;。

(d)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结果予以记录。

3)主动测量应作为一种预防机制,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法律及法规要求,制定包括监测对象与监测频次的监测计划,并以此对建筑施工的必要基本过程进行监测。内容包括:。

(c)监测作业环境(包括作业组织)的状况;。

(e)对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和项目签署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集体协议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4)被动测量包括对如下事项的确认、报告和调查:。

(a)与工作有关的事故、事件;。

(b)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

5)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保存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记录,用来证明是否遵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对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巡视、调查和审核的记录进行抽样分析,以识别不符合和危害反复出现的根本原因,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于检查时所发现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作业条件、不安全状态等情况,应作为不符合并形成文件,进行风险评价,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6)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列出用于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测量设备清单,使用唯一标识并进行控制,设备的精度应是已知的。建筑企业和项目应有文件化的程序描述如何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测量,用于职业安全健康测量的设备应按规定维护和保管,使之保持应有的精度。测量设备的校准计划应形成文件,包括:。

(a)校准频次;。

(b)可供参考的测试方法;。

(c)校准设备;。

(d)发现测量设备未校准时应采取的措施。

测量设备的校准应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对于关键的或难以进行的校准,应制定相应的程序。用于校准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则应将校准的依据形成文件。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保存所有校准、维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记录应能反映出调整前后测量的细节。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向使用者清楚标明测量设备的校准状态,使用者不应使用校准状态不明或已知未校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测量设备,一旦发现有这类测量设备,则应加贴标识、标签或其他标记,以防误用,标记应与书面程序的规定相一致。控制要求中应包括产品校准状态的识别和未校准设备时的措施,应签发不符合报告,并对采取的措施形成文件。

7)承包方所用测量设备应和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设备接受同样的管理,应要求承包方保证其设备符合这些要求。建筑企业和项目使用设备前,对于任何已识别出的需要有测试记录的关键设备,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一份设备测试记录的副本。如果工作任务要求经过专门的培训,承包方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培训记录,供用人单位评审。

8)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5.1条款。

2.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调查。

(1)目的。

建筑企业和项目应建立有效的程序对所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以识别和消除此类情况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通过程序的实施,发现、分析和消除不符合的潜在原因。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在建立与保持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程序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g)明确规定发现事故、事件、不符合后应采取的措施。

2)建筑企业和项目在程序中所规定的调查的过程应包括:。

(a)应予调查的事件类型(如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的事件);。

(b)调查目的;。

(c)调查人员及其权限和资格(必要时可明确各级管理者的权限和资格);。

(d)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根源;。

(e)是否安排访谈目击者;。

(f)如何获得和保存证据等;。

(g)有关调查情况上报的安排,包括法律、法规对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3)建筑企业和项目在程序中规定的主要调查内容应包括:。

(a)对事件的描述。如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c)设施设备特征。如工艺条件、施工方法、设备状况等;。

(f)伤害特征。如受伤害的人数、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h)培训问题;。

(i)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与根本原因。

4)如果企业和项目成立了安全健康委员会,则调查结果应与其交流,安全健康委员会应提出合理建议。调查结果及安全健康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应与负责采取纠正措施的人员交流,调查结果与纠正措施作为管理评审的一项内容应在持续改进活动中予以考虑。

5)建筑企业和项目必须针对调查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予以有效实施,以免重复发生类似的事故、事件与不符合。

6)建筑企业和项目应保存对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分析和报告的记录,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事故的登记簿,并登记可能有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后果的事件。

7)本要素的实施可参考《审核规范》的4.5.2条款。

3.审核。

(1)目的。

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审核的方案和程序,以评价建筑企业和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要素的实施能否恰当、充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实施要求与提示。

1)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审核应主要考虑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程序及作业场所的条件和作业规程,以及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所制定的审核方案和程序应明确审核人员能力要求、审核范围、审核频次、审核方法和报告方式。

2)为确保审核的有效性,建筑企业和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审核应满足下列要求:。

(a)按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审核次数;。

(b)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c)审核结果中应包括对程序、规程的符。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护煤矿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防治煤矿尘肺为重点,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整合重组以来,公司把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员工职业的健康作为重点工作,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个体防护设施的配备、以及防尘措施等方面认真进行落实,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矿井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下面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清底数,分类自查自整。

公司实质性接管以来,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高度重视,把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内容,积极开展摸清底数,自查自整工作。

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活动,通过发宣传单、宣传手册以及大屏宣传栏等方法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

公司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培训作为一项关键内容进行,尤其是重点培训新入企业的员工,确保员工对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真正掌握。

(四)坚持一年一度的体检工作。

全体员工每年在县康复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并将体检结果送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析、备案。

(五)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实施。

完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职工防护用品到位。通过为职工按时、足额派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大大降低了职工职业病发病的几率。

提高矿井综合防尘实施。在井下安装了静压除尘系统装置,在所有巷道、作业点的变坡点、皮带机等关键部位加装喷雾洒水设施,实行喷雾洒水,有效地降低了井下粉尘含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近两年来,公司未发生新增的职业病患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

三是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差。

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以解决完善。

(一)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切实加强我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建设,换转职能、建立完善的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行动。要认真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防治煤尘危害治理为重点,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

(三)营造氛围,强化意识,大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目前一些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匮乏的情况,重点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着力构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对职业卫生技术现状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实施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安监系统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职业健康技术队伍,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矿井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思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用人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伤害程度分类。

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l一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我国目前有如下规定: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1988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月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倩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三)职业病的防治。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本法共7章79条。

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的规定、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此外,该法根据所设定的制度、措施,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危害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法还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做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诫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

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n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9年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

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由来随着iso9000标准以及iso14000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实施,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标准化问题.问题的提出基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从企业内部来讲,随着生产的发展,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摆在显赫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一套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法,他们期待有一个结构化、程序化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从世界贸易角度来讲,企业之间的活动、过程、产品中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备受关注,需一套互认的国际标准来规范企业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作者:孙志荣王进作者单位:刊名:上海质量英文刊名:shanghaiquality年,卷(期):2002“”(1)分类号:f2关键词: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总结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标准,本公司的体系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一、产品质量检验情况:

质检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负责公司质量管理职能。根据这一年以来的检验报表,由于各道工序加工质量主要由样板、工装、设备控制,质检人员均能及时对生产修理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对焊接工序及退火热处理的工艺参数均已有严格的规定和监控,操作员工都较熟悉加工过程,为产品的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产品能够达到合格出厂的要求。今年以来,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各工序加工一次检验合格率达90%以上。

二、在生产流程的控制方面:

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注重过程体系的监控。产品控制过程均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实现生产过程中产品的可追溯性;在产品检验工作的过程中,对流程的控制,主要采取全面的质量管理方式,来提高产品的质量。

三、计量器具管理:

本公司的计量器具,属国家强检目录的,如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角度尺、手动试压泵等,按时送有资格单位检定,以确保其精度,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四、加强了质检职员工作岗位治理和培训工作,

今年9月份委外培训了ccs无损检测pt-i级,并取得证书。

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只有良好的质量的产品品质,才能经受得市场的考验。质检部作为为生产服务、为产品服务的部门,为迎接我厂的快速发展,以及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我部门人员必须及时提高自身技术,来适应产品多样性、复杂性日益增加的新的产品。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总结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标准,公司的体系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一、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部门目标均已达标,具体见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对采购的供方进行了再次评价,

确定合格供方名录,在采购活动能严格按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以满足公司质量管理的要求。目前公司合格供方共有6家,主要提供产品为探伤剂组、焊丝焊材、拼接片以及电镀外包加工等,提供产品的合格率为100%,供方的供货能达到公司采购要求。

三、加强了顾客的管理,

建立了顾客台账,并对日常顾客订单进行了记录和追踪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维修翻新活动均按顾客要求进行,同时会同生技部,质检部及总经理对维修件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率100%,产品及时交付率达100%。

四、公司主要维修翻新产品为阀杆、阀座、活塞和螺旋桨,

自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公司加强了质量管理,产品得到了顾客的认可,业绩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提升。

五、已于20xx年12月组织对公司相关客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

调查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共发放了20份调查表,返回20份;经过统计分析,本次调查出的客户满意度为95%,达到了公司制定的目标。

六、按文件规定的方式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针对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进行了验证。今后将更注重按程序办事,以确保措施有效,实现持续改进。

应该说,自从公司运行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以来,本部门的工作流程清晰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工作质量有了保证,当然,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改进!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雁鸿小区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hse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应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

4、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5、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1、严格落实雁鸿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相关内容。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建设方。建设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总结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标准,本公司的体系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一、生产作业的规范化。

为了贯彻体系文件的要求,为了使员工能熟练操作设备,在综合部统一的合理安排下,我们生技部进行了对关键、特殊工序的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得每位员工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提高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按照体系的要求生产作业规范化,我们生技部编制了《设备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图》、《操作指导书》、以及《工艺参数》等受控文件,还严格实行对车间的生产与操作人员作“三按”、“三检”要求。三按,即按标准、按图纸、按工艺。三检,即首检、自检、完工检。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通过质量体系文件的贯彻实施,增强了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生产服务意识;部门工作质量完全依照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进行,所有修理产品的过程及出厂质量均得到有效的控制,经主管领导检查完全符合要求。根据iso9001:20xx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本部门实行了对质量目标的分解,具体是“产品对外交验一次合格率大于等于95%,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100%,试压、探伤检验一次合格率达90%。

三、生产现场管理及标识的控制。

生产现场开展5s活动,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为创造宽松而又紧张的工作氛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生产车间做好现场物资摆放区域的标识,贯彻iso9001:20xx标准的要求,对车间的物资、待加工区、检验区、成品堆放处均作了相应的标识,对车间的通道区域也作了明显的标识,有效防止了未加工和已加工产品的混杂、不良品和合格品的混杂、待检品与已检品的混杂,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确保需要时,能对产品的质量形成过程进行追溯。

四、生产记录的完整性。

本部门按照iso9001:20xx标准程序文件的记录要求,编制了《工艺纪律检查表》、《产品加工质量流程卡》、《维修件接收记录表》、《特殊工序能力鉴定记录》以及《特殊过程质量监控表》。生产过程的控制严格按照记录要求进行填写,做到有据可查。

五、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检查。

为了使设备在受控的范围内得到有效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本部门通过对生产设备的编号,建立了设施档案,对各设备统一编号予以识别。为了执行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本部门编制了《设备年度检修保养计划》,《设备日点检表》,维护保养情况良好,目前未发现有严重的设备故障现象。对使用的设备都要求工人按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按要求做好润滑清洁等工作。由于生产的需要,今年新购置了气保焊机一台,并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六、生产过程工艺控制情况。

目前公司的人员、设备均能够满足生产加工工艺要求,操作者均能按规定进行操作,尚未发现有严重违反工艺规定操作的,以及成批不合格品的出现,生产过程是稳定受控的.。对特殊工序焊接过程,规定了焊接的电压电流和焊速,以及焊丝的直径,过程进行监控,能够满足要求。

七、工作改善方向与规划:

1.加强车间生产技术人员的工艺技术培训工作,规范生产技术人员操作,提高质量意识;做好工艺优化改进工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

2.工艺规范: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改进。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工艺和规范生产操作工作,做好生产过程批次产品性能检测工作。

3.与技术部配合,将新产品、新工艺及时地转化到生产修理中去。

4.与经营部配合,做好沟通,生产排单尽可能地在客户所需的交货期内提前安排生产,以便达成客户交期。

八、生产过程和体系运行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按文件规定的方式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针对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进行了验证。我们将严格按程序办事,以确保措施有效,实现持续改进。

应该说,自从本公司运行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以来,本部门的工作流程清晰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工作质量有了保证。经过培训,生产车间员工的自检能力和质量意识均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离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改进,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生产工作干得更好,努力把公司推向更高的层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总结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标准,它分为基础管理评价、设备设施安全评价、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评价三部分,它对每一项管理活动、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作业环境的评价都有明确的量值规定,以此来判定企业是否达到安全质量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企业管理的做法和程序,它表达了一种对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的思想和规范,主要强调系统化的健康安全管理思想,即通过建立一整套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机制,旨在制约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与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列的三大管理体系之一,这种体系是科学的、有效的、可行的,而且与组织的其它活动及整体的管理是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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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流程和运用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来源:

a.策划与准备阶段b.体系文件编写阶段。

c.体系文件试运行阶段d.第三方审核认证阶段。

2.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易导致()事故。

a.高处坠落b.起重伤害。

c.坍塌d.物体打击。

二、多项选择题。

a.文件b.目标。

c.运行控制d.沟通和协调。

e.结构和职责。

三、案例题来源:

[案例1]。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旧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工程。9月19,在给管沟进行人工清槽时,由于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造成长约lom的沟壁坍塌,5名在沟底作业的民工被埋压,经抢救4人脱险,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在该项目工程施工中,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开挖的沟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放坡或支护;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实用性,导致施工人员在具体施工中无章可循,冒险蛮干;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发生。

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类?

(4)何谓职业伤害事故?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哪几类?

[案例2]。

某大厦建筑面积约26700m2,框架—剪力墙结构箱形基础,地上12层,地下2层。民工甲和两名电焊工在10层进行钢筋对焊埋弧焊作业时,甲右手拿起焊把钳正要往钢筋对接处连接电焊机的二次电源时,不慎触及到焊钳的裸露部分致使触电倒地。焊工乙见此情景,立即拉开了民工甲手中握着的焊把钳,使甲脱离带电体,但由于甲中午喝过酒,加剧了心脏承受力,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3]。

某建筑公司承建某住宅工程。砌筑a组在东北墙角10m高处砌外墙,砌筑b组在东墙南侧砌自行车存放棚。上料井架设在楼南墙侧。a组工人张某运砖时,将高出车帮的一车砖推到砌筑b组上空拐弯处,车轮被脚手板缝隙卡住,手推车前倾,几块砖连续坠落下来,击中下面工作的砌筑工王某头部,将安全帽打掉后,又击伤左前额,人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试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内容要满足一个框架和三个承诺的要求,分别指什么?

(3)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哪些?可导致何种事故?

(4)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初始状态评审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案例4]。

某建筑物为5a智能型写字楼,总建筑面积86520.6m2,框筒结构桩箱复合基础,基坑深约12m。5名建筑工人在做地下防水时,由于通风不良,导致作业面苯和汽油浓度急剧增高而发生中毒。较重的出现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呈现出明显的躁动不安,经紧急抢救后,逐渐恢复健康。

问题:

(2)职工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企业安全员职业健康管理岗位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叫xxx,今年23岁,高中文化。非常感谢公司能给我这次展现自我,首先感谢公司给予我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公司通过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上岗,这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尝试。我一是拥护,二是支持,三是参与。我将珍惜这次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勇敢地走上台来,接受大家的评判。

下面我就我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以及做好安全工作的思路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请予以批评指正:

企业的'效益不仅仅是经济收益的好坏,更取决于安全的保障,安全工作在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安全工作始终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安全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因而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工作才能达到安全生产,才是企业正常运作的最根本的需求。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如果我能够成功当选为安全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安全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和厂各项管理措施

2、不断发掘有效的、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法,消除安全隐患。

3、围绕门市各个时期工作中心和任务,不断刻服困难创新务实地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完上级公司下达各项任务。

4、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认真来对待当地党政部门交予的工作任务,文件会议精神上传下达及时,不延误,积极来完成和努力做好这方面工作。

5、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中碰到自身无法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请示,并提出自已对问题见解和建议。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古人说:“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无论上、下,我都将以这句话自勉,一如既往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最后,我想用一句歌词来结束我的演讲:“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让我们一起风雨兼程,跨越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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