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

时间:2023-08-25 12:10:11 作者:储xy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一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保障“新天泽国际广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相关事宜,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二条:维修保养范围及内容

维修保养内容:具体内容为裙楼部分和1、2号塔楼(主线回路保证信号到该户弱电井内,并给予技术支持,更换器材另行收费)的消防设施。包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防火卷帘门系统、移动灭火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得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此手续需乙方配合完善)。

2、 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

3、 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二)乙方责任:

1、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得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每周一次维修保养检查,每月一次消防测试并记录,填写规范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一式两份由甲方管理处负责人签字认可、存档。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重大故障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48小时内恢复故障部分功能,确保设备使用正常。

4、每季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5、保证合同范围的消防设施通过消防机构及甲方的检查和测试。

6、配合辖区内的各单位进行消防演习、测试。

7、承担因维护不力因素导致的消防责任事故。

8、探测器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9、维修设备原则以修调为主,100元以上材料元件更换率不得超过5%,必须更换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材料价格以甲乙双方询价均认可的执行,超过100元(不含100元)由甲方支付配件费,100元以内(含100元)由乙方支付。因意外损坏的器件由甲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内容》;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四条:维保保养费用及支付办法

本合同维保保养费用总价款为,按季度支付。单次维修材料费100元(含100元的辅材,不含设备)以下由乙方负责,100元(不含1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双方每月月末结算材料费用、维保费用,形成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结算资料,作为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依据。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共壹年。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需续约的,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由违约方按维保费用未执行部分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4小时或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迟1小时扣100元。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每处故障48小时内未解决扣维修费300元,超一天追加200元,三天未处理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单位维护,费用自维保费中扣除。

4、如无维修责任扣款项目,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保费用,按维保费用总金额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维保金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不得收取甲方当月应支付维保费用。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二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矿业公司至净化站管道维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棋盘井矿业公司至净化站、人工湖管道维修

二、工程地点:生态公园

三、工程项目:管道维修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

1.结算方式:双方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付款。

六、施工期限:20xx年 8月 3 日至20xx 年10 月 13 日。工期为 70天;工期每延期一天 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总造价的 3‰ 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工,应由施工单位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双方协商适当延期。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三

乙方:

一、授权

1.甲方生产并销售的京瓷it渠道产品,指定乙方为特约授权维修站,对甲方的it渠道产品提供检测、鉴定、保修、维修、咨询等服务。

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权,并根据本协议条款的授权内容提供服务。

二、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it渠道产品:

2.本授权为非独家性的,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任何授权维修服务协议。

3.乙方仅为甲方的签约方,而不是甲方的代表,不能代表甲方制定保修条款及其他规定,甲方不承担由乙方私自行为发生的任何责任。

4.本协议的对乙方的授权仅限于委托内容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区域,乙方如发生任何地域、业务或法人等经营状况的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执行原协议。

5.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生产上的亏损、意外及法律的各种责任。

三、甲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计划,向乙方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和工作流程相关文件及授权牌。

2.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维修技术培训。

3.向乙方供应维修用备件。

4.依照协议附件中维修政策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维修劳务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授权维修站,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向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承担相应费用。

2.提供符合甲方要求规摸的运营场所及设备(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1-2条款)

3.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的产品提供检测、鉴定、保修、维修、咨询等服务(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2-1﹑2-2﹑2-3条款)

4.严格执行甲方在协议附件中规定的保修政策制度及各项保修条款。

5.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维修数据。

6.配合甲方代表审查乙方的工作地点、协议执行情况、维修技术能力以及备件使用情况等;乙方应配合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配合监督及实地检查。

7.协议期内,如发生经营地址变更或财务信息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将具体变更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五、维修备件

1.乙方在正式成为甲方授权维修站时,必须向甲方订购维修备件包(同型号限购一套),该维修备件包仅用于建立新成立的维修站或新型号的产品投放所需的备件仓,内含备件及常用零件。(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5-1、5-2条款)

2.乙方承诺在维修甲方的产品时,只使用甲方提供的正品维修配件。保修范围内维修所需的备件,由甲方免费提供;超出保修范围外的备件,在乙方与客户完成有偿维修服务后,依照附件维修站政策中零配件订货的4-4中条款规定,由乙方向甲方订购;同时为了减少确认零配件款到账时间所造成的发货延迟,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订货保证金。

3.乙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销售或使用非京瓷原装墨粉,如甲方确认乙方在协议期内有销售使用非京瓷原装墨粉之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可依照附件维修站政策中耗材订货4-5条款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购买京瓷原装正品墨粉。

六、商标和商用名称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称为“甲方授权维修站”,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维修站”的称号。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标、徽标等专属标志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维修站工作内容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协议书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徽标等专属标志。

七﹑不可抗拒力

协议双方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30日内将不可抗拒力事由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明以书面形式送至另一方。

八﹑保密信息

通过本协议获知的有关对方营业、财务、以及技术等所有信息,当事人双方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者利用于其他目的。

九﹑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双方确认不续签或协议期内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运营考评则本协议终止。

2.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履行义务,且经书面警告后仍不能及时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此情况下,乙方不得对甲方终止协议提出赔偿要求。4.在协议终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全部归还甲方免费提供的授权牌和属于甲方的所有设备并保证其完好,否则甲方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乙方须向客户清还全部维修产品或向甲方指定的其他维修站办理移交。

十﹑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

1.本协议自年日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约。

2.本协议及协议附件包含了双方义务的全部内容,如需要任何变动,需经双方授权人员书面会签,否则视为无效。

3.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四

乙方:

1、维修时间: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维修地点:

3、负责维修单位:

4、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必定期须派人到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

6、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

8、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由甲方负责予以负担。

9、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实施。

10、本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53000元(大写十五万叁千元整),关于费用的支付:无论采取以上任何一种合作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场之后付本次维修费用的50%,在维修结束后付45%,余下5%保修期满后甲方在行支付。

11、本房屋漏水维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2、关于保修:保修期60天,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甲方公章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一、维修范围及项目

公司内所有房顶漏雨处换瓦(甲乙在协商期内增加建筑,仍在维修范围)。

二、维修时限及标准

保证所有房顶无漏雨处;发现漏雨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维修完工。

三、维修期限及费用

2、总费用:_________元(柒千元)

3、维修费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不要的安全教育;

5、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名)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盖章)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信息产品维修维护合同。

一。该合同所包括的信息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序列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台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产品免送维修服务,相应服务条款如下: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只对本合同所列产品实施上门维修,如需更换零件甲方应承担零件费用,且甲方不再拥有更换下来的旧零件的所有权。

2。如果乙方认为该产品需要取回修理,则乙方技术人员将直接前往甲方处取机。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列产品进行两次免费清洁。

4。除乙方的节假日外,每周星期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__,是乙方执行该合同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的第二个工作日是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

5。本合同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凡涉及软件或网络支持问题的维修服务,均按照乙方收费服务标准收费。

6。乙方实施上门维修地点为该合同所包括的甲方信息产品现在(合同签字日)使用所在地。

7。甲方应对其专有的机密信息的安全自行负责。

三。合同生效及合同期限: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方可生效。合同期限是_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七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 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 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 检验

第六条 修缮修理时间

第七条 质量要求

第八条 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 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第十八条 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第二十条 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简单维修合同 维修工程合同精选篇八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零星基建、修缮类工程审计工作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做法、要求以附件形式进入本合同

1.4.工程范围:

1.5.承包方式:

1.6.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工程质量:。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价:。

第二条甲方工作

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中甲方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及影响工程施工的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按审定方案进行施工。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权限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施工方驻工地代表须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在施工现场。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及竣工资料。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工程合同为依据。

5.2.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接乙方通知1天内须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决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甲、乙双方在开工前事先商定的包干费用,先由审计处预审后,再确定工程造价。

(2)可调价格(方式一):招标项目,投标价+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部分原投标报价中有的按原投标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

(3)可调价格(方式二):非招标项目,无投标价格。提供工程相关图纸及现场签证(经甲方书面确认)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

6.2.工程付款方式,采用第种方式支付:

第一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暂定价/%支付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3)工程结束通过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4)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

(5)余款质保期(自竣工满1年)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

第二种支付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应出具项目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

(2)余款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

6.3.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乙方提出工程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待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后付款,如20天内未送达,甲方将不予接收。

6.4.乙方负责提供二套完整的项目改造图纸及相关资料作为竣工资料及工程审计资料交至甲方。

6.5.如该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或遇付款时间为学校财务封帐期等特殊情况,无法支付工程款时,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6.6.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有疑义时,本项目的司法解释顺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6.7.工程的审计费用的支付,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零星基建、修缮类工程审计工作规定》的相关办法。

6.8.最终审计部门由甲方指定。

6.9.该项目施工单位承诺,审计结束后让利∕%,我校按照审定金额∕%支付相关工程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前3天封样送至甲方,待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采购材料进场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并办理材料、设备验收单。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己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3.工程中所涉及的设备的质保证书、操作手册、维修联系单等相关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保管。竣工后,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交至甲方。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8.3.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将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并由乙方进行恢复,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无法进行恢复,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不支付上述维修费用,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6.乙方应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9.7.工程交付前,乙方负责对该工程内已完成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成品保护及看管工作,如造成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廉政规定

11.1.乙方投标工程中和今后的供货中、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廉政纪律、不得向买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请客送礼。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检查机关。如甲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书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附件

(1)招投标文件

(2)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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