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租赁合同 设备仪器租赁合同协议书(通用5篇)

时间:2023-10-02 23:48:14 作者:字海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 设备仪器租赁合同协议书(通用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年 _ 月 _ 日

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为承租单位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制订如下租赁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

电动磁力钻(wa-3500)、钢刀具(26_35)、发电机组(10kw)、发电机组(12kw)、电子经纬仪(djd2c)、水准仪(dzs3-1)、标识尺。

二、租赁设备的单位、数量(台/套):

电动磁力钻(wa-3500)2台、钢刀具(26_35)2个、发电机组(10kw)1套、发电机组(12kw)1套、电子经纬仪(djd2c)1台、水准仪(dzs3-1)1台、标识尺1套。

三、设备使用地点:(承租方工地)

四、租赁时间:

设备租期从设备进入合同约定的场地经承租单位验收合格后达到正常运行之日算起。拟定期限12个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继续使用应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赁方式:

1.采用月结算方式(日结算方式),价格为电动磁力钻(wa-3500)( 5 元/日) 、钢刀具(26_35)( 1 元/日)、发电机组(10kw)( 2元/日)、发电机组(12kw)( 2 元/日)、电子经纬仪(djd2c)( 3 元/日)、水准仪(dzs3-1)( 1 元/日)、标识尺 ( 1元/日)。以月结算方式租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至少不少于 8 小时;以日结算方式租赁,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8 小时。

2.租费计算从设备进场并提供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开始,到设备停租为止。组车和拆车应分别在4小时内完成。若超过4小时,在8小时以内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日租金的50%(月租金的折算成日租金),超过8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抵扣一天的日租金,如果组、拆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承租方有权退租,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9.2条的约定支付承租方相应的违约金。

3.无进出场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在此条款后的空白处协商约定。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款的结算以承租方经授权的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任务单》为依据(任务单格式附后),其它设备签证单或本项目没有经书面授权备案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任务单均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2.若工程由于施工进度加快或出现设计变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赁任务,其租赁费用应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付款时间:承租方在出租方设备使用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根据实际结算额支付租金80%,剩余款项设备出场后一年内付清,出租方开具正式发票。

七、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设备进厂时应确保性能良好和正常运行,其质量状况由承租单位进行验收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和机械故障期间承租单位不支付租赁费用,导致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如超过一天以上的,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故障给承租方带来的相应损失,按照本合同9.2款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天以上设备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承租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租赁合同。

2.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配置经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并有出租单位书面委派协议的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承租单位的指导调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始终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3.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至少配备两名机组人员,配备的机组人员与出租方具有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应积极配合承租方,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自伤的,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4.在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出租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所用的燃料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费用,承租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可先行确认所欠数额,从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担出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正常、安全运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9.2收取赔偿。

7、出租方应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被查封和转让,如果出现被查封和转让的情况给承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享有留置优先受偿权。

8、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及时收回设备,若不及时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赁时的日租金标准按日收取管理费用,如果超过三个月出租方的设备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权将设备拍卖,拍卖款可以抵缴设备保管费。

八、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有调度权,并应保证安全使用设备,为其提供适宜的设备运行环境,如需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确保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和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承租方负责水电费用,并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

4.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租赁,若租期延长,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补签合同,否则应承担逾期的日租金的费用。

2.出租方机械设备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进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否则承租方将按日租金的双倍计收逾期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为承租方提供生产服务而使承租方蒙受损失的,出租方应按9.2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出租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地或承租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

出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

承租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篇三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交易管理条例》及《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仪器基本情况:

一年内有质量问题包换,终身免费维修;

二、租金及缴租方式。上述仪器按日出租,每日元出租给承租方作为使用,租用期间的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押金需提前交给出租方,出租仪器按日计算方式租金从押金中扣除。承租方付仪器押金元给出租方,(租期满协议终止依据为仪器归还出租方为准)租约期满后仪器归还出租方押金多退少补。

三、租期此仪器租期暂定为,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仪器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期满协议终止。

仪器归还日期。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仪器。

1.承租人擅自将仪器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仪器械进行非法活动的;

3.承租人不履行协议的。(以租代买者需在租期第一周内通知出租方方可有效)。

五、承租人在使用本中心所出租的仪器时,如发生任何意外,本中心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承租人对仪器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七、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

如果按小时租,1小时租金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结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结算。

八、租金:_______________元,送货费用:_______________元,取货费用: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九、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增补。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篇四

第一条(总则) 本租赁条款仅适用于甲乙双方租赁关系成立时租期未满12月并且未签定其他特别条约、文本的情况。

第二条(租赁物品) 乙方出租给甲方在租赁关系成立时由乙方提交给甲方的租金费用清单(以下称待付费用清单)上标明的物品,甲方承租。

第三条(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按照待付费用清单所载内容执行,乙方向甲方移交物品当日为租赁开始日。

第四条(租赁时间的延长) 在租赁时间到期前一周以上的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出延长租赁时,只要甲方未有违反条约行为,乙方则同意延长要求,以后的反复延长时间亦同样。

第五条(租金)

(1) 乙方按照现行的租金规定向甲方征收租金。

(2) 甲方有义务按待付费用清单标明的期限交纳租金。但是在第十七条写明的租约期满前中止租赁情况发生时,费用不以上记标准计算,而是重新按实际租赁天数计费,甲方在中止租赁时交纳差额。此时的费用计算不以月日均租金为基准。

(3) 租期不满一个月时,待付费用清单上的租金为租赁关系成立最初时的金额,前一项标记的延长租期时的费用根据乙方的价目表计算,支付金额按乙方提供的清单执行。

(4) 在租期计算时,不足一月的零散天数的收费按乙方提供的清单执行。

第六条(保证金) 在乙方提出收取保证金要求时,作为以租赁条约为基础的担保,甲方向乙方交纳保证金,在必要时保证金用来充当甲方对乙方应付的一切债务。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物品移交) 乙方将物品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中国国内的某一地点。

第八条(移交手续以及返还费用)

(1) 乙方负责物品移交及返还时运送手段。

(2) 移交和返还运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在最初交纳租金时一并交付。 (3) 乙方另行就运费制定标准。

第九条(责任负担)

(1) 乙方向甲方移交物品时仅负责保证物品的`正常性能,对于物品的商品性及对于甲方使用目的的实用性无责任担保。

(2) 在甲方接收物品的2日内若未向乙方通报物品性能缺陷等情况,则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毕具备正常性能的物品。

第十条(责任担保范围)

(1)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因甲方责任产生的物品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乙方负责替换或修理物品。

(2) 乙方不负前项范围以外的责任。

第十一条(租赁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1) 甲方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并负担因此而发生的消耗品等相关费用。

(2) 在未书面得到乙方认同时,甲方不得转租、改造物品,亦不允许将物品从当初的设置地点转移别处。

第十二条(租赁物品的使用地区)

(1) 甲方应在中国国内使用租赁物品。

(2) 甲方需要在国外使用租赁物品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得到认同后方可行。此时甲方作为出口方按中国及对象国家的进出口管理规定履行义务。

(3) 以上情况对于第十条第一项及第六条不适用。

第十三条(物品的毁损) 在因甲方原因出现物品丢失(包括完全不能修理和所有权受侵害)或损坏(包括所有权受侵害)时,甲方付给乙方替换物品(或购新品)金额或修理费用,并在发生损害时应负责赔偿。在此情况下,无论物品能否使用,租赁期间的租金不予减免。

第十四条(禁止转让物品) 甲方无权向第三者转让物品,并不享有使用物品抵押、转让、担保及其他一切权利。

第十五条(禁止复制软件) 甲方不得使用物品所有软件或软件制品进行下列行为。

(1) 无论有偿无偿向第三者转让软件或同意第三者享有再使用权。

(2) 在物品范围以外使用软件。

(3) 复制软件。

(4) 变更或改制软件。

第十六条(保险)

(1) 乙方为物品加入动产综合保险。

(2) 在物品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在甲方迅即通知的同时,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供保险金支付所必须的所有文本并积极协助领取保险金。

(3) 在甲方履行前项义务, 乙方领取到保险金后, 乙方根据保险金额的多少免除第十三条规定的甲方的赔偿责任。但若是甲方未及时通知事故情况、履行交付义务或发生故意严重损坏物品的情况则不在此免除范围内。

第十七条(甲方解约) 在无特别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在租赁期间事先通知乙方后并将物品送还到乙方指定的场所而中止租赁合约。在此情况下的费用计算依据第五条第二项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解约) 在物品出现第十条规定的性能缺陷情况发生时, 若修理或替换需要长时间或大笔金额,乙方可以在通知甲方后中止租赁合约。

第十九条(因违约进行的解约行为)甲方在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决定解除租约并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1) 甲方延滞交纳租金1次或违反本条约其他规定

(2) 甲方停业、破产、解散

(4) 甲方停止支付租金另外受到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处分

(5) 乙方认为甲方经营不善或企业状况不佳

第二十条(返还租赁物品)

(1) 甲方在租期到期时将物品送还到乙方指定的场所并负担相关费用。

(2) 甲方由于自己责任而未能返还物品,或者发生损坏、污损等情况时根据第十三条向乙方支付金额。

第二十一条 (延迟返还物品的赔偿金) 甲方延误返还时,须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数的赔偿金,金额由乙方根据清单另行计算。在此情况下的赔偿金将按月份计算而不以天数计算。

第二十二条(延误付款的利息)甲方延误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款项支付,按年率14.6%支付利息。

第二十三条(消费税等的负担)消费税由甲方负担。在消费税增加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迅速支付增加部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通知义务)当物品需要修理或者甲方对物品进行必要处理时必须迅即通知。

第二十五条(法定裁决)甲乙双方另外签订有关书面特约条款时,特约条款与本条款保持一致或者为对本条款进行补全、修正的特约条款。

仪器设备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金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检测设备的租赁期限始于 年 月 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设备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至 年 月日结束租赁归还所租设备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或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24小时内归还设备,若未按时返回设备/部件,则按天收取租金,直到收回。

2、甲方有权利在上述租期内召回设备,最多不超过三次,合计不超过30天,甲方在召回检测设备的同时,需把押金退还乙方,机器下次移交已方时再收取上述押金。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设备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的租赁押金,押金为 万元整。在乙方返回租赁设备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结算租赁费用,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金为仟元整,若续租需提前伍个工作日签订合同,按月收取租金,月末预付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日起,双方应对设备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设备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设备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租赁担保条件:

押金可以现金和支票的形式支付,支票必须到帐后才能领取设备。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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