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户怎么看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实用

时间:2023-05-01 17:39:04 作者:曹czj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 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南海区桂城 路 号 层,编号: ,建筑面积(含物业实际面积+公用摊分面积): 平方米(按现状租赁,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 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 物业移交:

1. 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2. 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 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 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投资在该物业的财产(如办公台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场地的不动产按无破坏性的原状完好归还给甲方(含乙方投入的装修,配套设施);如乙方恶意破坏性撤场,甲方有权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款项。如无此情况,甲方将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六、 租金计算

1、物业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为元/平方米(此为收据计算价)。如果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发票,因本租赁契约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即甲方依本契约的租金收入是缴纳税收规费后的纯收入,上述出租物业的具体租金如下: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即上述租赁物业的租金为 元/月。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租金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责任。

七、 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1、 地面、墙面、天花、室内一切设施、中央空调等电器设备按现状出租,装修、防水、补漏水工程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 卫生间。

4、 乙方请按《装修管理协议》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所有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租用物业内部的装修工程。

5、 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路改动一律由大厦电工施工或双方认可的专业部门施工,工程费用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租户负责,其外不负责。

6、 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合符要求,且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无息退回按金;如有违反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 物业管理:

1. 由佛山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合及服从公司对本大厦实行统一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 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 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 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元/月。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户名:

账号: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费及水电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的责任。

帐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7.为保障租户财产的安全,租户所有财产的搬迁离开,必须经租户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及大厦管理处的批准才可搬离,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搬离。  8.乙方每月负责分摊 用水损耗。乙方应在每月将分摊的损耗水费、使用的中央空调费、水电费、管理费一起缴交管理处。

九、 转租管制及违约处理:1. 甲方租出的场地因施工质量或设备安装质量而致使租赁经营受损,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或擅自更改使用功能危及楼宇结构而造成楼宇损坏或影响其它租户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甲方同意,并缴清一切未清的款项。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而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由甲方自行处理。

3. 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乙方同意。甲将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两倍退回乙方。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将租赁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转租协议以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为生效之必要前提条件及必备附件,经第三者盖章认可,由乙方将复印件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在15天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原件上盖章),转租协议的条款均不得与本合同有悖,否则转租协议视为无效合同。

5. 转租后,乙方(原租户)自动成为第三者(新租户)的担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如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电费等,中央空调水电费,乙方有义务清偿其所欠费用,该担保人维持到甲、乙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取消。

6.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水电费,处以每日按交费总额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管理处可以采取但不仅限于停水、停电等催缴措施。

7. 乙方从应交费日起逾期过30天的,视作违约论处,经甲方最后书面通知仍不缴费的,甲方有权没收所有租赁保证金,并继续追讨乙方的租金等欠费;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物业交回甲方,乙方拒不搬迁的,甲方可将乙方的物品抵偿租金、管理费、中央空调水电费等欠费,不足部分保留继续追偿权。

(1) 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所有可动产物资要自行清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否则自离场之日起收取场地占用费(按原租金的100%计算)、对遗留物资不负保管责任,10天之后仍未处理完的,视为原租户业主(乙方)放弃对该物资的所有权,物业公司(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得归物业公司(甲方),以补偿场地占用费,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2) 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仍欠租金或管理费的,其遗留物资不得擅自处理,自离场之日起10天内仍未付清租金或管理费的,物业公司(甲方)有权处置物资,处置所得先清偿租金及管理费,剩余价值归物业公司(甲方)收入,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十、 免责条件:

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损失方自理。

十一、 本物业地处南海区内,乙方必须遵守南海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南海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乙方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日

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名称:

注册地:

注册号码:

电话:

代表人(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日订立位于写字楼的租赁合同(以下

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条 租赁目的

乙方只可将上述场所用于办公,而不得改作他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房租定金交付之日起,即自 20__ 年 03 月 18 日起至 20__ 年 01月 18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就有关合同续签与否的意向通知对方,若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未明确是否续租意向的,双方的租赁合同至期满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将上述场所出租给第三方。

(3)如双方均同意续签,则须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合同。同等价位,优先租于乙方。

第三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每年共计为 60000 元人民币,现租期为10各月,即租金为 50000元人民币,另加办公家具费用 5000元人民币,共 55000元人民币,即人民币大写 伍万伍仟元整 (此租金不包括水电费、通信、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即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2) 乙方租赁该房需同时向相关个人或者部门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通信、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即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 支付办法

(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当天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人民币,则此租赁合同生效。

(2)乙方如因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水电管理费,造成断水断电以及其他影响正常办公问题出现,后果自行承担。

第五条 装修及重新装修

(1) 乙方在对所租房进行室内装修前,需将设计方案及材料交甲方审核同意,装修期计算在租期嫩,室内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对室内进行重新装修或变动原设备时,每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或其使用人及其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共设施

(2)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述行为:

b. 在租赁场所内住宿,饲养动物等对大楼管理有妨碍的行为;

c.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第八条 解约

本租约锁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合约,则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租赁场所归还

(1)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及设备全部撤去,是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归还甲方。

(2) 租赁场所归还给甲方后,乙方遗留的租赁场所内的所有物品,甲方有权自由处理。

(3) 乙方归还租赁场所时,应有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方为有效,否则,视为乙方继续使用租赁场所。

第十条 纠纷的解

第十一条 不尽事宜

骨头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____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

第三者或让

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

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

第八、

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

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

第十六条和

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租赁合同篇四

a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管理协议,容易使人理解为c公司提供给a公司品牌家具市场的管理经验,并派遣高级管理者前往a公司开办的家具广场协助a公司付诸实施,c公司依约向a公司收取品牌及管理费。这样a公司在账务处理上必然体现支付“品牌使用费”等类似的支出,加之a公司对经营家具广场业务采取了统一收款的结算方式(为了保证租户能将通过东方家具广场销售的家具收入全额在m中心商场的统一结算柜台进行结算,a公司拟自招工作人员,负责各租户的家具买卖),从而证明其经济行为是一种自营行为.而非所谓的租赁行为。若以此类推.可得出结论.即a公司目前收取的全部租金收入相当于本环节经销家具所取得的增值收入。依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规定.a公司应就租金部分按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公司与各租户签订的所谓“租赁”合同,即便主管税务机关等部门认定a公司的此种经济行为是租赁业务,那么依据现行营业税法的有关规定.a公司依合同约定向租户收取的管理费,就属于租赁行为的价外费用。按税法规定.不论该价外费用所有权是否归a公司所有,也不论该价外费用收取时开具的是何种发票及账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租金收入的营业额一起缴纳营业税。由于a公司需将家具广场的物业管理费会同商场其他部分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b物业管理公司,这样也会使a公司的计税基数增加,虽然企业所得税不会增加,但会增加其营业税税负,造成收入与成本同时增长。同时.按这种方式签订的合同也会使这部分管理费存在重复纳税问题:既在a公司缴纳了税款.又计入b公司的营业收入并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作为自营行为的流转税税负要重于作为租赁行为的流转税税负。显然,a公司目前按租赁业务经营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必须使得租赁行为从合同到实质运作经营能够完全吻合。否则,a公司会面临较大的涉税风险。

如果要消除主管税务机关等部门对a公司自营行为的误解,a公司必须改变现有的与c公司签约的主体身份,应以承租a公司场地的60户租户代理人的身份与c公司签订家具广场经营过程中品牌及管理费收取的相关合同。在实际运作中,也应由60户租户分别向c公司支付上述款项。为便于操作以及节约成本.可由a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予以协助统收统付,但发票仍由实际收取款项的c公司分别开具给各租户。如此操作的结果是,a公司不再在账面上体现支付c公司“品牌及管理费”支出,减少了自营业务的嫌疑,同时.也相应降低了a公司向租户收取的租金额。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a公司改变与c公司的协议内容及运作模式,能有效降低a公司的营业税税负。

为进一步降低a公司的营业税税负,可改变现有的支付b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的模式,将地下一、二层家具广场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解到每一租户,由租户直接向b物业公司交纳上述物业管理费。a公司向租户收取的租金收入虽然会相应降低,但也减少了直接向b物业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所以并不会影响其利润。然而,随着收入的减少相应的营业税计算基数也会减少,进而降低了营业税税负.最终会使企业的总利润有所增加。

费用:三是b物业管理公司为家具广场的60户租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租户将对a公司支付的租金,转变成分别对3家公司支付相应费用,尽管增加了租户支付租金的手续,但可以通过手续费返还等方式予以解决。如此,既可较大幅度地降低a公司的整体税负,同时又能规避前述租赁与自营的歧异给a公司带来的潜在涉税风险。

租赁合同篇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库区第_____区_____号仓库______楼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____号货位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库房荷载__________________。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普通干货仓,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按以下两种形式中实行()管理形式:

a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b由乙方委托甲方派员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按实际天数计收。

4.3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有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同库区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4.4供电增容费

乙方如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供电增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5装卸费:按甲方公司“货物装卸搬运收费标准”计收,该收费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6加班费:在甲方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以外进出货的,按在库作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元人民币计收。

上述各项费用,以甲方每月发给乙方的收费通知单所列数额为准,乙方若有异议,需在接到收费通知单之日起贰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本合同生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五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

5.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仓库使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

7.2乙方保证库房货物堆垛整齐,按公安消防条例留足主通道(2.0米宽),副通道(1.2米宽),消防箱周围1.5米不得堆放货物,货物与墙等五个距离:墙距(外墙50公分、内墙30公分)、灯距(60公分)、顶距(80公分)、柱距(20公分)、堆距(30公分)。

7.3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盐渍、油类、水泥等易污染货物以及盗抢盗版侵权等违法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5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7库房站台周围及停车场地为公用设施,乙方不得私作其他用途。

7.8各库房的结构、各种设施、供电、供水容量是按设计标准配设,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容量,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水管,不得改造库房结构及设施。

7.9乙方不得在库房从事加工、装配业务,不得在库房或理货办公室住人,不得在库房及办公室烧开水或煮食物。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经营责任

9.1库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的,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变质、损坏、损耗等情况,与甲方无涉。

9.2乙方对外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9.3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装修条款

10.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0.3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是否需要恢复仓库原貌或移交装修物由甲方决定。甲方决定移交装修物的,不能移动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按下列两种方式选择:

□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之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二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12.1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2.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三十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可在租赁物周围张贴公告视为已经通知乙方),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包括水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将申请拍卖或变卖留置的财产所得价款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多余部分,退回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1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壹倍的款项作为赔偿;d.同意甲方在合同终止前30日内陆续收货进仓。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2.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7.3款或第九条9.3款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2.5双方未就提前终止合同达成协议,乙方虽单方提前搬离租赁物,但只要租赁物未再出租的,期间的租金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3.1若因有关租赁法律法规修改、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因此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乙方清楚本条款含义并不持异议,其后亦不会以此作为索赔之理由。

13.2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五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租赁物管理

17.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除杂物,则甲方有权将租赁物内物品作为无价值的废品予以清除,清除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7.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并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篇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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