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时间:2023-08-09 09:53:57 作者:曹czj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篇一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严格遵循规定抽样方法完成逐级抽样,直至抽取调查对象。抓好逐级培训,培训统一使用省级监测方案。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自行完成调查问卷,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有读、写等困难,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者,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写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如遇被调查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调查员要当场核对问卷,质控人员对当天所有问卷进行复核,并填写质控记录。

1. 监测质控与复核。区(县)级和市级负责本级监测质量控制与复核,采用现场复核为主、听录音复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国家级在每个省(区、市)随机抽取 1 个监测点进行复核,省级对本省所有监测点进行复核,从每个监测点抽取 15 份调查问卷,采用现场复核或听录音复核方式,判定市(州)级复核质量和监测点调查质量;在省级复核开始前,县(区)级与市(州) 级对质控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纠正视为质控有效。

2. 不合格控制。如省级在一个监测区(县)抽取的15份调查问卷中,不合格问卷超过3份,则视为该监测县(区)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进行调查。

(三)数据处理分析阶段质量控制。

国家级、省级工作人员使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清理和逻辑校验,对不合格问卷予以剔除。对不合格问卷较多的监测点予以重点核查。

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篇二

立足食品安全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成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规范食品流通和经营流程,着力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促进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为准则,贯彻执行《__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市府实事项目,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先检测后销售”的交易流程,通过食品安全软硬件共同提升,坚决遏止“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力争在年内基本建立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立体化长效监管模式。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场经营户中组织开展《^v^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是在检测人员中开展检测技能专项培训,覆盖面达到100%。以劳动竞赛为载体,组织开展检测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市场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批发零售环节:

一是开展每两月一次索证索票、台帐的可追溯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节日、等重大节庆、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各时段食品安全,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可为的意识。

二是在全面推行经营户与批发市场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制度上,督促各批发市场做好新进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宣传、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承诺书签订工作,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愿为的意识。

三是做好农残检测、台帐记录情况抽查、互查工作,逐步将猪肉、水果、干货等其他农产品纳入集团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交易”的市场交易流程,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能为的意识,切实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

酒店餐饮环节

一是督促酒店餐饮企业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台帐日记制度; 二是加强涉及一定安全风险的食品销售、加工经营户的监管,对具有高风险的食品销售、加工经营户要坚决退市。

(三)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处置。

一是在制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风险处置体系,力争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高效传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二是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的具体落实,建立定期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三是做好市府实事-肉菜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组织专人收集、归类和更新相关资料,建立进出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四)完善农残检测点建设

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篇三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 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不知中机是否有该部门,仅供参考,红色加粗标注者下同)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 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 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 作业管理

第九条 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v^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3、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4、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5、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6、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 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v^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1、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3、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4、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 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一条 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职业健康科必须按照《木制家具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 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六条 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v^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

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v^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业健康科。

第十九条 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

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的治疗由^v^门负责实施。

第二十二条 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v^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xx〕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xx”规划》、《忠县健康促进20xx-20xx年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提高全县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现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因势利导,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建设健康促进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健康、和谐的工作场所,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忠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二)创建时间: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本次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周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3月。

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在县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乡镇(街道)配合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20xx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员工知晓创建、转变理念,学习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标准,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各创建企业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填写《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县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四)验收评估。县创建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五)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办审定情况,对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实行“三责制”,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建设属地责任,定期召集辖区的企业开展座谈,把建设健康促进企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具体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篇五

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必须以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中小学教师的心理特点、职业要求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总体原则:开展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1、针对性原则

根据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从教师的学习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校情和教师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开展培训。

2、主体性原则

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要强调以教师为主体,重在积极、主动地参与,以获得深刻的体验、感悟和反思,促其职业成长。

3、实践性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不是以传授心理学知识为主,而是重在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和技能的掌握,培训中,必须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训练,注重培训效果直接内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培训要依据小学教师的心理特点和职业发展特点,确立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以能否真正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为标准来衡量培训的效果,培训过程强调教师亲自参与活动,亲身实践操作,不断反思和总结,把所学知识落实到提高自身能力和工作水平上。

1、培训对象:全体在编教师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其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要求;能够初步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心理咨询的基本原理与技术;能够科学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活动和各类课程的计划与实施以及课题研究;能够正确使用心理测量工具,正确判断学生心理问题并恰当处理;能够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和团体辅导;能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具有自助能力。

1、教师职业倦怠产生的原因与对策

2、教师的心理健康与维护

3、教师常见心理疾病分析

4、农村中小学教师心理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校本培训主要由参加了心理培训的教师承担。主要采取听讲座,研究讨论、自学和实践的方式,以及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撰写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个案。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督促全校的培训工作。

组长:宋锡刚

副组长:李华、郭金泉

成员:张振国、张延吉、赵德义

1、组织保障

为了保障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宋锡刚校长担任组长,郭金泉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工作。具体工作由心理培训主讲的杨杰老师贯彻落实。

2、制度保障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下进行。立足学习和实践,重在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内化。要遵循分层实施、注重实效的培训原则,保证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质量。为了组织好这次培训工作,我们将制定细密的活动计划,严格的管理办法,专人负责,落实到位,以确保这次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师资保障

师资水平是影响培训效果的关键。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实际情况和授课主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选择最适合的师资,并就培训的对象、层次与培训教师进行沟通,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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