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4 14:27:54 作者:笔砚 2023年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优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篇一

_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_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_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_]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_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_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_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_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篇二

20xx年9月22日,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罗带领高县人大常委会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询问工作组到蕉村镇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调研。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此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是高县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询问内容以森林防灭火工作资金保障、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情况为重点。询问工作组已于8月中旬启动此项工作,在此之前已与高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相关责任部门、部分镇分管领导、国有林场负责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村村干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调研座谈,并深入走访了部分森林防灭火卡点进行了前期工作调研。

此行,调研工作组实地走访了高县蕉村镇顶古山林区,该林区为全县33个高火险林区之一,地处蕉村镇与珙县孝儿镇交界处,8月14日曾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调研工作组听取了高县蕉村镇关于该起森林火灾的损失情况、起火原因、抢险处置情况的汇报,并详细了解了该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管理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之后的'座谈会上,调研工作组与高县蕉村镇主要领导、镇村干部以及陪同调研部门对高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收集了各方的工作建议。

凌罗对高县蕉村镇和县级相关责任部门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开展的及时扑救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三点建议:要继续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提前化解风险;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总结反思,补齐工作短板,严格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要抓实宣传工作,加大对林区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和林区监测,坚决维护好区域森林生态环境。

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篇三

20xx年11月25日17时39分左右,江苏三木物流有限公司丙烷输送管道泄漏引发火灾,至26日上午8点48分,明火完全熄灭。事故造成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v^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20xx年11月28日,泰州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港口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泰州海事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物证进行鉴定,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情况

江苏三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物流)于20xx年8月5日在泰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危险品运输;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港口货物装卸、仓储和港内驳运等。

该公司建有3组球罐,分别是v100球罐组,共6只球罐编号为v101-106;v200球罐组,共5只球罐编号为v201-205;v400球罐组,共8只球罐编号为v401-408。建有2组常压罐分别是v300罐组,共8只立式储罐编号v301-308;v600罐组,共xx只立式储罐编号为v601-6xx。另建有液体化工码头和通用码头各一座。

20xx年1月25日,该公司取得泰兴市港口管理局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作业危险货物品包括丙烯、丙烷、苯、丁二烯等44种。

(二)发生泄漏输送管道建设情况

本次发生泄漏的输送管道编号为pl-z0401,沿v307储罐围堰南侧东西向地面敷设,长约78m,西端连接至通向码头的管道,东段入地连接v400球罐组,管道中间设置滑动支座,用发泡聚氨酯进行隔热保温。管道设计输送介质丙烯(液)、温度50℃、压力,操作温度30-35℃。

pl-z0401管道属于三木物流罐区三期改扩建项目的变更项目。该变更项目于20xx年3月25日取得泰州市发改委立项批文(泰发改发〔20xx〕93号),20xx年11月xx日取得泰州市安监局安全条件审查批复(泰安监〔20xx〕252号),20xx年5月5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泰危化项目审字〔20xx〕002号),20xx年11月10日开始进行试生产,20xx年8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

20xx年9月,三木物流经泰兴市港口管理局批准,将v400球罐组及附属管道(包含本次发生泄漏pl-z0401管道)原设计作业危险货物丙烯,变更为丙烯、丙烷。

(三)现场勘验及物证鉴定情况

pl-z0401管道东侧入地端向西第四个滑动支座处向东位移约35mm,焊接在该管道上方的安全阀侧管在角焊缝热影响区发生脆性裂断,裂断处位于安全阀侧管根部上方约5mm处。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11月25日xx时40分左右,装载液化丙烷的巴哈马籍卡拉维拉号货轮停靠三木公司液体化工码头,办理海关手续。15时左右开始驳接管道。xx时30分左右启泵,通过pl-z0401等连接管道向v401、v402球罐输送丙烷,在输送丙烷过程中,码头班长王小华发现码头就地温度显示仪的温度在-2℃到-3℃之间后,立即通知孙夏(船代)提升货轮丙烷输送温度,但后来温度继续下降到-6℃到-7℃,王小华便上船协调停止进料,17时左右,停止进料,此时就地温度显示仪显示温度-17℃到-18℃。17时20分左右,温度上升到0℃以上,第二次启泵。17时35分左右,罐区班长樊斌在中控室通过视屏发现v307储罐附近有泄漏,随即戴上防毒面具赶赴现场,并用对讲机通知操作工常跃跃。17时36分,樊斌和常跃跃先后到达泄漏区域,发现pl-z0401管道发生泄漏,但因现场丙烷汽化,能见度极低,两人未能找到泄漏点。17时38分左右,樊斌通过对讲机通知王小华立即停止输送丙烷,王小华随即通知货轮的工作人员停泵,同时关掉与货轮连接管道的手动阀门。17时39分40秒,泄漏点出现火苗,39分50秒火苗沿排水沟迅速扩散,出现大面积过火,40分05秒过火区域收缩,集中在泄漏点喷射燃烧。

(二)应急救援情况

火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19报警,中控室操作人员端娟立即关闭v400罐组各球罐的自动切断阀,开启喷淋设施降温。

17时59分左右,泰兴经济开发区专职消防队赶到现场灭火。泰兴、泰州等消防官兵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相继赶赴现场参加救援,通过补充氮气和保护降温等措施,控制管道内残余丙烷在泄漏处稳定燃烧。26日早晨8点48分,明火完全熄灭。

接到事故报告后,泰州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委托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泰州市港口、质监等部门负责人,泰兴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指挥救援。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2人受伤。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丙烷泄漏吨,部分管道损毁,直接经济损失44万元人民币。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本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安全阀侧管断裂,丙烷大量泄漏,高速喷出的丙烷与不规则断口摩擦产生静电火花,点燃周边弥漫的丙烷气体,引发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温差应力是引发侧管断裂的原因

pl-z0401管道设计操作温度是30-35℃,但本次事故中,在第一次启泵输送丙烷时,最低温度达到-17℃到-18℃,造成管道发生轴向收缩,产生位移,由于安全阀侧管刚性连接,从而产生拉力,导致安全阀侧管的角焊缝焊接热影响区发生裂断。

2、未严格执行码头驳接的工艺要求

三木公司制定的《丙烷球罐(卸船)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要求,管道温度高于0℃。但王小华违规操作,第一次启泵时的最低温度达到-17℃到-18℃,大量低温液化丙烷进入管道,导致管道材料遇冷发生变形。

3、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的规定

20xx年9月份,三木公司将v400球罐组及附属管道(包含本次发生泄漏pl-z0401管道)原设计作业危险货物丙烯,变更为丙烯、丙烷,但对变更带来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变更确认,也未委托具备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落实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4、对事故管道的工艺监控措施缺失

发生事故的丙烷输送管道仅在码头和着火点两处设置了就地温度显示仪,且没有设置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与码头中控室和罐区中控室连接,中控室无法监测、监控丙烷输送温度。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三木物流有限公司“11·25”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三木物流,未能严格履行变更安全管理规定,未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三木物流处以罚款。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处理建议

1、刘霞,三木物流法定代表人,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2、汤益平,三木物流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未能督促有关人员切实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3、高剑,三木物流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未能严格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对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4、王小华,三木物流码头班长,负责码头接卸作业,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三木物流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分。

1、三木物流应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变更安全管理,对工艺条件发生变化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对变更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对变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坚决杜绝未经设计确认,擅自变更生产工艺的情况发生。

二是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异常状况下的处置措施,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岗位操作规程,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三是应与相关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将相关协作单位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四是应立即对所有长输管道及其侧管、支管进行检查,消除刚性连接结构,加装温度监测、监控系统。五是恢复生产前,要举一反三,在全厂范围内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2、相关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单位,也应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对本单位危化品输送管道开展一次认真彻底的全面排查,凡涉及输送低温、冷冻液体等长输管道的侧管、支管、支座等一律不得采用刚性支座固定,避免由于温差剧变,导致金属材料热胀冷缩,引起管材设施破坏,发生事故。

3、港口监管部门也应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一是加强对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工艺变更的安全监管,参照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规定,制定更严格的监管细则,督促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风险分析,落实全面可靠地对策措施,杜绝由于工艺变更带来的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报告批复后一个月内,对已行政许可的工艺变更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复审。二是加强对港区内危化品管道特别是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安装、改进自动化控制和连锁切断装置。三是加强对危化品仓储、输送企业的安全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4、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篇四

关于“8・20”火灾事故的情况报告

总公司:

8月20日晚上8点许,我司办公楼二楼市场营销部发生火灾,给总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现将火灾事故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救援及损失情况:

1、值班保安员黄xx和原xx两位同志发现后,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

2、由于火灾发生在下班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市场营销部10台电脑、10张电脑桌和客户资料烧毁。

二、火灾发生的原因:

营销员钟xx同志下班时忘记关市场营销部和他自己用的电脑的电源,电脑电源线老化,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特此报告,请审阅。

广东xx贸易总公司办公室

(印章)

208月21日(联系人:危xx,联系电话:13xxxxxxxxx)

商场火灾事故情况报告篇五

绵阳总公司:

绵阳分公司于20xx年6月4日凌晨2时40分,由于我分公司人员违规用电操作,夜间没断电导致电线起火。造成办公室发生严重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总公司作如下报告:

20xx年6月4日凌晨2时40分,我公司职员违反用电规定操作,夜间没有断电导致电线起火。事故发生后,分公司领导马上拔打火警,市消防队出动了8辆消防车,至清晨6点,火灾才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我分公司办公设备被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1、事故发生后,分公司领导马上拔打火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现场灭火工作。查看清点办公室用品烧毁情况。

2、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曾多次到火灾现场调查情况,并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认真处理。

1、本次火灾虽然处理及时,但仍对公司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平常我们应该常抓安全。

2、个别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薄弱,我们应组织讲座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严格管理员工遵守公司规定。

绵阳分公司

二o一x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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