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精选8篇)

时间:2023-10-07 11:35:39 作者:文锋 2023年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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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 责:

校 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 公 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 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 师 代 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 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 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xx〕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xx〕1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号)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为了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本方案适用于青岛市崂山区西韩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教师的日常表现,为每一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参照《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内容(正面清单)》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考核标准。(附件1、附件2)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的指导与审核;对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共9人,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不低于考核小组人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三)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学校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对于小学低年级教师,应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

(二)对照《负面清单》,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公示备案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一)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四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保持温州大学的教师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按照国家教委《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师范各专业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对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为教育实习工作和毕业后的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师范类专业高年级学生(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可由学院参照本方案设定考核项目,自行组织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为顺利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育学院承办,相关学院协办。

为了更好地促进该项工作开展,真正达到提高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目的。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成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科教学法教师以及具有专业能力与指导水平的教师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组成,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教学安排、培训和组织准备工作。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容为三项,分别是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与板书。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教学设计是一个开放动态的过程,是能够充分体现教师创造性教学的“文本”。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行,我国基础教育的教育理念、教学要求、课程目标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学设计必须要顺应这些变化,解决教什么、怎样教的问题,使教学效果最优化。

2、多媒体课件制作。课件是用于实施教学活动的教学软件,它是在一定的学习理论和教学理论的指导下遵循人的认知规律,根据学习目标或教学目标设计的反映某种教学策略和教学内容的计算机软件。

3、说课·板书。说课是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或考评人员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0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程度,驾驭教材和课堂的水平,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同时,说课也是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技巧的体现。

板书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在黑板上用文字、图形、线条、符号等要素再现和突出教学主要内容的活动,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课堂教学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好的板书有助于学生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助于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且能给学生美的熏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板书也是粉笔字和绘画等基本功的体现。考核中要求学生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板书并对板书设计做出必要的说明。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设计1课时(45分钟)的教学方案。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的时间,可以自由调整;

2、考前抽取试题

多媒体课件制作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现场制作课件1例,制作平台不限。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说课·板书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在说课的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现场设计板书,要求15分钟内完成规定内容。

提前一个小时抽取试题

各学院组织人员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题库。要求上报超过十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的中小学典型课程。

考核成绩由考核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评价详细标准见附件)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25分,课件制作25分,板书和说课5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不合格考生需要进行补考。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育实习时间,提前两个月安排各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需要补考的学生一般安排在实习(含顶岗实习)前二周内。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六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七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教师晋岗考核方案篇八

为,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基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20xx)《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贵州师范学院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工作,制定此方案。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充分发挥师范生职业技能考核的指挥棒功能,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改,引导各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改革,提升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意识和自觉性,供给学生师范生技能训练资源,夯实师范生职业发展基础,促进师范生与基础教育教学需求之间的衔接,培养“四有”好老师。

考核责任部门:各培养单位

考核抽检部门:师范生技能考核小组(校级)

1、培养单位把本技能训练方案融入到见习、研习和实习过程中予以考核,依据本方案内容修改和完善见习、研习和实习大纲。

2、各师范生培养单位成立师范生技能训练考核小组,开展考核活动。各学院考核结束后,需留存师范生考核材料的档案,以供学校抽检,原本见于其他档案中则不用重复留存,只需注明留存地。如,可注明:“1份与中小学生沟通的案例”见实习档案。

3、各学院每学年上报1次考核结果到教务处教师教育科进行考核成绩认定。普通师范生考核结果分别达到“合格”水平、优师计划师范生必须达到“良好”水平。学校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校级师范生技能考核小组,不定期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抽检,以确保考核质量。

4、“简笔画技能”和“偶发事件处理技能”各培养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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