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扔垃圾通知(优秀20篇)

时间:2023-11-18 16:18:35 作者:文锋 2023年物业扔垃圾通知(优秀20篇)

不同类型的通知有着不同的目的和受众,因此在撰写通知之前要明确自己的主题和目标受众。请大家注意,通知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表达形式,在写作时要尽量避免口头化的语言风格。

物业小区大型分类垃圾桶逐步更换通知

尊敬的业主:

垃圾分类是按可回收再利用和不可回收再利用的方法进行分类。人类每天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和回收随意弃置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垃圾分类是在源头直接将垃圾分类投放,并将已经分类的垃圾清运、回收,使之重新变成宝贵的资源。

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业主,自觉按照规范分类垃圾。

为了丽水有更美丽的明天,大家共同为环保出分力。

垃圾分类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2.确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___)。

管委会办公室。

20__年__月__日。

垃圾分类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xx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小区大型分类垃圾桶逐步更换通知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防汛的主要内容包括:长期。中期。短期天气形势预报,洪水水情预报,堤防、水库、水闸、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的调度和运用,出现险情灾情后的抢险救灾,非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小区大型分类垃圾桶逐步更换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响应市爱卫办举办的.爱国卫生运动,给业主们一个更干净、美观的生活环境,管理中心将会在12月15日下午15:00举办“灭鼠、灭蚊除四害”活动,加强除四害力度。到时,工作人员会对小区绿化带、沙井、下水道、设备房、管井、小区各楼层、天面及架空层花坛等地方投放药物、喷雾和放烟炮,进行全面的灭鼠灭蚊工作。

广东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家园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1.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2.确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管委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即日起,公司将严格按垃圾分类原则,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厨余垃圾: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2.可回收垃圾: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公司在指定区域摆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三个垃圾桶,所有人员应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2.有害垃圾(如旧电池等)请大家自行放在门口指定垃圾桶。

1.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在随意倾倒、不分类。保洁工在每天早上去各办公室收集整理垃圾,请各位按要求分区域摆放。

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整理收纳,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处理。3.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由保洁员每天下班之前包装好,放在在园区门口大垃圾桶内,由垃圾清运人员拉走处理。

1.请全体员工丢弃垃圾前严格分类,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投放,行政部将逐一检查并指导投放。

2.如发现违规丢弃垃圾,按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并通报。罚款标准如下:

(1)不按时、不按点,随意乱扔,处以200元的罚款。

(2)按时或者没有按照种类分类,第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3)拒不分类的,垃圾监管人员将拒收垃圾。

3.即日起,除定点投放垃圾处放置垃圾桶外,公司其它区域将全部取消垃圾桶。

4.在定点区域,公司将联合监控,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人员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恶意违规投放的,将全公司通报并处罚款。

请全体员工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保洁人员。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居住区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居住区生活垃圾大致可分为厨余果皮、其他垃圾、玻璃、有害垃圾、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六大类。具体是:

一是厨余果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皮果皮、茶叶渣、过期食品等。

二是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果皮、专项收运、废旧品回收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餐巾纸、尿不湿、灰土、污染较严重的纸、塑料袋等。

三是玻璃,主要包括玻璃瓶罐、平板玻璃、镜子等。

四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油漆桶、墨盒、硒鼓等。

五是废旧衣物,主要包括废旧的衣服、地毯、毛巾、床单等织物,废旧的包、鞋等皮革制品。

六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较清洁的报纸、信封、账单、纸质包装盒等废纸及纸板、饮料纸包装、塑料瓶罐、塑料玩具、塑料包装袋等塑料制品、废金属等。

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由当地环卫部门实施干湿分类清运,并确保日产日清。

玻璃、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含低价值物回收)。

现我小区已按比例配备相应的干湿两个垃圾桶(120l),随后会陆续将原来旧垃圾桶全部更换,六分类的垃圾桶(240l)现已放置在小区的门口及垃圾房内。为了使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整洁,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将垃圾分类堆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分类通知

为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低碳生活理念、让辖区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的益处、人人参与垃圾分类。近日,南街南关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进楼院、绿色环保入人心”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志愿者通过在楼院粘贴标语和在小区出入口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手册》,让大家对分类知识有初步了解。由志愿者结合手册内容,向居民详细介绍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分类方法、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知识,使居民有效地掌握了垃圾分类的方法。

通过此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增强了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让低碳生活绿色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辖区更多的居民都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受益者。

物业垃圾房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房保洁工作的管理规定及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业垃圾房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垃圾房管理规定

目的:进一步规范垃圾房保洁管理,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减少生活垃圾对市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范围:适用于辖区内各种生活垃圾房保洁.

1、垃圾房保洁人员必须在垃圾收集完毕后根据垃圾房保洁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1)垃圾房垃圾清运后,将空垃圾箱箱置于房外轨道上,及时清扫散落垃圾,并装进垃圾箱内。

(2)对垃圾房内、上下四角、屋顶、内壁先用扫把进行清扫,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后用拖把将地面拖净。

(3)对外墙面及房门上的.油污,应用去污粉(剂)进行刷洗,并用抹布擦干。

(4)墙面上的张贴物应先用喷壶将张贴物湿润,后用玻璃铲刀进行清理,不应有残留物,清理后的痕迹应用抹布擦干净。

2.保洁工作-一(4)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房保洁工作管理制度及标准

(5)需要登高作业时,打开人字梯,一人扶梯,一人顺着梯子向上站在适合的位置进行清洁。

(6)目视垃圾房内外清洁,无明显垃圾,将垃圾箱复位,并及时封闭上锁。

2、发现垃圾房或垃圾箱有损坏的(如垃圾箱、门腐蚀生锈,螺丝脱落,轨道变形的,应做到当日报物管站.

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态度标准》。

1、垃圾房保洁人员配备的工具和消耗品:垃圾车、水桶、防滑雨鞋、橡皮管、大扫把、小扫帚、抹布、去污粉(剂)、刷子、钢丝球、防尘口罩、乳胶手套、簸箕、玻璃铲刀、人字梯。

2、垃圾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丈工具管理办法》和《工具操作规程》。

1、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保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身体有伤口时,要包扎好,避免感染:不应带病工作。

3、开启、关闭垃圾房卷帘门时,应小心谨慎,防止夹手。

4、垃圾车清运垃圾时,保洁员应站在5米以外的距离,避免砸伤、撞伤。

5、发生火灾,及时拨打火警(119),通知物管站。

6、垃圾房(箱)周围不应有积水和结冰现象,以防止滑倒摔伤自己和他人。

7、垃圾箱房要配备灭蝇设施,定期喷洒消毒,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8、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类妥善处置。

(一)、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1、日常工作时间

上午:9: 30至12: 30

下午:16:00至18:30

2、在工作时间内,出现的特殊天气情况的处理

气象预报风力超过7级(含7级)以上,应立即停止清扫,风力减弱或停止时,应对垃圾房周围及时进行清扫;雨水天气时,应对垃圾房四周的积水及时进行清扫;冰雪天气下,对垃圾房周围的积雪和易造成结冰的部位,应进行及时的清扫及铲除,以防摔伤自己和他人。

(二)、工作频次

1、垃圾房地面、台阶、投放口垃圾每天清扫二次。

2.垃圾房张贴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3、垃圾房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4、喷洒消毒作业人员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5、外墙面瓷砖和卷帘门每月清洗一次(每月11日-15日)

1、垃圾房内上下、四角、顶部干净,内外壁及底部无污,外壁、门无陈旧张贴物,无乱张贴乱涂画,四周无杂物、无积水、无堆积垃圾。

2、.配合喷洒消毒作业人员进行垃圾消毒及灭蝇工作,确保垃圾箱房周围无明显臭味.

3、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不满溢。

1,不合格服务包括:未达到保洁工作质量要求、未按操作标准操作、未按要求工作、检查员检查出的不合格 项、居民投诉。

2、保洁员在1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的,不列入考核扣分;每月相同的不合格出现超过2次时,根据考核标准扣分。

3,保洁员发现垃圾房内的设施损坏应当日上报给物业管理站管理人员,否则影响保洁质量的责任由保洁员承担。

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房保洁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标准。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范文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21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近日,西安经开区经建物业公司在泾渭国际中心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工作人员通过走商铺、进企业,在居民聚集点宣传等多种方式,与群众就垃圾分类的意义,垃圾怎样分类,投放注意等事项进行了宣传讲解。活动旨在增强居民、企业职工对垃圾分类知识的.认知,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不断增强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

自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以来,经建物业公司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利用制作垃圾分类条幅、宣传展板、发放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积极配合和落实分类工作。

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近日,交投集团下属交发物业公司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交投集团现有房产111处,针对房产分布特点,物业公司专门制定了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交发物业公司结合各房产使用实际情况,来到“两山”高层次人才集聚区施工现场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宣传分类基本知识,鼓励现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提高环保意识;随后,又组织工作人员来到上江埠驿站清理草丛垃圾,提高大家积极动手、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

下一步,物业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办公区域、出租房垃圾分类工作,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垃圾分类通知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这个家园正在被垃圾所重重包围。作为21世纪的主人,我们不能只是担忧与抱怨,而是要有行动,要有绿色行动。垃圾并非一无是处,废品也不是废不可用,只是人们没有去善于发现一些垃圾回收的方法。

一般生活垃圾可分为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生物垃圾等五类。但是有的垃圾只要好好归类就能成为再生资源。您知道吗?回收1吨废纸可生产好纸800公斤,也就是说可以少砍17棵大树,可节约一半以上的造纸能源,减少35%的水污染;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公斤汽油和柴油;用废玻璃再造玻璃,不仅可以节约石英砂、纯碱等原料,还可以节电。

假如没有垃圾分类,地球资源就迅速减少,垃圾围城,就像一部电影中说道的一样,垃圾像个恶魔,吞噬掉地球的绿地,使我们的家园变得肮脏。这片天空也会受到污染,甚至到处都是苍蝇、蚊子。人们所丢弃的'垃圾产生出的臭味令每个人身上的“病魔”都统统跑了出来。某些垃圾不易分解,占领了大块土地,使地球水资源受到污染,土地受到侵蚀,空气中也含有垃圾所产生的病毒,使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这将是一个十分可怕,严重的的后果。

为此,我呼吁大家,推动垃圾分类回收,清除垃圾污染,变废为宝,节约资源。让我们的地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成员单位名单:法院、检察院,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税务局、气象管理处、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九华山管理部。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做好垃圾分类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现将《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与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浏阳市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户源头分类减量,保洁人员上门回收,村镇二次细分,市统筹分类处理”的分类减量处理模式。到底,全镇驻镇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60%,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兜底回收。

成立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孙谦。

组长:赵舟飞。

副组长:

成员:各线办负责人,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李蓓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以各级党组织为平台,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党员联户”手段做好入户宣传,指导居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层层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加强现场指导和入户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的积极性。四是利用镇村干部联片网格化制度,每周一次上户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如何正确分类,做到家家户户参与垃圾分类,并由纪检办对上户宣传情况进行督查。五是加大对辖区中小学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利用每周一早自习(10—15分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并点评班级分类效果。

(二)健全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村级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专干兼任资源回收站站长,按150户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熟练驾驶电动摩托车。

(三)配齐设施设备。

镇域辖区各单位及商住小区设置资源回收点,办公区配置两分类垃圾桶、公共区域配备四分类垃圾桶,单位食堂单独设置封闭易腐垃圾桶,商住小区另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各村(社区)建立村级资源回收站,分区标识明确,有毒有害垃圾设置封闭存放区域,健全垃圾分类减量台账;配备密封式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车辆,农户配齐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厨余垃圾由农户自备密封容器收集并自行处理,视农户情况设置集中堆沤池。镇级进一步提升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加快垃圾分类综合处理总站建设,成立可回收物收运专业队伍,定期对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商住小区可回收物统一进行分类收运处置。

(四)完善分类体系。

1.规范标识。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在人口密集区、办事窗口等地方设置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规范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宣传指引,在投放点设置分类指引牌或分类流程图,明确投放方法,引导群众正确投放。

2.分类投放。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引导群众按四分类法进行分类投放;企业设置工业垃圾收集容器,商住小区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采取定时分类收运方式,确保工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进一步加强湿垃圾处理。

3.分类收集。村(社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上户分类进行收集;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定点收集,可回收、有害垃圾则由镇统一进行收集,纳入市回收体系。小区装修垃圾和企业工业垃圾则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收集。

4.分类运输。村(社区)不可回收垃圾由村级保洁队伍清运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转运至镇资源回收中心。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集镇保洁公司清理运输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分类运输到镇资源回收中心。装修垃圾和工业垃圾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转运。

5.分类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镇压缩中转至市指定垃圾场清洁焚烧;湿垃圾由农户、单位、个人进行堆沤成肥或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农户进行收集喂养鸡鸭;高价值可回收物可由废品收购中心进行收购;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则由市政府招标确定的'回收企业统一回收规范处理;装修垃圾、工业垃圾由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

1.党政办: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单位、个人进行典型报道;配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调度各单位推进工作开展;负责机关内部门(含食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机关院内垃圾分类设施,组织物业人员定时回收,建立台账;制定机关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定期对各站办所进行评比。

2.党建办:以党建为引领,指导各党组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要求各党组织落实“党员联户”制度(按就近联系原则每名党员联系5—10户农户),建立指导台账,每月主题党日下户指导。建立奖惩机制,每月评比垃圾分类“优秀指导员”,将评比结果列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促使党员争当垃圾分类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

3.财政所:将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16元/人(户籍人数)和1.5万/年/村(合并村3万/年/村)补助到村,另设置3万元/年/村考核经费,严格考核兑现,按季度进行发放。

4.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办和生态环境办、应急管理办:负责指导镇属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垃圾分类分拣点;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加强企业员工培训,促推垃圾分类工作,可回收物由镇级统一回收,指导企业工业垃圾处理。

5.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镇域内合作社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全农用地膜、农药、化肥包装袋回收机制,明确回收专员,制定奖励办法,确保地膜、农药、化肥包装物得到有效回收。

6.扶贫办:针对贫困户基础设施差、分类意识不强等现象,依托扶贫干部,加强精准扶贫户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镇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统一运行模式,牵头制作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村(社区)、驻镇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排名,督促商住小区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负责集镇电子屏、大型广告宣传标语设置。

8.妇联:细化工作方案,发挥垃圾分类农村妇女主力军作用,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妇女的积极性,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9.各村(社区):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党员、网格员定期上户指导,分片召开户主会议,广泛发动宣传;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有奖惩)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村级资源回收站,配齐分类垃圾桶、电动收集车,成立专职队伍,实行量化管理。对高价值可回收物按回收价值的20%给予奖励,低价值可回收物按0.2元/斤进行兜底回收。调动老协、红白理事会成员组建垃圾分类监督小组;对农户、保洁员分类投放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公布农户垃圾分类“红黑榜”,严格兑现保洁员分类考核奖惩,按考评方案要求对农户收取卫生费。

10.学校:利用校内空地或闲置房设置垃圾分拣点,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利用主题班会)或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开展班级分类评比,建立校区分类积分制度,并给予奖励,提升学生参与率;建立班级分类回收台账,每季度组织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选“垃圾分类示范校园”。

11.西区交管站、交警四中队:规范客车必须配备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车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标牌,并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督导和处置。

12.驻镇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完善分类、分拣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台账;在单位重点区域、办事窗口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禁烧燃煤,严控厨余垃圾产生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召开全体镇村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0日—10月31日)。

1.完善投放设施、收运设备,规范标识(7月20日前)。全镇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全面到位,引导正确投放。

2.全面加强业务督查、指导(7月10日—9月30日)。按照全镇统筹、条块结合原则,对垃圾分类宣传动员、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台账建立、分类效果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全镇居民群众基本养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习惯,可回收、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收运、分类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3.开展督查整改(7月10日—10月31日)。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巩固阶段性成绩,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常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落实,认真抓、抓到底,保障我镇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大投入,提升经费保障。镇财政将垃圾分类减量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及村级运行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保障垃圾分类运行经费。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对所管辖对象出台考核细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考核。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分类通知

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厨余垃圾从产生时就应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要沥干水分,保证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道。有包装物的过期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清洁后压扁投放;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裏后投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杀虫剂及其包装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有害垃圾投放应保证器物完整,避免二次污染。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注意轻放;油漆桶、杀虫剂瓶子等,如有残留应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易破损物品,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过期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易挥发的有害垃圾,请密封后投放。其余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纸张、烟蒂、纸尿裤、一次性餐具、大骨头、贝壳、花盆、陶瓷碎片等。简而言之,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可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沥干水分后投放。

垃圾分类的通知书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或待建地块等由施工单位或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四)沿街、沿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居民主体负责清扫保洁。

(五)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或行政辖区接壤地带等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厉整治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县城区所有单位、门店及个人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环卫三轮车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从重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宠物)在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内所随地排泄,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排放污水、占道冲洗车辆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或运载物质泄漏(遗撒)造成道路污染的,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不能自行清理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施工废水、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责令清理道路污染物和管道堵塞物,处以2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十二)侵占、损坏、盗窃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当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但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制止他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达到2小时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达到1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可将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平果县市政管理局作为我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平果县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具体工作,重点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6月----日。

为了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秀美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提升瑞丽旅游景观品位,瑞丽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瑞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意义。

围绕“绿色生态”建设目标,按照“五创”工作的部署,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旅游景观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三个提升”: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城乡面貌、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突出民族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公路沿线景观效果及村庄品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水平。打造瑞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舒适、旅游品质高尚”新形象,为瑞丽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先行区建设中当好表率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瑞丽市全市辖区和公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重点整治主要街道、面街,要突出东南亚风情和民族特色,对有碍景观进行突击性改造,坚决整治私搭乱建,积极修缮临街破损房屋,扎实推进穿衣戴帽工程,让人一到瑞丽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负责城区垃圾的及时清运,对市区路面及卫生死角进行全天巡查,及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点净;负责城市保洁工作,组织环卫工清扫人行道、绿化带。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2、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沟渠、公园水体及河道的清淤疏浚,确保水质优良,排洪、引水功能正常发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对集市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4、市交警大队负责在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重点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城区损坏交通信号灯维修工作并在重点交通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负责交通重点领域整治及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限重点整治;负责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负责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负责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市卫计局负责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庄卫生隐患排查消除,对市区空旷地带、积水地带、闲置空房、建筑工地与缅甸相邻村寨进行卫生消杀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及其它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市环保局负责城市及城郊村庄治污、治噪、治气工作。

7、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国道和省道外全市道路破损维补;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安装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延长线各十字路口减速带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

9、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10、瑞丽公路段负责对国道和省道公路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负责清除国道和省道两侧垃圾、杂草,对公路、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负责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负责逐步提高公路沿线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11、瑞丽路政大队负责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负责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整治砂石料及渣土运输泼洒、超限、随处倾倒等情况。

12、畹町、姐告、市工业园区工(管)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3、各级各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村庄规划不合理、民族特色不鲜明、建筑风格杂乱、私搭乱建、污水横流、乱倒垃圾、灰尘大等问题,特别是“蓝棚”问题;负责公路沿线村庄改造的设计工作,改造以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

2、各乡(镇)、农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沿路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负责公路沿线村庄的改造工作并做好涉及改造房屋群众思想动员。

3、市国土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的面山采石场、坟山、工地等采取有效的掩隐措施,后期逐步治理;负责砂石场路面道路硬化工作。

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社会稳定工作。

5、市委农办、市民宗局、市扶贫办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工作。

(三)主要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提升。

主要内容:按照辖区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积极提升四条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品质。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提升公路沿线公厕。

2.市旅游局负责积极打造有条件的沿线新景观,突出沿线奘房及佛塔,合理布局旅游标识和交通标识。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高速公路隧道口、服务区的景观打造和美化;负责治理公路沿线的乱摆摊、乱叫卖、乱挂标语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

举报投诉电话:市政监察举报投诉电话4141416。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市电视台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124440。

瑞丽市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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