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模板17篇)

时间:2023-11-29 16:14:11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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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上访的成因及对策

根据《xx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集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现对我市群众集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汇报如下:

一、群众集访的基本情况。

(一)群众集访的主要数据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群众集访的频率急剧上升,重复集访增加,异常集访时有发生,信访稳定形势严峻。x—x月,群众集体上访x批、x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x%,x%。其中,到市集访x批、x人次,到xx集访17批、x人次,到京集访x批、x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的90.7%,7.9%,1.4%,占集访总人次的94.4%,5.0%,0.6%。与去年同期相比,到市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4.9%,345.9%;到xx集访批次上升了41.7%,人次下降了8.6%;到京集访去年同期为0批、0人次。在这些群众集访中,重复集访79批、3784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和总人次的36.7%,46.5%;异常上访19批、660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总人次的8.8%,8.1%。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复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393.8%,858.0%,异常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7.5%,633.3%。

(二)集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我市群众集访反映的问题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三农”、商贸、市政、环保、纠纷等方面。其中,企业改制问题70批、3884人次,占集访总量的32.6%,47.8%;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42批次、375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7.7%,2.0%;土地征用补偿问题34批、642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5.8%,7.9%;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17批、5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7.9%,7.0%;“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52批、27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24.2%,33.9%。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50.0%,439.4%;人事劳动问题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了425.0%,380.8%;土地征用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77.8%,483.6%;房屋拆迁问题批次、人次各下降了29.2%,23.9%;“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52.9%,446.5%。

(三)群众集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上访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我市今年集体上访增多,其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且发生时间较为集中,有时一天到市集访多达7、8批。集体上访规模增大,特别是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方面表现突出,在x—x月的群众到市集访中,50—100人的集访65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33.3%;100人以上的集访30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15.4%。二是重复访、到xx进京访和异常访增多。重复集访占集访总量的比重大,且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如在群众到市集访中,重复集访批次几乎占市集访总批次的50%。到xx集访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到京集访的批次和人次骤增。异常上访的批次、人次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有的围堵纠缠领导,有的阻拦领导车辆,有的在市机关大院高声喧闹,甚至损毁机关办公设施等,无序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集访问题集中反映在企业改制、人事劳动保障、征地补偿三方面。特别是在到市集访反映中尤其突出,反映这三方面问题的集访约占到市集访总量的65%,其中企业改制问题约占45%左右。

四是上访呈现组织化趋势。群众集访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同一上访批次内出现精心策划组织、筹集上访经费、寻求外援扩大影响等行为,不同批次集访之间相互串联现象有所显现。

五是劝返处置和矛盾化解难度大。少数集访群众行为极端,不听劝解,长时间滞留不归;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达一己之私,通过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给市委、市政府施加压力,劝返处置难。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涉及面大、矛盾复杂、尖锐,有的是已积压多年的老问题,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化解难度大。

六是消极影响较为严重。集访、重复访、异常访不断增多,影响到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正常办公,分散了党委、政府集中抓发展的精力,影响到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群众集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问题和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多、复杂化,导致群众集访增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因改革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一是企事业单位改制逐年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职工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国营待遇”、“下岗失业”这个现实,提出许多超越政策性的无理要求,因无法满足便群起而闹事。二是为加快xxx经济建设速度,高速公路、xx快速铁路、xx电站和旧城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这些项目都因占用地多,涉及到城乡居民和农民要离开祖辈世代生活的家园,心里上部分群众本身就有抵触情绪,加之对征地撤迁政策不理解,尽管政府完全按有关政策进行征地、拆迁补偿,但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这又产生新的矛盾,导致不断围攻政府,甚至阻挡施工的大规模群体性集访闹事。三是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接待群众存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不文明行政行为,或者采取躲、拖的办法,致使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引发集体上访。

(二)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个别镇街和部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问题责任不明,使得相当部分的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矛盾积压,群众集访增多。二是信访问题处置机制不健全。信访信息的获取、掌握、报送和信访问题的处置脱节,工作较为被动。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方面,普遍存在“重排查、轻调处”、“重汇报、少措施”的现象。排查出问题后相应的处置预案不充分,出现群众集访或群体性事件仍有盲目应付的;有少数单位对排查出问题置之不理,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大,这是造成群众集访、重访、越级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信访工作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够健全。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众集访、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信访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干部遇事不愿管、无力管,矛盾纠纷出现后未予有效的疏导化解;有的问题涉及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处理的,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性差,不牵头解决,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造成越级集访。

(四)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不够。信访部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不足,未能很好的发挥其统筹、协调、参谋职能。信访部门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宣传、疏导工作未做到位。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足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自私心太重,行为偏激,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专门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给市委、市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六)现行信访法规还不完善。对少数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还缺乏刚性较强的处罚规定。

三、解决群众集访的对策及建议。

群众集访事件的产生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矛盾,其性质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教育、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站在稳定大局的高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遏制当前群众集访增多的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集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解决集访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大环境。

(二)进一步做好群众集访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妥善处置群众问题。对已出现的群众集访问题,一要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应要求其推选出代表,再与接待人员或领导直接对话,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当场答复,对他们提出的无理要求要态度鲜明,讲清法律和政策规定,打消其幻想。二要不惧怕群访集访。积极争取大多数,孤立少数,可以面对面开展宣传攻势,讲明依法解决的方法和闹事的危害。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对少数不法分子也绝不手软,坚决绳之以法。三要分类处置。对于反复性的集访事件,应采取分门别类、归口负责,做好问题产生的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使其尽快息访。四要齐心协力,共同化解矛盾。处置群体性集访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研究处置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做好集访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明显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一把手”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办信制度。纠正“重访轻信”的认识偏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减少重复信访。特别是对联名来信反映的一些群体性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时解决,避免“信”转为“访。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准确捕捉可能引发群众集访的信息,把工作做在前头。特别是对群众思想上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不能激化矛盾,努力将矛盾在基层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同时,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减少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特别是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督办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取信于民。五是强化责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并实行单项考核和“一票否决制”,以强化责任,并更好地调动信访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力、激化矛盾等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群众集访的关键环节。一是要树立群众观点,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对待信访群众,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认真研究处理办法,有力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三是信访机构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去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并直接了解处理结果,督促问题的解决。四是对已经引起群众集访的信访问题,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措施,妥善解决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发生重复集访。五是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信访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增强敏锐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做到“未雨绸缪”。例如,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方面,由于补偿标准总体偏低,失地农民的生计如何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提前介入,采取“培训一批、教育一批、处置一批”的办法避免或减少群众集访。即统一组织一批被征地年轻人员学习培训实用技术使其更好的自谋生计;对因不懂政策有意见的被征地户,加强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为达个人目的而挑唆、串联群众闹事的,要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置。

(五)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希望进一步完善信访法规,加强对异常上访的处理。对蓄意制造影响,组织大规模群众堵路、堵门,对受理机关施加压力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坚决地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置。要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和办法,坚持教育和处理相结合,说理和顺气相结合,普法和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果断处理,规范上访秩序,树立起党委、政府的权威。

(六)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酝酿出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估计决策出台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做好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及早制定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于确属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而侵犯群众利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拖欠工程款的成因及对策

1、市场因素。

建设主体具有多样性,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而施工方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自然人或者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以联营、承包、挂靠等形式成为施工方的现象大量存在。施工企业是资源配制的载体和市场活动的基本经济形式,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为求生存,变相垫资现象司空见惯,为抢占市场不得不在欠款额度上做文章,助长了施工企业拖欠款的风气,并且拖欠款额度越来越大。

2、施工企业自身的因素。

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有相当一部分欠款都是跟质量问题纠缠在一起的,施工企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想从发包方讨回工程款就难上加难了,无法实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

3、工程承包合同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对于建筑市场采取了较多的干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经常是民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交织一起,而且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较大,工程实施阶段程序多、时间长,内容复杂,案件往往涉及到合伙、合作建房、挂靠、转包、分包,施工与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材料供应等多个关系交织一起。一些单位法制观念谈薄,承包工程时不订立合同,特别是发包方为私营企业、个体户、自然人时这种现象较为突出,这类工程一般不进行招投标。其次,在发包方欠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发包方仅仅打一张简单的欠条,欠条内容不经过仔细推敲,致使漏洞百出,从法律角度上讲,这种欠条根本没有约束力。再次,工程完工时,有的工程决算书没有经过合法机构的审核,有的干脆连决算书也没有,纠纷发生时往往证据单薄,取证难,诉讼举证能力低,至使在拖欠付诸法律时大打折扣或根本无法实施。

涉油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财务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风险指筹资决策带来的风险。筹资渠道的不同选择、筹资数额的多少必然会引起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产生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这里的筹资通常是指举债,因此狭义的财务风险可界定为企业因举债利用财务杠杆而导致的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现金流量风险、连带财务风险、外汇风险和资本营运风险等形式。我国加入wto以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环境出现了变化,财务风险也随之出现一些新变化。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筹资、投资风险增大。

加入wto以后,金融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大,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也进一步规范。我国金融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企业只有具备良好的信誉、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才能获得资金,并且金融机构执行到期还债的弹性也会减少,而制度执行的刚性会增加,这样就增大了企业的筹资风险。此外,国内诸多产品的投资报酬率下降、投入资金回收期增长,投资的风险增加。

(二)外汇风险进一步加大。

我国的出口企业在享受更多国家的最惠国待遇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加复杂的不利因素。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更多币种、更大量的外汇结算业务,这样就会增加外汇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同时,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正在进入,我国企业有了更多的筹资方式和渠道,这无疑会加强企业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联系,也会进一步增加外汇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三)资本营运和管理风险加大。

国内企业,特别是在某些行业领域具有优势的企业,将和国外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争夺上短兵相接,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实施外部扩张的最好方式就是采取兼并、收购、重组的方式。国内许多企业由于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会处于困境。企业既要筹划实施并购,也要忙于并购,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资本营运风险。

二、我国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不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负债资金比例过高。

在我国,资金结构主要是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权益资金与负债资金的比例关系。由于筹资决策失误等原因,我国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过高。很多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30%以上。资金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投资失误。

(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是有财务活动,就必定存在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会避免财务风险,风险意识的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

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是我国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

(五)企业赊销比重大,应收账款缺乏控制。

由于我国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企业普遍存在产品滞销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同时,由于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应收账款失控,相当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到成为坏账。资产长期被债务人无偿占有,严重影响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三、企业规避财务风险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财务风险作用于企业,通常表现为企业资产流动性下降、经营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债务负担沉重及盈利能力下降等,这些问题都与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直接相关。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应居安思危,树立风险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具体来说,应加强动态分析,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变化情况,使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中能保持灵活的适应能力。提高风险价值观念,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置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理顺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

(二)运用适当的技术方法。

规避财务风险的技巧、方法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分散法,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分散投资风险,避免因企业独家承担投资风险而产生的财务风险。(2)回避法,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结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3)转移法,即企业通过某种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承担的方法。转移风险的方式很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采用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4)降低法,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因此,每个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三)建立科学的财务预测和风险监控机制。

准确的财务预测,能使企业预先知道自己的财务需求,提前安排融资计划,估计可能筹措的资金量,在了解筹资满足投资程度的基础上,安排企业生产的经营和投资,从而使投资与筹资相联系,避免由于两者脱节而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预测还包括了对未来各种可能前景的认识和思考,通过预测可以提高企业对未来不确定性事件的反映能力,从而减少了不利事件出现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立风险监控机制,使企业具备风险自动预警功能,对事态的发展形式、状态进行监控,信息反馈,及时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与预期不符的变化进行反映,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控制手段,把不确定性事件带给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培养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国际化,企业财务将面临着各式各样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仅能够应用理论方法进行财务风险分析,而且还能够对具体环境、方法的切合性及某些条件进行合理假设和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准确识别财务风险,及时发现和估计潜在的风险。因此,培养高素质人才是规避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探讨上访的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上访问题有增无减,上访者有进省的,进京的。上访者中各色人物都有,各种问题都有。上访问题是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最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和领导者的声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单位的经济发展。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以保持相对稳定,经过调研,笔者谈点不成熟的看法,同大家商榷。

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访者的心态也是复杂多变的。上访者的心态导致了上访结果的发生,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干部行政违法,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在现实的工作中,个别干部主观主义色彩太浓厚,办事凭想当然,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问群众愿意不愿意,行政命令似的,叫群众干什么或不干什么?不按客观规律,自然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主观臆断的下结论,作指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有的干部在工作中,不按行政法规办事,自己说了算,一手遮天,把群众的得失抛在脑后,这样的结果,没有不上访的。

2、法律裁判不公,导致了上访。

现在涉法上访的案件不少,当事人主要的反映是裁判不公。

一是办案人员在认定事实上有出入,证据采信不合理;二是在办案程序不公,有的办案人员违反程序办案;三是适用法律不正确。因而导致了裁判结果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差异,由此引起上访。

3、案件执行不力,导致上访。

殊不知,现在案件执行特别难,不少上访者是因案件判决了,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引起的上访。一是当事人诉讼前或诉讼中没有财产保全措施,官司胜诉后,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拿不回钱来;二是虽有财产保全,由于办案人员疏忽,造成财产被转移、灭失等,而无法执行;三是由于地方保护的干扰或个别被执行人的地方势力的影响,办案人员不敢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因而引起上访。

4、违法办案引起的上访。

在现实,真正违法办案的几乎没有,但也不能排除,极个别办案人员,由于思想不正,职业道德意识差,受腐朽思想的影响,办人情案,关系案,直接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导致的上访。

5、土地发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土地发包和承包问题,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案件逐年上升,上访的时有发生,典型的是过去的开发性家庭农场主。由于当时的土地开发、经营、利费税上缴等,都是有国家、垦区、农场的政策扶持,大部分农场主或土地承包者靠优惠政策挣了钱。后来政策发生变化,合同应及时调整或变更。但由于这方面的工作做的不细,不到位,手续不健全,造成土地承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6、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引发上访。

近年来,各地都在搞开发热,修路、建楼、搞小城镇建设,形象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动迁户,有时往往是农场或主管单位一纸文件,就要求群众拆迁,群众很不满意。主要是资金不到位,一是补偿的资金太少,同开发商售楼的价格差距太大;二是补偿金不能一步到位;三是不能合理安排拆迁户拆迁后的去处,有的拆迁户,原是门市房,拆迁后断了生活来源,引发上访发生。

7、一些基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上访。

现实社会纷繁复杂,各种矛盾和焦点不断涌现,在老问题没有解决时,新问题又来了。农场接触群众最直接,矛盾也最多,如老干部问题,老职工问题,工资问题,职工应付款问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教育收费,职工下岗等等,这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最能引起集团或群体上访。

总之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访者有自已的缘由,有自已的目的,不访是相对的,上访是绝对的。

1、多教育干部和执法者,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应经常组织行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政和按法律程序办案,在处理群众问题时,不违法,同时还应加强对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公正办案,为民服务的意识,使之减少或避免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2、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稳定,让上访人员息访。

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者,凡涉及到上访人员来访,都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诉说,做好记录,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一个答复的期限。千万不要推诿,不要烦,更不能说,你这事我管不了,你愿去哪儿访就去哪儿访吧!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一定要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让他们就地息诉或息访。

3、实行属地管辖、专人包案。

所谓属地管辖是指,上访人员的户籍在哪个单位或上访人员是哪个场的就由哪个场负责,由最初的办案人员或最初的办事人员把上访人员包管下来,专门负责解决上访人员的问题。必须责任到人,限期解决问题,严格控制上访人员越级上访。

4、对上访者既要做工作,又不要大开方便的绿灯,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既不鼓动,又不强行阻止,多作劝导工作。

现在上访人员都摸透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心理,怕访,怕上级领导施加的压力,于是这些上访者专门找总局党委开扩大会议期间,省和中央开“两会”期间去上访,给下面造成压力。一些上访者公开说“爱哭的孩子有奶吃”。我们的各级领导不要怕访,不要回避矛盾,要面对现实问题,主要做好上访者的思想疏导和劝导工作,一定要防止个别人鼓动上访者或者为上访者大开方便之门。殊不知,有的上访者是有理的,而有的是无理缠访的,要分清情况,不要单方面听上访者一面之词,多做调研,不要枉下结论,也不要强行阻止上访者,要以理服人。

5、对上访者的问题,该解决的按法律法规一定解决,达到他们的要求,不该解决的,超出原则范围的也不要拿钱买平安。

现在中国的法律已经很健全了,上访者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没必要去上访。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上访者往往有3种心理,一是怕走法律程序花诉讼费;二是怕事情得不到解决;三是他们的事情如按法律程序办,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即使有证据,诉讼时效已过,未必能打赢官司,因此只好走上访,在上面“五马长枪”的一闹,上面重视了,给基层造成了压力,本身有的问题不该解决的,为了稳定,也解决了。殊不知,有的上访者的问题,都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年限长,事情复杂,代有连带性,该解决的不要拖延,按规定办;不该解决的,也不要花大钱搞稳定。如果你今天给他解决了100元,他明天会要你1000元,暂时的平安,可能造成长久的后患。花钱买稳定,会起到鼓动怂恿上访的结果。

6、以开证会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办法最有效。对上访者的问题,一定要疏理好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由有关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让各界代表,权威人士参加,让上访者及上访者信得过的人一同参加,把上访者的问题摆出来,由大家来明辩是非,解决问题,可当场在听证会上达成各种协议,签字划押,使问题得到解决。

7、对那些不按信访条例办事的无理上访者,按法律法规办。

按治安处罚条例办,实行拘留或收容,刹一刹组织上访、串访、无理上访者的歪风,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上访问题是个严肃问题,也是事关全局的问题,在当前稳定压倒一切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千万不要忽视这个问题,一定要下决心办实事,解决好上访问题,使垦区的各行业在健康有序和谐的环境中发展。

涉油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涉油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涉油侵权纠纷,如油田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因征地、石油污染、生产噪声影响、工程建设带来的民事纠纷案件数量所占比重较大。为进一步做好涉油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位于胜利油田主产区的垦利县法院对近2年来涉油侵权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垦利县法院年共受理涉油案件18件,其中涉油侵权案件10件,占当年涉油案件总数的55.5%。2003年受理16件,其中涉油侵权案件6件,占当年涉油案件总数的37.5%。在2002年审理的涉油侵权案件中,油田单位全部是原告,被告全是地方农民个人。2003年的涉油侵权案件中,油田单位作为的原告4件,占案件的66.6%,被告是地方农民的2件,占案件的33.4%。涉油侵权案件普遍表现出集群性、突发性的特点。参与纠纷的人数多,所有16件涉油侵权案件中有14件是共同诉讼案件,占总数的87.5%;当事人往往采取扣押车辆、阻拦施工等方式,且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造成的损失大。如胜坨镇海西村村民非法阻拦油田施工致使油田20多辆车被堵7天;胜坨镇王营村王某扣押油田车辆达60多天;胜坨镇坨南村张某阻拦油田生产搬迁达8天。涉油侵权案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是油田在征用土地补偿、污染赔偿方式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油田在征用土地补偿、污染赔偿等方面,由油田工农科与当地政府油区办协商处理。油田对所征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往往通过政府或村委会转手补偿给当事人。但是这种赔偿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油田补偿损失是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应由油田和被征用土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包括赔偿的支付方式、支付途径、支付数额等。油田单方决定赔偿款,没有征求被赔偿人的意见,且没有直接支付给被赔偿人,这种赔偿方式容易引发矛盾。

二是村务不公开带来矛盾。油田赔偿款数额较大,群众相当关注。但是个别村庄村务不公开,群众即使拿到赔偿款也认为赔偿的数额少或者分配不公平。这种问题成为群众阻拦油田生产的借口,有的借此与油田单位发生纠纷,阻碍油田生产。

三是新油区群众不知如何处理油田赔偿引发的矛盾较为突出。随着油田生产开发范围的拓展,形成了一些新的油区村庄。这些新油区的群众对处理征地、污染赔偿款方面的方法、途径、赔偿计算方法、数额等不了解,容易造成矛盾。有的当事人“漫天要价”,有的村庄男女老幼都参与到纠纷中。如胜坨海西村以油田施工影响其庄稼排水淹灌了庄稼为由强行阻拦油田生产,有几百人参与了纠纷。

四是油田污染引发了新型的排污纠纷。如环境噪声影响纠纷案件。有的群众提出油田生产噪声影响了其养殖的家禽、牲畜的生长,而油田单位不接受该类型的索赔。群众往往采取阻拦油田生产、扣押车辆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使小纠纷引发成矛盾,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今年,垦利县法院受理了2件此类案件。

五是个别村委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导致矛盾纠纷迟迟不能解决。涉油纠纷发生时,有的油区村庄村委不出面,任凭事态发展。参与纠纷的群众更没有统一、明确的处理意见,导致无法协商解决纠纷。

六是法律宣传针对性不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面向油区群众的普法宣传重点不突出,对涉油纠纷的处理途径、国家对征用土地、排污赔偿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宣传力度不够。

油地纠纷的解决,必须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解决,否则经济损失大,矛盾加深,诉讼成本也相应增加,应重点从以下方面抓起:

(一)理顺油区综合治理关系,成立专门处理机构。东营区政法委成立了专门处理油地问题的“油区治理指挥中心”,一切“涉油”问题均由其处理。可以借鉴东营区的做法,成立专门的机构,充分发挥统一的组织和协调功能,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处理“涉油”问题的长效机制。

[1][2]。

涉油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查找不良贷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上仍未实现精耕细作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如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条件不落实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我们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1重贷轻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控,重贷款投放,轻贷款管理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受考核导向和方式的影响,在考核导向上,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强调了收益与风险匹配的要求,但实际情况是规模考核前置且力度大,质量考核受制于资产分类不及时和审计事后调整等因素往往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上的“短视”行为,导致“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考核方式上,大都采用“买单”的方式,直接同贷款投放,以贷引存,贷款收益挂钩,形成各机构重投放重收益,过分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资产质量的管控要求。同时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期制,也易导致片面追求任期内业绩的倾向,在发展与风险的博弈中,风险管控让位业务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

2风险管理的理念仍未深入人心。

金融机构极易被“黄金客户”所迷惑,如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政府项目等贷款不做深入分析,通过各种手段降低准入标准,调整其风险限额,扩大授信;贷后放松管理,对贷款的使用,企业的经营等情况监控不力。为了形成投放,忽源,过分相信和依赖第二还款来源,认为只要有担保的贷款就是好贷款,忽视了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担保能力不足,“担而不保”执行难的问题,抵质押品估值偏高,变现难的问题。在贷款管理过程中,认为“不欠息就是好贷款”,对企业重大事项关注不足,对企业的现金流不做深入分析,不能对贷款风险作出及时、准确判断,进而丧失最佳盘活处置时机。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化现象严重,在贷款到期后,一味依赖转贷,认为“借新还旧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市场竞争乏力、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视而不见或存在侥幸心理,其结果是将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3信贷流程控制不足。

流程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流程控制上的问题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如对新暴露不良的管控,考核部门、经营部门、处置部门看起来各司其职,实质有可能人人负责,人人负不了责。如:经营部门对不良形成负有管理责任,但却不用操心处置化解,保全部门负责处置化解,却不用为不良的形成买单,处置多了就是业绩,考核部门不是经营部门,关心数字更甚于项目本身。

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性。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资产质量和考核的影响也应引起足够关注。众所周知,不良贷款的认定是依据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来确定的。风险分类的结果影响减值准备计提,如果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得不到及时暴露,减值准备的计提就不准确,对各经营主体的考核也会出现成绩体现在前,惩罚滞后的现象。

5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到位性不足。

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是对授信业务全过程的检验和考核。目前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认定项目的业务种类繁多与历史沿革跨度大的考验比较突出;三是对各个阶段政策要求和制度依据掌握不够,在做责任认定的时候,往往受制于责任认定人员个人素质,责任认定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责任追究的情况看,项目从形成不良、责任认定到责任追究过程比较长,追究的滞后和追究时的避重就轻,直接影响其严肃性,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作用。综合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情况,我们不难发现,责任认定环节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的关注远胜于对贷前调查不深入的调查,过分强调贷后操作环节细节上的不尽职,对贷前客户选择和营销策略制定等环节的缺陷避而不谈,同时责任追究对一线员工的处理面和处罚强度远胜于对有决策权的经营者的处理,处罚不公、处罚不力的问题对不良贷款的产生也有较大影响。

二、不良贷款清收难的对策。

要改善资产质量、遏制不良贷款集中暴露的趋势,必须找准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解决好认识和机制问题,重点突破。

首先要解决好收益和风险关系问题。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要提高“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严把信贷准入关,加强信用评级和授信方案审批。其次要解决风险管控的压力和业务发展的动力问题。明确信贷业务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和尽责要求,严肃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既要防止一味追求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控,也要杜绝畏手畏脚,制定尽职免责办法,对不同类型客户分别明确尽职指引,打消贷款管理人员的工作顾虑。对于工作不尽责、应作为未作为、违规操作的人员,特别是因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资产质量下迁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第三要解决贷款管理的机制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相关部门在贷款管理的职责定位和主要风险点,建立科学、高效、责任清晰的信贷营销、准入、审批和发放的管理机制,建立贷后企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贷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的贷款管理激励制度,出台信贷岗位尽职工作指引,将考评结果与机构和人员的奖惩挂钩。要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防止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层层衰减。建立风险预警例会制度,使信贷风险事件能得到及时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和处置的激励力度。

2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质量管控体系。

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点投放行业的研究。通过研究,找准目标定位,大力拓展市场,准确识别并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促进信贷结构的优化。制定贴近市场的信贷政策,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实现由“大向优”的转变,由重视大中型客户向重视优质大中客户与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并重转移。由于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信贷风险与行业景气状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行业背景的研究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分析预判,强化风险缓释措施。第三是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与收益有效平衡的理念,健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提高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抵御信贷风险的发生,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是要提高贷后管理能力。贷后管理是信用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贷后管理的频度和深度要求,密切关注企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关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关注企业现金流变化。

3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

要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首要任务是必须遏制新暴露不良贷款的产生。不断巩固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用可持续的发展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和退出类重要客户的策略研究,避免因“死退”和“退死”,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情况发生。其次要用足用好政策,多种手段消化不良。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对项目的把控,把合适的政策用到合适的客户上,充分利用新政策、新工具、新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度,稳妥消化历史包袱。第三是建立资产质量控制激励约束机制。用政策杠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领导班子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考核和责任约束机制,实行责任收贷。实行奖惩制度,完善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问责制,严肃责任认定,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浅析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种类。

成因。

危害。

对策。

【目录】。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我国,家庭暴力日益严重,从农村到城市,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婚姻家庭关系,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改革开发以来,新的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继颁布实施,为保护妇女、儿童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的家庭暴力状况从总体上来说还不容乐观,不仅要面对现有暴力种类,还要受新的冷暴力模式的考验,所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的路还很漫长,需要更多司法力量,社会力量去完善和干预。

联合国家庭暴力问题专家委员会对家庭暴力作了一个界定:家庭暴力的暴力表现为人身虐待,往往一再反复,并与精神折磨、忽视基本需要和性骚扰等行为相互关联。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单位内部成员间,往往由矛盾分歧引起谩骂肢体冲突,偶然发生到日渐频繁,最终会给受害人在身体和精神带来双重伤害。偶然发生的家暴事件如不立即采取紧急干预,这种行为往往会一再重复发生并趋于严重,当惨案发生之时,后悔已晚矣。

对于家庭暴力,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作了明确表述:即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冲突的极端方式,当事人除了的拳打脚踢,往往还使用一些锐器工具,这样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危及性命。在道德社会里,家庭暴力是不允许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

家庭暴力是持续长期的人身伤害违法行为,具有对象的特定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主观的故意性、行为的违法性等特点。具体表现在:

(一)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家庭成员内部之间,成员间除了有血缘关系,还有夫妻关系以及某种家庭内部关系,比如夫妻,婆间,父子等特定关系。在我国家庭暴力中,绝大多数是丈夫对妻子的人身伤害行为。

(二)行为的隐蔽性。因为其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所以很多时候发生的暴力侵害往往不被家庭人员之外的人得知,一旦发生,受害者为了息事宁人,忍气吞声的过日子而隐瞒暴力的发生。还有的受害者,为了面子,不好意思向他人或者司法机关申请援助,这类事件往往在性暴力上表现尤为突出。

(三)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除了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外,还有性虐待,语言攻击等等。

(四)主观的故意性。一次暴力的发生是偶然,但长期的暴力行为必然带有一定的故意性,只有主观的故意,才造成了客观存在的伤害事实。

(五)行为的违法性。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与人类的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势相背离、与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形象不相容的社会现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罪。

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身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按其形式可分为:一是身体暴力,主要包括对身体直接的攻击行为,如推搡,拳打,脚踢,用工具进行攻击;二是语言暴力,主要包括辱骂,刁难,当众或私下恶意进行贬低,挖苦,嘲笑等等不涉及身体伤害的暴力;三是性暴力,是指恶意进行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关系等行为,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2]四是冷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和漠不关心的方式让受害者痛在心里、有苦难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暴力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在陈娟的《家庭暴力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曾提到“冷暴力”这一新的暴力行为,她认为“冷暴力”属于精神上的一种暴力形式。[3]调查发现,一般的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文化层次不高、经济条件不如意的家庭里,而精神暴力却频频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干部家庭、高收入家庭等,这里的知识分子家庭状况尤为突出。专家分析说,知识分子往往自尊心强、好面子,不善于宣泄和表达,但对感情和精神的要求却比一般人更加细致,“冷暴力”所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就更加严重。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事实上,在“冷暴力”处境中的女性,在受到伤害的程度上,与直接的肉体折磨造成的健康问题同样严重。武力造成的结果是明显的身体外伤和家庭裂痕,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而“冷暴力”没有明显可见的证据,很难受到社会和法律的制裁,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即使当事人将“施暴者”告上法庭,案件也无法得到处理。深受“冷暴力”之苦的当事人,心理上和精神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冷暴力也应该得到更多人的重视和司法机关的干预。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法律机制相虽然相对健全,但为什么家庭暴力不仅存在着,还日趋严重呢?原因诸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封建思想文化因素。

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确立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封建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人们的头脑中肃清,许多人仍然认为丈夫是天,掌握着妇女的生杀大权。同时一些女性也仍持有男主女从的观念,在家庭中依附于丈夫之下,三从四德,逐渐丧失了自我。在这样的背景下,家庭暴力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一种常见手段也就不奇怪了。

(二)经济收入的影响妇女的经济收入不高,经济地位较低,这是诱发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在农村,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贫困妇女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妻子在经济上必须依靠丈夫生活,也就直接丧失了他们的家庭经济支配权,更不要说财产所有权了,这种依附关系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夫权观念作祟,很容易强化丈夫在家庭中的霸主地位,如有稍加不满,清者恶言相向,重者拳打脚踢。[4]很多妇女在受暴力之后选择逃避,在当时或者事后回娘家,因为他们在经济上不能彻底独立,担心孩子的供养问题和离婚后的生活问题。

(三)婚姻当事人自身原因。

1.日常生活中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他们大多会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惯,整天贪于玩乐,游手好闲,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有的横行乡里,危害百姓,更是人见人恨的恶霸。这些人一有不顺心的事就回家对妻子孩子施以暴力,妻子若欲提出离婚,男子就会扬言要杀其全家,在他们的威逼恐吓下,妻子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告发。

2.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6]许多人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而失去伦理道德,贪图享乐,只懂得追求物质享受。在外养情人,包“二奶”,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他们视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最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这是现代社会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因素。家庭暴力即是婚变的原因,又成为施暴者达到婚姻裂变目的的手段。

3.妇女自身的素质低下,维权意识不高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长期以来,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往往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重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加之发展不平衡,在许多地方,特别是落后的“老少边区”乡村,相当多的民众经济上不富裕、文明程度不高,文化素养、道德水准、法律意识欠缺,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缺少对自己的约束,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往往不会或不善于用法律和其他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四)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司法机关和和社会行政机关干预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尚未制定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具体的制裁办法,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警察、法院、检察院、医疗社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这些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的主动性,司法保护无力。实践中如果家庭暴力达不到重伤程度,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如果受害人不告发,司法机关也认为是家庭私事。受害人多数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反而招致施暴者更加残酷的虐待。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女性向这些机构求助意愿不大,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以制裁,从而助长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不少研究表明,家庭暴力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上、精神上和性方面的权利。而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除了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人身损害外,还会带来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害。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会在身体上给受害者造成伤害,在精神也有一定的影响,必然会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身体伤害轻则恢复的较快,重则伤及性命,影响就是一辈子的问题;精神伤害比身体伤害的恢复是更需要关注和调节的问题,受害者心灵受到了创伤,精神抑郁会使很多人有轻生的想法,逐步走向精神的极端,以致结束生命。家庭因为暴力而失去,身体和心灵因为暴力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二)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容易形成不良人格。

一个个家庭的解体,受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还有更为无辜的孩子和老人。孩子一般年龄还小,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知父母为何离婚,目睹家庭暴力的发生,在他们幼小的心里会留下一定的阴影,直接影响他们未来的成长和面对家庭和社会的心态。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一个错误的选择甚至会影响一辈子,所以,在当家人大打出手,互相伤害的时候,多想想自己的孩子,调整自我心态,积极面对婚姻,生活,给孩子一个良好成长的坏境。孩子很小,老人很老,更多的老人为儿女担心,尤其在农村,老人是和儿子住在一起,婚姻解体,老人没有人照顾,更显得孤老无依,让我们情何以堪,中国的百善孝为先,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危害社会安宁,妨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家庭暴力不仅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同时也是危害了社会的安宁。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家庭成员的伤害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得伤害,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思想的偏激,容易做出一些伤人伤己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名人,在社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的行为对很多人有一定的领导和标杆的作用,例如前段时间报道的“李阳虐妻事件”,对整个社会和谐健康的造成了很坏得影响,舆论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声讨,一度让李阳本人很不平静,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名人效应”,而他在家庭暴力下无疑是负面教材。最后夫妻二人一起到派出所进行了解调,事情才告一段落。不过,在中国,家庭暴力案多是“不告不受理”,如果丽娜华本人不正式寻求法律保护,则“虐妻”一事便会不了了之。这种“不告不受理”的做法,需要改变。

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从社会能力的角度而言,家庭暴力控制的核心在于通过司法控制,加强对犯罪人的惩罚,从而加强对家庭暴力环境的控制。在预防家庭暴力犯罪的策略上,首先是要解决不敢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其次才是通过教育和社会的变革,使得人们根本上放弃家庭暴力的观念。笔者认为,我国的家庭暴力的预防模式是以司法控制为核心,建立社会的预防网络。

关于家庭暴力问题,我国现有的《宪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对于施暴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上述法律规范都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对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家庭暴力事件在法律适用上显得力不从心,确造成了法律适用没有统一的尺度,法官自由裁量的幅度过大;对家庭暴力犯罪行为人惩罚体系不完善;诉讼程序不尽合理;现行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于对施暴者事后制裁,而对暴力行为持续发生过程的干预较少,缺少有效、及时遏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因此,有必要修订现行相关法律、法令,使之明确、具体,具有操作性。另外,应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法律依据,通过立法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确保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家庭暴力已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反家庭暴力的法制现状,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统一的专门用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以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范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责任。

在健全和完善立法的同时,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法,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得到及时的救济。现在一些执法机关不愿过多介入家庭暴力,导致受害者权益得不到及时救济,而施暴者更加猖獗,使家暴惨剧愈演愈烈。

1.公安机关是家庭暴力公力救济最直接的接触者。在接到报案或群众举报后,应积极介入,特别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在救济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时,对施暴者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止,真正达到救济受害人的目的。

2.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家庭暴力案件,如证据确凿,应依法提起公诉,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不起诉,对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即使受害人不愿起诉,也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于造成受害人重伤却以“缓和家庭矛盾,改善双方关系”为由不予起诉的,应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应重视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如果法官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事而对施暴者轻判,就会使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努力白费。更严重的后果是,施暴人会越来越有恃无恐,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更严重的侵犯。法院对施暴人的严惩,其意义远远超过对施暴人个人的惩罚。它是向社会发出这样一个信号:家庭暴力是犯罪而不是家庭私事,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庭或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维权法庭,从组织上予以支持。

(三)社会有关组织的干预和保障机构的建立。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

1.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认知水平。唤醒他们的维权意识,让他们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的行为,不是家庭内部事情,自觉自发的抵抗家庭暴力,从而减少发生率。这种宣传不能流于形式上的发放法律读本,进行一两次的普法教育,应当有针对性地向妇女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使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知识分子,他们相对素质较高,但却是家庭冷暴力高发群体,因此要对他们多进行反暴的教育,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冷暴露的危害比身体伤害更为严重。带动这部分人,利用他们所学的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和案例,去宣传和教育更多身边的人。

2.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首先要从娃娃教育抓起。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教育制度不断变革,九年义务教育推行了一段时间,但在一些贫困山区,一些孩子还是没办法参加义务教育,在重男轻女旧思想下,女孩不上学,上不起学,辍学现在尤为严重,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素质普遍低下,法律意识更加薄弱,一直处于弱者不可回避的现实因素。笔者认为,强制性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有一定的必要性。

3.要主要针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素质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当自身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安人,要懂得为自己负责,才是为家庭其他人员,为社会负责。

在社会主义道德存在的中国,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一系列经济和科技成就的取得,让我们有了强的国,才有了一个富的家。家是国得以矗立的依靠,家是社会得以存在的源泉,所以请给予每个家庭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关爱,对家庭暴力从根本上给予重视和适当的干预。不要让家庭暴力成为威胁社会安定的毒瘤。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团结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医疗,媒体,社会等集体的力量,我们才能在家庭中寻找幸福,在社会中寻找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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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抑郁症的成因及对策

1)性格缺陷:

这是青春期抑郁症的病因之一。有些学者以为急性抑郁症儿童病前个性多为倔强、违拗,或为被动—攻击性人格;慢性抑郁症则病前多表现为无能、被动、纠缠、依靠和孤独;隐匿性抑郁症患者病前有强迫性和癔病性格特征。

如5-羟色胺(5-ht)功能降低可出现抑郁症状,5-ht功能增强与躁狂症有关。药理研究表明,中枢去甲肾上腺素(ne)和/或5-ht及受体功能低下,是导致青春期抑郁症。

3)早期生活经验方面的因素:

先天易感素质的儿童经历创伤性体验后轻易促发情感性障碍。有调查提到抑郁症儿童精神刺激事件比对照组多三倍。一个人早年和儿童时期不良的生活经历会使患青春期抑郁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家族内发生抑郁症的概率约为正凡人口的8~20倍,且血缘越近,发病概率越高。调查发现,青春期抑郁症中约71%有精神病或行为失调家族史。抑郁症儿童青少年的一级支属终生患该症的比率在20%~46%范围内。

学生问题成因及对策[定稿]

俗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家庭教育因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在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和谐,由此家长和教师产生了许多的困惑:为什么现在许多孩子学习挺好,但动手能力很差呢?为什么现在许多孩子多才多艺,但心理素质很糟糕呢?为什么现在许多孩子在学校是个“乖乖娃”,在家里却成了“小霸王”?发生在学生身上的种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教育工作者及家长的深思。

一、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要充满信心,设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

有些家长总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如别人家的孩子,孩子这也不是,那也不行,一提起孩子的学习就气馁,对孩子丧失了信心。做家长的如果这样想、这样做,就是没有尽到做家长的责任,是失职的表现。孩子也会因家长的行为而对学习失去兴趣,产生厌学情绪,自己的孩子缺乏学习兴趣,做家长的理应激发。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成功的良好开端。没有积极情趣的加入,认知活动就会变得苍白无力。很多名人的成功,都是从兴趣开始的。孩子如果厌学,做家长的应该引导启发,列举事例向孩子讲清楚学习知识的重要性,鼓励孩子勤奋学习、刻苦学习。孩子在学习上遇到了困难,做家长的应该帮助孩子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孩子在你的鼓励下,一次又一次地攻克了学习上的困难,以后在学习上遇到问题就不会知难而退了。家长如果对自己的孩子失去了信心,不帮助自己的孩子树立信心,还有谁对你的孩子有信心?做家长的如果把培养孩子的重任全部推给老师来承担,老师也难以担当得起。

二、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持之以恒,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小学阶段的孩子年龄小,头脑简单,孩子对于老师、家长提出的要求在头脑里记得不牢,即使是年龄稍大些的中高年级的孩子也是这样,只是在不同的孩子身上表现出的程度不一样,这就与孩子受到的教育有关。有的家长心情好时就会和孩子谈谈心、鼓励他们学习,心情不好时就放任自流,对孩子的学习不管不问;还有一些家长忙时闲时、心情好时坏时对孩子都不管,任其发展;更有甚者,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不是正确教育、引导,而是分散孩子的精力,引导孩子学不该学的东西,带着孩子去打麻将,甚至赌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潜移默化,孩子不知不觉就学会了,于是孩子利用星期天或节假日,三五个就聚集在一起,背着家长也打起牌来,甚至还赌钱。这些家长的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不仅给学校的教育增添了麻烦,而对于一个缺乏自主性和进取心的孩子来说,这是往歧路上引,这样的孩子要想学好知识、长大成人成才恐怕是不可能的。家长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持之以恒,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切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三、增强家庭的文化教育氛围。

首先,建议家长为孩子设计一间书房,或在孩子的卧室里配置书桌和书架,使孩子有一个学习的小天地;其次,向家长推荐优秀的家庭教育报刊,建议家长订一两份报刊杂志,作为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的资料;再次,要求家长督促孩子完成家庭作业,经常查看孩子的作业。

四、努力创设和谐的家庭氛围。

我们认为,作为家长要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创设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认真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使孩子在家庭中愉快、健康地成长。为此,家长要努力做到:提高自身素质,能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有一套能被孩子接受的家规;为孩子提供丰富的生活内容;做孩子学习上的助手,指导和帮助孩子完成力所能及的事;利用一切机会锻炼、培养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和耐挫力。

五、重视建立和睦的家庭。

父母应该非常精心地营造一个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人文环境,应该以自己的言传身教以及在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每一个生活细节,让孩子沐浴在一派和谐、文明、健康、宽松的家庭气氛中。要培养孩子活泼、开朗、勇敢、进取的性格,培养孩子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孩子树立平等、契约、宽容、创新、共生的现代意识,让孩子懂得:要想成才,先要成人。

六、加强学校与家庭的互相沟通。

流。如面上合作——家长学校、学校开放日、亲子活动(发宣传材料等侧重系统宣传教育观念、方法等),线上合作——家教指导热线、家教指导网站(侧重于释疑解难),点上合作——家访、家校联系卡、社区指导座谈会(侧重于跟踪指导)等,健全和完善家校合作机制。

重视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所在。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学校、社会、家庭”三大教育之一的家庭教育在新课程改革下日显重要,家长和教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孩子的明天才有希望。

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最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并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供同行参考。

摘要: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形象。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重大恶性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首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十多年来,我国几乎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大量人员致病、甚至死亡,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其次,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考验政府的管理能力,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社会公众的恐慌,进而怀疑政府的管理能力;再次,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我国食品的对外贸易,影响出口创汇,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现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一大民生问题,所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当今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见之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有30多起,平均每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几件,如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假牛肉、三聚氰胺奶粉、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染色花椒、墨汁石蜡红薯粉、瘦肉精、假牛肉、河南南阳毒韭菜、青岛浸泡小银鱼、沈阳毒豆芽、宜昌毒生姜、合肥染色蛋糕、北京影院米花桶含荧光增白剂、海南的毒缸豆、广州市场“染色紫菜”、台湾塑化刘有毒食品、漂白大米、面粉增白剂、下水道小龙虾、双氧水凤爪、避孕药养黄鳝、激素染色草莓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出现三个特点:一是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手法越来越陷隐蔽,从食品外部走向内部、从物理走向化学。

1、政府规则失灵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产。由于政府的定位不当,导致规则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如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食品安全领域的管理出现真空状态,食品安全质量普遍降低,这些都说明食品的安全生产和政府规则失灵有着紧密的关系。

2、攻利主义和食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功利主义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行为的结果。在我国,功利主义表现为对社会财富增加的强烈渴望,对经济发展的极度推进,这些虽然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化发展,但是也使得诚信观念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受到重大冲击。

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把经验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效用、或行动的成功。尽管实用主义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多可借鉴的地方,但是也有其局限性,实用主义往往会在价值观念上返客为主,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出现桎梏。

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几部,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它出台早,要求标准低,由于现实情况的飞速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对待严重的食品问题,已经不能有效地规范,合理的操作。

4、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行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明确,食品监管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而且职能交叉,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信息交流,有时甚至相互掣肘。第二,执法机构建设还不适应严峻的管理形势。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等矛盾比较突出。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检测机构不健全。从开始,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从总体上来看,各个地方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还不完善。第二,对已有的监测机构建设重视不够。关键是检测技术检验设备和资金不足,致使食品检测一直处于步履艰难的状态。

5、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食品市场上,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淡薄、唯利是图、不注重食品质量。无视消费者的健康,致使消费者在对有可能伤害到自身健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购买行为。还有一部分生产单位在获得证书后,往往会给安全标准“打折”,生产低成本、低质量的产品。这样,消费者难以察觉食品的质量而可能造成伤害。

6、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一,地方保护阻碍了全国统一、公平、规范、有序市场的建立。这种不公平的经济体制必然会加剧无序竞争,破坏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第二,地方保护危害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市场信息失真、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良好的质量信息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管理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以便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测。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

在经济持续下行的背景下,我行资产质量正面临严重考验,出于提高资产质量、减少拨备、同业排名等因素考虑,我行需要采用种种手段化解不良贷款,主要手段包括清收、转化、转让、以物抵债、核销等等,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性和局限性,具体情形如下:

一、清收。

二、转化。

三、转让。

将贷款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但我行会付出一定的清收费用,如果清收周期过长会导致付出的费用压力较大,也可以将不良贷款转化成非标资产,与其他同业互相购买对方非标资产,实现不良贷款转化。

四、以物抵债。

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如果查封的资产连续三次流拍,法院会将查封资产按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裁定给银行偿还贷款,以物抵债是我行迫不得已的行为,因为裁定价格往往存在价值高估的现象,在实际保管和处置抵债物使还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有些抵债物本身就存在资产减值问题,因此最终我行很难完全收回本利。

五、核销。

通过拨备冲销不良贷款实现不良贷款余额的下降,但是核销不良贷款需消耗大量拨备,我行以往计提的拨备不足以完全覆盖现有的不良资产,如果真正进行到核销阶段,会对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我行暂时还没有进行过不良资产核销程序,在现在不良贷款快速上升时,拨备计提无法相应快速上升,导致我行实际拨备覆盖率较低,只能依靠上述方法尽可能的清收回款或转化不良资产。

六、诉讼。

在化解不良资产时我行需要加强对不良企业的管理,信誉不良的企业一般是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不能正常还本付息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所以,应分类管理,对不同的原因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客观原因主要是在经营上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或经营管理不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的要求等,导致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无力还款;主观原因主要是企业利用非正常经营,故意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以实现其不还或少还贷款的目的,对于这种故意逃废债务行为必须从严执行采用法律手段保全资产。

乡镇负债成因及对策

乡镇财政负债是目前全国农村面临的一个突出的政治经济问题。来自中国新闻网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乡镇负债总额已达到2000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近450万元。乡镇负债已经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债务问题既分散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精力,又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个别乡镇因债务化解不力,不能按时归还债务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致使党群关系恶化,更有甚者政府办公楼被封,党政领导人地下游击办公,更造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严重不足,制约了广大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以**镇为例,该镇住处**,**个行政村,**个社,总户数***户,总人口**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有耕地***亩,其中田***亩,地***亩,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海拔高度从**米至***米,属典型的农业山区乡。该镇除粮油加工、加油站点等外几乎无地上地下的稍上规模和档次的企业。该镇自**年标美路改建第一笔负债**万元起,自**年**月底经市委政府组织的乡镇负债清理,该镇债务总额已达**万元,平均每年增加**万元。债务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职能和责任不断下放,导致乡镇财政责权利不对称。

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地方财力明显地向省、市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这直接导致了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财政功能的发挥。

在县乡财政赤字增加的情况下,市、县将财政压力向乡镇转嫁。在乡镇一级,即使是实行分税制改革,实际情况也只是名义上的分税制,在体制上依然是传统的包干体制。就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一直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基层好的税种基本上已上收到中央及县市,留给乡镇一级的主要是散、碎、零的小税种,量少、征收困难、征收成本高。并且,县(市)每年向乡镇下达税费包干任务时,不顾乡镇实际情况,年年加码。乡镇领导往往是有苦难言,在包干指标无法完成时,也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因此形成大量财政负债。在征收税费的九十年代,我镇就是明显的例子。如有的农户生活自保尚且困难,且年年冬春均要靠政府救济方能度日,按土地面积应承担的农业税根本无法完成;契税没有税源;就特产税来说,根据中央的据实征收原则,更难完成。该镇是财政补贴乡镇,没能完成的税收任务就在财政拨款中予以扣除,几年来共垫交税费**万元。

与此同时,乡镇政府被要求承担与其财权不相称的大量事权,要提供大量本应由上级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物品,如农村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管理、各种税费征收、农村义务教育等。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干点“政绩”,就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向农民转嫁财政负担和大量举债。乡镇财政负债是“雨天挑稻草——越挑越重”。这几年以来,**兴办公益事业共形成债务***万元。其中:用于学校危房改造,为实现“普九”达标负债***任务万元;标美路建设、乡道公路建设及每年弥补道路养护经费负债**万元;村道公路、场镇建设负债***万元。

而言,要完全担负起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在界定县、乡两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与省级政府直接面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但是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规范性。现行转移支付方案设计更多关注的是中央与省两级财政,而省以下的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不完善,即使是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截留,真正能到乡镇的资金已经很少。在获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以乡镇领导人的“能力”为基础,上级财政资源的配置以领导人的意志为转移,各地方竞争财政资源。在争取转移支付过程中,多冠以“跑项目”的说法,“跑”的过程中,需要乡镇领导人频繁与各有“权”“钱”单位负责人、办事员进行“勾兑”,不仅增加了乡镇支出,更易滋生腐败。二是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中央的小额度加上省级的有限财力根本解决不了贫困县、乡的财政问题。

(三)监管制度不健全,财政资源使用效率低,进而形成大规模的财政负债。

现代财政体制以民主政治为政治制度基础,财政资金的使用应该受到更为严格和有效的人民监督。就乡镇来说,一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但人大对乡镇财政的监督基本上流于形式,虽然一年一度的乡镇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决算情况,但人大代表不熟悉内情,不参加审计,因而基本上每年以全票通过。乡镇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导致人大不能有效和充分代表农民意志,对乡镇政府的约束虚化。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没有规范的操作程序,人大代表主要由村组干部外加若干地方名流充任,无论是干部还是名流都或多或少的显示了上级的意志,这使乡镇人大代表难以充分代表农民意志。乡镇人大代表与村干部不分导致严重的权力关系紊乱,在平时工作中习惯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的村干部,不敢或不愿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短暂的人代会上对乡镇领导的决定放胆议论,更不消说行使其作为人大代表的权力,所以乡镇人大权力不能得到尊重和充分行使,结局是农民既不能实现其公民权利,也不能以其代表权利对乡镇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四)乡镇机构臃肿是乡镇财政负债的重要因素。

尽管国家强调要精简机构,但乡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并不见减轻。各乡镇机构中,既有行政编制的国家干部,也有七所八站等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一般都有四、五十人左右。乡镇机构庞大,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支出负担重是乡镇负债的重要原因。加之近些年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了幅度极大的职工增资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政策,乡镇财政支出增幅超过支付能力,形成乡镇财政负债。此外,我市现行财政体制是由县级财政向乡级财政编制财政预算,在公务经费的预算上严重不足,为了保证乡机构能够正常运转,只能依赖负债。近几年来,**在弥补日常开支上形成债务**万元,其中发放干部津补贴**万元,接待费用**万元,报刊杂志**万元,交通差旅费**万元。

从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不难看出,乡镇政府债务中,有些是由于执行和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而中央没有给予乡镇应有的财政支持,乡镇政府不得已只好自己先想办法筹资解决而形成的。有些是因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这其中,又有一些是由于中央和乡镇政府在公共品供给职能上,乡镇政府承担了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职能而形成的。因此,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乡镇债务进行处理和消化:第一,实行乡镇债务专项管理。第二,分步、逐项、先易后难消化乡镇债务。许多乡镇抱着等着看的态度,望着中央、省市剥离其所有债务,影响了债务的消化。中央,省市应该根据债务形成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和消化的责任,并健全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现行财政体制对乡镇的压力。

担不起乡镇机构运行和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负担。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少,投入严重不足,在财源建设方面更是无能为力。而乡镇一要保吃饭,一要谋发展,多种矛盾和问题纠缠在一起,一遇到政策性支出增长就很难有回旋余地。乡镇政府在沉重的支出压力下,必须想方设法寻求财力以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要。尤其是像**这样的山区偏远乡镇,在财政预算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确保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安全目标,落实计划生育任务,维持政府正常运转,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目标更显困难。如因自然灾害频繁,乡村道路每年大量滑坡堵路,保坎涵洞被毁需要修复,因地质灾害危及农户住房,需要搬迁等等都需要财政支出。因此,借债度日的现象就难以避免,从而导致乡镇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

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本解决了中央集中财力问题之后,如何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个统筹”过程中必须出现的事权与财权之间的关系,通过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关联制度。目前,一些上级财政没有承担支出责任,几乎全部由县乡财政兜底,导致县乡财政运转十分困难。因此建议,一是建立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特别是要加大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增加对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尤其是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兴办上,建议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地进行详实规划,纳入总的编制中去,按照编制规划划拔专项资金,杜绝乡镇各自为阵,向上“争”、“跑”,形成地区差异过大的状况。

2、逐步压缩专项补助规模,加大对县乡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专项拔款可能导致县乡政府利用财政资源效率低下,甚至滋生腐败。有计划地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增强县乡政府可用财力,帮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优先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3、建立激励机制,对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减负成果,下大力气推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精简机构,分流财政供养人员。然而,推行这次改革,县乡政府对于分流人员必须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障、经济补偿等成本,且这项资金的需求数额较大,县乡财政难以承受,建议中央财政研究通过转移支付等措施对各地推进这项“治本性”改革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1)合理确定县与乡的的收支范围。

县乡财政体制调整应结合各事权,赋予乡镇相应的财权,合理划分乡镇固定收入,县级固定收入,县与乡镇共享收入。乡级收入划分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符合两级利益,调动积极性。体制调整应结合事权,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将乡镇财政支出界定为承担乡镇机关所需经费及公共公益事业和其他事业所需资金,对区域经济及财源支出应根据乡镇自身财政经济状况决定,这样既做到乡镇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又减轻了乡镇的支出压力。

(2)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县对乡的转移支付办法,要以制度的形式来加以规范,使之有章可循,避免出现讨价还价和“跑上”现象。在制定转移支付办法时,要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将省、市转移支付补助落实到乡镇,充实壮大乡镇财力,确保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要建立自上而下的规范化转移支付体系。

(3)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促收节支。

县乡两级增收节支,消赤减债的积极性,保证财政体制良性运转,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如实行县对乡补助额(转移支付补助等)与其共享收入基数完成情况进行挂钩,乡镇消赤减债、公用经费开支节约部分实行奖励等措施。要结各农村税费改革,在原乡镇区划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级事业单位的“撤销合并、剥离分开、改革供给”等形式改革。即对职能相同、性质相似、功能萎缩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合并;对条件具备能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予以剥离,实行政、事分开;对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实体和后勤服务机制予以剥离,实行行、事、企分开。改变财政对事业单位统揽统包的供给方式,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经费包干,定额补助,企业化管理等不同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减少财政支出。对乡镇债务要高度认识,要鼓励乡镇大力发展经济,增收节支,消化乡镇负债的同时,县级政府还要通过行政手段和利益调节对乡镇新增负债进行控制,应实行“以县为主,以乡村以辅,县组政府必要支持”的方针,多方共同努力来消化乡镇负债,降低基层财政风险。

5、坚持依法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法制化。

着力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机构编制管理应纳入法律程序,由立法机关对权力来源是否合法,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编制核定是否适当,人员配置是否适度等进行必要的审核,使行政部门的自我授权,自我膨胀倾向切实得到有效的制约。二是政府债务管理的法治化。目前,基层政府举债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县乡债务包袱沉重。大规模的政府债务增加了地方财政运行的风险。因此,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必须引入法定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超过一定额度的举债,应经过同级人大批准。政府向人大报告预算收支安排情况时,应一并报告债务增减情况。

乡镇负债成因及对策

目前,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地陷入负债运转的困难境地,乡集体负债日益严重,且久拖难解,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诸多矛盾的焦点,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部的工资款、财政周转金等,究其原因有乡镇经济结构不合理、乡镇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收入分配体制尚不完善、分配秩序混乱的体制上的矛盾,还有机构膨胀、冗员过多以及预算执行与监督乏力等管理方面的原因,具体如下:

1、政企不分,盲目上项目,导致乡镇负债累累。政府职能未能及时转变,仍然过多地插手微观经济活动,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极个别的地方,打着壮大集体经济的幌子,盲目上项目、贷资金、办企业、搞开发,“户户冒烟、村村开花”,违背了市场运行法则,没有科学规划,加之管理不善、责任不明、监督不力,最终亏损倒闭,致使乡镇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2、乡镇干部政绩考核不全面,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导致乡镇负债日增。乡村工作的不稳定性及复杂性决定了干部考核的艰巨性。当前由于对乡镇工作缺乏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乡干部政绩考核往往只靠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法单一,内容简单,难以操作,对一些隐绩及长远利益难以兼顾,加之基层干部“走读”现象日趋严重,变动频繁,造成工作中的不稳定性加大,加剧了乡级干部决策行为的短期化。部分基层干部为了出政绩,不惜大量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标新立异、以求突出政绩,取悦上级,结果是个人发迹,集体亏损,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甚至是一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导致乡镇债务日益加重。

3、达标评比项目繁多,相互攀比,进一步加重了乡财政负担。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成灾成害,有些部门把各种达标评比当作推动完成基层各项工作任务的唯一手段,在乡镇大搞各种评比达标活动,这虽可对一些工作起到暂时促进作用,但各项达标评比工作如果多滥,加之不切合实际地强调高标准,规范化,既要干事,又无必要的配套资金,其结果不仅牵制了基层干部大量的精力,使之疲于应付,同时也诱导基层干部为了评比而评比,为了博得领导的印象分、重视分,各乡镇不得不倾其所有,相互攀比,不惜靠举债去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不切合实际的评比,甚至负债招待。

4、乡镇自身发展能力差,为了维持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不借债运行。由于自身环境、资源、信息等原因限制,加之当前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导致农村乡镇企业盈利减少,亏损增加,乡集体经济发展缓慢,而当前基层乡村各项公益事业均需大量投入,乡镇自身财务收入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支出不相适应,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为了确保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领导只能靠拿政府的信誉来四处借债,乡债务日益增加也就不可避免。同时乡镇费九牛二虎之力争取来项目时,许多部门要求下面必须配套资金,为了上项目乡镇领导四处筹款,最后只能负债运行,历任累计,就成了巨大的包袱。

5、乡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务混乱加重财务负担。在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下,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农村已改变了过去那种统一经营、核算、分配的旧模式,农牧民生产、收入不过多地依赖于集体经济,人们逐渐淡化了集体财务的管理职能。正因为如此,导致部分乡既未延用过去老一套的财务管理办法,也未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财务管理死角,造成了部分地区乡财政职能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极度混乱。由于管理手段弱化,难以对不交“三提五统”的“钉子户”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致使农村群众“三提五统”尾欠逐年增大,造成恶性循环,同时有些乡干部争相做人情批条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各种债务无人承担,债权无人追缴,届届累积,负债急增。

6、“三乱”导致乡镇债务加大。乡级以上的各级、个部门都可强制向乡级推销各种报刊、杂志、宣传品等,向乡级摊派各种费用,甚至连发的奖牌都需自己掏钱,每项看似不多,各单位都伸手,就加重了乡级的负担。

7、吃喝玩乐,负债拉关系。吃喝风和拉关系请送也是乡级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要在乡镇大吃海喝,招待各路神仙,而且为了能从上面争取到资金,还要在县城等地请吃、请喝,请送,有些不仅要自己吃,而且有些被逼无奈还要陪着手中有权、有钱的人吃,为此,有些乡镇把周围的饭店吃垮了,把党委政府的形象吃没了,把党风吃坏了,把信誉吃光了。

8、部分领导贪污腐化,加重乡镇的债务负担。为了保“官”不惜利用手中的权利卖官、买官,乡干部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损公肥私虽然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为恶劣,也是导致乡镇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采取的措施。

乡镇负债导致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功能严重弱化,无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制约了农村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的发展,影响到了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巩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须做好一下几项工作:

取先清查后处理的办法,全面清查、清欠乡级债权债务。注重研究化解债务矛盾的有效措施,抓两头,带中间,实行党员干部带头还款的办法,带动群众,教育群众。对于乡干部中出现的贪污、挪用公款、负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够不成犯罪的、工作渎职失职的,应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律处分;对于乡帐目屡清屡乱的,对负有责任的乡领导及财务人员应及时给予应有的处罚,就地免职或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对于坚持财务制度的单位及领导,应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表彰奖励,做到奖惩分明。具体工作中要尽快建立干部待岗培训机制,就是对于犯错误的干部或是不适合财务工作的干部采取待岗培训的办法,统一由上级部门进行培训教育,合格后再予以安排,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则应及时清理出干部队伍,以达到纯洁肌体、教育干部的目的。

第二,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乡镇负债问题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切实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壮大集体经济,增强乡集体自身的造血机能。壮大集体经济绝非是简单的乡村集体贷款办企业,而是要稳妥地将集体财产以公开招租的办法,稳定地获取收入,这需要基层干部及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需要几届领导班子的共同奋斗,只有乡镇经济发展了,群众生活有了进一步的改善,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才能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才能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使农村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乡负债问题。

第三、精简机构,理顺站所关系,规范乡镇工作职责。乡村工作纷繁复杂,各级驻乡镇单位强调条条管理,互不隶属,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及工作运行过程中的阻力,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应尽快打破门户之见,切实理顺乡镇各站所关系,建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管理机制,实行工作考核以块块为主,监督检查以条条为主的管理办法,以实现最优配置,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同时要规范乡级工作职责,不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做到市场能办的决不插手,需要政府服务的也绝不退缩,尽量不干预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增强政府角色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宏观管理力度,实施全方位服务,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服务,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第四,加大民主化管理力度,规范乡镇财务支出。

一是要做到公开的程序规范、内容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管理规范,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经常性,将乡村财务、政务公开切实落实到实处,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严格依法处理“公开”出来的各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开来化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目的。

二是要规范乡镇接待标准,关键在于管住领导者自己的嘴。“其身正,不令而行”,目前基层具体工作中,对大吃大喝放任不管与“一毛不拔”都是不正确的,都会给基层具体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招待办法,进村吃派饭或吃工作餐,在乡镇一级采取饭菜“一碗端”的办法,既可以为乡镇节约有限的资金,又可以避免乡镇相互攀比,利用吃喝搞不正之风,同时还可以缓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增进干群感情。

三是要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对于乡村管理的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职能,严格进行内部控制,明确干部在财务上的职责,淘汰不合格人员,采取会计委派制,采取“村帐乡管、县站审计、互不挪用、互相监督”办法,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限制非生产性支出。具体要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即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投资使用制度,做到科学使用,做到不盲目决策投资办企业,不盲目学习外地经验,不脱离本地实际情况高达标升级活动;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制度,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稳值增值减少流失;建立健全拍卖、租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回收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站、所定期审计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出售后,资金合理使用,确保乡村资产保值增殖。

五是规范农村税费收缴工作,及早实施费改税和农税送交制。在“三提五统”等各项税费收缴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禁不合理收费,同时对于极个别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有偿还能力而不还款的人,通过法律途径限期依法清欠,形成“热炉效应”,以弘扬农村正气。

第五,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凝聚力,要按照分稅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步伐,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财政体制,从传统的生产性财政模式转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层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确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要求,逐步恢复乡级国库。上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

第六,完善基层干部考核办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对干部政绩的考察要结合其自身所处的大环境,考核干部政绩从全局出发,不囿于一个地方,孤立、片面地进行考察,政绩应是群众公认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实的,不仅要看基层干部上了多少项目,投入了多少资金,做了那些看得见的政绩,同时要对干部工作中的干群关系、负债情况、项目的三大效益(经济、社会、生态)等潜绩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将考核意见与干部使用培养相结合,避免少数人为了个人的政绩而不顾实际地去铺摊子、增投入,增加乡村债务负担。

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

作者:李星咏湖…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2382更新时间:2009-1-9。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经营效益和持续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陷入了“先清后增”的怪圈。有的随贷款规模的扩张表面降低了不良占比,掩盖了风险,但不良贷款绝对额却不降反升,都成为困扰信用社发展的顽疾。因此,在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化解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金的运用率,树立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竞争力,巩固农村阵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既要有方法,又要有策略,划阶段清收,尽快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妨借鉴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疏堵结合,从堵新和清旧两方面同时入手,在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方面多下功夫,多出绝招,在压缩不良贷款存量上多想点子,多施手段,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于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预防、化解贷款风险。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对借款人的准入判断,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一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商品买卖;贷款抵押品折扣率过高,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风险,相关责任人却因怕暴露问题担责任,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柳暗花明,消极等待,坐失清收良机,最终使贷款造成损失。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在贷前调查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不完善或不真实、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生产力第一要素,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五)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六)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七)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八)是行政干预因素。在2002年农村债务锁定之前,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严重,造成“领导定盘子、企业铺摊子、农信社发票子”的现象,迫使农信社最终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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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缺乏完备有效的贷款管理内部制约机制,贷款风险没有同信贷员利益挂钩。贷款发放好坏一个样,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为不良贷款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和温床。行业不正之风严重,上级联社领导打招呼贷款多,信用社信贷人员人情贷款多,借名垒大户贷款多。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信贷风险的管理。首先,要增强风险观念和防范意识,努力谋求控险、避险、化险良策,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其次,要加强信贷人员对信贷案件的学习,提高对信贷风险的再认识,使信贷人员充分认识到金融风险无处不在。首先,应建立“不愿违”的自律机制。关键是消除员工违规的动机,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强化教育,增强三种意识。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道德意识,不断增强免疫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理念,增强自律意识。再是用理论知识武装素裹,不断总结和分析过去,全面提高增量贷款质量,避免前清后增现象,各项制度得以贯彻到具体业务中。

(二)及时掌握借款人动态,减少信贷风险。农信社与借款人是唇齿关系。借款人经营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信社信贷资产的质量。因此,农信社有权也必须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贷策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信贷业务主管人员在所辖范围搞好调查,经常到贷户家中走访,尽最大努力撑握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经常与贷户谈心,帮其走出气馁的误区,立足现状帮其上项目,采取滚雪球式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逐年消化风险。

(三)要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扶持。其一,要争取国家对农信社的优惠政策,积极为农信社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在利率上,应适当农信社转存款的利率;减免农业贷款营业税;国有企业破产时把农信社贷款作为第一偿还对象,等等。其二,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对农信社的大力支持。一要采取多联络、勤汇报、讲实情、述利害等方法,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借助公、检、法、司、税等执法部门的特殊作用,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以提高农信社化解信贷风险的力度。二要促使地方政府在地方企业转制过程中,积极支持农信社落实债务。

(四)加强内控,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1)、完善信贷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信用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的积极作用,并充实法律人才,增强对贷款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坚持贷款操作程序,严把“三查关”。首先,把好贷前调查关,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以市场为导向选择贷款对象。其次,把好贷时审查关,严格审查贷款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第三,把好贷后检查关,重点抓好信贷资产的跟踪监控工作,随时掌握信贷风险的变化,及时贷款管理策略,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

(2)、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可以为农信社防范信贷风险提供重要参考,及时化解潜在风险,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关键是合理选择风险预警信号,主要包括:(1)财务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收帐款的变化情况;(2)管理层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关键人员变动对企业计划目标、劳资关系、经营宗旨等的影响;(3)经营状况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的财务记录、业务性质变化、生产及库存情况,以及与客户的信用关系;(4)企业与农信社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在农信社的存款余额、应付票据、短期借款、还款来源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3)、完善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全面推行抵(质)押贷款,从严控制保证贷款,转移农信社信贷风险。一是严格依照《贷款通则》办理业务,按照《担保法》办理合法合规的抵押担保手续。要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二是在贷款方式上,应优先选择抵押或质押方式,对保证贷款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防止担保人多家担保,造成“担而不保”的现象发生。三是对旧欠的信用贷款、担保失效贷款,应尽可能补办抵押、担保手续,转移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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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额的特别准备金。二是允许建立企业“两金制度”,提取一定比例的贷款风险保证金和利息备付金,专户存储,必要时可用于还贷付息。

(5)、完善信贷风险责任机制。一要明确农信社一把手对本社信贷风险管理的全面责任制。二是对新增贷款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信贷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贷款的“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三是对旧欠贷款风险进行重新确认,划分责任人,责任贷款要由责任人负责收回,不能明确责任人的要层层落实清收责任。

(五)强化信贷队伍建设,提高信贷人员素质。

1、竞争上岗。让那些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业务熟悉、能吃苦耐劳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并定期实行轮岗制度,防止个人行为风险。

2、要强化信贷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经营管理和社会公关的“复合型”人才。

3、推行信贷人员等级管理制度,按级定酬,并根据对农信社的贡献实行专项奖励措施,提高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六)疏、堵并用,化解不良贷款控新降旧是关键。控制新增不良贷款,降低旧存不良资产,是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增强农信社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1)、堵新是关键。信贷风险是伴随着贷款的发放而产生的,堵新就是要从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新增不良贷款的防范。(2)、清旧是根本。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清旧就是通过规范不良贷款的管理,落实清收责任,严格考核奖惩,采取积极有效的清收措施,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实现不良贷款的双降。(3)、多策略地保全的盘活不良贷款。信用社要结合实际,采取户户见面收、人人包户收、依法强制收、落实债务收、输血帮扶收、逐笔销号收,聘请社会人员收等措施,大力盘活不良贷款。(4)、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四包一挂”考核制度,奖惩分明,是执行各项制度的基础,也是促进清收工作高效开展的保证。在不良贷款清理过程中,信用社要按照贷款清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排队,对信贷员明确分工和落实任务,签订责任状,实行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经营、专项考核的管理模式,要求信贷人员、包清收包盘活,并实行绩效与报酬挂钩,多收多得,不收不得,以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促进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开展。

控新降旧既要抓好对大额贷款的管理和清收,更不可忽视对小额贷款的监管和抓降。因为抓好对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工作,有着积极作用:(1)、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产生震慑力。小额贷款额度小,容易收,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富裕程度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有效的清收手段,清收小额不良贷款已不再是清收工作的难题。通过对小额贷款的清收,依法惩处不讲信用的赖账户、钉子户,不仅有利于盘活信用社不良资产,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强有力的清收态势,震慑一些等待观望,企图逃避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贷款大户,实现四两拔千金的清收效果。(2)、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增强影响力。小额贷款难收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地信用环境恶化,贷户信用关系缺失。通过对小额贷款的清收,最大限度地活化和保全信用社资产,向社会表明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信心和决心,对于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信用社员工在清收过程中,可以更广泛地深入村组、农户、居民,从多角度、多渠道地摸清他们的信用状况,为今后更好地发放和管理当地其他贷款、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探索更多有益的工作经验。(3)、抓好小额贷款的控新降旧,能形成积聚力。对农信社而言,小额农贷既是主体业务,又是信用社的品牌业务。侧重于“农”字,偏重于“小”字,是信用社信贷业务的主要特点。因此,信用社必须立足自身业务工作特点,从小处着手,认真抓好对小额贷款的清收和管理,只有将“小”贷款管好,将小额沉淀资金盘活,才能积小成大,形成巨大工作合力,推动整体业务大发展。

(七)、可借鉴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贷款的做法,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试行不良贷款的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对于问题贷款严重、亏损面较大的农信社,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由政府出资设立或由信用合作管理部门直接经营一个单独机构,来统一处理农信社存在的不良贷款。这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财政资源来帮助信用社核销不良贷款,充实农信社资本金。对于不良贷款尚不十分严重的农信社,可采取分散式的处理模式,在农信社内部成立专门的资产保全部门或工作小组,利用自身的力量来处理本辖区内存在的不良贷款。

(八)、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其理解、支持,协调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机构、农信社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农信社应在地区政治事务中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管理,通过发挥政协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议案的质询作用以督促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保护信用社的权益。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乡镇企业占相当比例,而这些企业恰恰与地方政府和当地村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争取当地党政部门支持,靠行政手段协助清收是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

(九)、运用法律武器,重拳出击,依法强制清收,保全信用社债权。由于目前法制尚未完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对不良贷贷款采取法律行动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对一些有特殊背景的企业更应慎重。同时,农信社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必须对借款人及相关债务人的资产情况摸清楚,以便在庭外和解失败后,及时要求法庭采取保全行动,否则可能因没有可供可执行的财产而达不到采取法律行动的效果。实际工作中,对那些法制意识不强,信用观念差,赖债思想严重和恶意逃债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和私人贷款,以法律手段强制清收是比较奏效的。

(十)、采取积极的清收政策,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制,发动和鼓励全员参与收贷,对收回的不良贷款,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表扬,以调动员工清息收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那些由于信贷人员工作失误,未能对贷款风险保持应有的警觉,或对存在问题的贷款进行回避和掩盖,造成贷款恶化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其收回贷款。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不乏有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等,对这些非正常贷款和小额的农户、私人贷款,利用信用社人缘、地缘优势,进行软性清收也是一种有效可行的清收措施。

(十一)、选择可行有效的贷款重组措施。对问题贷款采取重组措施常包括以下内容: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减免或全减利息罚息、减免部分本金、债转股、以物抵贷、追加担保品、重新规定还款方式及每次还款金额等。目前,农信社可以采取贷款展期、转贷、借新还旧和以物抵贷等方式。

(十二)、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清收。对于村两委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要定期进行催收,以保证信贷资金不失诉讼时效。有的村村委班子不稳定,流动性极强,要经常上门做催收工作,使新的村委成员了解此笔贷款的用途、经手人、期限等情况。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村要重点进行监控,并向当地政府反映,请政府帮助解决落实。长时间不能落实的,将该村的贷款笔数、金额、用途、贷出时间等情况在该村进行公布,让广大群众共同分析,该如何处理?乡镇企业贷款或公职人员的贷款要与党委政府进行协调。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能确定下来,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给予评估,将资产过户到信用社,等待时机尽快将固定资产进行转租赁或迫卖出去,本着成熟一个处理一个,达到降低非正常贷款在贷款总量中的占比。

(十三)、请求政府给予优惠政策。要密切配合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部门优势,不违农时地支持农民朋友调整种植结构模式所需的资金数额。争取适当时机请求政府给予“税率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来降低不良资产的额度,但要考虑到的政府的难处和承受能力。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农民负担减轻了,财政可支配资金受到分流,难以实现用财政补贴不良贷款的目地。

(十四)、努力提高存款增量,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党中央给我们绘制了宏伟的目标: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90%,只有农民走上了小康路,才能创建和谐社会。扶持农民富起来,是我们信用社义不容辞的责任,既要向农业提供资金服务,又要向广大群众传播信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鼓起农民群众的钱袋子而出谋划策。农民富了,我们的服务工作跟上了,存款的增量实现了增长,拉动贷款增量上升,随之不良贷款占比自然下降,有利经营管理,实现扭亏增盈,实现信用社和“三农”双赢的效果。

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及对策

摘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管理者制定决策的依据,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当前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管理和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甚至形成了信息诚信危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管理,本文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出发,提出了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会计信息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的原始资料经过加工处理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着企业的管理决策,也影响着企业的投资人和债券人的利益,还影响着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因此,加强对会计信息失真状况的管理和改善十分重要。

会计信息失真即会计信息没有实现真实、可靠、及时、完整的反映。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信息处理方法不合理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二是由企业或个人为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进行了会计信息造假。前一种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没有加入利益驱动因素,这种因素可以通过先进的会计处理技术和较高的员工素质等方面进行改善;后一种是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了,其操作手法更加隐蔽,加入了较多的利益因素,企业通过以表代账、记账外账、虚假记账等手段从中牟利,这种手法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不仅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甚至会对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发展和管理的依据,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2.1缺乏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信息的核算和处理方法是会计信息产生的工具,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影响。不同的会计信息处理方法对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同,会计核算的对象并不是具体确定的,而是不断变化的数据和资料,另外会计核算是建立在假设、预算等基础上的,因此,会计信息的处理结果也不能完全真实、完整的反映企业发展和经营的准确状况。

1.2.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统计工作,缺乏职业道德,经不起金钱权力的诱惑。部分会计人员顶不住领导的压力,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从事权钱交易,进行虚假造账活动,制作不真实的财务报告。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老化,对会计电算化等不能熟练掌握,业务能力较低。

1.2.3企业自身利益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很多企业进行了转型,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激增。部分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对会计资料进行篡改和歪曲,将经营所得不计入总账和会计报表,少报利润,虚报亏损,制作假账偷逃税款,私设小金库,隐瞒企业真实状况,随意变动财务报表,违反了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忽视了长远利益和社会责任。

1.2.4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企业主要实行了用人单位管理会计人员的制度,这种体制下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任免完全归属于单位,财会人员对单位领导负责,政府和其他组织只能进行间接管理和监督。单位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服从于单位领导的意见,财会机构缺乏独立性,企业经营者往往利用人事管理的权利对会计人员进行指挥和命令,会计人员只能服从领导安排弄虚造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限制,不能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会计监督作用。

1.2.5监管体系缺失。

首先政府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各自为政,重复监督,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部分部门为了地方保护利益,对企业会计部门的监管往往只做表面文章。其次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发挥其检查和监督作用,未能及时对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处理。社会中介机构的竞争激烈导致部分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满足企业不合法的要求,制作虚假的审计报告。

2.1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会计信息监督管理。

会计法律法规是实现会计法治的重中之重。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强化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治措施,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的惩罚力度,防范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政策的漏洞,为了私利进行造假活动。完善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监督制度的执行。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备的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加大财政、税收、工商、审计的执法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民事赔偿机制和行政处罚机制打击会计工作中的造假行为。

2.2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内部控制。

加强对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特别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赋予监事会相应的监管职能,保证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责任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建立网络管理体系,做到权责明晰,各负其责。

2.3引进先进管理手段,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企业要引进会计电算化等先进的管理手段,运用网络技术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防止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另外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在岗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充实更新其知识结构,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心,使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会计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会计质量案例教育,让会计人员学习经验,改进会计工作。

2.4完善会计师审计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

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完善会计师审计制度,使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保证会计事务所的依法经营和自主经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责任感,完善社会中介结构管理监督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由政府部门向企业派出财会人员代表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进行资产经营和审计活动,保证财会人员独立行使职能,防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3.总结。

会计信息失真的防治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协调运作。立法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企业要建立合理的责任制度,做到权责明确,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会计信息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保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切实做好会计信息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医疗纠纷成因分析及对策

商业银行作为城市金融的主力军,被赋予支持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承担着城市金融服务的神圣职责,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是城市商业银行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为支持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城市建设中如何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以新金融作为撬动新城市建设的着力点,运用新金融业务、新策略定位、新信贷机制和新金融制度安排重塑新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彰显新城市建设的理念、思路和方法。

商业银行机构遍布城市,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规模,已成为城市金融的基础和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经过几年来的积极清收不良贷款和呆账核销,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贷款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经营效益逐年增加,贷款操作手续日趋规范,风险状况已得到缓解,但由于历史原因和条件限制,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是农业产业、城市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层次低、底子薄、效益差,经营风险较大,形成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局面,城市合作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还存在着一些误区,在信贷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1、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

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为“经济发展”,而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每一次大的自然灾害都造成大批借款户因农业生产遭受破坏而难以按期归还贷款,由此造成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

2、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

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管理尚处于粗放经营的管理层次,缺乏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贷款决策、约束机制。且信贷管理手段落后,跟不上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贷款的调查和审查,疏忽贷后跟踪检查。

3、行政干预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由于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为了在任期内政绩显著,大搞短期行为,盲目地搞一些市场风险大的发展项目和超过承受能力的基本建设,强令银行发放贷款,不可避免地存在那种“政府点菜、银行买单”的现象。

4、不良贷款清收乏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存款总额逐年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而部分信贷员风险意识淡薄,存在着只收取贷款利息,本金不收也可的思想,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清收老欠贷款。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银行为完成收息任务,采取纸上作业的方式,以贷收息,致使借款户借款余额逐年累增,潜在风险逐年加大。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隐患。

1、单户大额贷款清收难度大。

由于部分乡镇企业由于规模过大、转制未彻底、产权不明晰,城市合作金融机构对这部分乡镇企业贷款清收、压缩难度较大,收效甚微。近几年的园区热,导致部分城市合作金融机构也新增了一部分单户大额贷款,大部分入园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且盲目追求扩张规模,流动资金贷款往往被固定资产所占用。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国际国内市场价格的变化、企业经营者素质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单户大额贷款的风险隐患。因此,单户大额贷款是当前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源。

2、行业风险加剧。

部分乡镇由于种种原因产业结构单一,乡镇区域内行业较为集中,城市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受区域的限制,导致在发放贷款时大部分信贷资金集中在某一个行业及相关产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日趋成熟,市场行情千变万化,在一定区域内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入单一的行业,如果该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必将引发城市合作金融机构新一轮的信贷风险,行业风险的特点具有政策性、突发性、全面性,行业风险的主要风险源是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一旦形成风险短时间内是难于化解的。

3、抵押物贬值。

从抵押贷款的现状看,大部分抵押物都是以房地产为主,少部份用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但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的泡沫因素较大,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偏高,大部分信贷人员是按评估价的70%计算发放贷款,一旦房地产市场回落,房产贬值必将带来变现价值的贬值风险隐患。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的其贬值速度将更快,对贷款人缺乏有效的措施对抵押物进行监管,有的借款人甚至擅自将抵押物变卖处置,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他债务,导致贷款人无资产可处置。

4、保证人贷款保证留于形式。

部分商业银行信贷对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审查不严,对保证人为他人担保的借款额度未加控制,造成部分保证人保证的借款额度超出其自身的承受能力。部分乡镇存在循环担保的现象,一旦其中一个借款人出现风险,由于担保人同时也是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款又由其他人担保,在诉讼过程中必将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引起连锁反应。

5、信贷人员人为风险。

由于个别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贷款前调查不认真,贷款中审查不严格,贷款后跟踪检查不及时,导致贷款准入把关不严、贷款退出不及时、贷款失去诉讼时效;对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及抵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不严,导致保证或抵押无效等现象的发生,违规操作带来风险隐患。

6、公务员职业道德风险。

当前部分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人员错误认为公务员借款总是安全的,近几年来对公务员贷款来者不拒,有增无减,且借款金额越来越大,在贷款操作过程中对借款人的道德品行、借款用途、家庭状况不甚了解,一旦该借款人违规、违纪、违法,贷款就因此而形成风险。公务员借款除了公务员本身的职业道德风险外还有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据本人了解目前大部分公务员贷款的真实用途是用于投资性质的,因此其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贷款的风险度。

入、贷款中审查不严格、贷款后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未能实时发现,在处置风险时难度较大,有时还会遇到阻力和压力。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

切实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坚持稳健审慎经营是前提,构筑以人为本体制是保证,明确业务市场定位是方向,调整信贷资产结构是手段,增强支持城市经济发展的资金实力,努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1、确定支农信贷投放重点。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加快贷款投放步伐,树立抢占优质客户意识,通过拓宽支农领域,在支农深度与广度上做好文章,除对常规农业保证支持外,对农民的生产、建房、消费等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也全力予以支持,使农民群众存在的贷款难问题得到根本缓解。商业银行在资金的投入上由发放千家万户零星生产费用贷款转变为发放专业能手大额集中贷款;由重点发放第一产业贷款转变为发放一、二、三产业并重贷款;由发放生产生活资金贷款转变为发放生产生活相关的基础设施贷款;由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转变为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及大额贷款。

2、支持区域内主导产业。

商业银行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发展,既要突出支持重点,又要扩大贷款面。城市的种养殖大户,个私工商户、农业龙头企业历来都是商业银行的支持重点,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持重点户发展的同时,扩大贷款受益层面,逐步考虑弱势群体的信贷需求,让绝大部分农民都能得到信贷支持,达到共同富裕。商业银行不仅要在支持生产和农民致富上做文章,也不能忘记,贫困农民的生活困难,要开办好下岗再就业贷款,发放好青年创业贷款,帮助他们增强造血功能;发放好劳动外出和旧房改造贷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通过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让贫困农民子弟能上大学,促进城市整体面貌出现较大的改观。把支持粮食生产作为发展经济发展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城市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支持农业向产前、产后延伸,从信贷小农模式中解脱出来,树立大农业观念,适当集中资金实行风险可控的授信制度。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产品增值增效高的农产品基地的发展,推动区域农业形成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

3、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商业银行要切实转变经营观念,认真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措施、办法,创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中小企业力度,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作为拓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商业银行新的信贷增长点。采取最高额抵押方式进行授信,简化办贷手续,以便中小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

4、开展城市社区银行的金融服务。

根据社区个体经营户和市民客户的金融服务要求开办好社区个体经营户信贷服务,社区市民生活消费信贷服务、国家公务员信贷服务项目。从体制创新的层面构建我市社区银行信贷服务体系,从根本性地解决社区个体经营户、市民融资问题,推动社区金融增长方式良性转变的新增长点,从而满足不同社会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新城市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联动效应。

5、开展业务创新,完善金融品种。

通过提升服务层次,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可以通过在城区内设立信贷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中小企业部、个体民营部、零售业务部;开发多种信誉产品,满足不同社会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打造出零售银行的品牌。还可以变城区多个支行分理处各自为阵为集中信贷营销模式,方便客户办理信贷手续。通过合理整合城区人力资源配置,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让利于客户,全面打造成为农民的银行、社区的银行、中小企业的银行和零售银行品牌。

6、规范授信业务程序和信贷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要健全审贷分离制约机制,做到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协调发展,实行民主科学的授信决策。前做好贷款户的科学评估,信贷人员要深入贷款户,取得与贷款有关的详实资料,科学评估、预测贷款风险度,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真实的调查材料;贷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事,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贷后实行跟踪检查,建立贷款检查登记簿,记录贷款使用、运转情况,一旦贷款出现风险,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7、严格贷款担保手续,清收不良贷款。

办担保手续。在方式上,应优先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对保证贷款要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防止因保证人多头担保或无力担保等造成担而不保的现象。坚决执行贷款谁发放、谁收回的制度,联社要在划分责任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与职工个人劳动报酬挂钩,实行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在清收过程中,针对不良贷款的风险程度,制定不同的清收计划,采取岗位清收、责任清收、委托清收、依法清收等方式打好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

近几年城市合作金融机构无论是从宏观战略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均在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信贷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单一,城市合作金融机构自身还未真正形成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工具,各机构执行力和员工从业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任重道远。

综上所述,城市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只有强化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把贷款的安全性作为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生命线来抓;只有把贷款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制度落实到位,才能促使信贷人员依法合规办理每一笔贷款业务;只有把贷款“三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把风险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只有始终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才能确保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

――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切实避免新的风险。一是提高贷款精细化管理,实行审、贷、查三权分离。改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在操作规程上借鉴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实际,建立健全贷款四岗制(即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检查岗)和审、贷、查三权分离制,落实各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实行四岗制和三权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制衡机制,增加贷款操作的透明度,防止徇私舞弊,确保贷款质量。

二是设立贷款管理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阳光贷款。“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客户市场开发,明确市场定位,把握客服对象,做精做专贷款营销,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公开贷款发放环节,将信息向社会公布,确保贷款发放的透明度,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

――加快市场营销步伐,努力扩大存贷规模。一是加快市场营销,挖掘潜在客户。第一,以“立足三农,服务中小,统筹城乡”的营销策略,利用当前农村商业银行有利的金融政策和畅通的结算渠道,实行县联社班子开展“高层营销”,重点对辖内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营销存、贷业务;各支行行长、信贷人员开展“底层营销”,抓好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农户营销存、贷业务;要充分运用每一个员工的人脉关系,开展全员营销,挖掘潜在客户,抢占县域金融市场。第二,加快营销团队建设,合理核定营销人员,要敢于选拔任用年轻、有文化、作风优良、善于交际、敢拼敢闯的人员,充实到营销岗位锻炼;对不作为、乱作为、得过且过、不能胜任的营销人员要坚决换下来,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营销队伍。

二是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流程。改变以往简单以金额大小为依据,分级确定贷款审批权限的做法,为减少贷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提高办贷效率,联社可以根据各农村商业银行服务的区域经济状况、信贷资产质量、信贷管理人员素质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实行区别对待,综合确定基层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以便及时放贷,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尽力避免客户流失。通过简化办贷流程,加快营销步伐,主动出击,多策并举,扩大存贷规模,增加营业收入,增提拨备数量,提高拨备覆盖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加强监督制约,严防违规贷款。一是按照“预防为主”的思想,构筑信贷风险防范多道“防火墙”。建立全员参与,全体相关人员监督的内控机制,使信贷业务的上下部门或上下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并掌握业务部门或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迅速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防范、处置。

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实、灵敏的信息数据与统计分析系统,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在受理每笔贷款前,信用社都应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本行业联网的计算机中进行查询,防止多头贷款和垒大户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实行信贷制裁。

――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落实层层清收。主要依靠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的力量,把清收指标落实到每一位在岗员工,纳入支行行长、员工的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实行按月考核。

――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对财政性拨款单位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员贷款,县联社要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协助清收。

――依法提起诉讼,实行强制清收。对少数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归还贷款的“赖账户”“钉子户”,选准突破口,严厉进行打击,可以交由公安局经侦大队清收,也可通过依法提起诉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手段,保全贷款本息。

――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产品有市场,信誉良好,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应采取通过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转化处置,帮助借款人走出困境,盘活存量贷款。

――实施呆账核销。对借款人已死亡或借款企业已关停、倒闭、破产形成的呆、坏账,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联社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适时进行核销,美化贷款考核指标。

(作者单位:四川长宁竹海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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