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实用9篇)

时间:2023-09-08 21:55:33 作者:薇儿 2023年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实用9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全年,我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日常工作中都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当然这也为以后的工作理清思路、加快发展提供了捷径。事后监督中心正式成立的几个月中,我们成功的适应了事后监督系统上线以后第一年的过渡期,使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有诸多工作经验需要总结。

作为一名事后监督人员,认真监督基层网点的每一笔业务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我的职责所在,今年第四季度围绕省联社及银监局风险排查方案等上级精神,我们主要是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大额授权、抹账、挂失、联行等特殊业务上加大监督力度,将风险隐患控制在最低。经过我们事后监督人员近几个月的努力,基层网点的账务质量有了相当明显的改善,而我们的工作思路也越来越清晰、明确,那就是紧紧围绕省联社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中心,认真按照联社领导提出的要求,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

强化执行,完善各项制度,根据省联社的各项管理制度,今年我们及时修订并印发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各项会计出纳实行细则管,对去年来制定的相关办法和细则进行了修订,使制度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大大增强。

随着信用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也要求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员工也要适应环境的变化,要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提高自己的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优秀信合员工,也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遗憾。当然,在一些细节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企业文化的理念完善自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中提高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信合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星辰;我们守着一份愉悦,一份执着,一份收获。每天记账,结账,做传票,写账簿。虽然没有赫赫显目的业绩和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我们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我们用这平平淡淡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工作勾画出生活的轨迹,收获着丰收的喜悦。

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一名合格的合作银行员工的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技能,使自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为合作银行事业发出一份光,一份热。作为储蓄岗位一线员工,我们更应该加强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搞好服务,树立热忱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众所周知,在xx支行辖内,xx分理处是比较忙的一个点。每天每人的业务量平均就要达到一百多笔。接待的顾客一二百人,尤其是小钞和残币特别多,因此这样的工作环境就迫使我自己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在工作中认真认真再认真,严格按总行和支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进行实际操作。一年中始终如一的要求自己,在我的努力下,今年我个人没有发生一次责任事故。在我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还用我多年来在会计工作中的经验来帮助其他的同志,同志们有了什么样的问题,只要问我,我都会细心的予以解答。当我也有问题的时候,我会十分虚心的向其他同志请教。对待业务技能,我心里有一条给自己规定的要求: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千方百计的把自己不会的学会。想在工作中帮助其他人,就要使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储蓄乃立社之本,今年,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事们的协助下,我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个人累计吸储150多万元。一年里,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是问心无愧的,在工作中,我是忠于职守,尽力而为的,银行属于服务行业,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此,我常常提醒自己“善待别人,便是善待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仍然坚持做好“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我也试着去包容和理解他,最终也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和尊重。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工作方法等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新的一年里我应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总结过去,是为了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干好今后的工作。工作中的不足和欠缺,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二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质量监督员工作总结。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工作总结《质量监督员工作总结》。

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以上为质量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参与的监督活动和履行的职责。

1.质检工作总结

2.质检部门工作总结

3.质检年终工作总结

4.质检员工作总结

5.质检工作总结报告

6.质检员工作总结范文

7.关于质检员工作总结

8.汽车质检员工作总结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三

要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学习好“四风”“党风廉政”等精神,切实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依法而行,逐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敢于作为,转变工作职能,为我县建设领域工作出一份力。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工程项目10个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个;

3、受县政府委托,对150余户群众房屋进行了房屋安全性鉴定,出具鉴定报告150余户。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时,我做到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规定;监管的所有项目各责任主体及工程实体安全质量均要求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工作之余积极参与省建设厅和州住建局组织的监督业务知识培训。

2、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提升自已的业务知识水平,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做好自身的廉政、廉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章、“三大纪律”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使自已的工作做的更好、更完善,不负国家、人民的所托,更好的体现出自身价值。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四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方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政策、法规、规定及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协助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经理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hse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负责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检查,进行hse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的发放控制和变更管理,具体组织协调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和管理评审。负责有关hse管理记录、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员工的hse教育、hse考核工作,实施对新工人及承包商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及入厂手续办理,监督、检查、指导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台帐档案。

4.负责编制每月的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对各班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勾通业主、总部、班组两级管理信息,解决班组hse教育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指导班组每周的hse活动、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班前讲话及施工前5分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

5.负责施工生产过程的 hse管理巡回检查、监督,监督、检查各项风险控制预防措施的实施完成,及时纠正违章和失职行为,督促检查隐患整改,遇有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参与重大危险施工项目hse措施的审查和监督落实,监督检查班组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hse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施工现场hse管理的有效实施,定期对各单位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监督整改,对高度危险性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6.对各类劳保用品的质量、适用性、及时发放及按期更新进行监督管理。7.参加本单位的hse管理检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承包商施工协议的签订、入厂安全手续的办理,汇总对承包商的监督考核结果做出评价,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和抵扣。

9.组织编制分公司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组织气防、环保知识的宣传、贯彻、培训,监督各单位气防、环保工作的实施,以及检测、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维护。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写,组织施工方案中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编写。10.组织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五

理化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水分、灰分、蛋白质、脲酶、脂肪、总黄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仪器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仪器准确度、损坏情况、仪器使用情况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微生物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对微生物检测中菌落总数、霉菌及酵母计数、致病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以上为质量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参与的监督活动和履行的职责。

质量监督员:

年月日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六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检察改革的一项新举措,自这一制度试点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规范化。笔者就某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人民监督员所监督评议的21件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且仅从其督评议的方式、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略谈管见。

一、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从评议案件性质看,“三类案件”且拟不起诉居多。21件案件全部为拟撤销和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案件,至今尚无一起由人民监督员提出属于“五种情形”的案件。

2、从评议案件罪名看,传统型的职务犯罪占绝对多数。21件案件所涉嫌的罪名分别为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这说明传统型、常见职务犯罪仍是当前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的重点。

3、从案件评议结果看,人民监督员意见采纳率较高。对提请评议的21件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承办部门的拟处理意见均表示同意,尚未出现根本性不同监督意见。

4、从监督评议的过程看,监督质量较高,促进了规范办案。

二、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案件办理期限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期限冲突问题。多数人民监督员反映,由于个人能力、职业水平的局限,在对监督案件的立案标准、处理尺度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介入案件并对案件进行监督需要一定的过程。实践中考虑到办案时限的限制,给予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的时间往往是有限的,从通知人民监督员到场,到了解案件情况,到作出评议表决一般都在两三天内完成。这对于案情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人民监督员还能正确把握,但对于一些疑难、复杂、存在争议的案件,却难以一时深入了解案情和掌握法律适用,造成“检云亦云”,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

2、对案件事实判断和法律适用理念存在差异。检察官在一定的司法管理模式内,凭借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思维模式和长期养成的职业素质,开展调查和诉讼,侧重于法律事实和法律程序;人民监督员不受司法管理体制的限制,以其更活跃的非司法的思维方式和自己独有的职业特点评判案件、审视检察官的执法活动,侧重点往往建立在社会道德上,导致对同样的案件和事实在理解和判断上的不一致,易发生法理与情理认识上的偏差。

3、从监督评议的方式看,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的方式比较单一。仅采取召集人民监督员看案件材料,听取公诉、自侦部门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根据材料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提问,然后人民监督员按照监督评议程序独立评议,而作出监督意见,有点模式化之嫌。

4、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系被动进行。其主要根源是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审查后,认为应当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经检察长同意情况下通知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这就客观造成,并不是人民监督员主动来进行监督评议的,长期以往,易造成一种走过场的“摆设”或形式而已。

1、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应加快步伐,明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属性。人民监督员制度旨在利用外部有组织的社会力量对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进行监督,其核心价值在于建立一种预防和制约机制,一定程度上防范检察机关办案中问题的发生。几年来的试点证明,该制度不仅是积极有效的,也是合法的。但由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内容仍然停留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部规定上,其效力低于法律。如果不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化进程,就会束缚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影响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的力度,不利于树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威信。况且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不相适宜的地方,这都迫切要求法律层面的规范和完善。笔者建议: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这两部法律之中,使基本原则具体化,以确保该项制度具有法律依据,真正使公民的监督权利具有法定的程序并具有法律的保障。

2、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聘任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公信力。首先要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明确人民监督员任职条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代表制,而不是人人参与制,正确处理人监督员素质与监督质量、监督效果之间的关系,是其制度构建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既然是选择个别人代表人民来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就应当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坚持学历与社会工作经历并重原则,选择那些有监督能力、能胜任这一工作的精英层面的人来担任人民监督员,以体现客观、公正。其次,要改变人民监督员的聘任制度。变检察机关自行聘任为人大常委会任命,进一步增强权威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3、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确保每一案件监督评议真正起到客观、公平、公正和规范的作用。但在现有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框架下,还不能保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法律化和规范化,因此,有必要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明确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渠道和方法。可规定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案件时,可向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询问,提出问题;人民监督员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委托人的意见,必要时可直接听取相关证人和有关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评议、表决,其作出的监督意见就可能更加客观公正,与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的宗旨相吻合。

4、对人民监督员实行制度化的定期培训、考核,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人民监督员大都是兼职,平时很少涉及检察业务知识,为确保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必须对人民监督员组织制度化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参检议检”工作水平,使其能够用法律思维评议案件,用道德价值衡量社会效果,用第三方眼睛监督执法办案,从而实现人民监督员的功能定位。此外对人民监督员履行职务情况要进行考核、评价,形成适者续任、不适者退任的考核机制。同时,还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案件时严格遵守回避、保密等规定,确保案件监督评议公正规范。

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在现行检察制度基本框架之内完善中国检察制度的一项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精神,使检察机关找到了一种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填补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空白,对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笔者结合我市检察机关2004年10月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和建议,以供商榷。

一、试点工作监督案件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省院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确定了6个院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院。近四年来,共受理监督“三类案件”69件76人。其中,拟不起诉案件39件44人,占受理数的56.5%;拟撤销案件23件25人,占受理数的33.3%;拟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案件7件7人,占受理数的10.2%。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后,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64件71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5件5人。

二、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再者,人民监督员在必要时可以旁听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那就意味着人民监督员可以进入羁押场所,这与目前提审人犯制度相矛盾。根据公安部规定,只有案件的承办人持合法手续才能进入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人民监督员能否进入羁押场所,这也是一个问题,而且就是允许人民监督员进入羁押场所,也需要相关法律作出相应规定,否则在具体实践中很难做到。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虽然检察机关内部也设置了监督制约环节,但由于监督制约的部门或属于同一单位,或属于同一系统,难免有相互袒护之嫌,难以真正起到制约和监督作用。而对其外部监督,虽然有同级人大监督、党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但这些监督都属于事后性一般监督,不具有刚性,难以取得实质性监督效果。而其他司法机关又无法对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进行制约,自侦案件的撤案、不起诉则成了外部监督的“盲区”。实践中,自侦案件的撤案、不起诉常常成为检察机关发生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作为监督者的人民监督员应当与被监督者的检察机关保持必要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过程的实效性和公正性。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体内运作的模式决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设计只能由检察机关的内部文件加以规定,人民监督员只能由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与监督程序只能由检察机关确定,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机构也只能设在检察机关。这种在检察机关内部运作的监督模式,制约了监督对象的广度和深度,影响了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时的独立性,难以得到老百姓的更多认同,影响了监督的实际效果。

(三)不服逮捕决定的提出程序有待规范

《规定(试行)》对“三类”案件之一的不服逮捕决定的提出程序欠缺,而现行刑事诉讼法未规定必须掌握犯罪嫌疑人对逮捕决定意见的程序,因此,在实践中人民监督员难以掌握犯罪嫌疑人是否不服逮捕决定。过去,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一般回避这问题,而一旦犯罪嫌疑人提出不服逮捕决定的意见,办案人员也往往“忽视”而不记录在案。针对这一问题,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逮捕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即制作《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规定办案人员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对嫌犯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让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上填写意见。同意逮捕决定的填写“同意”,若不服逮捕决定的,填写不服逮捕决定的理由,并将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理由记录在案。同时办案人员应及时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讯问笔录复印件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统一向人民监督员报告并提供查阅,从源头上保证此类案件能够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的视线,使所有不服逮捕案件进入监督的程序。但在具体实践中,侦查部门却忽视了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逮捕意见的询问,从而导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不了解这一程序,而放弃了要求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人民监督员发现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违法行为的纠正形式有待统一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

(二)超期羁押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四)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五)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这一规定就是“五种情形”,从其内容可以看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受理自侦案件的监督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但是《规定(试行)》未规定人民监督员提出纠正意见是采用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形式。如果是采用口头形式,可能会产生有的意见被遗漏,或者年长日久产生无档案材料可查的问题。因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为宜。即制作《人民监督员纠正违法意见书》,应明确纠正的事项,让人民监督员写明纠正的内容及意见,并由人民监督员签章。这样既树立人民监督员的权威性,也让检察机关有的放矢地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纠正的情况反馈给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填写的《人民监督员纠正违法意见书》,除了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统一受理备案外,应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人民监督员。

(五)人民监督员对个案的表决意见形式有瑕疵

《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独立评议,评议后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表决结果由办案部门附卷存档”。笔者认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值得商榷。无记名投票方式虽然简便,但人民监督员个人对案件审查的意见如何,存在无文字档案可查问题,这样显然不够严谨。因此,应当采用《人民监督员个案表决意见书》的书面形式,明确表决事项,表决意见及理由,并由表决人签章。然后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所有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的个案意见书,并由所有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签章。这样既增强每位人民监督员的责任心,真正反映他们的意见,又可以做好附卷存档。

(六)对“五种情形”监督渠道不畅通

从我市检察机关四年来的试点情况看,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程序不断完善和规范,但是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还一直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我市各试点院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都是空白,这一方面说明我市检察干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也同时说明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渠道还没有拓展开。检察机关要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让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检察干警执法情况。同时要探索完善各个环节上的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畅通人民监督员掌握“五种情形”的渠道,为实施监督提供条件、打下基础。

三、对试点工作提出的建议

为保证人民监督员的独立性和公信度,应当制定科学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使之具备完备的候选、公告、确认以及更换程序和规则。特别是人民监督员的产生、选任、管理应当由人大负责,改变单纯由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做法,进一步加大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力度。要对人民监督员制度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功能和作用。要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让他们熟悉法律、运用法律,更好地发挥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作用,促进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慎重立案、规范侦查、依法公诉,实实在在地提高案件质量,彻底消除摆架式、走过场现象。同时,应当赋予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诉讼性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向承办人询问的权力、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权力、询问证人的权力、听取有关人员陈述的权力、查阅案件卷宗的权力等等。允许人民监督员有效证件与检察人员共同进入羁押场所,听取检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规定》(试行)第十条明确三类案件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但如何保障三类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提出不服检察机关逮捕决定的案件不仅是犯罪嫌疑(被告)人,其大多数是由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亲属、法定代理人、律师和辩护人通过来信来访提出来的。这些来信来访对检察机关公正、合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起了重要积极作用。当然,这些来信来访也包括提出对犯罪嫌疑(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意见等。对这些来信来访要不要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视线,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既然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监督是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不管什么人以是什么形式提出,只要是三类案件,就必须进入人民监督员的视线,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如何保障涉及三类案件的来信来访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笔者认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的涉及三类案件的来信来访,除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对口办理外,并将查处结果、及来信来访材料复印件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备案,由人民监督员审查,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三)用文书和表格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突出可操作性

《规定(试行)》对人民监督员的操作程序有的规定得比较原则,在实践中遇到一些不好操作的问题。如上述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监督,其不服逮捕程序如何启动不明,因此应制作《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其格式如下。文书标题:《某某人民检察院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时间,地点;告知人;被告知人,性别,年龄,民族;告知内容:“检察机关依法对你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是否有意见?没有意见请写“没意见”。若有意见请写出不服逮捕决定的理由”。最后落款签章、时间。还注明:被告知人对告知书中内容确定无疑后签章。当然《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形式、内容可以是其它样本,这里仅是例举而已。笔者建议用文书和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突出可操作性,并通过各地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形成统一法律文书和表格。

自2004年10月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我市两级院按照高检院、区检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一、试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人民监督员69人,截至今年3月底,69名人民监督员共对114件148人“三类案件”和1件1人“五种情形”进行了监督。监督案件的类型有:拟不起诉的为97人,占总数的65.5%;拟撤销案件的43人,占29%;拟维持逮捕决定案件9人,占总数的6%。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98件,占86%,不同意的16件,占14%,经检委会讨论及市院审批,采纳人民监督员不同意见4件4人,无人民监督员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复核的案件。至今只有一起由人民监督员提出符合“五种情形”需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的案件。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与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批制度双轨运行制存在的问题 2005年10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加强了上级院对下级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约,保证了下级院办理拟撤案、不起诉案件的案件质量。同时,经过上级院的审查把关,再作最后处理决定,无论对当事人或参加案件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乃至对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多了一层把关,更能保证案件质量。但执行这一双轨运行制在办案时效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尽管《规定(试行)》中第八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拟撤销案件或者拟不起诉案件,应当于收到案件七日内书面批复下级人民检察院;重大、复杂案件,应当于收到案件十日内书面批复下级人民检察院。”但自执行该制度来,我市共有68个案件(其中拟不起诉45件55人,拟撤销案件16件25人,维持逮捕决定7件7人)进入监督程序,由于增加了一项向上级报批的程序,所以从案件受理到结案,时间大大增长了。移送上级审查案件往往不能及时批复下来,导致一些案件长时间不能结案。如宾阳院办理的李振宾涉嫌单位受贿拟撤销案件一案,宾阳监督办于2007年1月18日正式受理案件,1月23日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当天由该院承办部门将案件移送市院审查后,市院于2月26日书面批复同意该院拟作出的撤销案件的处理意见,审查批复时间长达一个月。

(一)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渠道不畅。与“三类案件”相比,“五种情形”的监督难度加大,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启动方式的主动性带来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渠道不畅通。人民监督员获取“五种情形”的信息渠道,一是听到案件当事人或者群众的反映;二是主动发现。前一种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往往过于简单、笼统,难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并启动监督程序;后一种情形只有通过应邀参加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或者其他执法活动时发现监督线索,途径也是极其有限的。

(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的宣传有待加强。人民监督员试行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对该项工作的宣传,但由于宣传的角度、范围、方式等影响了社会对其的系统认识。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群众还不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多数社会群体虽然听说过人民监督员工作,但对监督范围、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等不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开展。

(三)人民监督员配置不尽合理。根据最高检对人民监督员产生的规定,尤其对本人工作性质和专业知识要求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过宽。从实际情况看,我市选任的69名人民监督员多数不具备系统法律知识,也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在监督工作过程中往往是凭借感觉发表监督意见,或者干脆都是同意承办部门意见,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同时,随着“五种情形”监督工作的开展,从目前情况看,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都是兼职人员,而且多数都是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员,其本职工作量相当大,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人民监督员工作。这种情况下专门开展“三类案件”监督,单纯进行案件“事实”和“结果”监督还能将就应付,要开展“五种情形”监督,的确难以开展。

(四)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保障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保证的问题,高检院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核拨。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随着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不断扩展,经费问题必将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

(一)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监督程序及文书制作,严格把握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范围。对属于“三类案件”的一律通报人民监督员;并且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有效渠道,不断规范查办职务犯罪的办案行为,保证案件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办案程序。通过程序公正体现和促进实体公正。三是加强文书制作的规范性。由自治区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各种情形和不同阶段的文书格式样本统一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供各试点院在工作中依照执行。

(二)畅通并拓展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渠道。要使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实施有效的监督,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畅通并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可通过以下途径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渠道。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本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回访活动、列席有关会议;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如向社会公开人民监督员的联系电话或通信地址,方便人民监督员受理群众对“五种情形”的投诉。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接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驻所检察部门或直接向该办公室反映超期羁押等“五种情形”问题的,应当及时告诉人民监督员;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涉及“五种情形”的来信来访,除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对口办理外,还应将查处结果及来信来访材料复印件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备案,再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将相关材料送交人民监督员进行审查,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处理反映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等问题的老上访户时,可以举办有人民监督员参加的监督评议会;建立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如采取立案或不立案备案制度,侦查部门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后要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备案,人民监督员可以查阅了解。

(三)修改完善与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一是修改人民监督员配置规定。提高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增加“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或者从事过专门法律工作”的任职条件,从入口关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为解决人民监督员工作时间问题,可尽量选任具备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充当人民监督员,并规定每个检察院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监督员。二是改革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保障规定。探索合理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正常开展,重点要调动人民监督员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四)积极开展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宣传。检察机关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七

我项目部工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群众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监督员安全检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工人安全合法权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完善群众安全工作机制。

项目部依据公司文件中的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部实际,建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在各专业选拔了10名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敢于大胆管理的群众安全监督员,由项目部直接组织领导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做到了每个作业地点都有监督员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形成了群策群力、群防群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格局。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我们结合实际,编制了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群众安全工作一系列制度如: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例会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违章作业人员帮教制度等。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了监督员安全责任区,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每名群众监督员身上,做到了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使群众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群众安全员负责广泛收集职工中的安全建议,对于利于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事故防止现象,要及时记录,写成请奖报告的形式上报项目安质部。

四是克服困难,及时上报安全记录。以书面的形式将工作记录上报安质部,再由安质部进行信息的整合,进行整改。

五是严格考核。由项目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百分制评分,划分为四档进行,即100至95分的支付200元;94至90分的支付150元;89至85分的支付100元,84分以下的不予支付。每个月取前三名,张榜表扬其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对于连续两个月在84分以下的群众安全员,撤销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资格,从新拟定候选人员。

六是我们还有不足之处。由于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属于兼职安全员,除了安全监督之外,还要负责大量的本职工作,因此两者无法兼顾,对于违章违纪现象和好的安全建议无法做到全部记录,工作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七是强化培训,素质建设到位。安全理念是安全行为的源头,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保障。我们着力强化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采取以会代训、自学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 则,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教材为重点,对广大群众监督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总共培训课时每个月不少于20课时,规范了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和现场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群众监督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广大监督员的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八是实行分级负责与闭环管理,强化了责任落实。从增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责任心入手,本着“高效运行、及时反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严把检查——填写手册——处理和通知——整改和反馈——复查确认等各个环节。具体做法是:群众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在每天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把本作业班组、工序的安全生产关,做到班前检查、过程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如实上报通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和作业班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纠正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填写检查手册,在现场复查核实确认,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隐患,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形成隐患登记、反馈、处理、复查“四落实”的闭环管理。

九是坚持现场检查不断线,强化了现场治理。针对高空作业、架体拆除、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操作等作业场所,进行不定期、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巡回动态检查,彻底排查重大隐患。组织项目部工会委员和专职安监人员,开展群众性安全互查互检活动,重点对现场工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精心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阶段性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项目部群众安全查出隐患问题320条,督促整改320条。达到了要害场所零距离、关键环节零死角、督促整改零遗憾,确保了项目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我们虽然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把群众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推动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巩固公司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八

要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学习好“四风”“党风廉政”等精神,切实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依法而行,逐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敢于作为,转变工作职能,为我县建设领域工作出一份力。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工程项目10个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个;

3、受县政府委托,对150余户群众房屋进行了房屋安全性鉴定,出具鉴定报告150余户。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时,我做到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规定;监管的所有项目各责任主体及工程实体安全质量均要求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工作之余积极参与省建设厅和州住建局组织的监督业务知识培训。

2、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提升自已的业务知识水平,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做好自身的廉政、廉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章、“三大纪律”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使自已的工作做的更好、更完善,不负国家、人民的所托,更好的体现出自身价值。

安全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九

1.通过班会、队会、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同学们进行生命健康和安全常识的宣讲。

2.负责了解本班同学身体及思想动态,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刻向班主任报告。

3.及时劝阻一些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和游戏活动。每天要监控好本班学生骂人、打架、玩水、玩火、就餐插队拥挤、嬉戏等不安全行为,如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对其进行合适的劝阻教育,如果劝阻无效,及时告知班主任、辅导员或当天值日教师,并做好记载。

4.关注教室安全。注意用电安全,有破损的用电设备(如开关、插座、外露电线等)要立即报告班主任,等待修理。监督同学不乱动-乱摸电器。时刻提醒同学要正确开关门窗。

5.告诫同学不要将管制刀具、鞭炮等危险物品带进学校,如发现携带马上报告班主任。

6.提醒并监督同学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楼道嬉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起哄。

7.若发现陌生人进入教室马上报告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告诫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提醒同学们不能将贵重物品带到学校。

8.室外活动时,要提醒同学们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不擅自做危险性动作。发现器材已坏或活动场地不安全,要及时报告相关老师。

9.做到勤开窗通风,严防传染病的传播,如发现同学身体不适及时报告老师。

10.做好老师参谋,为班级安全献计献策,协助老师做好每天安全工作,每天认真记载班级安全内容。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模范遵守学校各级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阅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

课间操、运动会、现场演出、外出集体活动等活动期间,协助班主任组织同学有序的上下楼,进退场和上下车等。

5、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

6、深入学生,了解动向,上报隐患。

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学生个人心理方面的问题,排解不了的要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