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总结(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7 12:07:33 作者:雁落霞

活动总结是促进团队成长的重要环节,通过总结不断完善活动模式和流程。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日,平昌县龙岗小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月4日晚,利用周前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地生根。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12月5日上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平昌县龙岗小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营造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多点落实。学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竖好榜样,立好标杆,要原原本本学学,对照先进典型学,结合实际学,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学会用法治观念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学校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学生,召开专题班会,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师生普法知识竞赛、小品等多形式,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接地气,务实风,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系统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县委政府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教育局就对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郑华。

副组长:屈世康陈雨松。

组员: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机关各股室长。

领导组设办公室在法规监审股,王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12.4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务。

12月2日,教育局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筹备会,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1、12月3日,由教育局副局长领导,相关职能股室等部门进学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咨询人数125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62条,散发传单10000余份,通过学生将宣传资料散发到村居农户家中。

3、本单位、各级学校结合自已工作职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有的还组织学习新修正公布的《劳动法》。

4、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学法活动;召开“12.4”主题班会;出专题板报、板刊和开展法制讲座。

5、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十不准》、《妇女儿童保护权益法》。

6、邀请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四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系统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法律进校,法律进机关,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教育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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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_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有关通知,12月4日晚我院在团委的号召下,紧紧围绕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积极成立学习小组。

国际教育学院由学生工作副院长牵头,学生工作相关老师为分队长,各支部为小组,利用早读,大屏幕滚动学习等方式全面开展了宪法日学习活动。

二、加强宣传,扩大普及范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国家。我院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发放宪法学习资料以及利用大厅屏幕宣传等方式作了一系列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宪法的内容,突出其重要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聆听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聆听师生激昂的发言,观看升旗仪式,使学生了解了宪法知识,认识宪法的重要。

2、各班利用早读、晨练和晚自习时间,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在各位辅导员的指导下,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电脑上放映有关宪法的ppt主,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举办宪法学习活动,并选派出10名代表参加了院团委组织的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成绩优秀,表现不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学习到了宪法的知识,得到了能力的锻炼。

四、借助各种力量,创造学习氛围。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学院计划利用好校园网站、led、宣传板进行布置,定期进行普法、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活动,设置法制教育专栏,使法的教育形成文化,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五、活动成效显著。

效果看来,我学院对“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计划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学院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学院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我站为深入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加强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活动,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和《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学习研讨。集体学习会上,还专门邀请法学院教授作关于依法治国、宪法基本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解读报告。同时,学校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教育活动做出相关部署,希望进一步增强全校老师和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并在全校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从而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2月3日,该校生工学院、纺服学院等举行老师和学生座谈会,集体学习宪法知识,交流对宪法的认识和看法。座谈会上,首先就中央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相关背景知识进行了介绍,并指出继国家将12月4日原定位全国法制宣传日之后,今年又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更加体现了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参加座谈会的同学们纷纷发言,表示将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在学生中积极宣传宪法,做好榜样,提升法律意识。生工学院强化1302班程同学认为:当代大学生不仅要理解宪法的历史、意义,更要依法办事,将法治思想落实到日常生活当中。对大学生来说,考试周即将来临,同学们在考试中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这就是最直接的践行法治思想的表现。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党委宣传部邀请该校法学院方老师为广大老师和学生做题为宪法是什么的专题知识讲座,向广大老师和学生普及宪法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同学要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当代合格大学生。

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清晨,学校还举行了庄严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来自全校18个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广大老师和学生共同面向国旗庄严敬礼,齐声高唱《义勇军进行曲》,以此方式迎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大学生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

伴随着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学校还将陆续组织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帮助老师和学生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是通知各个学校,利用“12.4”这个特殊时期,进行以“讲宪法、学宪法”为主题的各种教学活动。让广大师生牢牢树立宪法意识,并且记住“12.4宪法宣传日”。

二是采取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在乡域内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三是以法律进市场为载体,利用逢集群众集会之机,发放宪法、交通法、婚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资料1000多份,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宪法的知晓率。

四是利用普法小广播,轮番滚动播放有关宪法、婚姻法、护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是利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之机,进村入户,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森林法等法律,让法律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会同南昌市和东湖区相关部门在__市__路__购物广场前举办的全省“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应邀参加了当天的活动,为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学校普法办工作人员游邦兴介绍:今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所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活动现场,24家来自各级机关单位、高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普法办在学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为构建法治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当天上午,普法中心的同学们在校园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包括主题漫画展、主题签名活动。普法志愿者们精心准备了50多余幅漫画作品,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内容围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场,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还细心地向过往同学们讲解漫画的含义,引得同学们的积极关注。

志愿者们还向学校师生发放普法宣传单和南昌市司法局编写的《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结合群众日常消费行为,为大家普及维权知识;在校内宣传中,同学们还走出校园,到学校周边的居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志愿者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与附近的群众进行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记者看到,发放的宣传单上内容丰富,既宣讲了国家政策法规也以房屋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劳动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介绍了如何防火,防盗等相关措施,赢得了广泛好评。

法院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素质。12月4日上午,鸠江区法院4名志愿者放弃休息日到该区鸠兹家苑小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还结合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和自身职能特点,在广场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多件,这种面对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的活动形式,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目的是引导老百姓知法、懂法,知道如何诉讼,怎么维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升民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12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古城广场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受到了邓州市委副书记刘建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程建功、人大副主任孙中英,政协副主席丁耀等领导和广大市民的一直好评。

活动中,法官们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漫画书等宣传资料,同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关于民事侵权、遗产继承、家庭婚姻、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热情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了市民心中疑问,展现了法院和法官良好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据悉,此次活动该院共发放普法漫画书100本、宣传单300余张,,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正式实施。2014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邓州法院都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在宪法日这天,第一次走进法庭看法官断案,这是书本知识与庭审实践的有力结合,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肃穆,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大学法政学院2011级学生阿不来提·艾海提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新疆各级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国家宪法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观摩该院院史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向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远远便可看见悬挂的宣传标语,该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刚正在现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其间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后,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机构走访调研、法律知识考试、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伊吾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发放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1月24日,司法局普法宣教股组织人员举行法律书籍送乡村活动,他们为辛集镇巩堤头村群众送去法律书籍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毛巾、围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学法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更好的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我们为小山乡付庄子村明德小学的孩子们送去法律书籍以及法律宣传展牌,此举受到全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沧州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于洪玉同志做为嘉宾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局长王振东、妇联主席杨桂兰以及来自全县各个村镇妇女干部、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于洪玉主任为大家循序渐进的讲解了什么是法、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并引用典故、案例,他的讲解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随后他又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讲座中于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以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通过何种方式寻求保护等,增强了广大妇女对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家庭暴力发生的法律意识。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计答题系统,引导网友直接搜索关注“海兴司法阳光普法”微信公众号,回复“答题”获取参与方式,然后进行在线答题,只要5道问题全部答对就会获得我局为参与者精心准备的礼品一份。此项活动得到海兴县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对后来我局领取普法宣传奖品一份,并把消息传播给周围的朋友同事,此举直接增加了我局公众号的粉丝关注量,短短几天时间粉丝数量便增加了500余人,很好的扩大了我局公众号的影响力,为“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5日,我局举行20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天气虽然非常寒冷,但是宣传站前人头攒动,群众们争相领取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他们为群众积极讲解宪法知识、发放宣传物品。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书籍2000余本,印有法律标语的宣传袋1000余个,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围裙2000余个,多种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对有法律疑惑的群众给予现场解答,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行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护法.爱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兴县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普及了宪法常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__年的12月4日是第_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__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_,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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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总结

__年11月1日第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__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现场还进行了“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的真诚信仰和尊法守法意识,淄博市临淄区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学习宪法的新热潮。

一是开展“精准普法宣讲进基层”活动。区依法治区办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单位,通过举行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农户等形式,深入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相关知识,解读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历史作用和宪法精神等一系列宪法相关内容,推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到目前,全区已开展“新宪法”宣讲活动70余场次。

二是依托法治文化基地营造宪法宣传氛围。在临淄区“齐·法德文化主题公园”中增加宪法修改内容等法律知识,与广场现有的法德知识相结合,实现“法德共进”。同时,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单位以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形式,灵活展现宪法内容,为群众搭建学习宪法法律知识、获得法治文化熏陶的`重要平台,增强了宪法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互联网+”媒体公益宪法宣传活动。依靠区司法局与电视台联办的《与法同行》、与电台联办的《律师说法》栏目,解读宪法修正案有关内容。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户外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今年以来,各级微博、微信平台紧扣宪法修正热点,推送宪法修正案宣传内容300余条,进一步增强了宪法学习实效性。

四是开展创新型普法惠民活动。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法律赶大集、法律咨询等形式,将宪法知识全面渗入基层。依托区、镇办、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宪法知识,利用摆放宪法文本、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供群众免费取阅和学习。各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宪法条幅、宣传标语、宪法宣传墙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充分调动了群众学习宪法的积极性。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_,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江苏大学在全校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专门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把学习宣传_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组织相关专业师生深入社区、公共场所和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行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篆刻、手绘、手抄报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展板橱窗横幅等传统媒体和校园网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法治建设水平。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7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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