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加强基础工作的心得体会(汇总13篇)

时间:2023-10-30 00:31:10 作者:笔舞 实用加强基础工作的心得体会(汇总13篇)

在与同事合作时,要注重沟通和协作,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共同实现工作目标。汇总了几篇优秀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加强基础党建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成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任务。而基础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更是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参与和经历基础党建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基础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分享我对加强基础党建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基础党建是确保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党的先进性是党在长期斗争中逐渐形成的,也是党能够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党员是党的先进性的骨干力量,只有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保证,党的先进性才能得以巩固和发展。而基础党建旨在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使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不断适应和引领时代的要求。

其次,加强基础党建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需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的根本保障。基础党建通过加强党建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引导,培养党员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各级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协作能力,推动全党形成团结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只有党的各级组织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才能形成不可战胜的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再次,加强基础党建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党的执政能力是党能够有效领导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基础党建通过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使党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更好地履行党执政兴国的使命。党员作为党的中坚力量,要能够具备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能力,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最后,加强基础党建是推动党永葆青春活力的需要。党的青春活力是党的生命力和活力的源泉,也是党赢得民心、赢得未来的重要法宝。基础党建要注重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年轻党员的成长成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鼓励广大党员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才能使党始终焕发出青春活力,并引领时代前进。

总之,加强基础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在我参与和经历基础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加强基础党建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基础党建,才能确保党的先进性、团结统一、执政能力和青春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积极参与和推动基础党建工作,为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加强基础党建心得体会

党的基础就是党员,党的力量就是党员的力量。在新时代,加强基础党建,是党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到的责任与使命。通过长期的实践,我深深感受到,加强基础党建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队伍凝聚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对加强基础党建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加强基础党建需要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党员队伍是党的中坚力量,党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的方向和质量。加强基础党建,就要注重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只有通过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才能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次,我认为加强基础党建需要强化党组织的作用。党组织是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联系纽带。加强基础党建,就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明确党组织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只有通过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党的事业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再次,我认为加强基础党建需要注重党员的日常监督。党员的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加强基础党建,就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的不良行为。只有通过坚持党员“两个凡是”的原则,强化党员的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党员队伍。

最后,我认为加强基础党建需要注重党群关系的建设。党群关系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和群众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合法性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基础党建,就要积极构建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打造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只有通过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不断巩固党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总之,加强基础党建是党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党员的政治责任。通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的作用,注重党员的日常监督,树立良好的党群关系,我们可以不断提高党的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让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能够深入思考、勇于实践,共同努力,为加强基础党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建基础工作

党建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党建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体会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下面是我对党建基础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是党建工作的关键。党员作为党的骨干力量,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思想觉悟。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使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党员的教育培训也应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党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其次,严格党员管理是党建工作的关键。党员作为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时刻保持党员的身份和形象。只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才能够保证党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对党员的管理也应具体到位,既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引导,也要加强对党员的组织教育,使党员始终与党保持紧密联系。

再次,加强党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关键。党组织是党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党的力量源泉。只有党组织的建设得当,才能够有效推动党的事业前进。在党组织建设中,要注重党组织的实质性工作,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党组织也要注重与社会的联系,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服务人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最后,广泛开展群众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关键。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建工作的目的是发展党和人民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广泛开展群众工作,能够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群众中去,并从群众中汲取力量,推动党的工作不断前进。在群众工作中,要注重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声音,解决群众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党建基础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创新。只有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才能够更好地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前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党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加强工作心得体会

工作心得体会是从工作实践中总结和归纳出来的宝贵经验,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社会中,工作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只有不断加强对工作心得的总结和体会,才能在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段:总结经验,提高技能。

首先,加强工作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一个人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总结和体会,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不断克服困难,进而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同时,心得体会的总结也是对自身工作能力的一种自我评估,看到自己的优点和劣势,有助于找到提升的方向和方法。

第三段:培养自信,增强内力。

其次,加强工作心得体会还可以帮助我们培养自信心,增强内在力量。有时候,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失败、打击和挫折,这时候,只有通过总结经验,找到失败的原因并吸取教训,才能积极面对困难,重新振作起来。正如俗话所说,失败是成功之母,经验总结是自信的源泉,在不断总结和体会中,我们会不断积累经验和信心,从而在工作中更加从容和自信。

第四段:沟通交流,促进团队合作。

再次,加强工作心得体会还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和沟通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心得,而这些经验的不同,可以为团队成员提供不同的思路和方法。在团队合作中,通过互相分享和借鉴,可以形成更加丰富的经验库,提高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心得体会也是一种沟通交流的方式,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第五段:推动个人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最后,加强工作心得体会也是一种自我提升的途径,可以帮助我们不断进步,实现自我价值。通过总结经验,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不足之处,从而找到改进的方向和方法。同时,也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通过不断加强心得体会,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优势。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潜力,并实现个人的价值。

结尾段:

总之,加强工作心得体会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总结经验,可以提高工作技能,解决问题;通过加强自信和内力,可以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通过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可以促进团队的发展;通过个人提升,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在职场中,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工作心得的积累和总结,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加强基础党建心得体会

基础党建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性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深入调研并进行实践,真切地感受到基础党建对于我们党的发展的重要性。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基础党建,我们能够更好地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引领群众,为党的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动力和群众基础。

第二段: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实践。

在基础党建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推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组织的组织管理功能,确保基层党支部会议的有效召开和党课的精心准备;我们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对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还开展集体学习和培训,提高党组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这些实践的经验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基层党组织的健康发展是加强基础党建的根本保证。

基础党建需要通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来凝聚和引导党员的力量。我们注重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党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筛选和培养党员骨干,为基层组织提供优秀的干部队伍;我们还完善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行为,加强党员对党纪政纪的遵守和执行。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加强了党员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了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为加强基础党建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基础党建需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提高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加强廉洁党风建设,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我们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调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自我约束,培育健康的党风;我们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通过这些举措,我们不仅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也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党性观念,为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不断加强基础党建工作,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础党建在我们党的发展中始终占据重要的位置,是推动全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环节。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基础党建,更加注重党员教育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向心力,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呼吁全体党员同志能够认识到基础党建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基层党建工作,共同推动党的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基础工作心得体会

在工作中,基础工作是每个从事工作的人必须要做的部分。但是,往往基础工作因为其单调琐碎和重复性高的工作流程,容易让人产生疲乏感和浪费时间的错觉。然而,我认为,基础工作虽然看似平凡,但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接下来,我将通过我的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分享我对于基础工作的见解和心得体会。

第一段:强调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基础工作是工作的基石,它的结果是其他工作的前提和支持。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跳过基础工作,直接进入到后续的工作流程中。这样的行为往往导致最终结果并不理想,并且可能会对团队的整体进度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强调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是必要的,任何工作都需要通过良好的基础工作来支撑。

虽然基础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是每个步骤都需要非常用心的去完成。基础工作繁琐,流程繁多,如果浮躁心态过于得多,就很难保证效率以及质量。比如我曾经在某移动设备测试公司实习时,发现他们的基础工作组是测试流程的排头兵,但是如果工作没有按照流程来,那么会对后续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而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采用了更加细致的方式去完成每一个环节,每一次我都认真观察、认真理解,细心完成每一个步骤,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领导者在开始工作之前也必须要做基础工作。这不仅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每个细节,更重要的是将他们推入到一个更有效、更高效、更成功的层次。对于领导者而言,通过更深入地了解项目的整个流程,他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工作流程和思路,同时也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整个项目的运作。这些经验和知识可以提高领导者的洞察力、判断力和分析力,建立更好的团队关系,为成功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四段:基础工作中的不足可以成为提升方向。

尽管基础工作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会发现其中也会出现一些误区和瑕疵。例如:工作流程不够紧密、缺乏效率、无视细节和质量,等等。这些问题也许不会影响整个工作,但是这些不足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因为一旦形成一种不良的工作习惯,就会极大地影响到工作流程整体和最终的效果。

总之,我认为基础工作的精髓就在于耐心和细致。只有在耐心地检查每个细节并专心致志地完成每个步骤,才能保证整个工作性能更好、更可靠、更协调。这就要求每个从事基础工作者具备一颗爱心,不断提高自己的细心程度和专注度,让自己不断精进、取得进步,服务公司和用户,为实现个人和团队的价值不断而努力。

基础工作心得体会

基础工作是建立在基础之上的工作,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基础工作做好了,其他工作才能得以开展。本文将从自己的实践经验出发,总结出基础工作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广大从事基础工作的同仁有所帮助。

第二段:认真准确的数据处理。

在做基础工作时,数据处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准确的数据是保证后续工作准确、顺利进行的基础。在处理数据时,要认真细致,尽可能地减少误差。如果数据出现了错误,要及时进行修改。同时,也要有备份,以防数据意外丢失造成困难。

第三段:周密的计划安排。

在进行基础工作时,一定要有良好的计划安排。要考虑各种情况的可能性,为工作留出充足的时间,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先解决方案的制定。周密的计划安排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聚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段:沟通与协作。

基础工作往往需要与其他人合作完成,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与协作,就会影响工作的进展。在沟通中,要注意语言的清晰明了,把自己的意思准确地表达出来;在协作中,要团结一致,互相配合。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才能让基础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始,从而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五段:总结。

基础工作是一项必要而又重要的工作。在进行基础工作时,需要准确的数据处理,周密的计划安排,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基础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一、引言:基础干部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200字)。

基础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直接面对基层群众,负责具体、重要的工作任务。基础干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基层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和发展的基础。干部工作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技巧,下面就是我在基础干部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二、关注基层群众,倾听他们的声音(200字)。

作为基层干部,首先要学会倾听,关注基层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在工作中,我多次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倾听他们的声音,我了解到他们的关切和困惑,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只有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解决困扰基层的问题(300字)。

基层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利益。作为基础干部,要以问题为导向,敢于担当,勇于解决问题。我在工作中常常会主动去发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干部的作用,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300字)。

干部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我坚持在工作之余继续学习,通过阅读、学习培训班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种干部培训活动,与其他干部交流经验,学习各种管理和领导技巧。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五、与同事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发展(200字)。

作为基础干部,我们不能孤立地进行工作,而是要与同事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发展。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和同事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我们互相帮助、彼此支持,共同攻坚克难。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结束语:通过长时间的基础干部工作,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只有坚持关注基层群众,勇于解决问题,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与同事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发展,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我将一直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夯实工作基础心得体会

近日,在尧都区教育局“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活动的号召下,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展开了“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的学习活动。

作为一线的普通教师,我深深感遭到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我重新检讨了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下面将这次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以下:

我以为,作为一个教师,应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第一职责。其中,育人不但是进步学生的学习质量,更重要的是进步学生的道德水平。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气力。

首先,不断进步自己的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古语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学生要做到的事情,假如自己都做不到,如何能让学生做到呢?也就是说教师要起到带头的作用。在教学的进程中,要不断的思考如何进步自己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方法。学生来到学校是来学习的。所以,我们必须不断的研究、不断的探讨、不断的检讨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把进步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

其次,教师需要不断的进步自己的知识水平。我们教给学生的知识,只是知识海洋中非常少的内容。要想进步自己的教育水平,在教学时游刃有余;这就要求我们要锲而不舍的学习,不断地给自己充电,使自己的知识水平、知识领域愈来愈宽阔。不单单要学习自己学科内的知识,更要学习新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策略。从而使得自己的知识水平、教育技能愈来愈高。让学生在我们的课堂上,学到更多、更好的知识。

再次,教师需要建立一种同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所谓“亲其师,从其道”就是这个道理。在教学进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信息交换,应变“传话”为“对话”。教师要放下自己的架子与学生交换、对话。同时,要获得学生真实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所以,我们教师要尊重每位学生的发现和感受,尽可能庇护学生的创新性。即使是微不足道的见解与看法,也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与表扬。只有如此,学生才会大胆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课堂也才会布满活力。

我以为,我们应当尽可能做到以上几点;为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材,尽自己的一份气力。这是我此次学习中的一点浅见,不足不当的地方还请各位领导、老师不吝赐教。

档案基础工作心得体会

20_年3月22日至4月2日,我在市档案局接受为期两周的业务培训。刚接通知的那一刻,我打心眼里有抵触情绪,因为培训前的一切档案工作都是在一知半解中做的,干不好还可以找理由,而培训后的档案工作好坏就不一样了,更不好摆脱了。

1987年走进西街学校,至今已23年,97年接管学校档案工作至今也已13个年头了,当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干了这项既繁琐又不见成绩的工作,从当时的“普九”验收,“普九”复检,“普九”巩固提高,到如今的合格档案室验收、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其间的苦辣酸甜只有我一人知道。当然,荣誉的取得与领导的支持和全体教师的大力协助是分不开的,更与综合组老师的无私帮助是分不开的,特别是郭老师、任老师,在最后验收的关键时刻,没少给她俩找麻烦,在这里一并谢了,谢谢大家。

13年的档案历程,我是在教学工作量不减、各项常规教学任务完成的情况下走过来的,有牢骚、有埋怨,掉过眼泪、找过领导、想过调走,但终究没能推脱得掉。我清楚,我干的不是一个人的工作,但我没有一点办法。我心酸,感到自己很窝囊,有时也在怀疑自己的忍耐性,庆幸自己没得抑郁症。

档案工作不干不知道烦,不涉及不知道难。可以说档案工作也是一项良心活,说简单也简单,想省事也能省,一“堆”了之,但其唯一性、真实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其价值的体现不在当前,而是若干年后。我们平时所做的工作就是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如果不归档整理,划分期限,编写目录,一旦利用起来就困难了。

档案的特殊性决定了档案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意识。在培训班开班典礼上,王爱竹局长讲的第一点就是,干档案工作“热爱第一”,但对我来说更多的是无奈。她也讲到,基层档案兼职主动干的人没有,专职档案员没干好的不少。曾经有不少老师劝我:别太认真了,学校的档案都是些没用的资料,干再好也没人看。是呀,但面对政教处、教导处送来的各种资料不能总堆着,总得给装订成册送档案室吧,更何况上级不定期要来学校检查,一学期的资料要几次搬来搬去。每一学年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的档案资料,从整理、分类(要依据分类大纲逐项分类,区分永久、短期)、编页、抄写卷内文件目录、拟写打印案卷标题封面、装订成册、编制案卷目录、装盒,到最后编写归档文件目录、排列上柜,这一系列程序,少了哪一项都不行。(以前想省事,老师们在抄写卷内文件目录时有些省略,但在验收时都说是不合格的)这还仅仅只是一项文书档案的处理程序,还有专门档案(教学档案、课题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加上每一学年的基础数字汇总续写、每一学期的学籍档案的整理、档案临时性借阅、借阅登记等等)。我不能说在学校的所有空堂时间都在整理档案,但档案工作确实占用了我不少的课余时间。

在为期两周的培训学习期间,我对档案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不仅系统地学习了《档案人员岗位培训教程》、《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学习材料新编》以及《归档文件整理技术规范》、《档案管理学概论》、《档案保护技术学》、《档案编研》等,还进行了集中实习和考试,具体的我就不再多讲了,说了大家也听不懂,更不想听。

总之,最艰难的时期都走过来了,在今后的工作中,真诚希望领导关注档案工作,真心希望每一位老师对我档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谢谢大家!

企业加强法律基础工作简报

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义,基本偏重于执法方面,一般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或称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栓释为执法、查处或审判等是不全面的,甚至此种概念上的定位会给实践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在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经济制裁的压力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才力,动用多种机关进行打假冒、盗版的行动,我们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绩,但在相当多的地区和领域侵权活动有增无减,甚至越演越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观念上不能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立体、全面、宏观、深入的理解,对全社会特别是对产业界以至对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以全面、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培养、引导上十分薄弱:“公众”意识不强,视侵权为“合法”;某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受利益驱动乐于侵害他人权利;在执法机构上出现部门分立、各成体系、地方保护、存有摩擦的严重现象。在此种环境下,知识产权焉能获得全面、完满的保护?因而,从知识产权的特点出发,建立正确、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知识产权,国家通过立法使其地位得到确认,并且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而使其取得现实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对法律和法律的施行依赖程度较其他有形财产的民事权利要高得多。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决不仅仅是行政执法和打“官司”,而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含含义起码包含五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没有知识产权立法,就没有知识财产的法权形态,就没有其创造者和其他权利人的法律地位。其他财物(产)还可以通过储藏、占有等手段进行保护,但知识财产的特性决定如果其脱离、失去国家法律的保障,其创造者或其他所有人就会一无所有、丧失一切。即使他保有了知识财产的物质载体,但其知识财产并未因此获得保护。假冒、盗版、未经许可使用等将会成为不受法律追究的行为,权利人的知识财产被彻底剥夺。有学者将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上的权利”,意指知识产权通常要通过诉讼等执法活动才能得以实现和保护。而实现诉讼上的权利,前提就要有立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个科学、先进、完备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是知识产权执法的前提和准绳。因此,建立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任务。

再次,是司法保护,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的一环,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在人民法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强调严肃、公正和公平执法,为我国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背景下开展的。也是在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下开展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

第四,是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集体管理组织是知识产权创造者或其他权利人自身权利予以保护的社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的历史中,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往往强大的使用者如出版商、广播电视公司等相抗衡,为保护权利起到很大作用。各国法律一般赋予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我国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是类似的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函承认其与成员间的信托法律关系,该组织可以其名义作为原告为其成员进行诉讼。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协助政府作很多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涉及维护他们自身权益的事务以及发挥服务于社会的功能性作用,如完成收转作品等权利使用费、授权许可和转让、进行侵权交涉等许多事务。

第五,是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知识产权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侵权、盗版往往有切肤之痛。他们本身的知识产权及其法律意识有无或高低,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等都十分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在开展业务中避免对他人侵权等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以完善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企业相对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利用多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知识财产,对屡屡发生权益被侵犯、域名被强注、误将公知技术当“专有技术”受让当“冤大头”等,有的将发明专利的专利号等仅起到包装装潢作用等。知识产权人的自我救济范围很广,在主张权利阶段,就包括向侵权人提出警告、交涉,各类请求权的行使等等。

上述五个方面的保护互相渗透、互相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才能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才能及时制止、制裁侵权行为,才能为人类智慧之火,添加知识产权保护之油,才能保障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得以实现。此外,最为基础、最为重要、最为迫切、难度也最大的,是树立和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此种意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实现社会的真正文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二十七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第二十八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第四十二条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四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四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九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基础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基础工作培训是每个新员工进入公司必经的阶段,这个阶段不仅对新员工自身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同时也对公司的整体运作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在经历了几周的基础工作培训后,我深感受益匪浅。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认识自我(250字)。

在基础工作培训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开始努力提升。首先,我深刻认识到了沟通技巧的重要性。在培训期间,我们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而与同事和领导的良好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我积极参与讨论和小组活动,并尽量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其次,我了解到团队合作对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意义重大。在训练营中,我们的任务需要团队协作完成,合理分工和密切配合是成功的关键。通过与不同背景、不同思维的人合作,我不仅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培养了与他人进行有效合作的能力。

第三段:技能提升(300字)。

在培训期间,我还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技能,这些技能将极大地促进我的工作表现。首先,我通过学习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的方法,更好地了解了公司的目标受众和竞争对手,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其次,我通过培训学会了如何高效地处理大量的工作任务,并制定合理的计划和优先级,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我还学到了一些专业软件和工具的使用技巧,并能够灵活运用它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这些技能的提升让我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也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第四段:思维转变(300字)。

在基础工作培训中,我逐渐发生了一些思维上的转变。首先,我明白了成功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实现,而不是单凭运气和机遇。因此,我下决心保持对学习的渴望,并主动关注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知识更新。其次,我明白了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不仅要为领导提供解决方案,还要能够主动思考和发现潜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最后,我也认识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集体智慧的重要性。一个优秀的团队能够促进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第五段:总结(250字)。

通过这段时间的基础工作培训,我不仅获得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更重要的是收获了自我认知和思维模式的转变。我相信这些心得体会和经验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将继续保持学习的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能够与同事们一起成长,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档案基础工作心得体会

_年,档案中心在管委会各级领导及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管委会工作部署,坚持档案工作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大职能,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在档案法制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馆基础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坚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

一、综合档案馆库房和档案资源建设。

1、馆库建设进展顺利。投资兴建的档案馆已经建成搬迁,新馆集档案库房、办公、技术和展览陈列用房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基本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计科学。以档案新馆建设为契机,进取推动档案馆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馆藏资源建设取得新成效。档案资源是档案事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提高档案工作为社会服务水平的根基和前提。据统计,截止_年12月,档案馆馆藏档案14万卷。今年档案中心加大了收集工作的力度:接收了文书、会计、城建档案、工商档案、企业职工档案,征集声像档案并参与举办活动。目前,共接收43227余件卷。

3、档案编研工作有成果。编制了《档案馆指南》、_年度大事记。同时进取配合天津市地志办、天津市区县地志办、天津市滨海新区地志办的工作,分别供给了_年保税区部分的撰写工作。

1、机关档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不断提高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我们坚持二个到位。一是指导服务到位。按照以档案中心为龙头、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档案管理的服务模式,由档案中心牵头,深入到各部门、单位应对面地讲,手把手地教,切实抓好对机关和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二是教育培训到位。按照“以干代训,以训代促,边干边学”的工作思路,经过培养各部门档案员现场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其次,参加了市局举办的2期档案业务培训班。目前,档案中心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管理期限规定》要求对机关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了重新上报,并根据各部门《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审查和修订,使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更具专业化、系统化,机关档案工作水平大大得到了提高。

2、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过网站等方式加大《档案法》等制度的宣传力度,为档案部门在履行管理及利用职能中供给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按照逐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方针,加快了档案信息建设者的步伐。一是档案数据库,建设成绩显著。今年投入资金添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目前,录入案卷级目录、全引目录、文件级目录28894万条,全文扫描200余万页。二是加大档案信息网站的建设。在网站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网站运行维护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维护更新网站各栏目资料,并对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更新、发布。

四、档案服务。

案服务利用水平,基本满足了机关、企业和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今年我们进取推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窗口建设,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着力点,加强档案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利用窗口服务经济、广大利用者服务,全年共接待查阅19604人次,电话咨询3900多次,查阅档案资料9558卷(册),复制文件约3万余页。

五、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

_年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紧紧围绕档案服务区域经济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功能,努力完成赋予档案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区发展作出贡献。按照这样的目标要求,2015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争取财政预算内资金,推动馆库建设。新馆建设是推动档案工作改革与创新的新起点,新馆建设也是从根本上改善档案工作改革与创新的新起点,新馆建设也是从根本上改善档案保护条件。所以,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切实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

二是继续推动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争取档案资源整合工作的新突破。认真抓好档案管理模式综合改革试点的推广,深入探索电子文件、电视新闻、电视专题节目等新型载体档案资源的数字化采集和互联网信息采集工作,开辟档案资源建设新途径。

三是坚持依法治档,切实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

四是着力提高综合档案馆馆藏资源规范化管理水平。综合档案馆要严格按照档案收集整理保管规范标准,开展到期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与保管工作。加强档案全宗管理,不断补缺完善资料,逐步丰富,加强现行文件收集管理,进取向社会供给档案文献利用服务,并搞好档案利用效果的跟踪记录。

五是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兴档战略,紧跟档案信息化发展形势,按照“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推进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逐步改善局(馆)数字化软件和硬件设施,以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需要。结合新馆配套设施建设之际,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加强多媒体档案管理软件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主动配合推进文档一体化建设工程。适时更新档案信息网资料,逐步扩大档案工作互联网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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