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5 02:14:04 作者:字海 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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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四)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八)指导、监督、检查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七)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具体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制度、经费五到位,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五)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级财力状况等制定。

资产配置时,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申请国有资产配置单位应当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相关审批文件,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

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经本级政府批准,由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审批,并纳入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使用有明确设备购置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购置资产的,不再履行审批手续,由购置单位直接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上级直接配置、调拨、奖励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年终资产统计报告中披露。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由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未经审核批准的资产购置项目,政府采购部门不予受理。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二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xx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三条 单位住所:xx市历下区历山路112号

第四条xx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经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25号)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xx省文化厅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为进一步提高省文化厅机关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从事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第八条 xx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三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行政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等管理服务工作;车管科负责厅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xx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负 责 人 签 字: 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三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加班后要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通知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三、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2、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日工资用本人月基本工资除以21.5天计算。小时工资用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五、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六、经市、区、县人事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七、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

八、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职工,应按 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九、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十、支付加班工资必须从严掌握,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拨款,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十一、本通知自1995年9月1日起执行。待人事部制定统一规定后,改按统一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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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四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 。

单位住所: 市 镇 街 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枣阳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枣阳市人社局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办理。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为各类人员及单位提供高效、廉洁、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监管辖区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3、负责辖区促进就业工作。

4、建立覆盖辖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辖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6、负责综合管理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7、负责辖区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

8、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9、负责辖区社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

四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校招生工作;

五是调解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第九条 x年7月13日根据市委组织部枣组干[]48号

文件任命

为本单位负责人,经枣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

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人社局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并提交清算报告,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本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资产应经人社局审核并报国资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起草或修改,经人社局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单位签字盖章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一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五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经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的预算在执行与编制方面也在不断进步,运行预算会计的内外部环境也与之前大不相同。众所周知,预算管理是预算会计的关键所在,将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作为发展目标,将核算预算的收支为关键点,并将之运用于社会再生产中包括行政单位、各级职能部门、非营利机构等分配领域的资金预算活动和结果中来,而且还要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数据预算编制的理论基础。所以,预算会计制度的革新是事业单位充分合理利用财政拨款等资金、合理有效的开展日常工作的前提保障。

(一)无法适应投资制度改革

当前,市场化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国的事业单位投资和融资的制度中,并且中国事业单位在投资和融资方面的发展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公共领域投资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各界要求事业单位做出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会性的要求也随之加大,一方面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做出有一定可比性和参考性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对这些成本的定价和核算由社会上的各界人士自行完成。中国的预算会计水平要随着世贸组织的加入而跟上世界发展的脚步,更要在全球化经济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加快办事效率,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同时,事业单位也要将先进单位的管理措施应用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来,例如,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就要用权责发生制来代替被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所淘汰的收付实现制,从而实现绩效的导向作用。

(二)会计与核算存在分离现象

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一些像大型体育场等类型的事业单位,兼具有公共服务和自身经营的双重性,其收入也包括财政拨款和自营盈利两方面,其经济核算方式也是独立的。包括修购和医疗基金在内的专项基金,将直接被列为支出项目进行提取,借方以“事业支出”为由,记作设备购置费或者社会保障费,贷方则以“专用基金”为由。事业单位实际上可以以支出的形式处理发生的医疗和固定资产购置费用,而不用专用基金。假如年底,以“调节基金”的名义记录修购和医疗基金,将支出规模和结余做人为的控制调整,则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必然会失去真实性。当前,《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普遍被事业单位的基建会所采用,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是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所采用的,由于采用的会计制度的不同,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借款就会受到影响,例如,有的单位将他们使用的基建借款放在基建账上,往来账的报表上显示不出借款的痕迹,在资产负债表来看,其单位的借入资金为零,如此一来,其会计信息也会失去真实性。

(三)预算会计报告系统存在缺陷

收入支出表与资产负债表构成了一个单位的会计报表。其中收入支出表的形态是动态的,一个单位在某一时间段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财产分配情况都由此体现,而资产负债表的形态主要是静态的,它体现的是特定时间段内,一个单位的财务情况。事业单位是在“资产+支出一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我们可以看出,其资产负债表中也体现除了收支状况,反映出来的信息也包括静态和动态两个形态,这完全脱离了以反映某一时间段内的财务状况为理论的基础,这样做出来的财务报表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当前的预算制度下,负债、资产、基金以及支出和收入等项目都是目前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内容,这些重叠的财务数据使得负债、资产和基金总金额出现虚增,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当前,中国的事业单位还缺乏健全的预算会计报告体制,设计制作预算报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自己单位的财务情况缺乏了解,其作出的会计报告不能全面完整的概括整个财务状况,获取财务信息的途径被束缚,如此一来,资金动向的情况不能完整的反映到事业单位的领导层,从而进一步限制事业单位整体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权责发生制的采纳与应用

当前中国的财经制度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改革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事业单位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其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就必须进行有效的改革和调整。第一,权责发生制的采用,事业单位的财务运营状况可以在这一制度下得到准确完整的体现,使会计的信息系统保持完整与全面,从而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一个单位的内外部资金动向都可以通过权责发生制得以体现,从而使事业单位能够清楚明白的进行财务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会计违规现象的发生;第三,单位使用资金的状况得到准确的体现,使事业单位的四项基本经济事项真实客观的体现其完成情况。

(二)推进预算会计体系信息化

满足需求信息人员对信息的使用需求是预算会计信息体系的关键性作用之一。对事业单位而言,要使其预算会计信息满足使用该信息人员的需求,其会计制度就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所以,推进预算会计信息制度的发展,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体系势在必行,从而加快获取信息的效率,使事业单位评价会计业绩的系统得以完整,使核算效率得以提升,财务报告更加具有公开性与透明度,进而提高财务预算工作的质量。针对当前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满足于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现状,我们采用创建会计信息体系的方式,使财务信息更加系统全面,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公开力度,使可持续发展战略朝着更加坚实的目标迈进。

(三)不断完善会计核算方式与内容

收付实现制是原有经济体制的产物,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已经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的发展需求。而权责发生制则是适应当前经济环境的产物,它可以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财务状况得到客观、全面、有效的体现。为了上述管理目标,我们改进了当前的会计预算科目,为了使各部门的预算制度与其部门情况相适应,将部门设定为一级科目;同时,为了使事业单位的预算状况得到客观真实的体现,我们将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作了扩大,分别增加了二级、三级会计科目。继续改进与健全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将核算业务等与财政改革相关的国库集中支付进行修订,将会计核算的方式进行改革,将收支类的财务明细核算内容做改革重置,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核算,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把基建业务纳入其范围,将原有的“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进行改革,使预算会计管理系统更加健全和完善。

当前中国的预算会计制度要跟上财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就要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从而与飞速发展的财政改革相适应,作为当前中国会计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会计制度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进行改革,是预算会计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是预算会计制度与经济同步发展的必然之路。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六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辞退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的程序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四、辞退的法律后果

(一)人事关系的消灭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后,就解除了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再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辞退后的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1.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2.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3.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三)被辞退人员的身份及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2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规定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五)被辞退人员的住房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五、纪律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部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有关问题说明

人 事 部 文 件

人调发〔1991〕14号

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辞职规定所称辞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关系。

二、辞职的具体程序是:

(一)辞职申请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根据辞职规定第五条、

第六条、第七条进行审核或审批。

(二)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将其《辞职申请表》及人事档案转交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转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辞职人员签订有关协议后,发给辞职人员《辞职证明书》,并将《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退给辞职人员原单位。

(三)辞职申请人的情况符合辞职规定第五条,但超过三个月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的,辞职申请人可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向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调转其人事档案,并发给本人《辞职证明书》。

申请人所在单位调转其人事档案,并发给本人《辞职证明书》。

三、辞职人员辞职后一年之内,去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的,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辞职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辞职人员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四、辞职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保存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辞职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辞职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五、辞职规定第六条所指“聘用合同”,包括单位与个人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服务期的书面协议。

六、辞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边远地区”是指《劳动人事部关于边远地区范围的通知》(苏人科局〔1983〕064号)中所划定的地区。

第(三)款“特殊行业、特殊工种”如何确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

第(六)款“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七、在处理流动争议时,当地尚未成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可由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主管部门协调不了的,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调解或仲裁。

八、辞职规定第九条“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

十、辞职规定第十二条,也适用于单位出资引进的人员。

十一、《辞职申请表》、《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辞职证明书》、《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辞职人员接收函》、《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本书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

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辞职规定和本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为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参考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在这几年来也加速了改革的步伐,这样的环境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形式大部分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而如今资金来源形式多渠道。这样的变化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了重要的影响,从简单化的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化核算的方向前进,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符合其需要。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事业单位之前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状况,为了符合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要求,势必要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

会计制度是实施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办法、条例以及程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于1997年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20xx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修订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施中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包含了下述几个层面: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而言是比较单一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财政拨款、记账、算账、报账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流通上亦是具有唯一性的;其次,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核算层面上是有着相应的独立性;最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不然容易导致会计数据信息失真。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对比,通常会把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收入当作是核算期的收入,把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现金支出当作是核算期的支出,这样就会直接导致核算期内事业单位收支的配比出现问题,使得有关会计数据信息无法正确地反馈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支余额以及预算的实施状况,无法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全部的资产以及负债。这样就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绩效评估层次,进而在一定水平上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价值作用。

(二)资产核算部分所面临的问题

作为会计管理系统中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常常在会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对于资产核算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信息正确率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是按照实际的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处理,与此同时,相应比例的固定资产基金也要入账,以便未来的创新以及维护。然而,固定资产后期的运用或转移时,无法计算出磨损的价值与转移的价值,也不用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没有紧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产生改变,进而虚增了事业单位中的资产总额。因为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费用没有涵盖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所以,这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形式不能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完善的成本数据构成,导致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够彻底和真实,无法体现出资产中的具体价值。

2.无形资产的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系统,不科学的无形资产的会计监管机制,致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常常没法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账面的忽略,致使无法正确的对无形资产价值和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实际上,在日后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中,无形资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略,通常会致使其价值白白的损失,减少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报表反馈的数据信息不够具体和到位

1.资产负债表有待改进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会计核算,其资产负债表需要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公式进行制定,部门单位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进行独立列示和比较。而事业单位把收入与支出这两项纳进资产负债表,把静态要素中的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这三个指标和动态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这两项汇集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馈,这样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成为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不仅减少了资产负债表中呈现财务情况的价值,也不满足实际需要。

2.现金流量数据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单位有权利选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根基。就现在来说,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业务事项都是采取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作用下,收支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事项不能全部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现金和等价物的涨幅状况。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业务具有收支结余的状况,这同样无法正确的反映出运营管理中现金的净流量。

3.表外数据信息披露不够

事业单位中表外披露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报表的附注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两种。然而,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表外所披露的信息量是非常不足的。与企业单位相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缺乏实质性的附注内容,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应用也远远比不上企业单位。

(一)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方向,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需要有选择性地、逐渐地进行引入。采取权责发生制,要做好全面的调节和预备工作,为逐渐形成完整的权责发生制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

对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核算形式的改善,我们能够参考现在企业所实施的会计制度,设定“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个科目。对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把折旧资本当作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减项纳入资产负债表当中,充分表明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固定资产中的新旧层次。在进行计提折旧中,需要在固定资产的预计运用期限内,把固定资产原值去除其预计净残值中的余额,选用合适的折旧办法计算出折旧金额实施摊销。与此同时,计入相关成本或者支出当中。而事业单位能够较好运用在建工程这个科目,如果采购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或需要建设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要把相关的成本以及支出归入这个科目,等到建设完成或竣工后实现预计可运用的状况,再依据企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进行解决,把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这个账户当中。

(三)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限内能够获到相应的补偿,依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需要分别对无形资产实施计价以及摊销。与此同时,需要记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可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下述几个层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正确计算索赔的依据,来科学评估其索赔金额;其次,身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依据,一般状况下,因为无形资产将来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难以利用其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所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能够当作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最后,有利于财务部门或有关责任单位对无形资产实施盘点、核查与建档管理。

(四)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事业单位中所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可以参考企业的财务报告,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真正反映出事业单位静态的财务状况。第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表,全方位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现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惯例,亦是和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与此同时,需要关注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影响作用,对核心项目做出相应的说明,强化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重点关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填写和申报。第三,事业单位需要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并逐渐强化社会与舆论的监管。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社会服务。尽管这样,也需要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实施约束以及管控,进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通过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八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三条 单位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2号

第四条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25号)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山东省文化厅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为进一步提高省文化厅机关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从事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第八条 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三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行政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等管理服务工作;车管科负责厅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负 责 人 签 字: 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事业单位章程参考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九

预算会计是从事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 工作,是承担着监督、核算和反映中央与地方资金用途的责 任,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进行预算的一门 专业会计。我国自改革开放制度实施以来,其社会经济水平 发生了质的变化,基于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我国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在新的预算会计环境之下,为了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 制度更加科学化以及规范化,必须对计划经济下传统的会计 核算模式进行改革,建立新的预算会计模式,力求建立起更 为高效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预算会计主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不以营利 为目的,基本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活动。伴随我国经济体制 改革的逐渐推进,社会经济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事业单位 预算环境也呈现出巨大的变化,传统会计预算制度和会计准 则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需要。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就教育形式方面来讲,教育单位应该顺应时代环境对 于会计人员的新的要求,不断地转变其自身的教育思路、教育 手段、教育开展形式等,采用先进计算机网络设备,利用探究型 教学、问题型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推动教育工作的开展,调动 教育中所有会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而且,在综合采 用先进的教育形式的过程中,教育单位还要主动地将与会计工 作相关的新时代会计人员必须了解的其他知识及技能渗透在教 学中。 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 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 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 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 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 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 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 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 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 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 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预算会计核算缺乏科学性一方面,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般都采用收付实 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各类信息通常都集中在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这导致在较长的一段会计期间内,无法对资本进行实 时管理,而单位进行各类预算决策也不能及时调取有关财 务数据信息,以至于决策行为因缺乏真实数据支持而产生 偏差。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妥。

目 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导致其 对固定资产价值存在严重虚报,一些单位为了盘活资产、甚 至增加财政收入擅自将房屋及专用机器设备转变为商业用 途以增加资产,这导致大量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真实反映, 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二)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有效地监督控制机制在其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中起着 极其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 制度在信息监督控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披露。现以原始凭 证的管理问题为例,由于原始凭证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发生 过程的最直接体现,以此,实现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以及监督 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因素,而现阶段内,我国 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极其严重,并且其原始凭证也无法真实的 发映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各项经济内容,以上种种不良现象 均是基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若是以此 恶性循环下去,势必会造成有效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不能完整反映事业单位的 新业务原来事业单位用于发工资和固定资产的那部分财政资金 都是由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如今则是由财政部 门通过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如此,很 多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已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通 过多方面表现出来。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 采购制度的逐步实施,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针对这种变化,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处理如不作对应调整,就 难以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状况。

目前,单 位的资金来源有了一些改变,不仅包括财政拨款,而且还有 事业单位的直接组织的收入,不是单纯依靠政府供应的资金 来发展。所以,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忽略了资金来源的变 化,以致造成预算会计在资金预算方面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失 真。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在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摊 销方面,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 在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额计入经营支出,摊销方法结 合实际情况;对于没有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采取 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但是,对于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无形资产,在进行一次性核销时,准确估量 价值存在偏差,致使"无形资产〃核算方面造成难以弥补的 漏洞。

(四)预算会计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相关信息 编制部门在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过程中,需要预算会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预算会计在其中占据着不可 替代的位置。不但保证了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且 对于编制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能够进行及时的指导并解 决。然而在现阶段,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由于对这一 方面缺乏深入了解和认识,导致了预算会计制度不能够对预 算编制进行很好的信息资源支持,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编制工 作。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 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 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 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 制发生制原则。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 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 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 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 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 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 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 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 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 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 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 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 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 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 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 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 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 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 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 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 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 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 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 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 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 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 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 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 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 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 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 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 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 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 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 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 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 制发生制原则。

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 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 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 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 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 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 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 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 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 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 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 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 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 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 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 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 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 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 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 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 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 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 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 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 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 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 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 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 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 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 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 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 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事业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 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 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20xx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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