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协议(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7 07:00:05 作者:雁落霞

良好的购销策略能够帮助企业实现销售目标和利润最大化。购销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环,它涉及到商品的购买和销售。在现代经济中,购销是企业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之一。购销活动对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进行有效的商品采购和销售,是每个企业都需要思考的问题。在购销环节中,如何平衡供应和需求是关键的挑战之一。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购销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借鉴。

产品购销协议书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产品购销协议书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出卖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贸易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订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蜂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和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生产的各类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不得掺假、掺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生产计划于交货之日前天通知乙方。交货地点:;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蜂产品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检验方法:

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蜂产品随机检验。对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达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浆、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购的10%利润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担保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乙方的履行合同困难或经济损失,甲方从蜂农的实际利益出发,甲方愿补助蜂农蜂场的30%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某产品购销协议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协议百货产品

产方:

立合同单位:

购方: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羊角大椒干生产,搞好收购,保证外贸出口,安排好市场供应,经产、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数量:

(二)等级标准:

一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内含自然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不超过2%,虫蛀不超过3%,破碎掉把不超过5%。

二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虫蛀各不超过5%,破碎掉把不超过10%。

三等:色全红,黄稍、虫蛀各不超过10%,破碎不超过20%,掉把不限,身干洁净,无霉坏变质。

等外:等内不够,无青椒,色紫红或全红,稍有花斑,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霉,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三)收购价格:

一等:每市斤×角;二等,每市斤×角;三等,每市斤×角;等外,每市斤×角;青椒,每市斤×角。

(四)交货时间:

一九八×年×月至一九八×年×月,只要符合验级干度,分红级,即可交售,购方不准拒收。

(五)交货地点:

本社收购点。各社收购的等内椒交外贸公司,等外椒与青椒交果品公司。

(六)结算办法:

产方凭购方收购单据,到购方办理开款。

(七)工作责任:

产方:要不误农时地整好土地,施足基肥,搞好播种或移栽,加强松土除草、施追肥料、防治病虫害、防旱排涝等椒田管理,适时收拔、晾晒、采摘、分级,保证将所订椒干全部交售给购方。

购方:积极帮助产方解决大椒种。按照上级规定,在生产季节适时下放预付化肥,椒干交售完毕,按照一斤一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一斤;一斤二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八两;一斤三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半斤的标准,及时向产方结算兑现,产方所订椒干保证全部收购,在收购中,严格掌握等级标准,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

(八)违约处理:

产方如由于自销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订产品数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按欠交数量总值罚款20%,交付购方。

购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订立产品数量之前,无故拒收产方合格产品,购方应赔偿产方拒收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按政策付给产方拒收部分的应奖化肥。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四份,产方、购方、县外贸公司、果品公司各一份。副本二份,工商所、县工商局各一份。本合同签订后,生产大队盖章、生产队代表签字,公社采购站、县外贸公司、果品公司盖章,开始生效,至执行完毕作废。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产方(盖章)购方(盖章)采购站。

外贸公司果品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空罐产品购销协议

需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_______________中学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垃圾箱(桶)事宜协商达成如下意见: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下列材质、规格及价格:

1、双桶果皮箱材质(防火、耐高温)、箱体镀锌板。

2、提供螺丝及其他紧固件,需持久耐用。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与甲方签约合同后,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送达,_______________中学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三、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次提供样品所规定货物质量、数量以及规格要求。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按下列方式支付对方违约金:

1、因乙方人为因素情况下,造成货物迟到,质量不合格,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2、因甲方验收合格后,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时效保证,每拖延一天处罚50元。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协议书产品购销协议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釆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规定。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hp3348mt台式电脑整机,共计10台,配置详见附件:电脑设备配置单,单价为:8280元(大写:捌仟贰佰捌拾贰元),总金额为:82800元(大写:捌万贰仟捌佰元整)。

2、惠普hpcolorlaserjetcm2320fxi彩色激光一体机1台,配置见附件。单价: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3、一体机机股4个,单价:938元(九佰叁拾捌元),总金额3752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贰元).

4、百旺a4纸3件,单价:500元(伍佰元整),总金额:1500元(壹仟。

伍佰元整)。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通过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品质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缘故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开展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1.协议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2万元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80052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地方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品质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现实费用。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开展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缘故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甲方:。

委托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产品购销协议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购销协议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产品购销协议书

供方:

经销部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址:

一、(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址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话: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

产品购销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吊标类达成以下购销协议:

1、类别名称:吊标类。

2、具体品名、规格、单价(未含税单价)、数量等,以甲方所下订购单为准。

3、质量标准:被双方确认的样品及甲方的物料检验标准。

1、交货时间:以甲方订购单所确定的日期交货,若有进度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

2、交货要求:乙方交货应填制送货单,详载订购单编号、料号、品名、数量、交货日期,并在包装品外注明交货日期、料号、数量。

3、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1、验收标准:以本购销协议约定之质量标准验收。

2、验收期限:甲方应于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以乙方交付标的物进行外观品质验收,此项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甲方对标的物内在功能品质的认可。

3、验收结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通知视为验收合格。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结算单据。

2、每批订购单所下之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乙方提供完整结算单据后30天内将该批货款转帐到乙方银行帐户。

1、甲方:(1)应按本购销协议的约定及时验收、付款;

(2)乙方供货严重违约或甲方有证据认定乙方生产能力达不到本协议要求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乙方不能按时补货,甲方会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罚款。

六。本购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产品购销协议书

工矿产品是指工厂生产的产品或矿山生产的产品。工厂生产的产品,如钢铁、机床、汽车、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自行车、布匹等重工业和轻工业产品;矿山生产的产品,如铁、煤、铜、铅、锡等产品。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 方 需 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产品购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甲方需要购买乙方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2、供货

2.1、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透水砖加工、供货到现场并负责卸货,甲方负责验货、接货。

2.2、供货时间:乙方须按照甲方书面要求确定的工期组织供货,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提前把供货通知书交给乙方。

2.3、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期供货,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2.4、该合同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损耗,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使用过程中超出合理损耗及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缺失乙方要负责供应同质量、同规格、同颜色的地砖,超出部分的费用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3、验收

3.1、验收标准:按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3.2、验收单位:货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验收。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根据1款列表中单价乘以供货总量。

4.2、结算依据:以双方签署的结算单为结算依据(交货前的所有损耗由乙方承担)。

4.3、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该批订单的10%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扣除,货到现场后每到1000m2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95%的货款。

5、保修及维修

产品质保金5%,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当日,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对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向乙方提供加工尺寸。

6.2、乙方责任

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保证所提供的地砖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质检部门要求;并保证施工完成后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和检测等。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发出的订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20xx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天数累计超过三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支付当日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3、如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所提供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相关验收标准要求,乙方有责任进行更换,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接收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交货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产品购销协议书

购买方:

出售方:

甲方就乙方购买生产的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一事,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 格相关证明,并提供乙方公司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质检证、代码证等)

2.甲方每两个月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货单、税务支票,经甲方核实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产品购销协议书

供方: 编 号: 需方: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总购货金额为:人民币 5868600 元,伍佰捌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最终合同金额以需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

供方收到需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相关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

1、交货地点:供方指定仓库。

2、包装:供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采用新包装,并标明出货日期,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验收:需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及重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拒绝收货,需方应在三日内进行调换。

:符合国家对皮鞋的相关质量标准、需方提供的样品标准。

1、及时向供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皮鞋种类、货号、数量等。

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供方沟通。

1、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额提供产品。

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1、如供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需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减。

2、如因皮鞋质量存在问题,供货方应立即予以调换、补货等,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包括运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1、双方每次供货可以传真等书面方式下订单,传真件视为原件,每个订 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体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百货产品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购销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购销“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本次采购合计

二、运输

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运输方式:1、甲方自担;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到达地点;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补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包装

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方式的包装。

四、验收

1、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

3、办托运或净化地为甲方所在地的,甲方应在货到之日验收数量,并将验收单交乙方;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3日内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数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因供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乙方收到甲方对数量、质量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甲方因使用、运输、保管、保养、自行安装不善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风险承担

1、甲方自提的,产品毁操作、灭失的风险自产品装上甲方运输工具时由甲方承担;

2、代办托动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承;

3、采用送货方式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到产品时前由乙方承担;甲方除供方违约责外无故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拒纸接收时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款到乙方帐户上7个工作日货到工地;

2、所有款项付全乙方指定帐户,本价格含普通税金;

七、合同的变更

1、合同生效后,甲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生产,则甲方不得要求变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乙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3、合同签订后履行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如乙方原材料上涨超过__________%乙方要求与甲方协商合同价格的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时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货物拖回并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和总货款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卸货并由甲方按日以不能付款部分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闷协商不成的,因货款所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纠纷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特别约定

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均可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公安部唯一认定检测机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为准。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空罐产品购销协议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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