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精选5篇)

时间:2023-09-22 05:49:57 作者:雨中梧 最新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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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篇一

女方:___女__岁汉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婚姻情况以及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各50%;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的债权、债务的,无子女。男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篇二

男方: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结婚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女方:____,女,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结婚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____月认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子(女),名____。因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难以建立夫妻感情,导致现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儿子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儿子____的抚养费(或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5号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汇入指定的银行帐号,银行帐号:____)。

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由女方抚养的儿子____。(或男方每星期周____可探望儿子____一次,并可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女方向男方全额退还男方父母给的彩礼钱____元、买衣服钱____元(总金额____元,扣除给男方买衣服____元),买首饰钱加见面钱____元和男方另支付的彩礼钱____元(实际支付金额____元,扣除累计给男方现金____元和上学用的____元),扣除:女方替男方办英语四级证____元,加上:男方在____年____月替女方还____元学费(收支相抵后男方实际支付的金额)、结婚请客____元、婚前女方欠男方的金额____元,实际应向男方支付现金____元,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支付。

4、女方将男方父母给的黄金红宝石戒指、仿真戒指(仿真项链于____年初归还男方)。结婚时男方父母做的4条被子和1条褥子归男方所有。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隐瞒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男方的债务____元,系买洗衣机、窗帘等欠下,因这些实物已折合现金给男方,故不再重复计算)。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女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篇三

协议人:__________, 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 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________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_____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篇四

协议人:,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协议人:,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市路号×室。

与于×年×月×日认识、交往,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字第号。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张×。因近一年来张经常酗酒,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协议离婚如下:

一、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抚养,每月支付抚养费××元,至×18岁时止。

三、×年×月×日双方共同购买的单元房,系夫妻共同财产,现归所有,一次性支付给×人民币××元。除此之外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如有债务的,系个人债务由欠债一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法院出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代表离婚证吗篇五

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基本案情:李壮与女青年叶梦系网络聊天相识,见面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刚结婚时感情尚可,后来两人性格不合的缺陷慢慢暴露出来,经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叶梦还生性多疑,严重干涉李壮的社交活动,使李壮应付得疲惫不堪。后来,两人决定和平分手,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现住房产归叶梦所有,婚后开办公司的股份归李壮所有,另外,李壮补偿给叶梦5万元。离婚后,李壮总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给付5万元,叶梦无奈,便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协议,被告知应另行起诉。于是,叶梦将李壮告上法庭。庭审中,李壮答辩称,协议书是在叶梦的胁迫下写的,但因缺乏必要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认可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判决李壮支付叶梦5万元。

案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自愿所签署的,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成立,但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有法定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确定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该法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法院一般审查协议的订立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要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还要审查协议是否违反现有法律的强制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除非存在以上瑕疵,否则既经签订并登记,另一方就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反悔。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所以,本案中的叶梦因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履行问题与李壮产生争议,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最终认定了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从而支持了叶梦的诉讼请求。

法院离婚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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