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租赁协议格式(通用17篇)

时间:2023-12-05 08:33:38 作者:GZ才子

与购买相比,租赁的成本更为灵活,可以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调整。对于租赁市场的风险和挑战,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专业的解读和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租赁协议

8、乙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凭全部费用。

设备租赁协议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设备租赁协议

关。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5、乙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甲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乙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___________)号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格子铺规格为长___________x宽___________x高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格子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要求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销售人工﹑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七、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费用由甲方按进货价格的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再次引进同类商户,有权在双方协商下解决。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铺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租金。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__________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五、甲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违约。

十六、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九、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____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售物品。

二十、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乙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公楼租赁协议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东方海港国际大厦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东方海港大厦(以下称该大厦)座落在上海市区路。楼层层,室号室。(此楼层与室号供乙方在政府部门注册备案登记之用)。大厦内电梯显示楼层为层,名义室号为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一)“大厦”是指座落于路号被称作或依甲方自主决定使用其他名称之建筑物的办公楼部分。

(二)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预售/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三)“管理公司”是指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该房建筑面积与区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预测)》中描述一致,甲乙双方确认暂以此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双方同意,若该房屋的面积与政府部门其后由虹口区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不符,则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实测)》的数字为准。

1.3该房屋位于大厦内,该房屋的平面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含室号)列于本合同附件(一),并盖章签字。

1.4乙方在此认可,该房屋所在大厦的楼层序号及单元序号并非完全按照数字。

序号排列,具体的排序方法由甲方自主决定。

1.5乙方在此确认,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6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1.7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8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条件和期限内,在该大厦任何公共部位举行或允许他人行为、组织任何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2.3乙方不得在该大厦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如有违反,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无需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或宠物。

2.5乙方不得在该房屋进行或准许任何销售行为、物品拍卖或任何类似的销售;也不得在该房屋外或该大厦内任何地方招徕生意、兜售、派发任何说明书或做广告。

三、预租房屋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不迟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1条规定的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且在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但如果当事人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对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则“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第三条之规定书面通知乙方的经调整后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日期。

3.3如甲方延迟交付该房屋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则交付日应相应顺延不可抗力影响持续的期间。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__年月日之前仍未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利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预付租金(均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3.4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下称“交房通知”),交房通知应载明该房屋交付日。

3.5乙方应于交房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交付日见第3.1条)前往大厦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在全额收到该等支付后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签署房屋交付凭证,乙方需负责对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即视为甲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了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3.6如果乙方未能在交付日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该房屋仍视为已由甲方于交付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给了乙方,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之各项费用。如交付日后的期间是免租期,则免租期仍从交付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向乙方退还,作为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的违约金。

3.7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8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同时需将租赁物业内部装修复原至原先交房状态。

3.9甲乙双方约定,在租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租期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约,则甲方无需对乙方在该房屋内所附加的装修和设施、设备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租金*建筑面积*365天/12个月)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日起_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上述第4.1条规定的租金,但必须支付本合同第五、第六条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装修相关费用。装修免租期为下述期间:

(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间。

4.3若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实际租赁不满上述3.7条规定的租赁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装修免租期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

4.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租金。其后各月应付的租金,应由乙方于每月第(1)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如预付的第(1)个月租金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1)日止(包括该日)不足(1)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1)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租金应根据上述4.1条规定的租金的日租金标准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4.5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应以美元或人民币用法定票据或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10)日前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如该等付款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以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之前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以该日紧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汇率(中间价)为准。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票、本票、贷记凭证或汇款。

五、管理费、租车位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5.1租赁期内该房屋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按照租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元计算,即该房屋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每月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物业管理费*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房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其后各月的物业管理费,应由乙方于每月第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付清。如果预付的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对应的期间结束后首日起(包括该日)至当月(日历月)最后一日止(包括该日)不足一个日历月或者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最后一个月内的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日历月,则该等月份的物业管理费按照该月内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美元转人民币汇率换算按4.5条执行。

5.3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按本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原则,给乙方承租1个车位。乙方应每月第一日就该租赁向甲方支付每月每个车位租金人民币元。

5.4乙方同意,如租赁期内管理公司就大厦中的所有办公用途的房屋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相关费用,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将于该一个月期满时相应调整。

六、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6.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但该付款必须在房屋交付日之前完成。保证金为该房屋三个月租金和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根据预租意向书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如有),可用于抵扣保证金中同等数额的部分。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则甲方有权(但并无义务)以保证金抵付乙方应付款项,和/或作为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和/或根据本合同规定全部扣收保证金而无须归还给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证金由于作该等抵付和/或赔偿和/或扣收而少于上述6.1条规定之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立即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但乙方无权以保证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

6.3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且乙方所交还的该房屋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已按照本合同第9.2条之规定恢复原状且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该房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6.4如果甲方将该房屋合法的转让予第三者且本合同继续有效时,甲方有权在转让前行使本合同第6.2条规定的权利。甲方应当将保证金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作出扣除(如有)后的剩余部分转交予第三者,由该第三者与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由该第三者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而此后甲方对乙方不再就保证金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6.5租赁期(包括装修免租期)内有关该房屋的水费、电费、通讯费、设备、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等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本条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以甲方和/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按本大厦租户手册与装修手册上规定)。

6.6上述6.5条所述之“非正常工作时间”是指除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8:30)、周六的(09:00-13:00)以外的时间和法定/国定节假日(包括政府建议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连休日)。乙方如要求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供应空调,应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支付其所要求供应空调时段的费用。

6.7大厦正常空调供应时间。

周一~周五08:00至18:30(法定假期除外)。

周六09:00至13:00(法定假期除外)。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过失和疏忽,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该由乙方负责。

7.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7.5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和/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排水、消防、室内外的外观及现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7.6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的范围内对该房屋和/或对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增建增设或改建。为此乙方应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消防系统的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必须由甲方选择的装修顾问公司或工程承包商进行,其它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须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由乙方指定或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承包商或顾问进行。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而甲方对此无须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

7.7根据本合同7.6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费、设备材料费以及由此发生的税收及政府收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7.8乙方应负责保持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和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八、装修。

8.1乙方同意遵守和服从下列的规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再装潢或维修:

(一)乙方必须自费准备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交关于工程提案的合适的图则和规格说明(以下称“乙方工程”),并提交有关该工程的设计概要图则说明和计划配置(以下合称“乙方方案”)。

(二)乙方方案必须:

(2)包括详细的照明说明;

(3)遵守所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环保等不时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专项审批文件规定。

(三)甲方或管理公司应在乙方递交了乙方方案后的七天内同意接受或驳回或要求将该方案作出修改。

(四)乙方应支付“乙方方案”审图费及其他装修期间相关费用。

(五)乙方在得到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乙方工程。乙方应在得到许可后尽快开始乙方工程并迅速完成。凡是有噪音或污染的可能影响到相邻租客的装修工程,则其仅能安排于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星期六、星期日全天。

(六)乙方必须至少在工程开始日提前三天向甲方递交下列资料:

(2)建筑工程实际开始日期和预计完成日期及计划开业日期。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或本合同其它条款实施任何经批准的工程时,应当令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许可人及工人,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雇员、代理人、工人及在该大厦内做任何工程的其它承租人和承包商合作。乙方必须承诺,令其代理人、雇员、承包商、许可人和工人遵守及服从由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其代理人、雇员提供的关于实施工程的指令。

8.2乙方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规则。不得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及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前,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倘乙方因任何原因,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前,已开始对该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乙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拆毁附加部分和改建的费用和开支。乙方并须对甲方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索赔、开支、诉讼负全额赔偿的责任。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最迟于租赁期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17:00时之前向甲方交还该房屋。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书面达成关于续租或延期的协议而逾期不交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应承担该房屋在占用期间内的物业管理费和第6.5条所规定的一切其他费用。如因乙方逾期不迁出该房屋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前,应自负费用对该房屋进行打扫和清理,使该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乙方如按甲方同意的范围内和要求下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前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届时甲方依其完全自主决定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的,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房屋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补偿和/或赔偿。

9.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如甲方发现该房屋和/或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备和设施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

9.4在租赁期内,如本合同未因本合同之规定事由被终止而乙方自行提前迁出该房屋,致使该房屋被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而占据,不论乙方对该等占据是否知晓或同意,乙方应对因其自行迁出和该房屋被占用而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和费用承担责任。

9.5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没有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则甲方除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外,还有权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7)日后开启该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将屋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或装修、附着物件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腾空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坏及乙方之损失概不负责。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该等物件,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及赔偿甲方因本款规定事由所发生的及将发生的损失。但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均将无任何义务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

十、转租。

除双方事先约定外,乙方不能将所租赁区域转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十一、续租。

11.1如乙方希望续租,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发出该房屋的续租书面通知(以下简称“续租通知”),则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11.2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续租通知后十(10)天内与甲方签署关于续租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续租合同”),并随同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等)从而将该房屋的租赁关系延长相应的月份。就该等手续的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3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向甲方发出续租通知,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11.2条之规定与甲方签署房屋续租合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关系将于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时终止。在租赁期的最后六个月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后让可能成为该房屋的租客在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但该等损坏在一百八十(180)天内能够修复的,本合同不得终止)。

(五)该房屋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12.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保证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严重缺陷,实际危及乙方安全的。

(二)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超过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因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2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保证金之同等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4.1该房屋交付后,乙方擅自中途退租的,即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就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索赔。

14.2该房屋交付后,出现上述14.1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无论该等租金所对应的租赁期间是否届满)均不予退还;甲方同时有权向乙方索取乙方在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装修免租期(如有)内所免去的所有租金,此外,就租赁期在本合同提前解除后的剩余部分(剩余租赁期)甲方的租金损失,由乙方全部支付予甲方。

14.3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金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租金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该房屋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14.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通讯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的费用或任何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逾期补交保证金,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七(7)天宽限期,乙方在宽限期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的不需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款项或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等款项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支付之款项1%支付滞纳金。

14.5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16条之义务的情况,经甲方书面通知但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改正,则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五、甲方之义务。

15.1甲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出租人支付的税费。

15.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二)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除按本合同规定行使甲方的权利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

十六、乙方之义务。

16.1乙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承租。

人支付的税费。

16.2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不时制订的修改的关于管理和控制该大厦及该大厦设备、设施、公共部位的规章制度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用户守则以及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所不时制定和修改的关于大厦管理的其他规定。乙方、其雇员和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和/或管理公司对大厦的正常管理。

(三)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使该房屋保险费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该房屋内。

(四)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允许、默许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活动,或各类宗教活动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当的活动,或可能对其他用户或租户造成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或干扰或可能干扰其他用户或租户或他人安静祥和地使用大厦公共场所及该房屋之外其他房屋的活动。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

(六)乙方须对其雇员、访客和承包商的行为负责,保证他们不进行对该房屋有损害的行为及本合同不允许乙方进行的行为。乙方须对其雇员和承包商在该房屋或大厦的任何部位的故意或过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笨重机械、设备、货物或装修材料搬入搬出该房屋。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地面上或他处放置超过规定负载的物品。在将物品搬进该房屋之前,应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并查询该房屋的最高载重量。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规定保险箱或其他重物的放置位置,以便使负载力分布均衡。搬进该房屋的专业器具或设备须放置在乙方自费置办的适当的承托物上,其安置应符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足以防止震动或噪音干扰其他用户。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未纠正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属乙方的设备、器具、货物及其他财产搬离该房屋。

(八)乙方必须遵守并使其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车辆停放的条规、限制,不得使其车辆或允许、默许其他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的车辆随意停放而阻塞大厦的进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九)除非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或在该房屋内从事或经营下列生意或事业:任何种类的养殖、工业或生产制造工场、仓库、殡仪馆或殡葬用品销售、佛堂、道堂、其他宗教场所、壁龛、招待所、宾馆、床位出租等及其他未经甲方许可的活动。

(十)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处罚),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行政责任。

(十一)乙方应取得在该房屋内合法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且应适时更新此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十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合同在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预租合同登记备案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签署必要的文件等。

十七、保险。

17.1甲方所投保之保险将仅限于以该房屋、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为投保标的,并以甲方为受益人。如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有关保险公司在该等保险单证项下所作之赔偿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该等保险事故造成其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分享由有关保险公司支付并归甲方所有的保险赔偿金。

17.2乙方不得做出或允许他人做出任何行为,使该房屋或该大厦的火灾保险、其它任何可保风险或第三保险(包括第三者索赔而引起的损失或破坏的保险)无效或可能无效,或致使保险费增加。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动、行为、事件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它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十八、豁免条款。

18.1因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维修保养或因按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大厦进行装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设施临时性停止使用,或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电话、传真或其他有关服务或供应临时性中断,从而使乙方或乙方的雇员、代理人或访客发生损失的。

18.2因甲方及/或管理公司无法预见及预防之原因,造成该大厦内电梯、自动扶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系统或其他设备发生任何故障、缺陷、破损或电、水、煤气供应、电讯及电话服务和其它公共设施供应的不足、发生故障、破裂、变化、干扰、停止,而使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或任何扰乱、不便。

18.3因台风、山崩地裂、毒气、火、烟或其它任何物质或东西的泄漏、水溢出、该大厦内或相邻大厦的振动、雨水和海水的渗入、老鼠、白蚁及其它害虫的滋生、该大厦其它部分使用者的作为、不作为、疏忽或懈怠、该房屋及甲方的装置物和配件或任何部分的缺陷、该大厦内无论任何物品的坠落或下落、该大厦或该房屋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使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蒙受、承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坏、损失、破坏或任何生意上的损失,但能证明上述损害事件的发生是因甲方过错责任的除外。

18.4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并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的责任。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对该房屋及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责任。

18.5由于甲方及/或管理公司对该大厦公共部位或设施的重新安装维修或修理工程引起该大厦设施如空调、天线、电梯和自动扶梯的中止使用,致使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感到不便或受到干扰、或使乙方受到损失或损坏。乙方不得因发生前述事件时,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管理费或其它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十九、权利的放弃、部分有效和非排他性补救。

19.1甲方了解到乙方违约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交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不足本合同之规定金额时,或甲方接受金额不足的租金或其他款项,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以及根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此外,甲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意味放弃该等权利。甲方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以甲方签署的书面明确表示为准。

19.2如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应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19.3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二十、其他。

2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本合同所提到的任何当事人应包括该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20.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则由本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20.5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制定,本合同若有中文、英文两个版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租赁协议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设备租赁协议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六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

用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以及合同不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适当证据。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接触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续租。

7.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7.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7.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7.4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7.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7.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8.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8.3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8.4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9.1.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4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1.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补偿。

9.2.1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2.4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保险。

11.1租赁期前的保险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经营而需购买的保险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1.2租赁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索赔,需要时出租方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2.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2.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3.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3.4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13.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5.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5.1.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5.1.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5.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15.2.4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5.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缴纳滞纳金。

16.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6.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19.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19.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9.5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19.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附件一《土地示意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设备租赁协议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设备租赁协议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正规土地租赁协议参考

9.2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文本及生效。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署:甲方:授权代表。

房产租赁的协议书

为调剂_________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_________经济特区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_________经济特区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_________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租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_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_________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

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房屋租赁协议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下列称为甲方)。

承租方:(下列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续租赁厂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由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正,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元正作押金,租赁期满押金退回给乙方或充低最后月份租金。

4、乙方每月_____号前缴交上月租金给甲方,若逾期按每月加收1%滞纳金,每年底要结算清楚,特殊情况,双方具体协商解决。若年底拖迟1个月尚未结算租金,经双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纳而乙方拒绝交纳的,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事故发生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各自发生的税款按国家有关法规各自负责。

7、本合同由签约日起,法律效力同等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市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为开办工厂之需要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厂房,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厂房,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年租金为元整(元/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缴纳。租金需提前10天内交纳。租金以转账为准甲方卡号(户名:)开户行:。如有征地及拆迁,甲方以乙方占用日期收取租金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随行就市按市场价,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乙方不可私自转租厂房,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大巴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20____年3月15日至20____年3月14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13228,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931126,发动机号为21497728,品牌型号:金龙xmq611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至滨海工业区,途经___),能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间完成运输任务。路线若发生变化则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___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动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起租月日时还月日时。

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10﹪的违约金。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

租赁合同。

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及费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7日内押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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