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2 09:31:47 作者:飞雪 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模板19篇)

合同协议的制定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考虑特定情况和双方利益的平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 (村/居委)

乙方: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2017〕50号)及《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定司发〔2017〕22号》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 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摸查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2)为甲方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3)协助甲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甲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甲方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甲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便利;

2.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3.积极配合和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4.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

5.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乙方及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

(二)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2.为本所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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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顾问合同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6、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签字)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有权代表: 有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顾问合同

风险告知: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五、合同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_____年;其后每年类推。

六、法律顾问费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______%。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八、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______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在于督促双方及时的履行义务,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详细的约定,但是一定要约定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认真的履行合同。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免责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四、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河南启轩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指派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董律师(联系电话)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壹年,依此类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

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法律顾问合同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__)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余*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甲方选择(一)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最新《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但可根据情况予以优惠。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商定,单方无权修改或终止。

十一、协议期限一年。自20 年3月24日至20 年3月23日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顾问全年聘金五万元,聘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章后即行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指派 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负责甲方与顾问律师的具体业务联系并处理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2、应当将其所有法律事务优先交由乙方律师办理。

3、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交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给与适当的优惠。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武汉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 方: 乙 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月日起20__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公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规章;

6.应甲方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在乙方律师从事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工作时,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联系、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4.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整,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元。

2.乙方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出具律师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

第七条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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