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7 23:08:34 作者:文轩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维护组织秩序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规章制度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为自己的组织建立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提供参考。

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生活教师开出“住校生离校单”,交门卫后方可离校。

二、归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寄宿生,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小学生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小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小学。

20xx年9月。

小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一、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

二、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四、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无班主任签字不得将物件拿出宿舍。

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间不准本人和外来人员留宿,确有需要必须在宿管员处作好登记。

七、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小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住宿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宿舍内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

2、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被褥起床后进行整理;

5、烟灰、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丢弃;

6、个人用品统一存放储物柜内;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贵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9、墙壁、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宿舍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并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1、宿舍内严禁出现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住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的;

2、在宿舍赌博、酗酒的;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的;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__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小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寝室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全权督促管理,班级辅导员(协管教师)协助管理。

2、下晚自习后学生由班主任带队将本班级学生整齐列队送往寝室、交给寝室管理员,并做好交接手续签字。

3、早起由班主任带队在宿舍门口集合排队,有序的进行早锻炼。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和楼顶平台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与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13、清洗学生衣物,并且准确分发。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3)热水瓶放在窗台下,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

小学生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周日至周四:22:00。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架,禁止在宿舍区聚众闹事,要服从宿管老师管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晚上按时熄灯就寝,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宿舍。

3.坚持午休,提高午休质量,绝对禁止做任何与午休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4.晚寝预备铃响后,要迅速做好休息的准备(上厕所,准备床铺)就寝铃响后统一熄灯,要无条件安静休息,禁止再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5.禁止再就寝后串逛宿舍,禁止就寝后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宿管老师报告,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6.除学校统一安排休息,任何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老师或教育处请假,准假后在宿管科备案方可回家。

7.任何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外来人员,如有发现将驱逐外来住宿人员和取消该宿生的住宿权利,男女生宿舍不许彼此串访。

8.住宿生晚寝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外出,如有发现取消住宿资格、通知家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xxx完小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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