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有哪些(案例18篇)

时间:2023-11-02 09:39:20 作者:书香墨 最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有哪些(案例18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到个人利益,也要符合整体利益。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

三、食堂管-理-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四、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每日的食品留样工作,做好记录,留样必须存放24小时,协调厨师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五、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防止事故发生。由于相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书签订的管理范围,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食 堂 卫 生 制 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

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 食堂设置凉菜加工间,所有设备、案板、菜墩和工具、餐具,实行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七、 每天定时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和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八、 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上报中心及校医院采取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集中采购制度

一、 采购人负责学生食堂有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不分节假日和公休日,天天采购供应。

二、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质量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按学生每天用餐量计划采购,避免积压和浪费。

三、 凡学生食堂所用主副食品原材料购进,需做好采购登记,认真填写采购登记记录。

四、 熟悉市场行情,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及时采购物美价廉物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五、 库房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到出库有据、账物相符,干净、整洁、无虫鼠害。

食堂安全综合治理条例

一、 由于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发生食物中毒、重大火灾、爆炸破坏等事故和案件,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防患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与食堂承包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安全综合治理。

二、 食堂承包人要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食品卫生法和法制教育。防火灾、防中毒、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爆炸。 三、 教育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和电器,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四、 严防食物中毒,对鲜黄花菜、出芽土豆等会造成食物源疾病隐患的,坚决不能采购和出售。

五、 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警惕,防止破坏、

投毒等蓄意人为事故的发生。如有失职,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 优化育人环境,增强服务意识,优质服务,文明规范,严于律己,礼貌待人。杜绝吵架、打架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保障学校良好的秩序和稳定的局面。

七、 每天对食堂及办公室的门窗、库房、冷藏柜、电器开关、水龙头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

八、 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与相应部门取得联系。 九、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文明服务公约

一、 每位员工要牢记服务育人的宗旨,育人工作渗透到各项服务工作之中,定期检查总结,并与奖罚制度挂钩。

二、 对就餐者服务要热情、耐心、周到,语言要文明,说话要和蔼,做到为人师表。

三、 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听取和征求学生对伙食的意见和要求。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 四、 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卖饭时思想集中,计价准确,速度快,坚决禁止边售饭、边吸烟、吹口哨和抠鼻孔、剪指甲等不良现象,不得在开饭时间在餐厅吃饭。 五、 上班不得穿拖鞋,不准喝酒。

六、 热天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天要做好保温工作,做好热饭、热菜、热汤的供应。

七、 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对不良倾向提出批评,纠正不正之风,为办好食堂多做贡献。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

一、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到餐厅就餐,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购买饭菜要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三、饭菜购好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到餐厅以外地方用餐。

四、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不得乱倒乱扔。

五、保持餐厅桌椅、地面、墙壁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六、爱护餐厅内一切公用设施,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操作间。

七、尊重餐厅职工的劳动,服从的餐厅人员的管理,要讲究文明礼貌。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后天中午)。

四、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食品留样登记表

食品留样登记表

说明:应由班长每天每餐填写留食物(熟食),量100克,时间48小时以上,设有专用冰箱,容器(保鲜盒)要消毒。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维护学院的稳定和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食堂的主要职能是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具有特定的服务性和公益性。在运营机制上既要遵循市场规律,更要发挥后勤保障性、基础性和先行性的作用。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消费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格,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 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一、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体检。发现传染性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须调离学生食堂。

二、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应当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区、食品加工操作区、食品预售区及用餐场所。

三、严格实行大宗主副食品采购索证制和准入制。采购米、面、油等食品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证明。对无证、过期、腐坏及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四不”原则,即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炊事员不卖。

四、食物贮存要做到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具(用具)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离地上架,摆放整齐。

五、食品加工必须按食品加工流程要求,严格功能分区,规范操作。要制定日巡检制度,对食品加工过程各环节实施监管。

1

六、销售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防止污染。

七、存放区、操作区、预售区及用餐场所要保持地面、墙面无灰尘、油渍、污渍,窗面明净,餐桌整洁,水槽无杂物、无异味,室内无蝇虫。

第四条 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应按照“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并具营养价值。

第五条 学生食堂应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品种结构,价格档次合理搭配,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第六条 学生食堂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人员,严格巡查和值班制度,每天做好值班纪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电击、防烫伤、防虫蚀工作,做到层层把关,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第七条 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反映学生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有关政策和形势宣传活动,增进食堂与同学们的理解;倡导节约,提倡文明就餐。

第八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值日教师负责对食堂(饭店)的管理、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和职工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涌宝镇涌宝完小

2012年3月1日

2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要召开2次以上会议或其它方式,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 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食堂”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

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定期将学生食堂资金使用情况向学生家长进行通告(一般按月进行),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

三、食堂管-理-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四、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每日的食品留样工作,做好记录,留样必须存放24小时,协调厨师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五、全体师生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防止事故发生。由于相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书签订的管理范围,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食 堂 卫 生 制 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

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 食堂设置凉菜加工间,所有设备、案板、菜墩和工具、餐具,实行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七、 每天定时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和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八、 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上报中心及校医院采取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集中采购制度

一、 采购人负责学生食堂有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不分节假日和公休日,天天采购供应。 二、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质量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按学生每天用餐量计划采购,避免积压和浪费。 三、 凡学生食堂所用主副食品原材料购进,需做好采购登记,认真填写采购登记记录。

四、 熟悉市场行情,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及时采购物美价廉物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五、 库房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到出库有据、账物相符,干净、整洁、无虫鼠害。

食堂安全综合治理条例

一、 由于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发生食物中毒、重大火灾、爆炸破坏等事故和案件,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防患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与食堂承包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安全综合治理。

事故的发生。

四、 严防食物中毒,对鲜黄花菜、出芽土豆等会造成食物源疾病隐患的,坚决不能采购和出售。 。

五、 优化育人环境,增强服务意识,优质服务,文明规范,严于律己,礼貌待人。杜绝吵架、打架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保障学校良好的秩序和稳定的局面。

六、 每天对食堂及办公室的门窗、库房、冷藏柜、电器开关、水龙头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

七、 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与相应部门取得联系。 八、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学生餐厅管理制度

一、遵守开饭时间,不得提前或推迟到餐厅就餐,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吃饭要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三、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到餐厅以外地方用餐。 四、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不得乱倒乱扔。

五、保持餐厅桌椅、地面、墙壁的清洁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六、爱护餐厅内一切公用设施,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操作间。

七、尊重餐厅工作人的劳动,服从的餐厅人员的管理,要讲究文明礼貌。

八、注意个人卫生,饭前要洗手。

九 节约用水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后天中午)。

四、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食品留样登记表

食品留样登记表

说明:应由班长每天每餐填写留食物(熟食),量100克,时间48小时以上,设有专用冰箱,容器(保鲜盒)要消毒。

为了使学生食堂工作有序安全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卫生健康证后方可从事为 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理发、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等。

2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白色工作服、帽和口罩,工作时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

3、食品做到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炊具一日三洗,定期消毒。

4、个人用餐具自行保管,流水冲洗,合用炊具应及时消毒。

5、打饭菜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接触未经消毒的饭菜票。

6、凡违背上述制度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xx小学

学生食堂各工作人员职责

司务长、后勤总管职责

1、 负责学生粮食、菜金进出帐目日清月结。

2、 管理师生粮食,做好防烂、防鼠、防盗工作。

3、 负责采购食堂用菜。

炊事班长职责

1、 组织炊事人员做好饭菜及室内外卫生工作。

2、 按时保质保量位学生提供饭菜。

3、 负责食堂安全卫生。

4、 协调炊事人员各项工作。

炊事员职责

1、 衣着整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2、 保证食堂内外清洁工作,炊具摆放有序。

3、 一日三餐按时保值保量为学生提供饭菜。

4、 食物注意防毒、防鼠、防虫,不用有疑问粮菜。

5、 洗碗池一日三洗。

6、 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xx小学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分析论文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办高校也在持续发展当中。各地民办高校的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基于民办高校蓬勃发展的背景条件下,其管理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总体而言,我国的民办高校在管理上是进步的,但是毕竟民办高校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党团功效进行探索与研究,希望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党团功效;探索研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分析论文

高校学生治安信息管理工作是高校安全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各个高校治安工作的复杂和琐碎程度不同,其学生治安信息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也有差别,但是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基本都是通过建立各种纸质档案,由工作人员定期手工更新的方式进行管理。面对校内数以万计的师生员工,其治安信息管理工作不仅困难,而且工作效率十分低下。

2数字化校园概述。

如今,由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种it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正在不断发生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人们正在逐渐融入和适应这种快速变化的数字化环境。高校的数字化建设是高校自身信息化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信息管理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在信息技术瞬息万变,快速发展的时代,高校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逐步改善教育和管理模式的具有高度前瞻性和统一性规划设计的长期性工作。杨应宝指出“作为高校发展的长期目标,高校数字化校园的规划和实施已成为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的热点,尤其是高校数字化校园的系统规划,已经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的关注”。因此,数字化校园将是未来各所高校不断优化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教育信息管理工具,也是更加突出自身办学理念和内涵,展现自身形象和地位,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方式产生积极变化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校园也就是信息化校园。许鑫和苏新宁指出:“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系统为依托,实现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应用,使教学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虚拟教育环境。”苏顺开指出:“所谓数字化就是指把有关行业的人、财、物等事务都用“0”和“1”这两个数字表示,并利用数字电子计算机对其事务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化。”数字化校园的主要特点是利用校园自身的网络设备为基础,以计算机等网络设备为终端,以当前的各种现代信息技术为工具,包括: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存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通过高效整合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数字化信息形成一个巨大的教育信息管理虚拟资源池,在一定安全认证和统一管理的保障下,使各类用户群在自身的权限内,通过使用各种网络终端设备,在不限时间和空间的前提下,利用各种基于网络技术开发的应用软件合理地调用和分析与自身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源,从而创造一个信息数字化和通信网络化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更好地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和学习效率,无限延伸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范围。

3数字化校园的发展状况。

“数字化校园”的概念最先来源于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大学教授肯尼斯格林(kennethgreen)所主持的“校园信息化项目”(thecampuscomputingproject)课题。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长期、定期的问卷、采访形式的调查,对全美几百所大学在信息技术方面所开展的研究和应用的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提出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我国的数字化校园建设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互联网的方式开始步入正轨。国家教育“十二五”提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服务、提升效益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信息化培训;有效利用先进、主流的信息技术,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个性化、开放式服务的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创新政务管理和校务管理,扩大服务范围。这为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已基本形成了各种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中心的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如教务管理平台、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图书馆信息平台、邮件系统、科研系统、离校系统、学校办公oa系统等具有代表性的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的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学校认为需要复查的其他事项。

复查的具体程序由学校规定。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结论证明在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依法查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对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处理,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应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八、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由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退学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十一、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跨校修读课程,可以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认定。”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十三、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十四、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十六、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认可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校无相关专业指导教师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四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六条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承认。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四十五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第五十一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五十四条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五十五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六条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五十七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五十八条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十九条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条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第六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因对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学生申诉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学校的意见,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审查结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

(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

第六十四条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十五条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监督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今年被中国留学生卷起来的高校有哪些

研究过格拉斯哥大学的同学大概有了解,这个学校之前可以说是个offer机:只要你敢申,我就敢给你发offer!

这背后,是因为格拉斯哥大学申请门槛不高,也没有什么list,还有很多热门专业是大班授课,招生量也不少,因此是真的好申!

虽然这所大学不挑挑拣拣,但是人家的教学质量和硬件条件一直不差,每年的qs排名都一路高涨,于是最近这四年,申请门槛和要求是眼睁睁的看着涨起来了!

之前的格拉斯哥大学合作了很多国内大学,合作大学的offer给的很轻松,现在都收敛了,甚至因为申请的学生过多,还改了录取方式:之前学校是rolling录取的,现在改成了round模式,一轮一轮公布结果,择优录取。

至于最卷的专业,可能很多人之前知道格拉斯哥大学的商学院是出了名的好,相对难申一些,最近几年教育学院、社科学院以及法学院也水涨船高。这几个专业的学生如果现在再想拿格拉斯哥大学保底,怕是不用想了。

南安普顿大学之前是出了名的“双非友好”,排名不算低,拿着毕业证去四大非常认。然而这几年学校也因为qs排名的一路逆袭,吸引了无数中国留学生的目光。

以前的南安,可以说是典型的宽进严出,分数差一些也有可能被录取,即使你背景不符合该专业背景,也会极力的发邮件问你要不要调剂到适合你的几个方向。但是毕业是绝对的严格。如今毕业依然严格,但是申请难度已经今非昔比了,调剂的机会也只会给到背景极好的候选人。

以前的南安,申请人数少到甚至不用申请费,现在开始一个专业收50英镑申请费,毕竟以前申请量不够,有些专业甚至招不满人,只有商科还算热门。现在申请人数过多,人力成本在增加,不得不开始收费,很多国内211&985,85+都会开始申请南安普顿保个平安。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高校在行使管理和办学自主权时,应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重视大学生权利救济环境表机制的建设,不仅要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健全行政申诉制度,还应该建立校国听证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教育仲裁制度。

我国大学生依法享有教育平等权、公正评价权、参加权、选择权、申诉权、救济权等,但在当前高校的管理中,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政府监管不够到位,救济途径不畅等原因,学生的实体权利、程序权利频繁出现被侵害的现象,使大学生权利在一些层面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应是一种教育契约关系,二者是拥有契约关系的平等主体。高校在行使管理和办学自主权时,应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在处理违纪学生时,应当建立科学的规范和程序,真正将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来对待,减少行政色彩,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最终达到教育服务的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办学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重视大学生权利救济环境和机制的建设。

1.完善校内申诉制度。

以来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目继成立了申诉机构,制定了申诉办法。校内申诉制度作为内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把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与学生的纠纷消化在内部,既保障了学生的权益,也是对高校职能部门的一种监督。以前受处分的学生对处分若有异议,只有一条途径一与学校对簿公堂,但作为学生,他们是有所顾忌的,并不希望母校成为被告,除非迫不得已,况且打官司也是件劳民伤财的事。而学生参与申诉本身是一堂最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课,不管最后是否能改变处分结果,都让参与者感受到了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民主与公正。

目前校内申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程序不规范,人员组成不合理等,导致申诉制度形同虚设。应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建议国家教育部下达统一的行政命令,要求各高校必须根据各自校情制定《学生申诉条例》,但是基本内容应当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学校不能做原则性的修改。这些基本内容包括:申诉主体、受理申诉的条件和范围、受理申诉的单位、申诉应提供必要证据材料、申诉处理程序、申诉评议期限、申诉结论的文书要求、申诉的效力以及不服从申诉结论可采取的其他救济途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申诉程序的直接执行者,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除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的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外,还应当吸纳法律专门人士、校外知名教育专家共同参与申诉处理;在人员比例上还应该注意合理适当,学生、法律专门人士、校外知名教育专家应该至少占名额的一半,增加教师和学生代表,让更多的人有话语权,防止学校为维护自身权威,左右申诉结果,影响学生权益的保障。申诉委员会的程序和规则应公开,不得暗箱操作;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被申诉方不得参与委员会的任何决定。

2健全行政申诉制度。

学生的行政申诉制度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学生申诉请求的制度。这项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举步维艰的尴尬局面。某些学校为了保证其行使违纪处分权的绝对权威,维护学校的形象、面子,从思想上就不愿意接受当“被申诉方”,往往千方百计维持其原处分结果;另一方面,《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省级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这种处理规定太过笼统,没有具体的申诉程序,没有当事人的参与,仅凭内部讨论就决定当事人的命运,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公正性、合理性。况且学校与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存有人事、资金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担心如果轻易改变或撤销学校的处分结果,不但使学校管理工作不好开展,而且可能引起校方的抵触情绪,影响其关联利益,所以教育行政部门一般都会尊重学校行使违纪处分权,这将直接导致学生申诉被搁置,难以得到解决。更棘手的问题是:教育部门处理学生申诉的时候,往往做出“请学校重新做出处理”的决定,但如果原学校不予重新处理,或者“换汤不换药”,学生应该怎么办?“无救济即无权利”,学生申诉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解决,学生的权利仍然无法得到维护,因而完善申诉制度是必要而迫切的。

首先,应该加强行政申诉机构的建设。申诉受理机关不应当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建议国家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个专门处分评价委员会,各省设立分会,专门受理学生申诉案件。该委员会独立于当地行政机关、高校,其资金、人事等关系由教育部直接管理,直接对国家教育部负责,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专业人员担任,如法律工作者、教育专家、社会学者等等。由于该委员会独立性高,处理申诉的中立性、专业性强,因此申诉处理结果更公平。其次,应明确其受案范围。教育行政申诉的受理范围应该主要包括: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理或处分不服的;学生因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请求的。最后,对其处理申诉案件的程序加以规范。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该处分评价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的具体程序,申诉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附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诉受理审查、申诉处理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决定,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对有关申诉请求,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的决定,该申诉结论对学校有强制执行力。

3建立校园听证制度。

所谓听证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听证制度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法定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听证制度在我国逐渐流行,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听证程序或规则、办法,听证在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被广泛采用。学校管理许多方面都属于行政行为,所以建立大学校园的听证制度是现实可行的。,中山大学举行了我国首次学生食堂的价格听证会。初,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行了全国首次关于处罚自考作弊者的听证会。但至今没有一所国内高校,在处罚学生和在招生、考试、学位、学费、教材、住宿等环节与学生发生纠纷时设立听证程序,或给学生公开申辩的机会。

大学校园听证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规则制定阶段的听证制度:主要是与学生相关的新规则制定方面的听证制度,不是不宣而告地通知学生将实施什么制度,而是应该在学生的参与下制定规则,多方面征求老师、学生的.意见;学校基础建设重大项目等关系到学生利益的也应当建立听证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保护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管理权;二是规则实施过程中的听证制度的建立,学校对学生处罚方面的听证制度:对考试作弊或成绩评定等方面对学校处理有异议的,对于学校不予颁发学位证的处罚不服的,对于学校给予记过等处分不服的等等;学校管理方面涉及到全体学生利益的行政行为,如在招生的过程中被认为有失公平的,学费、杂费等费用的收取被认为不合理的,食堂管理及饭菜价格被认为不合理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评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公寓的收费及管理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方面,学生均有权提请公开听证。

4建立和完善教育仲裁制度。

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教育仲裁是指是指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当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和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侵犯其权利,与学校发生纠纷时,依法向教育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教育仲裁委员会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系列活动。教育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教育仲裁制度具有公正度高、程序灵活与执行迅速等优点,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但是目前国内对于教育仲裁制度的建设还相当落后,即使已建立这种机构,在实践中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教育仲裁作为教育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能及时、有效、公平、合法地对教育纠纷加以处理,有以下两大优点:一是高效率。教育仲裁制度具有灵活性,只要当事人同意,可以避免很多诉讼程序的“繁文褥节”。由午学生在校就读时间一般只有三、四年,如与学校产生纠纷,采用漫长的诉讼途径会给学生心理上造成巨大压力,也会给学习和就业带来消极影响。采用仲裁可避免过多的教育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可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二是公正公平。教育仲裁不是“对簿公堂”,不像诉讼那样具有强对抗性,又具有保密性,仲裁是召集各方专家、学者在一起,就争议事项进行论证,在保证程序的可预见性的前提下,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保持独立性的专家裁决。

进行教育仲裁的仲裁员应由高校与科研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受聘组成。教育仲裁机构可由政府授权设立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具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它既是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组织仲裁事宜,又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督促学校履行生效的裁决。教育仲裁应有专门的仲裁法与仲裁规则,并以、法律和教育类法规为裁决依据。教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在设置上是行政仲裁,在运行上是民间仲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教育纠纷通过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是高等教育管理专业性的要求。由于高等教育的复杂化和专业化,教育纠纷的解决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教育仲裁方式下,仲裁机构组成人员的专业性可以为一些纠纷的正确解决提供良好的基础,所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也应当把教育仲裁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加强和完善教育仲裁立法等形式,使之成为和学生申诉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紧密配合的权利救济制度。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分析论文

资金是工业、商业等多个行业经营、生产的本钱。运用于石油行业的资金往往是垫付于石油企业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再生产等过程中以货币的表现形式进行周转、流通,使其在保留本身价值的基础上再增值。

一、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的现状。

由于石油行业涉及面宽、牵涉面广,耗用资金的部门、生产环节较多,进出资金数额较大,因此,资金管理制度在石油行业运营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全面深化进行,我国石油行业也在不断的改变自己,一些部门开始进行组合,一些企业内部分别进行了调整,以此加强我国石油企业发展、生存的能力。并能面对当今社会石油行业激烈竞争的市场,且能通过自身的实力和良好的管理占据市场中的一点份额。目前,我国很多石油企业都能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都在逐步完善石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用、资金管理总体情况日趋渐好。但有些石油企业由于不能及时更新、完善陈旧的管理模式,思想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所以,在投资、生产、经营销售等资金管理方面、制度健全完善方面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没有认真评估资金投资效益,以至所投项目收效甚微[1]。

二、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和问题。

虽然石油行业经过不断的改革、不断健全经营管理体系,壮大了自身,在众多企业竞争中颇显优势。但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有待探讨。

1、资金预算投资管理不完善。

石油行业也同其他企业一样实行预算管理经营、投资、财务等来控制资金的使用,或根据已有的现金进出量和已发生的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今后经营情况预测控制。但由于一些企业上下缺乏对预算执行的详细监管制度和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削弱了预算管理的`功能和作用。而在投资管理方面由于只关注长期投资的项目是否有高产量、高产值,只关注项目资金来源,不注重高成本投资风险的预测和经营管理。结果是投的多、收的少,时常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一些短期投资项目没有制定资金运用、运营相关的管理政策和项目达标考核制度,对投资运营的过程缺乏深层次的分析评估,时常导致投资运营效率不高。

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难。

虽然国家最新颁布的会计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实施,石油企业资金内部管控规范也已出台,大多石油企业为了优化内部管理也对一些部门采取了重组合并等形式。但由于石油资金涉及到勘探、设计、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一样,核算方式、使用工具不一样,信息来源渠道不一样,财务报表上报形式和上报时间不一样。往往会导致企业相关部门和高层领导知道的资金运营信息、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较滞缓。无法及时做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正确判断,无法及时修正、改正的一些有问题或做出一些新的决策。加之,一些内部管控规范落实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或根本就没人敢去管理。如销售部门仅负责售出产品不负责收回资金,财务部门只管记账和结算工作,资金使用有领导签字同意不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就可支付。导致企业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每一笔资金无法达到有效、合理。

三、完善制度的策略。

针对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目前尚存的缺陷和若干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议采用以下相关对策。

1、细化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石油行业应在公司或集团等内部成立专门的预算组织机构,设立由公司经理或集团董事会等直接领导下的预算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由公司或集团等提出的战略目标进行预算编制、审核、确定及调整工作。公司或集团应改变以往项目先上,边干边筹资金,没过预算审批就花钱的现象。应加强公司或集团等资金的集中管理。应将预算范围扩大到企业上上下下所有的资金,以此堵住计划外、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应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详细监管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应完善现金支出监管制度。同时加强与外部、与银行的职能对接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资金收付监督管理体系,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2]。

2、制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在投资管理方面应制定资金运用、运营相关的管理政策和项目达标考核制度,应制定与决策者相关联的投资目标岗位责任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使决策者权责分明,杜绝一言堂、杜绝看似集体决策同意,出了问题、没有收益无人问津、无人负责的现象。应科学管理投资项目,用事实、用数据决策项目的可行性。无论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都应深层次的进行分析,都应详细制定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并进行计划、方案的效益评估、评价,挑选成本消耗低、投入少、效益好的方案保证投资能获取最大的效益。

3、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石油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会计管理制度和资金内部管控规范,明确岗位责任制。公司或集团应经常组织领导层及预算、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管理层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关部门应尽可能统一核算、财务报表形式。应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种信息的畅通,缩短结算时间,使资金周转灵活。应运用现代科技进行勘探、设计、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网络化信息管理。建立日或隔日成本核算管理体系,使资金运营信息、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层,使领导们能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出正确判断,修正运营管理中的错误,调整运营实施方案,减少资金的流失和不必要的损失。对一些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或根本没人敢去管理的部门,建议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杜绝不符合相关规定就予以支付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总结。

通过上述浅析,要完善我国石油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运营的命脉。必须加强人员的管理。不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级白领,都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同时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运用管理,合理调配各方资源,构建新型的现代化科学管理模式,提高每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使我国石油资金管理更规范、更完善,制度更健全。面对国内外现状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琴、浅谈石油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对策[j]、时代金融,,(26):127、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试析高校基层学生组织工作机制的创新论文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有哪些

摘要:为推动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部署上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高校党建工作应在继承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关键词:基层组织创先争优中图分类号:c936文献标识码:a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接十八大召开”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四项要求,全面开展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一、方法和步骤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至下而上,召开各级组织支委会,针对各党支、支部的实际情况,以考核结果为基准分析掌握基层基本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高校中层领导干部调整,积极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3、分类整改,晋位升级。高校将分类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和建设,分类制定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重点从党支部设置、支部书记的选配标准、工作待遇、支部作用发挥等方面都提出针对性的要求。4、巩固先进,推动一般。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党建工作会,一次党建工作研讨会,举办一期基层党务人员培训班,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考评会,举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巩固党建优秀成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机关作风建设。5、学习先进,创先争优。落实“五个好”,“五带头”的总体要求,各党总支、支部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提高活动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精心设计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形式丰富。二、措施为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阶段工作取得实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坚持把改革创新的要求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在统筹做好基层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同时,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突出“抓基层、打基础”的特点,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组织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抓好分类升级。针对各党支、支部的实际情况,以考核结果为基准分析掌握基层党组织数量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队伍素质是否提高,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二是分类处理,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调查结果,召开党总支书记研讨会,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探讨设立学生党支部,力争实现有学生党员的党总支原则上要单独设置党支部。三是强化核心,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对支委不健全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程序及时增补支委成员,到期的要及时改选。(二)突出提升能力的特点,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巩固提高。在规范建设的基础上,以搞活培训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巩固提高。一是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活动。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办好十八大专题学习培训班。二是提高党校培训针对性,尝试举办党校提高班。进一步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坚持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三)突出“在规范建设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的特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为使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我院分类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一是关于学生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竞赛,组织交流观摩,评选活动优胜优秀党支部。二是关于领导干部建立院、系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制度。进一步创新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党员先锋岗、党员结对帮扶、党员联系群众等活动。三是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建工作创新奖项,在学校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热情,使其在基层组织和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四是对于特殊党员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帮扶基金,落实慰问看望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对于优秀共产党员选树先进典型,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四)落实织保障措施,将基层组织活动落入实处。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总支书记做为活动负责人要根据支部实际对活动作出整体部署,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抓好落实。2、创新工作制度,建立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按照“三级联述”、“三级联评”“三级联考”创新党建工作。作为党的一层组织的书记,挑好“两副担子”,落实“双重责任”。3、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资金保障。高校将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督促检查的情况。为保障工作推进实施,予以经费保障基层党建活动的开展,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高校相关规定要求。(作者单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参考文献:[1]李源潮.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2011.12.30.[2]袁贵仁.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年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12.2.24.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完善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高等院校学生评教现状的分析,总结出学生评教现在存在具有局限性、对教师有负面影响以及设计的问卷缺乏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需要提高学生评教的认识、设计科学合理的评教指标以及把学生评教的结果进行横向分析和纵向分析等对策,并努力在实践中完善它。

关键词高校生评教利和弊问题研究对策。

自从我国高校扩招以来,高校教育越发成为国家关心的头等大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自我评价和自我约束机制,如何构建一个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已成为高校管理最为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学生评教有利于学生主体地位的提升。

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要求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评教体现了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可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自主判断和选择的能力,提高他们对自己、他人和学校的责任感。同时,架起了教师和学生信息交流和情感沟通的桥梁。学生变被动地接受知识为主动地反思学习,激发了学生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教学相长。

二、学生评教有利于教学质量监控的进一步加强。

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学生评教,能够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和教学效果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制定方针政策提供一定的依据。

但是,在推行学生评教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高校评价的功利性目的越来越占上风的现象,评者、被评者应付和防卫心理严重,评价的手段被异化为目的。从高校学生评教的设计、实施、反馈环节看,学生评教多被视为形式化的行为,并未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研的目的。

(一)学生评教具有局限性。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不强。部分大学生表示在评教时很随意,不负责,不认真对待此事,且从未放在心上。评教时,随意填涂表格,真实性、可信度非常低。部分大学生则反映填写选择项目内容太多,自愿放弃或随意涂卡,很多学生的态度就是应付。我亲眼看到学生填写评教表格的情形,根本连填写的项目都不看,直接填写,从而反映出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愿参与评教活动。整个评教过程中,学生仅把它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为应付而评教,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甚至学生连自己如何评教都不清楚。学生以对教师的好恶、亲疏关系作为评教的标准。有的大学生不是客观、理性地评价一个教师,而是从个人喜欢与否以及与教师关系的亲疏等方面去评价,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我看到学生对自己喜欢的老师或者是平时要求不严格的老师全都勾上a,而对那些不喜欢的老师或是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老师,条目看都不看的就都打了c。这样看来生部分评教的结果的信度是值得怀疑的。

(二)学生评教对教师有负面影响。首先,学生评教扭曲了师生关系,违背了教育的宗旨。学校实行学生评教后,学生也开始对教师有了控制权,甚至有些时候学生比教师的地位还要高。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有些学生听不进教师的批评和规劝,对教师的惩戒怀恨在心,所以,往往是教师越是对学生负责越是对学生严格要求,就越是得不到高分。这就促使一些教师放弃了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按照学生的要求讲课和管理课堂,以追求学生的最高满意度。这种行动撼动了教师的尊严以及开展教育活动所必需的权威。

其次,削弱了教师的主体地位,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损害了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在当今这个社会竞争尤为激烈的社会,部分教师为了求生存,为了得高分,在评教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旦要将评教的结果用于教师考核,就会出现教师为了满意度而一味的迎合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的不良行为,甚至采用各种方法讨好学生的现象,使学生评教“变味”。

(三)设计的问卷缺乏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以我所在的学校为例,我们学校的生评教工作都是通过网络平台经行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表(学生用)的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要求学生从a、b、c、d、e五个选项中选择最吻合的`一项。

那么如何提高学生评教工作,促进这项工作的实施能够达到它本来希望达到的目标呢?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和思考,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学生评教的认识。要从管理者、老师和学生三个层次提高学生评教的认识。要做好评教前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了解评教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有助于学生有意识主动地克服主观心理因素的影响,使学生懂得对教师课程教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同时形成教师主动接受学生评教的心理机制,加强师生对教学工作的交流,使教师主动参与评教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评教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对评教工作的认识。

(二)设计科学合理的评教指标。评价指标体系的制订是评教工作的关键。只有制订科学的指标,才能正确诊断和评价课程教学质量。设计评教指标可听取学生的建议,设计出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能感知的指标,在能力范围内能做出客观评价的指标,要尽量通俗、具体,不能抽象、太过理论性。例如教师的教学是否体现学科前沿性的知识,恐怕学生无从回答。设计指标可听取老师的建议,这样能让被评价者心中有数,主动配合评教,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

(三)把学生评教的结果进行横向分析和纵向分析。学生评教的统计结果通常是横向分析的,能清楚地看出一个教师在所带不同班级的排名,差距一目了然。但横向分析的背后掩盖了教师自我成长的速度和成长轨迹,看不到教师在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式改进、与学生互动等方面的变化。为此,应将不同学年、不同学期、不同年级学生对同一教师的评价结果再作纵向分析,揭示教师的努力程度、改进措施的成功与否,有利于缩短年轻教师成长的步伐,减少盲目性;有助于中年教师紧跟时代步伐,了解学科最新的发展动态。

综上所述,高校学生评教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又有主观方面的影响;既是高校组织特殊矛盾的,又是人为观念导致的结果。学生评教是对教学的督促也是学生运用自己权利的很好的机会,所以我们应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完善它,使它达到预期的效果。

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的论文

我国民办高校普遍存在重教学、轻管理的现象,学生管理队伍在学校管理中不受重视,同时学生管理队伍人数较少、工作强度大、待遇偏低;基层辅导员工作任务繁杂,工作职责与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所在院系等职能部门联系在一起,很多工作让辅导员感到无所适从;这些都造成了民办高校学生管理队伍不稳定的现象。《学记》一直提倡“尊师重道”的教育思想,“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这是说在大学开学的时候,统治者带领着全体师生,穿着礼服,来祭祀先圣先师,用以表示尊师重道。“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古时作为老师,天子都要敬重有加,被天子召见可以免去朝见君王的礼节,可见对教师职业的尊重。而现在民办高校的教师在社会中普遍不受重视,大部分民办高校由于其自身的运营方式和管理特点,对在校教师缺乏最基本的人文关怀,甚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满足。

2健全学生管理体系,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豫时孙摩”是《学记》中提出的教育原则,如果能做到这四方面,教育就会取得成功,同样将这四方面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也会取得成功,制定好学生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是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于生源素质相对较弱的民办高校来说至关重要。“豫”是指在不合正道的事情发生之前就禁止,也就是说学生管理工作要有预警机制,才能够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学校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能够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明确哪些事应该做,哪些事不能做以及做事之后的后果。另一方面,需要学生工作人员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对学生的熟悉程度,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提前预防突发事件,恶性的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时”是要在适当的时候加以教导,要合乎时宜,抓住最佳的时机,及时施教,因势利导,就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针对大学生在校的每一个阶段,制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实施不同的教育策略,比如在新生入学阶段需要辅导员做的工作,如何使新生尽快的适应大学生活,在校园介绍、专业介绍、专业发展方面给新生一个详细的计划目标,让学生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在这需要注意的是面对民办高校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调整民办高校学生对自己和学校的认识,让他们从“民办弱势”地位中走出来,在生活和学习上树立自信心,培养他们远大的理想。“孙”是指要遵循一定的顺序,根据学生的.特征和接受水平妥善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工作要充满人文精神,认真分析学生各方面的特征,听取学生的意见,根据各个阶段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管理方式,既能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能满足学生不断发展的需求。例如在新生入学时,帮助同学们制定学习发展规划来规划自己的学业,在大三、大四毕业前需要帮助同学们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就业以尽快的适应社会。“摩”要求同学之间相互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就能共同进步。要形成校园良好的文化氛围,需要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来支撑和调节,对此学生管理者要尽可能多的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到校园活动中,在同学之间的互动中培养学生们的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学习成绩上与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其他方面却有着自己的优势,很多同学都是音乐、美术、体育的特长生,可以从兴趣点入手着重培养他们的进取精神,从而呈现出不同的生活面貌。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擅长唱歌的人,能使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唱;擅长教学的人,能使人不由自主地继承他的志向。这是教师的个人魅力使然,一个好的教师会是学生的一生的榜样。老师的一言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作为学生管理者的教师必须不断地充实自己,多给自己充电,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获得学生的青睐和崇拜,更有利于学生管理的有效进行。民办高校辅导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差距,如何提升学生管理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的素质,除了自身不断地知识补充、职业道德的加强。“教学相长”是《学记》对教育深刻而独到的理解,它概括出了一条教师自我提高的规律。学生需要发展,教师同样需要发展。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只是“闻道有先后”而已。另外,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也需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教师和学生应建立起“伙伴式”、“合作式”的学习合作关系。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中全面了解学生,针对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到“长善救失”,鼓励他们发扬自己的长处和优点,补救他们的过失和缺点。此外,辅导员还应该学会在工作中使用“启发诱导”的管理方式,《学记》中:“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非常明白的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学会思考,明白人世间的道理,采用的教育方式是启发诱导,辅导员在与学生的交流中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可以让学生更好的接受学校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管理工作更好的展开。

4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大学生在学校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在学习之外则是靠一系列课外活动来巩固自己所学的知识,发展自己,完善自己。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举办调动了大量的学生的积极性,使校园展现出年青人特有的青春气质,因此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的展开不仅使校园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也让学生得到了锻炼和发展。民办高校的学生特点具有复杂性,一方面学生文化知识学习能力偏低,学习基础相对较差,自主学习能力较弱,造成学生自卑感强,自信心弱的心理特点;另一方面学生却又个性鲜明,思想活跃,多才多艺。如何做好民办高校的校园文化活动对于学生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校园文化活动如果能够调动好学生的积极性,学生管理就会如鱼得水,能够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校园文化活动若只是流于形式,靠学生管理人员一味的强制,反而更不利于学生工作的展开。

参考文献。

[1]曾媛媛.论《礼记学记》的教育管理思想[j].文学教育(下),(3):59.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损坏横档小角钢赔10元。

损坏小扁钢赔3元。

损坏床铺板视宽度赔5——35元。

2)生活柜:损坏柜正面板一块赔30元。

损坏层板一块赔10元。

损坏侧面板一块赔50元。

3)损坏水龙头一个赔8元。

4)损坏球阀一个赔10元。

5)损坏水管视粗细长短赔5——10元。

6)损坏灯管一个赔7元。

7)损坏灯开关一个赔5元。

8)损坏铁门一扇视面积和部位赔10——100元。

9)损坏窗子一扇赔30元。

10)打破玻璃一块赔5元。

11)损坏门插销一个赔2元。

7、损坏财产必须在一周内将相应赔款交给管理员,由其交到总务处,学生赔款后应向管理员索要赔款收据。

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的论文

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学科建设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普遍存在着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教育和教学思想相对落后、教育过程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和方式手段更新慢、教师缺乏企业管理的实践经验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

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活动和过程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因素。目前,我国多数高校专业培养目标和方案基本以教育部的工商管理专业核心课程为基础,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雷同,目标定义不清晰,定位不准,缺乏个性,没有较好地结合高校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的不确定性不仅浪费教育资源,并且培养出来的人才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进而难以解决工商管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二)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

现代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的发展,强调对学生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培养。工商管理专业课程强调重基础、宽口径、知识结构全面。但实际上,体现在课程设置上是课程多而杂,没有侧重点,出现了“专业不专”的现象。更重要的是,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缺乏具体理工科学科背景和专业知识的培养和支撑,学生无法真正的对企业的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三)师资力量不够、教学方法比较单一。

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的是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面向企业的管理人才。然而,高校的教师绝大部分缺乏工商管理的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对理论知识不能融会贯通,更不用说旁征博引,加强学科间的联系。因此,在长期教学过程中,学生大多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仍然以老师讲授为主,学生热情较低、动手动脑意识缺乏。而案例大多数为国内外的大企业的,不能切实地培养学生在中国社会条件下分析和解决本土化的实际问题的思维和手段。

(四)实践性环节偏向于走形式。

实践性教学环节在工商管理专业教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学大纲和计划都设置了相应的实践环节,开设有校内的实验、实训课程、校外的认识实习、暑期实践以及毕业实习等一系列环节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学生实习没有固定的地点,靠带队老师或者学生自己找关系,实习的内容流与参观,只能了解到企业的一些运作流程等。学生所写的实习报告也是流于表面,加上相关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科学的实习评估体系的缺乏,对实践性环节的质量很难具体进行衡量。

二、进一步发展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学科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应结合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条件,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就业区域和单位进行统计和调查,明确培养人才的层次和方向,结合高校和当地特色制订培养方案。西南科技大学地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其周边长虹、九州、富临集团等大型企业,以及部分军工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同时,结合民营企业实际问题的分析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更能帮助学生较快进入企业。

(二)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优化设置应紧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出发,不断更新使之更具特色化。在课程的内容设置上从现代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入手确定其核心课程,做到精简与更新,突出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等课程的核心地位。在课程设置上,第一,协调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之间的比例。允许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修甚至跨学科、跨专业选修,给学生更多选择的空间,营造更加开放的学术氛围。第二,加强人文素质等方面的培养,让学生全方面的提高素质。最后,可以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和办学特色,设置复合型课程,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培养定向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率。比如,开设“军工企业管理”“科技企业管理”“会展营销实务”等针对性强的课程。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学方式。

在引进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经验教师的同时,依托学校mba中心的人脉资源,邀请大型企业的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对现有教师进行再一次的学历教育或培训,让其理论实践和企业业务相通,或者利用暑期进行企业调研,在丰富其实践经验的同时收集案例资料,丰富教学课堂。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各种开放性、互动性、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例如,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双语教学方法、建立自己的案例库、情景模拟式教学等。传统的教学只能单向的传递知识,多媒体网络利用声音、图像、视频等多方面对学生进行交互式的互动;双语教学方法能够达到培养国际化、信息化的创新型人才的目的;结合国外案例教学经验,发掘国内企业的案例,在中国经济环境的条件下建立属于自己的案例库,构建案例教学评价体系;西南科技大学近几年在案例教学与教学案例方面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校老师连续两年获得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四)改革实践环节。

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仅有17%左右的学生可以直接走向岗位,可见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首先,完善实践环节的相关制度,构建实践开始到实践检验的标准体系来确保学生实践活动的质量。其次,加强实验室建设,为学生提供多种实践方式。工商管理专业应建立多个实验室,包括edi、erp模拟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等,引进先进的软件,完善实验室硬件设施,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为学生提供完善校外实习中的空缺的机会。高校还应与企业良好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最后,学生应多参与教师、企业的科研项目、学术研究和素质拓展,利用所拥有的行业企业背景资源,依托行业背景举办和工商管理专业相关的比赛或计算机模拟大赛,如管理决策大赛、营销策划比赛、erp运用大赛等,让学生在比赛或模拟中深化理论知识,了解行业背景,全方位的提升学生能力。

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的论文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办高校也在持续发展当中。各地民办高校的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基于民办高校蓬勃发展的背景条件下,其管理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总体而言,我国的民办高校在管理上是进步的,但是毕竟民办高校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党团功效进行探索与研究,希望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

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制度建设的论文

民办高校的学生结构成分比较复杂,与公办学校相比,不管是在政治观念上还是在思想观念上都存在不同的发展模式。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是民办高校能否在党团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1]。高校管理不仅仅是对学生行为上的规范以及文化知识的一种保障,同时更应该从政治思想观念以及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民办高校的举办成功与否。随着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其管理工作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同的民办高校在发展的时间、师资力量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因而其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区别,需要在管理的过程中进行不断的摸索。

第一,基于全球化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条件下,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也面临很大的冲击力,学生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应不了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的[2]。第二,信息时代的发展使得学生的思想观念以及学习与生活方式都产生很大的`变化。第三,其管理工作必须与党团建设工作有效结合,才能在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模式上实现全新的突破。第四,伴随着教育的多元化,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变革。民办高校管理工作之所以面临这些冲击,不仅是因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思想上缺乏科学的引导。仅仅面向学校开展学生的管理工作而不与社会时代产生一定联系,必然会导致管理工作的失误。

党团功效对于民办高校管理工作的意义是巨大的,可以说是从更深层面影响着我国民办高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学校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一定程度的革新。第二,当代的学生思维比较活跃,单纯的学校管理制度对于学生而言只是简单的约束,起不到真正的管理效果,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建设好团支部,通过团支部的建设来及时的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而更好的对学生开展思政教育。

3.1转变管理理念。

想要使得高校特色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首先必须要对管理的思路进行有效的更新,要加强教育疏导工作。要认识到党建工作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大思想教育的比重,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渗透思想观念,进而促进思想观念与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结合。因而在学生刚入学的时候,学校就要对学生的心态进行教育疏导[3]。

3.2要特别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党团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校要围绕信念、理想以及人生观等对学生开展道德教育。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

3.3注重日常的点滴教育。

民办高校在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观察与分析,通过观察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进而发现问题,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党团建设在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而需要将党团建设纳入我国民办高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去。在管理中要突出情感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理解与信任[4]。

4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办学效率的提升,我国很多地方的民办高校都办得风生水起。虽然民办高校办学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办学的速度也在不断的加快。但是就整体的办学效率来讲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上文对我国当前民办高校学生特色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办高校在管理层面上面临的巨大的冲击。通过民办高校不断的管理实践得知将党团建设纳入高校的特色管理中是民办高校管理上的一种创新。同时党团建设在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建设中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