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23-09-01 23:03:50 作者:薇儿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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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一

为全面了解掌握年初以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挖掘总结经验,及时查找不足,提升党建水平,地委基层办近期利用10天时间,对各县市贯彻落实地区组织工作会议、半年组织部长座谈会以及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共抽查27个乡镇场、58个村队,其中属艰苦边远村队12个;街道党工委5个,建制镇党委5个,社区党组织39个,非公企业党组织7个。共召开座谈会24场次,参会人员237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就有关情况向各县市组织部进行了综合反馈。

一、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以村委会换届为重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1、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圆满完成,村级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均能按照地委的总体部署,把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为去冬今春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767个行政村在3月20 日前全部顺利完成了换届,体现出了组织部署周密、程序操作规范、民主氛围浓厚、“一肩挑”比例大幅提高、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等特点。托里、裕民等县市充分发挥 “三老”人员的作用,运用好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成果,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和全面推行“一肩挑”创造了条件。沙湾县全面实行了“两推一选”,完成了村党支部的配套换届,效果较好。各县市围绕换届后班子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各边境县市均对边防警官任“村官”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发挥了警官“一身双职、一岗双责”的作用。塔城市对表现较好的责任区警官给予了适当补贴,额敏、和丰等县公安边防派出所领导还进入所在乡场领导班子,较好地落实了边境地区警民共建工作。各县市均能配合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以及培训等工作。和丰县还自行选聘了102名大学生到村队和社区工作,充实了基层力量。

2、农村党员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待遇逐步提高。针对换届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具体情况,各县市均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普遍实行了村干部绩效考核,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沙湾、和丰等县市出台了《村队干部管理办法》,额敏县推行了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激励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党员队伍建设,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裕民县、沙湾县推行了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探索了加强农村党员日常管理的新方法。乌苏市实行了绩效储蓄制度,对基层党员干部及农村“三老”人员实行了动态管理,并在全市村级党组织中实行了村干部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实现了支部工作规范化。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托里县重点抓好了非党村委会主任入党工作,并实行了发展党员“一表通”和党费收缴“一表六清”。乌苏市建立了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落实了“四推四定”程序,解决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难题。落实自治区、地区要求,各县市均逐步提高了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待遇、补助。和丰县将村干部工资每人每月上调100元,农村“三老”人员补助每月提高了140元;托里县和额敏县分别为“三老”人员每月增加了100元和20元的补助。

3、边远艰苦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得到整顿提高。各县市均能调整工作重点,加大对艰苦边远、复杂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县乡主要领导联系边远、复杂地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并把联系点巩固提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沙湾、额敏、塔城、乌苏等县市针对农牧场的实际,集中力量解决了领导班子、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农牧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面貌明显变化。各县市均采取“倒排法”,对本县市后进村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研究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的目标、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特别是从加强工作力量入手,选派了一批优秀机关干部到维稳任务重、发展困难多、多次整顿变化不大的村队党组织挂任职。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均把软弱涣散村队作为联系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塔城市委领导亲自带头,深入村委会换届上访村、矛盾村调研排查,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办公阵地“改暖”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市继续加大了村级活动场所的新建和改扩建力度,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危旧狭小办公用房。同时,各县市普遍加强了村级阵地的管理,制定了村级阵地建设管理办法,配备了村级阵地管理员,发挥了村级阵地应有的作用。按照地区提出的村级阵地“热起来”活动要求,各县市集中力量实施了“火炉”改“水暖”工程。各县市今年计划改造的242个村,目前已完成145个。额敏、裕民两县财政分别拿出19.1万元和16万元对村队“改暖”给予补助。托里、和丰对今年实施的“改暖”费用均由财政兜底解决;沙湾、乌苏、塔城等县市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实施“改暖”的村队。

5、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组织领导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沙湾县探索了土地互换、林权制度改革等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新举措。乌苏市将现有20万亩国有耕地收益的70%转让给村集体,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近1000万元。和丰县设立了10万元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金。塔城市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基础上,实行了村级财务“七步流程”,规范了村级财务。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县市积极推广“支部+协会”、“支部+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模式,探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的实现形式。沙湾县大泉乡农资合作社、塔城市恰合吉牧场成立国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农村合作组织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6、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村委会换届,各县市均对村级配套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沙湾县建立了“两推两考一聘一选”制度,选好配强了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针对“一肩挑”后面临的实际问题,各县市均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乌苏市制定了《村级组织“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并推行了“八步工作法”;塔城市完善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裕民县按照初步动议、党员复议、两委合议、民主决议、党委审议等五个步骤,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村级民主议事“五步规程”的实施意见》等,扩大了民主渠道,规范了议事决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监督得到较好落实。

7、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各县市以干部驻村为重点,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推行,使基层干部作风在为民服务的实践得到转变。托里县出台了《基层党委选派党建特派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驻村干部工作日志、定期交流汇报制度。额敏县开展了十星级乡镇基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裕民县在驻村干部和包村部门中开展了“三帮到村”主题实践活动。塔城市阿西尔乡印制了“便民联系卡”,方便了群众联系。沙湾县实行了“五双”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丰县依托乡镇党校办班、每日晨会读报等形式,加强了乡镇干部的双语培训。塔城市阿西尔乡、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托里县铁厂沟镇哈图村开办的“双语”幼儿园标准高,有较强的示范性。

8、“三级联创”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围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了三级联创活动,重点在丰富载体、突出效果、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塔城市实施了核心、素质、富民、阵地和民主五项工程,丰富了三级联创活动载体。和丰县健全完善了“五好”党组织考核细则,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二)社区党组织建制实体化要求得到较好落实,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1、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市均能按照年初区地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调研,加强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区人员编制,配强社区领导班子,优化社区干部队伍。额敏县每个社区配备国家干部达8名,符合条件的社区警官均兼任社区领导职务。沙湾县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所属16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高配为副科级。和丰县还选聘了一批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各县市健全完善了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推行了全程代办和错时工作制,普遍实行了组织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各县市均把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列入财政支付。和丰县、塔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平均工资报酬达到1000-1200元。沙湾县、和丰县、额敏县、裕民县均落实了社区聘用干部的社会保险。

2、社区阵地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各县市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社区阵地建设规划、计划,对尚不具备条件新建的均预留出建设用地。各县市通过财政投入、无偿划拨、开发商预留、购买等办法,积极解决社区阵地。沙湾县、乌苏市新解决社区阵地均在4个以上;和丰县新建2个阵地面积均在1000平米以上,标准较高;额敏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50万元用于3个社区阵地建设。加大社区工作经费的财政支付力度,今年,各县市纳入财政支付的社区工作经费比去年增长了近一倍。塔城市、和丰县已分别将社区工作经费提高到4万元、5万元。托里县投资6.5万元为9个社区配备了12辆摩托车和42辆自行车。

3、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社区共驻共建格局逐步完善。按照城市管理重心在社区的要求,各县市均进行了积极探索,部分县市把直接服务居民群众的事权下放给社区,效果较好。乌苏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初步实现了责权统一,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塔城市探索建立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社区党组织委员设置模式,搭建了驻区单位党组织融入社区党建、参与社区建设的新平台。沙湾县以“提议承诺问效制”为抓手,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机制的落实。裕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部门包联社区工作的意见》,细化了考核细则,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同时还实行了驻社区单位负责人轮流到社区坐班制度,推动了驻社区单位作用的发挥。

4、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县市注重围绕提升社区服务这一核心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突出做好面向困难群体的低偿、无偿服务,普遍开展了面向居民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健康保健、社会教育、配送上门等服务。沙湾、乌苏等县市引入市场机制,兴办社区中介服务、家政保洁、代收费用、托幼等各类项目实体,扎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各县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周末文化广场”、“居民运动会”、“百姓乐大舞台”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托里县创新了“政府主导、社区承办、单位协办、居民参与”的社区活动大联办机制,提高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丰县实施了“五民”工程,全力打造特色社区建设。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市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人员作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健全完善了工作台帐,重点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覆盖面。健全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各项制度,“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党员先锋岗(机台)、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服务企业生产中体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增强了党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沙湾县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干部“八大员”的作用,提升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并率先在民办医院和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塔城市在非公企业中新建党支部2个。托里县召开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对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机关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天山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效绩考核和争先创优为抓手,机关学校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沙湾县以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师德建设年活动为长效机制,推动了机关学校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裕民县开展了“五树五建”活动,探索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载体,实现了机关作风的新转变。

(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运行良好。

各县市均按照自治区、地区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党建责任制、驻村工作制和党员责任区考核范围。落实了干部一岗双责和领导联点制度,普遍实行了干部包街包巷包户、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定期情况通报和信息分析研判、责任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保证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同时结合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掌握居民需求和社会动态更加及时和全面,服务居民的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有效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和丰、额敏等县市建立了“六帐两册”,制作社区各区域分布示意图;乌苏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岗位练兵“一口清”活动,提高了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乌苏市甘家湖牧场还印制了驻村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民情联系卡。塔城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每个社区每年为居民办实事好事10件以上的“四千双十”活动,丰富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内涵。托里、裕民等县市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延伸到了农村,取得了较好成效。

各县市均调整充实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指导,解决问题,推动了工作落实。塔城市制定了《市委抓基层党建任务分解方案》,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沙湾县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登记卡和反馈卡制度,督促县级领导抓好联系点各项工作。裕民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包村队社区”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乌苏市开展了帮扶工作“十佳”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八十四户乡19个党支部还与城区15个社区和4个企业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部分乡镇与兵团邻近团场连队结成共建对子,拓宽了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领域。围绕今年党建重点工作,各县市坚持定期督查、年中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额敏县实行了“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试”制度。各县市落实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双向”述职制度,完善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托里县17个党工委书记向县委会进行了党建履责述职,县委书记进行了点评,增强了述职的针对性。额敏县在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半年专题述职会前,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观摩活动,提高了专题述职的实效性。和丰县召开县委抓分管口及联系点党建工作汇报会,进一步强化了县委领导的管党意识和管党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村级班子建设方面:书记主任“一肩挑”后续推进力度不大,额敏、乌苏、沙湾等县市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过渡较慢,基本停留在换届后的状态。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一肩挑”干部只抓村务、不懂党务的现象在各县市普遍存在。村干部考核不规范,标准不一,工资结构差别较大,个别县市如托里县扩大了享受财政转移支付对象的范围。塔城、沙湾、乌苏等县市没有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提前做好村干部和农村“三老”人员待遇增资测算。部分后进村整顿目标、整顿措施缺乏针对性,边远艰苦地区村队工作力量、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在解决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方面:各地普遍存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法不多、渠道不宽等现象,乡村两级干部畏难情绪较重,和丰、裕民等县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现象尤为突出。个别地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受自治区计划项目未能及时落实的影响,今年新建和改扩建阵地力度不大,除乌苏、沙湾、和丰等县市完成新建计划任务外,其他县市均动作不大。额敏、托里、裕民、和丰等县市艰苦、边远村队办公活动场所仍然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取暖经费紧张仍然是影响冬季村队办公活动场所正常使用的关键问题。个别地方村委会换届后相应的民主管理、决策、监督等制度不健全,对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作用还不能很好发挥。

3、在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驻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不明确,仅仅停留在帮助村对整理档案的层面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大部分乡镇受经济条件限制,驻村干部相关待遇未能落实,积极性受到影响。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整体效果不佳,“双语”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4、在落实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方面:各县市社区编制均能落实,但部分县市如沙湾、乌苏等县市未能将人员及时配备到位。个别县市对从事业单位转入的干部(如教师行业)在待遇上落实不够,有返回原单位现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新进社区的干部还不适应社区工作。“错时工作制”都有要求、有安排,但落实不好。社区阵地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社区党建的“瓶颈”。塔城、托里、裕民等县市均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社区工作经费普遍偏低,额敏、乌苏、沙湾、托里、裕民等县市都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个别县市社区年工作经费不足万元。在创新党组织设置方面动作不大,特色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共驻共建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整合资源、服务居民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受各县市经济发展的影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进展不平衡,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对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下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动态变化大,党员队伍稳定性差,非公企业党建情况难掌握、党组织难建立、党员难发展的情况依然存在。除沙湾县外,其他县市均未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6、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落实方面: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活动载体不规范、机制保障不健全、督查考核不扎实等问题。“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反映形式。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结合不紧密,成果运用上不明显。

7、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方面:各项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都有,但落实不够。“联动联创”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部分成员单位积极性难调动,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相当一部分新农村党建示范点未能实现“一肩挑”,影响了整体示范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继续抓好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做好“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的过渡工作,符合“一肩挑”条件的,年底前必须完成过渡,确保“一肩挑”目标的全面落实。在今冬明春开展大规模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一肩挑”干部的集中培训,尤其要注重党务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既精通村务,更熟悉党务,做到统筹兼顾、各有侧重。

2、做好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主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和责任区警官兼任村干部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发挥作用。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岗前培训、食宿安全等工作,合理确定任职村队,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

3、自治区要求调整后的农村“三老”人员年均生活补助不低于20xx元,追加我区的20万元补助资金近期将分解下达到位;对村干部年报酬人均增加1000元的财政补助,自治区主要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各县市要领会上级精神,对“三老”人员增加生活补助和村干部增加工资报酬问题统筹考虑,及时研究,确保落实到位。

4、地委组织部近期将下发《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村干部年终述职考核和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具体标准,抓好整顿方案的落实,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转化提高。

5、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研究提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发挥好村级“两委员一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6、新建和改扩建的村级阵地要加快进度,并做好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的采购配发工作,保证冬季能够正常使用。对未完成的村级阵地建设项目,要列出施工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好“火炉”改“水暖”工作,同时认真解决好冬季取暖用煤问题,保证村级阵地“热起来”。

7、充分利用秋冬时机,进一步深化“双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村级现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使用和监督。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责任制,做好集体经济增收先进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与农村信用联社的沟通协作,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8、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评议制、考核制和村干部坐班制,实行规范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对基层干部“双语”能力建设和农村“三老”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好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1、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开展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改进的思路措施。

2、继续加大社区干部配备力度,年底前,连人带编划转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必须达到自治区的硬性要求。注重培养选派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社区工作。做好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解决好干部的待遇问题,做到栓心留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针对目前社区干部队伍现状,抓紧制定并落实社区干部分级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培训工作。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干部还要加强“双语”能力的培训。

3、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阵地建设规划,提前做好明年建设计划,坚持财政投入为主,整合各类资源,确保在20xx年前使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全部达标。今年新建的阵地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

4、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年底前必须落实到位,重点复杂社区的经费标准还要适当增加。同时解决好社区办公场所正常运转所需水、电、暖等费用。

5、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创新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及时成立党总支,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楼幢或院落及时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逐步形成党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小区、党小组建在楼幢的党组织网络。及时跟进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的建设,使党在城市的工作实现无缝隙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做好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工作。

6、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做好部分事权下放移交社区的工作,落实好行政性事务社区准入制度,保障社区党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完善共驻共建相关制度,落实好评先评优征求社区意见制度,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共建帮扶效果。

7、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推行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社区干部错时工作制,继续深化全程代办制、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绩效评估等制度。坚持无偿低偿的原则,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党团员及各类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开展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8、继续加大选派党企双挂职人员力度,完善选派、培训、管理、考核等配套制度。继续抓好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党组织单建率和不足3名党员的联建率均达100%。加强对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关停企业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力求实现更大突破。

(三)贯彻推进会精神,抓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

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进一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运用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成果,解决好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分级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推进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村居干部和驻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分级组织实施。

(四)落实工作机制,突出总结创新。

健全述职、测评、考核三位一体的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深化基层党建责任“三级双向”述职活动,改进方法,在跟进中抓好落实。制定“联动联创”考评细则,做好对成员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村企共建活动。完善“三级联创”实施细则,做好“五好”党组织的抽查、复验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对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认真总结,推出一批在全地区、全疆叫得响的创新成果。结合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及时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为明年基层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二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巴中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三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展开、不断推进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狠抓关键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坚持把学习教育、凝聚共识贯穿始终,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书目,接受党性教育,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方面,按照“四必谈”和七步程序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经民主测评中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群众满意率达97.3%,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提出20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精心谋划、开展了正风肃纪、体育惠民和全运争光三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71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为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我们组织讨论学习充分认识到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由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牢固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观念,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对于各项流程和服务细节进行了规范化,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狠抓现场稽查和操作规程。在服务上,我们实现了产业专业化,做到又红又专,狠抓亮灯率和小街巷路灯建设,积极为群众服务。我们还结合今年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实现数据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我们一是开展了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大局,规范管理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整顿作风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了考核工作力度,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加强班组公司管理,完善工作日志和资料台帐,增加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和财务报销制度。五是规定中心班子成员与班组日常工作挂钩,做到领导下班组,党员责任到班组,明确分工,并深入到基层一线。规定中心领导每月不少于三次跟班作业,重要施工必须领导参加,班组各类安全学习,责任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听取职工对领导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及政治学习,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各项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好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和跟进,切实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促进单位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全面落实党员教育,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一)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在全中心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学习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学习中央历届领导人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胡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纳入党支部今年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及公司党委关于学习党章的要求,阐明讲解了学习党章的重大意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在整个活动中,广大党员不仅能做到自己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带动了身边的职工群众。同时,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安心本职,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改进作风。

(二)为了使新班子建成一个高效、团结的班子,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抓教育,解决端正了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振作精神状态问题;二抓实事,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抓领导,使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成效;四抓落实,强调了政令畅通,雷厉风行。四是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畅所欲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我们结合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能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采取公示、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沟通,使新班子成员能主动沟通,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的领导集体。

(四)结合学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为加强学习效果,我们购买了红军革命战斗历史和革命领袖传记图书发送到党员干部手中,加强他们的革命传统教育。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今年邀请了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职工上形势教育课,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接受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四、努力保持文明创建成果。

为了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我们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一是针对今年生产任务较往年轻的实际,把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做为主要的突破口,逢会必强调学习的重要性,通过讲形势,讲发展,充分激发了职工们的学习热情。二是在巩固去年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办公基地建设和办公环境改造工作,并从细节方面着手,抓站班卫生、文化氛围、饭菜质量等,使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更加温馨、和谐。三是开展丰富多彩、有创新性的文化活动,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中心工会围绕全段重点工作,通过召开职代会、完善厂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管理,增强了职工参政议政意识,我们召开了职工大会,在“爱心帮困基金”捐款活动中,职工全部参加,共计筹集“爱心基金”600元。为春节困难职工,抗洪救灾捐款7000余元。并利用“三八”、“五一”、“五四”等节日,组织开展了拔河,卡拉ok,篮球,羽毛球比赛。鼓励职工开展文学创作和积极开展新闻通讯写作,挂牌成立了鄂州供电公司职工摄影和羽毛球协会,女工委在“三八”妇女节前,对全体女职工进行了身体检查。

通过半年来的努力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坚信,有公司党委的关心支持,有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有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四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实行监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同时定期对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上报备案。

一、金坛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负责向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报告工作,各乡镇国土所负责局向法规科报告监察工作。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本年度监察工作总结报告。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事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三、监察人员依职权或领导指定承办具体案件,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私自办案。

四、监察工作中遇到重大行政干预或其他阻力难以查处时,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案情,必要时,也可越级向上报告,并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查处。

五、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监察事项,应在2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同决。

六、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苗头和倾向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新经验,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对正在查处和结案的违法案件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机关上报备案。并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写出专题报告,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八、上报备案的违法案件材料包括违法案件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正在查处的案件报阶段性调查报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后报立案审批表。

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统计表》每季度上报一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中给责任人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情况统计表》每半年上报一次,其中两种情况统计表的年报要附带有本地区违法案件的特点、典型案例、产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报告。

十、查处的违法案件、统计表和分析报告要按期及时上报。其中:

(一)查处的违法案件上报时间为每年以6月10日和12月十日前;

(三)半年报表和全年综合报表,县级为每半年和全年结束后的一周内报达,省辖市为每半年和全年结束后的十五日内报告。

十一、对立案查处的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分别在立案后一周内,结案后两周内直接报省局。

十二、上报的违法案件和统计表应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分析要有根有据,不得随意夸大或缩小问题。

对统计不符合要求,错误较多的,上报部门退回,并责成重新统计上报。对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漏报违法案件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五

保密工作一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保密工作报告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保密工作制度。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报告员制度内容 党建督查通报制度篇六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均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根据xx记者梳理,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记者注意到,20xx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陆续出台。

据xx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上述意见均明确了本地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政策,并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多地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

其中,贵州提出,从20xx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黑龙江提出,从20xx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对xx记者表示,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标志,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均有着墨,但大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

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各地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仅新疆和贵州较为具体。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贵州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

各地的“语焉不详”也与目前缺乏“国家版”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自20xx年12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结束征求意见几个月的时间,但尚未出台。

不过,《关于20x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因此,这一办法年内出台实施应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也将为各地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中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将使中国朝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对xx记者表示,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无法一步到位,通过设立门槛并不高的居住证制度,可以那些已经进入到城市的外来人口能享受到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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