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装电梯顶楼 加装电梯施工承包合同优选(通用5篇)

时间:2023-09-18 21:48:19 作者:笔尘 最新加装电梯顶楼 加装电梯施工承包合同优选(通用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加装电梯顶楼篇一

为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提出如下建议:

1.福顺源公司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包建筑工程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禁止未取得相应资质、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范和公司规定,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v^等负有老旧住宅等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科室间协调沟通,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参建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施工、证照审批、施工作业、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3.天生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摸清辖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程底数,加大对工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北碚区四新村229号新增电梯工程

“2022·9·15”一般高坠事故调查组

2023年1月6日

1《^v^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v^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4《^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v^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6《^v^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8《^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v^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12《^v^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3《^v^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4《^v^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杜绝各类规章违规作业情况发生。电梯维保单位也要加强对使用单位人员的安全宣贯及督促责任。2023年1月24日,我们发布《杜绝让“好好先生”、“撞钟先生”和“南郭先生”躺平式人群“滥竽充数”充当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不仅需要现场管理人员需要“基于风险思维”去预防事故发生,也要及时开展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排查和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拒绝做“躺平式”的管理人员,让事故隐患之火慢慢形成“燎原之势”,要及时扑灭,隐患之火、杜绝一件事故的发生既需要领导层的重视,更需要加强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规章制度长效学习和培训!让隐患在一次性检查就能处理,而不是你推我我推你或者你等我,我等你中最终酿成严重后果甚至事故!

加装电梯顶楼篇二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便业主或委托人办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 续办理导则。

一、业主协商、签订协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 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 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 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装 电梯有关工作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及实施单位应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真实性承诺范本见附件1、2) 。

(一)制定初步方案。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 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 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 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 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 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同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 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范本见附件3)。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 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设计,出具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 范、标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1)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 、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 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增设电梯建筑尺寸严禁过大,满足电梯基本使用要求即可,不可 增加附属设施。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通过连廊与原住宅 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宜大于,增设的电梯宜采用玻璃围护 形式。

(3)增设电梯层数必须与现有住宅层数一致,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 。

(4)增设电梯外观应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幢楼同期 申请加装的电梯各单元的外观应一致。

(5)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增设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 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2、消防设计要求。

(1)电梯井及连廊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的 设计要求。

(2)加装电梯后建筑最近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4)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 、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7)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二)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 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4),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 ;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 图);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 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 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本单元等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或 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增设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 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 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无 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4、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相关利益方对增设电梯事项 的异议,或有异议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结 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5)。

三、工程手续办理

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 案等审批手续,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书面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增设电 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设施的, 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提前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v^令第18号)和《山东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有关规 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规 划审查意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v^令第119号)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 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 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 后即可施工。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tsg t7001-2009)第五条规定,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 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 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 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 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一)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

1、办理部门:规划直属分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6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见附件7);

(4)业主关于增设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

(5)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1、办理部门:各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8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9);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3)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资质证书;

(4)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6)建设资金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

1、告知部门:市质监局

2、告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济南市政务服务质量技术监督 大厅

3、咨询电话:

5、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10);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

1、办理部门: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申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市质监局一楼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

4、办理时限: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申报材料:

(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见附件11)

(2)电梯制造单位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3)电梯安装单位提供的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告知书;

(4)施工方案;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

四、施工组织及验收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五、使用登记及资金补助

(一)电梯使用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 区市场^v^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二)资金补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 续后,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魏新丽)

加装电梯顶楼篇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1、租赁期暂定个月,最后以双方核定的实际租用天数为准。

2、施工电梯进场安装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负责办理施工电梯的验收手续,并负责提供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证给甲方,施工电梯截止时间为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或传真)所约定的停机并付清租金之日为准。

每台施工电梯进退场费在该施工电梯运到甲方工地后十日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1、施工电梯租金:sc200/200施工电梯每台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此单价不含人工费)。

2、月计租天数为30天,节假日租金照算,最后一个月不足则按月租1/30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如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电梯不能计租和退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租金照计。

3、第一月租金应在施工电梯起租当日算起,起租日的对应日十天内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乙方每月以收据收款,第二月租金,在施工电梯起租日的对应日十天支付该月租金给乙方,十天仍未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照计)。

1、施工电梯的全过程装拆(包括安装、顶升、附墙、拆卸、运输等)由乙方负责完成,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全过程(包括安装、顶升、拆卸、运输等)中的安全责任。乙方拿的安装回执5天内完成。

2、施工电梯安装完毕,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说明使用书》中的要求进行调试自检,并负责按程度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告,报检直至领取施工电梯使用合格证书所需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电梯在调试过程中不合格的项目,由乙方负责按技术标准修复合格为止,如因甲方防护棚或安全门、安全通道造成的不合格项目,由甲方负责。若因此造成地方技术监督局复检,则复检费用由负责方承担。

4、施工电梯故障维修所需的零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1、施工电梯仅限于工程项目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将施工电梯转至另一工地使用。

2、施工电梯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施工电梯作为抵押或扣押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该工程施工需要之外的其他用途。

3、甲方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的管理条例,负责施工电梯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提供该施工电梯的用电到乙方的配电箱(每台施工电梯供电量不少于66kw),施工电梯附近按有关规定每台施工电梯单独设舲一个专用电箱电缆至乙方电箱(隔离开关、空气开关250a、漏电开关250a、动作电流66ma、动作时间秒)。

5、负责保证施工电梯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作业环境与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

6、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电梯基础图纸施工电梯基础。并向有关部门及安装单位提供验收手续,若变更设计,必须提供设计计算书及设计图纸。

7、负责为乙方的维修人员及定期检测人工提供的工作方便,给予相应配合,并每月抽出一定的时间停机,让乙方的施工电梯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及安装附墙顶升加高。

8、负责给乙方委派的操作司机免费提供住宿、食宿和用水用电。

9、甲方必须保证施工电梯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拆装作业。因道路和场地方面的原因或因甲方建筑物主体完工后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顺利拆除和退场而导致增加拆卸费用与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施工电梯无法进退场期间的租金照计,如因乙方原因使用施工电梯不能按时拆除运出工地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承担的损失和乙方每日租金成正比。

10、施工电梯进场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电梯,以防失窃及人为损失,安装进退场时负责垂直运输工具。

1、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调试和工作安排、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

2、租赁期内,施工电梯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均由乙方按照有关施工电梯维护保养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卖施。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维修时间每月累积不得超过48小时,若超过48小时甲方有权拒付超出时间的租金。

4、乙方的安装维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电梯维护保养时,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与调度,尽最大可能缩短维护保养时间,以满足施工需要。

5、乙方提供的施工电梯必须保证技术、内部质量外观品质上合格,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施工电梯投入使用。

6、负责施工电梯进退场的收货清点和进退场的运输及其安全责任。

7、负责提供原厂的施工电梯基础预埋螺栓每台一套、基础图纸及安装图有关资料。

8、负责预埋施工电梯基顾栓施工时派人来现场指导。

1、施工电梯进退场:施工电梯进退场时间初定在甲方通知乙方为准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电梯退场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并结清有关费用后一个星期内将施工电梯退场完毕。

2、双方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安全柳程及相关规范,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施工电梯本身固有问题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任意加设无证人员操作施工电梯或拆除施工电梯上的零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施工电梯的标识等。

5、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接到之曰起七天之内予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回复则视为来函的默认和肯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加装电梯顶楼篇四

业主姓名

房屋面积

分摊系数

分摊金额

(万元)

五、建成后的电梯属全体出资业主所有,业主应合理使用,共同爱护。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启动之前,本单元全体业主明确相应的日常维护保养、电费、年检费等相应分摊费用及电梯管理使用规定。

六、不尽事宜由本幢(单元)业主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装电梯顶楼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

租金的计算:

租金的支付方式: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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