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主持词大全(12篇)

时间:2023-12-01 10:25:08 作者:紫薇儿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们,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担任主持人,为大家带来本次活动。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

模拟法庭观后感

20xx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主持词精选_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女:寒冷的冬天,挡不住我们对知识的渴求;物欲的横流,也不能阻止我们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本次活动是由七年级六班的同学精心准备,为大家呈上的精神盛宴。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们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

结束语。

女: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刚才,我校七年级六班的同学的同学们为大家再现了一起抢劫案的庭审现场,通过刚才的庭审,我们大家一定会认识到不良行为长期存在不仅会给我们自身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危害,而且还会伤害到他人。三个有着美好前途的花季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有很多,有家庭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自身的原因,对自己约束不严,自我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冲动。血的教训,应该警醒我们,不再重蹈覆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的规定,杜绝不良习惯,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为我校“法治校园”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在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到此结束,谢谢领导和同学们的观看,请各位领导、同学们多提宝贵意见!再见。

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

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各位的到来,我是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法律是秩序的象征,有了法律,我们才能拥有如今安稳的生活。为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现举办模拟法庭的活动。

在活动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介绍莅临此次活动的嘉宾,他们分别是......,。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

在模拟法庭开始前请大家了解本次审判的案例。

以下是法庭的案例视频。

看完视频之后是不是觉得演员们的表演十分精彩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只是关注这段视频拍得是否精彩,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以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一件事情,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吗?事不宜迟,马上开始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的进行是严肃庄重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玩一个法制知识现场问答的游戏轻松下吧。请听第一题。(一共10题)。

问答环节到此已经结束了,现在继续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到此已经全部结束了。下面有请为我们作点评,请大家掌声鼓励。

谢谢的精彩点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能使大家对法律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

模拟法庭观后感

星期五,学校大队部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

演讲。

的是一个叫王伟的学生在打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插队,抢在了王伟前面。王伟很气愤,骂了丁心一句,丁心火了,打了王伟一个耳光,王伟正要还手,却被其他的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果然,这天下午,他们等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丁心来了,他俩一齐上前殴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带的刀,往丁心头上砍了一刀,丁心倒在了地上。两人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几句,才大大咧咧地走开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立刻去了学校自首,而张华呢,也被警方抓获了。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用心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

技巧。

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2013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盼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这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此刻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构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十分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必须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用心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

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

技巧。

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2005年6月2日,是一个难忘的激动人心的日子,对于我以及和我一样盼望着模拟法庭开庭的同学。那天中午,我因有事尚在东亭,为不至于耽搁听庭的时间,我急匆匆地回到了学校。当我下车的时候,已近两点了。而开庭的时间在一刻钟之后,我暗自庆幸。回寝室稍做整理之后,我飞快奔向南区。

当我快速步入南6101教室的时候,整个教室已坐满了人——走廊里,后排过道里,也都是人。我悻悻地向后排过道挤去,可天太热,我只好暂时又退回到靠近后排的走廊里。那时,学院的领导和教师等纷纷入室就坐,我还没有定下心来,模拟法庭正式开始了。

书记员在宣读法庭纪律的时候,整个教室变得肃静起来,我也平静得多了。这才仔细看到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还有法警。他们坐在那里,果然不同寻常,不仅仅仅是他们的专业制服能够让你感到,就是他们的神态和眼神也能使你感到专业人士应有的素质和气质。个性是谢燕子和陈光,我不禁赞叹称奇,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好友,平日里也是刻苦学习的榜样,但我只是把他们当作朋友。而在模拟法庭上,我觉得与他们有距离感了。在这时,我只能是听众,而他们平时训练有素,自然能够摆出专业姿态坐在上面。

的行为以非法拘禁论处但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索要数额应与债务额相等或相当。从本案来看,借据上写的是还款5万,但被告人却索要10万,两者的差额实在太大,如判非法拘禁,是不妥的。本次模拟法庭最成功的地方是控诉方紧紧抓住索要数额这个关键的问题,占据了主动性。我透过仔细的听庭,深深佩服他们高深的理论素养。

但是也有不足的地方,毕竟是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活动,他们多少有些紧张,但我相信我们以后会有出色的发挥。在这次活动中,我从中还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例如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一般绑架罪和特殊绑架罪的定罪标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以及与法庭审判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模拟法庭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们学习专业课的第二课堂。这恐怕是我们组织模拟法庭的重要好处,在听庭的过程中,我这样想。

整个模拟法庭,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虽然只是一个小时,六十分钟,但其中凝聚的是学院法商系、法律志愿者协会的心血,我院第一次模拟法庭最后从开庭到宣判结束了。这次活动的主持者李龙做了致谢辞,副院长汤勇同志做了高度评价,个性是系主任发出了我们的心声:期望今后模拟法庭的制服和设备,是自己的,而不是借来的!话音刚落,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我仿佛从这掌声中,感受到一股奇异的力量,而这股奇异的力量也成为我奋发的动力。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飘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主角,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务必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职责,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带给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带给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透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期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2012年4月10日早晨的律师公证课上,我班用心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用心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明白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经民事诉讼法老师协助,同学们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戴乌云诉殷勤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十分严肃、庄重、十分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盼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同学们也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十分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推荐。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主角,()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但是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主角就应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就应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到达了预想的效果。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超多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个性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透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透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潜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模拟法庭观后感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模拟法庭主持词精选_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习习的凉风,挡不住我们对知识的渴望;横流的物欲,也不能阻挡我们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法律是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只有我们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本次活动是由13医学营养班的同学精心准备的,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今天我们将以案例说法,以事实说法,让大家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此次模拟法庭以某中职生在学校食堂内排队时因违规插队引发冲突,致使犯罪为案例。在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前,我们先通过观看视频,预先了解一下案情经过。

那么贾浩的所作所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他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呢?现在请随我们一起走进模拟法庭现场。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利用休庭时间进行一个小活动,活动的名字叫法律讲堂。在我读完题目和选项后举手抢答,答对的同学会有一份精美小礼品相送,希望大家踊跃竞猜。

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收获颇丰,不但有知识的上的收获,也有物质上的收获。现在我们将继续进入模拟法庭现场,请大家保持安静,用心聆听。

下面有请王英检察官对本次活动进行点评。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刚才我们13营养班为大家再现了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庭审现场,通过刚才的庭审,我们大家一定会认识到不良行为长期存在不仅会给我们自身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危害,还会伤害到他人。有着美好前途的花季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有很多,有家庭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自身的原因。自我约束不严,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盲目冲动。血的教训,应该警醒我们,不该重蹈覆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的规定,杜绝不良行为,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为我校“法治校园”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在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的观看,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再见。

模拟法庭观后感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模拟法庭策划书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飘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主角,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务必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职责,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带给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带给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透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期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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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观后感

这学期开设了模拟法庭这门课,金州杯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赛在我们学校举行,周末去观看了模拟法庭的比赛。

首先,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入庭,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开始审判,先由审判员核对被告人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等,然后审判长宣布审判团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和暑假在法院实习旁听庭审是一样的感觉。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或表情,感觉不到矛盾的气氛,因而让人觉得有些无趣。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有些短暂。

此次模拟法庭的参与人员,每个人都表现得十分投入,十分敬业。也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我们只能从表面去了解案件事实,不能深入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想法,也不能体会胜诉对自己的重要性。但被告和证人表现得尤为突出,声情并茂,让人感觉不出这是模拟法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还以为是真正的被告。兴湘八号队担任辩护人,都是我熟悉的学姐学弟,谢博洪学姐通过了司法考试,目前在律所实习,询问被告时技巧性很强,总是能很快的抓住要点,有她这样的辩护人一定很安心。张宇作为大二的学生也表现得十分不错,沉稳冷静,把事先准备好的东西一一展示给大家,有着良好的个人素质。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可能不够专业娴熟的,但却是诚恳的,动人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参赛选手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我们观看得也非常细致。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使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也让我们更加直观的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科学生的责任与目标。我将更认真的学习模拟法庭这门课,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为以后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策划书

协办: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地点: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园阶20。

4主持人:翁宇华老师。

赞助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赞助500元,用于制作教学光盘及向评选出的优秀代理人颁发奖品(价值100元的图书)。

评委与点评:章珉律师王毅律师朱艳律师。

颁奖人: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

模拟法庭审判长: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冲甫律师。

法庭审判员:4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3人(同学自愿报名)。

原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被告方证人:2人(同学自愿报名)。

法庭书记员:2人(同学自愿报名),分别记录原告、被告发言。

书记员1: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首先由书记员1宣布法庭纪律。)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在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本院提出。(5)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6)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将视情况予以口头警告、训戒,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请原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请被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无异议。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无异议。长:经本庭核对,原告及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敲法槌)现在公开开庭审理。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案由张冲甫担任审判长,与组成合议庭,由担任法庭记录。长:下面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的权力;自行和解的权利;查阅庭审笔录的权利。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关诉讼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必须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和其它应当支付的费用。长: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宣读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清楚。被:清楚。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及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不申请。被:不申请。员1:现在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方式采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官认证的形式。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证据尽量提供原件,并且说明每份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有证不举或举证不能的,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提供伪证的,应当负法律责任。长:下面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原:长:下面由被告答辩。被:员1: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以及庭前证据交换的情况,本庭认为,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1:因原、被告对上述本庭概括的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均无异议,故本庭对上述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予以确认。下面概括当事人争执的焦点问题是: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原:无异议。员1: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无异议。员2:下面先由原告举证,由被告进行质证。原:员2:请被告发表质证意见。被:

原: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原:

被告:抗-议!原告存在诱导性发问。

合议:抗-议有效,证人可以不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请原告向证人重新发问。

原:

员2:现在请被告向证人发问。

员2:下面由被告举证,由原告进行质证。

被:

员2:下面请原告进行质证。

被: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员2:先生,感谢您出庭作证,请您按照双方律师的询问做如实陈述,证人提供伪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了吗:

证人:清楚。

被:

原告:抗-议!被告询问的问题与案件无关。

被告:审判员,该问题与案件息息相关。

合议:抗-议无效,证人必须回到原告律师刚才的问题。

证人:

员2:现在请原告向证人发问。

原:

员2:(向证人发问)请证人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

证人:

原:本人申请对被告直接发问。

员2:同意。

原:

员2:根据对等原则,被告也可以向原告直接发问。是否需要?

被告:需要,谢谢。

3、员4:各向原告或被告发问两个问题。

员3: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庭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对本庭已经认定的当事人双方无争执的事实和证据,不得再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双方争执的事实、责任的承担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明白?均:听明白了。员3: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原:

员3:原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员3:下面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被:

员3:被告的另一位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员3:现在开始第二轮辩论,原告先请。

原:

被:员3:双方还有无其他辩论意见?均:无。员3:双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经听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征询当事人双方最后意见。原告,陈述最后意见。原:员3:被告,陈述最后意见。被:员4:本案是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八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同意。

员4: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被:不同意。

员4: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书记:庭后各方当事人阅签笔录,无误签字。原、被告:好。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

法官入场,就坐。

员4:(敲法槌)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公开判决;(只念判决主文)。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00元人民币,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敲法槌)现在休庭。

书记2:全体起立,请法官退庭。(法官下。)。

主持人:请章珉律师、王毅律师和朱艳律师分别对双方律师的代理情况进行点评。

章珉:

王毅:

朱艳:

主持人:经评委评选,选出的优秀代理律师为。下面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珉律师为获奖同学颁奖。

章珉律师颁奖。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参与。活动结束。

备注:

1.将联系专业摄像公司摄像并制作教学光盘;。

2.为书记员每人准备笔记本电脑1部,电池备电;。

3.律师袍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4.奖品图书由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提供;。

5.为主持人、评委、参加表演人员每人准备矿泉水1瓶。

模拟法庭策划书

为响应紫蓬镇党委、政府“推进依法治镇构建和谐紫蓬”的号召,为使我村更多的村民了解法庭办案基本程序,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更为了使我村更多的村民尤其是青少年了解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以真实的案例生动的庭审现场起到最大的宣传警示作用。特拟“模拟法庭”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内容简介。

时间:6月4日(本周五)下午2:30。

地点:紫蓬镇永久村民委员会三楼党员活动室。

案例:贾浩与丁新同为联想职业高中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活动程序。

1、请镇领导致辞。

3、现场互动(由法律专家就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

4、表彰先进(由领导对的优秀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服务队志愿者进行颁发荣誉证书)。

5、请县领导作重要讲话。

模拟法庭策划书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关于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年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4周岁但未满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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