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1 13:56:08 作者:温柔雨 专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案例16篇)

请示应该及时准确,不能拖延问题的解决,以免影响工作进度和效果。那么我们该如何合理地进行请示呢?下面是一些请示的基本原则,供大家参考。下面是一些请示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上海失业人员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依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4、缴纳失业保险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5、缴纳失业保险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上海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已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已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三)失业人员死亡后家属如何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可凭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证明,向街道或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同时,其家属还可凭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申请失业人员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2、给付:

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给付;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为标准,供养1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经批准后一次性支付。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从4月1日起,失业人员多次中断就业,没有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份可以累加,累计满12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1年,累计满24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2年,依此类推。核定后,不足1年的缴费月份不予保留。

失业人员在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4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经职业指导员多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后仍不能重新就业,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1、应征服兵役。

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移居境外。

3、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20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办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所需材料。

1、劳动手册;。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13号的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15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32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7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41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7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41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21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73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21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73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年10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广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3、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0年不满,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36元;。

4、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5年不满,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63元;。

5、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20年以上,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91元;。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达12月后,次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律按782元发放。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资料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5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资料

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提供《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辞退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发生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3、提供指定银行本人姓名开设的存折账号。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华阳镇宁杭南路107号句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就业大厅9号窗。

联系电话:0511―87261048。

办理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申报材料:

1、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移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档案材料包括:录用与退工备案表、历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等材料,并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失业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并贴二寸照片(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银行卡、医疗保险卡。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流程图如下:

河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保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发放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补充说明】: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交养老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取失业待遇。

3、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领取资料: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户口簿;。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答】:根据我国政府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补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技能补贴等等。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例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方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等。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各地区社会保险服务热线12333。

【相关问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回复】:可以,现行深圳失业保险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技能培训等等。像您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保险、职业介绍、职业培等待遇。

二、单位必须为职员参加失业保险吗?参加失业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三、之前参加社保3年,但现在没有缴纳社保,不知失业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回复】:不能,一般需要是连续参保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详情咨询12333。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答: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深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待遇。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1.企业及时为失业员工办理申报停保。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社保机构为离职员工办理网上申报停保手续,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属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申报,申报时应特别注明停保人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办理失业登记。

原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办理网上申报停保并属于非自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到就近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方式有三种:

(1)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所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失业登记时可同时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已注册个人网页人员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办理申领。

(3)通过社保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办理申领。

(4)在就近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需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民政局办理失业登记的残疾失业人员必须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1.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3.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三步填好内容后找公司领导盖公章;

第四步在表格单上粘贴身份证复印及银行卡正反面;

第六步失业保险金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内到帐(表格上的银行卡帐号)。

文档为doc格式。

深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我市今年有28.24万余家参保单位有望下调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了解到,市社保局依据各参保单位的辞退职工比例、失业保险费收支率和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数等因素,经初步审核有282442家参保单位符合下浮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条件,并向社会公告。公告结束后无异议者,将下浮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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