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 新冠环境采样工作计划必备(大全9篇)

时间:2023-09-20 00:17:13 作者:飞雪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 新冠环境采样工作计划必备(大全9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一

第一条  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  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  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  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  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  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  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  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 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 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_联防联控机制、省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序、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根据《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南》和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24小时内完成辖区内56万人口全员筛查的要求制定工作预案,组建标本采样队伍,多个采样点同步实施完成采样任务。分区分类按照1:1、1:5、1:10方式检测,大规模筛查标本检测主要由市里统筹,县里补充的方式完成。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pcr实验室及第三方实验室(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医疗机构、隔离点应检尽检和社会层面愿检尽检标本检测。

二、组织保障

成立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采样检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安全维稳组、运输保障组和数据统计组7个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县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人员排摸、组织发动、采样检测、物资调配、队伍建设、宣传引导、安全维稳、全县调度、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核酸筛查工作安全有序展开。(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三、前期准备

(一)工作人员准备

1.组建采样点工作队伍。采样点由各镇乡(街道)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建设和管理。每个采样点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全面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每个采样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设置若干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每个标准采样工作单元上岗期间至少配备工作人员9名,包括负责人1名(可兼任)、入口管理人员1-2名、出口管理人员1名、等候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准备区工作人员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为确保采样点24小时运作,每个工作单元需安排2倍数量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轮班,准备区和采样区每班工作2-4小时;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同时,每个采样点应配备1-2名样本打包员。采样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其他工作人员由镇乡(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或相关单位(企业等)负责落实,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人予以协助。

2.组建核酸检测队伍。县域四家实验室符合核酸检测资质的52名检验技术人员通过再培训、再考核,以实验室为单位组建核酸检测队伍5支。

3.组建运送队伍。每个镇乡(街道)安排2名人员负责辖区内标本收集转运,要求每组配备安卓系统手机1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采样单元设置情况,按照分区包干的原则组建若干个医疗废物收集运送队伍。各组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巡回收集标本和现场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或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接受大规模村(社区)核酸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

4.组建采样质控队伍。抽调县级医疗机构院感和护理专家36人,每2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镇乡(街道)采样单元,巡回指导督查各采样单元工作人员采样操作技术是否符合规范,个人防护是否到位,现场流程设置是否合理,标本打包储存和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保障现场采样质量,防范现场感染风险。

5.组建应急队伍。县委宣传部负责向社会招募志愿者100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抽调核酸采样医护人员100名,组成村(社区)核酸采样应急小分队,每组4名(信息采集志愿者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小规模村(社区)核酸采样和混采阳性复采复检。

(二)采样对象准备

1.人员排摸: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展辖区常住人口排摸,实时掌握筛查人口底数和分布,包括近阶段内短期外来人员,同时要摸清本辖区内老弱病残无法自行前往采样点的人员名单。预先确定各采样点承接的人口数量、覆盖区域和采样顺序,制定采样计划表。工业园区要摸清园区常住人员与工作人员,并与园区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密切沟通,确保人员排摸到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实时掌握临时务工人员信息,落实责任人,各宾馆、景区要负责大规模核酸筛查启动时,本区域内人员固定和信息提供。

2.人员组织:一旦启动村(社区)新冠核酸筛查工作,由各镇乡(街道)牵头,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和采样计划表,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为最小单元,有序组织群众(随带身份证,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前往临时采样点采样。企业采样对象排摸和组织,由企业负责协调各镇乡(街道)落实。

(三)采样点准备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三

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不忘认真做好院内的感染防控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把感控工作推到了政治层面的新高度,为充分体现感染防控是贯穿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底线的“三线”思维,做到“四早”,把好防控关,我科自一月至今始终坚持每天参加发热门诊、留观病房早交班,预检分诊(门诊、急诊、儿科)、核酸采样点、呼吸门诊等重点关口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我科始终坚持把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培训工作作为防控工作的前提,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的进行提醒和反复培训;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培训会议要求与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行动,争分夺秒,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方案、流程,并建立感控督导员制度,细化防控措施的监督与落实;在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制度、工作流程、工作预案等共54份:

医院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预案4份;

医院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方案(试行)(含11个附件)、修订第一版(含12个附件)。

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案(试行第二版)(含3个附件);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表(共8个督查表)。

7.放射检查、b超检查、介入手术治疗的清洁与消毒制度、流程共11份。

(二)应对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工作: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进行了几十场次的院感培训,并且仍在持续进行,全员培训人次数不少于一万人次。

1.自今年一月开始,在医院积极响应国家“一省保一市”的号召下,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我院派出的共四批援鄂医疗队进行新冠防控知识培训,并积极组织做好本院新冠疫情的感染防控工作。

2.组织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工作培训,包括各科室医生、护士,实验室检验人员、后勤保障工勤人员、来我院学方案》、《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内容,并于今年五月建立了感控督导员制度,切实落实新冠常态化防控工作,每季度反馈督查工作效果。

(三)深入科室督查防控工作的落实:

1.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隔离留观病区就成为了疫情防控的前所和重点。根据国家不断更新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我科每天参加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的早交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参加我院预检分诊应对疫情的整改和督导;将呼吸门诊与内科门诊分开,单独设置在独立的区域,保证呼吸门诊的患者与其他就诊者分开就诊,严格落实呼吸道隔离。

3.在感控督导员的督导内容中加强对各病区、区域、部门保洁员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的实时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病区、区域、部门的空气质量监督检查,保证开窗通风次数,推进全院各科室空气消毒机的使用和维护监督;加强对平台科室的监督及检查,制定并培训落实放射检查、b超检查、介入诊疗的清洁与消毒制度和流程,操作规程上墙。

(四)应对疫情,加强传染病管理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四

1、按照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理论和实施素质的'要求,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可持续发展人才。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学生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让学生进一步增强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做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与学习科学知识,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三结合。

(一) 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保环境。

1、 绿化、美化、净化学校。

2、形成环境教育的氛围。

(1) 让学生树立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校园更美的环境保护意识,让学生知道地球只有一个,保护地球是人类的职责。

(2) 饲养鸟和金鱼等,知道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从小要保护动物。

(3) 各班学生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等。

(4) 全校师生养成不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大声喧哗等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二) 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1、 有关学科渗透环保教育。有关学科列出相关课目和教育重点,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在学生学习的各门学科中都有所体现,《科学》、《社会与品德》、《综合实践》等学科有许多教学内容本身就是环保科学知识,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掌握这方面知识。

2、专题宣传有关环保法规,加强遵守法规意识,这对学生今后发展有很大好处,学校利用校班会、晨会或有关活动日进行教育。

3、利用“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活动日开展系列专题活动,让学生动手通过文艺、小报、黑板报、制作作品等形成接受教育,并向社会宣传。

4、充分发挥少先队作用,成立群众性组织和各类兴趣小组或志愿者队伍,让有特长学生围绕一些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创作作品,并积极参加各类比赛,使之特长得到发挥和发展。

(三) 加强领导和师资培训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这方面的工作,要把环境保护教育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2、邀请专家来校指导。

3、加强对教师的培训,让教师有环保意识和知识,懂得环保法规,并做学生的榜样。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五

为有效开展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维护我县环境安全,更好地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我局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污染源分布和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数量及装备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监察方法:采用“双随机”抽查,即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完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同步进行监测和监察。

2、监察内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运行(含在线监控设施)及是否达标排放情况;固废(含危废)产生、暂存、管理及处置情况;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执行情况;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等。

3、监察频次:

(1)重点污染源监察:每季度抽查25%重点污染源做为环境监察、监测联合检查对象,对没有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在第四季度全部纳入检查对象,以保障对重点污染源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一般污染源监察:根据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11人),确定20xx年至少要抽查110家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与重点污染源同步抽查30家一般污染源做为联合检查对象。

4、抽查时间: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的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并做好记录。

5、重点污染源名单:

6、一般污染源名单:

根据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每天传送的信息,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督办和动态跟踪监察工作,经审批做环评报告书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月跟踪监察一次;经审批做环评报告表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季度监察一次。

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每月一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在夏、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

列入污染减排项目的企业(名单由主管局污染物控制和核与辐射管理科提供)进行每月一次监察,并填报减排核查报告。

对立案查处的污染源在决定书下达后60日内(废水超标排放被处罚的30日内)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并将后督查情况书面报县主管局规划法制科。

1、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要亮证执法,张贴《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告知书》,现场制作《县环保局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并同步采取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手机拍照等措施固定有关证据,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提出整改要求,所做的有关文书及影像资料移交相应管辖的环境监察分局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2、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清正廉洁,不得违反党纪、政纪和国法。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六

7月28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行督导调研。

调研期间,实地查看了两个中心的实效运转情况,并与两个中心和部分市直进驻单位分管审批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指出,优化发展环境是加速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的重要保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切实把两个中心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打造优环境、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的响亮品牌。强调,要不断提高两个中心建设科学化水平: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项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坚决破除本位主义,决不能为了局部利益、小团体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全局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

认真开展“双减双提”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电子监控体系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办法,全面开展“四难三乱”专项治理活动,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重点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群众评价机制,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两个中心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七

(一)业务指标:

上半年感染病例29例,同比减少2例,感染率,与去年同比持平,菌培送检率,同比增长,感染病例菌培送检率,同比增长,阳性率,同比增长,无菌切口感染率,与去年同比持平。定期开展重点科室空气、物表、手卫生、使用消毒剂的监测6次,普通科室监测2次。全院紫外线灯管监测1次,召开感染控制例会1次。组织感控专业培训4次,食堂感控知识培训1次,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培训1次。

(二)院长工作报告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院长工作报告部署,以十二项新法规为抓手开展“带着问题学法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全员培训活动,以国家感控平台培训课件为背景,采取创新培训模式,目的是使医务人员更全面深刻的了解法规,十二期的培训活动,现已经完成七期。

2、制定了感染病例送检制度及病例漏报制度,并按照执行。

3、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重新与专职收集人员及登记人员签订责任书,对新上岗的登记人员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三)上级文件落实情况:

1、6月11日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血液透析室(中心)等三项省级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黑卫医规发〔2018〕18号)文件要求,落实执行了省手术室、分娩室、血液透析室(中心)三项新法规,并组织自查并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三份。要求科室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各项操作,并落实法规要求的相关事宜,保证重点科室不发生感染暴发,保证医疗安全。

2、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18〕108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自评工作,等待迎检。

(一)组织开展院内感染暴发演练,计划下半年完成。

(二)重新调整口腔科布局流程目前没有完成,下半年将协调各部门完成。

按照感控科工作计划及院长工作报告部署内容继续开展工作

(一)、是对重点科室的感控管理,

(二)、按照新法规重新制定各科室的考核标准及感控管理制度,

(三)、加强切口管理,尤其是无菌切口手术管理

(四)、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存放、打包、分类、收集、交接、转运管理。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八

按照全省环境监察座谈会精神和市环保局重点工作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20xx年将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和污染减排工作为主线,抓好“一个环保专项行动,六个专项检查,两个基础能力建设”。

一个专项行动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

随着环境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倾斜,08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更加紧迫的任务,环保专项行动将时间更提前,形式更具体,任务更艰巨,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一是提高督办力度,落实挂牌时限;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将污染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制定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和时间安排。加大违法企业处罚力度,有效地整治污染,治理松花江流域环境,切实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问题。

六个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定重点污染源,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全市粮食深加工、石油化工、屠宰、酿造、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08年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环境监察工作:

一是排污企业超标排放行为的专项检查

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的部署,08年环境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彻底杜绝企业超标排污。市环境监察支队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条件,积极调动工作,统筹安排,按照重点污染源监察制度,对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污染源重点检查,加强管理。彻底杜绝超标排污企业。

二是对污染减排单位的专项检查

按照污染减排任务目标,做好现场监察任务,促进减排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率和作用率.增强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减排任务中监察系数核定顺利完成,保证监察达标率的准确性,保证监察系数稳定提高。

三是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和减排,要求企业完成在线监测安装任务,督促已经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完成环保验收和联网调试,重点检查其运行效果,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使污染减排工作真正落实在各个排污环节,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加强新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对试运行期间的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2次,严厉打击超期试生产或以试生产为由超标排污现象。

五是排污费征收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通知》精神,制定排污费稽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强化排污费征收。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排除行政干扰,解决少征、漏征、协商收费等问题,提高依法征收水平,促进污染减排。

六是辖区超标锅炉的的专项检查

为加强环保模范城建设,重点整治辖区燃煤小锅炉烟尘超标排放问题,加强现场检查,督促散烧燃煤锅炉型煤改造,提高城区空气质量。

两个基础能力建设

1、污染源动态档案及排污申报核定能力建设

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部署,市环境监察支队抓好市辖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动态档案建设、环境风险隐患动态档案建设。提高排污申报的真实度和准确度。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需要,提高队伍凝聚力、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章建制,理顺关系,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定期召开全市监察工作调度会,部署工作,保证专业报表及时、准确。按照国家标准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要求,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提高装备水平,保证重点工作想到的就能做到。

环境采样员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九

我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针对服务对象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巩固已有行之有效措施基础上,本着“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研究制定了本单位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具体举措。

1、大力加强单位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提速、体制,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单位的标准,规范单位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运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机关。冲破防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力打造绿色服务大通道。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行政适宜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3、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重点落实集中供暖、农民工工资兑现、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的、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落实纠风工作新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利益。

4、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建诚信行业,树诚信形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制度,切实解决言而无信、履约率低问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支持我区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赔偿制。

5、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基本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自行查处的除外)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6、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服务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服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局总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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