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

时间:2023-12-13 15:32:26 作者:字海

每个月结束时,总结工作是一个必要的步骤,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写作思路和灵感。

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

xx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于20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扎实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张家森任组长,副局长蒋道平、支部书记陈兴轩、工会主席蒋绪婷任副组长,马长勤、谭仕文、刘晓琴、杨柳、任忠、刘长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道平兼办公室主任。

二、围绕活动主题。

扎实开展就业服务,切实做到“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1.抓好援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制定了援助计划。我局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详细摸底排查,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扎实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

2.大力宣传。通过在县电视台、开江信息网站、标语20幅、发放宣传资料23600份,出动宣传车到任市火车站和开江汽车站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就业政策和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3.对尚未就业及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援助并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切实做到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三、工作成效。

发放宣传资料23600份,出动专题宣传车一辆,县电视台宣传15天;培训农民工327人;专访援助对象435人,救助帮扶就业困难家庭35户,97人,实现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1人;免费办理和发放《求职登记证明》325本,介绍成功实现就业276人;落实各种补贴18.4万元;开设就业服务维权工作站2个,受理就业维权投诉2起,同时,抓好了民工外出的有序流动,办理民工团体票453张,主要方向是广州、北京、xx。

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就(20xx)107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春节前,区人保局、残联在全区联合开展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对区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通过认真制定援助、落实援助责任、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建立工作小组,制定。

建立由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为组长,区人保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保局、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工作小组,就如何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讨论研究,统一制定我区援助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主题、时间、内容和形式。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保局就业科,对援助月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部门。同时,区人保局、区残联分别对街镇各自所属条线部门作工作布置,并组织予以贯彻落实。

二、实施步骤扎实有序。

(一)认真组织调查摸底。

各街镇社保中心结合帮困送温暖活动,认真组织就业援助员、助残员调查摸底。一是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二是对辖区内上述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入户家访,具体了解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二)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责任到人。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街镇社保中心均搜集了不少于10个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实行边排摸、边安置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认真拟定了援助措施,明确安置时间和岗位去向,为每位援助对象制订了个性化的援助计划,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积极配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的落实,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区残联一方面安排各街镇社区助残员深入就业困难较大的残疾人家庭,确切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为未就业援助对象度身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实施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另一方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特点,梳理、挖掘了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岗位,向未达到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比例的社会用人单位收集残疾人就业岗位,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最大程度的确保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组织其参加合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或定向培训,并帮助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是我区“二个职能部门”步调统一,方案下达后即在本系统作具体布置,协同工作,为全区顺利开展援助月活动奠定了氛围基础;二是在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市民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设置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三是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横幅宣传;四是通过区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这些举措,为我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1月13日,开展了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一是区人保局、区残联、区就业促进会在区人保局大厅联合举办就业援助月主题日专场咨询指导服务活动,同时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二是会同泖港镇人民政府在该镇联合举行送岗位等专项援助仪式,主要内容包括为援助对象送岗位和为大龄无业残疾人提供就业补贴两方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人保局和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泖港镇镇长出席专项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三是我区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在辖区内有针对性的送出一批岗位。主题日当天全区共推出岗位399个,求职登记126人,意向录用和现场录用45人,受理政策咨询192人次。松江电视台、松江报对本次活动作了全程跟踪报道。

三、活动成效。

(二)通过组织街镇残联收集一批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岗位信息,帮助推荐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73名,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56人,为482名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发放就业补贴24.341万元。

(三)通过服务专窗和主题日专场咨询服务活动等形式,受理市民关于就业援助、职业指导、开业指导、社会保障、职技培训、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及残疾人等就业政策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当代青年职业精神和职业技巧》、《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申报须知》等市和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宣传资料800余份。

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于20xx年12月下旬到20xx年1月中旬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黄房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二、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强化宣传。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黄房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开展“四到”活动,确保帮扶到位。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

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

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

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

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四、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援助长效机制。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在建立援助长效机制方面,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设立专门政策咨询窗口,为失业人员长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黄房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33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68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于1月5日组织开展了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重点,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运作,与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强化就业援助政策、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成效明显。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7342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32995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8552人;组织专场招聘会349次,帮助210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093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416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522户,帮助501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97人。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仍没有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作为今后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湖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并全面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鄂州市成立以市委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武汉市、荆州市等地人社部门联合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宜昌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以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湖北省各地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就业援助专题报导,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使援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宜昌市、鄂州市将招聘活动时间、活动主题、举办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个数、主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主要报刊和电视台公开发布;荆州市在当地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解读就业政策,现场答疑支招;恩施州依托建立的“三级联动”网络,通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咸宁市组织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通过上述举措,使就业援助对像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

(三)以入户调查为基础,摸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地紧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劳动者底数和就业动态,不断更新基础电子台帐数据;并在日常建立的就业信息库中重点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武汉、宜昌、黄石、襄阳、孝感、潜江等地对基础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做到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清、家庭状况清、下岗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向清、择业意向清等“六清”,并随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四送”活动为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各地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活动主题,通过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信息;向街道社区下达收集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对援助对象提供职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特别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适配服务,推荐就业等方式,人本服务,使得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得到了有效安置,真正做到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宜昌市、十堰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荆州市针对援助对象不同需求和特点,进家入户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黄冈市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手段,稳定困难人员就业。

(五)以针对性帮扶为推手,重点扶持,努力完善就业援助保障机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指定专人,突出重点,分类帮扶,对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或推荐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二是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实现创业;三是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援助对象类别,积极收集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和妇女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五是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打算。

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在全省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也为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湖北省将已此次活动为开端,按照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切实完善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健全援助长效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跟踪服务,定期了解其就业状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一时未实现就业的特别困难援助对象,要求各地专门建档造册,并分析原因,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为其量身定制就业援助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在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湖北省将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绩效。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工作总结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得到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在市残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密切配合下,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9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人数16人,组织残疾人参加专场招聘会一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31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7人,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3人,帮助5名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

1、加强领导。残疾人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生活、生存之本。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也是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共享文明的重要平台,是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有效形式,更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区残联组成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救援月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加大宣传。通过网络发帖、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3、加强工作协调。区残联积极与市残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共识,工作协调一致。

4、注重服务。为了让部分残疾人实现就业,区残联还采取了定点联系用人单位的办法,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扶,服务到人头,服务到家,让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残联组织送去的`温暖。

1、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需求量还不够广泛。

2、残疾人有自我认识不到位,自认为能力强,因此,需求就业岗位要好,待遇报酬要高。

3、少数用人单位不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害怕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1、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条列的宣传,让全社会都关心帮助扶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力度,让更多的残疾人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做到结合我区用工用人的实际状况,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力求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

3、加大对残疾人的自身教育,帮助残疾人要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社会,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勇做生活的强者。

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

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97人。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仍没有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作为今后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并全面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鄂州市成立以市委常委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武汉市、荆州市等地人社部门联合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宜昌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以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我省各地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就业援助专题报导,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使援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宜昌市、鄂州市将招聘活动时间、活动主题、举办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个数、主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主要报刊和电视台公开发布;荆州市在当地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解读就业政策,现场答疑支招;恩施州依托建立的“三级联动”网络,通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咸宁市组织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通过上述举措,使就业援助对像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

(三)以入户调查为基础,摸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孝感、潜江等地对基础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做到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清、家庭状况清、下岗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向清、择业意向清等“六清”,并随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四送”活动为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各地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活动主题,通过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信息;向街道社区下达收集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对援助对象提供职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特别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适配服务,推荐就业等方式,人本服务,使得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得到了有效安置,真正做到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宜昌市、十堰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荆州市针对援助对象不同需求和特点,进家入户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黄冈市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手段,稳定困难人员就业。

(五)以针对性帮扶为推手,重点扶持,努力完善就业援助保障机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指定专人,突出重点,分类帮扶,对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或推荐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二是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实现创业;三是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援助对象类别,积极收集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和妇女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五是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打算。

落实责任,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在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我省将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绩效。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总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残联19日召开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全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是“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目标是“宣传到位、走访到位、帮扶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信长星指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守牢民生底线基本要求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就业援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服务,并在总结就业援助月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常规化、长效化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帮扶、精准帮扶。

信长星要求,搞好就业援助月活动,一是要落实和完善帮扶政策,地方要在细化政策、整合政策、发挥政策综合效应以及宣传政策上下功夫;二是要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针对其具体困难,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扶措施。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有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援助月活动。

他强调,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要适应新情况,有效运用互联网+等新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

程凯要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要在真情扶助上下功夫,走到未就业残疾人身边,想方设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积累经验,完善制度,形成残疾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全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实名登记,掌握就业需求;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在此基础上,开展跟踪问效,搞好后续援助服务。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近10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170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特别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力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已经成为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一个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20xx年8月—10月。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各镇街、社区(村)通过对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同时,充分结合《关于加强北辰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门槛低、有保障的社区服务型岗位。

(三)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区人社局指导镇街、社区为援助对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匹配专业方向,提供精准的见习岗位信息。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通过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就业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徐劳就管〔xxxx〕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

(一)组织摸底调查。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应夯实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这一基础性工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家庭状况清、援助需求清、参保情况清、政策享受清。

(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对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培训意愿、求职意向要重点摸清,为援助对象铺好路,架好桥。

(三)困难群体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掌握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要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及家庭生活等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涉及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建立“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台帐,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对回访中发现的再失业人员纳入日常援助计划中,并重新调整援助方案,及时进行帮扶。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按月进行跟踪走访,将走访内容记录完整,根据走访信息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技能培训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摸清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实际需求,根据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和培训意愿,积极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就业超市”进社区活动,把最新的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推送给就业援助对象。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让就业困难群体能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援助服务,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落实各项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申报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岗位补贴。

(七)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电子屏、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就业政策。

(八)认真总结上报。要重点总结在帮扶困难群体中的就业援助工作亮点方法,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区人社局将适时通报推广。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按照20x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真正把就业援助落到实处。

2022年8月-10月。

(三)各县区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就业更充分。失业人员失业周期明显缩短,重点援助对象接受“12333”式就业服务比例和就业比例明显提高。

(四)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一本”工作台账。各县区通过走访摸排、联系对接、数据比对等,最大程度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名单。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动态掌握个人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

(二)募集“一批”援助岗位。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批管理类、技术类的见习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征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征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创设一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类城乡公益性岗位。

(三)建立“一批”援助基地。根据三类重点援助对象结构特点,遴选一批有社会责任感、愿意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门岗位的劳动密集型、家政服务类企业,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结合重点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遴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基地,通过短期培训提高重点援助对象就业能力。选择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比重,增强岗位吸引力,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课程;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五)开展“一系列”送岗活动。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向援助对象推送岗位信息,为援助对象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介。搭建流动招聘平台,用活“就业大篷车”“就业驿站”等传统方式和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模式,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活动期间,各县区每2周面向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更多合适就业岗位。

(六)落实“一揽子”援助政策。向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事关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动企业与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结对,组织人社系统干部与就业援助对象结对,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和针对性就业服务,促进重点援助对象更好就业。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服务专项宣传,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

(四)强化情况调度。活动期内,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两调度”,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5日、30日前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并于10月26日前全面总结报送活动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各县区8月26日第一次报送“暖心活动”统计表时,同步报送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社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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