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销合同详细 购销合同样本(实用10篇)

时间:2023-10-04 10:59:25 作者:笔砚 2023年购销合同详细 购销合同样本(实用10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购销合同详细篇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及价格

1、标的

2、上述货物生产制造厂商为_______,产地为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卖方是代理商的,承诺向甲方提供代理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4、结算条款:

(1)货到开箱检验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元;安装完毕经质量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余款____%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如有)后付清。

(2)结算方式:卖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卖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买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卖方账户的

果。

(3)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货物包装

1、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_____种技术与质量标准:

(1)按同类货物国家标准;

(2)按同类货物部颁标准;

(3)按同类货物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_____所约定标准执行;

(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2、有关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与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执行:___________。

3、货物包装:

(1)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

用图示。

(2)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三、运输、交付、开箱检验、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交货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卖双方联系人:

(1)买方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2)卖方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3、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合同制定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或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卖方应派其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卖方自动接收。

5、若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损毁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代为保管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_____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因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的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____________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买卖双方签署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卖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损毁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买方。

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9、在货物安装过程中或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或功能等其他问题与约定不符的,买方可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免费修理、更换以上货物,直至安装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修与维修

1、卖方对于货物向买方提供的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签署的第二条起的_____个月。

2、保修期内,卖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以上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可以使用买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卖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在____小时内赶赴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

3、在保修期满前三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三个月。

4、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卖方予以承担。卖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买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买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卖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赔偿费用,买方有权在保修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

五、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卖方除应支付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特别是且不仅限于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损失)。

除合同,买方由此解除合同的,卖方应收到买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按该批货物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买方为该批货物已支付的货款。

3、买方接受卖方的供货并不免除卖方对货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卖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货物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买方因过错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经卖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在买方场所,卖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买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买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可直接在买方应付款中扣除。

6、买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卖方所有人员、货物必须在买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若不撤离,造成买方任何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买方没有保管该货物的义务和责任。

7、若同批货物在抽检时或其他方式验收时或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比例达到5%或5%以上的,则该批货物视为整体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或有权解除合同。

8、若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导致买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概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9、卖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买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部承担。如发现第三人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则买方应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按法律程序采取*措施。

10、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可继续向卖方追偿,买方违约时,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违约金。

11、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六、不可抗力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其他

1、买卖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__%向合同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2、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4、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卖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税号:

签订日期:

期:年

附件:

年月日月日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税号:签订日

购销合同详细篇二

设备购销在现代企业运作方面是不可或缺的,对于设备购销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购销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_2__天通知乙方。

4.交货时间: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

第五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 1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空调设备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注:本报价含税票(含物价款、安装、调试、检测、服务费、配套费)等一切费用。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 需方工地现场 。

四、空调设备接收及验收标准

1、需方应在接到我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当空调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时,2小时内组织验收及设备接 收工作。

2、验收标准按照奥克斯企业标准,验收工作由需方现场代表与供方代表共同执行。

五、供方安装时水电费用由需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付 50% 预付定金 (大写 )整,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大写 : ) 元整。

七、支付方式

汇款 现金

八、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泥石流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10日,供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需方责任:

1)、需方定购的物品规格、型号不得任意退换,如需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泥石流等)要求退换,则赔偿退还物品总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如为以下情况之一者,全额赔偿:

a、根据需方特殊要求特制的产品;

b、产品已经损坏或配件不全;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供方 1 份,需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在有效期限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三.交货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五.交货地点:承德县金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院内

七.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否则扣除5%余款,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详细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详细篇四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金红宝甜瓜种子购销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种的具体数量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总金额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调运种子时供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种子检验报告”。

2、需方收到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供需双方对移交的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单位)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复合膜编织袋,30kg/袋: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供方负责种子交货前的运输及贮存安全。因运输或贮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3、发运方式及费用负担:发运方式由需方确定,供方可代办或协助办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需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接收种子,并及时检验。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故拒收货物,需方除负责赔偿供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供方偿付无故拒收部分货值的20%的违约金。

2、如需方无故延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应付款项成分之壹点柒的滞纳金。

3、供方提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数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负责赔偿需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部分货值20%的违约金。

九、“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可委托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对所供需双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样品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付担。同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若需方检测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将货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内提供相同数量、初检合格的种子,如供方确实不能提供合格种子,则在6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应对其所出售种子的质量负责,如供方所供种子在大田种植时出现纯度超标现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赴现场鉴定,若双方无法就现场情况达成一致,则以扦取的封存样送交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鉴定;如供方所供种子纯度确实不到约定标准,供方应赔偿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亩用种量按3公斤计。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购销合同详细篇五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详细篇六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购销合同详细篇七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由甲方承担一定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进货通知发出后,甲方必须积极组织发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涨价,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甲方积极销售,把甲方所有的产品在销售处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乙方购进的产品如销售不畅,可随时调换本品牌其他系列的产品或者按原价办理退货。

二、结算方式:以实销为准,每月20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货品名称、系列: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乙方优先甲方续约,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详细篇八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二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四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详细篇九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 )项执行: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 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购销合同详细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二、合同金额(大写):币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为含增值税发票金额。

三、交货日期:自付款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四、交提货地点:甲方生产车间。

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六、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按按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验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事项: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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