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9 05:11:43 作者: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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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结

简报一: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召开全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提升寮步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镇委委员钟应基出席了会议。会上,镇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了6月份以来全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分享整治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最后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钟应基在讲话中强调,要找准短板、促进提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联动、加大投入、保障实效,确保寮步镇创文工作持续升温,顺利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据了解,寮步镇积极落实市、镇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接下来寮步镇将继续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简报二:

4月19日,副镇长王继宏在大邱庄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主持召开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会议,就贯彻大邱庄镇党委政府环境治理要求,及时处理镇党委政府向村街群众征求到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落实。大邱庄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巨涛、分管负责人以及镇市容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近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部署,就目前我镇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是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扫保频次,提升保洁水平。二是要强化扬尘治理,把机械车辆用足,加大湿扫和喷雾作业,防治道路扬尘。三是要强化市容执法力度。把打击马路烧烤、焚烧垃圾、治理占路摆卖等作为工作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与会人员集体乘车对镇区各主要道路市容环境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提出了解决措施。

简报三:

3月19日,静海县召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县长蔺雪峰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副指挥长张现民部署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蔺雪峰指出,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重要举措;是为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工作推动落实,加快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整合,建立落实权责统一、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乡镇综合执法服务工作体系。要夯实基础工作,建好队伍、搞好培训、严格把关、合力推进,确保开局一炮打响。要强化协调、合作、指导,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顺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要组建一支沉得到底、够得着边、群众满意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成为维护一方环境秩序的中坚力量。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蔺雪峰强调,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事关民计民生,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推动落实。要把做好农村坑塘治理、脏乱死角清理、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等工作纳入到综合整治活动中,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压死责任,严把进度,卡死时限,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收到实效,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静海建设。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任城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整治。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为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油榨街、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南台路延长线及其他街巷。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占道经营。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沿街经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一律入店经营。

(二)违法建(构)筑物。违法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一律予以依法拆除。

(三)无照无证经营站点。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站、木材加工经营点、修理点等,必须在规定的自行整改时限内搬至城市规划区以外经营。

(四)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三、整治时间。

所有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于9月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四、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取缔,或者强制拆除。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8月29日。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

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

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

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

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

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

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

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

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

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

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

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

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

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1、时间:20xx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xx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结

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农办(农业局)积极行动,强化领导,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改观。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明晰思路。

一是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按照先净化后美化,先实用后美观,先卫生后文明,先治理后管理的思路,利用3年时间,分批打造三条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美丽乡村示范线路,29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申报储备三条示范线路项目97项,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打造。为迎接好今年五一前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流动现场观摩会,按照县委县、县政府率先打造东部示范线路的要求,我们对东部示范线路又作了进一步谋划,从规划设计、沿途绿化、节点打造、环境提升、示范点建设五个方面确定了建设项目50项。

二是分类指导,明确工作思路。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社区建设村、拟合并建设社区村和文化生态保留村三个层面梯次推进,社区建设村按照示范社区建设标准进行配套完善提升,拟合并建设社区村,根据基本生产生活需要进行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及净化、绿化、美化、文化等“四通四化”建设,打造“一点一街”不再进行大的基础投入,文化、旅游和产业特色需保留村,高标准规划设计,按照“一村一景、一村一特、一村一品”模式,分期分批打造。

三是科学规划,搞好顶层设计。按照“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理念,加快构建“县城-中心镇-特色镇-中心社区-特色村”梯次衔接的空间结构体系,尽快形成“覆盖全县、统筹兼顾、层次分明、彰显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传统古村落保护协调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确保整治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范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当前农村的一件大事,我们通过开展一事一议,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交给群众,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指导帮助农民开展桌有成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好家园。我们计划3月中旬召开一事一议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

二是加快镇驻地立面改造。镇驻地国道两侧、主要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工程,是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整体规划,体现地方特色要求,各镇都在聘请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对镇驻地立面改造进行整体规划,找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先试验观效果,后铺开全面改造。

三是加快镇村绿化进度。镇村绿化是当前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首要工作。镇驻地绿化,我们把开展镇驻地绿化作为提升小城镇知名度和竞争力,树立品牌和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结合小城镇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行乔灌花草科学配置,立体多层次绿化,形成一批绿化景观和绿色长廊。村庄绿化,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闲散地,见缝插绿,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庭院、街道、景点绿化相融合。在树种选择品种配置上,做到随形就势,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对主要街道、校园、广场等绿化,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村委会统一组织,村民出工营造;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提昌群众自觉栽植。争取3月份绿化工作全面完工。

四是加大向上争力度。农办(农业局)始终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重点手段。向市农办争取了三个项目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已上报7个项目,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举措,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功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线路示范点,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经验做出贡献。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区“4·26”交通事故及天祝县“6·14”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全方位排查整改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全面助力创城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道安委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条措施”,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武装部长刘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扫清管控盲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配套文件,检视整改镇村班子成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督促本辖区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今年以来省、市、区督查检查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从严落实“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一室”建设和交通劝导工作,组织辖区共享共管人员、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村组,将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2次。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通过常态化交通劝导和联合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电动车、农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使用交通工具、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随意变道或停靠、酒驾醉驾等交通乱象。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续深化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车让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创建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人按期检验(报废)、审验(换证)。对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策略和整治时间,由以往每周集中行动转变为每日高密度、高频次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密集整治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升工作实效。要坚决落实酒驾醉驾查处“七个一律”,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进创城工作,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着力推进“一难两乱”整治和电动车挂牌管理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镇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要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三)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改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镇交管站要深入推进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隐患治理任务;要发挥治超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常态化进行“安全带和动态监控”两个专项检查;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车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佩戴头盔,对工程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彻底整治环卫车辆随意变道、停靠、逆行、超速等问题隐患。金河九年制学校要加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主动协助政府依法取缔、适时搬迁辖区道路存在的马路市场,整治整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要加强对电动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杜绝销售非标产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规范和加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并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凡因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及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发现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农场、工地、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牢固树立“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交通劝导员、各岗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情况、安全运输内部检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带使用落实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单位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4.应急管理方面。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

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学安排交通劝导勤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村将每月交通劝导勤务计划于当月2号前报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镇交管站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铁西区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四化”建设工作水平。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居民爱护城乡环境意识,结合我区城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化”建设为重点,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增强市民城乡环境意识,切实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城乡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铁西、幸福铁西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整治活动涵盖全区。

12。

个街道办事处。

(55。

个社区和。

7

个行政村。

)

在整治活动中要逐一社区(村)推进,要达到整治一个社区(村),见效一个社区(村),管好一个社区(村)。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全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铁西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

副组长:王鹏林。

副区长。

员:樊。

区城建局局长。

付云峰。

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劲阳。

区教育局局长。

孙晓峰。

区财政局局长。

石丽娟。

区文体局局长。

关士军。

区农发局局长。

繁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印有斌。

启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八家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立铭。

共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笠。

新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北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永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胜群。

大陆街道办事处主任。

永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玉伟。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富强。

区环卫处主任。

李兴海。

区绿化处主任。

永乐公园主任。

刘洋洋。

高铁管理中心主任。

马兆利。

区公厕管理所主任。

添亿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负责本方案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樊强(兼),办公室副主任陈丹(兼)、刘桂芳(兼)。

召开区、街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迅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限、标准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区城建局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方式,逐一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列入综合考评,并以简报形式将检查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负责铁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协调、监督及检查工作。对各街道清理私搭乱建后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和硬铺装建设。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1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

负责加强农贸大厅、占道市场管理;负责非法占道市场、拆扒地块的看护工作,杜绝卫生死角;组织清理社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公共设施、乱堆乱放及饲养家禽等违规行为。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严格履行《鞍山市铁西区立山区社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合同书》内的工作职责。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负责主次干线街巷路清扫工作;

坚持早扫制度,加强道路尘土处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主次支路及街巷路沿线违规小广告的日常清理工作。

2

负责及时清运。

7

个行政村垃圾清运,合理布局垃圾转运点。

1

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毁坏公共设施及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整顿。

2

负责清理各种违规占道流动经营摊贩,对以音响喇叭等叫卖招揽生意的行为进行整治。

3

依法限制和根除小广告信息源。

负责整治。

7

个行政村河道内积存垃圾,确保河道畅通。

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资金保障工作。

负责整治中小学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

负责对需要安装健身器材的社区提供所需设备。

负责清理责任区各类乔灌木及草坪内白色垃圾工作,及时处理死树和险树,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此外,永乐公园、公厕管理所、高铁管理中心等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各自卫生清扫保洁和各种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来抓,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此次整治行动收到切实成效。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的发动辖区单位和社区(村)居民积极加入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提高他们参与意识和城乡环境保护意识。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区城建局将对各单位的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在区卫生简报上通报。各单位要建立自检自查小组,安排专人对整治行动及平时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真正实现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城乡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环境综合的整治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关注城镇建设管理,呵护苦竹美好家园!近几年,在您们的大力支持下,城镇建设迅猛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广大居民是城镇环境的建设者、培育者,同时也是城镇环境的受益者,正是有了您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我们的城镇形象才会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镇美。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城管大会战”活动,自觉遵守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增强社会公德心和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特此乡党委、政府向全体居民提出以下要求:

1、积极开展门前“三包”(包清洁、包卫生、包秩序)工作,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堆乱摆杂物、不乱钉乱挂物品、不乱搭乱建棚房、不乱立乱设广告牌、不乱贴乱画传单、不乱扔乱倒垃圾。

2、生活垃圾和污物要向定点的垃圾箱内倾倒。翻新临街房屋,统一建成仿古风格,保证墙体整齐划一,产生建筑垃圾的住户要主动同村委会、乡城建办联系,缴纳一定费用,以便及时清运。

3、所有临街面经营户,不要出店经营、不要放置广告箱和广告牌。

4、要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争当保护整洁家园的卫士。

5、乡城建办、苦竹口村委会在日常巡查中,凡发现出店出市场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乱装乱放的,一律对当事人提出训诫并处罚款壹佰元。

6、环卫费标准:

理发:240.00元餐馆:360.00元住户:60.00元。

一般经营店:120.00元卤菜:240.00元。

早点(含拉面):360.00元副食:240.00元。

机电修理:240.00元摩托修理:240.00元。

废品回收:500.00元。

城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政府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向“脏、乱、差”宣战,同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共建和谐文明新家园!请您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整治活动中去,同心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为把苦竹建设成生态之乡、宜居之乡、旅游之乡、富裕之乡、平安之乡作出更大贡献!

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城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那么你知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怎么写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供你参考。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

20xx年x月x日。

市民朋友们:

关注城市建设管理,呵护我们共同家园。我们在相继取得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重大成果之后,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在此,永安镇党委、政府向对广大居民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市、县总体部署,我镇决定在全城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此次整治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201*年底结束。城市综合整治内容较多,情况复杂,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广泛参与,为创建清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为此,我镇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号召:

一、杜绝“十乱”行为。不乱摆摊设点,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乱倾乱倒、乱张乱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二、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践踏绿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损坏市政环卫设施,爱护公共健身器材和桌凳。

三、经营户要规范户外广告、店牌设置,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每月至少对门窗、店牌清洗一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必须拆除,经批准设置的要减量;店牌要做到一店一牌,规格统一,内容规范。倾倒污水要进入下水道,搞好门前“三包四责”。

四、洗车场要按照规划设置和审批,不得随意排放污水。

五、烧肉摊点要自觉接受规范管理,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区造成污染。

六、“五小店”(小旅店、小美容理发店、小饮食店、小副食店、小摊点)要做到合法经营,做好店堂卫生规范和门前“三包四责”,不乱堆乱放和乱倾乱倒。

七、居民户要积极参与整治。定时清洗门窗,清扫雨篷、雨板、阳台、楼梯间垃圾,清除“牛皮癣”。每天按时将生活垃圾提出户外,并放在规定位置。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

八、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热情为整治行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对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

20xx年x月x日。

广大居民朋友们:

关注城镇建设管理,呵护苦竹美好家园!近几年,在您们的大力支持下,城镇建设迅猛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广大居民是城镇环境的建设者、培育者,同时也是城镇环境的受益者,正是有了您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我们的城镇形象才会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镇美。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城管大会战”活动,自觉遵守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增强社会公德心和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特此乡党委、政府向全体居民提出以下要求:

1、积极开展门前“三包”(包清洁、包卫生、包秩序)工作,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堆乱摆杂物、不乱钉乱挂物品、不乱搭乱建棚房、不乱立乱设广告牌、不乱贴乱画传单、不乱扔乱倒垃圾。

2、生活垃圾和污物要向定点的垃圾箱内倾倒。翻新临街房屋,统一建成仿古风格,保证墙体整齐划一,产生建筑垃圾的住户要主动同村委会、乡城建办联系,缴纳一定费用,以便及时清运。

3、所有临街面经营户,不要出店经营、不要放置广告箱和广告牌。

4、要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争当保护整洁家园的卫士。

5、乡城建办、苦竹口村委会在日常巡查中,凡发现出店出市场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乱装乱放的,一律对当事人提出训诫并处罚款壹佰元。

6、环卫费标准:

理发:240.00元餐馆:360.00元住户:60.00元。

一般经营店:120.00元卤菜:240.00元。

早点(含拉面):360.00元副食:240.00元。

机电修理:240.00元摩托修理:240.00元。

废品回收:500.00元。

城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政府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向“脏、乱、差”宣战,同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共建和谐文明新家园!请您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整治活动中去,同心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为把苦竹建设成生态之乡、宜居之乡、旅游之乡、富裕之乡、平安之乡作出更大贡献!

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结

为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清洁、文明有序的城市面貌,七里河区城管局聚焦区域管理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先主干道、重点区域,后次干道、支路的原则,采取不定时与错时整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乱停乱放、乱贴乱挂、渣土车道路遗撒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全面规范辖区市容秩序,进一步提升全区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环境。

开展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规范辖区内停车秩序。按照宣传教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围绕车流量密集的机车厂一区菜市场、小南街、建西西路、s136等路段,对于影响市民出行的违规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进行拖移,引导广大商户市民自觉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做到规范停放、有序排列,为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全面查处店外经营违规行为,劝导沿街商户进店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西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向商户普及宣传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劝导商户将出店经营物品搬进店内,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以暂扣出店物品等措施,确保店铺门前整洁有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导致学校周边卫生恶化、道路拥挤的`行为,执法人员采取定时蹲点、迅速行动的方式,依法严管重清,有效维护校园周边区域的市容秩序。

开展渣土车辆清查整治行动,加强区域内渣土车辆的日常监管和相关查证,并对污染道路,拉运扬尘等行为测量取证,进行处罚,要求辖区内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上路,确保不遗撒,不带泥上路,及时保障辖区城市道路环境干净整洁。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为主、暂扣处罚为辅的方式,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中,共清理流动摊点50余处、乱堆放杂物30处;规范店外经营80多处、乱停放非机动车30起;清理拆除乱张贴的户外广告、横幅条幅、电子屏等80余起;暂扣渣土车准运证、排放证、机动车行驶证10余。

七里河城管局将持续加强全域市容市貌管理,强化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不松懈、问题不反弹,切实维护市容市貌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为确保卫生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镇环境卫生综合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各村、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相应成立了由村委会主任或部门一把手任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环境卫生规章制度,配备卫生专干,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地域目标“谁管辖,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每项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时限、有专人抓,有效推动了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镇每年拨出专款,专门成立环卫小组,负责镇区主要道路的清洁工作。各村也专门成立了环卫工作队伍,负责做好所在村的垃圾清运和巷道的保洁工作。同时,镇每年组织一次环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环卫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今年来,我镇一如既往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征订《人之初》杂志以及《除四害基本知识小册子》等,通过各种形式发放至村、卫生院、防疫站、村卫生室、中小学校和群众手中,同时结合灾后的除四害工作,在镇有线电视台播放除四害宣传片,出版健康知识宣传栏,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卫生基本常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从而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组织水尾溪沿途各村对水尾溪进行清淤、竣深,有效解决了水尾溪雨季积水严重、污水四溢的问题,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积极推进镇通村供水工程建设,目前,全镇各村全部实现通水到村,群众饮水脏、饮水不卫生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xx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xx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xx!

xx。

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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