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汇总8篇)

时间:2023-10-14 17:52:09 作者:翰墨 最新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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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一

在《否定的辩证法》的序言中,阿多尔诺明确地提出,哲学任务就是要解决具体化的问题。阿多尔诺提出这一任务也是为了深化霍克海默创建的批判理论。霍克海默在《社会哲学的现状和社会研究所的任务》一文中明确地提出,社会哲学的最终目标是:“对人类命运的兴衰作出哲学的解释,然而,人类的命运不仅仅指个体的,也指一个共同体的成员的。”霍克海默认为,对于这个课题,从康德的批判哲学、黑格尔的现象学到新康德主义、柏格森、叔本华等现代生命哲学,已经作过许多的研究,苏联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卢卡奇等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作过许多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因专注于形而上学的建构,满足于精神上、形式上的描述,因而常常是流于抽象,并没有进人到人的现实生活、人的行为活动中,通过对现存社会的批判而走向哲学的具体。为了消除哲学史上的这一弊端,社会哲学必须重建马克思的辩证法,批判以笛卡尔为代表的传统哲学的理性观,建立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方法的辩证理性观。这种辩证理性观,就是批判理论的内核。从这一观点出发,霍克海默在《批判理论》中,从理论和实践的多元结构关系上阐明了他所提出的辩证理性观的内容,却没有对辩证理性观的哲学思维形式本身加以说明。阿多尔诺的《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贡献,就在于从辩证法自身的批判性和否定性中揭示辩证法的.思维形式,阐发辩证法的哲学性质。由此决定,阿多尔诺的《否定的辩证法》就成为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建构中极其关键的一环。鉴于此,本文从批判理论的辩证思维形式建构视角来审视阿多尔诺的《否定的辩证法》,阐明这部著作在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方面的贡献。

一、辩证法与具体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1872年第二版跋》中,把具体性作为他的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分水岭。在他那里,辩证法的具体性,既有方法论的意义,也有存在论的意义。所谓方法论的意义,讲的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这一方面,马克思强调存在是思维的根据,思维只有抓住了存在,才能获得具体性。这就是他所说的:“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所谓存在论的意义,讲的是以否定的或批判的形式揭示出来的事物本身的矛盾运动。在这一方面,马克思强调:‘瓣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然而,不论是方法论的意义,还是存在论的意义,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具体性都是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具体性的根基。

二、否定与思维的具体性

在建立具体的思维形式上,阿多尔诺批判了同一性的思维形式,阐发了非同一性的思维形式。

在阿多尔诺那里,同一性的思维形式,指的是传统哲学的思维形式。这种思维形式的基本特点,就是强调“概念的自给自足性”,否认非概念的哲学意义,它的最高的哲学形式就是以纯概念的形式,或者说,是以“因果性设定形式逻辑的原则”构造起来的形而上学。阿多尔诺认为,这样一种形而上学,就是“设定无矛盾性,即赤裸裸的同一性的原则”。与这种同一性的思维形式不同,非同一性的思维形式遵循的是矛盾原则,即“倾向于不同一的东西”的原则。从这一观点出发,阿多尔诺把是否承认矛盾的必然性作为划分同一性和非同一性思维形式的标准。阿多尔诺认为,同一性的思维形式也谈论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矛盾对于推动理性发展的作用,但是,这种思维形式在根本上是排斥矛盾、鄙视矛盾、否定矛盾的必然性的,它的最终目的是消除理性中的矛盾。康德的二律背反可以看作是这一思维形式的模型。在批判康德的二律背反时,阿多尔诺特别指出:“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存在非常强烈的动因,但它们与矛盾必然性的思想根本不相融合,而理性则与这些矛盾缠绕在一起。因为如果确实存在一个十分严格意义上的必然性,那么,正如康德本人曾经尝试解决二律背反那样―我已经向你们指出他的这个基本思想―企图解决二律背反是根本不可能的。

三、实践批判与理论批判

在解决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问题上,阿多尔诺以具体的思维形式重新阐发了理论和实践本身所具有的批判性。

如果说建立具体的思维形式是阿多尔诺对辩证法所作的认识论意义的改造,那么,解决理论和实践统一问题,是阿多尔诺对辩证法所作的存在论意义的改造。在这一方面,阿多尔诺是通过批判柯尔施和卢卡奇的总体性范畴而实现的。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二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6]萨特:《辩证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5页。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三

二战以后,萨特转向马克思主义,树起了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中存在着“人学空场”,因而,他企图构建起所谓“人学辩证法”的思想体系,用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然而,由于萨特是基于存在主义的立场上探讨个体的人的所谓“总体化”。所以,它即不能取代历史唯物主义也不可能对马克思主义作出真正的“补充”。严格地说,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但是,在人类思想史上,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展开了从社会历史走向个人的思维线索的话,那么,萨特则是第一个试图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展开从个人走向社会历史的思维线索。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认真研究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很有必要的。本文试图通过对萨特“人学辩证法”的介绍来把握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思维走向。

一.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7]在他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四

伴随着当代哲学自我意识和自我理解的深刻变化,应当立足于人的`生命本性和生活活动来理解辩证法,真正敞开辩证法的人学价值意蕴.从这种理解出发,才能真切领悟马克思辩证法所昭示的内在超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旨趣,才会发现辩证法对人的生命的辩证理解,为当代人走出生命的知性对立,超越存在的焦虑,获得存在的勇气,提供可贵的精神价值.

作者:庞立生韩秋红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刊名:唯实英文刊名:truthsandfacts年,卷(期):“”(5)分类号:b024关键词:生命生存辩证法人学价值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五

班主任工作论文:浅谈班主任工作的辩证法

吴虎谦

合浦县石康中学广西北海536100

说到理论,最为高层建瓴者,就是哲学道理了,笔者在班主任工作中体会到,对问题的处理如果仅就事论事,未必找到好办法,如能上升到哲学理论高度,复杂问题可以简单化。哲学理论中,辩证法用得较为普遍。辩证法的理论包括全面、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

1教师要用全面的观点,分析事物和看待学生

全面的观点,要求我们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有这样一则故事,母亲问五岁的儿子:“如果妈妈和你在一起出去玩,我们都渴了,又没有带水,你的书包里恰有两个苹果,你会怎么作?”儿子想了一会,高兴地说:“我会把两个苹果都咬上一口。”母亲很失望,本想像有父母那样,将孩子训斥开导一番,然后再教孩子应该怎么做,可就在话即将出口的那一刻,她突然改变了主意,摸摸儿子还微笑着的脸蛋,温柔地问:“能告诉妈妈,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吗?”“因为我尝后就知道哪个甜,我想把最甜的那个给妈妈!”妈妈感动得满眼泪花。一个调皮的`孩子的有捣蛋的一面,可不能因为这一面儿抹杀了他纯真的心。学生也一样,每一个学生都有其优缺点,对平时表现好的学生,当然要给予肯定,鼓励,但不要忘了及时发现指出其缺点、落后的方面,并帮助改正;对所谓的“后进生”,除了帮其改正错误外,更多的是要挖掘其闪光点加以表扬,激励其努力向上。我曾遇到这样一位学生,平时迟到、早退、破坏公物,是班中的“众恶”,但在一次清理学校水沟的劳动中,当其他同学面对一堆臭淤泥或束手无策,或刻意回避时,他一马当先,硬是用铲一铲一铲地处理完那堆淤泥,大家尴尬极了。因此,我们不论对待什么类型的学生,都不能片面地评价。班集体、老师也不例外,当我们取得进步时,别忘了不足,当我们处于逆境中,要看到光明的前途,自身的优势。

2分析事物的内部矛盾,找出最佳的解决办法

事物内部,事物之间都充满了联系,要求我们在看问题、办事情时坚持联系的观点。个人是集体中的一部分,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其成长离不开集体。就如雷锋所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和能永不干涸。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个人应服从集体,将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校应的文艺汇演前,负责大合唱领唱的三位女同学因意见不同,一人扬言退出。如果真是这样,那合唱将受到影响。因此,我找到她,晓之以理:一个人不参演还可以找其他人代替,但参与其中能分享集中的荣誉,否则,脱离集体,可能会弄到无地自容。她接受了劝告,回去参演,取得好名次。处理部分与整体的联系外,因果联系也是一种重要的联系。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学生犯错误,作出过急行为等,班主任要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所谓“事出有因”,学生辍学了,是自身原因,还是家庭原因,抑或人际关系,还是多因促成一果?一定要弄清原委,处理一件事情除了查明原因外,还要预料做一件事的结果。对班里的盗窃行为,大家都很愤慨,但未找到证据证据之前,不能轻举妄动。前两年我所带的班级发生了一件事:一同学钱包被偷了,在追查之下,一同学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偷的,可是决定通知家长来批评教育时,她却赌气要跳楼。为此,我决定先让大家静下来,让调查暂停,否则,如出人命,后果不堪设想,后来经过深入调查,事情的真相大白:钱不是她偷的,她只是想让此事尽快了结,以免影响大家的备考。

3根据事物变化发展的趋势,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

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班主任应根据事物变化发展的趋势决定对策,不能总是老一套,平时要多深入了解,学生出现各种异常情况,有的学生成绩下降,表现不好,有的学生家庭出现困难,想退学等等思想情况。如果视而不见,麻痹大意,酿成大错就悔之晚矣。对暂时落后的学生,我们作了足够的耐心教育之外,要注意多鼓励学生,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对他们的闪光点,哪怕是一点点也要加以肯定表扬,以促进其转化。把发展的观点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才能把工作做好。

事物都是矛盾体,事物内部、事物之间都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双方既相互联系,又各具特点,地位不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传统上我们把优点明显的学生称为好学生,把缺点明显的学生称为差生,但在一定条件下,好生也可能变差,差生也可以转化为好学生。自由与纪律是一对矛盾,有人认为,守纪律就没有了自由,实际上,强调纪律可以保证自由。给学生一定自由可提高他们守纪的积极性,使班集体充满活力,不至一潭死水。班主任工作千头万绪,有的班主任为了省心,用同一办法对待不同的学生和事件,搞一刀切,是不妥的。矛盾是有特殊性,对待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只有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收到好效果,对待不同事物也只有根据事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处理,才是好办法。在班主任工作中,抓学生的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就是重点、娱乐、劳动、思想教育等都是为了学生的成长,班主任工作要有头绪,有轻重缓急,工作有的放矢,才能把班主任工作做好。

综上所述,笔者在班主任的工作中,对辩证法运用的一些体会。当然工作方法只是一个方面,而工作态度要积极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班主任要热爱教育,平时做到关心、热爱学生,养成良好的心态,那么,班主任工作就会越做越好。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六

1、生活中无所不有,人们绝不会放弃生活。

2、尽管自己选择的使命是美丽的、崇高的和神圣的,但责任太沉重了,到头来被重负压得粉碎。回首往事,就象从失恋中解脱出来得斯旺所说:“真想不到我为一个对我不和适的女人而糟蹋了一生。

3、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欲望。

4、真想不到我为一个对我不和适的女人而糟蹋了一生。

5、我自称是受百姓拥护的救星,其实私下里为了我自己得救。

6、而这一感情究竟能持续多久,不应受到感情以外的因素,诸如法律的干扰。

7、他比我大两岁—他从这两年中已赚到不少好处。

8、内心贫乏和感到自己无用,促使我抓住英雄主义舍不得放下。

9、我是在书堆中开始我的生活的,就象毫无疑问地也要在书堆中结束我的生命一样。

10、把艺术作品看作超验的成果,以为每件作品的产生都有益于世人。

11、在我们之间存在着必要的爱情;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需要偶然的爱情。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七

一、三种文学本质观

关于文学本质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三类:规律型、结构型、价值型。规律型认为文学是通过艺术形象来揭示社会生活的普遍规律,这是唯物论和现实主义文学观的典型论断。这种文学观把文学等同于科学对象,以为文学用艺术形象可以达到从个别到普遍规律的揭示,文学的价值体现在探究社会和生活的根本规律。是将个别淹没在一般的目的之下,忽视了文学的非客观要素和文学的艺术个性。结构型,即认为文学艺术的本质在于其艺术形式本身,不存在文学的形而上特征。波德莱尔就说“诗不可同化于科学和伦理,一经同化便是死亡和衰退,诗的目的不是‘真理’而是它自己”,这种文学观念把文学看作是各个分解的文学要素,并孤立的研究这些要素,因而不能形成联系的整体观念,也就不能上升到知识。这种文学观不仅反对反思文学的普遍意义和形而上追求,甚而否定文学在人格和道德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典型的技术性思维,把文学面向未来的主动创造性,降解为现实“是什么”的被动记录,是个别大于一般。价值型,即认为文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价值。“文学作为作家创作的一种美,它向人们展示的不只是事实,而主要的是价值,不只是‘是如此’,而更是‘应如此’,是一种应是的人生图景,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属于人生信念系统的。”这种观念,把文学看作是作家创造的一种审美价值的载体,它追求的是文学的人文关怀,注重通过艺术形象传达出“应是”的人生,所以,文学是属于主观价值认识而非科学认识。比较看来,价值型文学观,将文学的本质理解为人的一种价值选择,一种生活信念,而信念和价值是属于伦理学范畴,那么文学的本质就是解释生活,并为现实生活提供一种可行的价值参照。这种观点,把文学从客观必然性追求和客观形式规律的追求解放出来,放在伦理学和人类学的视野中进行考察,既关注了文学的客观要素,比如生活的现状,又超越了客观生活,以价值引领生活走向未来和一种发展的可能。所以,价值型文学观,是将文学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一种思考方式,将文学从外在于人的抽象科学拉回到了情感和人格文化领域,这正是我们谈论文学道德文化建设功能的知识基础。

二、文学教育的人格建构功能

秉持价值型文学观,我们的文学教学就应该以价值反思为教学的中心,以建设道德人格为目的。约翰逊博士曾经说过:“写作旨在使得读者能够更好地享受生活,或者说,能够更好地忍受生活。”如此看来,文学教人如何理解自己的生存,这就是一种生存价值观。只有将文学教学看作是反思价值观的教育,在学生的理想信念和审美人生态度上,才能充分有效发挥文学的文化建构功能。首先,文学教育建构人的理想信念。“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率可能发生的事”。“是什么”是面向现实的,而“可能是什么”则是面向未来的,文学是人生理想的形象化,文学世界中的艺术再现图景只不过是一定价值观和伦理观下,作者给予了评价的虚构生活,它从根本上是人的价值观。比如小说《神木》的结尾,杀人从不手软的挖煤工王明君,在紧急关头,竟能良心发现与同伙同归于尽,救了元凤鸣。这个不协调的光明尾巴,让我们发现了小说的魅力:即使是杀人狂也能良知醒悟,做出善的选择,更何况我们正常的人,良知多么可贵!无论道德人心多么堕落邪恶,只要能去掉利益计较回归本性,无论何时人都是可以发现良知,自我拯救的。这个故事情节不在于本身是否符合生活真实,而在于它告诉了我们一种“可能的”事实,一种对人性自救能力的信赖和期待。其次,文学教育建构了健全的审美心态。何为审美?在西方希腊理性主义美学传统中,审美一直被认为是寻找美的形式规律,“美”指的是外在形式上的对称、比例和数量关系等,是一种理性认识活动。实际上,美不仅仅有“优美”,还有更高层次的“崇高”。康德在批判之前对美的研究时说:“美感主要的是如下两种:崇高的感情和优美的感情。这两种情操都是令人愉悦的,但却是以非常之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审美不仅包含了使人迷恋的形式上的“优美”,还是一种神圣的“崇高”体验。崇高感之所以优于形式美感,在于它表现出来的是敬畏和爱的情感,而敬畏和爱的情感是审美活动的前提和态度,只有基于此,审美活动才能上升为一种必然的生存方式。在“崇高”感中,人们在“爱”与“敬”的情感中,生活现实和理想价值间可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张力,引导人们不至于沉溺于物欲而丧失人性,有利于形成健康的情感人格。所以,文学审美教育根本目的乃是培养爱和敬的终极情感。

三、实现文学建构功能的途径

道德人格的最终完成要依靠“知”与“行”的内外统一,知道了善,未必就能做得到善,伦理知识还是潜在的道德素质,而实践对于道德人格的建构,则起到落实观念和求证观念的作用。例如“助人为乐”作为一种道德观念以知识的形态可以被接受,但当现实中南京的彭宇案出现之时,“助人为乐”的观念仍不会失去其美好,但却因为实践具体行为对这种观念无法确证其有效性而失去了行为价值,最终造成“知”和“行”严重分离,道德素质教育就只能流于空谈。所以,文学教育的道德建构功能要想发挥实际作用,只有通过情感熏陶和确认价值体系这样的努力,促使“知”与“行”统一。首先,要通过培养学生审美情感,引导爱和敬畏的情感体验,完善情感人格。文学教育是审美教育,这个过程不是形成理性知识,而是接受一种价值和生活态度的过程。我们面对生活情境,必须依靠一定的标准来评判是非,同时也需在实践中感受和理解这些标准,经过信念的循环论证,从而形成稳固的价值认识。比如耶稣和同时代的祭祀一样,同样是信仰上帝,但他却从生活体验中,对耶稣却能上帝的本质产生了创造性的解释。他看透了祭祀们借助信仰欺骗民众,在祭祀的袍子下,掩盖着“贪婪、自私、凶残和奴役的本性”,他说上帝的本质是爱,是一种无私的情感,是“爱人如己”的大善。所以,他说人生的价值就是认识到了爱并遵照爱的原则去做事。文学教育就是要通过作品解读,激发学生的对真善美的敬畏和对真理执着追求的高尚情感,这是形成道德人格的认识基础。其次,通过教导学生去反思审美体验与生活体验的逻辑关系,促使道德实践行为形成自觉意志。“知”要转化为“行”的自觉意志,需要反思并理解到观念和行为本身的逻辑联系,只有理解了二者的'内在联系,才能互为论证,强化某种价值信念。人知道善未必就能做善事,生活中很多受着良好教育的人依然去作恶,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善恶吗?不是的,实际的情况是,很多人明明知道什么是善,但却宁可照着恶的去做。如药家鑫杀人、陶汝坤毁容,他们不是不知道是非,不是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但对善的认知仅仅停留在理性层次,而生活实际中却遵循着反面的价值观,行为中习惯于以金钱、权势和自我利益为标准,所以价值观上存在“知”与“行”分裂的人格特点,即伦理知识与生活体验严重分离,两套相背的价值体系共同作用于人的心理,所以造成了人格分裂、伦理意志约束力丧失的畸形道德人格。而文学作为价值教育的意义,不仅要让学生知道如何选择一种价值观,而且要使学生理解这种价值观值得选择,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一种信念的价值。所以,文学提供的是一个理想的人格境界,它使我们理解了某种价值观和一种具体生存方式之间的本质联系,所以它能深刻的影响人的生活。比如耶稣教导人们说的“爱人如己”,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让过去,如果生活中你照这个教导做了,必然带来嘲笑和委屈,那你怎么能相信耶稣的教导是对的呢?耶稣说,这完全取决于你的“信”。当你这样做的时候,的确会受到很多磨难,但你要依靠信念把磨难看作是自己灵魂是否纯洁的考验,当你接受了这样的认识逻辑,你的行为就被自己理解为在模仿上帝,你在像他爱人类一样爱周围的人:一味给予,不求回报,大爱无私,这样想时你就觉得自己的行为具有了上帝般高尚,你也会因此成为上帝的选民。耶稣说如果一个人能用这样的逻辑关系看待此事,他就不会感到委屈反而会激发献身上帝的崇高感,让别人打右脸的行为瞬间会被认为:不是错误而是必须!经过这样的审美逻辑,知与行能统一起来,造就完整的不再分离的道德人格,那么“新人”就诞生了。

四、小结

文学作为人学,是不同时代作者对“应是”人生的形象传达,它是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价值信念和生存态度。随着当代人学的深入研究,我们会更全面的理解“文学是人学”的命题,在文学教育中,坚持反思型文学本质观,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健全的审美情感教育为主要内容,从“应是”的文学人学论出发,引导学生产生爱和敬畏的健全情感体验,完善学生情感人格,引导学生通过反思价值信念与生活体验之间的逻辑关系,达到知行合一,促使学生实践行为中形成自觉的道德意志,这样文学教育才能在道德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上做出些成绩来。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论文好写吗篇八

全面、深入地了解被公认为在现代西方人学思潮中影响较大的萨特()人学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予之以科学的判析,进而或对其中提出的值得重视和深入研究的.问题予以马克思主义的解答,或批判地借鉴其中可资借鉴的思想见解,这对于构建“以完整的个人及其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人学,不无积极意义.萨特把人-物关系作为其后期人学理论的基础问题之一予以着力探讨,确实抓住了人学基本论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他关于人与物在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交互关系、相互依存”的思想,则既有其值得我们重视的、闪烁着唯物主义和辩证理性之光的深刻见解,又有其自身思想方式和理论观点上的值得置疑之处.

作者:高湘泽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社科部,浙江,杭州,310018刊名:肇庆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zhaoqinguniversity年,卷(期):24(4)分类号:b089关键词:萨特人学思想人-物关系理论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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