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4 06:53:36 作者:MJ笔神 2023年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精选17篇)

报告范文不仅可以总结过去的工作,还可以指导未来的发展。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报告模板,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写作上的启发。

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与报告制度

1.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区医务室报告。

4.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5.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区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疾控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

一. 传染病疫情发现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 传染病信息登记

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1、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2、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3、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4、有传染病疫情发现,则马上按规定,由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室,上报中心校和乡卫计院。

四、报告程序:班主任(晨检作记录)——值周教师(统计、填写校务日志)——校长室(决定是否上报中心校和乡卫计院)

堕却乡郎节坝小学

2017年3月2日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迹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院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报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查出,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广大干部员工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工作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为打造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高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

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职工培训学习计划之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法治理念,充实企业法治文化。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工作统筹谋划,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及保障体系,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二、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集团主要领导以由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为出发点,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热潮。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企业氛围。微信公众号持续建设“学习进行时”专栏,全年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89篇。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集团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广大党员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相结合,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广大干部员工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等论断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学习。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年初,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单位签署《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学习党内法规的责任层层传导,引导增强广大党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认真学习《宪法》。

开展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分层分类多渠道开展法治学习。向相关管理人员发放《宪法》书籍,通过宣传栏普及宪法知识,张贴宪法宣传的标语口号,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普及。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员工的宪法意识不断提升,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性更加巩固。

(四)认真学习《民法典》。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贯工作,购买学习资料和宣传挂图,组织举办、参加各类《民法典》培训班,积极营造主动、自觉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经营、合规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各层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认真学习企业经营领域法律法规。

聚焦关键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业政策的学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安全生产培训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召开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邀请网络安全高级工程师和数据安全工程师作专题授课。特邀嘉兴市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讲座,律师针对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其亲办的典型案例和实务经验,为企业干部员工作了招投标工作提供指导。

三、严格执行党务公开。

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党委讨论研究前置程序、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责任、党务公开监督、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等各项制度,把廉政教育、思想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全过程,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结合党务公开的自身特点和基本规律,规范公开内容,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开展活动情况、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强党内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党务公开对权利运行进行制约与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坚定不移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xx系统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在新形势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弥补纪检x察力量的严重不足和较好地解决xxx督力量薄弱矛盾。对于完善党内x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x察员的x督检查职能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制度等得到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xx系统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结合自身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切身体会,对xx纪检x察员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思考。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察员工作制度调研报告。

一、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现状。

xxxx年x月,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要求各xx单位在xx区设置纪检x察员;x区纪检x察员为xx纪委派驻x区的专职纪检x察工作人员,由xx纪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x区党支部的领导;x区纪检x察员兼任x区党支部副书记或者党支部委员,为x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xx局纪检x察室调查统计,到xxxx年底为止,我区xx系统有xx个xx单位实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派驻纪检x察员共xx人。派驻范围有:向xxxxx人以上x区派驻;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派驻形式有:一对一派驻、一对二派驻、一对三派驻。

就目前而言,认真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的xx单位警察职工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或没有发生,没有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的往往是警察职工违法违纪多发易发的xx单位。可想而知,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x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xx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当前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体制滞后,制度机制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xxxx年,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这项制度一试行就是x个年头的时间,没有进行过修改和完善,明显已跟不上xx发展的步伐。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体制滞后,因此出现了各xx单位对该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统一,难免各行其是、自由随意的弊端了。当前,不少xx单位会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统一。在派驻的范围方面,有的向xxx人以上x区派驻;有的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有的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在派驻的形式方面,有的是一对一派驻;有的是一对二派驻;有的是一对三派驻等。甚至有的xx单位根本就不贯彻执行该制度,没有设立派驻纪检x察员。各xx单位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没有做到规范统一,与xx局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影响了xx建设和发展。

(二)派驻纪检x察员“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当前基层警力紧张的形势下,有不少xx单位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变相贯彻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想方设法争取给基层单位设一名派驻纪检x察员,这样一来可以充实基层的警力,二来把派驻纪检x察员当作x区副职来使用,分担x区日常管理工作。x区一般会安排派驻纪检x察员承担了x区党建、队伍建设、值班或者顶班等工作任务,这就与纪检x察员的职责不相符,不该管的都管了,分散了派驻纪检x察员对派驻单位和警察执法x督的时间和精力,应有的x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形成了“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甚至是摆设。

(三)派驻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不高,影响到x督职能的发挥。由于xx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大,任务重,警力紧张,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被当作了一个分管领导来使用,承担过多的工作任务,每天都在一线值班忙于工作疏忽学习。虽然上级有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但是纪检x察员能接受正规培训教育的机会甚少。有的纪检x察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没有创新意识,开展工作还是凭借老经验老做法,没有用新知识新理念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得不到提高,在履职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前是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建设时代,有的纪检x察员连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都不熟悉,做一份报表还需要别人来帮忙才能完成。有的纪检x察员在工作上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做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特别是领导问到对工作情况有何看法时,很少主动对工作的开展或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个问题也是当前绝大部分领导干部的通病。

(四)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从xxxx年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出台至今已经有x年时间了,有的xx单位对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视为可有可无,纪检x察干部更新速度缓慢,不换岗交流也不提拔任用,部分纪检x察员在这个岗位上一呆就是x年、x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年龄老化的趋势,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考核评比方式上跟其他领导干部一样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因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开展工作过程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容易得罪人,所以在考核评比活动中得到的满意票数比较少,公众评价也比较低,误导外行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看法,认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不接地气,与同志之间关系不融洽,工作表现不好等现象。同时在推选领导干部时不投你的票,派驻纪检x察员得到的选票显然比其他人低,组织以选票高低决定提拔任用对派驻纪检x察员很不公平。这些问题使派驻纪检x察员感到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干头和奔头,失去了信心。年轻、优秀的党员警察看到这种状况了也不愿意加入到纪检x察干部队伍来,该队伍自然也就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五)部分xx单位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相挂钩,影响x督职能发挥。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等受制于派驻单位,也可以说与派驻单位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克服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放弃了纪检x察员的职责和使命,不敢大胆管事、管人,失去了x督的职能,使派驻单位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都很难做到抓早抓小,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虽然规定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为副科级干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是给个副主任科员待遇,在领导层面上而言连个分x区领导都不如,要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还需通过重新推荐、考察、任用公示等程序,如果说要从纪检x察员岗位上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那是更加艰难了。

三、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作为规范、指导各xx单位如何正确执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和派驻纪检x察员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它必须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补充,才能成为完备的制度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当前的发展新形势,只有修订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加以规范的内容体现原则性,使其内容更适合形势需要,才能真正保证xx及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统一才能得到实现。纠正一些xx单位存在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从目前情况看,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既面临制度缺失的一面,也面临着制度虚置的一面,一些xx单位落实起来步履艰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制定和修订,又要重视落实和执行。

(二)纪检x察部门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多年来,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不断地变化和调整,惩处、x督、教育和保护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纪检x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有些工作超过了纪检x察部门的职责范围,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纪检x察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主业越来越宽,只有准确把握主业为政令畅通扫清障碍,才能使xx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纪检x察员要处理好主副业关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其他班子成员去管,排除干扰认真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坚持以最大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全程参与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产业结构调整、罪犯日常奖惩、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x外执行、离x探亲、安排罪犯特殊工种等执法环节的x督。x督检查警察是否存在违反“六条禁令”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保管银行储蓄卡或者现金等问题。发现问题就及时汇报及时约谈当事人尽快搞清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x督检查派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有力促进派驻单位严格执法,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落实,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三)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纪检x察工作涉及面广,应该集聚各类专业人才到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和改善人员结构,增强队伍力量配备,提高队伍战斗力。同时,要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x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x督,维护纪检x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xx单位要安排纪检x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外出学习,参加xx执法x督和办案等业务实践锻炼,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x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关心和培养。一个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时间越长,就越容易产生一定的人情关系,越容易产生惰性,特别是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日久生情,在x督上很难免出现人情难伤、决心难下、x督乏力的现象。因此,要从派驻纪检x察员成长进步上给予关爱,加强教育培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胆选拔任用,让优秀的纪检x察员脱颖而出,真正使他们感到纪检x察干部有干头、有奔头。对已经不适合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要加大交流或换岗力度,畅通出口,给纪检x察干部队伍带来生机和活力。

(五)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脱钩。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与委派纪委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不关联,这样在开展工作时才能克服畏难情绪,担当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大胆管理和x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六)确实解决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把派驻纪检x察员定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不仅可以解决了派驻纪检x察员在政治上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提高派驻纪检x察员话语权,增强对派驻单位的x督约束力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到国家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发现其他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