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优质19篇)

时间:2023-11-12 19:28:12 作者:念青松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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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教育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求结合收费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收费工作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财经领导小组,对学校财经、收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收费工作负总责,学校事务具体责清查核对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而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相关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实施教师乱定教辅读物责任追究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

完善决策体系,重大工作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两上以上方案不决策,没有通过集思广益、教代会的讨论不决策,没有法律法规或事实依据不决策。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坚持做到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收费通知单向家。

—1—长公开,收支情况向教师公开。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不符合规定的乱收费行为。无“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情况;无购买和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学习资料、复习资料以及各类试卷现象,没有搭车收费、强制订阅报刊图书、推销商品等情况。无违规补课收费问题,杜绝了教师有偿家教。

严格按照贫困学生免教科书标准,对低保家庭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详细公布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时直接免除,无先收后退现象。

三、公开校务接受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从而保证了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效。

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校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重实效地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校务公开,让我们的财务、决策、评优、职称评聘、都在阳光下实施。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2—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客观要求。我校紧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工作抓实抓好,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使学校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工作将走上更规范的道路,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3—。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辽银监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合规收费标准,纠正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行积极的进行合规收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xx成员: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个人业务部、电子银行部。

二、自查内容。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合规收费标准,对我行各分支机构自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自查。

1、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严格按照省社网站上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实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通过检查,我行各分支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要求,无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以及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准为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最高50元;五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存款证明20元/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pos商户手续费、农信银手续费、结算手续费包括客户挂失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是微机自动产生,不存在乱收费、收费凭证串用乱用、收费不入账、同城不同价及随意收取客户费用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虽然我行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我行将继续按照银监部门以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到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努力挖掘为广大客户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银行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在提升我行总体服务质量的同时,有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xx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xx关于开展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x发改价〔2013〕9号文件要求,xx小学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收费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十分重视,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上级规定的相关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使收费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检查到位。

组长:(校长)副组长:(工会主席)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指导督查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汇总等。

二、学校教育收费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xx小学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寄宿制学校,没有收费项目。未发生自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现象。

1、按国家规定,免除学生书本费,实行零收费政策,学校没有收学生任何其他费用。

2、学校无住读学生,不存在收费行为。

3、学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举办也没有参与举办补习班、特长班、补课班等,所以也不存在收费行为。

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规范教育收费及公示制度,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在今后的学生工作中我们将不断。

总结。

经验,改进不足,一如既往地坚持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和财经纪律、制度,预防和杜绝一切违规收费行为,把党的各项政策切实在我校贯彻好,落实好。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教育收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xx教育局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通报情况》精神和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同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明确校长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常抓不懈。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实行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年初,我们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治理乱收费的责任分解落实,学校与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专项责任书,年底进行责任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格局。

3、强化“一票否决”制,也就是把教师的收费项目与教师的工作业绩挂钩,如果教师出现乱收费的行为,对于教师的年终评优推先实行“一票否决”。

1、我校不存在补课及乱收费现象。严禁教师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教学活动,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

2、学校、教师无违反规定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推荐和使用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坚持一科一辅原则。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生向新华书店购买,学校不经手费用,由新华书店直接向学生收取,价格和评议公告目录中的一致,学校不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我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学校和老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及收取回扣。

4、我校落实好国家的各项资金政策,逐步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和有效使用。

5、我校认真按照《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会计、出纳等岗位职责,对照《现金管理条例》,严格现金管理,按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学校出纳严格履行报账手续,对手续不全,经手人签字及用途不明的单据不予报销。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的现象,1000元以上采购先召开班子会讨论决定,10000元及以上附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合同及验收清单。按申请、签批、支出的流程进行操作。学校设置财经审核小组,监督学校财务工作,定期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并公布。

6、我校食堂单独建账,用金蝶软件核算,食堂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大宗物品集体采购,进行索证并开具正式发票,物品领用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按照市教育局计财科统一要求,我校已开设食堂专用账户,严禁公款私存。通过金蝶软件规范、统一收入支出的核算科目,准确反映收支情况,没有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从伙食费中列支的违规行为。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切实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有效地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我校内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对2012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公示。学校按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收费公示牌实行收费公示,如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在收费公示牌上,公布教育局监察室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工作以及其他办学行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校切实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三、

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无利用教育、

教学。

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六、学校无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2013年5月7日。

幼儿园教育收费和专项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新村幼儿园是一所附属于新村小学的村办幼儿园,总占地面积20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平米,村聘幼儿教师8名,幼儿园院长由学校校长代理,幼儿总数102人,新村幼儿园于xx年被评为县级三星幼儿园,同时也成为xx年山西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幼儿园。资助项目类型有大、小型玩教具,塑料、木质类、生活设施类,幼儿园钢琴、音乐综合、中华德育动漫教学,幼儿互动教育设备等多种类型的设施设备。资金总投入145912元。不仅为幼儿提供了幼儿的娱乐玩具,同时也为幼儿教师提供了必备的教学工具;大大缩短了城乡间的教育悬殊,进一步促进了区域间的教育平衡。特别是幼儿互动设施设备的配备,更为今后幼儿园现代化的教学服务和教师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学前幼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逐步落实,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进行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

先摸清本园底子,上报相关数据以及所需配套设施的数量,最后选择合适的房间作为库房。

2.对供货商所提供的物品进行转运、验收,然后存放,建账登记(总账、明细账)。拆分和发放,填写相应的货物领取单并建立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年2月28日对多媒体设备进行安装集成,三月中旬经县局领导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幼儿教师要填写相应的使用登记表。

4.根据本园实情制定了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方案、制度、计划,使教师尽快适应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幼儿教师年龄、学历参差不齐,与当今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差距甚远。

2.信息化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水平偏低。

2.加强对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建立对多媒体设施设备的应用长效机制。

学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说明报告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事务由××负责。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村校和幼儿园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其中中心校学费207元,课本、练习册66元,合计:273元。村校学费135元,课本、练习册66元,合计:201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住宿生每人每天伙食费为8元/生,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校服征订。

学校考虑学生在校统一着装校服,这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是学校管理和促进养成教育的需要,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需要,因此向家长征求意见,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

4、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5、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韦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学校教育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xxxx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乱收费专项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于9月10日-9月14日,通过查、访、听、看等形式对全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过认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无乱收费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学校严令禁止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更不允许学校为办班者提供教室及课桌凳等物品。近几年以来,我学校没有一名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我校一直以来严格要求各位老师,不准为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或变相征订教辅资料,经学校多次的抽查及专项督查,我校均无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为充分响应及宣传党和政府“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积极宣传、认真落实,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及学杂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所补资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家粮食直补存折账户,从源头上确保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总之,我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做不懈的努力。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本次共抽查学校17所,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检查幼儿园15所,共计32所。组织教师代表座谈103人,学生代表座谈238人,发放调查问卷315份,收回有效问卷314份。抽查情况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按照教育收费文件规定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中小学校教辅教材管理,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重视排查自纠工作。

通过区县自查与市级抽查情况对比,发现有的区县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不细不实不全的问题,自查工作未覆盖辖区内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和各个工作环节。

整改情况:各区县按照本次抽查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即查即改。

(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1.个别学校(幼儿园)未严格执行在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投诉电话。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收费公示表》的格式,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并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规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做好公示项目。

2.个别民办园未按规定开具合规票据。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民办幼儿园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规定,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

3.个别学校未按规定承担学生洗澡费用。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颁发济南市国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住宿学生水电费、管理费等”规定,不再收取学生洗澡费,相关支出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4.个别幼儿园跨年度收取保教费。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保教费以‘月/人、天’为计费单位,按月进行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的规定,将预收的保教费退回。

5.个别民办园入园时未以合同约定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期限、退费规定等具体内容”,幼儿园依规与幼儿家长补签入园协议,明确收费等相关内容。

(三)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各区县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幼儿园)逐条进行排查整改,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大收费重点时段的督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学校教育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合政办发〔20xx〕48号和市教育局合教字〔20xx〕1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插班生等名义高收费。

8.我校对辖区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收取,不存在国家已取消的费用。如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特色班费等乱收费行为。

9.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10.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确保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我校一贯重视体育卫生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俞惠忠同志任组长,书记倪黎月、副校长张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周娴、吕建东、陆建国、宋颖英、陈鹤同志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负责体育工作的日常工作,由德育处负责思想工作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卫生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的规划;学校每学期都把体育卫生列为学校正常工作内容,召开体育工作专题会议,研讨怎样开展好一年一度的体育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解决体育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每学期的计划、总结、考核、评比、督促检查中都有体育卫生工作,并列入校行政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学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齐心协办地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二、指标完成情况:

1、教育管理方面:

(1)我们严格按教学计划开足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严格按《体育教学大纲》和课本规定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写好教案、备好课,认真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了每天的两操,并制定了评分细则,并且严格按照细则对学生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详细的记载。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各班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课外体育锻炼,做到了时间、学生、教师、场地器材及锻炼内容五落实。同时积极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种体育活动,每位辅导教师都制定了教学辅导计划,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活动,培养了他们的各种兴趣、特长。

(3)学校每学年都要举办一次全校性运动会,学生参赛率在40%以上。通过这些活动的不断开展,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既增强了他们的体质,又陶冶了他们的情操,同时也促进了他们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一个良好的推动作用。

(4)我们严格执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切实抓好达标工作,施行面达100%,达标率确保98%以上,优秀率逐年提高。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等。

2、条件保障方面:

(1)我校有专职体育教师4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本科学历4人,按初中每4-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基本达到《条例》规定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要求。我们十分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这两支队伍的素质。

(2)即使学校经费困难,学校仍坚持从公用经费中年年投入体育经费,用于场地、设施的维修改善,器材、教具的购置,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及劳保待遇的落实等,基本保证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进行。

(3)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组织、工作计划(包括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齐全,职责明确。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宿舍卫生。检查及时到位,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但学校目前无专职校医。

3、评价机制和体质状况。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监测情况。学校对全体体育教师进行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训,使他们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意义,掌握了测试方法,学会了表格的填写和统计。建立有学生体质健康卡,掌握了学生身体素质、发育和体能情况。

(2)学校配合镇卫生院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统计测查,及时与病例学生家长联系,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总之,学校体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体育教师们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尽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但我们要珍惜所取得的成绩,并在此基础上,踏实的工作,不断进步来回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同行和同学,为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济纪发20xx10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调查清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下设临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的国有资产拥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盘点。

我校于20xx年5月13日至20xx年5月25日期间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自25日起在本单位公示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1、单位基本情况;

2、单位领导情况;

2、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

3、各种设备、图书文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5、账外资产问题;;

6、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7、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8、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9、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10、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11、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12、其他。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

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暨政风行风专项调研的通知》精神,我校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对照自查,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学校的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面。教育收费不是一项简单的学校校务工作,而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我校在广大教师和学生中树立共同参与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识,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深入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只有规范教育收费的意识得到了提高,才能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2017年学校拟定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中,明确了收费管理控制的要求。结合合并后学校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完善收费管理制度。2019年10-11月,全校各二级部门开展了收费规范自查工作,确保收费规范。

我校坚决执行“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的原则。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把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制度文件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招生简章及入学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予以公示,所有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按上级批文为准,接受学生和公众的监督。

同时通过信息化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的建设,为学生提供了查询学分和学费的网络窗口,使我校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外学校还专门设立了“书记热线”、“院长信箱”、财务处咨询电话、财务处网站留言板、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问题解答、网上投诉信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回答学生、家长有关收费方面的问题。

1、服务性收费操作情况。

对服务性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坚持事先告知、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公示,自愿选择、规范操作”的要求进行操作,服务性收费实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与学费一并收取,不存在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

2、代办费操作情况。

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各种证件,而在取得证、卡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只有学生遗失补办时,再按成本收取。

我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新生入学报到手册和“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医疗保险告知书”,学生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新生报到时填写参加或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认单,财务处根据确认名单,扣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的费用;学生自愿购买教材,产生教材费用由学生直接通过支付宝等渠道转账至图书公司,学校不再代收;为学生代办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也是学生自愿购买的,学生直接支付给用品公司。

3、行政事业收费操作情况。

学校各类教育收费(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按照市财政、物价和教育部门的批准标准收费,不存在未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违规办学办班并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及擅立项目乱收费的情况。学校不存在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问题。向学生收费后,出具规范的财务票据。

住宿费和考试费等收费都是经过市财政、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按批准后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生缴纳住宿费后,因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实际住宿时间,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退返住宿费。

学校教务部门自主组织的各类测试,比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保送生、春招测试等,我校均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用。

4、、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资助资金(央财专项)、上海市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助资金。

国家资助资金(央财专项)、上海市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单设预算科目,专款专用,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各项资助项目均制定了校级实施办法,按照申请及评审,资助资金能够做到按时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内,保障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受资助的学生手上。

同时,学校专门从全年的事业收入中拿出5%-6%全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内容包括校内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帮困补助,学生医疗帮困补助,学生学费减免等。

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关于强化高校办学规范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中,完善招生组织机构功能和工作职责,强化集体议事制度,学校对招生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招生尤其是特殊类招生工作流程,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和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障机制。

学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涉及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均将租赁收入作为八项收入全额上交市财政。

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对所有教育收费及时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使用代收费的票据,所有收费项目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核算,严禁财务处以外的其他部门自行设立帐户。

本年度以来学校未收到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情况。

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学校教育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济纪发{20xx}10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调查清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下设临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的国有资产拥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盘点。

我校于20xx年5月13日至20xx年5月25日期间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自25日起在本单位公示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1、单位基本情况;

2、单位领导情况;

2、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

3、各种设备、图书文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5、账外资产问题;;

6、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7、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8、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9、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10、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11、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12、其他。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

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资产调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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