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保密管理制度(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1 00:13:45 作者:笔砚 工作保密管理制度(优质16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确保成员的行为符合组织的利益和目标。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确保工作生活的顺利进行。有了规章制度,人们的行为将更加有规范性,能够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编写规章制度前,需要对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规章制度的编写应该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避免过多的繁文缛节。在编写规章制度时,需要让相关人员参与,确保其实际可行性和可接受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需要通过监督检查和评估来确保其有效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机关保密工作责任书范本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

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加强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保密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文件资料保密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科长是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管好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对科室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负总责。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广东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参与广东省公安厅-30电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2143fg043j)工作的单位必须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对涉密计算机必须重点监管,严禁涉密电脑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或出入公共场所及出境、出国。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采取与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三、局机关各科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局领导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几年来,我局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共有20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十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必要的处理,情节轻微的,在办公室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市国保发[20xx]52号文件要求,抓好文件资料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严禁将文件资料及待签阅的文件资料存放在无人的办公桌上,必须放入保密文件柜中。

处理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统一收存,并将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经领导签字后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进行统一销毁。

4、严禁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与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实行专线、专机、专人管理,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严禁处理和传递内部涉密电子文件和信息。我局需上网公布的信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做好登记方能发布。

责任人签字:

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需要销毁的机、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政府办公室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一切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各科室必须妥善保管。涉密纸质文件的起草、制作、分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将涉密纸质文件随意丢放、携带出差、带回家中、擅自扩大阅知范围、向无关人员透露等现象。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等,移交给接替工作的同志,并妥善处理交接手续。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目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保密设施管理规定。

一、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及密级

1、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具体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规定。

2、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目录主要包括各类规定等级(精度)大地测量成果,具体目录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规定。

3、测绘成果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二、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阔秘密档案资料。查阔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阔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三、常规保密管理

1、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2,对绝密毁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毁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3、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颓由上级提出审批报告。

4、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四、计算机保密管理

离。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毁的文件进行管理。

五、保密监督

1、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涉密人员的管理

为有效地保障本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安全,设置资料室为专门保密机构,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核心涉密人员3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测绘成果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资料室的教育和监督。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标准及国家测绘局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资料室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涉密人员管理由项目组织、人力资源部和资料室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三、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资料室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方能上岗。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四、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 涉密载体的管理

一、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核心涉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资料室,不得在资料室以外场所存放。

三、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四、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

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由资料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对涉密计算机设备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第三条 涉密成果的管理

一、对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提供、使用、保管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三、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四、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资料室派专人销毁。对销毁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第四条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求,配备保密安全设施。

二、使用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针对其涉密内容和涉密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措施。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四、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单位秘密;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等。

第五条 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场所的管理

一、单位设有库房,资料室,办公室。其中资料室是存储资料的机密重地,非资料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资料室。

二、确保资料室安全,管理人员做到人离灯灭、关窗、加锁,妥善保管资料室钥匙,消除火灾隐患,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持资料室整洁、卫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工作。要经常检查资料保护设备和库房温湿度变化,防止档案材料的破损、老化,及时进行档案材料的修复和补救。

四、入库的各类档案要依档号排放,库房柜架编排顺序号,排列整齐。

五、保管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档案人员调离时,对所保管的档案材料要逐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办清手续,方可调离。

第七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并且必须设置必要的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期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措施的计算机网络内输入、保存和传递涉密资料的信息。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二、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凡需要在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信息。

五、在网络上传递信息、聊天或在论坛发表文章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时,不得泄露和传播任何涉密信息。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七、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上

报资料室。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前的涉密数据备份和清空工作,须由资料室负责执行;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应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必须到涉密场所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三、如涉密计算机需要报废,须先运用低级格式化命令格式化硬盘,确保拟报废机器硬盘中没有涉密信息留存后,方可交由报废执行单位进行报废。

四、涉密计算机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资料室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由于新时期对保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保密人员的不断变动,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摆上重要日程,对保密干部的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保密员培训作为保密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保密人员的培训,或推荐保密员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培训,使保密员懂得更多保密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对保密员的培训,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培训制度。

3、单位在开展培训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短期培训方法,如开展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会或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辅导等方法进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工作。

一、对“三密”文件请及时阅处,当天交还保密员保管,不自行存留过夜。

二、阅件后,勿忘签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内容。

四、不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办“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电话中传达“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三密”文件内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准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参加社交和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经上级保密部门审批确定,并须具有严紧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能谈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十、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不准自行复制翻印。如确需复制翻印时,必须执行制发文机关的规定,经制发文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进行复制翻印。

保密的工作管理制度精选

第一条为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依据上级委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部室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

秘密级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设机构。要害部位是指部门、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企业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第四条要害部门、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五条各级机构要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

第六条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场所,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应确定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

涉及国家、企业秘密较多的矿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办公场所,应确定为要害部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管理部室以及经营承包处室、中介机构的要害部门、部位由各部门、单位确定,报集团公司党委委办公室确认。

基层单位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要害部门、部位由基层单位各部门、单位确定,报所在单位办确认,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委办备案。确定要害部门、部位的,应按照标准和程序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要害部门、部位作出调整,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要求报相应工作部门确认或备案。

第三章要害部门、部位的相关职责。

第九条要害部门、部位所在部门、单位委或办的职责是:。

(一)负责确定和调整本部门、单位的要害部门、部位;

(二)组织制定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四)组织协调对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教育培训;

(五)定期检查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和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第十条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确保国家、企业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四)定期进行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意识,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六)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制度、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定期对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第四章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十一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维护国家、企业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和企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还要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第十二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三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在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书包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的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要求,以及需事先告知的事项和有关奖惩规定等基本内容。拒绝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不得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四条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和培训。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在岗教育。

第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应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履行义务和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应事先提出申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有关部门、单位认为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可能对国家和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和国家、企业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可不予批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要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部门、单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应与原单位签订承诺书。

第十七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必须经所在部门、单位批准。部门、单位认为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不予批准。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部门、单位发现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擅自离职或因私出国(境)的,应立即向上级部门、集团公司办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第十九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履行保守国家、企业秘密义务,使相关权益受到限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偿。

第五章要害部门、部位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条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审批新建项目,涉及要害场所、部位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应事先征求单位、部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害部门、部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防范措施,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十二条要害部门、部位所在办公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装置,与保卫部门值班室联接。保卫民警要重点对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巡逻。

第二十三条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采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进入要害部门、部位的工勤人员,应有严格的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第二十五条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电磁介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电磁介质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要害部门、部位国家和企业秘密载体应在安。

全可靠的设备中保存。绝密级文件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门、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要害部门、部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所在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部门、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对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情况作出文字记载。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的工作管理制度精选

一、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意识,严格遵守规定和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

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岳府办函〔2xx〕101号)文件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管理制度

为落实保密法和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认证制度,根据我公司参与军工项目研发与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xxx xx 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本规定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保密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对医院涉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维护医院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医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

8有涉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9其他经医院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0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密级确定。

1医院涉密文件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涉密文件的密级由医院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下同)确定。

2“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及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1在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医院权益或经济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应列为“绝密”级。

3“机密”是相对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1医院年度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员工工资性收入等应列为“机密”级。

4“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4.1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应列为“秘密”级。

1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及传递的医院秘密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医院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医院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2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人员强调保密事宜;

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7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8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9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范围内的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10各医院成立保密小组,由总经理(院长)担任组长。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罚责。

1凡与涉密事项有接触机会的员工都有自觉保守医院秘密的责任与义务。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200元~1000元。

2.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2违反本制度3.3、3.6、3.8条款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2.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索赔经济损失。

3.1故意或过失泄露第3条款所列示的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泄露机密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力。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部门。

20xx年5月19日。

年学校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年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保密管理制度

本协议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事项,以及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实物(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照片、设计样本、设备等)。公司秘密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重要的技术及产品资料;

(4)非公开的公司财务资料;

(5)特定产品的营销推广策略;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7)人事资料,包括员工个人档案和薪资福利等;

(8)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9)非公开的营销信息及相关资料;

(10)产品研发的重要数据、记录;

(11)客户名单;

(12)公司内部培训资料;

(13)公司/部门管理文件;

(14)员工的日常工作报告、统计信息;

(15)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秘密事项。

1、公司同意将公司秘密用于正常工作。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雇员)泄露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属公司财产,未经公司以正式方式(一般为书面形式)授权,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和使用,员工经授权对外公开和使用之前,应与被公开对方签署保密合约。

1、员工保证在工作期间,承担公司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到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如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向员工追偿。

2、员工在任何时间不得拷贝、复印、传递、藏匿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员工)转述(或传递)泄露公司秘密,除非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

3、本保密协议终止或公司要求归还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员工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其保管的所有公司秘密资料给公司或根据公司的要求销毁,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个人笔记、报告和其他书面资料和复印件等。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所作出的与本职有关的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发现、改进及构思等,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等均归公司所有。上述工作成果亦属公司秘密,员工不得对外公开和使用。

5、禁止劝诱离职。员工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公司秘密的其他员工离职。

6、员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秘密被泄漏的,都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公司,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商业秘密被扩散。

1、保密期限:员工有责任一直保密到有关公司秘密变成了公开信息或通过公开途径可得到的信息,或者明确约定公司秘密无需再保密为止。员工的保密义务不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

2、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该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员工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四条,公司有权追究员工责任,员工同意依公司之决定接受如下处分,并赔偿公司损失:

公司视情况给予员工警告或停职反省五个工作日的处分,停职期间的薪金全部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公司与员工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密管理制度

1、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务必按规定清退。

2、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务必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3、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4、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5、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6、文件阅毕后,务必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7、传阅文件务必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