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加盟店的合作协议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1 05:54:54 作者:影墨 区域加盟店的合作协议范文(17篇)

通过合作,我们可以集思广益,获得更多的创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合作的案例和经验,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区域拓展合作协议书

签约地点: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签约时间: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品牌)产品如下;

1)授权代理产品:无线射频防火防盗集成报警系统(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店铺。

2、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商业信誉和市场拓展能力。

3、消防、公安派出所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5、有专门的安装技术服务人员(2人以上)。

1、省级城市年销售套,初次进货额套。

市级城市年销售套,初次进货额套。

县级城市年销售套,初次进货额套。

2、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级代理万元保证金,满一年后或销售超过套时无利息退回,初次进货为套。

合作期限为一年,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技术培训和支持。甲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3)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4)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5)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6)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北仁汇智产品及服务。

1、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

2)(品牌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2、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3、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采购产品定金后的二十(2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5、质保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二个月(12)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单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制造缺陷/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3)在质保期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6)个月的质保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未经北仁汇智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北仁汇智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任何一方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协议。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作经营服装加盟店协议合同

甲方: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____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xx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路号商场区域内享有经营东方xx品牌时装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灯箱尺寸)。

3.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4.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为乙方代办至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xx品牌女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xx品牌以外的品牌女装,保证东方xx品牌经营的唯一性。

3.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4.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财务结算方式。

1.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以到甲方账户为准)。首批发货时间为货款到帐后27天内。

3.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

4.乙方每年销售女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短缺货物出查询。

1.为维护双方利益,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有破裂等其他任何可疑情况,切勿提货和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确认是否被盗,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如箱体无可疑情况,受收到货后,应与运输部门复称,重量无误后方可提货。

(1)发货日期与收货日期;

(2)有差错的具体箱号;。

(3)具体货号;。

(4)实收数和应收数;。

区域市场合作协议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品牌)产品如下:

(1)授权代理产品:_________________系统(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二、代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店铺。

2、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商业信誉____市场拓展能力。

3、消防、公安派出所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5、有专门的安装技术服务人员(2人以上)。

三、销售指标。

1、省级____市年销售________套,初次进货额________套;市级____市年销售________套,初次进货额________套;县级____市年销售________套,初次进货额________套。

2、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缴纳代理保证金________万元,满________年后或销售超过________套时无利息退回,初次进货为________套。

四、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____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____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技术培训和支持。甲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消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3、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4、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5、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6、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

七、付款条件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________天内把总价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________%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八、交货期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采购产品定金后的________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________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单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维修。

3、在质保期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________%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________个月的质保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________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________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________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________天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十、保密责任。

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一、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________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任何一方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区域拓展合作协议书

乙方因拓展_______网及《_______广告dm》(以下简称《dm》)业务,就拓展各区域网络标注及dm区域分册业务与甲方展开合作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利用甲方人力、公关资源、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在区域拓展_______网的相应地图标注、广告、信息发布等业务,并可在所负责区域编辑、发行平面dm等业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供_______网甲方所负责区域的独立后台供甲方展开相应业务拓展工作,以及为甲方客户提供其它甲方无法履行的_______网的系列服务,并保证其拥有合法的dm许可证件提供甲方展开_______广告《dm》的相应组稿等工作。

2、乙方保证甲方作为该区域唯一的地图标注、广告、资讯采集及发行等各项业务的分公司,负责_______网及《dm》在乙方所在区域的拓展工作。

3、负责_______网业务拓展、《dm》商家分布图等的免费培训。

4、提供甲方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各类资料、证明件,运营流程、dm许可等。

5、乙方负责dm相应审稿、广告审查、协调等工作。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_______网、_______广告系列dm项目运作的基本运营场地、前期运营资金、以及在采集、编辑、印刷、发行、广告销售等工作中展开合法的经营活动。

2、甲方需保证_______网网上商家、企业标注、系列dm的内容及广告的合法性,若由内容及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保留追究其相应名誉等损失的权利。

3、所在区域dm出版时,甲方每期提供样刊20份供相应管理机构参阅及工商管理机关、乙方存档。

4:甲方将尽可能的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所负责分网站、服务等,达到双赢之目的。

5:甲方可在其所负责区域设立营销点及招聘区域业务负责人即“区长”,但乙方将以甲方部门或工作人员对待,相应责、权、利只对甲方负责。

6:甲方在签定协议时向乙方交纳合作保证金______元整,此款在合作期满乙方按本协议履行相应手续后无息全款退还。

四、收益分配方式。

1:业务开展初期,乙方提供甲方一个月的筹备期,亦即本协议的正式有效期自协议签定日的下月该日生效。

2:甲方按其网站实际收入总额的_______%上交乙方,在甲方收入额达到超出所交纳合作保证金时,即应及时上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相应服务。

3:第1年合作期乙方按照甲方地图标注及用户实际充值费用(即实际收入总额)的30%收取网络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的费用,第二年按照总额的_______%收取,第三年后按照总额的45%收取。

4:甲方承揽或编制的区域dm,将根据不同合作方式另行商定。

备注:1:若年总收入超过_______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1%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若年总收入超过_______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_______%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而若年总收入超过_______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_______%返还甲方做为奖励(dm运营收入不计在内)。

2:由本网用户通过网上推广方式在甲方区域成功拓展的标注会员,个人vip会员,以及甲方区域用户发布的固位置顶信息,企业。固位排名名片,以及固位工商,精品推荐等各类广告,乙方将按照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其区域管理费用(若甲方预先收取则应按照_______%返还乙方,此比例各年相同),除此外甲方有向所在区域会员收费的唯一性权利。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自协议生效起三月内要求达到如下工作成绩:拓展商企会员_______家以上、拓展个人有效会员_______人以上(指至少发布2条以上信息者,以下同),或者在该区域达到5万元以上的有效收入,如若该两项成绩都未达到,则乙方有权取消合作,除扣除按照协议应该交纳乙方的相应费用外,合作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若无故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该项目无法运转、以及甲方未能正常展开业务拓展除外),甲方有权扣留已收取费用并加倍索赔保证金费用。

3:其它合作中的违约行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暂定一年,在双方无异议时本协议自动顺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合作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_______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盟店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华夏客栈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 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 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1、 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 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比德文”品牌的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一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店。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专门经营比德文品牌电动车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

品,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销售量应达到________辆。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有______个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_______辆,考核期没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该店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甲乙双方均是独立经营单位。乙方实行独资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业务上接受甲方指导,经营中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协议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备代甲方形式再授权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我们的优惠待遇: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间完成年度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报销年度房租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在新的结算年度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说明:对于已享受过相应优惠或特价政策的订单,计算业绩但不重复返利)。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所有公司最新推广款式必须上样,对必须淘汰之产品,公司要求乙方自行处理。

3、 样品在公司能够重新利用的情况下,按样品金额(除去样品折扣)按进货价进行回收。

4、 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本店店中或专卖店出售,严守店中或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5、 乙方在本协议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严禁从其他区域窜入产品经营现象,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房租不予报销。

6、 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及运输。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款4、5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区域的经销权。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为实现资源互补、共谋发展、互利双赢的良好合作局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                 特约加盟店,销售甲方生产的各种灯饰照明产品,经销区域以                     为限。

二.乙方加盟店外观形象按甲方统一设计方案进行装修,店名为“爱尔嘉灯饰××直营店(形象店)”;店面装修预算须经甲方审核认定。

三.乙方首批进货数量视店面规模而定:基本标准为每十平米进货金额不低于10000元,如有特殊情形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乙方各批次进货的新品样板甲方按8折优惠价提供(即每批货中的.所有新款产品均有一只按8折计价),其余均按甲方统一批发价执行。

五.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市场不再发展其他加盟店或对其它任何灯饰经销商供货。

六.经甲方许可,乙方可面向周边其它市场发展连锁加盟店,其经营模式须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七.乙方在所属区域市场征对甲方品牌或产品所作的广告宣传活动,其执行方案须事前经甲方审核同意、或由双方共同制定。广告费用及店铺装修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乙方全年(12个月)在甲方公司进货总额达50万元以上,则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广告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70%。

2.乙方全年在甲方公司进货总额达30万元以上,则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广告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0%。

3.乙方全年在甲方公司进货总额达20万元以上,则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广告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0%。

4.乙方全年在甲方公司进货低于20万元,则全年广告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合作期每满一年时即进行核算,应由甲方承担的广告装修费用在结算后一周内按乙方意愿,以现金或折合产品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销售业绩考核,并制订相应返点奖励政策如下:

1.乙方在一年内(按12月计)在甲方处进货额达50万元以上,则甲方按进货总额的5%向乙方执行返点奖励。

2.乙方在一年内(按12月计)在甲方处进货额达40万元以上,则甲方按进货总额的3%向乙方执行返点奖励。

3.乙方在一年内(按12月计)在甲方处进货额达20万元以上,则甲方按进货总额的2%向乙方执行返点奖励;全年进货额在20万元以下不享受返点奖励。

4.返点奖励款项在考核后一周内由甲方按乙方意愿,以现金或折合产品方式支付给乙方。

九.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其市场售价定位须经甲方营销负责人审核通过。

十.非甲方供给的产品,乙方不得以甲方包装或品牌名义销售,否则甲方将按有关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配合甲方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进货的运输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退货产生的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十二. 乙方在甲方的各批次进货均另行签订供销合同,并详细约定相关事项。

十三. 乙方所属市场如有其他经销商向甲方盘询产品情况,甲方应及时将实情转告乙方,并努力配合促成乙方与之实现交易;如该客户执意与甲方直接达成合作,则甲方按发生金额的3%向乙方返点,但该订单不再计入乙方全年业绩总额。

十四.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期年,从年___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上述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                     乙方(代理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年月日在  ______ 签署

区域拓展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为拓展市场,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拓展业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乙方处理与甲方广告业务开展的相关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对乙方所提供的业务开展咨询服务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1、负责甲方业务在______地区的业务拓展工作。

2、乙方开展的相关拓展工作不得与甲方的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的业务开展工作,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或侵犯甲方的利益。

4、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咨询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有责任在每月初将本月拓展计划和上个月拓展情况总结如实与甲方沟通。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薪酬。

2、甲方将按照乙方拓展业务累计销售额给予乙方_______%分成。

(1)如果累计销售额超过_____万不足______万,甲方按照业务销售额的______%作为报酬向乙方支付。

(2)如果累计销售额超过______万不足______万,甲方按照业务销售额的______%作为报酬向乙方支付。

(3)如果累计销售额超过______万以上,甲方按照业务销售额的______%作为报酬向乙方支付。

(4)另外,针对乙方在开展相关业务的实际需要,在项目执行完毕并且客户支付全款的情况下,甲方将对乙方有一个固定额度的拓展费用补贴,金额为销售额的______%,乙方需提供相同金额的发票。

1、甲乙双方当出现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可以解除或终止协议。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_%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区域市场合作协议

为了更好地经营农贸综合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的津浍农贸综合市场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固镇县津浍农贸综合市场(平方)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固镇县农贸综合市场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合作经营甲方的上述农贸市场,并保证合法经营,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1、甲乙双方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合同期内,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甲方不参与管理运营,甲方享有利润分成的权利。

2、原津浍农贸市场在编人员待遇福利不变,服从合作方的调配管理。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利润分成模式。

乙方合作经营的年内,采取先经营后使分成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进行利润分成。

1、合同期内,以年为单位,甲方享受%的利润分成。

2、合同期内,以年为单位,一年期满,甲乙双方在一个月内进行财务核算,乙方在财务核算完毕15天内,将甲方的利润分成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按约定收取利润分成。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农贸综合市场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3、甲方将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法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规的正常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进行利润分成。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受护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农贸综合市场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到不服从统一管理的经营商户,乙方有权根据合同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人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八、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拆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合作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应遵守以下几点:

一、代理商基本资格。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2、乙方有一定的经营经验,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有固定客户若干。

3、符合甲方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乙方应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同类非甲方提供的纺织产品。

2、乙方经销产品不得超出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的代理区域外。

3、其他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共赢的目的,可另行商议、

4、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销售标志进行销售。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地市划分。同一地市内,甲方不发展其他用户。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所代理区域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

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最优质的产品,及最低批发价格,并负责提供最快、最方便快捷的运输途径。

4、甲方保证乙方的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缺货等现象。

5、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例如网络广告)。

6、对于涉及到本公司销售商标的终端建设,由甲方统一策划,乙方不得干涉。

四、公司承诺: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甲方不进行批、零售业务,如有业务信息,马上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客户直接接触,甲方若违反约定,其销量利润及返利归代理商所有。

五、业绩与考核。

1、具体销售业绩的定额,在乙方的销售地区、以往销售额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商议。

2、乙方如果销售业绩达到一定高度,甲方可以酌情降低乙方的批发价格,或做出让利活动,也可给予其他方面奖励。

六、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蒙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人:法人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法人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本着互利互惠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望双方共同遵守,共谋大业。

甲方天鹅绒系列墙衣产品,具体品类和名称见附表。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市的区域独家代理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转让或委托,都将视为乙方违约并导致本合同终止。

2、甲方承诺:免收乙方品牌加盟费、品牌使用费、管理费、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甲方免费对乙方施工或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施工、营销、管理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乙方可委派1——2人到甲方培训。

3、为了规范市场运作,保护代理商的长期利益,乙方承诺在甲方约定的区域内销售,遵守禁止条款,并在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市场保证金3万元,以便甲方有能力保护区域市场体系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1、由于区域实际购买力不同,乙方可以高出或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30%的价格进行商品标价和销售。但不得超出30%,否则,则视为违约。

2、乙方向二级分销商的供货价格不得高出甲方向乙方供货价的50%否则,视为违约。

3、当乙方接到工程装修类订单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应将工程名称、地点、面积及客户要求、设计效果等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指导乙方顺利完成订单,并进行售后服务的监督;项目完成后应将竣工照片发给甲方,以便甲方宣传推广和使用(本合同所指工程必须具备非家装和面积大于500平方二个条件)。

4、当甲方产品系列调整或遇到其他客观情况必须调整价格时,甲方有权进行价格调整,但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合同有效期二年。

2、乙方销售量的要求。

1)第一年合同期内必须完成20万元的目标销售额。

2)第二年合同期内必须完成30万元的目标销售额。

3)乙方年度销售额最低不能低于年度销售目标的70%,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或扣除市场保证金的50%。

1、有制定统一的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的权利;

2、有必要时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利;

3、有检查、核定、纠正市场零售价的权利;

4、有处理乙方违反市场操作规范的权利;

5、有参与商讨、指导乙方制定和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6、有对乙方施工方面的培训和规范的权利;

7、有对乙方在甲方的宣传资料和电子商务网络上进行宣传、实名标注、工程案例展示等权利。

1、向乙方出具区域代理授权书(见附件),确定乙方的区域独家经销地位;

4、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

5、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制定区域营销广告宣传方案;

6、按乙方提出的供货产品和数量,在乙方付清货款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包装完好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供应量小于5包时2天内发货。

7、尽可能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

8、协调区域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防止串货、压价等行为;发生货窜到乙方区域的.,甲方应予以解决,收回所有窜货产品、终止与窜货经销商的合作、扣除窜货经销商保证金,窜货的销售量额度做为甲方向乙方补偿——但工程销售不在此列,另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9、及时回答、解决乙方就产品及销售方面提出的问题,原则上应于乙方提出问题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重大问题三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0、免费为乙方进行甲方产品、施工、区域营销和规范管理方面的培训。

1、享有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发展和管理分销商的权利;

2、享有按甲方承诺的供货价格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3、享有获得甲方规定的销售折让、销售返利和年度分红的权利;

4、享有获得甲方的培训支持、市场推广支持的权利;

5、享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产品改进建议的权利;

1、应是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公司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经营场所位置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及经销产品装修前后的照片,乙方不得改动甲方的品牌形象。

2、配备必要的专职业务人员,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和发展二级分销商;业务员必须熟悉甲方产品的全部特点和优势,并能向客户提供专业的、准确的、全面的产品描述,能回答客户针对性问题,解答各种疑问;为终端客户和二级分销商提供施工和保养支持;对消费者抱怨、保修要求及其他问题,原则上应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下应与消费者协商。

3、主动向甲方提供市场或产品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当甲方进行市场或产品调查时,乙方应将掌握的资料如实告知;根据需要如实向甲方提供确切的产品销售库存情况、分销商经营情况等电子报表,以便甲方掌握产品销售情况,必要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计划或相近区域调货,并为甲方研发部门提供新产品开发依据。

5、认可甲方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守甲方有关市场营销规定;如果违约,乙方承诺按甲方《市场管理规则》处理。

6、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当发现市场上有假冒产品流通时,应及时通报甲方。

7、乙方的供货、二级分销、零售价格体系需报甲方备案、存档以便甲方监督。

1、乙方订货可采取传真、邮件、qq、信息等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下达订单,但需在12小时内补办订接单手续。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每次订货总量不得低于包,对于单品高于包的订货,乙方至少提前天有效通知甲方。

2、加急订单在得到甲方同意后,甲方必须在加急日期内将货发送到乙方指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接收地点。

3、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定货物如数发给乙方。

4、受乙方委托,甲方可以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托运信息由乙方提前确认和提供。原则上,甲方选择乙方认可的货运公司运输货物;如发生纠纷,由乙方和承运商协商解决,甲方提供协助,如原始货运单据等。

5、甲方收到货款后应按乙方要求和公司规定及时发货。

6、甲方的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7、当甲方收到乙方的要货通知并获得有效运单后,则视为:货物发给了乙方。

1、甲方不提供任何方式的赊账,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货款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不接受电子汇款、支票、汇票(承兑除外)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

3、电子汇款、支票、汇票等以货款实际到账日为收款日。

4、因支付货款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原则上不同意换货。但特殊情况时,甲方可以考虑换货,但因换货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不好、甲方促销品、仓储条件不好导致的问题产品不予换货。乙方必须每月按时如实提供相关的销售和库存报表。否则,不予换货。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可以向甲方退货。

3、乙方每年度允许换货的比例不得超过乙方上年度总销售额的1%。

1、年度返利:详见《天鹅绒墙衣年度返利标准表》。

2、年度合作分红。

甲乙双方合作一年后,即从第二年开始,只要甲乙双方本合同尚在继续履行中,则乙方就是甲方的合作性股东,享受甲方优秀代理商动态的年度合作性分红,直至甲乙双方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分红比例及金额详见甲方相关规定。

甲方:

乙方:

特许加盟店铺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年月日至年月日在_省__市/县__。

秀”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预付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元加盟费和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证金和首期进货款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可爱多产品。

第三条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

4、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的业绩奖励。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则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连续三个月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元;乙方仿冒,滥用可爱多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爱多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可爱多”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时间:联系电话:

时间:

填表时间:

申请人姓名。

个人情况年龄性别职业。

所在城市和居住地址。

候选或已有店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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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写您的经营意向:。

管理方式:a、个人全力投入b、兼营其他c、授权他人管理。

是否有合作人选:a、无b、亲属c、朋友d、业务单位。

准备投入资金量a、1~3万b、3~6万c、6~10万d、10万以上。

是否现有候选店面a、无b、有。

候选店面面积:

候选店面所处的商圈情况:

店铺的定位:a、专营童装b、兼营其它。

如果兼营其他,想兼营什么商品:

店铺商品的价格定位:

希望在什么时间达成合作意向:

希望在什么时间。

开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 系列产品的效应,进一步提高 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 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 (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 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 品牌作为中国商品, 更是中国 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 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 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 品牌系列产品的 地区 县(市) 渠道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产品价格政策

1、乙方应按统一的供货价向甲方结算货款;

2、提货方式:款到发货,不接收承兑汇票。

3、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订货及奖励等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帐户,逾期______天未交足前述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2、乙方进货,应提前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并详细准确填写相关产品订货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若乙方严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关经销规定,全年(一个完整年度)从甲方进货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大写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回款,按乙方在该全年与甲方实际结算货款总额的 予以等值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奖励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由甲方决定,奖励的货物按该货物的供货价格计算金额)。

5、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决定不给予乙方相关的奖励。

五、销售地点约定

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所需要的进场费、条码费等以及用于产品终端促销的端架费、堆头费(tg)、海报费(dm)、陈列费、促销管理费、促销人员费用等费用,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未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与商场、超市的其它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依据书面确认书及相应发票原件在代支该笔费时的次月20号前到甲方处报销结算。

七、交货地及运费

交货地点为 省 市(县) (地点),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到达该交货地点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该交货地点后的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八、产品验收

1、乙方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或指定收货人签收,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验收入库后,甲方不再承担破损责任。如验收入库时发现破损产品,乙方须在收到货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数量、规格、金额、破损原因之说明。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住址 ),电话: 。如果乙方变更收货人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产品品种、包装外观、含量、数量、规格、质量等,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泽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三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 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盖上乙方印章或乙方指定收货人签字,表示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并验收合格,甲方不再承担破损短少责任。

4、运输途中残损产品处理规定;

(1)、乙方在签收时应该拒收货外包装破损或明显短少的货物;

(4)、货到乙方仓库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甲方视乙方收讫无误。

九、货物管理

2、甲方货物运送至合同交货地后视为已交付,交付后货物由乙方承担该货物管理、经营及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甲方派驻乙方的业务代表不负责接货,送货及代收货款,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替乙方接货、铺货和收取货款,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甲方权力与义务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有核定地区零售价的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3、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销售方案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测报告。

5、协助并督促乙方在合同指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与乙方共同制定区域销售计划。

6、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

7、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质量合格产品。

8、做好乙方各种费用核报工作。

十一、乙方权力与义务

1、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退货或调整货品,经甲方确认同意申请后在一周内予以办理;因产品颜色、型号等原因导致不适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所进的甲方货物不污、不损、包装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经甲方确认后一律可以退换。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如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一切手续。

3、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报、市场拓展策略、供货价格、销售政策、产品宣传、广告促销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4、有维护“小草屋”、“秀家”品牌及企业形象的义务。。

5、享有甲方后续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6、乙方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小草屋”系列产品、“秀家”牌系列产品铺上本协议及附件所约定的所有终端的柜台,进行上柜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铺货的其余终端网点另招经销商或自行安排供货上柜销售。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状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若不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货物供入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销售的终端,或不符合甲方的市场计划,则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终端另择经销商。

9、合作终止时,未销售的“小草屋”牌系列产品、“秀家”牌系列产品存留货物不得转售第三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全部退回甲方或甲方要求的其他方式处理。

10、乙方严格的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十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使产品发错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按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4、因甲方过错未在合理期限内交货的,以逾期交货部分的货值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给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出具指定收货人的授权委托书给甲方的,乙方任一工作人员的收货视为系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对乙方工作人员签字但未加盖乙方印章的收货单视为合格签收。乙方变更收货地点而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及变更收货地点而产生的运费。乙方变更指定收货人而未提交变更授权委托书给甲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不得经营、销售侵犯甲方“小草屋”、“秀家”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有违反,每发现一盒,应向甲方赔付人民币 元。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乙方如错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调整相关价格政策,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市场保证金、取消乙方经销权和终止合作,并承担因低价销货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低价销货,如发现乙方有低价销货现象,一经核实,乙方必须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实际低价销货数量乘以统一零售价的5至10倍计算),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经营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产品或包装侵权的产品或跨渠道或跨区域销售。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货款。

3、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情况,经甲方认定为性质严重的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十六、附则

1、甲乙双方的任何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晨晓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东段向北 地址: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向甲方授权为 市 ,甲方在乙方指定区市内经销系列产品,甲方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 日开始到 年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协议续约时间为4月1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权利

1.1、享有在为 市 区域系列产品的专卖权。

1.2、当甲方达到乙方相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后,甲方享有优惠权。

2、乙方权利

2.1、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2.2、销售客户的查询权。

2.3、限定甲方经销区域的指定权。

2.4、对甲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必须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相关产品;不得在规定的区域以外,从事经销活动;涉及项目工程的按报备制实行。双方报备后乙方不得跨越甲方进行与工程需方直接或间接交易。

1.2、甲方必须执行乙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营销模式、销售政策及制度。

1.3、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1.4、无条件支持并参与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促销活动。

2、乙方义务:

2.1、向甲方提供已经具备的用于销售方面的各种宣传资料以及定期市场营销的专业培训。

2.2、协助甲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应随时将对合同产品所做的一切改进以及新开发产品通知甲方。

2.4、应及时将乙方将要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通知甲方。

2.5、协调和控制其他经销商,避免窜货损害甲方利益。

2.6、应及时将甲方区域咨询客户通知甲方。

第五条 激励条款

甲方按乙方要求条件下经销时,根据相关情况享有如下优惠条款:

1、乙方按相关标准为甲方提供专卖店样品支持,支持采购比例为8折。

2、市场成长期,甲方超额完成当年乙方基本销售额后,甲方享有超额返利。

3、甲方接到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工程合同的证明材料、

时,可享受工程优惠折扣。工程项目计不计入基本销售额,不参与返利计算。

4、凡促销产品和优等级以下产品均不享受折扣优惠,计入基本销售额。

5、乙方除正常广告投放外,根据甲方销售情况酌情给予本地广告以及促销活动支持。

6、乙方每年终将对销售业绩突出的经销商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 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甲方应向乙方采购 万元(大写:)样品,以保证乙方价格体系、营销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样品的统一性、完整性。当甲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乙方有权处以甲方一千元以上的罚款。

2、甲方经销的系列产品,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年销售额,低于该金额时不享有超额返利。

3、甲方连续一年未完成销售任务时,乙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如因乙方支持方面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4、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4.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4.2、不执行乙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4.3、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4、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4.5、故意拖欠乙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4.6、消费者投诉率超过15%的(投诉率=被投诉次数/总投诉次数)。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款清出货的原则"。

2、业务联系中甲方凭传真向乙方下订单,(乙方进行双方沟通后的订单制图,工程单除外出图时间不得超出48小时) ,双方对订单和图纸签字确认, 订单生效日为甲方支付(订单总额30%)订金当日,甲方支付总金额之30%,乙方安排生产;乙方的产品生产周期按双方签订的订单合同里生产周期确认,甲方应将货款付清后乙方出货,由双方商谈的托运部承运。 因乙方问题导致发货周期超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订单金额的`2%/天;因甲方问题导致发货周期超期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订单金额的2%/天。

4、在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完成乙方要求的市场销售额目标,可享受乙方销售额目标返利;乙方给甲方进行年度返利结算,结算日期为协议年度日止,销售额目标年递增30%,返利方式如下:

2015年-2015年达销售额 万元(不含税),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万部分,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超万达万部分,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超万以上部分,返利为%

第八条 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三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三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应由甲方负责。因福建到长沙的途中运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物流公司的相关事宜,非自然因素(长沙到目的地途中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退(换)产品,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解决产品维修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 甲方经销乙方产品,并承接工程者因甲方施工不当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乙方每年召开销售会议和新产品介绍会及培训施工人员,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深圳皮氏门窗有限公司同意经销商自愿在指定地区经销“pes皮氏”品牌系列产品,双方一切相     关行为均须依从本协议的条款事项办理,严格执行。

一、协议双方名称及地址

此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均须给予对方有关业务的通知,包括地址、电话的变更等,接受方也必须从速回复。

二、经销期间,双方承诺

1、乙方:

1.1、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的基础上,以公平、公   正、有序的态度和途径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1.2、保护甲方所有知识产权,统一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1.3、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在授权区域市场不得经营与甲方品牌产品有任何竞争关系的其   它品牌及产品。

1.4、“pes皮氏”门窗产品价格体系,包括出厂价、指导零售价等的制定权及发布权均在甲方,乙方享   受甲方的加盟供货价。

1.5、乙方应严格保证其员工遵守保密协议条款,如发现员工泄密、私自转让甲方的技术、专利侵权等损   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

1.6、乙方在协议期间不能经销任何“pes皮氏”品牌以外的产品。

1.7、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本协议的规定,接受甲方专卖的各项制度和管理。

2、甲方:

2.1、为保证“pes皮氏”门窗连锁专卖店的统一性,根据甲方系统要求,对乙方店面的装修设计装潢、   店面招牌及室内布置等,甲方有修改权和建议权,乙方应依甲方修改意见进行实施和考虑。

2.2、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提供参考指   导权。

2.3、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状况、产品销售、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检查核对。

2.4、甲方负责对乙方免费提供一定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材料。

2.5、甲方负责不断开发系列新产品,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2.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区域销售保护,在指定区域内按乙方要求及时供货。

2.7、甲方对乙方技术、业务、安装、维修等人员有专业知识培训辅导的责任。

三、销售区域:

期限: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条列:

一、范围及时间

1、在乙方接受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接受指定区域以外的订单。乙方如果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产品,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要求乙方就侵权地区经销赔偿甲方损失。

2、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署,即日生效。甲方在15天内发给乙方指定地区经销商授权书。

二、产品

1、皮氏门窗仅销售“pes皮氏”系列品牌产品,以及今后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状况,不断开发新的“pes”系列产品。

三、产品的购进及配送

1、订单:

乙方须按照“深圳皮氏门窗系列产品标准订单”订货,乙方向甲方下单时,必须通过传真或互联网将产品型号、款式、颜色、五金等相关资料传送到甲方销售部,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订货均属无效)。

2、订单变更:

在订单交付过程中,如乙方对订单内容中的标准产品提出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在原订单发出当天内发出更改通知,如超过一天,则甲方有权不予更改;需甲方加款式的非标铝合金门、窗、以及其它产品,乙方需在甲方生产之前提出更改,甲方一经生产,则该订单不得更改,如乙方非改不可,甲方即可向乙方收取由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交货周期:

3.1、正常生产交货周期为15—30天;其他的情况视其产品种类而确定具体交货日期。

3.2、交货周期均以货款定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3.3、货款定金按该批产品的出厂总价值的50%收取,余款在发货前付清。

四、交货、验收:

1、甲方将货物送到乙方发货的运输公司,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验收标准为厂标,验收方法货到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的当天须检查产品的数量及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在当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货物完整无缺;如有货物缺失并经证实是甲方造成的,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天内补发所缺物品,或经双方协商后在下次发货中补齐;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残缺与玻璃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和由甲方的过失造成货物的残缺外,甲方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退换货;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将货物退回,甲方将不予乙方以任何补贴和赔偿。

五、价格:

1、定价:产品价格参见全国分销商统一价格表

2、价格变动:因市场、原材料等因素发生变动,造成甲方经营成本变动,甲方有权调整产品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价格调整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每次付款应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付款造成生产延期和延长约定交货时间,甲方概不负责。

2、为了使生产快捷、发货准时,甲方提议乙方预留部分款项在甲方账内。

3、乙方必须拒绝甲方的任何人员,利用公务之便,提出私借费用、现金结算货款等要求,否则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甲方领导同意的除外)。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产品的价格以及政策,方能获得甲方的商号、商标、系统及其经营管理策略、营销模式的使用权,以确保该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处理消费者投诉、突发事件等,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和其他纠纷,尽快妥善处理,以避免和减少对“pes皮氏”品牌的负面影响,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甲方的支持和协助。

3、完整保存客户资料,经销期限内,甲方有权查询其客户资料,经销结束时,乙方必须将客户资料无偿的复制给甲方。

4、配合甲方做好区域市场的调研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期提供当地的市场反馈情况,以便甲方更好的把握当地市场,做出更好的指导办法,以利于乙方的销售。

5、配合甲方做好区域市场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6、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乙方对甲方的一切产品及技术资料和文件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7、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跨越区域销售产品。

八、甲方支持方案:

为深度推广“pes皮氏”品牌,提升“pes皮氏”产品的市场的竞争力,加速渠道建设和发展,加深同加盟经销商之间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望遵循以下条款:

1、加盟条件:经销商加盟皮氏门窗有限公司需暂交加盟费2万元整,此款项在乙方的进货额(两年内)达到300万元整时,甲方分批次返还乙方(三个月内返还完毕)或经乙方同意直接冲抵货款。

2、样板支持:乙方上样板三款以下不享受甲方任何折扣优惠,按甲方全国统一经销商价格供应;三款以上方可享受经销价9折优惠;专卖店的可享受经销价7折优惠。

3、返点支持: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15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2%,作为对乙方的鼓励;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18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2.5%;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21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3%;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24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3.5%;以此类推至51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8%为止,以后再增加的进货总额不再增加返点,均以8%返点;返点的款项甲方分批次返还乙方(六个月内返还完毕)或经乙方同意直接冲抵货款。另外,样板、五金、玻璃、包装箱不计入进货总额内。关于以上返点,甲方纯粹为了销售和鼓励乙方而为,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4、广告支持:乙方若加盟为专卖店,甲方前期可免费提供店面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公司统一广告宣传,公司logo标牌、店面销售人员名片、销售工服2套、售后工服2套等。

5、经销商若在前期安装或技术方面需要甲方指导,甲方可免费派一人上门指导,但往返车费、吃住费用均由经销商统一安排,实报实销,谢绝议价。

九、保密: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能将甲方熟悉、了解到的产品转送到其它厂仿效,否则甲方将有权马上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视其严重程度向乙方索赔。

十、经销商的延期及变更:

1、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经双方同意,可变更或续签协议,如双方续签协议时,甲方有变更原有协议有关条款的权利(此变更为全国统一性的)。

2、经销期满后若不再续约,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在经销期内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但可向甲方推荐,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4、乙方专卖店在公司考评中,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签订续约合同(以公司的考核标准为依据)。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允许以甲方的样品进行销售,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技术,另行开设工厂,生产类似的产品。

3、甲方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协定的区域保护约定销售。

4、遇到不可抵抗力因素(如自然事件、地震、火灾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十二、协议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1.1、乙方违反甲方专卖店各项管理制度。

1.2、乙方违反甲方推广规定。

1.3、乙方违反甲方价格管理政策,严重扰乱甲方终止本协议。

1.4、乙方其他任何违背协议和附件的行为。

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6个工作日内又尚未改善的,协议即行终止,由于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而使协议终止,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若双方发生任何争执,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经协商仍未解决,由人民法院裁决,协议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该人民法院裁决为最终结果。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皮氏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518117                                               邮编:

日期:                                                     日期:

区域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向甲方授权为 市 ,甲方在乙方指定区市内经销系列产品,甲方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 日开始到 年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协议续约时间为4月1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权利

1.1、享有在为 市 区域系列产品的专卖权。

1.2、当甲方达到乙方相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后,甲方享有优惠权。

2、乙方权利

2.1、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2.2、销售客户的查询权。

2.3、限定甲方经销区域的指定权。

2.4、对甲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必须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相关产品;不得在规定的区域以外,从事经销活动;涉及项目工程的按报备制实行。双方报备后乙方不得跨越甲方进行与工程需方直接或间接交易。

1.2、甲方必须执行乙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营销模式、销售政策及制度。

1.3、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1.4、无条件支持并参与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促销活动。

2、乙方义务:

2.1、向甲方提供已经具备的用于销售方面的各种宣传资料以及定期市场营销的专业培训。

2.2、协助甲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应随时将对合同产品所做的一切改进以及新开发产品通知甲方。

2.4、应及时将乙方将要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通知甲方。

2.5、协调和控制其他经销商,避免窜货损害甲方利益。

2.6、应及时将甲方区域咨询客户通知甲方。

第五条 激励条款

甲方按乙方要求条件下经销时,根据相关情况享有如下优惠条款:

1、乙方按相关标准为甲方提供专卖店样品支持,支持采购比例为8折。

2、市场成长期,甲方超额完成当年乙方基本销售额后,甲方享有超额返利。

3、甲方接到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工程合同的证明材料、

时,可享受工程优惠折扣。工程项目计不计入基本销售额,不参与返利计算。

4、凡促销产品和优等级以下产品均不享受折扣优惠,计入基本销售额。

5、乙方除正常广告投放外,根据甲方销售情况酌情给予本地广告以及促销活动支持。

6、乙方每年终将对销售业绩突出的经销商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 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甲方应向乙方采购 万元(大写:)样品,以保证乙方价格体系、营销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样品的统一性、完整性。当甲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乙方有权处以甲方一千元以上的罚款。

2、甲方经销的系列产品,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年销售额,低于该金额时不享有超额返利。

3、甲方连续一年未完成销售任务时,乙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如因乙方支持方面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4、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4.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4.2、不执行乙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4.3、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4、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4.5、故意拖欠乙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4.6、消费者投诉率超过15%的(投诉率=被投诉次数/总投诉次数)。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款清出货的原则"。

2、业务联系中甲方凭传真向乙方下订单,(乙方进行双方沟通后的订单制图,工程单除外出图时间不得超出48小时) ,双方对订单和图纸签字确认, 订单生效日为甲方支付(订单总额30%)订金当日,甲方支付总金额之30%,乙方安排生产;乙方的产品生产周期按双方签订的订单合同里生产周期确认,甲方应将货款付清后乙方出货,由双方商谈的托运部承运。 因乙方问题导致发货周期超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订单金额的2%/天;因甲方问题导致发货周期超期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订单金额的2%/天。

4、在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完成乙方要求的市场销售额目标,可享受乙方销售额目标返利;乙方给甲方进行年度返利结算,结算日期为协议年度日止,销售额目标年递增30%,返利方式如下:

2015年-2015年达销售额 万元(不含税),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万部分,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超万达万部分,返利为 %

2015年-2015年超万以上部分,返利为%

第八条 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三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三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应由甲方负责。因福建到长沙的途中运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物流公司的相关事宜,非自然因素(长沙到目的地途中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退(换)产品,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解决产品维修的相关事宜。

第九条 甲方经销乙方产品,并承接工程者因甲方施工不当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乙方每年召开销售会议和新产品介绍会及培训施工人员,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深圳皮氏门窗有限公司同意经销商自愿在指定地区经销“pes皮氏”品牌系列产品,双方一切相     关行为均须依从本协议的条款事项办理,严格执行。

一、协议双方名称及地址

此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均须给予对方有关业务的通知,包括地址、电话的变更等,接受方也必须从速回复。

二、经销期间,双方承诺

1、乙方:

1.1、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的基础上,以公平、公   正、有序的态度和途径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1.2、保护甲方所有知识产权,统一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1.3、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在授权区域市场不得经营与甲方品牌产品有任何竞争关系的其   它品牌及产品。

1.4、“pes皮氏”门窗产品价格体系,包括出厂价、指导零售价等的制定权及发布权均在甲方,乙方享   受甲方的加盟供货价。

1.5、乙方应严格保证其员工遵守保密协议条款,如发现员工泄密、私自转让甲方的技术、专利侵权等损   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

1.6、乙方在协议期间不能经销任何“pes皮氏”品牌以外的产品。

1.7、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本协议的规定,接受甲方专卖的各项制度和管理。

2、甲方:

2.1、为保证“pes皮氏”门窗连锁专卖店的统一性,根据甲方系统要求,对乙方店面的装修设计装潢、   店面招牌及室内布置等,甲方有修改权和建议权,乙方应依甲方修改意见进行实施和考虑。

2.2、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提供参考指   导权。

2.3、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状况、产品销售、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检查核对。

2.4、甲方负责对乙方免费提供一定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材料。

2.5、甲方负责不断开发系列新产品,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2.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区域销售保护,在指定区域内按乙方要求及时供货。

2.7、甲方对乙方技术、业务、安装、维修等人员有专业知识培训辅导的责任。

三、销售区域:

期限: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条列:

一、范围及时间

1、在乙方接受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接受指定区域以外的订单。乙方如果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产品,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要求乙方就侵权地区经销赔偿甲方损失。

2、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署,即日生效。甲方在15天内发给乙方指定地区经销商授权书。

二、产品

1、皮氏门窗仅销售“pes皮氏”系列品牌产品,以及今后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状况,不断开发新的“pes”系列产品。

三、产品的购进及配送

1、订单:

乙方须按照“深圳皮氏门窗系列产品标准订单”订货,乙方向甲方下单时,必须通过传真或互联网将产品型号、款式、颜色、五金等相关资料传送到甲方销售部,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订货均属无效)。

2、订单变更:

在订单交付过程中,如乙方对订单内容中的标准产品提出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在原订单发出当天内发出更改通知,如超过一天,则甲方有权不予更改;需甲方加款式的非标铝合金门、窗、以及其它产品,乙方需在甲方生产之前提出更改,甲方一经生产,则该订单不得更改,如乙方非改不可,甲方即可向乙方收取由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交货周期:

3.1、正常生产交货周期为15—30天;其他的情况视其产品种类而确定具体交货日期。

3.2、交货周期均以货款定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3.3、货款定金按该批产品的出厂总价值的50%收取,余款在发货前付清。

四、交货、验收:

1、甲方将货物送到乙方发货的运输公司,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验收标准为厂标,验收方法货到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的当天须检查产品的数量及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在当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货物完整无缺;如有货物缺失并经证实是甲方造成的,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天内补发所缺物品,或经双方协商后在下次发货中补齐;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残缺与玻璃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和由甲方的过失造成货物的残缺外,甲方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退换货;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将货物退回,甲方将不予乙方以任何补贴和赔偿。

五、价格:

1、定价:产品价格参见全国分销商统一价格表

2、价格变动:因市场、原材料等因素发生变动,造成甲方经营成本变动,甲方有权调整产品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价格调整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每次付款应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付款造成生产延期和延长约定交货时间,甲方概不负责。

2、为了使生产快捷、发货准时,甲方提议乙方预留部分款项在甲方账内。

3、乙方必须拒绝甲方的任何人员,利用公务之便,提出私借费用、现金结算货款等要求,否则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甲方领导同意的除外)。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产品的价格以及政策,方能获得甲方的商号、商标、系统及其经营管理策略、营销模式的使用权,以确保该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处理消费者投诉、突发事件等,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和其他纠纷,尽快妥善处理,以避免和减少对“pes皮氏”品牌的负面影响,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甲方的支持和协助。

3、完整保存客户资料,经销期限内,甲方有权查询其客户资料,经销结束时,乙方必须将客户资料无偿的复制给甲方。

4、配合甲方做好区域市场的调研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期提供当地的市场反馈情况,以便甲方更好的把握当地市场,做出更好的指导办法,以利于乙方的销售。

5、配合甲方做好区域市场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6、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乙方对甲方的一切产品及技术资料和文件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7、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跨越区域销售产品。

八、甲方支持方案:

为深度推广“pes皮氏”品牌,提升“pes皮氏”产品的市场的竞争力,加速渠道建设和发展,加深同加盟经销商之间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望遵循以下条款:

1、加盟条件:经销商加盟皮氏门窗有限公司需暂交加盟费2万元整,此款项在乙方的进货额(两年内)达到300万元整时,甲方分批次返还乙方(三个月内返还完毕)或经乙方同意直接冲抵货款。

2、样板支持:乙方上样板三款以下不享受甲方任何折扣优惠,按甲方全国统一经销商价格供应;三款以上方可享受经销价9折优惠;专卖店的可享受经销价7折优惠。

3、返点支持: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15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2%,作为对乙方的鼓励;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18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2.5%;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21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3%;乙方在一年度内的进货总额达到24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3.5%;以此类推至510万元整人民币时,甲方返点8%为止,以后再增加的进货总额不再增加返点,均以8%返点;返点的款项甲方分批次返还乙方(六个月内返还完毕)或经乙方同意直接冲抵货款。另外,样板、五金、玻璃、包装箱不计入进货总额内。关于以上返点,甲方纯粹为了销售和鼓励乙方而为,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4、广告支持:乙方若加盟为专卖店,甲方前期可免费提供店面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公司统一广告宣传,公司logo标牌、店面销售人员名片、销售工服2套、售后工服2套等。

5、经销商若在前期安装或技术方面需要甲方指导,甲方可免费派一人上门指导,但往返车费、吃住费用均由经销商统一安排,实报实销,谢绝议价。

九、保密: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能将甲方熟悉、了解到的产品转送到其它厂仿效,否则甲方将有权马上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视其严重程度向乙方索赔。

十、经销商的延期及变更:

1、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经双方同意,可变更或续签协议,如双方续签协议时,甲方有变更原有协议有关条款的权利(此变更为全国统一性的)。

2、经销期满后若不再续约,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在经销期内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但可向甲方推荐,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4、乙方专卖店在公司考评中,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签订续约合同(以公司的考核标准为依据)。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允许以甲方的样品进行销售,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技术,另行开设工厂,生产类似的产品。

3、甲方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协定的区域保护约定销售。

4、遇到不可抵抗力因素(如自然事件、地震、火灾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十二、协议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1.1、乙方违反甲方专卖店各项管理制度。

1.2、乙方违反甲方推广规定。

1.3、乙方违反甲方价格管理政策,严重扰乱甲方终止本协议。

1.4、乙方其他任何违背协议和附件的行为。

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6个工作日内又尚未改善的,协议即行终止,由于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而使协议终止,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若双方发生任何争执,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经协商仍未解决,由人民法院裁决,协议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该人民法院裁决为最终结果。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518117                                               邮编: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 品牌系列产品的 地区 县(市) 渠道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产品价格政策

1、乙方应按统一的供货价向甲方结算货款;

2、提货方式:款到发货,不接收承兑汇票。

3、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订货及奖励等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帐户,逾期______天未交足前述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2、乙方进货,应提前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并详细准确填写相关产品订货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若乙方严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关经销规定,全年(一个完整年度)从甲方进货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大写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回款,按乙方在该全年与甲方实际结算货款总额的 予以等值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奖励货物或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由甲方决定,奖励的货物按该货物的供货价格计算金额)。

5、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决定不给予乙方相关的奖励。

五、销售地点约定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的销售区域、销售渠道内、销售终端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经甲方授权的销售区域或销售渠道或其他终端供货或销货(即窜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账目确认窜货的数量和窜货渠道,乙方应立即收回窜货产品,并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实际窜货数量乘以产品零售价的2至5倍计算),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及不给乙方任何返利等奖励。

六、费用支持

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所需要的进场费、条码费等以及用于产品终端促销的端架费、堆头费(tg)、海报费(dm)、陈列费、促销管理费、促销人员费用等费用,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未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的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与商场、超市的其它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依据书面确认书及相应发票原件在代支该笔费时的次月20号前到甲方处报销结算。

七、交货地及运费

交货地点为 省 市(县) (地点),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到达该交货地点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该交货地点后的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八、产品验收

1、乙方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或指定收货人签收,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验收入库后,甲方不再承担破损责任。如验收入库时发现破损产品,乙方须在收到货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数量、规格、金额、破损原因之说明。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住址 ),电话: 。如果乙方变更收货人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场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产品品种、包装外观、含量、数量、规格、质量等,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泽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三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 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盖上乙方印章或乙方指定收货人签字,表示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并验收合格,甲方不再承担破损短少责任。

4、运输途中残损产品处理规定;

(1)、乙方在签收时应该拒收货外包装破损或明显短少的货物;

(4)、货到乙方仓库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甲方视乙方收讫无误。

九、货物管理

2、甲方货物运送至合同交货地后视为已交付,交付后货物由乙方承担该货物管理、经营及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甲方派驻乙方的业务代表不负责接货,送货及代收货款,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替乙方接货、铺货和收取货款,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甲方权力与义务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有核定地区零售价的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3、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销售方案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测报告。

销售计划。

6、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

7、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质量合格产品。

8、做好乙方各种费用核报工作。

十一、乙方权力与义务

1、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退货或调整货品,经甲方确认同意申请后在一周内予以办理;因产品颜色、型号等原因导致不适销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所进的甲方货物不污、不损、包装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经甲方确认后一律可以退换。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如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一切手续。

3、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报、市场拓展策略、供货价格、销售政策、产品宣传、广告促销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4、有维护“小草屋”、“秀家”品牌及企业形象的义务。。

5、享有甲方后续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6、乙方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小草屋”系列产品、“秀家”牌系列产品铺上本协议及附件所约定的所有终端的柜台,进行上柜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铺货的其余终端网点另招经销商或自行安排供货上柜销售。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状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若不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货物供入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销售的终端,或不符合甲方的市场计划,则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终端另择经销商。

9、合作终止时,未销售的“小草屋”牌系列产品、“秀家”牌系列产品存留货物不得转售第三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全部退回甲方或甲方要求的其他方式处理。

10、乙方严格的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十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使产品发错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按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4、因甲方过错未在合理期限内交货的,以逾期交货部分的货值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给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出具指定收货人的授权委托书给甲方的,乙方任一工作人员的收货视为系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对乙方工作人员签字但未加盖乙方印章的收货单视为合格签收。乙方变更收货地点而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及变更收货地点而产生的运费。乙方变更指定收货人而未提交变更授权委托书给甲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应向甲方赔付人民币 元。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乙方如错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调整相关价格政策,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市场保证金、取消乙方经销权和终止合作,并承担因低价销货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低价销货,如发现乙方有低价销货现象,一经核实,乙方必须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实际低价销货数量乘以统一零售价的5至10倍计算),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经营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产品或包装侵权的产品或跨渠道或跨区域销售。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货款。

3、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情况,经甲方认定为性质严重的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十六、附则

1、甲乙双方的任何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店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认同甲方主导的连锁理念,并申请联营合作。经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联营合作甲方“左右间店”或“左右间(或)”连锁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权使用。

1、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左右间连锁店”;相关诠释:指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2、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以“左右间连锁店”为悬挂招牌的门店,并按照甲方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便民店。门店号:号。

3、甲方对于凡使用“左右间连锁店”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经营事务的处理权:如门店出入口位置、货区\货架(道具)陈列、销售技术、服务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广告宣传、中止经营等事项。

b、乙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店铺)的内外装修、装饰及店招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全统一,乙方使用的各种营业设备、道具符合甲方要求,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使用“左右间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享受““左右间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有关““左右间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规定如下:

a、欲做有关“左右间连锁店”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甲方的指导进行。

b、所有乙方要使用甲方的商标,只是限本协议书约定以内使用,不得在协议书约定以外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乙方可以直接采用联营合作,真正实现“轻松做老板”的事业梦想!联营合作就是直接成为甲方的营业经营部门(门店),担当营业部门(门店)的经营责任人,享受甲方的低风险经营政策,若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利润目标,甲方会协助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终止合作,货品折让退还甲方。同时享受12项确实保障。左右间连锁店的出现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轻松如意、稳定经营的买卖。

1、联营合作制属于左右间连锁店的主要运营手段之一,乙方作为甲方直属营业部门(门店)存在。

2、甲方和乙方共同寻找合适店面,或者由乙方直接寻找店面,甲方进行评估。甲方为乙方提供店铺商圈的评估分析建议、店铺营运成本的预算建议、店铺装潢设计、全程经营指导、节假日促销指导、新产品信息、开业宣传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技术的教育培训:甲方拥有一套成熟并证明高效率的管理方法,这无疑是事业成功的基础。乙方可以立即得到甲方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店铺经营理念与实务培训、人员开业操作技能的培训、后续经营技能的提升培训。

4、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标准化左右间店连锁的八大经营机制:单项商品专营特色、引导时尚的特色、购物环境的特色、楼层布局的特色、商品陈列的特色、道具配制的特色、人与物动态组合的特色、营销策略的特色。

5、甲方为乙方提供协助经营:提供“左右间”商业字号/店面形象设计和cis系统/国际标准店面效果图供乙方使用;提供各类经营筹备指导、商品配供、各类标准技术规范、统一的经营技术及规范管理模式、开放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甲方不定期到乙方门店所在地进行全面市场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适时推出应季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6、乙方将直接获得甲方统一推广的“左右间网上综合商城”网店推广,卖遍全城商品。打往区域呼叫中心的购物电话,哪个乙方门店离顾客最近,就直接获得客户配送权,直接获得超值利润。

7、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动配货、自动补货、自动结报、自动付款,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商业自动化操作系统,建立网络商品展示与订购平台,轻松查询与浏览商品,并能迅速下单。

8、甲方为乙方提供基础装修、营业道具的选型辅导或代办:甲方指导乙方签署店面租赁协议书及协助办理经营手续,并直接进行店面装修。让乙方轻松拥有国际标准店面/房屋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货架、冷冻设备、空调、收银机、pos机或电脑及软件,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所有开业前陈列货物由甲方直接配送,乙方不用现款进货/所有购物袋、货物小票、促销用品、人员服装的费用由甲方垫付,每月结算时计入摊销成本;日常促销、大型活动、开业地毯式宣传等相关费用甲方垫付,每月结算时计入摊销成本。

9、直接享受甲方独创的直接打码以及自动补货、自动配货、自动核算、自动结款流程,摆脱日常繁重的细节工作。甲方负责把所有货物直接送到店面,乙方只需提前报货,物流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10、按本协议书第九项双方《终结协议书的约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交退出请求,来去自由,真正做到低风险的投资。

11、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支持:按甲方的运营计划,在报纸、杂志、网络等全市各地知名媒体推出覆盖全市的强势广告宣传,促进终端销售;甲方不定期组织促销活动,借助各种商机进行即时性宣传,届时甲方将统一部署各联营合作店宣传策略,并发放宣传册、赠品等;随着甲方事业的扩展,乙方可直接参与全城联动的狂购节和诚信通/直接享受左右间的专属推广专刊的推广。

12、良好的形象与高质量的服务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首选,甲方将尽心建立起公众形象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利用这种优势,迅速稳固乙方的市场地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加运营体系。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金额的信用保证金元。协议书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保证金予以全部退还(不计利息)。乙方向甲方交纳联营合作费元,双方解除合约后,该款项甲方不再退还乙方。

2、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操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依照甲方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在日常经营上,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违反甲方经营制度应接受相应处罚。

3、乙方不准在本联营合作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施与甲方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公司的事业。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进行直接管理和规范要求的权利;。

2、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操作处罚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违规,甲方有解除联营合作的权利;。

4、对乙方的其它约定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做甲方联营合作分店.并为乙方的门店进行规划设计,并负责对门头进行所有投资装潢,提供统一的“左右间连锁店”形象标志,以保证联营合作店从外部形象上符合桃花源联营合作店的要求。

2、对于乙方自带正在经营的店面联营合作,现有的物品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的部分可按商品进货价,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给予回购,其余部分可自行处理,但不得在联营合作店内销售或以联营合作店的名义出售。

3、甲方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经营策略交流。甲方将负责对乙方所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甲方集训时就餐、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4、甲方为乙方统一打码、统一配货,统一补货,让乙方充分享受到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于一体的商业流所带来的与快捷。

5、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为乙方办理并承担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费用。

四、联营合作的相关费用规定。

1、费用含联营合作品牌使用费(联营合作费)和信用保证金;。

2、不同商圈和不同店面费用有所调整;。

3、其它关于费用的规定。

一旦签定联营合作协议书,联营合作费一律不予退还。信用保证金在乙方书面提出退出联营合作后,按甲方规定程序,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费用标准均为甲方规划好的统一收费标准,对特殊位置、特殊店面、需要开发特殊业态的费用双方协商。

4、乙方联营合作的所有费用以上乙方共向甲方支付联营合作费元;信用保证金元;合计元。

五、各项奖罚规定。

甲方为了更好的、更全面的为整体乙方服务,维护所有乙方共同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所以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奖罚规定。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投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请乙方和员工无条件遵守。

六、商品的提供与结算。

1、开店前所有商品甲方直接配送完毕,按不同店面的大小决定配送商品结构与数量;。

2、乙方必须在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所有营业款项直接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只有结算完前一天的帐务,甲方方可安排物流;。

4、甲方商品实行循环配货制度;。

5、其它结算以甲方制度为准。

七、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承认。

1、向其它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私自复制复印甲方文件;。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

锁关系;。

5、其它由甲方禁止的事项。

八、更改劝告。

当乙方没有充分实行本协议书的条文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乙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甲方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劝告更改。乙方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九、终结协议书的约定。

1、乙方的解除权:

乙方在正常营业两个季度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出合作申请。

2、甲方的解除权,当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1)对本协议书、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7)联营合作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甲方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甲方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乙方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甲方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协议书。

十、终结协议书的处理。

1、协议书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协议书结束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

2、解除本协议书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左右间连锁店”的徽记以及由协议书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它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一切。

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甲方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甲方审定;。

(5)立即清算对甲方及其它关系者的债务。

3、当乙方未撤掉“左右间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4、乙方即使在解除协议书以后,也要严守本协议书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左右间连锁店”不利的言行。

协议书有效期间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合作期限,如果是自有房屋或者房屋租赁协议书达到10年的,则经营期限为10年。以后在协议书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协议书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十二、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因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房屋拆迁及其它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给商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承诺事项造成障碍时,乙方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十三、管辖法院。

有关本协议书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信用保证金金额:元。

乙方的连带保证人:

住址:

姓名:

盖章:

连带保证限度金额:元。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街号开设xx加盟店,专门经营由xx统一开发和配送的xx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xx。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xx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协议书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xx产品,乙方不得借xx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xx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协议书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协议书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书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乙方须在本协议书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根据xx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协议书,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协议书。

3.7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xx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xx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根据xx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xx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协议书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业加盟协议书书·连锁店加盟协议书·瑜伽加盟协议书·家具加盟协议书。

·特许加盟协议书·商场加盟协议书·加油站加盟协议书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协议书。

6.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协议书期限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书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协议书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协议书;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协议书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协议书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总部(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大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菜台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装修厂商进行装修,装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装修价格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协议书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协议书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菜式、商品、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协议书。

第六条柜帐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协议书。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协议书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三、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四、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0.00元至1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协议书。

第八条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协议书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协议书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协议书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协议书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协议书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书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书而没有开设“某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五、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书为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协议书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协议书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加盟金。

一、本协议书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协议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第十一条特许权使用费。

一、在本协议书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

该费用。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书。

第十二条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书。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协议书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协议书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店员工之雇聘。

一、为协助乙方筹备开业及维护商品品质、店面管理之统一形象,甲方可代为乙方店筹备员工(店内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但甲方需保证其所派往人员的技术与其职位相符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拒绝接收。

二、为强化连锁体系的管理,在维持乙方正常经营前提下,甲方有权对在乙方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调配,乙方不得拒绝。轮调人员具体调动时间以甲方人事部所发《轮调人员调动通知书》为准。

三、乙方店就其所雇佣职员之筛选、聘雇、工作时间调配、管理、轮休、请假、辞退、抚恤、薪资、税捐扣缴、员工福利、资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补偿。且须符合政府颁布相关劳工法令,但人力工时应依甲方之专业建议,以维护良好之服务品质与形象。

第十八条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协议书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协议书。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协议书,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协议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协议书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协议书存续期间或协议书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协议书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协议书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书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特别对厨房内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内外装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_____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制定以下经销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的区域经销商。

2、甲方将拥有的商标、市场运作模式和策略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但乙方若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在市场进行宣传,其宣传的内容及作出的承诺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范围,并且必须书面提报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法人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乙方经销区域为_________:

2、乙方按照甲方授权范围进行销售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向合同规定外的区域从事销售活动。

3、乙方对于甲方的空白市场根据自身的优势和资源,可以向甲方提请该区域的经销权,但须和甲方补签附加协议,确定销量目标。

1、产品名称、型号、参数、供货价、终端供货最低限价。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在该授权区域范围相关终端销售价格的调控。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不作销售量限制,待乙方运营______个月,视市场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1、生产计划:为保证货源的充足,乙方每月______日,预测下月市场销量,向甲方提报较准确的生产计划,作为保证乙方货源的主要依据。

2、提货计划:乙方提前_____天通报提货计划,正规填写甲方统一格式的提货申请单,传真或发邮件至甲方指定的传真或邮箱。甲方以此为据,予以备货。

3、现款现货:乙方汇款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同时底联传真至甲方指定的传真,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予以发货。

4、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城市,交付城市内二次运输和提货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5、甲方承担设备运输到乙方所在城市的长途运费。

6、乙方因生产和提货计划失误,导致甲方加急运输,产生与正常运输之间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产品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文件手续及证书的复印件。

3、对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经检验属实,予以无条件换货。

4、对于破损质量问题的界定,乙方收到甲方货品验收时,检查包装及破损情况,在签收单上详细注明。此后因乙方储存、经销过程中出现的破损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予退换货。

5、乙方如需要铺设样品设备,甲方按供货价收取设备押金,合同期满或合同因故中止,乙方未售出,在保证完好无损的前提下,甲方予以全额退货,但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所发生的包装损失费和运输费用。对于破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货。

1、甲方对乙方进行技术安装培训,由乙方负责安装。

2、如有需要,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初次安装现场的技术指导。

3、安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安装前,向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安装报告)。

5、在安装过程出现技术失误及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6、产品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承担。

1、甲方对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提供《售后维护手册》,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均由乙方负责。

2、对于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有义务在8小时之内到现场勘察检测,并处理故障。

3、对于乙方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与甲方售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说明故障现象,由甲方指导处理;如仍无法排除,甲方应在48小时(节假日除外)之内到达乙方所在地,进行故障排除。

4、产品按操作规程使用,出现故障,甲方予以一年内保换、二年内保修,终身维护。

为鼓励经销商的市场运作积极性,甲方年终视乙方的年销量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奖励。

1、奖励原则。

a、乙方完成合同年销量,甲方予以乙方每台_______元的奖励。

b、乙方未完成合同年销量不予奖励。

2、奖励的兑现。

a、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是奖励兑现的前提条件。

b、奖励的兑现,在年度合同期满后______天内兑现。

3、终端客户关系运作和利益满足,由乙方承担。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销量条款,如连续_______个月没有完成销量进度,视为自动放弃经销权,甲方视情况保留解除乙方经销资格或增加同区域经销商的权利。

2、乙方未经允许违反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跨区销售,一旦查实,甲方视情节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保留取消乙方经销资格的权利。

3、合同期内,乙方没有完成合同销量,甲方视情况保留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或增加同区域经销商的权利。

4、乙方违法以上三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规定的年终销量奖励。

1、乙方未经甲方总经理的书面同意,不得对甲方的销售人员借钱、借物,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直接将货款电汇至指定的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合作中,就某事宜达成共识,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为依据,甲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视为有效。

4、为便于甲方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在产品销售后_______天内乙方应将产品安装使用单位的相关信息提报甲方备案,便于甲方进行技术安装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乙方应对合同所有内容和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合同生效,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2)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同终止:

1)乙方违反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违约条款。

2)若甲方未按既定市场推广计划执行,乙方可以提出异议或终止合作。

3)合同期满。

4)如因其他原因一方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确认后终止。

4、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他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附件______份,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不涉及到甲方在军队、航运、铁路系统的销售。

8、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设备区域代理销售签订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情况。

1、产品: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区域: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_______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的该设备,并维护好“_______”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_______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台。

三、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_____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_______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四、价格。

1、设备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_______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_______%范围内。

4、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五、订货、发货及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六、质量要求。

1、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由甲方负责,保修期_____年(以产品质量保证书为准)。

2、保修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甲方负责更换设备或者进行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客户回访及超出保修期之产品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1)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_____开发的信息;(2)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3)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4)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5)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

十、其他约定。

1、法律管辖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对于补充协议,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外签订。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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