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司机管理制度(汇总12篇)

时间:2023-11-26 10:05:13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种规范行为的信念和意识。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只是依靠制度本身,更需要每个组织成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第八条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第九条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第八条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第九条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车队工作汇报。

车队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如需内部调济使用、须经车队领导同意。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9、汽车电瓶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换。

10、因公务出车在外修车和购买材料,要厉行节约、物美价廉。严禁利用修车和购买材料拿回扣、虚开发票报销,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罚。

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由车队拟定综合行车公里奖(其中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公里数奖)三项指标考核基数内容如下: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00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反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车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医院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车辆主要用于全院医疗及行政活动。

第三条: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四条:院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第五条:所有用车实行外出派车单制度,一事一单,按单出车。因紧急情景未及时签发《派车单》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应于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六条:申请用车、派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x市、x市辖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方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车辆。

(二)车辆离开x市、x市辖区的(去往外省市),须报经院长批准。

(三)办公室对派出的车辆进行登记,在每月末将车辆派出情景统计表报院长。

第七条: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凡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有要求的,由办公室安排好值班车辆,其余车辆封存。双休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动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院长批准。

第八条:驾驶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端正服务态度,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离岗,增强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十条:车辆加油实行登记月报制度。每次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日期、当前里程数、车号、加油数量、金额及驾驶员姓名,另外分别注明本车上月5日和当月4日的行驶里程数,并将登记情景于每月5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职责。

第十一条:财务科每月根据燃油购置、使用情景核算单车百公里油耗,每季度报办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条:驾驶员一律使用etc卡交纳高速过路费,卡内余额不足时及时上报办公室主任。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坚持车辆清洁,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坚持车况良好,确保按时出车。

换下来的旧件带回交办公室核实。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车,并在车辆保险到期前提前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第十六条:车辆被人为破坏、毁损、丢失及车辆行驶中出现的刮碰、损伤和发生人身伤亡的,均认定为车辆事故。

第十七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除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外,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害情景等,由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报告。

第十八条:车辆事故发生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并将调查及处理意见报院长。

第十九条: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医院车辆的,一经发现对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停车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岗处理,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之外的全部职责。

第二十条: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停车检查及相应处罚。被交管部门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职责。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毁损、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职责。

第二十二条:医院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错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停车检查、经济处罚或待岗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资料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能够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景,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理解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景,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景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资料,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景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资料,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职责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景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职责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坚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景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进取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俭、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到达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景、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景。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资料,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职责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进取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进取上进,同比勤俭节俭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景,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职责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职责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职责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8、车队司机出车必须有行政部门审批的派车单方可出车,若无审批手续出车的,罚款500元,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职责,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如星期天或晚上等情景,紧急用车也必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许可,违者罚款200元,但须事后补交派车手续。

10、车队驾驶员在提取快递等其它邮件时,要按提取货物的清单进行提货,提取货物及其它邮件回来的,必须要收件各方确认,货物应入库。如驾驶员提取邮件及货物时有漏提,收件无签字,不入库,除赔偿损失外,还将受到处罚,每次罚款100元。

11、对车辆不日常检查和定期进行保养的,一经发现给予职责驾驶员每次50元的处罚。对车辆的有效证件和工具不妥善保管导致丢失,除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外,处罚100元。

12、因备胎不正常导致需要急救的车辆,所产生的一切急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另给予100元的处罚。

13、驾驶员不负职责而导致车辆行驶途中把燃油耗干的,其产生的一切施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50元的处罚。

14、车辆发动机因缺水、缺机油导致受损,所以造成的一切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300元的处罚。15、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职责一律由驾驶员自负,费用不得报销。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并按职责大小赔偿。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车队管理制度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异常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我所开的车辆,以坚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景。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我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必须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xx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产品售价中包含运费)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单位(产品装饰费中已含运费的除外),采购部(外协加工单位不含运费,外购件除外),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进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在“用车单”上注明价格,扣除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出车费及辅料费按实际收回运费(含抵款)利润的50%作为奖励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职责的急件产品发生的运费由职责部门承担,外单位用车的运费由用车人向外协厂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单位运费则由用车人工资承担。采购部调拔材料用车费用如含在调拔单价中则由采购部承担运费。

6、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实际发生费用(财务核算扣除折旧)与分摊到各部门的消耗之差为车队当月的利润情景。费用超标按5%扣罚车队工资,年末拉通计算。

7、不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费用,月末由车队将用车通知单汇总后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8、修理费、燃油费超标按车队承包合同考核。

车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车队有效运行。

2、原则:一人一车,一车一卡,出车必登记,谁的车谁管理,谁违章谁负责,谁出事故谁承担,绩效考核,按制度奖惩。

二、出车与收车。

1、驾驶员出车前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和检查;

2、收车后车队队长须对各车辆及《行车记录表》、《加油登记表》整理核查。

三、行车登记。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2、车队队长每一天对《行车记录表》进行核查整理,每周末统计一次,每月进行存档。。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须定期定点进行维修及保养,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保养地点;

2、车辆维修须由车队队长陪同或行政办另作安排。

五、备用金及报销。

2、车队队长应对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做好登记工作。

六、长途外勤管理。

1、驾驶员长途外勤由车队队长统一安排,采用轮换制;

2、驾驶员长途外勤中,公司给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补助,此补助已包含早餐补助。

七、车辆违章。

1、驾驶员谁开车谁违章谁负责;

3、驾驶员每月违章超过五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八、安全事故。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须对车辆安全负全责;

2、驾驶员每月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车队队长:

驾驶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车队管理制度

1、混凝土运输车必须配备持有b2以上货车驾驶证的司机,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并持有货运从业资格证(有开过翻斗车和罐车的司机优先录用)。

2、加强混凝土运输车管理和使用,建立运输车各种台帐,即《混凝土运输车运转交接班记录》、《内部维护保养记录》。车队按月把各种记录审核存档。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作为运输用汽车,在维护和修理方面必须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护和修理制度。在日常维护方面,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除应按常规对汽车发动机、底盘等部位进行维护外,还必须做好以下维护工作。

一、清洗混凝土贮罐。

(搅拌筒)及进出料口由于混凝土会在短时间内凝固成硬块,且对钢材和油漆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每次罐车使用完毕后使用混凝土贮罐后,必须清洗贮罐及进出料口上除粘结的混凝土,清洗工作每日必须认真进行具体如下:

1、每次装料前用水冲洗进料口,使进料口在装料时保持湿润;

2、在装料的同时向随车自带的清洗用水水箱中注满水;

3、装料后冲洗进料口,洗净进料口附近残留的混凝土;

4、卸料后,及时返回搅拌站,冲洗出料槽。如果中途暂停时间要超过半小时,可向混凝土贮罐内加清洗用水30—40进行清洗,下次装料前切记放掉混凝土贮罐内的污水。司机要改变无论工作途中暂停多长时间,到下班才进行清洗的不良习惯,避免贮罐内混凝土越积越多,最后不得不采用机械清理,造成停用,影响生产。

5、每天混凝土运输完毕,操作人员必须彻底清洗干净罐内和整车外部。保证不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

二、运输车专职司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

1、随时检查紧固水泥罐体支座与汽车底盘架连接。

2、随时检查液压传动系统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是最重要、最精密的工作部件,对它的使用和维护尤其重要,司驾人员必须了解液压传动系统工作原理,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操作,按要求及时对液压油和辅助装置(主要是滤清器)进行更换,使用性能参数符合要求的液压油,绝对不能使用已经使用过的液压油。加入的液压油要保证质量、不能参杂其他物质,使用中注意观察液压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达到液压系统高效的、无故障的工作。

3、随时检查机械传动部分,保证正常运转。一是注意向托轮的轴承内加注润滑脂,同时应注意锁紧螺母有无松动,要及时紧固并随时检查;二是注意及时向传动轴加注润滑脂。避免十字轴内滚针干摩擦,使滚针脱落造成十字轴报废,甚至造成整根传动轴的报废。

4、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空气滤清器,随时检查电瓶电解液是否充足,接线端子是否紧固。

5、液压油必须用合格的液压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000小时或一年更换一次液压油(取其中时间短者)。减速机润滑油,同样必须用合格的规定的润滑油,严禁不同制造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油液相混。每工作1500小时或六个月(取其中时间短者)。上述两条换油时间不包括新车使用规定。

一、每天工作完毕后洗净粘附在运输车混凝土贮罐及进出料口上的混凝土,包括其它部位粘附的混凝土,一次不清理处罚该车司机50元;由于罐车每天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造成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无论时间长短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产生的清理人工费由该车司机承担;由于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车管理不善,造成罐内罐外包括整车其它部位大面积累计粘有水泥及混凝土结块,甚至根本不做维护保养工作,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一次性处罚300元。

二、按规定要求各润滑部位润滑油加注到位,没有加油造成零部件磨损,空气滤清器不按规定清理,发现一次处罚该车司机100元。

三、由于司机本人平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只开车不维护保养,造成车辆零部件损坏,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奖惩条例执行。上述制定的管理制度只适合本公司使用。

车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车队有效运行。

2、原则:一人一车,一车一卡,出车必登记,谁的车谁管理,谁违章谁负责,谁出事故谁承担,绩效考核,按制度奖惩。

1、驾驶员出车前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卫生清理和检查;

2、收车后车队队长须对各车辆及《行车记录表》、《加油登记表》整理核查。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2、车队队长每一天对《行车记录表》进行核查整理,每周末统计一次,每月进行存档。

1、公司车辆须定期定点进行维修及保养,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保养地点;

2、车辆维修须由车队队长陪同或行政办另作安排。

2、车队队长应对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做好登记工作。

1、驾驶员长途外勤由车队队长统一安排,采用轮换制;

2、驾驶员长途外勤中,公司给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补助,此补助已包含早餐补助。

1、驾驶员谁开车谁违章谁负责;

3、驾驶员每月违章超过五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须对车辆安全负全责;

2、驾驶员每月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发生车辆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车队队长:

驾驶员: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七日。

车队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消防领导小组:

义务消防员:

(二)、岗位职责:

组长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贯彻并落实公司和矿的各项消防任务。

2、负责消防设施的完善,对消防器材的维护检查工作进行督导,配合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工作,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义务消防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及矿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熟悉车队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设置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部门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部门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积极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橱窗和广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一条车库内防火要求。

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又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第二条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牢固紧定,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

5、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车库管理员每日对车库存内消防设施、车辆情况等情况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予及时进行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矿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制度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中心报告。

3、检查人员要对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复查。未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要处500无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处理或整改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和检查人员处罚200元每人。

5、对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或虚报假检人员,不亲自进行检查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重大隐患漏检导致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更换。

2、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转借、挪用。

3、消防器材由矿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6、各类消防设备每日由专人负责检查并做好每日检查记录。

七、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车队消防器材和位置如下表: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每个月责任人要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其完好性,灭火器压力情况,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记录。

3、如遇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回收,及时更换,不准随地乱放。

4、消防器材放置地点要设置醒目的牌板,便于取用。

5、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器材设施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给与处理,制止者给予奖励。

6、要保持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7、实行旬检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车队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

8、消防演练由矿统一组织。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车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车队管理,确保配送过程安全、及时、准确,明确司乘人员勤务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车队管理由采购部经理全面负责,其对车队工作享有指导、支配、考核、奖惩等权利,并对车队人员享有任命和罢免的权利。

2、采购部经理根据生产订单组织货源,依据养鸡户实际情况,合理组织饲料配送,同时结合蛋源因素,制定科学的行车线路,力争满载行使,并对配送过程实施有效监管。蛋源充足,配送车返程空载罚款25元/次,配送饲料不足载罚款25元/次。

3、采购部经理根据车队车辆运行情况,决定修车、加油、检车、保险等事项,指定维修、加油地点。并督促司乘人员及时报销出车、修车、加油等费用。配送车辆必须保证随时检查、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运行。

4、除超载外,司机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款自行承担。因操作不当、行车肇事等原因对配送车辆造成损坏的,司机承担30%的维修费用。

5、司乘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行车记录,准确落实各项行车数据,有效辅助空箱管控,以备月底奖惩措施的落实。

6、司乘人员采购鸡蛋时,除表面直观检验外,还要对每户的鸡蛋进行抽样检查,保证每箱的重量和质量标准。

7、运输鸡蛋时中速行驶,防止路面不平造成破损和丢失。如因驾驶不当造成鸡蛋破损,由司机承担30%的损失。

8、司乘人员必须协助生产车间人员做好原料蛋入库、成品蛋出库的清点验收工作和装卸车工作,必须共同检斤、对单和质量抽检,保证当天报账结算。同时保证每天对空箱数量进行核对。及时查补差额,如确定丢失,则必须责令责任人按空箱成本进行赔偿。

9、采购部经理全面负责车队人员管理,包括司机、装卸工的考勤签到、就餐安排、住宿管理等。住宿的司乘人员必须遵守寝室纪律,除执行工作晚归外,必须在21:30分之前归寝熄灯休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未按时归寝熄灯的,每次罚款10元。

10、司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养殖户的礼金、礼品;不得将配送车辆开回家;不得从养殖户家购买鸡蛋。否则,一经查实,即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开除处理,并不予结算任何薪资待遇。

11、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添饲料新品,以增加公司利润来源提升单品利润点。并且将根据新品不同特点,给予司乘人员开户和配送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公司将及时出台规定。

12、每月月底结账日,公司将根据每辆配货车辆的行车里程、送货数量、配货时长、原料蛋运输破损控制、耗油量控制、修车费用控制等,给予司乘人员现金奖励。奖励以车为单位,奖金额度为150元—600元。

xx牧业有限公司。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含联合经营车辆)的安全、运营及维修管理。

第三条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公司业务部是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辆采购、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报废、运营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

(四)负责公司所有运行车辆的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

(五)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协助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一)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新车购置后,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办理车辆相关证件后投入运行。

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业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报废,经公司批准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注销相关的证件。

第五条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安全带、三角警示牌等。

第六条车辆日常管理。

(一)微信工作群仅限于新疆安卅驾驶员加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加入“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进群后群昵称改为:车号+姓名+电话。

(二)驾驶员变动时,应交接清楚及时加入(退出)相应微信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群,工作交接后应立即退群。

(三)群内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广告、微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四)驾驶员应接受新疆安卅车队长的日常管理,车队长在微信群发布的工作通知,原则上驾驶员应30分钟内回复,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调度)。

(五)驾驶员每日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拍照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

(六)驾驶员每周须对车辆主车进行清洗(冬季除外),并将清洁后的照片发送至“新疆安卅车队工作群”微信群。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一)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每三天对车辆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车队长需每周运行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业务部负责人对车辆每半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方式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

(三)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四)车队长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驾驶员签字件(原件)存档。

(五)新入职驾驶员要学习相关制度,包括新疆宜化化工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矿业安全类管理制度、新疆安卅安全类管理制度等。学习完成后先安排跟车一天,了解各个作业区需注意事项,跟车完成后能自行操作情况下,可分配车辆开始正常作业。

(六)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出现车辆违法违规作业或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进行现场罚款、驾驶员停运、开除等方式处罚。

(七)根据作业区安全生产规定及要求,落实各项作业规范,若因违反规定产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发生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处理,严禁私下协商非正常程序解决。

第八条车辆修理及维护管理。

(一)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需向车辆技术专管员报备,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确认故障情况后统一申报维修。驾驶员擅自修理的,公司不予承认修理费。

(二)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台账(含纸质版、电子版),做好维修记录。当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必须执行旧件换新件。

(三)车辆技术专管员需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车辆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四)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专管员,车辆技术专管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第九条车辆审验评定。

(一)需年审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专管员存档。

(二)车辆营运证年审合格后,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专管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由车辆技术专管员统一管理,除安全管理员及公司门负责人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二)车辆技术专管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所有车辆档案执行“一车一档”。

(四)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五)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车辆技术专管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车辆技术员进行销毁申请,经公司审核后由车辆技术专管员执行销毁。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车辆一日三检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行车日志。

(二)公司对运行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车辆责任人完成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

(一)公司根据线路情况制定单趟油耗标准,每月根据运输趟次进行统计分析。超出油耗标准的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在当月工资扣除。

(二)严格执行每天的运输任务计划,保障拉运趟数。

(三)若出现装车、卸车不及时、车辆故障等需及时向车队长反馈。

(四)车辆运行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对于有争议的调度指令,及时反馈车队长,由车队长沟通后执行,严禁私自同调度人员争吵,拒绝服从指令。

(五)严格遵守公司业务路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运营线路。如需更换路线应向车反馈,得到车队长允许后方可调换运营线路。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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