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大全5篇)

时间:2023-09-23 12:02:48 作者:BW笔侠 2023年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大全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篇一

敬爱的党支部:

反腐不避政治局常委,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共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xx年7月29日,世界再次为中国“震撼”。这一天,中共中央决定对立案审查,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大老虎”终于浮出水面;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两件大事,其实都关乎同一个话题,那便是法治。

反腐不避政治局常委,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共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更加表明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

不过,在赞赏这种超常规动作的同时,亦应看到,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可以对任何层级的高级领导人法外开恩。仅从法律来看,这至少没有超越法律的常规,这种超常规更多指向政治惯性和普遍的社会观念。

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十八大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渝信念,源于对法治求根治本优良本质的认同,源于对时代中国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省察,也源于对治国理政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并不是最优的统治方案,但却是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方案,因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和“少数人之治”。无论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与障碍,还是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与干扰,无论是走出绝对权力的腐败定律,还是步入权利神圣的时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纵深的层面落地生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议题,必将勾画出未来法治中国的发展蓝图,寄托着华夏儿女百余年来追求现代化的绵绵厚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形式法治的构建更加完备。立足于这种现实基础,中国法治建设正处于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型阶段。

这种转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于司法机构的独立化运作。十八大以来,审判独立成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关键词, 和最高法均多次提到“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xx年2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就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等多个场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多次谈及“审判独立”。而今年以来,审判独立的提法更加密集集,最高法院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提到司法改革时几乎都会提及审判独立。有专家分析审判独立将是司法改革方向,还有人解读为中国正在走向司法独立。

欲让法治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方式,成为政府的行政方式,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千百年沉淀下来的心理、习惯与传统,还会呈现出诸多文化层面的阻力。由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更加呼吁顶层设计,更加要求系统配套,更加强调知行合一。

法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刚开始的构建需要所有侧重。不同国家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选取不同的方向作为法治着力点,进而分化出不同的推行实质法治的进路。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司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法院对法治的捍卫、发展功能;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采取“立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制定法的的权威与规则效力,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构成法治大厦的“拱门石”。中国的法治走的也是一条“立法中心主义”的道路,将“有法可依”作为法治系统的首要前提,通过在经济、行政、社会领域急速立法,最终确立起治国理政的规则框架。

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时,普通民众并没有相应地增长对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怀疑“法”的存在。法律为什么实施不下去?制定出来的法律为何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中国法律实施过程中究竟遭遇哪些瓶颈?念兹于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得不面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法律体系背景下的实施难题,并由形式法治转入实质法治建设阶段。

基于中国不同的政治体制,推行实质法治依赖司法的崛起,同时也依赖在行政执法的归位,司法与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一种“执法中心主义”的法治进路,以推动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重塑法治的权威与公信。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在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总盘子”里,为何对行政体制改革持续倾注心力,为何将司法体制改革置于突出地位予以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特别强调了两方面的法治改革,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司法体制改革,两者共同指向法律的实施系统。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而只有从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打通法律运送正义的两条“大动脉”,才能为整个法治肌体输送新鲜血液,维系政体和国家、社会肌体的健康。

所以,保障严格执法,克服非平等执法、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非法性执法、滞后性执法等行为,彻底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让每个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们才能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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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篇二

敬爱的党支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2015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2015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2015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 http://)

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朴实的王金富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5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召开,依法治国据信是这次会议的焦点议题。中国社会对此充满了期待。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汇报人:

2015年10月28日

敬爱的党支部: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2015年7月29日,世界再次为中国“震撼”。这一天,中共中央决定对立案审查,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大老虎”终于浮出水面;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两件大事,其实都关乎同一个话题,那便是法治。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更加表明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

不过,在赞赏这种超常规动作的同时,亦应看到,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可以对任何层级的高级领导人法外开恩。仅从法律来看,这至少没有超越法律的常规,这种超常规更多指向政治惯性和普遍的社会观念。

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渝信念,源于对法治求根治本优良本质的认同,源于对时代中国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省察,也源于对治国理政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并不是最优的统治方案,但却是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方案,因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和“少数人之治”。无论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与障碍,还是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与干扰,无论是走出绝对权力的腐败定律,还是步入权利神圣的时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纵深的层面落地生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议题,必将勾画出未来法治中国的发展蓝图,寄托着华夏儿女百余年来追求现代化的绵绵厚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形式法治的构建更加完备。立足于这种现实基础,中国法治建设正处于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型阶段。

这种转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于司法机构的独立化运作。以来,审判独立成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关键词, 和最高法均多次提到“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2015年2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就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等多个场合,最高法院院长也多次谈及“审判独立”。而今年以来,审判独立的提法更加密集集,最高法院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提到司法改革时几乎都会提及审判独立。有专家分析审判独立将是司法改革方向,还有人解读为中国正在走向司法独立。

欲让法治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方式,成为政府的行政方式,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千百年沉淀下来的心理、习惯与传统,还会呈现出诸多文化层面的阻力。由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更加呼吁顶层设计,更加要求系统配套,更加强调知行合一。

法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刚开始的构建需要所有侧重。不同国家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选取不同的方向作为法治着力点,进而分化出不同的推行实质法治的进路。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司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法院对法治的捍卫、发展功能;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采取“立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与规则效力,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构成法治大厦的“拱门石”。中国的法治走的也是一条“立法中心主义”的道路,将“有法可依”作为法治系统的首要前提,通过在经济、行政、社会领域急速立法,最终确立起治国理政的规则框架。

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时,普通民众并没有相应地增长对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怀疑“法”的存在。法律为什么实施不下去?制定出来的法律为何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中国法律实施过程中究竟遭遇哪些瓶颈?念兹于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得不面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法律体系背景下的实施难题,并由形式法治转入实质法治建设阶段。

基于中国不同的政治体制,推行实质法治依赖司法的崛起,同时也依赖在行政执法的归位,司法与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一种“执法中心主义”的法治进路,以推动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重塑法治的权威与公信。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在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总盘子”里,为何对行政体制的改革持续倾注心力,为何将司法体制改革置于突出地位予以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特别强调了两方面的法治改革,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司法体制改革,两者共同指向法律的实施系统。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而只有从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打通法律运送正义的两条“大动脉”,才能为整个法治肌体输送新鲜血液,维系政体和国家、社会肌体的健康。

所以,保障严格执法,克服非平等执法、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非法性执法、滞后性执法等行为,彻底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让每个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们才能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敬爱的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隆重召开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改革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在意中国的未来走向。因为中国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总是不断革新着固有的观念,颠覆着西方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今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年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目标。对现代化认识的再次刷新,反映了我们党在认识上的再次深化——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法律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汇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篇三

敬爱的党支部: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更加表明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

不过,在赞赏这种超常规动作的同时,亦应看到,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可以对任何层级的高级领导人法外开恩。仅从法律来看,这至少没有超越法律的常规,这种超常规更多指向政治惯性和普遍的社会观念。

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渝信念,源于对法治求根治本优良本质的认同,源于对时代中国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省察,也源于对治国理政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并不是最优的统治方案,但却是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方案,因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和“少数人之治”。无论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与障碍,还是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与干扰,无论是走出绝对权力的腐败定律,还是步入权利神圣的时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纵深的层面落地生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敬爱的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隆重召开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改革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在意中国的未来走向。因为中国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总是不断革新着固有的观念,颠覆着西方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今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年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目标。对现代化认识的再次刷新,反映了我们党在认识上的再次深化——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法律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汇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篇四

十八届五中全会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做客人民网视频访谈节目,为网友解读公报内容。汪玉凯分析指出,“十三五”不仅仅是一个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从转方式调结构来讲,“十三五”可能面临三个转折。他指出,此次公报围绕民生问题有很多亮点,到2020年能不能建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问题不在于城市,关键在农村。

“‘十三五’不仅仅是一个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从转方式调结构来讲,‘十三五’可能面临三个转折”。汪玉凯向记者指出,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三个转折的“拐点”。他谈到,第一个拐点是由过去的数量型向未来的质量型来转换,过去我们的发展可能更多注重数量、规模,但是未来应该特别强调经济增长质量;第二个拐点是从引进型朝对外扩张型的转变,我们过去更多是引进消化吸收,现在强大了以后慢慢走出去向外扩张;第三个拐点是从学习模仿型到自主创新型的转变。汪玉凯认为,“十三五”整个五年,除了刚性的小康社会的目标本身来讲,在实现这个大目标过程中,要实现整个经济的转型,这三个“拐点”是很关键的。他谈到,这次公报特别强调,要把经济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融合起来发展,我觉得这从另外的角度上也给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目标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框架,不能就经济讨论经济,要把经济放在和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协调发展整体来考量。

汪玉凯指出,围绕民生问题公报也有很多亮点,比如提出健康中国,保证老百姓身心健康;要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以生两个孩子这样的政策,从根本上改变我们过去几十年来的一孩政策;提出构建互联网强国,要“互联网+”,制定行动计划等等。“脱贫是小康社会刚性目标中比较大的难题。”汪玉凯指出,到2020年能不能建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问题不在于北京,更不在于上海,不在于城市,关键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少数农村地区。他谈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说的非常准确。这次提的很清楚,到2020年全部的贫困县都要摘帽,按照现行标准现在贫困人口基本脱贫,这两个量化指标能够打出旗帜非常不简单,如果研究这两个目标实施,我们制定很多很多举措,包括扶贫资金如何使用,他认为,把这两个目标公开,在规划里直接写进去,这就是巨大的决心,相信后面会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兑现这两个目标。

思想汇报十八届三中全会篇五

本文目录
  1. 2019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
  2. 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范文
  3. 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期盼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支部: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响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下,“依法治国”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普遍认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法治”应成为公民与社会的共同追求,“权力”与“权利”要均衡等等。社会各界一致拥护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应成为依法治国工程的重点,建议: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在省及省以下行政区域探索党的政法委的职能改造,政法委与检察院、法院的关系由领导调整为监督;党的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应由法院、检察院负责人转任,且不得兼任同级由公安机关负责人。2、完善立法程序。对立法建议权、立法程序予以适当改革,强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上的地位。3、推进司法独立。防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预,对干预检察、法院审判等业务的党政领导追究法律责任;推进检察官、法官等专业岗位职业化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运行机制。4、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5、自觉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不仅要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个案的知情、参与权,还要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主动通报敏感案件审理情况;媒体是社会公平的守卫者,要改善媒体监督环境,方便媒体依法监督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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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会议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会议,倍受国内外关注,其必将产生深远的政治影响。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来治理国家呢?笔者觉得,要着重综合砍好“三板斧”才好。

第一板斧:是“文化”板斧。用“文化”来治理国家。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其中,用儒家思想来治理国家的时间最长。在今天,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其体现的东西,是包括了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古老文化在里面的。随便挑一两个出来,都可以说明很多东西。如“诚信”问题,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谓让“天下不安”。“天下不安”,那社会会“和谐”吗?中国文化要求人要遵循“礼义廉耻”的价值观,商人们这样赚钱,是合乎这一要求的吗?因此,用“文化”来治理国家,得靠教育,得靠榜样,得靠无数的人率先做标杆才行。

当前,共产党执政,短期目标就是要实现“两个百年”的梦想,那我觉得,党的所有组织和所有党员,都应当率先带头用“文化”来治理国家。因此,领导干部带头学点儿国学,带头学习历史上的国家治理经验,就显得特别重要。

第二板斧:是“民主”板斧。用“民主”来治理国家。国人对“民主”一词,并不陌生。民主与科学是1919年“五四运动”精神的核心。在人类历史上,民主及民主思想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古代。在我国,民主一词的思想真正被执行的时候,是新中国家建立以后。因为,在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就明确要求:要实行民主集中制。新中国建国以来的历史证明:当我们执行民主到位的时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就很快,很健康。当我们破坏民主的时候,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就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出现停滞不前或者倒退现象。文革时期,民主被严重破坏,改革开放最近这10多年,民主制度坚持得也不好,最终导致官员腐败盛行。

当前,我们正在深化改革,要治理好国家,我觉得,还是要依靠民主才行。“家长制”、“一言堂”、“一手遮天”,让权力没有约束,为官者想干啥就干啥,这是对“五四精神”的亵渎,更是对当前人民群众的犯罪行为。因此,党的所有组织和党员,都要带头,用生动的实践,践行好“民主”的内涵,践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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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支部: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 10 月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会议主要议程之一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作为带领 13 亿人民的执政党,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强调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意义。我想每一位法制工作者,都会为国家法治建设大踏步前进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充满期盼。

一、期盼四中全会把国家法治建设提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之一。 7 月29 日,在新华社发布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新闻稿中,中央已经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前,“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看出,党中央已经把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些关键词,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央全会继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之后,紧接着就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已经预示着法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期盼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决定,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具体部署。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我国法治建设十六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新时期法治建设十六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对社会法治状态提出新的要求。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 周年纪念大会上,首次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可以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公布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已经为我国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指明了方面,作出了规划与部署。我们完全有信心、有理由确信这次四中全会,必将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更加全面具体部署,使我国法治建设无论是在党和政府层面,还是在国家和社会层面,都得到全面系统的整体推进,也更加符合法治建设之客 观规律。

三、期盼四中全会中共中央能够成立统领党、国家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并将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重要成就。但对于法律人,长期以来,我们也感到在党、国家和社会层面,缺少一个专门机构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依法治国的组织实施。就党的层面而言,现在各级党的政法委,其工作重心仍然是协调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组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虽然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不能涵盖法治建设的全部内容。就地方而言,虽然绝大多数省份都成立过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但由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其工作重心侧重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导致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及其日常活动都有较大的局限性。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期盼中央能够成立统领党、国家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中共中央法治建设委员会或者中共中央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并将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四、期盼四中全会能够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 周年纪念大会上,对宪法的实施给予了特别的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可以预见,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宪法实施的监督职权,建立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 制度,必将在四中全会上迎来新的发展。

五、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将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领域大踏步迈出新步伐。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13 亿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执政党。各级人民政府是宪法和法律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法治中国至关重要。要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带民风,只有这样,我们才算牵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牛鼻子”。

在 年 9 月 19 日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就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执政能力提出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要求全党“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以国务院 年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标志,中央政府第一次全面系 统地对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明确要求。10 年来,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都取得了重大成就,法治观念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发挥越来越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四中全会一定会在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领域大踏步迈出新步伐。

六、期盼四中全会能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司法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受到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干扰、一些依法办案受到非法干预、少数法官检察官贪赃枉法、司法人员监督管理和职业保障不够、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等。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要求,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这其中,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推进审判、检务公开,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重要改革,必将使我国司法制度朝着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改革方向阔步前进。目前,中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着手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 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七、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把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 党的十八大创造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对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实践中的深化和具 体化,可以说,抓住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具体表现和内容,对于考察识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在中央组织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讲话,直接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与领导干部考察识别挂起钩来,无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如何落实讲话,就是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监督与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发表讲话、作出决策、作出批示、签发文件等具体领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与考核,既考核依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也考核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八、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做出加快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重大决策,力争使两部法律能够在明年初春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通过,彰显国家法治的决心与力量。 1999 年4 月29 日九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复议法是行政机关内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 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行政复议已经成为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1990 年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已经成为法治生活中的日常现象。但由于两部法律制定时间较早,很多条文已将不能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亟待修订完善。当前,中央有关机关已经启动了两部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贵州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 年成为全国八个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西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试点 3 年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们期待着四中全会能够明确要求加快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步伐,更加期待能够在 年全国人大会议上能够见到两部法律的修订审议稿。

九、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对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以此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评价标准和社会监督依据。 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法治建设是社会科学,科学的东西就要遵守客观规律,按照科学的方式方法推进,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方式方法。过去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很多人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更无从评价和考核,这往往导致法治建设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性地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就是要使法治建设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成为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让各级国家机关真正重视起来,让人民群众能够对照加以评判和监督。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在按照要求组织起草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因此,我们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对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以此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开展的相关制度建设。

十、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在总结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在推进反腐败制度化、法制化方面作出新的重大决策。 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要求,“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反腐败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反腐败,既是纪律检查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要求。在反腐败制度化、法制化方面,我们还要在全面总结反腐败经验基础上制定《反腐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法》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推动反腐败与廉政建设制度 化、法制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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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支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xx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xx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记者。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xx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人权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

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朴实的王金富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xx年到xx年的xx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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