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刑事谅解协议书 刑事辩论心得体会(模板7篇)

时间:2023-10-03 07:08:22 作者:飞雪 2023年刑事谅解协议书 刑事辩论心得体会(模板7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一

刑事辩论是法庭上一场激烈而热烈的战斗,不仅需要律师们正确掌握法律条文,还需要能够灵活运用思维和辩论技巧。在参与刑事辩论的实践中,我深感心得良多。以下是我的总结。

第一段:准备充分是成功辩论的关键

在刑事辩论中,充分的准备是不可或缺的。首先,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案件的细节,了解所有的法律条文,以便能够运用合适的法律知识为辩护方辩护。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对手的辩词和策略,以找出他们的漏洞和弱点。最后,我们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以便能够清楚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并有效地反驳对方。准备充分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第二段:运用逻辑思维是成功辩论的基础

在刑事辩论中,逻辑思维是必须具备的能力。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考虑问题,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观点。我们要避免情绪化的论辩和不合逻辑的推理,而要采取客观、理性和严密的思维方式。在进行辩论时,我们应该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用清晰、逻辑严谨的论证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只有在运用逻辑思维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取得辩论的胜利。

第三段:熟练掌握法律条文是成功辩论的保障

在刑事辩论中,正确解读和运用法律条文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才能够有效地进行辩论。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法律,并将其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找出合适的法律依据为自己辩护。同时,我们还应该掌握相关的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便能够引用和比较相关的判例,加强自己的观点的说服力。熟练掌握法律条文是我们取得辩论胜利的充分保障。

第四段:团队合作是成功辩论的必要条件

在刑事辩论中,团队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作为辩护团队的一员,我们需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和协作。我们应该积极倾听和沟通,共同制定合适的辩论策略,并分工合作完成任务。在辩论过程中,我们要相互补充和弥补,而不是互相纷争和竞争。团队合作可以提高我们的辩论效率和质量,使我们更有机会取得胜利。

第五段:坚持信念是成功辩论的秘诀

在刑事辩论中,坚持信念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都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立场。我们不能因为对手的犀利论辩而迷失自己,而应该坚守自己的观点,并用合适的论证来强化自己的信念。同时,我们也要保持耐心和冷静,不被对手的攻击和批评所动摇。只有坚持信念,我们才能够在辩论中取得胜利。

总结:通过刑事辩论的实践,我深深体会到准备充分、运用逻辑思维、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团队合作和坚持信念是成功辩论的关键。只有在这些方面都有足够的准备和能力,我们才能取得辩论的胜利。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二

在刑事辩论中,律师们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代表被告或原告进行辩护或起诉,为了让公正裁决能够取得较为客观的结果,他们需要运用一系列的辩论技巧和策略。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刑事辩论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是非常关键的。其次,辩论双方需要注重情感和形象的塑造,以增加对陪审团的说服力。此外,辩论双方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辩论技巧和应对能力。最后,刑事辩论中的合作和沟通至关重要,律师团队需要密切协作,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支持,以争取胜诉。

首先,为了在刑事辩论中成功,律师们首先必须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尽管不同的案件会涉及不同的法律条文,但律师们需要详细研究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以便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律师们还需要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并与当事人深入交流,以确保自己能够准确地提出问题和证据。唯有对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把握,律师们才能有效地进行辩论。

其次,情感和形象的塑造在刑事辩论中也非常重要。律师们往往需要与陪审团建立情感的链接,以增加对陪审团的说服力。熟练运用讲故事的技巧,让陪审团通过个人感受,体验案件的情节和人物的遭遇。除此之外,律师们还需要注重自己形象的塑造。一个自信、专业和有口才的律师往往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增加辩论的效果。

除了以上两点,律师们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辩论技巧和应对能力。辩论技巧包括论据的提出、证据的运用、辩护的逻辑构建等方面的技巧。只有掌握了这些技巧,律师们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此外,应对能力也是律师们必备的素质之一。毫无疑问,在辩论中,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反驳、质疑和挑战。律师们需要有耐心和智慧来应对这些情况,并提出有力的回应。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真正成为一位优秀的辩护律师或起诉律师。

最后,刑事辩论中的合作和沟通也是至关重要的。律师团队需要密切合作,共同商讨辩论策略,并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合作需要互相信任和理解,这样才能确保辩论过程的顺利进行。此外,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律师还需要耐心倾听对方的心声,并提供权威的建议。只有实现了团队的紧密协作和与当事人的沟通,律师们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总的来说,刑事辩论是一门准备充分、技能丰富的艺术。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注重情感和形象的塑造、提升辩论技巧和应对能力、合作和沟通,这些都是影响刑事辩论效果的重要因素。作为一名律师,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不断努力提升自己,才能在刑事辩论中获得更多的胜利。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三

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服刑情况。有数名被告人的,依犯罪事实情节由重至轻的顺序分别列出)。

xxx人民法院以xxx号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对被告人xxx(姓名)xx(案由)一案判决(裁定)(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概括叙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地叙述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的应当依由重至轻的顺序叙述;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当依时间顺序叙述。)

本院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

(根据情况,理由可以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和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几方面分别论述。)

综上所述,(概括上述理由),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第3款的规定,对xxx法院xxx号刑事判决(裁定)书,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 x x人民法院

x x x人民检-察-院(院印)

x年x月x日

附:1、被告人x x x现服刑于x x x(或者现住x x x)。

2、新的证人名单或者证据目录。

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人×××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 年 月 日,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以 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经依法审查,本案事实如下:

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综上所述,为严肃国法,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改判。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

××××年××月××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现在住所;

2.证据目录;

3.证人名单。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辩论成为了维护公正与保护人权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刑事辩论的重要性。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我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刑事辩论的重要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口才与逻辑的关系、对证据的分析与运用以及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首先,刑事辩论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司法系统对一个案件进行审理时,通过律师们的辩护和辩论,可以确保案件的审理公正客观。律师的角色就像一座秤,既要为被告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刑事辩论的目的是在维护法律与公正的同时,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的法律程序和审判。

其次,充分的准备工作是成功辩论的关键。在刑事辩论中,准备工作决定了律师能否具备充分的材料和信息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律师需要对相关法律和案件有深入的了解,调查证人和相关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物证和证人证词的质量对于案件的胜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律师要充分准备并熟练掌握每个案件的细节和背景信息,以便在辩论中灵活应对。

第三,口才和逻辑思维在刑事辩论中是不可或缺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能力往往决定了律师的辩论效果,不仅仅是能不能说服法官和陪审团,还关系到案件的走向。优秀的律师能够运用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并驳斥对方的论点。同时,在陈述中充分注重情感的表达,能够更好地引起法官和陪审团的共鸣。因此,律师们需要通过不断的训练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能力。

第四,对证据的分析与运用是刑事辩论中的关键环节。律师需要具备分析证据的能力,能够准确评估证据的价值和可信度,并将其有效地运用到辩论中。在辩论中,律师需要仔细研究和解释证据,并找出与自己观点相符的利弊,以增强自己的论证力度。同时,律师还需要善于辨别和质疑对方的证据,以削弱其观点的可信度。只有对证据进行合理和充分的分析与运用,才能使律师在刑事辩论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最后,职业道德在刑事辩论中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律师,我们需要始终抱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要为被害人或被告人保持绝对的保密性,还要始终以公正和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在刑事辩论中,律师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遵从职业道德规范,坚守底线。只有在职业道德的指引下,律师才能在法庭上发挥真正的作用,并对案件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结起来,刑事辩论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律师的角色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充分准备、优秀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能力、对证据的分析与运用以及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律师能够在刑事辩论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和人权的保护。刑事辩论是司法权力的一种约束和监督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刑事辩论的实践和不断的努力,我们才能为维护正义与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五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作为刑事诉讼的两项基本制度到底有何异同?刑事辩护承担的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的关系

作为刑事诉讼的两项基本制度,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在表面上有些共同特征,最明显的表现在刑事辩护人与代理人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都不是基于本人利益参加诉讼的;此外,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与代理人范围是一致的。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的指定;而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告人的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只能附属于被代理人,并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

4、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

5、权限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能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由授权决定。

6、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和通信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与,且不能超出被代理人享有的权限范围。

7、活动名义不同。

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活动时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

一、 刑事辩护制度

刑事辩护系统化、规范化,不断发展并趋于完善。

再看我国辩护制度的历史演进。最早的立法规定是1906年清朝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而后国民党政府也构建了一套辩护体系,虽然有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但是还有较大的积极意义。由于历史时期的特殊原因,出现了长达20多年的空白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向前推进,1979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辩护制度,1996年对原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改革,从而使被告人能更充分的行使其辩护权。因此,对于今天我国的辩护制度,我们可以给出这样一个定义,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的指控,根据试试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刑事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因为本文旨在对辩护制度和代理制度进行简要分析,因此不再赘述。但从辩护制度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辩护的意义无非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切实实现,它的存在不仅是保障刑事诉讼基本职能,更是能够促进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

二、 刑事代理制度

复杂的立法任务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在于我国,刑事代理的确是一个很让人摸不清头脑的问题。在这里,我给出一个简明的定义,刑事代理是指,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刑事诉讼,并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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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谅解协议书篇六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刑事证据是判定犯罪事实和犯罪责任的关键因素,它直接影响着法庭的审判结果。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深刻认识到刑事证据的重要性,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研究,我逐渐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通过连贯的五段式展开阐述,探讨刑事证据的现状、特点、评价标准以及应对方法等方面,以期能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改进和完善发挥一定的参考作用。

第二段:刑事证据的现状(字数:200字)

当今社会,刑事证据体系普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我国的刑事证据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尚不明确,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不准确和不公正。其次,刑事证据现场保护不力,常常导致证据污损、遗失或篡改,为刑事审判带来诸多难题。再次,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调查手段丰富多样,但也容易造成对被告人的侵犯,特别是在新技术手段的运用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因此,我们亟需改善刑事证据现状,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段:刑事证据的特点(字数:200字)

刑事证据有其独特的特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应对。首先,刑事证据要求确凿、充分、合法,证明人的真实意思和真实行为是根本要素。其次,刑事证据具有静态性和动态性相结合的特点,即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证据,但同时又要考虑证据的延续性和可比性。再次,刑事证据具有隐秘性和复杂性,它往往隐藏于犯罪现场、证人口供、文书文件等诸多方面,需要调查人员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因此,我们应该针对性地采取适当的收集和保全措施,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确凿、合法。

第四段:刑事证据的评价标准(字数:200字)

评价刑事证据的标准是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体现。刑事证据的科学性主要是指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需要借助科学方法、高新技术手段进行鉴定和分析,确保证据鲜明、充分。刑事证据的客观性主要是指证据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要在法庭上引起法官和陪审员的信任。因此,我们需要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五段:正确应对刑事证据(字数:200字)

在刑事证据中,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认为我们应该正确应对证据。首先,我们要有科学的方法,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刑事证据鉴定和分析,确保证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其次,我们要准确判断和运用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从而弥补证据的不足。再次,我们要坚持法治原则,在证据收集和调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最后,我们要增强证据保全和现场勘查意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只有正确应对刑事证据,我们才能真实客观地展示案件的本质和真相。

结语(字数:200字)

刑事证据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其现状和特点,并根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加以应对。只有通过正确的处理方法和途径,我们才能使刑事证据达到科学、公正和准确的目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刑事证据的体制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为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刑事谅解协议书篇七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经依法审查表明,

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起诉书

××检刑诉[1998]××号

被告人孙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文化,户籍地××××号。1998年××月×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1998年××月×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市公安局××分局逮捕。

本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998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孙某于1998年8月24日21点40分许,酒后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公路上逆行,将路上11岁的苏某与父亲苏某海撞伤,被害人苏某内脏破裂大出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10时死亡;在肇事后驾车逃逸过程被卷入车底的苏某海拖行1500米,后经郑州边防检查站武警驾车拦下,造成苏某海全身大面积挫伤,大量泥砂、碎石嵌入皮肉,顶部皮肤大面积缺损,有15x9平方公分的'颅骨外露,6根肋骨及左侧锁骨骨折,脑及肺部挫伤严重,背部皮肉被磨去一公分,左耳仅有丁点皮肉相连,双脚后跟白骨绽出,血压很低,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单、电话查询记录等书证及被告人孙某的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在酒后驾车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苏某死亡,苏某海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又被告人孙某在肇事逃逸过程中明知苏某海在汽车底部,仍然驾车潜逃,置苏某海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致使苏某海严重受伤,造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市×××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一九九八年×月×日 附:

1、被告人孙某现羁押于×××看守所。

2、随文移交被告人孙某侦查卷宗2册。

(一、首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穗检公一诉〔2003〕147号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21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2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3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26岁,汉族,湖南省双牌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 200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钟辽国,又名钟条国,化名洪权才,男,31岁,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江洲村 256号。1994年8月4日囚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5年8月6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23日因抢夺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一年。2003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利伟,化名黄开平,男,20岁,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北省麻城市铁门岗乡下屋周村四组上屋周垸24号。2003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明君,男,24岁,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四川省南部县太华乡宋家庙村8组。2003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吕二鹏,曾用名吕鹏、吕鹏鹏,男,18岁,汉族,山西省垣曲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垣曲直乡古垛村虎拔组02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龙生,绰号“长毛”,男,23岁,汉族,江苏省铜山县人,文化程度高中,住江苏省铜山县太山乡西桃园村4组161号。200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文星,男,17岁(1985年6月1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许昌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河南省许昌县榆林乡司庄村四组。2003年 1月17日因犯抢夺罪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3年2月22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韦延良,化名徐华彬,男,22岁,汉族,贵州省正安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贵州省正安县桴(木焉)乡马安村石堡组。2003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何家红,又名何加洪,男,29岁,汉族,四川省古蔺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四川省古蔺县双沙镇寨坪村二社26号。 1997年6月因抢劫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两年,1999年1月18日解除劳动教养。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 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 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乔志军,男,24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中专,住山西省离石市城关镇永宁中路34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胡金艳,女,20岁,汉族,河南省柘城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河南省柘城县李原乡大胡村委会大胡六组50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故意伤害一案,经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3年5月20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

(四、案件事实)

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201室治疗。3月19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被告人乔燕琴的忌恨,被告人乔燕琴遂与被告人乔志军商量,决定将被害人孙志刚调至该站206室,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

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本院认为,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上述十二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危害结果极为严重,为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从严判处。

(六、尾部)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_______ _______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七、附项)

附:

1.被告人乔艳清、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 主要证据复印件4册

3.证据目录1份

4.证人名单1份

5.本案a卷材料共1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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