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制民警的待遇(模板10篇)

时间:2023-10-07 15:17:31 作者:紫薇儿 最新合同制民警的待遇(模板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普民二(商)初字第799号

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对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四、对被告(反诉原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余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人民币1230元(原告预付),由原告负担人民币540元,被告负担人民币690元;反诉受理费人民币865元(被告预付),由原告负担人民币168元,被告负担人民币6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金一

代理审判员张蓓雯

人民陪审员王宜兰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曾海宁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

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三

住所地:咸阳市渭阳西路

法定代表人:刘某

被答辩人(上诉人):王某,男,195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家住。

被答辩人上诉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原审判决认定《承包经营合同书》为租赁合同的'定性正确。

(一)从《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来看,本案应是租赁合同。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和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物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之规定,并从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约定内容可以看出,咸阳甲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一层d面积为258平方米的商铺,交付承租人刘某使用并用以商贸流通来取得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因此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完全符合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定性的规定。

其次,《承包经营合同书》第五条第1款约定“承包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此条约定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之规定。

再者,《承包经营合同书》第六条第3款约定“甲方有偿承担商铺的物业管理和房屋、设备的维护工作”。

此条的约定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被告占有、使用租赁物一层d面积为258平方米的商铺,进行商业经营,从而获得收益,这也是承租人租赁商铺的商业目的。

总之,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中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因此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法律性质依法应认定为租赁合同。

(二)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来看,本案的案由应为租赁合同纠纷。

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关于承包的案由有如下几项:5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58、抵押权纠纷(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纠纷,103、农业承包合同纠纷,104、林业承包合同纠纷,105、渔业承包合同纠纷,106、牧业承包合同纠纷,10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3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3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40、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除此之外,《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再无其他关于承包内容的案由。

经过比对,本案的《承包经营合同书》按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应认定为租赁合同纠纷。

(三)从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来看,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符合租赁合同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

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在此只论述工商企业承包合同。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

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

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

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案合同名为《承包经营合同书》,但实质内容却并非承包经营合同,而应认定为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来看,还是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或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来看,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的内容应为租赁合同。

因此,原审判决将本案合同定性为租赁合同,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根据,定性非常准确。

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首先,在本案中,公安局的消防审批文件、房地局出具的建筑物平面图以及综合执法局的《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都是以合法的规划图纸为依据,否则以上三个单位凭什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呢?难道他们会凭空想象吗?而且以上三个单位出具的文件,平面图的尺寸都是完全一致的,这恰恰印证了本案建筑物规划图纸的真实性。

其次,从公安局、房地局和综合执法局出具文件图中,可以非常清楚认定本案《承包经营合同书》项下的258平方米建筑物属于擅自改建的部分,因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非常清楚。

再者,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主张“三是实际情况为:《承包经营合同书》项下258平方米经营场地在规划图纸以内,并非在擅自改建部分以内”既无事实根据,亦无法律依据。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之规定,答辩人已经提供了三个单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图纸,可以非常清楚的相互印证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如果被答辩人认为本案258平方米的场地在规划图纸以内,并非擅自改建部分以内,那么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根据法律规定被答辩人的该项主张因举证不能,依法不被支持。

三、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合理公正。

1、对于被答辩人关于本案合同的定性问题,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2、被答辩人认为原审判决未处理给其造成损失的观点不能成立。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及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只能针对当事人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

况且,在本案中,遭受损失的并非被答辩人,而是我们答辩人。

从合同履行到纠纷发生之时,答辩人将房屋出租后,不但不赚钱还要倒贴钱,总体算来每年倒贴50万余元,五年下来共贴钱250余万元,天下哪有房东出租房屋还要贴钱的道理。

虽然,答辩人蒙受了损失,但考虑到《承包经营合同》被判决无效之后,损失就不会再继续发生了,为了息事宁人,答辩人未提起上诉。

然而被答辩人却提起上诉并认为原审判决明显偏袒答辩人,着实令人意外。

3、被答辩人认为原审判决没有判决答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和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之规定,合同无效,除了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外,其他的内容均属无效,当然也包括违约责任的条款。

因此被答辩人的该项观点,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原审判决中“关于被告的反诉,因该合同归于无效,故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驳回,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应无效,对100万元的反诉请求也应驳回。”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合理公正。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承包经营合同书》为租赁合同的定性准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四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农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系该社社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1.6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五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_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__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__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这就是民事诉讼电子合同的解答。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六

(施工总承包人):____________(甲方)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3、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建筑单位要求的施工标准必须达到中级装饰等级。

4、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单价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费

b)承包范围:所有室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闷顶和天沟立面保温及抹灰、楼梯抹灰及大理石铺粘、室内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护层、烟囱抹灰及女儿墙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单价为/m2(按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5、标准范围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约定:

a) 如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b)如因甲方材料供给及工费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人工浪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

6、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

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总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工具使用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人自带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铝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总承包方提供,现场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应作到工完场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开工到每栋楼内外墙抹灰完毕,甲方应付给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毕,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项目完工及工人退场后应付剩余工程款的95%,余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间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七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一次付费

预付款

第一次付费

提供全套设计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

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相关现行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

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关专业资质均有乙方提供,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八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芜湖市繁阳镇环城东路84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总经理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成立清算组后已经对公司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原告起诉答辩人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中共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第六组证据中的《繁昌县万好置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中显示万好置业于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209月29日万好置业将清算事宜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公告。2013年12月31日万好置业清算完毕。

第六组证据中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部门于4月15日准予对繁昌县万好置业进行注销登记。

可知,万好置业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通知告知义务,万好置业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在法律上万好置业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已经消亡。新成立的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余万好置业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在起诉状中仍然要求万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月10日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九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_元;

2、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_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__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__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这就是民事诉讼电子合同的解答。

合同制民警的待遇篇十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全面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责任,做好林木管护、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大管护力度,根据《民法典》、《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村级护林员聘用合同如下:

一、 护林范围本镇 村辖区内全部山林,总面积亩。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在县林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管护经费中支付乙方护林员每人每年元。

2、协助乙方解决护林防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指导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不定期组织乙方学习《森林法》、《____省实施防沙治沙条例》、《____省封山禁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乙方业务素质。

4、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对管护区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失职,甲方视其情节轻重有权予以解聘乙方。

5、合同期内乙方因突发事件事或疾病原因不能承担管护责任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职责与义务:

1、接受甲方和林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做好本辖区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2、坚持每天巡山,同时要开展不定期的集中进行巡护,切实加强责____区内的林木林地管护,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期上报甲方。

3、发现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和放牧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乡镇政府,绝不允许参与和包庇乱砍乱伐等破坏公益林等现象。

4、严格遵守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封山禁牧等,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和应急处置组织工作。

5、协助甲方做好造林绿化、公益林病虫害防治和封山禁牧等有关检查、验收工作。

6、在护林巡山工作中,应自身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

四、聘用期间受聘人员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疾病等,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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