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税收票证专项检查情况报告(通用19篇)

时间:2023-11-04 10:39:32 作者:书香墨 实用税收票证专项检查情况报告(通用19篇)

情况报告是对问题、事件或项目等的全面描述和评估,帮助我们了解当前的情况和存在的挑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情况报告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税收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检查组主要抽阅了第一税务所和管理检查科各5户个体和企业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不规范。表现在送达回证未做到一事一回证;填写不完整,存在漏填项目;欠税的催缴无程序纪录。

2、征管资料不完整。停业、请假无纳税人请假报告,税收管理员也无调查核实资料,调查核实资料存在马虎了草,随便写二句了事行为。

3、处罚不到位。对未申报或延期申报行为有的只加收滞纳金,而未处罚。

4、纳税人上报资料审核不严。如某企业纳税人到地税办理涉税事项,盖国税发票专用章而税收管理也认可了。

5、未按期办理涉税事项。税收管理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涉税事项,或收到纳税人的有关资料,未注明收到日期。

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是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征收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为迎接省局的交叉检查,区局要求:

1、各征收单位在8月22日前对20xx年度所有征收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全面做到征管资料的完整,准确。

2、实行税收管理员资料交叉检查,各片税收管理员22日前提供5户资料交区局,由区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每户罚款10元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处罚。

3、实行责任究制。凡今后被省、市局查出有问题的征管资料,除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其分管的所领导一并处罚。

学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说明报告

为了落实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总结如下: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教导、后勤主任(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各班班主任(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住宿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注册当天,便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显著的位置进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的公示,让学校的教师、学生、家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工作运行的透明度,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做到了完全杜绝乱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对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的汇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继续努力,严格按上级的规定执行,更好的贯彻好上级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精神,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

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根据习卫食药通5号文件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排查,认真解决存在问题。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院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医院重点安全要求范围进行自查,对供电线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放射科设施设备、化验科、门诊/病区等人员聚集场所、收费室、药房、会议室、供应室、手术室等重点科室进行了自查。发现灭火器压力表不在正常范围内的即刻进行更滑;消毒设备、烘干设备、水电设施等坏的即刻安排人进行维修;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纠正,控制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在各项工作环节的`安全,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二、对库房、化验室、配电房、氧气站、药房、食堂等科室管理力度,设专人管理,并悬挂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警示牌。要求各类剩余物及时清理,存放在制定地点。注意危险物品运送,严控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做一次专项检查。

三、医院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了安全员,人员和责任明确,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安全进行排查,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院领导及时召集各业务科负责人进行医疗安全专题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全院医疗质量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医疗管理质量组织在全院广泛开展检查,落实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严控质量环节,清除安全隐患,为病人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换环境。

五、提高重视程度,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宣教工作。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查找隐患及时排除,做好检查记录。

温水镇中心卫生院。

社保局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整改报告

根据盟就业社保专项资金检查组所查出的问题,我局逐项分析,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的审视和疏理,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20xx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xxxx万元(其中:个人缴费xxxx万元,中央财政补贴xxx万元,盟市级财政补贴xx万元,旗县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包括20xx年欠拨的xxxxx万元},利息收入xx万元)。

20xx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xxxx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xxxxx万元(中央补贴支出xxx万元、自治区补贴支出xxxx万元、盟市级补贴支出xxxx万元、旗县级补贴支出xxxx万元)、个人账户支出xxx万元、转出支出xxx万元)。

20xx年1—9月份社保专项资金累计滚存结余xxxxx万元。

三、

整改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一是各苏木镇、嘎查村未及时上报到龄人员退休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导致未能及时办理。二是部分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存在断缴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与各苏木镇对接,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及时填报材料。二是对各苏木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且存在断缴的,电话告知本人补齐断缴保费。

(二)信息系统操作一人多权限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为群众方便查询、录入信息导致一人多个权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按照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执行各项操作。规范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是建立数据录入、修改、访问、使用、保密、维护的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三)参保缴费核定至划账等工作一人操作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因工作人员短缺,导致一人兼多项业务经办。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二是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三是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事项应控尽控。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经办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稽核审计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党费收缴和管理进行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严格按照标准核准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我镇各党支部党员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对全体党员的缴纳基数进行核查,一次性核准基数和比例,做到严格遵照标准,确保党费不少缴,不漏缴,不多缴。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有力保证了我镇党费收缴不存在遗漏、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同时,各党支部收缴的党费及时足额上交镇党委,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二)我镇党委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与党员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20-年,我镇实收党费3583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3680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46800元,全数足额汇缴县委组织部。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我镇党委党费账户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党费账目齐全,确保账面金额与报表金额、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相符;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我镇党委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认真做好明细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我镇发现在各党支部还存在这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我镇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2、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将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湛财采[20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认真对我局201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6760元,采购金额901660元,节约金额35100元。其中:公开招标458640元,包括货物122590元、服务336050元;由公开招标改变为竞争性谈判148000元,包括服务148000元;单一来源90000元,包括服务90000元。项目主要包括:各类参展会议、招商会议资料的编制、印刷;局网站建设硬件购置;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硬件购置;市工业经济发展、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规划;《**市工贸经济分析与对策》印制;委托编制**市餐饮业发展规划(2010-2020)等。以上采购项目均报经市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及程序执行。

(一)精心准备。根据《通知》的要求,黄寒局长立即召集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政府采购专员和财务人员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自查。经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如下:一是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采购实施按规定执行,不存在不编、错编、漏编预算及不按照计划执行的现象;二是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无违规或不规范行为,采购组织流程、合同订立履行、供货执行均按《办法》规定执行;三是按规定设立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和采购员制度;四是政府采购文件,执行《办法》审批备案事项的规定,文件档案管理有序,资料归档齐全;五是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合同报送采购机构备案时间不及时及漏报2011年度第一、二季度政府采购季度信息统计报表。

(三)及时纠正。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整改,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更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办法》,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门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华蓉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开始前,局领导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自查中,我们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局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既充分认识到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又把周到细致、热情融入到接待工作中,做到不以高支出的接待作为热情的标准。同时,局领导更通过多种方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要求大家主动理解和积极支持经费管理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局的自身建设上;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同时要求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要有较强的原则性,廉洁奉公、不贪不占,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负责地履行手中权力,杜绝随意开支和越权开支等现象。

为保证接待工作既热情得体又勤俭节约,避免标准不一、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外公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过对接待工作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以制度管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堵塞漏洞,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1.确定比较合理的开支标准。参照地方同级机关接待标准,针对不同的接待对象(包括上级机关来人、兄弟城市参观学习、业务会议接待等),分别明确餐费接待标准,一般接待原则上不备水果,不自动带客人到旅游景点参观,不负责客人住宿费用。

2.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以现行财务制度为基准,从本局财力实际出发,建立接待标准(住宿标准、餐费标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如:哪一类接待对象由哪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接待,享受怎样的接待规格;不同的接待规格报请哪一级领导审批,不同级别的接待人员享有多大的临时开支权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办事人员心中有数,按章办事。

3.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后,关键是要抓落实。搞好接待工作,能坚持以严字当头把好关。严格把好报销关,报销前,必须由报销人详细说明各项开支的事由、时间、地点、数目、负责人等,并由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共同签字负责。财务人员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时,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能,对于擅自突破批准额度、未经有审批权领导同意、用虚假的发票滥竽充数等现象,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报人情帐、不做糊涂帐。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我班组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承包的;从20xx年开工至20xx年元月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根据合同价计算,现已领万元,已领占%。已领的款,我班组已付清工人工资,我保证我班组所有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如有我班组民工未领到工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班组。

班组长(姓名):

班组长(身份证号):

班组长(住址):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___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分包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景,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或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一样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公司可将立即停止对我单位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劳务队伍负责人(签字、手印):

劳务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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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了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部首先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二是在全标段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公布了清欠举报电话0536-6425270;三是计量款再紧张也要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四是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与分包队伍,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分包队伍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分包队伍管理者拖欠情况进行检查,以做到利于监督。

第一条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二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六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第七条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九条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第十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条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用工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项目部举报:

(一)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五)用工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本公司新建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年3月31日起施行。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项目部。

承诺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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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经市政府研究,宜春市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是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工地,特别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清查,重点清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宜春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城建、城管、房管、交通、水利、公路部门参与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完成政府工程决算并督促用工方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国资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审查国有、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等合法性;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人社、城建等有关部门处理。各级发改、监察、工商、司法、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各地要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认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排查,宜春将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同时市人社局根据已受理的欠薪投诉案件和各成员单位的自查台账,对案件所涉项目的整体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明确、心中明了。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出实招化解工资支付问题,排除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城建、工商等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予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禁止入市,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工资案件,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对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的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和技术配合,及时侦办。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应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解决措施,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公司承建的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县纠风办:

根据《木兰县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通知精神(木纠办发[2010]3号),为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整合内部力量,落实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保证基金安全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基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平时严要求、重管理的的基础上,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地税局等部门,对我县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

二、2009各险种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我县财力不足,县财政没有按照6%拨付,只按照每人625元的标准预算。2010年在财政拨付不足的情况下,医保局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帐户的征收力度,至2010年八月末一共征收了1,045万元,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7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344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收入42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收入89万元;至八月末支出5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6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46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支出35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支出90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至2010年八月末,居民基金收入373万元,支出82万元,结余597万元。

201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保局相应的做了部分调整,在一级和二级医院住院使用乙类药品由原来的个人自付50%调整到个人自付20%的标准。2010年医保局初步进行了测算和调查,待国家医疗改革制度实施和新的基本药物目录颁发后,将及时建议县政府修改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

为了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中筹集资金,建立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网络对接。2009年实现了统筹地区内网络化管理,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对参保人员住院和定点医院的管理,采取定时和随时检查方式。在院病人,以慰问形式进行突击查房,通过住院病人在院率调查、重点检查在院病人有无冒名或挂床住院现象。核对住院病人进行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参保单位等个人信息,结合医院查房记录等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查;出院病人对上传信息进行筛查,检查病历和相关资料、核对医嘱单,检查单或治疗记录单与上传信息费用明细记录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或重复收费,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特别对贵重药品,辅助用药和高档抗生素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异地转院报销等环节上,我们与哈尔滨市几大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取得了联系,我们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杜绝了冒名、伪造等事情的发生。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上,医保局积极宣传,经常和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沟通,将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印制上墙,将医保药品目录下发到医生手中。定点医院制定出奖惩措施。加强了两定点的管理,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四、建立基金监督、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

医保案件对我们教训是惨痛的,为了挽回影响和保证基金安。

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各种严格的审批制度。做到了层层把关,层层审批。在向财政专户申请资金上,我们和财政部门共同设计出《基金申请审批单》。每次申请拨付资金都要通过经办部门的会计、法人、主管部门的基金监管股长,主管局长、局长、财政部门社保股长、主管局长等人的签字和提交费用明细,财政才能拨付。在异地住院医疗费手工审核上,主管局领导必须签字,方可支付。即:对异地住院人员要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医疗费发生额在3,000.00元以内的由医保局长审批;发生额在3,000.00—5,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联合审批;发生额在5,000.00—20,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局长及局长三人审批;发生额在20,000.00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主管县长审批。针对案件发生前的管理漏洞,我局与银行部门签定了协议,完善了与银行部门的对接,加强了银行部门对基金的监管。建立了网络查询与定期发手机信息等管理办法。还与银行部门明确收入户基金只能转向财政专户不得转入其它帐户和现金支取,支出户基金只能从财政专户转入和五万元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才能支取等办法。明确了法人印章由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的分人保管制度。出纳员每月底及时结账传递票据,并同银行、会计对账;会计每月底结账后及时与财政专户对账,根据需要编制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分析,并做到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当期的基金运营情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加强了支票和收费票据的管理: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使用时,出纳员填写完毕,传递给会计盖章后再到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收费票据由会计到财政局票据股购买后传递给出纳员,每使用完一本后,再由出纳员传递给会计核实后保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经常性的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据医疗保险基金政策、业务、信息方面的动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合法运行。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

按全市统一要求,2010年5月31日至8月20日,县审计局对2009年医保基金和经费管理使用进行审计,我们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2010年下半年为了确保基金安全,经协调,县政府同意,医保局逐步将基金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代征、代缴。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先将城镇职工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特殊人员待遇征收移交给地税部门。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城镇居民保险也移交地税部门。

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运行机构、构建医、保、患三方相互依托、相互监督、良好互助的“和谐医保”。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xx年11月1日至xx年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xx]202号、苏劳社电[xx]11号和市连劳社发[xx]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xx年11月25日―xx年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xx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xx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xx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xx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公务接待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9号)和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我乡严格对照《雅安市公务接待费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所列清理事项类别对我乡公务接待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1、我乡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并切实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无超标准超规格,无非公务情况纳入接待;无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情况发生。

3、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

4、20xx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

我乡对公车运行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无违规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损赠车辆;无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xx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20xx年我乡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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