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10-24 07:47:23 作者:文锋 专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大全(14篇)

年会策划要善于结合公司文化和员工需求,打造独特而有个性化的活动体验。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经典的广告策划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计划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的全部存货。

1.我们根据盘点日客户各部门实际存货情况,选取存货余额所占比重最大的采购六部(52.10%)、采购七部(20.30%)和采购五部(18.20%)进行监盘。

2.以上选取的部门中再选择存货余额最大的小组:六部的茶酒保健品组(35%)和洗涤用品组(29%)、七部的库房(21%)和前台的戒指项链组(38%)、五部的家电采购组(58%)等,对以上小组中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进行抽盘;抽盘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从盘点表到实物、再从实物到盘点表的抽查程序。

3.将盘点结果与盘点日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寻找并分析差异原因,判断盘点结果是否可以接受。

1.原计划选取的采购一部,因盘点日总体存货余额下降,实际监盘时不再选取;。

4.差异原因主要为:

a.超市商品一般失窃现象比较严重,这是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b.盘点中商品编码记录有误,造成漏盘、误盘等;。

c.盘点时计量、记录出现错误;。

d.盘点结果录入时出现差错。

5.客户已组织人员对出现差异的部门进行复盘,最终盘点结果将于近期得出。

盘点结论:我们认为,客户的盘点差异较小,盘点结果基本可靠,存货管理基本可以信赖。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局要求,组织成立了暑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及工作小组。由董洪礼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由恩平、鹿军德、尹梅玲、张升高、孙洪海、周爱玲等。

假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对假期中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作出详细分工和布置如下:

一、清查时间及任务:

定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召开各小学负责人会议,布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事宜,准备清查固定资产相关的数据,包括打印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各学校的结存帐,协调核算中心打印历年固定资产入账情况,准备清查用的有关表格等。8月28日至9月15日对照帐清查实物,形成清查报告。

二、清查分工及步骤:

二类“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

部门管理员王慧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查;

三类“电教设备”:

部门分管理员:杨宏军,协助林晓斌;

四类“医疗器械”:

部门分管理员:李祥娟,分管领导:杜红梅;

七类“图书”:

部门分管理员:王忠娟;

八类“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

部门分管理员:张升高、周爱玲、孙洪海,组织各办公室、各班级进行清查、登记。

九类“音体美劳设备”:

音乐分管理员:王磊静。

体育分管理员:顾英才。

美术分管理员:王雪艳。

清查步骤:

固定资产各类分管理员与相应分管领导分摊进行,以帐查物进行清点,要求全面、彻底,确保到边到位,不留死角。

清查过程中要求部门分管理员,边清查边填写完相应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表”上的内容,清查人员最后签字,再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签字后并上交保存;物资彻底清查完成后,由部门分管理员如实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上的所有内容,并签字后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校长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查;期间由清查小组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仔细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后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最后由总管理员整理汇总清查结果、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保存,并按规定时限上交市局财审科一份。

城港路街道中心小学、7、7。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计划

盘点内容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中心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填报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责任分工由中心设备处、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负责,规财处配合。盘点总体要求中心主管领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设备类资产管理部门(设备处)、财务部门(规财处)等组成盘点小组。盘点小组(具体工作由设备处负责)根据中心总体时间制定盘点计划,并上报中心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2月28日前,设备处整理“中心机关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与规财处完成账表核对工作。

(三)3月2日前,中心机关成立由中心主管领导、设备条件处、后勤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成员组成的中心机关资产清查盘点小组。

(一)3月2日前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及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中心机关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计划》,报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并抄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设备处于3月6日前,完成中心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条形码标签、资产盘点表及盘盈、盘亏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三)设备处于3月7日前组织召开中心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具体负责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盘点工作布置会,并分发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条形码标签、资产盘点表及盘盈、盘亏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四)中心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于3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设备类固定资产账实核对工作。在核查的基础上完成对账物相符的设备核贴相应的条形码标签;对盘盈、盘亏的设备如实填报盘点表、盘盈、盘亏申报表。上述表格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3月15日前交设备处。

(五)中心机关资产清查盘点小组于3月20日前,完成对中心机关各部门、各项目办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复核。

(一)设备处于3月25日前,完成中心机关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的统计报表及有关材料,并将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类、汇总,提出处理建议,报中心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设备处于3月31日前,按照中心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处理意见进行逐一修改、落实、办结。将相应表格和材料交规财处进行审核,验收。

(三)设备处于4月15日前,完成中心机关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的全部总结工作。

固定资产盘点实施方案

区供销社及所属社有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建筑物等有形资产,土地、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二)清查内容。

本次对房屋、土地资产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查核实:

1.明确资产所在方位、实际面积价值及清查后的面积和市场价值。

2.核实房屋、土地的权益性质。即分清土地的性质(划拔、出让、长期租用及建设用地、仓储用地、工业用地、耕地等);当前房屋用途,建筑类别及构建时间,核实有无证照及证照的有效性。

3.对没有证照的房屋、土地要审核认定权益取得的依据,查看原始合同或协议内容进行确认,说明没有证照的原因。

4.查清认定当前房屋、土地的经营利用情况。即:自用、出租或闲置等。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账务结合起来,既要以物对帐,又要以帐查物,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清查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明晰房屋、土地资产的产权归属,房屋、土地资产出租、抵押、担保、近期是否有动迁等状态。通过清产核资,提升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防控社有资产及资产经营效益流失。此次清产核资工作,要实现以下三项重点目标:

(一)通过资产清查,掌握全部房屋、土地等重要固定资产的权属、分布状态和经营管理状况,摸清全区供销系统社有资产“家底”,充分利用好、经营管理好当前社有资产,实现社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通过资产清查,发现当前房屋、土地等重点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妥善处理权益问题和产权纠纷。

(三)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完备的固定资产台账。同时,将全部固定资产分类、分项逐一建立档案(包括房屋、土地的电子版信息及实物影像资料),有关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一)时间安排。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10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20日结束。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二)方法步骤。具体工作可分四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xx年10月份底前完成)。

(1)成立机构。成立区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2)制定方案。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范围清晰、安排有序。

(3)安排部署。整合机关和社有企业力量,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

2、清查阶段(20xx年11月22日前完成)。

按任务分工分组开展清查工作,清查中发现问题或存有疑问及时报清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清查结果及时报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3、登记建档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

在本次资产清查过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等资源的,要以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为依据,无相关证书的,在登记时应予以备注。以审核确认的资产清查结果为依据,准确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建立健全纸质台账、电子台账,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管理。

4、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月18前日完成)。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区供销社及社有企业要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比选或招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2)做好资产清查总结工作。区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对资产清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社有资产现状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及成因,提出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建议。社有企业总结报告于20xx年1月16前报区供销社,区供销社形成全面总结报告后于20xx年1月18前报市供销社。

(一)综合组。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省社文件精神,提出我社贯彻意见,提出成立领导机构建议名单,拟定工作方案(草案),筹备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下发相关文件,汇总各组清查结果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撰写区供销社清查工作全面总结、分析报告,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二)清查组。

1、一组。

负责对除社有企业以外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的清查,提交本组清查结果和分析报告,登记建档,完善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2、二组。

负责对社有企业市区乡村振兴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清查,提交本组清查结果和分析报告,登记建档,完善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3、三组。

负责对社有企业市区中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清查,提交本组清查结果和分析报告,登记建档,完善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4、四组。

负责对天府网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清查,提交本组清查结果和分析报告,登记建档,完善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等。

责任领导:

责任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清查组要本着依法合规、统筹安排、分组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把握工作重点。

5.关于出租资产方面,重点要对出租资产(房屋出租、社有企业土地租赁)进行彻底清查,完善出租管理办法,规范出租合同,解决在租赁过程中不合理现象,确保供销社权益不受损害。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的所有资产。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将报请相关部门按规定依法依纪查处和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完整、可靠。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计划

为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确定账内所有固定资产存在,所有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与账面相符,财务部将于20xx年11月份进行一次盘点.

资产使用者上报盘点明细,财务抽盘。

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2月20日。

为便于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将负责此次盘点工作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于20xx年11月11日之前上报财务部,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请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实际盘点人须在盘点明细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

财务部、行政部。

所有权属于我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我司的固定资产,须编制资产清单,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须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清点。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必须按照财务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1日-11月22日)。

(2)20xx年11月12日-11月22日,各资产使用部门开展自查工作,填报资产清查明细表。11月22日之前将清查明细表纸制版和电子版报送财务部。(备注:涉及调剂设备的部门可以于11月28日之前上交)。

(二)数据汇总(20xx年11月23日11月25日)。

(三)检查阶段(20xx年12月7日-12月15日)。

财务部对各资产使用部门的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四)数据整理、录入出具盘点报告(20xx年12月16日-12月20日)。

财务部对各资产使用部门报送的'清查明细表进行整理数据录入计算机。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假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对假期中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作出详细分工和布置如下:

一、清查时间及任务:

定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召开各小学负责人会议,布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事宜,准备清查固定资产相关的`数据,包括打印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各学校的结存帐,协调核算中心打印历年固定资产入账情况,准备清查用的有关表格等。8月28日至9月15日对照帐清查实物,形成清查报告。

二、清查分工及步骤:

二类“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

部门管理员王慧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查;

三类“电教设备”:

部门分管理员:杨宏军,协助林晓斌;

四类“医疗器械”:

部门分管理员:李祥娟,分管领导:杜红梅;

七类“图书”:

部门分管理员:王忠娟;

八类“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

部门分管理员:张升高、周爱玲、孙洪海,组织各办公室、各班级进行清查、登记。

九类“音体美劳设备”:

音乐分管理员:王磊静。

体育分管理员:顾英才。

美术分管理员:王雪艳。

清查步骤:固定资产各类分管理员与相应分管领导分摊进行,以帐查物进行清点,要求全面、彻底,确保到边到位,不留死角。

清查过程中要求部门分管理员,边清查边填写完相应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表”上的内容,清查人员最后签字,再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签字后并上交保存;物资彻底清查完成后,由部门分管理员如实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上的所有内容,并签字后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校长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查;期间由清查小组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仔细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后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计划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的全部存货。

1.我们根据盘点日客户各部门实际存货情况,选取存货余额所占比重最大的采购六部(52.10%)、采购七部(20.30%)和采购五部(18.20%)进行监盘。

2.以上选取的部门中再选择存货余额最大的小组:六部的茶酒保健品组(35%)和洗涤用品组(29%)、七部的库房(21%)和前台的戒指项链组(38%)、五部的家电采购组(58%)等,对以上小组中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进行抽盘;抽盘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从盘点表到实物、再从实物到盘点表的抽查程序。

3.将盘点结果与盘点日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寻找并分析差异原因,判断盘点结果是否可以接受。

1.原计划选取的采购一部,因盘点日总体存货余额下降,实际监盘时不再选取;。

4.差异原因主要为:

a.超市商品一般失窃现象比较严重,这是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b.盘点中商品编码记录有误,造成漏盘、误盘等;。

c.盘点时计量、记录出现错误;。

d.盘点结果录入时出现差错。

5.客户已组织人员对出现差异的部门进行复盘,最终盘点结果将于近期得出。

盘点结论:我们认为,客户的盘点差异较小,盘点结果基本可靠,存货管理基本可以信赖。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__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摸清家底,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本次清查范围为市工商局机关和东侨分局,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核对、查实,对应原新中大资产系统的条码,重新粘贴资产条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生成的条码);负责使用采集器(扫描枪采集信息)进行盘点,查明盘盈、损失原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编报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以及相关清查明细表和报表。

财装科:负责财务清理工作。主要对流动资产、在建工程、负债等情况进行清查,查明往来款项形成原因,收集证明材料,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认定;编报相关清查明细表、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负责上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负责指导东侨分局清查工作。

信息分局:负责代管ca资产的清查,完善ca资产建卡管理;协助办公室分清工商资产、ca资产。

人教科:负责单位基本情况清查,以及原市工商局培训中心(牙城)资产清查,填报机构人员情况表。

监察室: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究责任。

东侨分局:比照局机关对应科室分工职责,组织开展分局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准备阶段(4月13日-20日):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与会计人员进行账卡核对、决算报表核对,校验单位基本信息、卡片拆分;办公室资产管理员打印新条码和各部门资产明细账;召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东侨分局资产管理员会议,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21日—30日):各科室、直属单位兼职管理员进行自查,粘贴固定资产新条码,核对补充基础信息、使用状态,查明损益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三)清理盘点(5月1日—5月31日):办公室进行实地盘点,完成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编报;财装科清理往来款项形成的来龙去脉,收集证明材料,完成报表编制工作和清查结果认定初步意见,提交党组会研究。

(四)汇总上报(6月1日—20日):清查结果需要经济鉴证审计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清查报表、清查报告。

(一)加强配合,落实责任。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量大,要求严格,分局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牵头科室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联系,落实清查责任;各科室要明确兼职资产管理员职责,积极配合牵头科室按时间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共同完成财务清理、财产清查的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按时保质。各科室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清查,如实反映,按时完成,并对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相应责任。对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虚报损失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究责任。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资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南雄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市国资办对全市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一)固定资产清查,由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然后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如果资产清查结果与财务账面情况不符的,应当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市财政办公大楼11楼,电话:3827068)。

四、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1、全市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2、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二)清查内容。

1、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4月2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产房、经营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闲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音响设备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等);五是专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六是其他(包括办公家具及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捐赠资产);七是股权投资(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

3、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4、所属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

5、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清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的形式一并上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开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途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明确归属,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不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都归属国家所有,列入同级政府统一监管,决不能视为谋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的“摇钱树”或“小金库”,更不能擅自任意处理。其管理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重要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整合、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运作。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独占、霸占国有资产,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明确纪律,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转让、投资、抵押、质押、分配、调剂等行为,均属于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必须报市国资办核准审批,决不允许擅自、突击处置,改变资产的现状和使用性质,调整经营性资产的负债。凡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人为调整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行为,市委、市政府不予认可,有关单位必须自行恢复其产权性质、使用性质及原有的财务状况。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而取得的不正当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已经挪用、占用的应从其单位的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中扣还。

(五)落实责任,加强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减少、损失、流失的,没收不正当及不法所得,并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2、突击进行租赁、出租、发包,或更改租赁合同、协议的;

3、为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提供方便、办理权证及手续的;

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国有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xx〕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接受对外举报电话: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2)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资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成员: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60182。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6、科研处牵头组织所分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总结

20xx年至今我一直从事资产管理工作,在固定资产核对上基本没出过问题。

在我看来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一件需要细致和严谨的工作,是学校进行教学的必要条件,在工作中要有很强的责任感。下面汇报下本年度完成工作情况:

在账目的管理方面我校一直是来了物品由管理员和校长根据单据核对数量和物品名称,之后根据物品所属学科找到相应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和各学科器材管理员一起,根据调拨单登记到相应的手工帐上,再填写到电子账上。在工作中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细致认真不出现纰漏。

我们学校每学期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者损坏的物品都及时的上报报废,手工账目及时清除。每学期末盘点学校固定资产,及时掌握固定资产情况,准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做到固定资产家底清、账实相符。

首先,在工作中对于物品使用记录的登记不及时,经常在用完之后补写记录。

其次,个别时候没有及时和中心校沟通,造成账目填写不及时。

最后,固定资产的存放条件有限,使用不方便,课前准备时间较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及时和中心校沟通,及时填写手工帐目和电子帐目。把学校的固定资产账目整理的清楚明了,固定资产按要求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填写各类仪器教学用具的使用记录。使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更加顺利。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范文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委“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__]264号)和《20__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__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20__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分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__年已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可在20__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卫计委机关、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依据《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合财资[20__]262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__年3月至20__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范围内开展。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__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具体步骤。

1、制定方案。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清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单位自查。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主管审核。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负责。

4、汇总报送。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__年6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五、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合肥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审计处、委办公室、人事处和各支出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察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卫计委将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xx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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