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优质6篇)

时间:2023-09-10 09:24:12 作者:JQ文豪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优质6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一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9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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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县安委办[20xx]17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行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遗漏、督查整改有成效、责任明确促长效,营造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镇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负责分管领导主持工作,落实目标治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所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宣传深入,不留死角,提高涉及企业的安全责任感,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环境。同时要求对各重点单位企业做到把握及时,信息准确,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安监办人员,对我镇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使用、输送等行为,以及烟花爆竹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逐层检查,做到不放松,不遗漏。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镇对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多次,镇安监办人员不定期突击检查。对于清腾批发部、伟记批发部、隆安烟花爆竹批发部、平远县县供销总公司烟花爆竹专营部等多家重点监控的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于存在的疏漏严格按照方案标准要求整改,现各企业已达到各项安全要求。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临时销售点,例如灭火器配置不足、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较多、个别网点的烟花爆竹码放不规范、现场管理不严、销售点上有时出现无人的现象等,检查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我镇的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密不可分。防范于未然,确保安全隐患的杜绝,要有健全有效的机制管理。一是健全网络,我镇在各村均确定了以村支部书记为安全管理员,要求他们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监管,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的工作氛围。二是落实检查行动,由镇安监办人员组成安全隐患巡逻队,不定期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情况,立即打击整治。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三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四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6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五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管委会年初成立了高新区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工商局,并组织召开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打击传销文件精神,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区管委会领导强调,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都要周密部署,研究出具体行动方案。

二、整合多部门资源形成打传合力,加强防范力度。区打传领导小组针对多个职能部门的特点,整合资源,严格分工,提高效率。1、区财政局按照区管委会统一规划部署,划拨专项资金作为打传经费;2、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上述规定的传销信息的行为;为上述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为上述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3、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4、关于传销案件中的案件移送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明确:工商机关在查处传销行为中对于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中对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工商机关查处。5、同时重视获取信息的多样性,充分利用工商信息化平台,一方面保持12315投诉热线的畅通和办事高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深入辖区,与市场物业和村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构筑信息平台交流机制,做到共享打传资源。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我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在城乡结合部采取张贴打传海报、拉宣传条幅等方式,积极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性,使高新区广大人民群众深刻意识到传销误人误己、误国误民;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吕蒙乡政府门口宣传栏上,出了10期打传的黑板报,在5个自然村村委会门口出了50余期黑板报,并在区工商局、公安分局等注册大厅窗口印发了1000余份打传手册,散发给前来办事的经营户,宣传打传的重要意义。

四、加强监管,消灭传销的生存空间。我区从源头抓起,针对传销分子一般是租房进行不法传销活动的特点,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房屋租赁备案制度,有效地消灭了传销分子的生存空间。今年以来,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执法车辆78台次,深入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历尧、古城、官庄、二亭下、石岭五个自然村巡查60余次,有效地震慑了传销分子的不法活动。

由于我区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全年在高新区范围内没有接到一起传销举报,巡查中也没有发现一起传销窝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为景德镇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打击三非工作总结报告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六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利用卫生监督所门头电子屏幕不间断循环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标语和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声势。二是借助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宣传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主动远离假医游医。三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一年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x起,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切实做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结果。

(二)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采取回头看和巡回检查的方式加大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共查处x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x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经延续注册继续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x家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请人员做堂行医的行为,x家保健按摩店非法开展针灸治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前言捎点作用。卫生监督所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在县城太阳城x镇人群流动性大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查处坑害群众的假医和游医。遇集市卫生监督员不能到达的情况下,由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到集贸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立即电话报告卫生监督所,所内指定专人进行查处。全年共接到卫生监督协管员上报非法行医线索x起,在集市查处非法口腔游医x起、包治各种颈肩腰腿痛等疾病的假医x起,均予以取缔。

一年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xx起,立案x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x起。现已结案xx起,罚款x万元,没收非法所得x万元。其余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一是非法行医场所设置隐蔽,发现困难。二是生活美容场所及保健按摩场所打擦边球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界定管理难度大。三是游医摊点灵活机动,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不容易彻底根除。四是基层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疲于应付各种专项工作,任务繁重,且无医疗卫生专职人员,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一)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对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三)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之以恒的整顿医疗服务秩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铲除非法诊所,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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