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大全5篇)

时间:2023-09-28 09:38:49 作者:灵魂曲 最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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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篇一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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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篇三

7月1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支部到帮扶联系村小七孔镇绿林村正式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计划,绿林村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到场参加。

启动仪式后,由女法官支部资深法官杨世萍为参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杨世萍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面,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阐述法律规定,不时穿插群众身边时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内容丰富,生动易懂,在场人员认真聆听学习。

培训会后,杨世萍与到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法律问题,群众积极提问,并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希望法院多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会后,荔波法院驻村干部张毅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建议:一、严于律己,自觉规范日常生活言行、社会交往;二、宽以待人,与家人、邻里、朋友等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共建美好家园;三、参会人员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法律心存敬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荔波县法院发挥法院职能,结合脱贫攻坚战略,率先开展以法律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法律明白人”法治扶贫计划,通过基层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法律培育,以“身边人”的身份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万家,达到普法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效果。

荔波法院将不断拓宽法律宣传途径,将法律知识向更宽、更远的基层延伸、普及,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12月1日至15日,平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各个乡、街道对15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此次培训活动。

在水泊寺乡培训会上,讲师首先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和职责等进行了讲解,让大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有了更透彻地了解,对任务要求也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细致地把握。随后,讲师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把与基层人民群众相关的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以及继承关系等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剖析讲解,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并进行解读。

培训会后,培训学员与讲师进行了互动交流,了解了当下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学好法、用好法,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真真切切地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

其他各司法所按照计划均在有序推进培训中。通过培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也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其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领导讲话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3月5日至24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通过到各村实地调研、与“法律明白人”代表座谈等方式,就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做了专题调研,梳理了培养工程进展及存在的困难,并就更好地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进行了深入思考。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目标是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具体做到崇尚法律,带动家庭成员认真学法、依法维权。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目标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体做到掌握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

到2021年底,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即1041户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乡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虽然重点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了专题培训,但是非系统化的培训难以达到入脑入心效果,骨干在发挥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方面仍捉襟见肘。

1、可培人员总量太少,难以达到任务要求。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村里的常住的人口不及户籍人口的30%,且基本是老弱病残,这群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许多行动不便,难以达到覆盖面至30%、50%的目标。

2、参培人员意愿不强,组织开展培训难度大。按文件要求,“法律明白人”通过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三道程序产生,但我乡没有一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惑骨干是村民自荐产生,均是村组指定,指令性培养,村民自身参与积极性不高。组织开展培训还需支付“误工费”,给乡村增加了财政负担。

3、培养师资力量薄弱,培训效果难以保证。县里虽然组织了专业讲师团,但讲师团一年只到乡镇授课一次。“法律明白人”培养还是以乡镇为主,而乡镇培训讲师以司法所、各驻村组长为主,他们均是非法律专业人才,在培训中基本是照本宣科地读讲稿,在专业性、生动性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难以吸引“法律明白人”专心听讲,在法律知识理解运用方面还有很大差欠。

1、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组织开展培养力度不大,下乡入户少,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宣传不够,导致群众对该工程认识不清,参与积极性不高。

2、自身学习不够。司法所长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但是自己不是法律专业毕业,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深,平常学习不够,导致在培训时只能照本宣科,培训缺乏生动性,培训效果差。

1、丰富培养方式,提高培养质量。加强部门联动,整合资源,丰富师资力量。整合县级讲师团、乡法律顾问、民政所、人社所等资源,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讲师团队伍。采取“法律明白人”培养线上和线下双线并进,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到实处。线上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网校、微信普法群等新载体,部署学习任务,让“法律明白人”利用碎片化时间,寓教于乐;线下采取专题培训和执法普法的形式对辖区内的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宣讲,把“法律”讲透,把“政策”拉近。

2、注重从小抓起,发挥学校作用。针对当前农村家庭大多都是空巢老人带着留守儿童的现状,假如在3-5年内,要实现全乡农村每户至少培养1名以上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校园这个平台,学生这个群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触角作用,严格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加大校园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使其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明白人”,甚至法律专家。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传导方式,共同促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全面实施。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参与兴趣。争取县级财政支持,拨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专项工作经费,为培养工程提供物质保障。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考核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以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建立考核评价,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激励“法律明白人”在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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