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通用5篇)

时间:2023-10-04 10:58:21 作者:GZ才子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通用5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用工单位(甲方):

地址: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工作。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元。

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

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企业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甲方 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二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职工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报酬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条 本单位于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九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本单位对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 。因生产需要对某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一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二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 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 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 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渡、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度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七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min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____月为试用期。

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第几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约定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____元。

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

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甲方按本市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发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方须按照本市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送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4款各点规定;

(3)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非因工伤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人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7)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除本合同第七条各款外,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人部分可以减免。

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经甲方培训或由甲方出资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人员,服务年限少于培训合同规定时间的,除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1)、(2)、(3)、(4),第4款(1)、(2)、(5),第6款规定情况外,应按合同期和甲方实际支出费用剔除已服务年限递减赔偿。

本合同终止时间早于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终止时间的,以培训合同终止时间为准。

九、甲、乙双方所订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订的,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

合同期满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条件和侍遇均不低于原合同而乙方不愿意续订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2)、(5)所列情况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属长七条第4款(5)的,还需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辞职,除本合同第七条第6款(2)、(3)、(4)、(6)所列情况外,或甲方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1)、(3)、(4)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均可不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

十、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享受失业救济的手续,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

十一、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含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中药专业,本人是一名中药专业的在读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我们不仅学习了中药学理论知识,同时也学习了一些实用技能,例如制药、草药鉴别等。然而,我们中药专业的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知识和实用技能的学习,还有丰富的劳动教育。

二、认识中药专业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是指“通过劳动实践教育人们,在劳动中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人们树立社会主义劳动观念,学会劳动,从而提高自我修养和业务能力”。中药专业的劳动教育涉及到许多方面,例如植物种植、草药鉴别、制药、中药护理等。通过这些劳动实践,我们学会了如何正确地种植草药,如何正确地鉴别草药,如何正确地制药,以及如何正确地护理中药等。

三、中药专业劳动教育的意义

中药专业的劳动教育不仅让我们学会了实用技能,还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勤劳刻苦的劳动精神。在种植草药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依靠团队合作才能完成任务。同时,草药的种植是一项极为繁琐的工作,需要我们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锻炼了我们的勤劳刻苦的劳动意识。在中药制药、护理中药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谨慎细致地操作,这培养了我们细心的态度。

四、中药专业劳动教育的反思

尽管中药专业的劳动教育具有极大的意义,但在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例如,劳动教育缺乏系统性,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存在局限性。这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同时也需要专业教师加强对于劳动教育的指导和规范,使得劳动教育更加富有系统性和科学性。

五、结语

总之,中药专业的劳动教育对于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它不仅让我们学会了实用技能,还培养了团队合作意识和勤劳刻苦的劳动精神。我们需要认识到劳动教育在中药专业学习中的重要性,同时不断反思,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得劳动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我们中药专业的学习和成长。

中药劳动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中药专业劳动教育是中药专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一种非常实践性和体验性的教学方法,它能够让学生从实践中感受中药学的魅力,了解中药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以及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这对于他们未来的中药学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中药专业劳动教育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中药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借鉴。

第二段:中药专业劳动教育的价值与特点

中药专业劳动教育不同于传统的课堂讲授,它是一种以工作为基础的教育方法,学生通过参与中药生产和制备的实际操作,深入了解中草药生长、采摘、加工、储存、运输的各个环节,从而掌握中药制剂的生产流程和操作技能。这种教育方法的最大特点是能够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结合起来,让学生不仅掌握中药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能够让他们亲自动手,加深对中药学的了解和认识。

第三段:个人在中药专业劳动教育中的收获和体会

在我的中药专业劳动教育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中药学的魅力和实践性。通过参与中药制剂的制备过程,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能和方法,如中药材的鉴别、提取、炮制和纯化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逐渐明白了中药学的理论知识是如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这让我更加深入的了解中药学。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个过程,培养我们的动手能力,增强我们的自主学习和团队合作精神,这对于我们的未来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四段:进一步思考中药专业劳动教育的改进和完善

尽管中药专业劳动教育有诸多优点,但还是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实验室条件的限制,部分中药材数量有限。针对这些局限性,我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第一,加强中药材的种植和采购,提高中药制剂的生产量和质量;第二,优化实验室设备环境、以及增加实验室面积, 可以让学生更加自由的进行实际操作。 第三, 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实践中掌握中药制剂的核心技能。

第五段:中药专业劳动教育的启示和总结

中药专业劳动教育是中药专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体现了中药学的实践性和技能性。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中药学的知识,也能够发展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但是劳动教育本身存在的一些局限性也需要予以改善。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应该注重实践,磨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中药学水平,并且通过与团队的合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中药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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