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6 17:46:51 作者:XY字客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以来,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淮上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一)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淮上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xx年社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社会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工作对于我局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在机构不健全和人员偏少的情况下,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克服各种困难,部分保险正在有序启动。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秉着夯实基础,积极启动,稳步推进,逐步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相当时间的调查和筹备,7月份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此以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社保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社保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已于12月底主体安装完毕,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5月通过电信部门实现了中心机房与大方、黔西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联网。二是制定相关办法。根据全区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比例的“三统一”原则,我们参照地直机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风景区大病医疗补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风景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贵百管办通50号)及配套政策,为启动此项作好了充分准备。三是收集录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我局下发了《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贵百劳社通8号),目前正在对各单位提供的《风景区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基础信息统计表》、《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风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础工资统计表》进行审核录入,预计12月底完成。四是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到底可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22.28万元,参保人数达2110人。

2、工伤保险工作。为了加快工伤保险工作,下发了《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毕节地区煤炭开采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关于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贵百劳社通5号)。风景区37对煤矿企业,已录入30家企业的工伤保险信息。我局于5月28日开通工伤保险业务,到底可征收11578人工伤保险费175.99万元。

3、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养老、失业、生育保险业务开展工作正在启动之中,原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25名乡干部的养老保险补缴测算工作已结束,并提出建议报组织部,预计在12月份以后逐步启动。到底可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8.75万元(委托财政代征),养老保险基金470.9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6.81万元。

(二)劳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业促进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日常主动检查,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力度。动态监管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逐步将小型用工单位和个人纳入监察覆盖范围,形成覆盖城乡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一是搞好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目前本辖区内煤矿企业有37家:其中技改煤矿有5家,整合煤矿20家,生产煤矿6家,新建煤矿6家。其它企、事业大大小小单位23家,共有劳动用工15100人。二是强化对《劳动合同法》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我局把对《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常抓不懈。下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各企业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通知》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今年9月份我局组织37家煤矿企业83人劳资人员在黔金煤矿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主要培训《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政策法规及监察案件工伤案件的办理程序。三是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1—10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50人的91.1,其中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35人;实现再就业228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50人的91.2;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9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人的85.5;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71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0人的88;转移农村劳动力86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600人的143.3;办理失业登记2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再就业培训55人;创业培训96人;技校招生147人,其中县职业高中与省林业技校联办汽修专业招生51人;审核推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贷款申请126人,信用社已发放贷款86人430万元,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6人的100,其中高校毕业生9人45万元;审查上报困难企业稳岗认定申请4户,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及转岗培训补贴75.6万元;对71户困难职工进行了“送温暖”慰问,发放慰问金22500元。

1—10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4户,参保人数8174人,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8290人98.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6户,参保人数11890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3300人的89.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7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4000人的82.6;失业保险参保单位97户,参保人数3812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4700人的8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474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20630人的133.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22894人(高风险企业1872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816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8180人的95.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580人,企业3236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92人,其中新参保5人。

1—10月征缴养老保险费1636.3万元;城镇职工医疗费收入188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收入25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137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888.9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44.2万元;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8.6万元。

1—10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54万元;城镇职工、离休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1678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97人422.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3人20.2万元;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8.2万元;发放改制、破产企业托管人员待遇177.1万元。

对18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在执法年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员工投诉的四户企业实施了现场监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完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2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的调查及上报工作;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国土、卫生、工商、安监、工会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31户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办理涉及劳动保障信访11件,接待涉及劳动保障来访10批89人,其中个人访9批17人,5人以上集体访1批72人;办理劳动合同登记31199人,其中用工合同登记28193人,解除劳动合同登记3006人;完成工伤认定调查595件;审查上报劳动能力鉴定167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件,审理结案109件,未结案15件。

一是继续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服务,让更多的企业落户××,增加劳动力的吸纳空间;二是认真落实我县的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三项制度”,继续确保各级党委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我县得到落实;三是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指导就业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劳动者树立劳动不分贵贱,职业不分高低的思想,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弹性工作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落实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政策,帮助更多有创业愿望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并带动就业。20xx年就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人,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一是继续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扩大覆盖面,将更多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实施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及被征地农民生活困难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0xx年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5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8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7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2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00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00人。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童工及拖欠工资行为;二是把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复产验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验的必备条件,继续做好企业工伤保险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三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职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稳步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行政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抓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又上新台阶。

(一)按照“三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就业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开办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46家,形成了覆盖全市各镇、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社会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就业岗位开发服务等内容的公益性服务,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为我市明确就业方向、制订就业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努力提升市场信息化程度。着手建立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并被纳入中国劳动保障部中心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政策指导、法制咨询、建立劳务信息协作等服务。全年网上求职人数达到1098名,招聘成功率达68.5%,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三是大力促进市场就业。全年共举办劳动力市场洽谈会47期,进场交流人数达55300人,入场招聘单位179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6460个,入场应聘登记9860人,达成就业意向6394人,交流成功率为65%。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成熟,市场在劳动力资源中的优化配置作用日益明显。

(二)建立帮困机制,健全服务手段,促进再就业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就业帮困机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失业人员建立生活和就业状况台帐,对特困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动态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就业愿望,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困活动。节日期间,对174名困难失业人员开展帮困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0.72万元,对2348对双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47.44万元。同时,对有就业愿望的特困失业人员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输送适宜岗位200余个。

二是抓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市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18364名,失业保险费人员17893名,大病保险费人员15627名,代收代缴三项保险基金3464.77万元,解决了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分流到社会就业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衔接问题。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贯彻全国、省、宁波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了我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突出以开拓就业岗位为重点,认真落实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定向输送、税费减免、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代理等各项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动员企业、社区、新闻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再就业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市共有失业人员3487名,其中当年新增2516人,上年结转971人,通过各种就业途径实现再就业2334人,再就业率达到66.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就业局势。

同时,为探索农村劳动力特别是离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路子,xx街道开展的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完成了组建组织网络、组成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

(三)抓好再就业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努力减少结构性失业因素。

一是抓好再就业培训。全年投入培训经费15万元,举办再就业培训57期,累计培训人数达2417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300名考核指标的105%,培训再就业率达84%。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2期,培训150名。

二是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开发。积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全年共举办9期中级技术职称培训班,1期高级技术职称培训班,累计培训9987人,比上年增加60.3%,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85.34%。努力扩大技能鉴定覆盖面,形成了以市鉴定中心为龙头,6个技能鉴定站为支撑的网络体系。通过考核鉴定,2413名获初级职业资格证书,995名获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9名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名获技师职称,共获职业资格证书3441人,比上年增加63.4%。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技校教育管理。以“双高”为培养目标,进一步拓宽办学路子,全面普及计算机教学,新开设cad、proe及数控等课程,狠抓教育质量管理,应届毕业生毕业率和四级工合格率均达到100%,教学质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同时,积极配合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设立新的培训基地,开展电工、cad等各类培训28期,培训1360余人,鉴定合格率达88%。

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改革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养老保险扩面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我市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26个县市之一后,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和每年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由市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下达到各镇、街道。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层层下达了扩面任务。

二是实施政策突破。在xx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及“延七补八”政策,为广大职工群众参保提供了多种选择,并为大龄人员参保创造了宽松的年龄条件。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考核机制,并首次把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各新闻单位开展动态、典型、专题报道;各镇、街道、企业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市扩面办印发简报、通报,配合搞好宣传工作。同时,组织5个指导督促工作组,分片开展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分两片召开扩面汇报检查会议,进一步加大了督促力度。

通过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检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紧密配合的协调联系机制,确保了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到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企业4924家,实际参保缴费职工85601名,净增22867人,完成宁波下达任务的254%,完成市委市政府三年实现全覆盖计划第一年指标任务的114%。

同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03家,职工34637人,新增参保职工5287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446家,参保职工达82213人,超过上级下达任务10813名,名列各县市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移交。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创造性地构建了科学的政策框架体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政府的政策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胆突破政策限制,制订出台了《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xx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两个主体文件和14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医保政策体系。

二是以超前的工作思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实施个人门诊帐户和住院统筹帐户平台一步到位的政策;实行“一站式”的服务形式;组建县市级一流的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联网,与城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时联网。通过上述措施,构建了相对超前的工作机制。同时,实施新型的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特困企业单独参加住院统筹、失业人员参加单项统筹等办法,构建起了切实有效的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机制。

目前,全市参保单位314家,参保人员25362人,按上级考核口径,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分别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的18%和20%,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总体待遇得到提高,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得到遏制,总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9%。

(三)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抓好基金征缴工作。

切实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基金的征缴工作。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9025万元,收缴率达到99%,清欠基金231万元,清欠率为100%,离退休人员14122名,发放养老金13055万元,年结余5970万元,累计结余27074.7万元,支付能力达到24.89个月,比上年增加1.86个月;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92.19万元,收缴率为96.5%,清欠基金35.54万元,清欠率为96.3%,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各项补助1307.44万元,年结余1384.75万元,累计结余3094.14万元;收缴工伤保险基金253.71万元,收缴率100%,发生工伤306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106.02万元,年结余147.69万元,累计结余704.70万元;收缴医疗保险基金6279.77万元,收缴率为100%,支出3646.18万元,结余2633.59万元;参加大病医疗统筹企业253家,参保职工38129名,收缴基金1153.19万元,收缴率为100%,支付医疗费2094人次1157.79万元,结余-4.60万元,累计结余1654.49万元;参加女工生育保险企业233家,参保职工13341名,收缴基金26.68万元,收缴率为100%,拨付生育补助120人次18万元,累计结余297.77万元。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社会化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和伤病残鉴定工作。全年共对356名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4次208人,进行病残鉴定2次189人。

二是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标准,全年共审批职工退休544人,其中正常退休235人,病退52人,退职48人,特岗提前退休142人,农婚知青退休67人。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退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托管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代发工资性补差和小病包干费、代办大病医疗费报销手续等,并积极改进基础管理设施,开发专用数据库软件,建立特困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档案库。现有托管人员15198名,其中离休干部115人,离休家属、遗属93人,企业退休人员12174人,退休农婚知青864人,企业精减遗属1909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人,全年收缴托管经费16181.45万元(其中托管保障金6263万元),共发放各项经费10586.96万元(其中养老金9540.38万元)。同时,认真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补助工作,慰问特困人员276人,发放慰问补助金14.92万元。

三、规范劳动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xx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企业4886户,签订合同的职工174719人,企业实施面和职工签订面分别达到82.97%和84.80%。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企业1097户,采用微机管理企业387家。

(二)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指导企业搞好工资分配,在115家企业中探索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行劳动力价位指导标准,发布了工资指导线标准,公布了115个工种的高、中、低劳动力指导价位,为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提供了参考依据。完成了63家企业的工效挂钩、包干企业清算工作。对6家工效挂钩企业、21家包干企业、11家出口创汇企业进行了工资基数核定。对67家企业核准了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核准职工人数为22916人。

(三)及时、妥善、公正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工作。

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0件,结案288件,结案率为99%。申诉经济标的1273.14万元,处理经济标的662.53万元,其中,为职工追回工伤补助、经济补偿金等612万元、劳动报酬82.24万元,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347万元。加强对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协作,对及时妥善解决基层劳资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全年开展了6次专项劳动监察工作,超过上级考核目标的50%,检查单位1001家,超过上级考核目标138%,涉及职工107073人次,为394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473.28万元,为144名清退职工入厂押金8.45万元,查处非法招用童工20名,督促用人单位为4127名职工补办用工手续,为9344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为1146名职工补办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9家,对3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了9.3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违法行为较轻的152家用人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继续做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年检用人单位1526家,比去年增加51%,并开展了企业和“十佳”企业评比工作。

四、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

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全系统深入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大讨论活动、业务素质教育、作风行风建设专题教育以及禁赌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实施了作风建设与考核奖励“三挂钩”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的监管力度,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各项中心工作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一步步向前推进,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集体及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存在问题:一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繁重,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刚刚起步,城镇失业人数增加。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仍有较大难度,中断缴费人员大量增加。三是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有上升趋势。四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不快,基层机构、机制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五是少数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淮上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九有九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以及有关就业、培训、退休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3、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实行社会保险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今年全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人。二是扎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发放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8人,《就业服务卡》1460人。

4、认真做好劳务代理工作。今年以来,共签订劳务代理合同50份,代办退休53人,开具医保工龄等各类证明62份,接待政策咨询、档案查询等260人次。

(三)逐步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今年我区加强了退管服务费的规范管理,实行区级统管,各乡镇以报帐的形式使用退管服务费。

2、为实现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我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社会化管理服务“九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并积极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今年参加体检的退休人员达676人。

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中秋、国庆、重阳”节日活动的通知》(蚌劳社秘[20xx]4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区域广泛、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的特点,我区分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慰问活动、参观游览等,充分展现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充实、豁达开朗、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4、认真开展“银发帮扶”工程。使得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原公益性岗位落聘有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考核和上岗培训,成为我区“银发帮扶”助老员。我区现已安排4名助老员与有帮扶需求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对接。

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我区今年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并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开展帮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户调查摸底工作。我区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从20xx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除零转移农户”活动,各乡镇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区暂无零转移农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努力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

一是通过劳动年审和劳动用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已发放年审资料53户(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审查1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9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20xx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淮上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九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xx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xx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2005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保体系建设和劳动关系调整三个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38345”,即全年新增就业23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半年重点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的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企业裁员、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上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全年贷款总额30万元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我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力争2005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尽快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为求职人员提供快速、及时的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输转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输转中的管理服务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工作,力争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1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3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815人,创业培训60人。要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同时,与农业、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做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引导性培训1875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15人。

(六)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信息、技能和服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

(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发放率巩固在100%。要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企业新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完成养老保险金征缴任务26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人,完成失业保险金征缴任务60万元。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做好接续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

(九)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的内容。力争全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05年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达到82家,参保人数达到2500人,完成医疗保险征缴任务150万元。以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金川区区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十一)全面启动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同区编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准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搞好政策宣传、业务人员培训和调查测算工作,力争2005年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30%以上。

(十二)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全区对社会保险稽核达到参保人数和缴费总额的50%以上,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总数的50%。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工管理,切实形成“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市场招聘、依法签约、接受监督”的新型用工机制。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劳动争议受理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要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年每名专兼职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举报专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延长工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预防和解决欠薪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尽快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互联。完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开通劳动保障热线12333信息服务电话。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企业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及克扣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奋力拼搏,使就业再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维权更加有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关于2005年工作总结。

(一)团结拼搏,各项任务指标提前超额完成。

一是就业再就业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共安置就业2,700人,完成年计划2,300人的117.4;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95人,完成年计划2,100人的109.3;“4050”人员再就业694人,完成年计划680人的102.1;新增就业岗位2,200个,完成年计划2,050个的107;职业介绍4,697人,完成年计划3,200人的147;成功就业2008人,完成年计划1,800人的111;城镇劳务输出2723人,完成年计划2,600人的105;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915人,完成年计划1,500人的128。

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创历史新高。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额为2394.98万元,完成年计划2,043万元的117,比去年同期1596万元增长5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累计征收694.3万元,完成年计划520万元的134,比去年同期472万元增长47;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征收498万元,比去年同期254万元增长96,缴费人数为5,493人,完成年计划5,482人的104;失业保险费征缴额为124.81万元,完成年计划111万元的112;工伤保险试点启动,共有7户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3人,完成计划255人的131,共收缴工伤保险费18,625元,完成年计划18,588元的`100。

三是并轨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共有65户国有企业参加并轨,占应并轨户数的97;国有企业参加并轨人员15,886人,占应并轨人数16,722人的95;共筹措发放“并轨”经济补偿金1.15亿元。

(二)奋力开拓,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开展有力范文搜网-。

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扩大市内就业安置,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利用开发东部工业园区这个契机,积极与各企业协调,掌握用工情况,及时安置就业,极大地缓解了全市的就业压力。为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难题,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加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就业。

二是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平台建设工作,在西城社区开展了标准化社区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铁力区域社区平台建设现场会,对西城社区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在全市进行全面推广。全市社区全部实现了标准化,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630个,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及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积极与工商、地税、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经过努力,现已累计为3,850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费共计166万元。

四是强化再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机制。开展再就业培训基地定点机构资质认定;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农委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知识、技能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勇气,较好的实现了自主创业。

五是加大职业介绍服务力度。职业介绍所开展全天候职业介绍服务,定期举办大型劳动用工洽谈会,组织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向选择。

一是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应收尽收。为确保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按时完成,年初以来,我市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落实到乡镇后,加大了对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掌握政策,逐户作下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劝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二是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止12月末有离退休人员4,518人。建立了离退休人员联系卡,现已发放3,962人。建立了自我管理互助组织140个,5个社区建立了离退休人员活动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使社区真正成为退休人员活动的乐园。此项工作受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三是开展了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企业离退休人员4,518人,认证4,507人。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998人,已认证878人,在稽核过程中发现死亡16人并且及时停发工资。

四是扎实有效完成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共实地稽核。

文档为doc格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济发展,狠抓了劳动用工管理,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工作在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项任务完成较好,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关任务过半,对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核心指标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率100%;

2、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3、新增就业岗10000个,已完成5810个。

4、转移富余劳动力3000人,已完成5600人。

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300人,已完成3700个。

6、下岗失业人员中安置4050人员950,已完成400人。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8、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345人,已整理好10人材料上报市审批1人。

9、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障并轨。

10、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检查。

(二)主要指标

1、创业培训人数30人,正在组织实施中。

2、国有职工下岗职工培训率70%以上。

3、职业技能鉴定人数360人,已完成181人。

4、未发生新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5、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6、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300人,已完成24661人。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6万人,已完成22404人。

8、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768万元,已完成3.092万元。

9、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65万元,已完成84万元。

10、实行新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已召开全区会议安排部署。

11、农村养老保险新增参加1400人,到目前已新增22人,收基金 29730元。

12、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深入煤矿、砖厂及有关企业进行了检查,纠正违法用工29件,358人。

13、信访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接收信访案件33件,结案32件,结案率达98%。

14、严格控制越级上访,我们及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使劳动案件基本都解决在我区,减少了上访案件。

1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率达90%以上,社区管理服务正在操作中。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指标,我区及时召开了专门的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各乡(镇)、街办及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参加了会议。区政府王区长亲自参会讲话,并与各乡(镇)、街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局又与各科室及经办机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使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抓,有落实。

2、坚持例会制,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工作中做到了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每周召开局系统碰头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指导安排工作。每月召开保障所例会,对全区各乡(镇)、街办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确保任务按时间进度完成。

3、深入调查,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我们结合今年我区劳动保障三大工程,做认真细致的工作,为搞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启动,我们从市会议以后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成立了以王区长为组长的领导组,经办机构及时安排摸底测算,反复五六次的修改,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出了适合我区的实施方案并与6月15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安排。今年区政府要增资3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保险运作,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在运作中,7月1日按时实现社会化发放。

农村乡镇企业保险也已启动,为使乡镇企业保险按规定时间启动,我们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制定了方案,使全区农村乡镇企业保险很快启动。

4、深入开展了对企业的监察和检查,规范了煤矿用工、砖厂用工、建筑行业的用工,维护了特殊行业劳动者的权益,上半年检查企业148个,补办劳动合同2139人。

5、积极组织开发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好的就业岗位,上半年我们深入乡(镇)、街办共同组织开发岗位5810个,不锈钢园区开发935个,新建企业开发1820个,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及时的安置。

业的扩面和农村保险及乡镇企业保障的扩面工作,力求完成扩面人数指标。

3、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完成好开发岗位10000个的任务,同时要积极扶持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市政府安排搞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4、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减少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发生,真正保护劳动者权益。按规定依法、及时处理各种案件,把案件处理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

5、认真开展行风“双评”工作,坚持公开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服务,充分发挥我区劳动保障工作七大文明窗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人社部门职能,现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一)推进行政事项公开。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全面梳理本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和归集渠道。“双公示”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及时调整信息公示目录。公示事项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3项,暂不公示事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许可信息汇总5项。

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按季度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梳理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根据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进行权利清单目录的编制。对照在施行的法律法规,共计清理出105项行政权力,并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以及办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

10月中旬,按照区政府及区信息中心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自行开办的网站必须全部关闭,由区信息中心统一整合并入“中国”网。人社局新网站与12月初正式上线。全新的xx人社网除了将原有网站的内容全盘融入以外,还将信息公开分成了独立板块,另外加入了书记区长直通车、12345热线、寄语市长板块,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查询信息,反馈问题。

(二)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对我局20xx年度、20xx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对20xx年度局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报说明、20xx年度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公开。推进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的公开,出台《关于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年底发文通知企业,由企业帮助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相关补贴并进行初审,我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复审,对复审的结果先通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获得奖励补贴的人员名单。

对获得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补贴奖励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布《关于申报20xx年度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补贴奖励的通知》(扬邗人社〔20xx〕61号)、《关于公布20xx年度xx市xx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补贴奖励享受人员的通知》(扬邗人社〔20xx〕57号)、《关于申报20xx年度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补贴奖励的通知》(扬邗人社〔20xx〕84号)、《关于公布20xx年度xx市xx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补贴奖励享受人员的通知》(扬邗人社〔20xx〕57号)等相关公告。

(四)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组织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印发10万份宣传材料,在区、各镇(街道)两级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社保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标语、社保政策问答等,在大厅内摆放“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戗牌;利用城乡居保“四个不出村”业务培训等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宣讲全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征地保障政策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

社保大厅入口处设有业务窗口示意图,并运用电子显示屏介绍各业务窗口办理事项,让群众一目了然;大厅内摆放主要社保经办业务戗牌,各窗口摆放《业务办事须知》等宣传材料,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和办理业务;通过人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保”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重大政策调整、公开信息和改革方案,打造网上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五)推进劳动维权信息公开。对劳动维权相关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xx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开;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劳动仲裁受理的案件及调解、裁决结果,进入局网站即可查阅;20xx年开始,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开庭前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截止目前,累计公示18条开庭公告。

(六)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我区7个创业项目参加xx市分级赛,夺得9个省级赛名额中的3个。比赛形式为现场路演答辩,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名次,所有入围项目在xx市人力资源网公示;今年我区共申报3个省级基地,分别是“省创业孵化基地”、“省大学生创业园”、“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人社厅组织开展现场路演答辩、专家评分,评选结果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今年我区共申报10个省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由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分。评选结果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每年通过xx省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相关信息约2.5万条。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对《xx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的相关类容等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xx市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以及xx市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渠道,保障群众信访权益,对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进行宣传问答;走进方巷镇举办了首期“人社法规大讲堂”进基层活动,主要面向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和企业职工,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法规,通过实际案例讲解和剖析,帮助劳资双方提升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今年1-11月底共收到信访件389件。其中网上信件314件,已回复312件,2件办结中,人民来信75件,均以回复;1-11月底行政诉讼案18件,已结案10起,结果均为维持,未结案8起;行政复议4件,结案4件。

四、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分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网林担任组长,管亚平副局长、王剑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三是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四是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5项公开类容,七种公开形式。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着力推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便民制度,发挥好各窗口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全局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加强服务窗口巡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动真碰硬,不断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优良过硬的作风全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部门形象。

年初,启用医保结算网上对账平台,实现医保“两定”机构网上实时结算;4月,开通个人社保信息互联网查询、微信查询、门户网站查询,参保对象可及时了解个人参保情况和各项政策;6月开通并推行企业网上申报,实现参保企业人员增减、基数调整、月度申报等业务的远程操作,目前正常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达510家;8月,实现省内地级市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方便参保对象异地就医。年底,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配置两台自助查询打印一体机,完善相关程序,实现参保对象查询、打印自助服务。

七、特色做法。

大力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方向,整合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基层平台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识,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形成了智慧化、信息化、一体化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认为公布了就可以了,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内容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和审核程序,对公开内容属性进行准确把握。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确保该公开的都公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一、就业再就业基本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xx年12月通过各种途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人数1870人,完成某计划的102.6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632人,完成某计划的105.51%。城镇城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2%。

(二)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各级党委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抓落实、抓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截止xx年12月,全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国有单位和个体经济共计50个,其中:农牧某8个,市直企业15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个,个体私营经济7个。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个单位。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数1512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492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8人,“4050”人员自谋职业补贴人数127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人数1225人,其中:农牧某700人,市直企业335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55人,个体私营经济35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累计实有人数29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7.4万元,其中:享受政策性贴息的人数19人,贷款额24.4万元。已按期偿还贷款人数12人,应还款金额18.9万元,其中:逾期未还金额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9%。贴息工作已和市财务局、担保机构、银行协调,正在抓紧实施。xx年应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9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金额347.12万元,岗位补贴577.08万元,再就业培训和介绍补贴9.39万元。

二、医疗保险工作。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应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612.04万元,截止10月底,我市各农牧某、工交建商及驻市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10个,参保人员40378人,统筹基金收入2276.44万元,统筹基金支出2406.67万元,基金运行正常。

(二)医疗服务管理情况。

1、严格规范基金支出。严格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审核医疗费用,费用审核率达到100%,费用支付率达到100%,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支付。

2、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前几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践,xx年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以及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制定了“总额控制、定额结算、超支自负、结余分成”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了医院的自我管理意识,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对于举报违规现象经核实的,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举报人给予违规金额60%的奖励。

4、两定协议管理情况。xx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3家,签定协议13家,签定率100%。为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xx年细化了协议内容,量化了控制指标,加强了监督检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

5、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以“两定协议”为重点的医疗服务管理,是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我们突出“协议管理”和“年终考核”两个重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定点协议管理,结合医保运行情况,修改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细化内容,量化指标,明确处罚措施,实行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对“两定”机构进行定期考核。

6、切实加强对特殊慢性病的监督管理。xx年7月我市完善了慢性病就医管理办法,取消了统筹区内定点药店及诊所销售慢性病药品的资格,有效降低了当年慢性病费用支出。在本年度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中,我市统一标准,严格入口,保证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审查通过慢性病申请人员1700余人。

(一)、工伤认定工作。

今年某市工伤认定工作呈现出两大态势。一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各单位、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工伤的总体数量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共完成工伤认定69件(其中工亡10件,不予认定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0件,同比下降30%。下降的主要原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加大对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取得很好的效果。利用有利时机在公共场所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发放有关工伤等政策的宣传资料。在《新疆某报》、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有关工伤保险案例及相关政策。各单位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尽可能地杜绝或减少工伤案件的发生。二是在矿山企业,死亡事故发生比去年增幅较大,超过某下达的指标。主要原因:煤炭企业的安全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有的职工长期违章作业,最终酿成惨剧。

(二)、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xx年应征工伤保险基金180.75万元,截至10月末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39.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7%。享受工伤待遇136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3.97万元,当期结余25.53万元,基金运行情况良好,略有节余,支撑能力较强。

四、生育保险工作。

(一)我市生育保险统筹运行情况。

某市生育保险统筹自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制定了《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xx年应征缴生育保险费42万元,截止10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单位54个,参保人数17991人;已征缴了27余万元,支出41万元。共有1380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直接来源于企业,用之于每一位参保人员,根据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某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实施办法》(市发[xx]36号)的规定,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从xx年10月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实施办法》出台以后,运行良好,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略有节余。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适时调整了生育保险的费率,将8%的费率调整为5%。

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本年度新上岗的职工,缴费不到一年的能否享受免费服务及环情检测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对原规定中没有支付取出“皮下埋植术”的费用及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指未从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采取节育措施按《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兵计生委发[xx]39号)第四项结算标准的50%支付等问题反复探讨,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了上级部门在业务上的支持。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xx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劳动用工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以建筑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为重点,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共对全市26个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5份,通过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实确凿的7个用人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补签劳动合同175份,纠正了个体工商户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达1.6万余元。在检查的过程中,加强了劳动政策宣传,对广大劳动者免费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并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接待农民工上访是今年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中,本着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的原则,及时受理各项投诉,xx年共受理有记载的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139批,涉及人数1256人次,其中集体访56批,1110人,代表访36批,108人,个人访47批,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198万元。

(三)在建筑行业继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xx年,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财务局联合行文,在建筑行业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很好,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xx年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4.47万元,目前已退还87.85万元。

(四)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利用高考期间工地停工的时机举办了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等内容做了详细宣传。现场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50余份。

(五)根据某的部署,监察支队制定了《某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计划行动实施方案》,从xx年至,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用人单位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力争辖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六、“三位一体”中心工作情况。

(一)、职业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1、利用劳动力市场大厅,完善“一站式”服务内容,使“一站式“服务项目一目了然,充分体现窗口服务,减化了办事程序,使就业服务工作更为方便、快捷,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心共免费办理各类求职登记396人,免费提供空缺岗位85个,免费职业介绍166人次,免费政策咨询1988人,档案管理4989份,其中免费管理3382份,办理社会保险接续350人,办理档案转递142人,办理个体人员退休52人,并免费为55人出具了各类相关档案材料证明.为760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2、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及社会流动人员档案的安全性、某续性和真实性,某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专门购置了四组密集柜,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在以往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办理档案的接收、登记和管理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个体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同时为转移人员进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初步认定。同时,今年中心根据市劳动和保障局的要求,使用朗新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将管理的所有档案都输入系统,更加便于掌握所有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

3、某劳动力管理站初步成型,协理员队伍建设已见成效。为发展某某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将某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某,形成兵市某三级统一规范、机制灵活、覆盖面广的某劳动力市场体系。今年中心又加强了管理站的制度建设及协理员队伍建设。先后两次组织协理员培训班,进行素质教育和相关政策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协理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了保证劳动力管理站工作的有效性,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中心制定了相关劳动力管理站及协理员考核及奖罚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优者留,劣者换。极大的调动了协理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保证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4、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尤其是“4050”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为了了解市直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掌握人员资料,中心派专人去全市各单位摸底调查,了解情况,通过搜集的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积极收集空岗信息,挖掘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多途径的为“4050”人员解决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共解决就业岗位85个,为85名“4050”人员安置了岗位。

5、继续做好“五个台帐”、“四个清”工作。“五个台账”、“四个清”工作,是一项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动态变化的长期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能及时、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我中心始终坚持建立健全“五个台帐”“四个清”的登记制度,对每一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劳动技能、就业意向及安置去向,均做了详细的跟踪登记,为今后的后续服务工作打好基础。

(二)、xx年度培训工作情况。

职工培训,是市就业训练中心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常抓不懈的工作。xx年,本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某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以往职工培训工作的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完善,克服了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xx年度职工培训工作任务。

为了提高职工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xx年我们将职工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向进行了调整,重点在围绕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本区劳动力资源需求状况上做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培训,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经济实用的职工队伍。

按照市职工培训经办机构的要求,我中心已开展各类培训班7期,其中: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4人,劳动协理员上岗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63人,园林花卉工中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6人,计算机培训班两期,培训人数112人,商品营业员初级培训班二期,培训人数50人,中式烹调市初级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23人,总计培训人数338人。

在做好职工培训的同时,我们根据市培训工作评定会的要求,承担起全市各企业某职工培训中心的市资培训、教学指导及培训教材的选定和编写工作,积极为某提供市资和培训教材。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我市各某农作物种植的职工培训读本和教材,印发至某和企业,努力为某和企业培训职工提供服务。全年共印发教材4000余份。为我市农业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职工队伍技能素质的提高,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

xx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配合市劳动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持证上岗工作。今年共考核鉴定各类工种、职业人数870人,其中初级工593人,中级工277人。考核合格人数812人,合格率达93%。对提高我市培训工作质量及就业准入制度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今年度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当中,“以改革发展为根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两个确保为核心”。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励精图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诸多新突破,开创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丽江“二次创业”,维护丽江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力做到“两个确保”。

(一)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截止今年十二月全市离退休人员达10527人,其中企业离休276人;今年度应发养老金7535万元,实发养老金753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支出数占年初预计支出7730万元的97.5%。

(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按“三三制”原则,组织和落实企业、社会、财政三方面资金,特别检查和落实特困企业兜底资金的到位情况。今年为下岗职工筹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162.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筹集105.7万元、社会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调剂)48.2万元、企业筹集8.3万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91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71.2万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一)今年度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有498户,参保人数达31653人,其中:企业24083人,个体5235人;当期应缴养老保险费6027万元,实缴养老保险费4850万元,征缴率为80.5%。

(二)进一步理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衔接程序,从而加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建立欠费企业台帐,截止今年12月全市实际累计欠费达2542万元。今年1至12月追缴欠费1600万元,占年初清欠计划650万元的246%,追缴率为72%。

(三)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企业欠费,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措施,建立企业缴费核定和企业欠费两个数据库,劳动监察执法和地税部门合作,切实做好征缴和清欠工作。在没有专职稽核人员和经费的情况下,我市按时完成了“双60%”稽核面。为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市直、原丽江县、华坪县和宁蒗县先后开展了对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的调查,要求离退休人员提供居住所在地生存证明、彩色近照和详细联系地址等基本情况,通过对9986人的生存调查,将收集的资料归档后输入微机,建立了基础数据库,为下一步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规范退休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长。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2]64号),按规定审批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实行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制度,从而严格控制退休指标,有效控制退休费用增长,今年1―12月新增退休人员680人,占年初预计增加800人的85%。

(五)建立和完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库。严格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养老保险档案及缴费台帐,通过对帐核对,及时准确登载个人帐户,及时公布、计算利息。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率达100%。并按文件规定实行了分类,建立了专门的档案数据库。

(六)严格遵守劳、财两部制定的财务制度和社保统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现代化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对市、区(县)级社保机构财务、统计人员的软件应用培训指导,提高了电算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我市今后与省局联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坚持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旅游服务行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针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量人员,通过上街发放宣传材料,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相关知识解答,开设社会保险服务窗口,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按规定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止今年12月全市新参保人数达905人,完成计划的200%。

三、失业保险工作。

(一)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力争完成基金征缴任务。今年失业保险新增74户,新增参保职工2173人(因企业改制、关闭破产等原因,原参保企业减少6户,减少参保职工2064人)。今年全市失业保险实际参保户数为523户,参保人数为19497人,比上年末净增18户,净增人数为109人。全年收缴失业保险费50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本期应收额352万元,实收340万元,占应收额的97%,追缴历年欠费162万元)。失业保险费比去年的485万增收17万元,增长率为4%。

(二)依照政策足额发放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全年为5069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为638名下岗职工调剂社会承担部分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以及失业职工培训费等共1402万元(其中:用于失业职工的失业金支出1354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调剂48万元)。目前,仍享受失业救济金人数为1106人。

(三)开展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基础工作。根据省厅《关于转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文件的通知》(厅办{2002}181号)精神,基本完成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核实缴费基数,强化基金征缴,实行计算机管理和以缴费记录为依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奠定基础。

(四)加强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年内分别接受并通过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对我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在加强市级基金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县(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对各县(区)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基金财会制度作了进一步统一规范。

(五)加强对失业职工的档案管理。对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进入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年内共接收失业职工档案1205份。

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审批工伤保险待遇,增强工伤保险征缴力度及扩面工作,切实保障了工伤待遇的支付能力。截止今年12月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7万人(宁蒗县未开展),应缴129万元,实缴118万元,补缴4万元,当期征缴率为91.5%,本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84人,支出46万元。认真组织《工伤保险条例》的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为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生育保险工作。

认真制定生育保险年初征缴计划,加强征缴及扩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生育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了生育待遇的支付能力。截止今年12月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7万人(宁蒗县未开展),当期应缴120万元,实缴108万元,补缴6万元,当期征缴率为90%,本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8人,支出78万元。

(一)今年全市参保人数56499人,其中:在职43411人,退休13088人,参保率达91.1%。

(二)今年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89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429万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000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429万元)。收缴大病医疗保险费246万元,支出231万元。

(三)今年全市扩面增加参保单位38个,共3457人,其中:在职2587人,退休870人。

(四)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确保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市直离休人员346人(其中:8户困难企业离休人员21人),财政拨入经费364万元,支出374万元。

(五)医保卡发放情况市直发放医保卡12608张,异地安置263张。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

点零售药店管理,对两定单位加强督查。今年审批定点医疗机构1个,定点零售药店16个,并对2户医院和8个药店进行了定检,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东骏大药店二分店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取消了其定点药店资格,同时取消1个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维护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

(七)根据我市医疗保险资金运行略有节余的情况,切实为参保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适当提高医疗参保职工的报销标准。对参保职工多次住院治疗采取逐次降低医保统筹金起付标准的办法进行了医疗照顾,对退休职工个人帐户增加1个百分点(现为4%)的照顾,医药基金支付范围由600―2700元调整为600―3500元。

(八)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对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采用了分段定额结算和分段定比结算的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医院、医保三方面的矛盾,且运行情况平稳,参保职工和医疗机构反映良好。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有31135人,农村养老保险发放594人。农村养老保险金收入57万元,支出12万元,100%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农村养老保险金滚存结余2206万元,其中:责任金2131万元;调剂金75万元。华坪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今年1月已移交华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八、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领导。今年1月成立了丽江地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今年9月,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县(区)均建立了“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今年9月6日召开了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对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总体布暑,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抓、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较好地完成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实现就业3903人,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3700人的105%;实现再就业2060人,完成市下达2048人的100.6%;开发公益性岗位408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408人,占省下达任务400个指标的102%。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进行再就业援助,全市“4050”人员475人,已实现再就业235人;全市年末实有失业登记人数为2639人,登记失业率3.3%,未突破省下达4.5%的指标。

(三)提高劳务输出层次,拓展劳务输出空间。大力开展跨市、跨省、跨国劳务输出工作。今年已成功输出1266人(其中:向日本输出6名研修生)。目前,向阿联酋及第二批赴日研修生的组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为把白沙乡玉湖村联合互助、专业化分工、规范化试点经营工作落到实处,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并付诸实施,玉湖村年内已输出77人。逐步实现全村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稳定的政治局面。

(四)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在发放工作中努力为失业人员着想,尽量减化程序,基本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做到应发尽发,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共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601本。并有750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了再就业。

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从而使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四税”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自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来,全市对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共减免工商登记费750人21000元,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163837元;减免税务登记证费238户15470元,减免“四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193户125519元;减免领取低保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杂费405人7808元;卫生部门免收挂号费、减收床位费、检查费等计442人6732元。

(六)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在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由1名副乡(镇)长兼任所长,设1名专职人员,大的乡镇增设1―2名兼职人员。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9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劳动保障所,成立了两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中:古城区的6个劳动保障所已挂牌,其它县人员已确定,尚未挂牌。

(七)加大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过程中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对参训人员均按规定减免了培训费用。今年共有949人参加驾驶、计算机操作、中式烹饪、美容美发、客房餐厅服务、摩托车维修等各类培训,使参训人员获得一定技能和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促进其再就业。完成年初计划培训500人的189.8%。

(八)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的安排使用。今年我市市级财政预算再就业资金110万元,现已到位;省级拨付再就业资金520万元,其中:127万元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393万元分别拨付到了市、县(区)再就业资金专户,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为保证再就业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专款专用的政策依据,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拟定了《云南省丽江市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财社〔今〕79号)。

(九)加强对再就业政策的广泛宣传。我市自4月20日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来,通过电视、报刊、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咨询等各种方式加强了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了“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同时,深入到林业工程公司、黑白水林业局等下岗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全市有5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接受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9000多份。编发了6期《丽江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专报》。

今年2月成立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积极开展全市深化国企改革中企业内退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代缴、工资发放等各项服务工作。今年已托管6户企业372名内退职工劳动保障事务。发放基本生活费1306384.89元。为687名退离休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73431.79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183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47342.80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3348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缴纳养老保险330956.19元,为新华纸厂47名内退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13167.00元。

管理内退职工档案370份。代办内退职工退休手续7人。为龙威房地产公司代发拖欠民工工资1222608.69元。

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国企改革,获得了社会各届的好评。

十、基金监督工作。

按照省厅基金监督处今年工作安排布暑,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为防止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注重跟踪落实,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管理的规范操作和安全完整。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华坪县医保中心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很快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全市各县几项基金收入户月末做到了零存款。通过整改,及时向省基金监督处上报了整改情况。

协助省劳动保障厅审计小组对市就业局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审计反馈意见,并对审计中发现的会计操作不规范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协助指导使其规范完善。开展了“清查规范失业保险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工作。按照要求组成了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100%的面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操作不规范、不完善的作了现场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正意见。协助省审计厅对市就业局和原丽江县就业局2002年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再就业资金进行了审计。

对东骏药店窃取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对全市各县进行了一次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大检查,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并在全省基金监督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组织审计小组成员相继对永胜县、原丽江县医保、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了离任审计,并按规定下发了“审计意见书”。通过审计规范了会计操作,同时对原丽江县违规借出的10万元养老金责令年内追回。为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和方便广大群众举报,全市各县开通的举报电话均上了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十一、计划工资工作。

今年计划工资工作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尽力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全市企业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加强宏观调控,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控制在国家宏观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进行宏观调控,使企业工资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省厅批准,发布了丽江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指导5户企业进行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坚持了《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审签制度,基本达到省厅考核要求;按照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在3户企业中开展了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认真执行全省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开展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原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度或工资集体协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十五”计划执行中期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通过调查评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了努力的方向。

十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今年职业技能培训1836人,鉴定合格1678人,完成计划1500人的12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427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培训456人,鉴定合格412人,发证412人;完成社会化人员培训1380人,鉴定合格1266人。今年对中药行业三个工种进行了鉴定考核,拓宽了鉴定工作面。鉴定工作无违章、无投诉。完成9个技校对我市招生50人的工作。

从今年9月―12月,筹备组织了全市首届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此次活动,取得了宝贵的`竞赛组织经验,对下一步我市开展此类活动奠定的基础。

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182人,续签87人,转移劳动合同98人。年内配合市工会等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签订集体合同8户,全市共完成125户。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年内与工会、经贸委协同到企业协调活动6次。

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年内共受理仲裁案件26起,其中:仲裁裁决4件,调解11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基层调解9件。已处理的案件中有3件因被诉方或申诉方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维持仲裁决定,仲裁工作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

涉及人员404人,对每一信访人员都作了认真回复,对来访人员说之以情,告知以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续接上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并深入到改制企业做了宣传解答。

今年紧紧抓住劳动保障法制监察工作的要点,始终坚持对劳动者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全面的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认真开展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全市参加年审的单位有72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6万人,年审合格率达到70%。通过年审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增强了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在完成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针对一些还很不规范的企业进行突查:一是清理整顿宾馆、酒店80户,旅行社35户的用工行为,新增参加养老保险人数905人,追回养老保险欠费150万元。二是为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对63户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涉及劳动者1646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00万元。三是立案处理违法案件59件,结案率达到99%,追回多领养老金0.6万元,追回窍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1.7万元。

(三)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认真做好“元旦”、“五一”、“国庆”节日期间不稳定隐患的排查工作,在“五一”期间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金沙江林业工程公司等22个单位调查研究,召开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排查隐患,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说服工作。二是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分成9个组对194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全市共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33份,补签劳动合同546份,补签集体合同18份。并召开全市的检查情况汇报会;三是开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专项检查。对非法中介机构及违反规定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针对丽江东骏大药房连锁二店员工窃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的事件,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定点医院47家、定点零售药店44家。

把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维护农民进城务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五、立足本地实际,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工作,认真进行政策研究,积极筹措资金,顺利解决了许多“老大难”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先例,成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接收改制企业内退人员进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管理,使我市国企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的成果。

(二)为积极推动丽江市“二次创业”,促进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为个私经济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出台了《丽江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

(三)盘活内部国有资产,对原地区粮油食品加工厂实行关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执行政策到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政府未投入资金的情况下,建成2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圆满解决原粮油食品加工厂职工安置问题,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为增加市职工培训中心的活力,减轻财政负担,与西南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联合办学的方式,多方位开展培训,承担我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使职工培训中心充满勃勃生机。

(五)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探索一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同时使我市离退休职工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我局在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社会保险局有限的场地,建立“丽江市夕阳红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立丽江市烹饪协会,由行业协会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维护我市的社会经济稳定。

(七)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根据我市企业状况,为企业解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制定热点、难点问题应急预案,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做出突出成绩。

十六、其他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注重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严格学习制度,继续开展“三个建设”工作,完善“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加大了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的工作力度。凡是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窗口部门,对办事流程上墙公示,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体现了公开、便捷的宗旨。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开辟《丽江日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之窗”,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编写劳动保障信息30期。

(三)为确保“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安排布暑,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严肃党纪政纪的紧急通知》中六项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非典”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迅速成立了局“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签订了《丽江地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责任书》,并与各科室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非典”防治工作落实。同时毫不放松劳动保障的各项业务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结合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八条禁令”,严明纪律,顾全大局,做到防治“非典”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存在的问题。

(一)各区(县)不同程度财政困难,医疗保险资金缺口严重。今年财政拖欠全市医疗保险资金1353万元(其中:宁蒗、华坪两县医疗保险采取财政拨付包干使用办法)。困难企业离休人员费用6000元/人(财政解决8户21人除外),难以收缴。

(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量成倍增长,人员编制不足,手工半手工操作无法达到客观实际工作及省厅要求,个人帐户缺乏专人管理和数据安全维护,从而在建帐、记帐、输入微机的基础工作中仍存在不及时,急需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

(三)随着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需要进入劳动保障代理处托管的职工还会大量增加,私营、个体医疗保险业务代办将增加工作量。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企改革内退职工的各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内退职工各项费用按时拨付到位。

(四)基本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确保工作压力增大。

(五)企业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日益增多。养老保险欠缴20户,预计累计欠缴养老保险金2542万元;预计累计欠缴失业保险98万元。

(六)由于办公经费、业务费严重不足,使社会保险机构在经办业务时常遇到诸多不便(电话欠费停机、办公用品短缺),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更是处于全省落后状态。

(七)部份单位领导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识不足,开发公益性岗位难度较大,安排“4050”人员再就业困难。

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全力确保养老金、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认真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再就业指标。

(三)加强各县(区)劳动力市场建设。

防和处理,同时加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实施对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积极清理欠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参统单位数据库、在职职工数据库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档案进行清理、完善、规范。

(六)继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管理的规范操作和安全完整。

(七)通过精心组织,积极探索,逐步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力争实现60%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

(八)进一步做好国企改革内退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步入其它企业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代理工作。

(九)为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风险防御能力,确保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能力,结合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尽早实现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十)在继续开展对日常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的同时,抓好对药品购销员、美容美发、汽车维修、维修电工等工种的培训鉴定。做好失业职工的培训、鉴定。将培训鉴定工作向企业、个体延伸,努力扩大持证覆盖面。按照省厅的要求,继续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继续做好明年的技校招生工作。

(十一)指导县级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提高退休职工个人帐户金额,逐次降低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与商业保险部门一道调查研究,分析情况,完善、调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服务工作。

(十二)重点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后,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重点实施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为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进一步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抓好股份、合作、集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

(十三)争取上级领导及各级财政的支持,加大计算机硬件设施投入,购置财务、统计应用软件,尽快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建设。

(十四)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建立一支业务精干、作风扎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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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作自我总结如下:

1、社会保险扩面完成情况。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本着“低门槛,广覆盖,以工伤促养老“的原则,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了市达目标,全年完成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扩面人数1858人,养老保险完成市达目标任务1613人的115.19%;完成失业保险市达任务355人的523.38%。工伤保险完成了市目标23779人,其中高风险行业8700人。

2、各项基金征缴情况。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6502.95万元,其中清欠2467.92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544.2万元;工伤保险费58万元。全年为4437名离退休人员支付离退休金3303.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36.7万元;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2.7万元,基金结余35.3万元。

3、“金保工程”。今年我们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项目、建帐、对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个人帐户和管理工作中,我们以“三险合一”业务管理软件为基础,结合“金保工程”数据整合工作,夯实了社会保险各项基础业务管理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有参保职工25276人,建立个人帐户25276人,建帐率达100%,记录正确率100%,项目内容完整率90%,“金保工程”数所做到了按时上传,上传率100%。

4、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首先,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我们严格要求,认真审核,每月10日及时准确地向税务部门提供各单位各项保险费应征数额。对于企业登记、申报及变更登记全部建立了文字档案,达到了规范化管理。另外,制定了各项保险工作流程,统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5、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动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本养“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不断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第一,投资40多万元建设了 平米的社会保障业务大厅,改变了传统的办公模式,实现了面对面的办公,提高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第二,为方便个人缴费,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推行了“银行代征”缴费办法。参保者只需到我局签订缴费协议,凭我局开据的开户通知,到指定的银行开户存款缴费即可。每月由很行直接向我局帐户划拨,避免了个人缴费来回奔波,为职工个人缴费提供了方便;第三,我们利用业余时间自行开发了工伤职工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审核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防止了基金的流失。

1、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缺乏有力的具体政策,约束机制不健全。

2、社会保险宣传的氛围不够浓厚,缺乏深度和广度。

3、各项业务软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4、由于企业改制,参保人员流失严重。

5、部分打工人员维权意识淡薄。

6、各乡镇、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待于加强。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事迹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心系民众,情结民心,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急民所急,解民所忧,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筑就一道道安全港湾,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改革大潮中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铺筑民生路——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难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内容。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可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比较充裕,但由于大量的生产性和技术性岗位不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使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日益成为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成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因此,解决好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努力为困难群众铺筑就业和再就业的康庄大道,就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就业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再就业工作。特别是去年9月份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从构筑再就业扶持政策平台入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多个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争取财政支持,今年全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10.09亿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和资金基础。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托管、培训申报等“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各地劳动力市场等就业服务机构坚持按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标准,贯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不断改善群众办事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文明窗口。同时,进一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对“4050”人员实行岗位援助和服务承诺制度,提供“一帮一”跟踪服务,始终做到把服务对象挂在嘴上、记在心里,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4.08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83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7%,到7月底共安置“4050”人员5.25万人。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开发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大力开发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市政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项目和财政拨款单位等方面的公益性岗位,还通过发展劳务派遣、提供社区就业补贴等措施,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岗位,用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仅广州市上半年就有4.6万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岗位实现再就业,其中享受政府资助的达2.8万人。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增加安排了5000万元,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全省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7万多人,占再就业人数的40%.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智力扶贫工程。从2002年至2005年连续四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1亿元,招收5000名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通过技工学校的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02年度招收的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正在全省42所技工学校接受正规的技工教育。2003年的招生工作也正在进行。这一具有广东特色的扶贫方式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被群众誉为扶贫“民心工程”。

就业民生路的铺筑,使广东省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据统计,至今年6月底,全省净增就业岗位38万个,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6万人。

1-6月全省累计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1.1万人,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

编织安全网——使群众老有所养,失有所补,病有所医。

社会保障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乎国运、情系民生,是帮助困难群体摆脱困难的治本之策。

近两年,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群众编织了一道“老有所养,失有所补,病有所医”的安全网。

——坚决落实“两个确保”。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折不扣地把“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到实处,不留死角。2002年,全省共筹集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15亿元,切实保障了已进中心签协议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早在2000年10月底,广东省就实现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不包农垦)。今年上半年,全省6.43万名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当期和累计均无拖欠。此外,继续采取多种渠道筹集经济补偿金,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职工纳入社会保险“安全网”。到2003年6月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1106.95万人、891.96万人、780.55万人、1074.39万人和398.12万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分别约占全国的10.9%、8.9%、7.7%和24.4%.——调整完善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首先是做好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工作。2002年和2003年,广东省都调整了企业养老金。2002年全省企业平均养老金水平达656元/月,比2001年增加了88元,增长了15.5%.今年的正常调整工作正在实施。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2002年10月,又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和1953年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干部(包括军转干部)再次提高了养老金待遇。

出台了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使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能顺利转移,从而使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妥善解决了农垦和华侨农场参加地方养老保险问题。2003年,广东省通过省、市两级财政补缴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一次性保险费以及省社保、省财政、省农垦对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收支缺口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把华侨农场和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全纳入地方统筹。

较好解决了科研转制单位养老保险问题。我们经过充分协调,兼顾各方利益,于今年1月下发文件,在充分保障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同时,明确了今后科研转制单位职工参保缴费的具体办法,消除了转制科研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

出台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7月,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通过立法将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广东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及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的客观现实,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使更多的劳动者遭遇失业风险时能够得到保障。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到今年6月底,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了780.55万人。同时,各地不断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对破产、关闭和产权转让企业的退休人员,规定由企业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对于困难企业,允许用较低的费率参加大病住院保险,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等等。为了适应当前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日益增加的形势,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接续保险关系为重点,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他们参保,方便他们参保。

在今年非典防治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作用,确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能得到及时诊治。据统计,在今年广东省的非典患者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243例,疑似病例11例,治愈出院221例,死亡18例。总计医疗费用578.18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保险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作用,也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影响。

当好守护神——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使广大劳动者深深感到:劳动保障部门是他们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制度,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广东省总结推广了佛山市南海区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工资支付监控的经验和做法,在珠江三角洲8个市建立了企业工资监控系统,并准备在全省全面推行。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等途径大力查处企业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据统计,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84万户,涉及劳动者869万人。共查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12558宗,为85.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9亿元。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工资案件9573宗,涉及劳动者68.9万人,金额4.7亿元。今年上半年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5亿元。全省还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护检查、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检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各地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及时审结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广东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由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进行协商研究。同时,积极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和仲裁庭达标,省、市、县三级建立了仲裁机构,发达地区从市到县(区)、乡镇都设立了独立的仲裁机构。2002年,广东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5万宗,涉及劳动者13.3万人,涉案标的达7.4亿元,结案率达96%以上。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实行减、缓、免交仲裁费等措施,积极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各地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厅局长接访日制度,坚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日活动,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及时为群众排疑解难。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46.7万人次,办理来信1.3万件,接听来电反映问题23.5万个;共立项办理了信访事项2.3万宗,涉及劳动者18.6万人,扎扎实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非典疫情期间,及时处理解决了有关非典患者及其家属的上访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动保障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劳动保障事业的方方面面,都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党和政府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业、社保、维权,事事牵着百姓情;为民、便民、利民,时时挂着群众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和市综治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为落脚点,按照信访工作目标。

责任书。

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依法依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

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到位。

我局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19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2019年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各单位、各科室,并列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3月份,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去年的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对今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近期,根据市委7月15日召开的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又及时召开了信访维稳专题分析会议,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就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就影响社会稳定的“十类信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摸排、梳理,并认真登记备案,按照“三定、四包”的要求指定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了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的落实。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各个阶段有重点、有部署,形成了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措施到位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二)措施得力、机制完善。

一是坚持专岗接待。为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反映诉求,我们在局机关门厅内、社保、就业两个办事大厅、监察支队设立了信访、维权接待岗,每周指定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办事引导,对信访人的诉求能当面给予答复的给予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引导至相关的单位和科室给予答复和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坚持专人负责。在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的信访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明确了兼职信访接待人员,确定了信访联络员,专门负责信访事项办理,确保了信访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专案专办。对于重点案件,我们始终坚持领导包案,专案专办,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信访人不满意不放过,从而确保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如:张掖糖厂、山丹化工厂等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遗留问题,我们都坚持了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访专办工作人员会同工会、经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专案专办,达到了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目的。四是坚持专题分析。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采取解决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坚持专题学习。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信访条例》知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据《条例》规定,完善了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批示、传递、办理、反馈一系列信访工作流程,保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

(三)制度健全、督查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统计报告制度。为准确统计和报送信访信息,根据省市对信访统计的相关要求,我们又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局属单位每月22起前向局信访办公室上报信访、维稳统计报表,局信访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向省厅、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信访、维稳统计报表,使省厅、市委、市政府、局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全市信访动态,加强与基层单位信访信息的交流,促进了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坚持了“五个必督”。即初信初访必督、集体访和联名信必督、领导批示件必督、越级信访必督、省厅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案件必督,真正做到了有访必查,有错必纠,使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继续坚持了信访综合协调机制。在具体工作中,继续坚持信访、仲裁、监察联合办案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制。我们把信访办公室、仲裁科、监察支队作为联合接访、办理信访事项的主体,根据受理范围的不同,归口办理查处,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属于企业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属于信访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动仲裁依法解决;不属于监察、仲裁受理范围的,通过本局行政业务经办部门或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处理,促使上访问题得到解决。

从上半年信访情况看,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社会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不拖延、不推诿、更不上交矛盾,而是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

(一)认真了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我们在坚持“领导包案、归口办理、限期结案”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有理有据的按时出具答复意见书,及时向市信访局做好情况反馈。尤其是对于一些上访老户,不回避矛盾,敢于迎难而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逐一妥善处理,做到了不积压,不拖延,保证了办案效果。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6件,其中市委、人大、政府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6件,省劳动保障厅批转信访案件2件,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4件,个人直接信访4件;接待上访群众160批次,涉及劳动者503人,其中接待处理集体上访18批,涉及劳动者283人,按案件性质分,涉及工伤待遇方面3件,医疗待遇方面的2件,养老待遇方面的5件,拖欠工资方面的1件,劳动关系方面的5件。对上述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其中属于政策解释性的答复占5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工作中,我们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一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排查。做到排查工作重点突出,长期坚持,防患于未然。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追讨农民工工资、职工退休、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非法用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如在春节、“2会”前夕,我们都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一些信访老户做一次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超前排查工作。今年4月,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委办发[2019]24号)和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通知》(市政法委[2019]13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首先明确了排查的范围和重点。即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缠访缠诉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其次,以近期信访问题为基础,强化排查效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事。先从近期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着手,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办好这部分信访案件的基础上,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台账,并实行一件一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集中化解调处奠定了基础;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措施,加强监控和预防,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释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了信访接待日制度。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进行联系沟通的一个纽带。为此我局在认真处理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的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年初以来,每逢市长信访接待日,我局都由一名局领导积极参与接待,对涉及我们劳动保障系统的信访案件进行现场办理。同时,我局也坚持了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其它时间,也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给予解答,符合政策的责成有关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5月份,根据我市的信访形势,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下发了《张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的通知》,从值班纪律、接待规范、责任划分、接待程序、信访登记、案件处理、值班交接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当场答复或引导办理60余件,其中政策性解释的20余件,通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信访工作领导和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促进了信访案件的有效落实,提升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我局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要求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排查群众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了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看,群众就社会保障方面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较多,增加了信访案件的办理难度;二是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对共享社会保险权利的意识增强,由此引发的追索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案件上升,劳动保障信访量增大;三是受政策影响,一些老工伤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曲解政策,要求过高,致使一些人员长期缠访、闹访,增加了信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即将举办,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要求,预防和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劳动保障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继续深入开展全方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摸排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三定、四包”的原则限期办结,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认真做好重点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滋事问题。对我们职责范围内有可能发生进京访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对已经掌握的人员,近期将逐一进行回访,全面掌握他们的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对于一些重点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稳控,力争做到盯死看牢,并做好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出现进京上访滋事事件;若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稳妥的予以处置。

(三)突出重点,着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的信访形势,高度重视一些不稳定因素、上访老户和老信访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当前,我们将重点抓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改制企业医保问题、老工伤问题、军转干部生活费问题的处理工作,集中一段时间,抽调一批业务精干人员集中进行处理。同时,也做好单位内部的信访问题,对影响稳定的人和事也要进行梳理,如车辆安全问题、退休老干部生活问题等,都要妥善处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劳动保障领域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集中反映出来。劳动保障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的信访工作体制。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总体规划部署信访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要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考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实在在解决信访问题上来,防止出现“重接返,轻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坚持完善信访协调会、典型案例会诊等工作制度,发挥劳动保障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劳动保障信访、仲裁、监察和维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劳动保障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好改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接续、复员退伍军人有关待遇、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养老金调整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突出矛盾纠纷的问题。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按照《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19]5号)要求,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真正做到劳动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尤其对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格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限期妥善解决。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集体上访及群众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进京到部30人以上的滞留集体访人员,要果断接回稳控并及时上报后续处理情况,努力做到行动迅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

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不断拓宽和规范信访渠道。要通过开通“12333”专线电话、劳动保障网站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信访诉求。要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规程,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要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杜绝拦截阻挠上访群众的现象发生,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要坚持推行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改善信访机构的工作条件。要不断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保证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特别是要关心信访干部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福利待遇问题。要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的力度,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的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劳动保障信访干部队伍。

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突出问题,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努力开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次大会胜利召开。

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年初的部署安排,突出重难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以点带面,全面作好了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以来,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作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全方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使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再就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1、《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位。我县下岗失业人员现已申请领办《再就业优惠证》的人数为728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领取优惠证的有510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90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人员110人,低保失业一年以上人员18人。今年,我们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项费用约6。3万元。为我县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就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拿证、后就业”的工作方针,我们开展了各项就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举办就业再就业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1920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92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人),完成全年培训目标的76%,经过培训已经有1023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3、进一步加强了对“4050”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本县再就业工作的实际,再就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针对他们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市场择业能力差的问题,我们在就业岗位的开发和安置上则偏向于这部分人。上半年以来,已开发社区公益性工作岗位43个,大部分用于安置“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

4、注重作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部门联动。我们依托辖区单位,采取“一帮一”活动,把“政策送上门、岗位送到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体办实事,解难题,大力开展送温暖服务活动,今年以来,90个县直机关单位分别与46名下岗失业人员搭建起了“一家一”帮扶对子,对双职工下岗及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捐衣、赠物、捐款提供岗位援助等活动,不就业不脱钩。

5、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我局始终把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市场建设的目标,围绕这项工作开展以下服务:1、开展承诺服务。县综合劳动力市场向社会承诺,凡本县下岗职工只要不挑不拣,保证在一周内帮助其找到就业岗位。2、开展免费服务。对下岗职工只要持《再就业优惠证》进入市场,即可享受免费职业指导、免费求职登记、免费介绍就业、免费提供职业培训。3、开展专门服务。全县劳动力市场在全天候、全方位开放的同时,县劳动力市场每日储备一定数量的劳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岗位信息,定期为下岗职工举办劳务洽谈会。今年上半年以来,县劳动力市场共举办大型人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劳务洽谈会2次,提供岗位480个,推荐就业210人,建立了1700人的人才信息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6、社区平台发挥作用强。今年,我县以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基础,以强化职业培训为重点,以开发岗位、扩大就业为目的,以健全功能、实现“人性化”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工作开展中不断创新“四种服务模式”。

“窗口式”服务。不断强化窗口职能,简政放权,实行工作重心前移,能在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业务工作,坚决放到窗口办理;能一个窗口办理的,决不让职工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跑第二个窗口,体现了服务的统一性。

“一站式”服务。建立起劳动保障绿色通道,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只须进入一个门,所有业务可基本办结,体现服务的连续性。

“登门式”服务。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为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能现场办公的现场办公,能简化手续的简化手续,体现服务的方便性。

“全程式”服务。建立对服务对象跟踪式全程服务,落实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服务的延伸性。其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本着以人为本、制度创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办理大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更好地体现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各社区还开通了劳动保障咨询专线电话,通过网络化服务,打破区域、层级界限,劳动者只需拨打一个电话,就可实现咨询、求职、申诉、举报等问题的一次性办结,保证了全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社会保障局的年度工作计划

**年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的一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转型的工作主线,着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积极实施就业创业战略,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奋勇开拓、争先创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温州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强化人才的引领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发展。一是抓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认真实施新一轮**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对象*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120名,第三层次**名;重点资助1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选派30名**人才赴国内外科研院校培训进修,继续举办出国培训人员bft培训班。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象、省*人才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堂”培训资源向其延伸,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8期,新增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基地1-2个,完成4万人次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会同市委人才办举办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和赴海外开展招才活动,深入实施“*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组团参加宁波“浙洽会”、**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等国家和省级国际性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大力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全年聘请外国专家200人次,实施引智项目150项,继续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评选表彰工作。研究制定人才新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揽各类人才,全年组织12次赴国内重点城市招才活动。三是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认真实施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年计划组织5万名进城农民工技能培训,评选表彰一批“**技能大奖”、“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选派一批紧缺型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举办全市万名职工技能大比武,加快组建**技师学院,建设具有综合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公共实训基地。全年力争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四是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调整完善博士后工作站财政补助政策,新建一批博士后工作站。遴选第二批20家市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省博联**科技创新基地第二轮签约合作,完善温州大学人才工作驿站运行机制,继续加强鄂渝川高校毕业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行业协会人才工作站建设。五是抓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加快整合政府所属人才市场、技工交流中心、职介中心等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贯通。继续加强**人才网、华夏英才网、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网站建设,着力拓展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20次“扶工扶农”、“百名博士企业行”等各类科技智力服务企业基层活动。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就业稳定。一是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继续加大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98%以上,充分就业村达到70%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就业人数。二是大力推进就业援助帮扶。深入开展破解企业招工难专项行动,帮助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全市举办招聘会200场次,征集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重点强化对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就业帮扶,落实*名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社保补贴,市区帮扶1000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新增公益性岗位*名。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以内。三是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富有成效的工作迎接省里检查验收。坚持鼓励创业创新,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一条龙”的'帮扶服务。四是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项计划”,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各项服务,切实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适时举办市、县两级区域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就业招聘专场,全市建立2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名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以上。

(三)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民社保。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努力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18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8万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新增12万人、5万人和8万人。二是继续完善社保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不同制度之间相互转换顺畅。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和市级统筹等三项统筹工作,加快制度整合步伐,研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整合到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扩大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市级统筹,整体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全面贯彻落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加快实现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费率政策等“六个”统一,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认定工伤的范围,探索快速、便捷、高效的工伤认定方法。重新修订《**市生育保险办法》,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增加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政策,调整和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规范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保险费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的内控和全程监督,实现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调剂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软件应用,争取实现市、县两级系统应用联调。

(四)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活事业发展活力。一是创新完善公务员考录交流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精心组织实施公务员“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公务员、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学员公开招考工作。探索创新公务员考录机制,扩大面向全国全省招考对象和专业范围,加大面向基层人员招考比例,市级机关面向基层招考比例达到60%。依法推进公务员转任调任、竞争上岗、非领导职数审核、考核奖惩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继续开展“周末讲堂”讲座和公务员“四类培训”,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实施新一轮3+x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载体,充分发挥“温州网络学堂”自主选学平台作用。举办1期公务员境外培训班,推进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培训公务员2万人次。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全面巩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成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内部分配、考核管理的指导性办法,进一步落实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待遇。四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牵头制定事业单位改革“1+x”政策文件,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善岗位设置和聘后管理,促进制度全面入轨运行。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推进市级国资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继续做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年新增高级职称人员2100名。五是切实做好军转安置和解困维稳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认真完成各项军转安置任务。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前适应性培训和岗前培训,改进和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全市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会同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争使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努力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春雨”专项行动、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春苗”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推进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提高矛盾纠纷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效快速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确保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继续开展书面审查,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实现书面审查基本全覆盖。三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落实办案场所、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实现县、乡镇、村和企业四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使70%以上劳动争议能在基层调解组织得以及时化解。努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处理效率,确保全市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2%以上。

(六)继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大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市县两级都要根据新局组建后的运行需要,进一步制定出台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紧盯年度考绩目标,健全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成效。要着眼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五型”机关创建,以强责治庸推进责任型机关建设,以强化窗口服务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以落实即办要求推进效率型机关建设,以领学促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风险防范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在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实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人力社保系统资源和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重点拓展公交、商场等公共服务应用,逐步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全年社会保障・市民卡主卡发卡量达到150万张,手机等副卡发行量达到5万张。建设开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是大力推进人事考试全面发展。以人事考试保密场所、计算机考试场所和人事考试网建设为重点,抓好人事考试各项软硬件建设,优化人事考试服务内容,扎实抓好年度人事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人事考试“零差错、零投诉”,安全无事故,做大做强*考试品牌。四是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服务和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做好市社保大楼设计、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年内启动施工。加强劳动基层平台建设,重点抓中心村、示范村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在全市范围推广市区街道社区人力社保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社保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市目标办:

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全市“四个四”战略为主线,坚决落实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扩内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审慎处理劳动关系促稳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

我们作为“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相结合,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狠抓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有效解决了“五类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推进了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中,以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0.9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67.14%、74.62%和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9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未超过4%的控制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8.17%和9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4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0.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实现43.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7.15%、244.44%和105.03%。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和政策,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抓扩面、强征缴、保发放,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们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覆盖人群从职工拓展到个体和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3120人、2600人、9513人、3059人和12276人,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的114.09%、130%、95.13%、61.9%和423.31%。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去年,在克服金融危机实施“五缓四降”政策的特殊背景下,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总量达到22.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加强稽核,保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征缴额分别达到9.76亿元、1.96亿元、4357.4万元、2644万元和79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1.33%、60.31%、108.94%、66.1%和88.99%。

三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贯彻《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金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环节的行政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建立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上半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疑难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1次就业专项资金检查。

四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有效。我市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保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随着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安置失地农民2.47万人,已有1.0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为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将xx年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让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分次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发基本养老金等措施,缓解他们的缴费压力。此项工作体现了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深切关怀,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在去年大幅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经过大量精心的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xx]21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10万元。二是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泸市府发[xx]11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至封顶线3至5倍,按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报销70至90%。三是我局出台政策《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泸市劳社发[xx]1号),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首先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慢性病刷卡结算医疗费软件,解决职工慢性病费用报帐难问题。

(三)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劳动工资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建设等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把参保缴费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去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全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目前,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企业1359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89户,有22.8万在岗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参保缴费等情况,严肃查处了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4次,监察用人单位711户,完成目标1200户的59.25%;为71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860.41万元。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办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认真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件,已结案630件,结案率91.44%;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163件人次(其中信访142件,来访人次)。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xx]8号),对泸市府函[xx]23号文件规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xx年底。通过完善“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认定困难企业16户,涉及职工2527人,审批市本级xx年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xx年延长政策待遇17户,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4228人。加上区县审批的xx年延长政策待遇的困难企业,全市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的社保和岗位补贴已超过1000万元。

我们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基础性工作,重点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劳动保障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等,效果十分明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并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通过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上街设点、进入社区、邀请专家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始终把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动员、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宣传制度,发文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工作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新的突破,做到了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行动上务实。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覆盖率达94.4%,完成目标的111.06%。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我们切实加强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规范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区数据集中到数据中心,为实现“金保工程”最终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厅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结合劳动保障学会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性、政策性、前瞻性的调研,积极报送信息,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制定政策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我们从内部管理入手,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精神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制意识、政策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营造了风正人和事业兴的局面。二是抓管理。我局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为依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对系统、单位和职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作风。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查找各职位廉政风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是抓督办。多年来,我们对省、市交办的督办件都认真负责地办理,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抓机改。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毫不放松地抓好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六)共同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圆满完成。

我局对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办理工作、信息工作、公文处理、会议作风、值班、信访、政府12345呼叫中心交办工作,地方志、爱卫、双拥、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通过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上年半我局上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我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明显。劳动力素质、技能整体偏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的现象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性不高,城镇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更加困难。创业环境不足,城乡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不健全,相配套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创业的后续服务没跟上,全社会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和关心程度还不够。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艰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保发放资金存在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群体的就业问题,最大限度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切实稳定就业局势。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遣留问题,让社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体。扎实抓好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念明显增强、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为民服务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彰显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社会保障局的年度工作计划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出发点,以全方位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保障,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

切实履行好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登记、公房管理和物业管理四项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规政策,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化社会服务承诺,大力推行限时服务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等制度,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方便群众。

二、发挥优势,抢抓机遇,促进全局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我局在房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紧紧抓住全区西客站片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切实做好房产评估、房屋测绘、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服务等经营业务,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业务能力,注重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争取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局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全力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专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继续做好西客站片区的拆迁安置工作;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博览园拆迁项目;对北大槐树、二环西路、纬十二路等拆迁项目,安排专人参与,实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涉及房管业务的问题,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广泛宣传,扎实服务,不断加强“品牌”建设。

我局“_热线”已与辖区60个居委会建立联系网络,努力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我局将进一步把维修热线与住房保障形象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地树立“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了热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困难单位制度、服务基层制度、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性机制。

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提高全员素质、提升文明形象为目标,结合全市房管系统文明行业建设的要求,开展文明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倡导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执法,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较大的改观,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六、落实责任,强化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20××年,我局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以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学习、思考、实践、创造。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实习鉴定

这个学期经过一些专业课的学习,认识到理论的学习必须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互相促进。因此,我决定利用暑期的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我实习的部门是东湖开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时间是四周。前两周我在劳动监察科实习。后两周我在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科实习。

劳动监察科主要负责有关劳动关系的事务,对外业务主要有劳动合同鉴证、办理劳动就业证、劳动争议处理。除此之外,通过各种行政手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对开发区的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监督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鉴证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而办理的一种认证手续。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劳动合同鉴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是符合劳动法的劳动用工合同,不管是否经过鉴证,都是受劳动法保护,有合法效力的合同。但是为了起到规范劳动合同的作用,建议还是将已签定的劳动合同送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避免以后因劳动合同条款的不明晰造成的劳动争议。所以,劳动合同鉴证从根本上来说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的一种规范,以及从根本上杜绝劳动争议的一种尝试。

每个劳动者在初次就业的时候,就业单位都应依法为其办理就业证。劳动就业证不仅是劳动者就业的证明,而且是在办理失业保险等其他业务时必要的证件。所以在就业时办理劳动就业证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就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而我们主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仲裁这个步骤。劳动仲裁主要包括受理申诉、庭审准备、庭审和宣判这几个程序。当劳动者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就进入庭审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负责案件的仲裁员要准备相关材料,并通知申诉人和被诉人具体的庭审时间。庭审阶段是在仲裁庭中进行的。庭审一般包括以下阶段:书记员宣布庭内纪律、开庭、验证申诉人被诉人身份、庭审调查、双方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宣布闭庭。在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会制定裁决书,送达申诉人以及被诉人。

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xx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我市涉及社保方面矛盾相对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梳理,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社保信息化网络,发挥镇(街道)一级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平台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和发放、信息查询和维护等方面的功能,真正将业务办到群众家门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认真做好社保业务的经办工作。借信息化建设之机,全面完善基础数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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