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范文(15篇)

时间:2023-10-21 06:57:18 作者:GZ才子 热门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范文(15篇)

竞聘报告可以彰显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态度。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实践报告案例,了解不同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心得。

年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

自今年初至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5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15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8件,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件。同时,为落实“以备案全覆盖推动审查全覆盖”的要求,今年第二季度,法工委加大了主动审查的工作力度,开展了20xx年度x市涉“放管服”改革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在梳理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6件规范性文件时,对是否应当报备与责任单位和制定机关进行了协商,对个别漏报的文件进行了补报,做到应报尽报。今年10月,《x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施行后,法工委依法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电子报备和纸质报备。

(二)认真落实“有备必审”

法工委对接收报送备案的每一项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严格审查,从今年的审查情况看,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基本达到了合法性的要求。此外,法工委继续开展了与《民法典》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可能存在违反《民法典》最新立法精神的内容进行重点标注和研究,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了重大立法事项集中规范梳理工作,确保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精神和原则相一致。

(三)积极落实“有错必纠”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把法律关。上半年对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保护x梅县机场航空安全的通告》进行审查时,发现该文件所依据的《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已废止;对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x市贯彻落实x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时,发现该文件的附件1、附件2表格分别增设了有悖于正文规定的内容,增加了申请人义务和基层自治组织责任,不利于体现便民原则。法工委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与报备责任单位和制定机关联系,妥善进行了处理。

今年7月,法工委接收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移送的公民审查建议1件。公民邹某某、谢某某对《x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合法性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该文件第六条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表述不一致,属于上位法颁布后出现的问题。对此,法工委根据《省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及时发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修改该文件中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对法工委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修改稿,市自然资源局就修改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拟于今年底完成修改工作。

(四)推进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今年9月,法工委根据新修订的《省备案审查条例》,及时对《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要求、审查程序和标准、审查时限以及处理方式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并将监察规范性文件列入备案审查范畴;进一步明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于规范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责任;增加了对报备工作的监督规定,进一步规范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每月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会,注重从政治性、法治性、专业性三个方面提升业务素养,并积极学习借鉴外市的先进工作经验。

三是推进协调联动。进一步细化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审查质效;与制定机关或者法制建设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前置协调机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拟实施的法制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事前研究。

四是注重经验积累。认真撰写备案审查纠错案例,对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情形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着力使备案审查工作成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2个案例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推荐上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备案审查典型案例汇编素材。

五是加强业务指导。法工委不断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相关业务指导,主动为县、镇两级人大提供培训材料和课程。今年6月,法工委还到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为县、镇两级人大,县“一府两院”的报备责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为督促全市各县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换届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的工作,法工委提前发函提醒,确保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在换届年顺利衔接并依时完成。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不少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一项工作仍处于空白状态。虽然20xx年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了我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备案,但由于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偏少,政府在这一项工作上也不强调,致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没有得到落实。

(一)认识不足,等待观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作为备案审查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据了解,目前部分市、县两级无论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关,还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都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因此,对这项工作都没有引起重视,有等待观望的思想。

(二)意识不强,工作滞后。备案审查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但部分市、县(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没有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的重要性,基本上还是沿袭过去那种工作方式和方法,没有报备的概念和意识,由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没有主动报备,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又没有主动要求报备,使规范性文件失去了监督。这与部分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备意识淡薄有关,同时也与部分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宣传力度不够有关。

(三)人员不够,难于开展。审查规范性文件,必须要有相对专业、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知识的人才。据了解,目前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都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也缺乏有这方面专长的人才,因此,难于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

(四)经验不多,难于借鉴。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程序,没有作具体规定,目前各地都处于摸索、探讨阶段,因此,如何建立相应的备案接收、登记审查以及向社会公开等制度,如何建立完整的备案数据库,如何对不适应客观发展要求或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废止,如何执行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制度等,均未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管理流程,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没有范例可鉴,没有经验可取,没有典型可学,是造成部分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处于空白状态的原因之一。

监督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关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备案审查条例的备案审查机关和主体是广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因此,市、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法规定行使职权,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案情况。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xx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xxx件。《xx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x市x河岸线保护条例》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资料备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xx件,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未出现一例被要求作出说明、整改、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审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维护法治统一为宗旨,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完善“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标准,对报备的xxx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初步审查。按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审查。其中,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审查xx件,市人大经济委审查xx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审查x件,市人大农委审查x件,市人大城环资委审查x件,市人大预算委审查xx件,常委会研究室审查xx件、人代工委审查xx件,委室联合审查x件。

二、主要做法。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制度能力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往往涉及到立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专题组织研究有关问题,主任会议听取了工作汇报。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带来的新挑战。一是赴xx大学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组织各专委会、办事机构和市级部门专题学习备案审查理论和实务。二是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的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培训,学习宪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制度。三是积极开展集中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专研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三)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备案审查过程中,既注重合法性审查,也注重符合地方实际,在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前提下,推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又符合当地实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主任会议统一安排,积极参与起草《xxxx新区行使xx市级经济管理事权的决定》,认真参与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定,首批授权、委托的经济管理事权xxx项,为xxxx新区提供了有利环境和条件,增强了内生发展动力。

(四)扎实开展专项清理。一是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法规定以及中央有关精神的情况。二是对涉及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委托xx政法大学法律专家,配合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方面,清理出与计划生育内容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共x件,其中xx市x件,xx县x件,均拟在2022年6月前进行修改或废止。三是开展涉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适应不符合的内容。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对《xx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出的意见,常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对条例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作出函复。

(五)做好党内文件审核,当好参谋助手。常委会法工委侧重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省、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2021年对市委办及相关部门代拟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共审核规范性文件x件,会同相关专委会、办事机构提出审查意见xx条,部分意见得到采纳和重视,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为市委依法决策做好参谋助手。

(六)加强工作指导,建立联动机制。一是重视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日常通过电话询问、微信沟通等方式,强化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业务指导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操作使用,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内,全部完成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全覆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二是审查关口前移。注重与报备机关加强衔接和沟通,在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提出修改建议,将合法性、适当性问题解决在文件出台前,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对表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任务,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在我市启动较早,但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委室、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二是报备不规范。全年有xx件报备文件存在报备要件不齐、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未按照要求报送,缺少专委会的审查报告、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附表。三是根据全国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报备范围尚未实现全覆盖。《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已在20xx年将“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2021年“法检两院”并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一是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推动2022年6月前各县(市、区)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力度。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定期通报等机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县(市、区)联动,整体并进。三是加强工作宣传。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公开、共享,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提请审查的渠道,让广大群众更多参与备案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将监察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下一步将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二是继续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进一步明确“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范围、报备程序,形成关系协调、执行顺畅的报备工作机制。

 

20xx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优选范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制度能力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往往涉及到立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专题组织研究有关问题,主任会议听取了工作汇报。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带来的新挑战。一是赴浙江大学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组织各专委会、办事机构和市级部门专题学习备案审查理论和实务。二是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的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培训,学习宪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制度。三是积极开展集中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专研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三)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备案审查过程中,既注重合法性审查,也注重符合地方实际,在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前提下,推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又符合当地实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主任会议统一安排,积极参与起草《xxxx新区行使xx市级经济管理事权的决定》,认真参与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决定,首批授权、委托的经济管理事权134项,为xxxx新区提供了有利环境和条件,增强了内生发展动力。

(四)扎实开展专项清理。一是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法规定以及中央有关精神的情况。二是对涉及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委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家,配合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方面,清理出与计划生育内容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其中华蓥市5件,武胜县1件,均拟在20xx年6月前进行修改或废止。三是开展涉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适应不符合的内容。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对《xx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出的意见,常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对条例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作出函复。

(五)做好党内文件审核,当好参谋助手。常委会法工委侧重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省、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20xx年对市委办及相关部门代拟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会同相关专委会、办事机构提出审查意见26条,部分意见得到采纳和重视,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为市委依法决策做好参谋助手。

(六)加强工作指导,建立联动机制。一是重视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日常通过电话询问、微信沟通等方式,强化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业务指导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操作使用,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内,全部完成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全覆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二是审查关口前移。注重与报备机关加强衔接和沟通,在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提出修改建议,将合法性、适当性问题解决在文件出台前,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对表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任务,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在我市启动较早,但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委室、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二是报备不规范。全年有12件报备文件存在报备要件不齐、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未按照要求报送,缺少专委会的审查报告、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附表。三是根据全国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报备范围尚未实现全覆盖。《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已在20xx年将“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20xx年“法检两院”并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

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与旅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密不可分。近年来,我们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旅游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中省纪委提出的“五个一”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服从和服务于旅游发展这个中心,围绕旅游项目开发、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整治、旅游宣传促销等旅游中心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影响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旅游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周密安排,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按照市纪委和省旅游局的要求,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旅游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上,与13个县市区旅游局和机关科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和旅游市场整治等方面的工作,作为旅游系统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行业“创选评”竞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反腐倡廉工作与旅游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监督检查,一起抓好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科室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局机关和全系统已经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督促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教育,强化全系统干部的廉政意识我市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中央反腐倡廉各项战略方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和xx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两个条例》,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大家收听收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认真组织学习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新时期共产党员楷模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敬业精神,坚持用先进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大力倡导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三、创新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去年以来,我们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在机关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机关工作三促进”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中,我们立足于认识求高、学习求深、教育求实、活动求新,坚持参学对象一个不少,学习篇目一个不落,规定环节一个不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撰写承诺,扎实进行整改,较好地完成了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受到了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二是在市县旅游局机关开展了“进行业、知行情、树行风、当行家”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行业单位学习锻炼,由局领导带队包抓基层,现场办公,去年组织旅游行业单位集中进行了三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整体素质。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布了《xx市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和《xx市旅游局服务承诺》,公开了办事程序,将局领导个人信息、职责分工、联系方式,以及局机关职能、各科室职责、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通过媒体、网络和职责标牌向社会公布,增强机关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四、强化监督,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力度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xx市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局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通过跟踪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们还把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去年召开的三次民主生活会,会前都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行业单位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和整改措施既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又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反馈。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述职述廉,从而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加强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形式。在年终考核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考评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落实。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个干部都结合承诺进行了述职述廉,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对每位同志写出鉴定,好的表彰奖励,差的批评劝诫,通过考核在全机关营造了勤奋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由于监督落实到位,在年终考核、民主测评中,局班子成员的工作也受到了机关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充分肯定,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在去年抗震救灾中,我局及行业单位共向地震灾区人民捐款147740元;局机关交纳特殊党费9350元,义务献血员工达562余人,积极报名参加抗震救灾自愿活动的达300余人。

五、完善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为了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五个一”的要求,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一是坚持落实灵活多样的“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决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上党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组、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党组、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党员、群众,每年主动找党员、群众谈心交心不少于2次,使上下级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沟通思想、化解分歧、增进信任,达到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监督的工作作风。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都要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和旅游项目审批,将评审程序和标准全部公开,接受行业单位监督去年新评定的5家星级酒店、2家旅行社、4个旅游强县、3家乡村旅游示范点全部无投诉通过验收。四是按照《xx市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管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和《xx市旅游局服务承诺》要求,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6项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一年来全市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宣传促销、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xx年先后被评为省市“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双创工作先进单位、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

六、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取信于民的基础,是最起码的从政准则。因此,我局党组注重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始终把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人素质放在第一位,始终牢记xx“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教导,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时刻警示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平平淡淡生活。对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令行禁止,照章办事,不越雷池。在住房、用车、办公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凡事身体力行,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带头做到,禁止别人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一年来局机关和旅游系统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对学习贯彻六个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管理所对组织开展学习6个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活动和贯彻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开展个人自查。

管理所内非常注重六个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把学习宣传文件内容和精神作为管理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个人自学和回顾检查相结合,要求科室人员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及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每个人都要有心得有体会,并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改进。

二、加强学习宣传,充分贯彻文件精神。

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规范性文件,同时组织管理所职工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活动,并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本科室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将六个规范性文件列为今年思想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文件精神。

在实际工作中,管理所负责人认真把握文件的内涵和实质,在工作思路上紧密联系文件内容,做到了依法管理。管理所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有针对性的贯彻文件精神,做到了依法办事。

同时我管理所需要继续加强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并将好的做法经验认真及时总结,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规范性文件情况自查报告

自治区法制办: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合法利益重要制度。盐池县人民政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以加强依法行政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自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件(20xx年10件,20xx年上半年7件),审查其他法律文件25件(20xx年9件,20xx年上半年16件)。现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我县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加强政府法制制度建设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工作日程上并落在实处。

一是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政府法制办的一项重要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为有效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等多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了县政府法制办和县政府办公室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职责,并就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建立了分工合作、顺序联运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二)加强机构建设,充实队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一项非常严谨复杂的工作,需要有高度负责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需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的干部队伍。为此,我们在政府法制办公室原有2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配备1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建立了专门的备案机构,充实了工作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设,提高效率和质量。

一是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我办依据《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备案程序、审查程序、纠错程序、公布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报请盐池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县政府法制办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审查说明,坚决杜绝“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实施”的情况。同时按照规定通过召开相关部门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方面和专业部门的意见,进行讨论和研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按照制定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再进行修改、论证后或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经县人民政府县长签发后向社会公布,保证文件制定的透明度。

三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政府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制定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政府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自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法办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其他法律文件25件。

四是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按照报备文件的文书格式和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使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出现一件不符合规定的报备文件。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指导监督。为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体制建设,我县将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度作为强化备案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阶段的合法性审查把关制度,要求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必须在每年的1月底前都需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由政府法制办于每年第一季度将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向盐池县人民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二是建立了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政府依法行政年度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把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是否报送备案审查、是否经过政府法制办审核和是否向社会公布等作为考核内容,从而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20xx年开始到20xx年结束,圆满完成了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盐池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制定并下发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了具体的清理方法、步骤及清理结果的处理意见。此次清理的范围是从1990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全县规范性文件,将近20年来以盐池县人民政府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19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其中废止15件,宣布失效107件,继续保留52件,需要修改18件,并以汇编成册。全县各单位也按照会议要求,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工作,决定废止4件,宣布失效25件,已经我办审核后汇总上报上级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安县依法行政领办20xx1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结合法制办要求,制订了《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属继续有效文件。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成立清理领导小组,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从依法行政依法护路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性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第一,建立定期清理制度。要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要长期坚持开门清理,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第三,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要定期进行备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局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公路做出应有贡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政令的统一,加强对我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乡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规章”等文件。

二、乡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及起草说明书、有关依据、备案报告各1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三、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本乡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四、报送乡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由乡党政办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

(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

(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乡党政办审查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乡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六、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乡党政办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

七、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乡党政办备查。

各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本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乡政府报告。

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府法发[20xx]3号)和杭州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杭府法[20xx]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深化全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对杭州市科技系统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市科技局组织机关各责任处室进行专题研究,总结经验,开展了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

市科技局局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自查情况作了明确分工,要求机关各责任处室安排人员落实到人。重点就各处室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完成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主要做法、措施和体会;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建议等内容开展自查。

通过自查工作,在已经制定并落实《杭州市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杭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杭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处罚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以期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行政执法裁量准确明了,让群众一目了然。在权限上,在确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项目,依法、科学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基础上,更加明确执法人员权限,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结构。在程序上,探索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充分授权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环节,缩短执法时限,加快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在阳光运行、公开政务中,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职能分离、行政执法回避、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投诉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予以落实执行,强化内部上下级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做到权力接受监督,监督跟踪权力,从而有效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虽然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依据上级要求顺利开展,但今后还需进一步加强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还需加强各项科技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完善各项措施,使市科技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着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在总结20xx年1至9月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建立制度。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人员调配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备案工作作为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涉及多个股室。由办公室主办、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保证了各个环节有序进行,使规范性文件依法定程序出台。

二、遵守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关”

规范性文件是我局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政策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章要求,在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今年1至9月份我局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20xx年,我局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定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把好关,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内容出现。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将文件名称、文号、制定日期、公布方式等内容,按规定报送市政府。

四、存在的不足。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因开展时间不长,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是我局虽已建立审查备案制度,但缺乏系统的审查标准;2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外延与内涵较难把握,常将一般行政公文与规范性文件混同;3是有些业务股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够重视。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对我局是一项新的任务。此项工作需要纯熟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对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更加协作的工作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交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

3、积极履职,强化监督,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是报备不及时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报备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四是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过于宽泛。

三、几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

3、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审查,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用。

4、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月28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为了认真贯彻监督法,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主任会议安排,现就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来,我们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维护我县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了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报送材料后重新报审。同时,我们向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22件。通过近四年来的努力工作,我们认为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政府向高效务实、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法治政府、民本政府转变。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监督法》施行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好这一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治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门,xx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和《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登记、备案、分发、整理以及归档工作。二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有关审查工作规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三是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参加了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作了经验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我市高度评价。

20xx年,法制室共收到并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0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及决定、命令15件,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75件。另外,共报送省人大备案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6件,均已备案登记。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通过不断加强与各报送机关的联系、沟通,减少了报送机关应报未报、超过法定期限未报等情形,使报送文件、文本格式以及装订样本等逐步规范化。经法制室按照备案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其他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书面提出的审查建议。法制室报送省人大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出现不适当情形。这表明,通过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不断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对市政府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不断得到重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由于人员调整变化等原因,目前部分报送机关仍存在不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报送要求和标准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需要再次对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因此,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培训工作,使报送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范围。《监督法》规定“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是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应当报送。《监督条例》的范围比《监督法》宽泛。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其他规范性文件”,尚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应当随时与省人大沟通、联系,更多地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建设。就我市而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至今未设专门的备案审查职能处室,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由于分工的调整及人员的流动,难以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审查质量。因此,建议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定要求和实际需要,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内设有关工作处室,市、区两级人大均明确专人专职,以便更好地承担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从而确保报送及审查工作质量。

规范性文件自查报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监督法》施行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好这一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治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门,xx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和《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登记、备案、分发、整理以及归档工作。二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有关审查工作规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三是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参加了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作了经验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我市高度评价。

20xx年,法制室共收到并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0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及决定、命令15件,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75件。另外,共报送省人大备案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6件,均已备案登记。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通过不断加强与各报送机关的联系、沟通,减少了报送机关应报未报、超过法定期限未报等情形,使报送文件、文本格式以及装订样本等逐步规范化。经法制室按照备案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其他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书面提出的审查建议。法制室报送省人大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出现不适当情形。这表明,通过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不断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对市政府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不断得到重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由于人员调整变化等原因,目前部分报送机关仍存在不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报送要求和标准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需要再次对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因此,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培训工作,使报送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范围。《监督法》规定“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是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应当报送。《监督条例》的范围比《监督法》宽泛。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其他规范性文件”,尚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应当随时与省人大沟通、联系,更多地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建设。就我市而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至今未设专门的备案审查职能处室,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由于分工的调整及人员的流动,难以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审查质量。因此,建议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定要求和实际需要,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内设有关工作处室,市、区两级人大均明确专人专职,以便更好地承担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从而确保报送及审查工作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制定机关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送备案。

第二十二条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一式三份。具备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条件的应当使用网上报备系统报送备案。

第二十三条接受备案的政府法制机构,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不予备案登记,对符合第三条规定但不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暂缓办理备案登记。

暂缓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当通知制定机关补充报送备案或者重新报送备案。补充或者重新报送备案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

第二十四条政府法制机构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自行纠正并报告纠正结果;逾期不纠正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

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审查建议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建议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制定机关的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书面答复30日内提出复核建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接到复核建议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30日内进行复核,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复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制定机关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负责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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