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采桑子读后感小说读后感(模板21篇)

时间:2023-10-30 01:02:15 作者:琉璃 最热采桑子读后感小说读后感(模板21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思考和反思,在其中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几篇优秀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作品内涵和写作技巧。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ps:动画的质量对不起原作啊!

小说读后感

那时众人看到她与猴子逃出天庭,在花果山与众魔王一起生活,与猴子海边生情愫等等一切的时候,却不曾想到那熠熠生辉明媚如初的桃夭生命已在计时。她要找爹爹,她自己更已知宿命,这一切她自己早已明了。但她却没料到,她一别之后已是悟空此生心魔。

她幽立海边的倩影,她月下烂漫的微笑,都不再鲜活,只是五百年前的回忆。

更多人称道的是那心魔世界里,那南方佛寺之中,那一对苦命鸳鸯莲月般皎洁的爱,它固然可贵。可我却始终难忘的是那一弯月下的海岸,那淡去的粉红身影,那是相见不如不见的惆怅,相爱不能相守的寂寥,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释然与倔强。

一别数百年。我相信意未尽,缘未灭,终有故人重逢时。但又能如何?彼时猴子已化为天道,纵使重相见,桃夭仍记当年情事青葱,但猴子回忆终是冷淡,两相望,已是忘。

小说读后感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采桑子》读后感

《采桑子》是一部讲述满族显贵家族的生活长篇小说。这是一部描摹人物命运,富有诗情画意的斑斓画卷;是一曲沧桑,感悟人生的无尽挽歌。

民国初期,大宅门里的满人四散。十四个兄弟姐妹各奔西东:长子反叛皇族加入国民党;长女为票戏痴迷一生;次子因萧墙之祸无奈自尽;次女为追求自由婚姻被逐出家门。一个世家的兴盛至败落,一群世家子弟的飘零。在这本书之内展现得淋淋尽致。

此书的标题选用清朝诗人纳兰性德的。

诗词。

《采桑子》中的一部分。每个标题,作者都给予了它生动感人的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次女金舜镅的故事:金舜镅是七个格格中最美的一个。是所有人最宠爱的格格。一年夏天,当国民党的大哥带回了一位风流倜堂的年轻军官,那年轻军官英俊之外就是儒雅,星眸皓齿,美如冠玉。那名年轻军官名叫沈瑞方,至于舜镅怎么和沈瑞方搞在一起的,没有一个人清楚。当沈家的人上门提亲时,所有人都惊呆了。父亲把提亲的人一脚揣出门外,栓上门。提起棍子就往后院走。舜镅毕竟是金枝玉叶,身娇肉贵,经不起父亲的一阵毒打。因后院有一门直通沈家,舜镅就趁夜深人静之时,跑到了沈家。投入了沈瑞方的怀抱。父亲一气之下,把后院的小门堵了。从此不许舜镅再踏进金家一步。

这个故事之所以给我深刻的印象在于金家体现出的旧社会中的封建思想。正因为沈瑞方是国民党军官,金家所有人都反对金舜镅与他来往。正因为金舜镅不肯下嫁与父母亲安排的大户人家,金家人对她的态度大打折扣。金舜镅给我的感觉就像草原上的牧马,放荡不羁,但却受着牧马人的约束;像家犬一样,胆大妄为,但终究还是逃离不了主人的束缚。不仅金舜镅如此,金家的其他十三个子女都如此。因为是大户人家的子女,从小到大都未曾有过真正的快乐。记忆里只有父亲冷峻的面容和母亲絮絮叨叨的教育。

《采桑子》让我真正地体会到了封建社会中大户人家子女们悲惨的生活,也时刻提醒着我一定要向着新时代前进!

小说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采桑子》读后感字

如果您对这些感兴趣,叶广岑老师写于1999年的《采桑子》是一部很值得一读的小说。叶老师在后记里提到她在小说里写了9个没落贵族的故事,也写了自己,而她身为旗人,在近代,相当于从高处摔落,但里边有好多人似乎又磨不开面子,在那苦涩而又艰难的日子里非要彰显所谓的“贵族气质”。

全书以金家作为主线,写了14个子女的故事,叶老师起名字非常讲究,姓金代表了高贵,这群子女的班辈是“舜”同“瞬”,表明好日子的短暂,然后最后一个字,都是“金”字边,比如镡、锦啊,甚至一些生僻字,说句玩笑话,像是翻元素周期表起的名字。

我们按照格格和阿哥来梳理这个“末代贵族”家庭,女士优先,先从格格们说起。大格格公主病,被家里宠坏了,天生对戏曲有兴趣,但是就是懒。金家的舅姥爷给她相中了民国时期一暴发户的儿子,在德国留学,当医生的,优质男青年,个人素养远高于他父辈之上。按说挺合适的,但并不幸福,这是后话。因为要进入暴发户,大格格要表演个唱戏,这大公主病没有琴师愿意伺候,于是就从她对象所在的医院里找了个干杂活,家庭贫困,母亲重病,父亲不在,但有拉琴手艺的小伙儿。这小伙儿才不管她是谁,每天非得抓她练嗓子,练唱功,于是大格格在登台的时候大放光芒。后来小伙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但她人戏合一了,每天要去护城河练嗓子,和丈夫关系不好,丈夫出轨外国护士,去了海外,留下她和她的儿子,她依旧不管儿子,自己去练嗓子,等着那曾经的小伙儿回来。

二格格嫁给邻居沈家,这个沈家原来是袁世凯的管家,按说也门当户对,但是金家老爹不同意,嫌人家只是个串位贼的管家,但二格格非要过去,于是两家将庭院封闭,最后她的儿子给金家报丧。三格格参加社会主义学生运动,被当局抓起来了,父亲觉得活该,不救,最后不得已才去找了自己大儿子(在国民党军统工作),但大儿子根本不管,于是三格格就这么了了。

四格格学建筑,本来与(皇家御用风水大师世家)的同龄男孩算是青梅竹马,本说好一起出国的,可廖家生变,无法出国了。四格格回国后,俩人各自结婚,但似乎又放不下对方。最后以“我”为四姐找墓地,见廖先生老年痴呆将故事的画上句号。五格格嫁了完颜家,贵族,但这个姐夫要么练“添油法”、吃丹药修仙,要么喝酒。而添油法是道家的一种以“精”补气的方法,虽说可以延长男女之间不可描述的时间,但是会造成无法生育(金家的老二、老三、老四都练了,故都无子)。五格格似乎早有怨言,看上革命干部王存,后来她与“姐夫”离婚,并与王存结合。最后这个姐夫竟然在王存的帮助下,与隔壁的寡妇结合,并老来得子。

六格格是家里唯一贴近科学的,在协和医院当护士,后与王存合伙卖偏方“壮阳草”,而他们的姐夫就是他们的活招牌,老七是叙述者“我”。

而这群阿哥们故事就精彩了,但没想到已经写了这么多了,受制于篇幅,在这儿就点到为止。大哥参加国民党军统,与家里切断联系。老二、老三、老四为一个戏子反目成仇,偷家里的东西出去卖,后来戏子去台湾,在文革囚徒困境时相互给对方安上莫须有的罪名,老二最后上吊自杀,老三、老四老死不相往来。老五想去唱戏,是最调皮的儿子,家里不给,就出去沾花惹草。但奇怪的是,他不练字,却有一手好字,沾上毒品,但却与风尘女子生下儿子,儿子和他一样……老六天生额头上长犄角,被人称为“龙”生,可过于娇惯,染上疾病,早逝,但他们的父亲却似乎在一个寡妇家(皇家御用裁缝)找到了他的“转世”……老七有一手绘画才能,年轻时也迷另一女戏子柳四眯,可惜柳竟跟他大哥跑了,最后与世俗人家女儿相结合,被世俗拖累而离开这个世界。

因为小说的故事内容非常丰满,而且比较有意思的是,叶广岑老师是在西安写的京味儿小说,似乎是以一种离开后更冷静的视角来观察,记录这一段没落的“家史”。或许也就因为不在此山中,才让故事显得更为“真实”。

岂不知儒雅到了老病交加时,可以依赖的便不是飘逸而是实际了。

前些年台湾那边蒋家后人写了个《悬崖边上的贵族》,大概是在08/09年左右,我11年的读本科时,立马去大学图书馆借来看,其实挺失望的。毕竟都是些蒋家公子哥迷途知返,创业励志的故事,加上文笔特别标准化,像是很多名人传记找人代笔一样。(在这儿只是无端推测,仅代表个人观点)。

而如果说蒋家叫做悬崖边的贵族,《采桑子》里边的金家更像是已然从悬崖上跳落的贵族,有些人如大格格即便老公跑了,年纪大了以后还是每天坚持去护城河吊嗓子等着穷琴师回来、大哥即便是国民党战败至台湾、以台胞身份回来仍然要摆着架子、老七在穷困与疾病对抗时依旧不愿为商人题字题画……而这些都属于明知道自己要从悬崖跳下去,仍然昂首向前,摆出自己高傲而优美的神态,体面地终身一跃,体态是优美的,毕竟他们曾经是贵族。

与此同时,也有那些趴着悬崖边上怡然自乐的人,就如老五,由于非要去唱戏,又整天混迹花红酒绿的场所,金家父亲便很早给他分家置办房子,母亲心疼拼命塞细软。结果分家就分家,老五继续每天无所事事,修园子,泡妞,沾上大烟……虽然金家对他的评价很低,但外头由于他洒脱成性,又大方,又写得一手好字,金五爷的名号便传遍了整个京城。

他的儿子金瑞,是与外边妓女所生,和他一毛一样的性格,管这个世界咋样,老子该干啥干啥,但为了摆脱现实给自己的某种束缚,那行,我找个有孩子寡妇结婚,有人照顾我。

但为了研究自己腌菜坛子的“古碗”,他竟然只花很少时间便学会了古董鉴定,而在他三伯(老三)以金家的名义没收他的碗时,又开始学起了法律,要和老三对簿公堂……也许趴着的人才是最聪明,反正时事如何变化,就那么的洒脱,毕竟这一切关他啥事呢?

当然了,还有老二、老三、老四相互推着让对方先跳的,结果推来推去,老二先跳了,俩人哪见过这仗势,都慌了,于是开始相互指责了,就老死不相往来,即便是在自己亲人的婚宴上都要吵起来。最后在母亲的感召下,才逐步走向一种团圆式的和解。

另外,老六,这个因为骨质增生而被人称之为“龙犄角”,即龙的转世,很早便夭折。如果以这一象征为一种“龙脉”,那就很早象征着着龙脉的断裂。并且金父在寻常人家里找了一个同样长“犄角”的人作为一种寄托,只能一种人已跳落悬崖,凭空找寻的一种思念罢了。

故事到最后,若以传统以儿子作为后代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文化(这里并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金瑞与寡妇王玉兰无儿子,金家也被以一种“无后”象征结束,即都从悬崖上跳下来,只是有人还扒着悬崖边上的土层,脚触不规整的石头平台上,哼着小歌怡然自得罢了。

或许这也就是文字还能存在的魅力吧?它可以让人有空间可以去想象,在不同时代、物是人非的纷繁上进行轻松跳跃与切换。

小说读后感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人物是桑桑还有秃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秦大奶奶、细马等人物。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在油麻地里,一户户人家的趣闻奇事,其中有桑桑拿蚊帐去打鱼、杜小康破产后不灰心地去赚钱、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去世…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虽然很调皮,但很有正义感。一次,桑桑发现纸月迟到了,他就偷偷地跟踪纸月,原来,是有三个小流氓每天都会欺负纸月,导致纸月天天迟到,于是,桑桑伸出仗义之手,帮纸月赶跑了那三个人。这个人物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虽然很调皮,但他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品质,所以,凡事都有你想不到的另一面而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懂得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做一件事,不要不顾及后果,凡事都要想清楚再做。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如果真的犯了错误那就要勇敢地去面对犯的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那才不会酿成大错,做错事就要负责,这是天地永恒不变的潜规则。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负责的人和一个有责任心的三好公民。

小说读后感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

小说读后感

认识这部作品真的很偶然,是我一次在tl上潜水时(当时在上学,一个月回一次家)看到的有人把这书的第二卷贴出来的,当是时发帖的人说:“搞不好下一部动画化的就是它”,虽然之后首先放消息要动画化的是《狼与辛香料》,不过这两部作品有一个明显的共通点女主角大萌。卖“萌”的轻小说现在遍地都是,《秘密》在当中无疑是的,大小姐+御宅族的属性叠加足以萌杀一切雄性生物和部分雌性生物,还有一众颇具萌系杀伤力的女角色,彻彻底底的男性向作品。

胡扯就到这里,只是这些的话我是不会给这么高评价的(注1),跟《我们俩的田村同学》不同,这是很“动漫feel”的`一部小说,无论人设、剧情。主题当然是纯爱,属于裕人和春香的,作者五十岚雄策非常擅长为两位主角营造气氛,小说读下来的感觉就是流畅,看了每个小故事开头结尾就出来八成,不过猜到结尾的我还是会一字不漏地看到最后,吸引我的不是跌宕起伏的剧情(也不可能,因为没这回事),而是不经意间沉浸在那二人美好温罄的气氛当中。这就是纯爱的力量啊!(加表情啊!感动)。

轻小说,轻轻松松阅读的小说,《秘密》就是这样的作品,在这里衷心祝贺裕人和春香还有天下情侣早日修成正果。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梦想。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小说读后感

《丑小鸭》是丹麦作家安徒生为小朋友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

书中的主人公丑小鸭生下就是奇丑无比,就连它的'爸爸妈妈也嘲笑它,它的兄弟姐妹就更不用说了。全森林的小动物都看不起丑小鸭。面对着这些,丑小鸭不计较。寒冷的冬天到了,别的小动物都有一个又舒适又温暖的家,可丑小鸭没有。多少次,丑小鸭因为太冷了而冻晕在雪白的“毛毯”上。为了不被冻死,丑小鸭只有在冰上来来回回不停地跑,真的是可怜极了。

但丑小鸭有顽强拼搏的意志。它千百次地跑呀、跳呀、飞呀……还是飞不起来。可这一切并没有打击丑小鸭的信心。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读着《丑小鸭》,想着丑小鸭。我明白了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也让我懂得了坚持不懈地努力,会有成功的一天。

小说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

在东汉末年,群英并起,他们为了阔大自己的领地,于是相互厮杀。最终,曹操,刘备,孙权三分天下,进入了三国社会。其中,最有名的'要数是诸葛亮了,他做事果断,谨慎。所以他能帮刘备获得“新野胜利”,“赤壁胜利”,“博望坡胜利”等。更利于刘备成为三分天下之其中一主。刘备死后,诸葛亮继续鞠躬尽瘁,把朝中大臣都团结起来,扶佐后主刘禅,最终使蜀国成为一代霸主,正所谓"人心齐,泰山移"。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足球比赛,我们一组十分齐心,后卫和守门员把球门守得死死的,前锋和中锋像一只只猛虎,向着对方球门冲去,经过40分钟的激战,终于以2:0战胜了对方。我想:众人齐心力量就是大,验证了"一根木头会折断,一捆木头折不断"的道理。

小说读后感

当我怀着敬佩之心去朗读《詹天佑》时,我感受到了他的自强不息,也体会到了他的重重困难,更看出了他的爱国之心。詹天佑,这杰出的工程师,是多么伟大啊!

其中,第四自然段让我感触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漫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还有一句:“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是啊!如果不努力,中国必然会被帝国主义看低。可是,如果换做我们,又有多少人就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时刻想着祖国的利益呢?就是这儿,我看出了他的自强不息与爱国之心。

还有,第五至第六自然段也写的.很好,表现出了詹天佑的聪明才智。两端凿进法·中部凿井法·人字爬坡,这是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出来的,而詹天佑,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来打倒困难。从这儿,我又看出了詹爷爷的大胆创新,学会了他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想想自己,遇到棘手的事总是往后推脱,又怎像詹爷爷这样毅然地接受任务呢!顿时,我觉得自己有些许惭愧。而从此,我将学习詹爷爷,报效祖国!

小说读后感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小说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水浒传》。

这本书是明朝作家施耐庵写的,也是四大名著之一。

书里讲了梁山上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是怎样上山的,为什么上山的.。宋江是因为杀了人,才上山的。扈三娘是宋江上山后带兵捉来的,还有的是被逼无奈才上梁山的。

他们个个英勇善战、威风凛凛、武艺高强。及时雨——宋公明,虽然不会武功,却是一个喜欢人才的人。每次他们打了胜仗,抓回了俘虏,宋公明就会让俘虏跟着梁山好汉做好事。黑旋风——李逵,他善良、武功高强,还曾下山,为百姓们申过冤呢!百姓们都说他是好人。但是,他干什么事太粗鲁,不想一想就决定。

一百零八条好汉各有长处,就是其中这些人物令我喜欢上这本书,我也会学习他们那种乐于助人、善良的精神!

小说读后感

我今天又阅读了四大名著的《西游记》。

它主要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经过八十一难到西方的天竺国向佛祖求真经的故事。

他告诉我们什么呢?他告诉我们:要学习孙悟空的正义,勇敢,要学习沙和尚猪八戒的'憨厚老实,忠诚。

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孙悟空明明知道在这样下去师傅会念紧箍咒,但悟空为了保护师父,还是用着火眼金睛和白骨精作斗争。我很喜欢悟空为了救师父不惜离开师傅。当我读到“从此以后,我不再是你师父,咱们师徒的情义就此了断”后我想:唐僧好笨!我都替他着急,也太不讲情义了,悟空保护了你那么长时间,不然你早被妖怪吃了!哼!

当我读到“悟空说:‘师傅,这女子分明是个妖精,他是来哄骗你的。'我想:悟空的火眼金睛真厉害,竟然一眼就认出了妖怪。

读了这么多,总算读完了,我觉的师徒四人齐心合力取到真经才是我们最应该学的!

小说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一个就是拿破仓,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海伦的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此书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的爱好是骑马、划船、游泳、滑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这个世界,用心享受生命。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人生命挑战的力量。她用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念: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有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未想过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的生活,时光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在重现。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人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上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小说读后感

当我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之后,我的脑海里时时回想起那个又聋又盲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名叫:海伦·凯勒。她虽又聋又盲,但在她不懈的努力和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打破了无边的黑暗与死迹。海伦·凯勒和耳聪目明的女子一起从顶级的哈佛大学毕业。她的奋争和成就打动了我,使她的名字在我心里铭刻着。海伦·凯勒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海伦·凯勒,她虽说只是一个残疾人,但比正常人更强,海伦·凯勒知道只要努力,没有不能成功的事,她的成功就是因为她不懈的努力。

假如我也是一个又聋又盲的人,我会怎么办呢?也许会像海伦·凯勒那样努力与命运奋争,也许我放弃对自己的信心,不努力。

海伦·凯勒不屈服命运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她那誓不罢休的气势时时激励着我。我相信通过努力没有事不能成功。

小说读后感

我喜欢这本书,我希望自己也像尼摩船长一样到海底去自由自在的游行,看看海里最大的章鱼,看看海底火山、还有冰山,那多有意思啊。

这本书写的'是,在大海上发现了海怪,一个教授和其它人一起去找,谁知道那海怪不是海怪,是一艘非常厉害的船,他们在船上一起到海底研究,他们在海底看到了许多神奇的东西,还遇到了许多困难,最后终于又回到了陆地上。

书里说他们在去南极时撞上了冰山,大家齐心协力,想尽办法,自告奋勇轮流去凿冰,把新鲜的空气留给凿冰的人,到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希望,最后终于穿过冰山,来到海面上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他们遇到大章鱼时也是齐心协力才把章鱼打败。

这本书告诉我们大多力量大。

小说读后感

这套书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动物的生命旅程,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感情、有思想,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看到精彩的时候,哪怕国王跟我交换角色,我也不干。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就能让你感动万分。猎狗汉克因为偷吃了主人的火腿,被主人送给了别人,结果主人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便到处寻找他,等他找到汉克时却发现他一惭愧的自杀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对亲人和朋友要宽容、大度,不然就会失去他们。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小说读后感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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