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协议(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1 08:24:59 作者:紫衣梦

合同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旦签署,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合同协议范文的提供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合同的撰写,但请在使用时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____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称乙方。

一、本协议适应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发包项目名称:

2.承包范围:

五、项目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张万里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立协日期:

暑假安全教育协议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____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五)。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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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给甲方管理。

船名:曾用名:主机功率:

船舶种类:货轮建造日期:

总长:型深:型宽:总吨:净吨:载重吨: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4、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5、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7、其他责任:负责船舶的设备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双方关于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委托管理期间,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万/年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费待一年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内未支付管理费,受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委托人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应将船舶保险费、税费、航政规费及委托人认定应付的有头费用按受托人规定的期限及时交至指定银行账户,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时结算。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该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对该船的实际价值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保险赔偿款等应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担,对上述利益不足补偿部分的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该船实行公司内部单船核算,经营费用由乙方支付,营业利润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条款,若有违约,除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

2、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转让该船舶,但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遇有政策变动和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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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库房号:_____________。

为加强库房及库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发生火灾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协议,请租赁商户按照本协议执行。内容如下: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库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灯。灯具应安装固定在库房走道的顶部,灯具距离货垛、货架应大于50厘米(灯具下方50厘米范围内不允许摆放货物)。

库房内严禁私接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在库房顶内架设线路,并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不准安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热杯、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库区为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及作业。

库房内严禁住宿,严禁在库区公共通道内堆放货物。

库房租赁户应对自己库房内的货物自行投保。

库房租赁户必须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管理,违者将依照市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库房不准私自转租转借他人,违者市场将无条件将库房收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保费:商户电话:

保额: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摊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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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样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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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范围:

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1、乙方的资质名称:

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

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收取乙方元(大写)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财务部交纳。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施工手续。

4、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备案管理。

7、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组织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登记,办理施工手续。

4、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岗位证复印件交送甲方备查。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7、乙方应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

8、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施工作业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投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3、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须及时恢复。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境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须及时或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处以20__—10000元的罚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由于乙方进入甲方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须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如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结束后,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检查罚款后全部归还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处罚,其罚款从乙方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3、甲方与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双方的规定或操作发生有冲突时,以甲方安全环保部制定统一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承包(主)合同附件,与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施工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对协议内容作全。

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法规出现新的变化,可适当补充完善。

4、本协议由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____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暑假安全教育协议书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为了丰富学生暑假生活,确保学生在暑假音乐辅导班学习期间的安全,强化家校合作,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辅导班实际,经甲乙双方就委托辅导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协议,共同遵守,认真履行。

一、为满足学生及家长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间免费义务开办音乐辅导班。本辅导班授课地址在浚县学校院内。因条件有限,甲方不负责本辅导班学员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属于自愿要求参加本辅导班。乙方对于学生参加本辅导班期间的安全,应积极负责、主动负责,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三、甲方承担本辅导班授课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常识提醒和安全管理责任。

四、本辅导班授课期间,乙方履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的安全监护责任,保证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并承担在学生上、下学接送及课时安排以外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如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的,须以书面委托书形式委托他人,由被委托人代为行使乙方的.安全职责。学校及本辅导班工作人员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五、本辅导班授课期间,学员实行请销假制度。对于学员确需请假的,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亲自到校,提前向本辅导班负责老师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及时销假。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

六、在本辅导班安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书面签字批准,学生在校期间不准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进行活动;放学后要立即回家;未经本辅导班负责老师批准,不得无故滞留学校。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七、学员在本辅导班学习期间,如故意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不自觉遵守各类安全规定,或随意违反安全常识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安全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负,乙方则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八、本辅导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为授课时间;每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学员上学、放学及接送时间为:上午7:00到校,11:30离校;下午15:00到校,18:30离校。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对承包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风力发电机组质保期满为止。

一、安全目标。

1.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

4.3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2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5.3.3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400元。

5.4.1日常考核:

5.4.1.1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酒后上班工作;。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1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2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元;。

5.4.2.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元;。

5.4.2.7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5.4.2.8“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9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10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元;。

5.4.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____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第一条本协议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合同正本同时生效同时废止。

第二条协议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负责督促乙方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事项的交底。

(3)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数的核定。

(4)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乙方落实专人负责其内部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对乙方制订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措施的审核和确认。

(6)按有关规定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

(7)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严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8)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

(9)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职责。

(1)组织本本单位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场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及时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员工懂得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3)编制入场人员的名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证件。

(4)制订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定本单位同志为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人,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禁止触摸、拆卸、关闭、开通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

(6)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场、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场人员。

(7)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按规定配备监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经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作业区域。

(8)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资;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等事故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同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

(10)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被业主罚款及一切处罚的损失。

(12)乙方进入现场的机械、机具、施工周转材料要有明细清单,建立台帐,报甲方项目部有关部门备案,作为竣工后物资出场依据。

第三条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办法执行;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部若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制定管理细则,乙方将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需按规定履约,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或委托人)。

日期:日期:

安全教育协议书

“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位家长、教师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责任。

为落实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鉴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1、行走须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交通指示灯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若无交通指示灯,要左右看看,在无车辆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2、不准在公路上锻炼,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爬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护栏。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4、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准打闹追逐,违章载人。5、不能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更不能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6、严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以及其他“三无”车辆。7、不在校外小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和霉变、过期食品。8、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照明和生活用电的输电线路,不将明火带入森林。9、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游泳。10、劳动课、体育课、文体活动、实验课遵守教师要求和操作规范。

二、学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1、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开设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开展安全教育,营造校园安全工作氛围。2、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师生到马路上锻炼,不得安排师生在危房下教学和生活。3、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严格执行《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监督。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学生离(返)校登记制度。6、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应做的工作1、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2、监督孩子切实遵守协议明确的安全要求。3、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安全教育协议书

“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位家长、教师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责任。

为落实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鉴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行走须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交通指示灯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若无交通指示灯,要左右看看,在无车辆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

2、不准在公路上锻炼,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爬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护栏。

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准打闹追逐,违章载人。

5、不能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更不能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

6、严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以及其他“三无”车辆。

7、不在校外小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和霉变、过期食品。

8、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照明和生活用电的输电线路,不将明火带入森林。

9、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游泳。

10、劳动课、体育课、文体活动、实验课遵守教师要求和操作规范。

1、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开设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开展安全教育,营造校园安全工作氛围。

2、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师生到马路上锻炼,不得安排师生在危房下教学和生活。

3、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监督。

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学生离(返)校登记制度。

6、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1、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

2、监督孩子切实遵守协议明确的安全要求。

3、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安全教育协议书

安全教育的内容是自我保护能力是孩子们快乐健康成长的必备能力。只有学会自我保护,远离危险,我们的孩子才能拥有幸福,享受美好的生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教育。

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为此,甲、乙两方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1、制定学校安全。

工作计划。

措施及各种。

规章制度。

2、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在校人身、财产安全4、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5、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一)特殊体质“二申报”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及部门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二)学习生活“三了解”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时间,了解子女是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家长必须合理安排子女上学时间,遇恶劣天气必须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一年级和身智有缺陷的学生必须每日按时接送)。2、了解子女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校纪校规、课堂常规,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3、了解子女性格爱好,涉足的游戏、读书、购物的地点,尽可能掌握子女经常联络、结交的人及其电话号码。

(三)交通安全“四落实”1、教育子女严守交通规则,告诫子女过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戏,不看书看报,不东张西望。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时,要观望左右来往车辆。2、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电动车等。3、上学放学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险隐患场所,不得骑车或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上学。4、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车、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戏。

(四)防范意识“五树立”1、根据子女年龄特点,教给子女怎样防火、防溺、防电、防盗、防抢、防震、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未然。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2、严肃请假制度。有意识地让子女熟悉家庭周围环境、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学会识别“披着羊皮的狼”。有意识地教给孩子一些避险知识,自护方法。3、给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热锅、烧饭、开煤气”等带有危险性的事时,一定要给示范与指导,提出注意事项。4、遇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为规范“七教育”l、教育子女不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2、教育子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逗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外出要经家长同意。3、教育子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到河边游泳、嬉戏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攀墙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4、教育子女不进入影响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厅”,要文明上网、健康上网。5、教育子女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和小滩小贩的东西,不在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不把食物带入学校。讲究健康饮食,防止疾病的发生。6、教育子女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不外出玩耍,不参与救火等。7、教育子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结伙滋事。

三、事故与责任。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六款第3条处理。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枪、玩锐钝刃器物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库及河沟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班。

学生姓名法人代表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位家长、教师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责任。

为落实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鉴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1、行走须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交通指示灯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若无交通指示灯,要左右看看,在无车辆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2、不准在公路上锻炼,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爬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护栏。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4、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准打闹追逐,违章载人。5、不能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更不能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6、严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以及其他“三无”车辆。7、不在校外小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和霉变、过期食品。8、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照明和生活用电的输电线路,不将明火带入森林。9、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游泳。10、劳动课、体育课、文体活动、实验课遵守教师要求和操作规范。

二、学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1、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开设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开展安全教育,营造校园安全工作氛围。2、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师生到马路上锻炼,不得安排师生在危房下教学和生活。3、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严格执行《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监督。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学生离(返)校登记制度。6、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应做的工作1、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2、监督孩子切实遵守协议明确的安全要求。3、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包信中心校本部特与学生家长签定20xx年安全教育协议书。

一、我校位于公路沿线,希望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公路上穿行或玩耍,尽量不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或骑车带人,杜绝学生乘坐无牌照的机动车上学,有条件的家长能做到按时接送孩子。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或擅自到亲戚同学家留宿,教育学生外出时应与家长报告。

三、中午,教育孩子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水库池塘游泳,以防止溺水事故;不到建筑工地玩耍,防止触电、摔伤等事故;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事故;不进网吧;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尤其是离校较远、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家长要做好监督,防止学生在校外长时间逗留出现安全隐患。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不结交社会闲杂人等。

五、家长应经常与学校或班主任主动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做到对孩子情况全面了解,配合学校、班级、老师共同教育子女。

六、对于由于家长监护、教育不到位,或者由于学生擅自旷课逃课等而产生的种种校内外安全问题,学校将不承担事故责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甲方:包信中心校本部____年级___班班主任: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__。

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培训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体现以人为本、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思想,帮助乙方实现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为乙方提供本次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性质。

本次培训属于专项技能培训,非一般职业技能和上岗培训。

详见《华章公司员工进修审批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须在培训结束后一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顺延)向甲方提供培训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二)乙方完成培训后应回甲方工作,服务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自动延长至服务期届满。若因甲方内部变更,需缩减劳动合同及服务期限,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三)乙方完成培训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甲方服务。

(四)在培训期间,如乙方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或未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培训或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的,此次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培训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次培训计划和本培训协议,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之间仍按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一)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1.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违约金的支付:

服务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的60%作为违约金;。

服务满二年不满三年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或乙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若本协议与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有任何冲突之处,一律以本协议为准,相应变更劳动合同。

(三)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如被确认为无效,不影响整个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公司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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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为此,甲、乙两方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2、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在校人身、财产安全。4、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5、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一)特殊体质“二申报”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及部门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二)学习生活“三了解”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时间,了解子女是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家长必须合理安排子女上学时间,遇恶劣天气必须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一年级和身智有缺陷的学生必须每日按时接送)。2、了解子女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校纪校规、课堂常规,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3、了解子女性格爱好,涉足的游戏、读书、购物的地点,尽可能掌握子女经常联络、结交的人及其电话号码。

(三)交通安全“四落实”1、教育子女严守交通规则,告诫子女过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戏,不看书看报,不东张西望。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时,要观望左右来往车辆。2、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电动车等。3、上学放学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险隐患场所,不得骑车或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上学。4、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车、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戏。

(四)防范意识“五树立”1、根据子女年龄特点,教给子女怎样防火、防溺、防电、防盗、防抢、防震、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未然。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2、严肃请假制度。有意识地让子女熟悉家庭周围环境、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学会识别“披着羊皮的狼”。有意识地教给孩子一些避险知识,自护方法。3、给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热锅、烧饭、开煤气”等带有危险性的事时,一定要给示范与指导,提出注意事项。4、遇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为规范“七教育”l、教育子女不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2、教育子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逗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外出要经家长同意。3、教育子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到河边游泳、嬉戏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攀墙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4、教育子女不进入影响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厅”,要文明上网、健康上网。5、教育子女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和小滩小贩的东西,不在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不把食物带入学校。讲究健康饮食,防止疾病的发生。6、教育子女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不外出玩耍,不参与救火等。7、教育子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结伙滋事。

三、事故与责任。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六款第3条处理。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枪、玩锐钝刃器物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库及河沟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班。

学生姓名法人代表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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