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演讲稿(汇总15篇)

时间:2023-11-18 19:57:37 作者:琉璃 煤矿事故案例演讲稿(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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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观后感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我国的煤矿安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仍然是我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据统计,建国以来共发生了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煤矿事故24起、死亡3780人;另外,2007年还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的事故灾难1起、死亡181人。距今最近的是2009年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总之,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落到实处。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在各项工作认真做到位。

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安全的社会效益账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煤矿的安全状况,更能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现在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而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分析集团公司11月份以来发生的工亡事故,有的发生在全集团公司开展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有的发生在新年之初,有的发生在异地项目部,不仅使集团公司近一年来较好的安全态势大幅度下滑,既定的安全目标难以实现,也使企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在对企业各项工作的考核中,安全是一票否决指标。去年有的矿申报了×××2004至2005年度文明单位,在各项考核中也取得了很高的得分,市文明办也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但终因这两年有工亡事故最终被一票否决。有的矿在生产经营上取得了骄人业绩,但因工亡事故影响了各方面应得的荣誉。去年以来,集团公司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先后在经营管理、党的建设、学习型组织创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的荣誉。但这些荣誉因一些事故的社会影响而在“含金量”上打了折扣。

三、安全的经济效益账。

以集团公司一个中型矿井为例,算一算一起工亡事故对矿井造成的损失。

一算安全投入与产出账。一个矿井一年的安全费用投入200xx-xx元左右,这些费用投入后,需要的产出就是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虽然出现工亡事故不能全盘否定安全费用投入的作用,但终因人为因素,产生不良的安全后果,实在是不应该的。

二算工伤医疗费用账。出了工伤后,除了职工个人要受痛苦,有的矿还人支付大笔的工伤治疗费。2005年,某矿共为工伤支付医疗费12xx-xx元,2006年支付61.7xx-xx元,这是在近年来加大“三违”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的情况下的工伤医疗费用,过去工伤医疗费高时一年高达17xx-xx万元。

三算一个工亡事故对矿造成的损失账。一个工亡事故给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0xx-xx元左右,其中包括:

1、集团公司按月度工资基数的5扣减工资,以全矿工资基数64xx-xx元算,全矿扣减3xx-xx元。

2、集团公司季度效益奖发放将与对集团公司的贡献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如果不出安全事故,效益奖提高25,如果出了安全事故,效益奖下降25。全矿发放效益奖按50xx-xx元测算,提高25是62xx-xx元,下降25是37xx-xx元,其损失为25xx-xx元。

3、出现工亡后,集团公司对矿下半年质量标准化奖励5xx-xx元被取消;治理“三违”效果2xx-xx奖励被取消;实现安全年2xx-xx奖励被取消;另外,集团公司对矿的安全绩效奖的扣除加处罚约12xx-xx。还有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的罚款等等,计20xx-xx万元,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四、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

通过算账对比,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矿井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积影响,弥补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损失。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每一个职工,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第二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第四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尝落实在行动中。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常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作再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遵章作业。

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生命”的根本理念贯彻到我们每个人的心理,还要真正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员工的安全认知本事、安全职责感,严厉打击不安全行为。

三是必须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排查隐患最重要的是要细致,不但要排查工作中的不安全状态也要排查思想上的麻痹大意。

四是必须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

一手抓规程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定,规范操作,保证施工的安全实施。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坚持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过程。五是要抓好关键人物。首先是班组长。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本事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新员工对安全意识认识不明确、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老习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总结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员工,我深知煤矿安全的重要性。煤矿的环境条件非常复杂,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瓦斯、洪水、火灾等。因此,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对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在我所从事的工作中,我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然而,即使我们有这样的意识,也无法保证永远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在我从业的过程中,有幸亲眼目睹了一起煤矿事故的'发生。当时的场景令我至今难以忘怀。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矿井内潮湿寒冷。在矿井内,由于设备故障,发生了一氧化碳泄漏。当我们发现这一情况时,已经有几名工人昏迷不醒。在紧急情况下,我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所幸救援及时,没有造成更大的事故。通过这次事故,我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工作不仅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在煤矿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做好预防性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同时,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让他们了解矿井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反思这起事故,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设施投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煤矿事故屡屡发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教训。通过对这些事故的反思和总结,我深深体会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从中吸取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和对法规的漠视。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在这样的心态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想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其次,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力有关。煤矿生产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老化等原因,很容易出现故障。如果企业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及时,就会导致设备的性能下降,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煤矿事故的发生还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有关。一些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甚至违章作业,这都会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安全地完成生产任务。

总之,煤矿事故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教训。我们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集团**煤业“10.20”事故发生后,作为煤矿工作人员的我心情感到十分悲痛。近期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给我们带来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

有生产的地方就会有安全隐患存在。既然,我们的生产躲不开安全隐患,那么我们就要让视线牢牢地锁定危险并解决掉它。想要促经济、谋发展,就必须搞好安全。珍惜生命,更要重视安全。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更是一种珍爱人生的态度。

抓安全就必须有一种向“看惯了、习惯了、做惯了”的不良工作习惯,拖沓的、懒惰的思想“亮剑”,敢于对工作没思考和所有触碰安全行为坚决说不。以下就结合后勤工作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谈四点看法:

一、对安全有一个新的认识,安全是根本,安全是效益,安全更是责任。

在煤矿企业,一提到安全工作,首先想到安全只在井下,其实安全工作处处都在。后勤安全工作涉及到的面也是很宽泛——锅炉运行、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水处理岗位操作安全及员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等等。安全工作意识需要我们时时提高、处处警醒。

二、学习常态化。

安全教育不非得要集中培训,还可以安排每日班前会、岗间操作现场指导、班后会,只要能强化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环境下都是学习空间。只有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三、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办理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事故发生前的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发生事故说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些事故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太差,安全认识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身安全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真抓实干,不能停留在形式上。

总之,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有安全保障。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

核电是最安全、清洁、经济的发电方式,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由分局领导带队分成3个小组,会同市级煤监部门赴各县区,召开煤矿安全事故分析会,总共召开了11次煤矿事故分析会议。

煤矿发生事故 一律停产整顿 发生较大事故,停产90天以上 ,浙江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囤盐案例。核危机解除后,“退盐潮”涌现。 再如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公布的系列煤矿瞒报事故,去年9月以来,云南省连续发生8起煤矿事故瞒报;山西贾家堡煤矿36人死亡瓦斯爆炸事故,矿主将17名矿工尸体转移到内蒙古火化;今年4月,黑龙江桂发煤矿瓦斯爆炸,多人死亡。

为四川煤矿发生事故一律停产整顿叫好!,“以美国三里岛事故为例,基本没有死亡案例,只有一些伤病报告。听说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而国际上对切尔诺贝利事故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死亡人数是58人,也有环保组织声称有9万人,甚至几十万人。在中国已经严格控制煤矿安全的前提下,我国煤矿事故年均死亡人数依然达到了3000多人。“此外,每年的矽肺病还有上千。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25),“以美国三里岛事故为例,基本没有死亡案例,只有一些伤病报告。而国际上对切尔诺贝利事故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死亡人数是58人,也有环保组织声称有9万人,甚至几十万人。在中国已经严格控制煤矿安全的前提下,我国煤矿事故年均死亡人数依然达到了3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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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触电事故案例

煤矿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在低、高处电网,直流架空线的人身触电事故等.随着煤矿机械化的不断发展,煤矿机电管理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以下是本站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煤矿典型触电事故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事故。

时间。

20xx年8月8日夜班3时20分。

二、事故地点。

7702上中巷。

三、事故经过。

20xx年8月8日夜班,开采工区值班人员21:00召开班前会,

学习。

了矿有关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强调了劳动纪律,下达了严禁坐皮带和加强火药雷管管理的规定,结合工作面上的具体情况,强调了。

安全。

生产的重要性。3时20分,值班人员接井下电话,汇报维修工颜培会在7702上中巷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情况严重,正在抢救。4时30分抢救人员将颜培会抬出,中途与前来抢救的医生相遇,医生又进行了就地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颜培会身为维修电工,违反电器维修规定,无视停送电制度,带电作业,导致触电身亡。

2、矿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对职工安全。

教育。

不够,特殊岗位工种用人不严格,矿井安全监督检查不够,未给职工创造出一个自觉遵章守纪的氛围。

3、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区队对重要岗位工种缺乏约束机制,特殊岗位人员任用制度混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较差,自主保安意识淡薄。

4、有关业务科室对业务指导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紧急行动,查找不足,整顿作风,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按照分门别类、分布实施的原则,立即对瓦检工、维修工、电钳工、绞车司机、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和专业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整顿,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3、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排查顶班、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规范机电秩序,对照岗位。

责任。

制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专群安监员,加强矿井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时间、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

电气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安排两人前去断开户外断路器,并安排其中一人待操作完成后回来送信,在两人走后10分钟,指挥人员不见其回来,就派人前去查看,其出去正好看见送信人员回来,于是两人高喊联系,送信人误认为已更换完毕完可以送电于是又回去送电,查看人则以为已操作完毕,便回去告诉已停电,可以干活了,致使相关人员在作业时突然来电,触电致死。其中作业时未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0xx年8月13日16时30分,李建良等5名作业人员下井并到达+100m西一石门5煤工作面。大工李建良同辅助大工李思文负责挖煤和支护,小工袁余国、钟绍民拖煤,小工钟明华负责推车运输。19时30分,钟明华从西一石门煤斗口推出1辆装满煤炭的重车行至约50m转弯岔道处时,车速过快,重车掉道并撞在巷道右侧的一台局扇启动开关上。重车脱轨后侧翻将开关出线侧电缆线外皮撞破,芯线裸露,导致钟明华触电并倒在侧翻的矿车边。

事故发生后。正在西一石门采煤工作面的值班长李广华发现局扇停风了,离开工作面,走到距离西一石门50m处的叉道口时,发现钟明华伏倒在脱轨侧翻的矿箱碰头处,估计是发生了触电事故。李广华立即到配电点关了总电源并组织人员抢救。关了电源后,李广华等人发现钟明华己死亡。至此,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煤矿事故十大案例心得体会

引言:

煤矿事故是中国矿业发展中的“顽疾”,它既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是生态环境受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近年来中国煤矿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深入研究,我深刻体会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职责所在,也逐渐认识到预防事故的重要性。本文将就这些案例进行展开,从而得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一段:引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的煤矿事故案例表明,造成事故的深层原因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忽视安全标准、违法操作和监管不力。一方面,矿工对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不够重视,经常忽略或者规避这些规定。另一方面,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对安全管理缺乏追责机制,甚至包庇纵容违规违法行为。这种对安全问题的轻视和管理漏洞导致了煤矿事故的频发。

第二段:事故中各方责任的界定。

煤矿事故往往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包括矿工个人、企业管理层和政府监管部门。对于矿工来说,他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完备的安保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政府监管部门则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的把关。只有各方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煤矿事故。

第三段:案例中的教训和警示。

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详细分析,我们看到了很多令人痛心的教训。例如,在山西大同井下瓦斯爆炸事故中,杜绝违章操作的重要性被再次强调;在安徽寿县董王庙矿井水害事故中,及时排除隐患和施行紧急疏散预案成为关键。这些案例中都有共同的警示,即不要忽视任何看似微小的安全隐患和规范,更不能将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置于利益之上。

第四段:改进措施与建议。

为了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界定和追责机制。其次,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矿工个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不轻视任何安全规定。最后,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结论:

通过对煤矿事故十大案例的研究,我们对事故的原因和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唯有从根本上完善安全管理、加强监管力度,才能有效预防和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期望在各方努力下,中国的煤矿安全水平能够不断提高,给矿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最大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益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再效益,我相信事故都可预防,我更坚信所有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上找到原因。

参加工作以来,让我牢记的就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集团公司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各项任务,最终实现安全生产。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幸福。要实施以人为本,积极调动起员工自主责任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行动。我们管好了人的因素就会避免事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点、认真点、勤快点,事故就不会发生。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工艺的先进,而在于人的思想的先进,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首先要存在一批优秀的员工。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尊重人的先进的意识和思想为本。

只要我们每位职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遵规循章,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直至我们企业的本质安全。作为一名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矿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现可持续安全发展。

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我们更要珍惜安全。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丰富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工作目标,确立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确保安全,伴随我在企业中成长、奋斗,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真实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频发,已经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煤矿事故严重危害了人类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本文将结合真实煤矿事故案例,对煤矿安全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引起人们的重视。

案例背景:某煤矿生产当日,工人们进行井下作业。突然间,一声巨响传来,一条通道坍塌了,导致了20名煤矿工人被活埋井下。

事故背景分析:煤矿作业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通道坍塌是最常见的灾害之一。而该煤矿未按照相关规定建造安全的通道,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黑窝井道口没有设置防护装置,用人单位以及负责人都没有对此做出有效解决方案。

三、对事故原因的思考。

煤矿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设备老化、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因素导致。在该煤矿事故中,管理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根源。

首先,煤矿管理部门未能落实应有的负责制度,对事故的防范措施及安全生产任务不够重视和认真落实。其次,煤矿的安全设备已经过时,也没能对设备进行维护更新。再次,在操作人员方面,由于对安全意识缺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最后,由于煤矿负责人未能履行应有的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了该次事故的发生。

四、对煤矿安全问题的思考。

在生产中,原材料、设备、工艺、人员是构成安全生产体系的基本元素。只有这四个要素协调配合,才能保证人身安全、设备的稳定运行。同时,在煤矿安全事故中,人员因素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

因此,加强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煤矿设备的维护更新、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急预案的制定都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煤矿负责人应该更加注重安全问题,具备主动发现隐患和问题、积极推进提高安全措施的能力。

五、结论。

煤矿安全至关重要。对于煤矿而言,安全意识可以说是根本性的要素。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管理方面、设备的可靠性、技术运用和人员安全素质都是至关重要的。煤矿管理者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在煤矿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和应急预案制定方面也要加强。唯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反思

连日来,曹村煤矿发动曹村矿职工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杨晓敏班组学习活动,在曹村煤矿掀起了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

在山西霍州煤电集团公司霍州煤电辛置矿,有这样一个班组,他们以白国周班组为楷模,大力创新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了富有自己特色的班组管理经验,被称为“杨晓敏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法”。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学习80后的“领头雁”

然而——年轻的面庞,认真的表情,坚定的眼神,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笔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个1980年出生的古县小伙子就是辛置矿综采一队小队长杨晓敏,就是那个仅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便带领他所在的集体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任务、生产指标连续多次创造骄人业绩的“领头雁”。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学习杨晓敏班组人人保安全的“班魂”

杨晓敏班组共有31名职工,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合同工。但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班组,这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他们有超强的凝聚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在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班组”“红旗班组”,并在全矿安全交底会进行演练,他们用实力赢得了赞赏与尊重。

在杨晓敏班组里,“安全是大事,大事大家管”的安全理念是班组安全管理的灵魂所在。他们尊重职工、注重职工潜能开发,积极营造和-谐沟通的班组氛围,构建有效的激励与竞争机制;他们规范了班组安全理念,班前回顾家庭责任和对亲人的承诺,班后及时向亲人汇报工作中的安全行为。“人人爱岗位,人人爱企业”的安全氛围在杨晓敏班组蔚然成形。

曹村煤矿号召曹村矿职工连续学习杨晓敏班组科学管理“十三法”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通过连续学习谈了如下心得体会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通过连续学习,他总结出优异成绩的取得,必然有出奇制胜的“法宝”,杨晓敏班组也不例外。班组安全现场交底会、安全危险源辨识、安全伙伴、事故预想法、“五分钟准备”的现场作业军事化管理、“三查一讲一提高”活动、安全操作法、班组“小立法”、班组暖心会、笨鸟先飞“十五分钟”、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管理、班组长小字典、班组工种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法等十三项具有鲜明安全文化特色的管理办法的配套运用形成了这个班组的.个性化安全管理模式。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为了提高班组的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杨晓敏发动班组全体职工把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职责规范细化到了工种岗位操作程序中,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操作法和班组工种岗位“安全自保”操作法,“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标准事”的要求在这里得到了实质性的落实。

曹村煤矿职工张年元说在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安全现场交底会通过把井上召开的班前会前移到作业现场,解决了开空会的问题,实现了人人都是安全责任者、管理者和受益人的目标,充分发挥了班组成员在管理中的作用,实现了由“自控型班组”向“自控型职工”的转变,班组管理归于人性化;班组长提前十五分钟到队部领受任务,筹划工作方案,掌握职工情况,在工作面开机前发出“五分钟准备”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口令,班组职工以事先结成的“安全伙伴”形式到达工作岗位后,按程序、按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事故预想,警示班组员工收心聚神、杜绝违章的同时确保了生产作业秩序的规范健康运行;班后职工上井洗浴完毕召开班组暖心会,用五分钟的时间对当班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掌握职工思想动态,解决职工生活困难;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中,由职工主动发言讲安全事故案例,查各自岗位危险源辨识水平、安全伙伴自保互保能力水平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水平,提升班组职工个性化安全自保能力,使班组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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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真实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煤矿事故频发。煤矿事故不仅使许多无辜的矿工丧生,更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通过研究一些真实的煤矿事故案例,我们可以对煤矿安全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汲取宝贵的教训,以期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首先,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密切相关。在研究了许多案例后,我认为必须改进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对于设备维护、矿工培训、事故风险评估等方面,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与职责,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定期的安全演练和紧急逃生预案的制定也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提高矿工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失。

其次,煤矿事故的防范需要关注煤矿环境条件。煤矿的地下环境复杂多变,矿井通风和煤尘控制是该行业安全管理的重点。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事故是由于矿井通风不畅或者煤尘未得到及时清理而引发的。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加强煤尘治理工作,保持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清理矿井中的积尘,确保矿工的劳动环境达到安全健康的要求。

此外,加强煤矿事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也是必要的。一些煤矿管理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矿工的生命安全,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政府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依法追究那些安全管理不到位、忽视安全风险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让那些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并提升煤矿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

另外,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也是预防煤矿事故的关键。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矿工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防范和应对突发的危险情况。研究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一些事故是由于矿工违章操作或者不规范的行为而导致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危险性,并掌握必要的处置方法和技能。

总结来说,煤矿真实事故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我们应该从案例中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改进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矿井通风和煤尘控制工作,加大对煤矿事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推动煤矿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煤矿生产中所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是否将这一方针落实到位?安全是关系到企业兴衰,关系到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对于我们煤矿企业,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能出差错。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人反思如下:

作为采煤工区的主要负责人,通过“学三规、反三违”进行反思,使我认识到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力度不够,只是在班前会、周五安全活动上告诫职工注意安全,思想教育方式过于形式化、表面化。

2、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今年5月4日早班面上机尾132w电机烧了,存在让职工加班延点换电机情况。日常管理存在不稳定性,影响工作的实效。

3、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保持原状,各类创新不明显,细节上还存在漏洞。

4、对职工生活情况掌握不够,职工发生错误批评较严厉,批评教育方式不对。

1、加强对管理人员、生产骨干的安全生产教育,一点带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职工,班组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区队安全生产正常发展。各管理人员要加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工作面机头、机尾等重点区域要亲自把关。

2、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规范区队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职工要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要把手指口述落实到现场操作中去。坚决做到:准,即规程措施制定准。严,现场操作管理严。细,复检验收细。高,标准要求制定高。

3、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正确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衔接关系。

真实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对于全国人民都有着严重的影响。煤矿事故虽然屡禁不止,但是我们也能看到,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率。作为一个高中生,我在这次真实的煤矿事故中有了很深刻的体会和感悟。

这次煤矿事故发生后,很多人纷纷谴责厂家,指责煤矿厂家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实际上,作为生产厂家,煤矿厂家应该更加重视生产安全。对于煤矿工人来说,生命和家庭的幸福都应该得到保障,并不该轻易地被危险所威胁。从这次事故中可以看到,很多人的金钱利益盲目地追求着生产效益,却不顾及工人的生命安全。这种盲目的追求利益行为应该被坚决杜绝。

除了煤矿厂家的责任,工人也应该在自己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作为一个工人,我们应该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安全,及早发现和提醒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生产工作中,生产安全的隐患往往是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我们要在生产工作中多留心观察,多关心同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解决。

作为现代青年人,我们应该秉持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信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重视安全,在交通出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多加注意,防患于未然。当然,生产出产数据的上升也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体现,但安全生产绝不能被放在二线。我们应该通过多方面的途径,来提高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让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

在这次煤矿事故中,我们看到了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我们更要从中得到教训,杜绝事故再次发生。我们要通过每个人在自己岗位上的努力,来保护和珍视每一个人的生命,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幸福的生活。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

2011年3月22日,泽州县郊南煤矿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一审宣判。我为本案中的一名陕西籍农民工李某担任了审查起诉、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认为,李某对于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排名第二,我认为意见不妥,向其出具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在一审时,起诉书把李某排在倒数第二,但是,审查认定的事实还是没有变化。在一审中,对于罪名和李某是否应当负责,我提出了不同意见,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李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对于这一结果,李某表示接受,不再上诉。对于这一结果,即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律师作为魔鬼的辩护人,其职能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异议,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逻辑体系有些矛盾,既然是无罪就不应该说自首、立功。可是在刑事辩护就是形式辩护的大环境下,只能双保险,一方面讲无罪,一方面讲自首、立功了。我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发表如下,请大家批评指正,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 

某人民检-察-院暨办案检察官:

一、郊南煤矿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矿井,因此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的定性应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而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公开资料,郊南煤矿核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核定每班入井人数为44人,为高瓦斯等级矿井。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办[2014]79号)的规定,郊南煤矿为整合关闭矿,该矿定于2014年12月底前关闭。郊南煤矿因达不到30万吨/年生产能力且未实现机采等,不具备复产条件,而未能复产。本案发生的透水事故不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泽州县煤炭局责令该矿停产以后,郊南煤矿在未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引发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或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执法指令进行生产或建设的煤矿。《决定》第(五)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存在以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其中郊南煤矿就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李某在本案中不具备排除险情的决策者资格,将其治罪有悖法理,起诉意见书将李某排为第二被告不符合事实。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是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是过失,对其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明知的认识。本案中,郊南煤矿的总工程师、总安全员,经过专门培训,负有专门职责。对煤矿生产的探水、排水规程是清楚的,对其不采取防范措施的不作为和安排工人进行生产的违章行为是明知的。而李某仅是包工队的普通民工,并不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知识。因为,过失犯罪并不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故只能根据个人具体行为来认定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李某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特征,指控李某涉嫌犯罪有悖法理。况且,李某作为不脱产的普通民工,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也不负有管理、维护的职责。其并不具备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四、如果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构成犯罪,应当注意以下情节。

1、李某存在自首情节。2014年6月3日,透水事故发生以后。煤矿安排工人回老家,李某也被安排回老家。李某等人走到河南省济源市时,包工队负责人又打电话让李某等几个代班长回来。在回来的路上,李某给公安机关打电话,告诉办案民-警自己的车牌号码和到达的大致时间。等李某下了高速以后,就被等待的公安干警控制带走。随后,李某如实供述了所知情况。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李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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