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人员思想汇报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精选5篇)

时间:2023-10-07 19:12:49 作者:碧墨 刑满人员思想汇报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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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人员思想汇报篇一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间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事情.我还认真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以前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我现在很珍惜自已原来的工作岗位,如果能有回头工作的机会,我一定会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工作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公益,多做善事,我认为法律对我的判决是公平的,我在缓刑改造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取得自由.。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刑满人员思想汇报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自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通过项目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的教育和指导,我受益匪浅,明白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肩负的政治使命和重大责任。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感到一定要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以一名党员的条件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人事工作者的我首先,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以基本理论作为我行动的指南,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入党的基本条件和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的重要性。通过步步深入的学习,我对入党要求的认识渐渐从朦胧走向清晰,明白了不仅要在学习中创造入党条件,更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进步,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其次,我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通过自己的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党员最基本的素质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把一个党员应具备的素质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学习上。一切都从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计较个人得失;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最后,我深深的感到,作为新时期的先进青年,我们应该在生活里克勤克俭,严格要求;在工作中身先士卒,勤勤恳恳,不断增强贯彻党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在学习上,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边苦作舟的精神,不断增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我政治理论修养,努力争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建功立业。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精神追求,是实现个人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最高理想。

在周围同事当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有资格加入这个光荣而先进的组织。请党支部继续培养和考察我,我将会以实际行动来接受党组织的挑选,积极主动地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正式合格的共产党员。以上就是我这段时间以来的思想汇报,请党组织监督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入党思想汇报范文模板

敬爱党组织:

时间过得真快,经过近一年来时间的自己学习和党员的帮助,本人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工作中向党员同志看齐,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现将本人近期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要提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自觉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共产主义纯洁性。

第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一个基本原则。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最重要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改造主观世界,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为人民谋福利的自觉性。评价一个共产党员重要的是看他做的怎么样,看他能不能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实现学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

第三,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党章中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共产党员的一项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当即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学技术对社会,对经济影响愈来愈大。因此,我们要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共产党员要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一靠学习,二靠实践。要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

总之,共产党员应该成为学习的模范和又红又专的模范,不但要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且要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明白了这些道理,我在人事工作中有了方向,有了动力。懂得干好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定要加倍认真负责,努力向党员同志看齐,缩小同党员同志的差距。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刑满人员思想汇报篇三

党的十七报告中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深刻阐明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国的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居高不下,极大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公民的生活环境。因此,降低重新犯罪率是我们净化社会环境、发展经济的当务之急,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迫切要求,是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监狱机关履行的神圣职责。现针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我通过调查归纳总结去下:

一、对重新犯罪人员的调查情况分析

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访问、谈话以及向他犯了解等形式,对兵团某监狱一监区70名重新犯罪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分析、发现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构成以下显著特点:

(一)重新犯罪的比例高。70名重新犯罪人员中,“二进宫”的52人,占74.3%,“三进宫”的16人,占22.9%,“四进宫”的2人,占2.8%。

(二)侵财性犯罪突出。重新犯罪人员中,涉及罪名12个,犯盗窃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的位居前三名,其中,犯盗窃罪的27人,占重新犯罪的38.6%,犯抢劫罪的14人,占20%,犯贩卖毒品罪的.12人,占17.1%。

(三)文化程度低下。农村闲杂人员较多,在重新犯罪人员中小学文化37人占52.9%,初中文化29人占41.4%,文盲4人占6.7%。

(四)手段趋向专业化。如被告人付某某曾先后两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邀约他人研究总结了一套如何撬盗保险柜、防盗门,如何断开摩托车方向锁并重新启动发动机等盗窃作案的方法,在近3年时间内先后伙同田某某、易某某等人盗窃作案数十起,盗窃现金及物资数十万元。

(五)重新犯罪的间隔时间相对集中。在审查起诉的重新犯罪人员中,刑满释放后1至2年内重新犯罪的居多,共62人,占88.6%。可见,此阶段是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多发期,也是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关键时期。

二、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

根据对部分重新犯罪人员的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多数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监狱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原因,同时与社会方面密切相关。

(一)监狱行刑因素

1.刑事行政惩罚制度滞后。具体表现为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狱务公开后,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罪犯获得刑事奖励和行政奖励较以前为容易和透明公开了,但对罪犯刑事行政惩罚制度,却远远落后现实执法环境和文明执法进程,重赏轻罚,造成不少重新犯罪人员不怕监狱的惩罚,认为接受惩罚是隔靴搔痒,不痛不痒,助长了狱内改造歪风。监狱对一些明知没有改造好的重新犯罪人员到了刑满,不得不依法将其释放出狱。

2.警力不足,监管压力大。由于兵团监狱罪犯大多是内地调疆抗改分子,反改造思想严重,有些更是三进宫以上,改造难度大。其次以全国最低的警力比例管理改造罪犯,监管风险骤增。监狱为了绝对确保监管安全稳定的工作指标压力把监狱管理的注意力大部分放在了“力争不出事,确保不出大事”这一监管安全要求上。在对罪犯的管理工作中,以达到罪犯在狱内遵规守纪的目标为满足,淡化了运用教育管理来促进罪犯改造的功能。

3.监狱分类分管存在弊端。现行监狱的分类分管模式已难于适应新要求,弊端日趋明显。分类关押不彻底,罪犯相互之间交叉感染难于避免,同一所监狱同时关押多种犯罪类型,不同类型罪犯的人身危险程度和主观恶习程度差异较大,不利于统一开展分类教育和监管安全防范,使监管安全工作防不胜防,大大增加了监管成本。同时不同级别的处遇差别不大,不利于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不同级别罪犯的处遇不同,管理有严有松,在不同级别罪犯混押的监区同时采取严格管理和宽松管理措施,实际执行中难于把握。

(二)个人因素

1、悔罪感减弱。由于受社会多元化的影响,部分刑释人员迷恋活色生香的奢侈生活,幻想有快速致富的直捷,但又怕吃苦受累,不劳而获思想严重,认为人生是短暂,要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既然坐过牢了,还有什么怕了,再博一次也值得。于是为了达到享乐目的,不择手段进行再犯罪,而且再犯罪手段更加残忍,手法更加成熟,不计后果,社会危害大。

2、法律意识淡薄。由于重新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社会辨别能力较差,做事易产生肓目冲动行为,监狱开展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造成罪犯在接受法制教育时,产生不了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上课时人在心不在,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因此他们对法律没有产生敬畏感,法律意识淡薄。3.反社会心理强烈。少数罪犯被刑满释放出来后,认为自己坐牢是社会造成的,对社会充满仇恨,人格扭曲。在初次服刑时为了达到尽快出监,他们会把个人仇恨深埋在内心上,不易被警察发现,表面上靠拢政府,积极改造,争取多减刑,早日出监。与之同时在服刑时,通过与其他罪犯交流作案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知道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犯罪手法更加成熟和理性,反社会倾向进一步强化和内化,出狱后,伺机疯狂作案,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人民群众中去。

(三)社会因素

1、价值观多元化。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在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严重冲击着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盛行,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的日趋异化,成为引发违法犯罪的重要思想渊源。同时,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难度,受社会亚文化的负面影响,社会价值导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颇和混乱,导致一部分人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造成社会犯罪率不降反升。

2、贫富差距形成社会心理失衡。收入差距拉大致使一部分人的,在各种利益集团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引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多。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国际上通常把这个时期称之为关键时期。而我国目前就正处于这样一个危险时期。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然会随之日趋严重。

3、安置帮教工作进展缓慢。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重视不足,物质投入存在一定差距。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及时衔接,没有及时对刑释人员进行监督、帮助和扶持。刑释人员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加入了“流动大军”的行列,离开原居住地到城市打工或寻找就业机会,造成帮教工作脱节,刑释人员失控,为重新犯罪埋下了火种。

三、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几点合理化建议

(一)加大打击力度。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说明了其思想改造效果不好,有很大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所以必须对其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才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重视思想改造。纠正重劳动改造、轻思想教育的错误倾向,深挖犯罪根源,剖析犯罪的危害,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最根本的要促使其从思想上彻底脱胎换骨。

(三)落实安置政策。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及组织的作用,落实好安置帮教政策,对刑释人员要多关心,多帮助,并借助亲情、友情的特殊作用,为他们重新做人创造良好条件。

(四)培养劳动技能。设立“监狱技术课堂”,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服刑罪犯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使罪犯能够掌握一技之长,为其回归社会再就业奠定基础。

(五)提高管教水平。罪犯社会经验比较丰富,抗拒改造手段不断翻新。相对而言,管教人员年轻化、阅历浅,对罪犯教育效果不佳。只有提高管教水平,才能有效利用法律手段,打击抗拒改造行为,减少重新犯罪。

(六)强化监外管理。司法机关要与公安、法院建立联系制度,共同探索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新路子,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刑满人员思想汇报篇四

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和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进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坚持“各负其责、超前落实、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

第三条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在罪犯刑满释放、劳动教养人员期满解教前三个月,应进一步强化道德、法律、形势以及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从实际出发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进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并告知本办法等九条的有关内容。

第四条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在罪犯刑满释放、劳动教养人员期满解教前一个月,应填写并分别向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刻苦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和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寄送下列材料:

2.向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劳动教养人员出所鉴定表》,以及其它与安置帮教工作有关的材料。

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因减刑、减期而提前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应在其离开监所后7日内分别向市、县公安局和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寄送《罪犯出监鉴定表》或《劳动教养人员出所鉴定表》。

第五条对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参照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地的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15日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罪犯出监通知书》或《劳动教养人员出所通知书》的回执寄回有关监狱、劳教所;

2.通知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期工作。

3.动员其亲属按期去监狱、劳教所将刑释解教人员带回。

第七条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刑满释放、劳教期满时,监狱、劳教所应依法及时发给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发给适应的路费。有严重疾病又无亲属接领的刑释解教人员,可由监狱、劳教所派人送回。

第八条被依法裁定假释或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以及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劳动教养人员,其刑满或期满时,监狱、劳教所应依法办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手续。负责监外,所外执行监管的公安机关,应在其期满15日之前向同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第九条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应在7日内向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报到。当地公安机关凭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第十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应及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责任区民-警要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会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做好帮教工作。对未到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报到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通报。

第十一条监狱、劳教所每年12月15日前向有关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通报当地次年回归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案由、刑期(教期)等情况。

第十二条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尖定期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开展对本地籍罪犯、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介绍当地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就业政策等情况。

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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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人员思想汇报篇五

在本人缓刑的期间,我思过也悔过,充分认识了到所犯下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然对造成了社会非常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民警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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