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6篇)

时间:2023-09-10 06:41:08 作者:念青松 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6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一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升管理队伍素质

社区始终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社区及时调整了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分管城 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员由社区城 管专干、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驻社区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了创建文明城市及健康城市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和死角卫生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清除,努力营造了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人居环境。绿化美化社区环境,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在宣传环保法规,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的同时,不断扩大绿地面积,种树种花美化社区环境。经常组织社区“环保志愿队”,在社区维护绿地,派出专人养护绿地。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参与“绿化社区、公益环保、美化家园、节水家庭”的创建活动。让优化美化环境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居民群众美化家园的积极性和环保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结合“爱卫月”活动,组织了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开展了为期一月的爱国卫生活动,并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向居民宣传文明祭祀,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

二、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市容质量

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首先从摊点整治入手。年初,组织志愿者队员对辖区内主、次干道的各类违法摊点和倚门经营进行了彻底整治和取缔,并清理死角垃圾和净化楼道,实行了严格的拉运和清扫保洁制度。对平房背街小巷、楼道、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垃圾进行了整治,全年共开展集中整治xx次,清理死角垃圾xx3车次;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定期巡回治理;切实净化了大街小巷环境卫生,摊点摆放有序,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加强爱国卫生活动,推进除四害工作

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社区及辖区单位都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小结。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年初成立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宣传和环境防治的力度,在春季灭鼠和夏季灭蝇工作中,共清理四害孳生地多处,始终坚持室内重点防范,室外统一灭杀的科学方法,努力做到“四不漏”,今年共投放灭鼠毒饵6箱,达到预期的效果。继续按照“以块为主,条保块管”的原则,实行了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清洁城市,从我做起”这个主题加大了宣传。特别在今年4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中,举行了大型卫生宣传、义诊、宣讲等系列活动,受教育人数达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份,把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向了高 潮。

四、加强违章建筑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违章搭建是百姓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社区加大了违章建筑管理力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出台和落实,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86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义务,使“四包”率达到了xx0%。同时,社区对各签订单位及个体门店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坚持每月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社区,基本形成了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大家管,大家治的良好风气。

一年来,我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继续将全域无垃圾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工作中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使社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二

一、 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临街商户和摊贩。

三、整治内容:

1、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使用明火露天进行烧烤。

2、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经营活动及店外堆物。

3、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擅自悬挂软体广告,随意设立彩虹门,肆意在临街玻璃张贴广告。

四、对阻扰、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后,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举报上述禁止行为,举报电话: 。

特此通告

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年7月6日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三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构成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城市管理通告,供大家参考!

一、清理整顿范围

重点清理整顿城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及商户、摊贩使用高音喇叭揽客和叫卖行为。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和标准

1、城区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

2、沿街门店严禁超出店门外从事经营活动,一律不得将桌椅、冰柜等物品摆放在店外。

3、从事摊点经营摊贩就近进入便民市场或指定区域(会馆巷)进行摆卖。

4、校园周边各商户、摊贩不得使用喇叭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希望各商户及摊点经营户积极配合工作,对不服从管理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年月日

一、中心城区西大街、东大街、蒲阳大道、古城大道、粮贸街、解放街南段、建设街、汉宜大道、体育场路、广场大道、城南大道、王桥路等道路,明令禁止出店占道和流动经营。放开工农路、书院街、市场路、城南街、闵家巷、保健巷、百子庵、光明街、碾屋二巷等几条小街小巷,摊点摊群划线归群、定时定点,规范经营。

二、沿街单位门店居户,不准将商品、广告牌、炉灶、桌椅摆放吊挂在门外;不准将杂物、闲置物和废弃物堆放在户外。三、沿街单位门店居户,门前应自备垃圾桶和清扫工具,室外的垃圾做到随有随扫。室内室外的垃圾清扫后必须倒入垃圾桶内,待环卫保洁人员到来后将垃圾倒入环卫工人的保洁车内,无论何时,严禁向街面倾倒垃圾。四、临街的门窗、墙壁要保持清洁卫生。门前至路牙石段的人行道要确保无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片、菜叶等废弃物。

五、所有门店,不准向外倾倒洗衣水、淘米水、洗锅水、洗菜水等废污水。餐饮门店禁止在店外宰杀鸡鸭,择菜剖鱼。六、临街不准扯绳晒衣及在树上挂拖把、衣物等;不准随意搭设遮阳篷、广告牌;禁止在门前随意搭建构筑物、乱扯遮阳篷、乱贴乱画。七、沿街单位门店门前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定点停靠,摆放有序。对违反上述规定和损坏门前各类设施的行为,城管大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0xx年七月二十日

一、 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临街商户和摊贩。

三、整治内容:

1、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使用明火露天进行烧烤。

2、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经营活动及店外堆物。

3、严禁临街商户和摊贩擅自悬挂软体广告,随意设立彩虹门,肆意在临街玻璃张贴广告。

四、对阻扰、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后,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举报上述禁止行为,举报电话: 。

特此通告

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年7月6日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四

摘要:本文分析了城市环境污染的原因,介绍了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和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措施。

环境管理是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宏观层面上涉及环境思想体系,国家发展目标,环境管理战略设计、实施和评估,环境法规体系等;微观层面上涉及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方法和手段、环境社会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环境监督和管理以及环境管理的认可和实施等。简而言之,环境管理就是协调发展目标与环境的方法。

城市是人类在数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产物,近代的城市才具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城市是与环境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要对城市的环境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保护。目前,我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极为突出、城市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群众对于环境改善极为迫切。在2013年初,席卷大半个中国东部的雾霾让人们感觉到城市环境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它的迫切性。所以,面对当前城市环境的局势,我们要找到其原因的所在,在此基础上,进行细致的研究,找到解决环境污染的措施,只有这样,才是我国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

首先是建设目标有疏忽,管理制度不合理。当环境保护问题的处理与解决进入行政决策层面时,因为政治上的因素的影响,所以缺乏整体规划。还有一个原因是城市环境管理机关众多,各部门种类繁杂,相互重叠,又相互之间牵扯,缺乏统一的团队指挥。其次是资源运用扭曲与投入不足,行政协调困难与展望不足。主要表现在城市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处理这个方面上,它是需要大量的行政资源投入及高品质的环保行政人员参与。然而在经济转型时期,公共事务经费中用于环境保护的费用少之又少。这样就造成了城市环境管理很难细致的展开,缺少长远的计划。最后是环境意识与法律观念淡薄。在目前的中国,法律观念在环境领域还没有彻底的普及,人们的环境意识淡薄,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很少对环境与发展问题统筹考虑、综合决策,急功近利等思想意识还较为普遍。

2。1 城市经济发展不以破坏城市生态平衡为代价

城市是个复杂而脆弱的生态系统,其中的各成份联系密切并相互影响,任一生态因子的破坏或消失将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无可挽回的破坏。所以,城市经济发展作为其内在的一分子,相应地也将遵循生态系统发展规律,妥善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具体措施有:实现从经济理性到生态理性的发展理念转变;大力发展城市循环经济;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倡导绿色gdp。

2。2 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

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中最为明显的部分,通过各类有形建筑、设施、结构布局等可直接看见的外在安排展现城市发展的历程。在某种程度上,城市建设程度直接反映了该城市的经济实力和居民幸福指数,现代的、时尚的、先进的城市建设预示着该城市有着强劲的经济基础和发展前景。但是,城市建设如城市经济发展投入一样需要一个度,盲目过度的.发展城市建设必然牵制该城市的长远发展,犹如拔苗助长,最终损害该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所以,地方政府在进行大范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时,必须兼顾城市经济投资力度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一方面,应当确保城市建设投资在城市投资中的一定比例,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市正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保证城市充分就业;另一方面,必须合理配置城市建设投资的比重,不仅使城市产业投资跟上城市建设投资的步伐,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而且确保各项建设投资在城市自然环境可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具体措施如确保城市公共投资的适度、合理;积极合理地引导城市商业建设。

3。1 从环保宣传方面入手,加强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

第一个方面就是从学生入手,提高孩子们的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已成为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环保教育要从孩子抓起,从课堂抓起。第二点是充分利用媒体,加强环保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便捷传播途径和广泛影响力,在电视、广播、网络等的广告中增加环保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第三个方面是举行各式各样的的环保教育活动,可以对社会的环保氛围具有积极的影响,使得环保教育深入人心,促成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局面。

3。2 对于培养良好公共道德的探讨

良好的社会道德是环保教育、实施的基础。所以要积极的推动社会公共道德教育。一切要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关心城市的建设发展,热爱城市中动物植物。要崇尚“绿色世界”,积极投身城市环境保护活动。要积极参加城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要模范遵守市民道德规范,要“与人为善,与邻位善”,要积极搞好城市的卫生,从小处入手,维护市容市貌,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同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3。3 对于发展环境保护学术队伍,推动环境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的探讨

如何能保护好环境,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靠政府,二靠科学。资源和能源的浪费是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但是也与控制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等科学技术落后具有非常大的关系。因此建设一支由环境保护专家、学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者组成的学术队伍,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有重点地开展城市环境管理科学研究工作。

推行环境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治理为主的环境政策,针对业己存在的环境污染进行单项治理;其次是“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环境政策;最后是迫求环境舒适性,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协调统一的环境政策。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要积极的发展居民在环境保护这方面的作用,鼓励他们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违法现象的监督,鼓励他们与此行为作坚决斗争。

3。5 对于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探讨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环境保护的投资规模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距离目标仍然有着一定得距离,因此必须本着“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逐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投入占本地区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相应的融资政策和考核检查制度。

3。6 对于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的探讨

环境监测是控制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可以有效的对环境污染破坏做出预警,所以我们要建立和改进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环境监测中心和环境监测机构,形成统一的环境监测网络,全面监测水质、大气、土地等等方面,如水质监测站、汽车废气测定站。

结语:通过以上对于我国城市环境所面临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措施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只有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制度,培养良好的功德心和加大投资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城市环境问题,最大限度的缩小我国城市环境与国外发达国家这一方面的差距,才能为人们建设美好幸福的家园,保证人们身心的健康。

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现代城市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广泛的来讲,城市也是属于自然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城市环境的好坏、保护程度和管理方式都对人类的生存状态产生重大的影响。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环境管理需要公众参与的呼声日益增高。因此,只有确实发挥公众参与的功能与效益,才能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管理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1] 杨长福,走均衡城市化建设生态城市的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1,(4)。

[2] 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五

城市规划条例由国务院1984年1月5日发布,但是1990年4月1日已被废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领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规定,为了合理地、科学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把我国的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城市,不断改善城市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城市按照其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总数,划分为三级:

大城市,是指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是指人口二十万以上不足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人口不足二十万的城市。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城市,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城市规划,按照规划实施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并服从城市规划和管理。

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及战备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并且考虑治安的需要以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第六条 城市规划必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城市建设应当节约土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

第七条 城市规划必须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

第八条 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第九条 城市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确定城市规划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应当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十条 城市的规划建设必须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市长、县长、镇长领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十一条 国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镇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经济、文化、军事等有关部门编制。

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二十年。

建设规划,确定城市近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部署。

第十五条 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市的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部署城镇体系。

第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应当继承与发扬其优秀的历史文化特点和传统风貌,并根据确定的保护对象的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划定保护区和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

民族自治地区的城市规划应当保持和发扬民族特点。

第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多方案的比较论证。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交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需修改时,必须提交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每五年向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批准机关作出报告。

第二十一条 直辖市、市、县、镇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地段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布置和安排,作为修建设计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城市详细规划由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规划档案制度。

直辖市、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的副本,报送国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存档。

市、县城、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的副本,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存档。

第三章 旧城区的改建

第二十五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的原则,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第二十六条 旧城区的改建,重点是城市的危房区,棚户区,市政公用设施简陋、交通阻塞、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有条件的城市应当尽量实行成片改建。

第二十七条 旧城区的改建,要同工业的调整和技术改造相结合,改善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对人口过分密集地区,应当进行用地的调整,扩大绿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改善居住条件和供排水、供电、供热以及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提高环境质量。

第二十八条 旧城区的改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要有计划、有选择地保护一定数量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和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章 城市土地使用的规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合理布局和有利于规划管理的原则,划定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征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必须持经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申请。

申请建设用地的组织和个人,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和范围,并划拨土地,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土地。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临时用地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土地。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征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统一向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征地。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需要,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 获准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从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或者临时用地许可证之日起,闲置超过两年又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土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另行安排。属于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建或扩大农村居民点和企业、事业单位,其用地位置和范围,应当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六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侵占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建设。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

第三十八条 禁止获得用地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任意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或者任意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和范围。

第三十九条 禁止获得临时用地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或者半永久性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四十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公共绿地和公共体育场地进行建设,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四十一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山岭、荒地、空地、水面、行洪河道、滩地及其他城市建设保留地上,擅自经营挖取砂石、土方,设置废渣、垃圾堆场,或者进行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城市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

第四十三条 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当纳入中长期的和年度的城市建设计划,并按照合理的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城市成片建设的地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综合开发,统一建设。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敷设道路和管线的,都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

申请进行建设的组织和个人,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其建设位置,提出地面控制标高、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立面以及与环境协调等设计要求,并审查其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五条 获得建设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活动。

第四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集市贸易市场,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卫生部门,本着方便群众购销和不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要求的原则,确定地点和范围。

第四十七条 在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需要确定改建的街区和地段,不得修建与改建目的不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动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的改建规划和拆迁决定,不得阻拦改建拆迁工作。

第四十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图,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竣工图报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作为城市规划档案保存。

第四十九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受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

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涉及重要军事机密工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处罚

(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单独编制城市规划的工矿区、城镇型居民点,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城市管理思想汇报 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优质篇六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2000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奖惩逗硬

我大队坚持实行“6.8”工作制、领导带班巡查制和路段责任制。做到了每周6天、每天8个小时投入管理力量,每天由大队领导带队巡查,有效提升执行力,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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